许崇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29年生,上海青浦人。1951年于复旦大学法律系毕业,入中国人民大学读研究生,1953年毕业,留校任教。1971年调北京师范大学政教系任教。1980年调回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学位点建立人和主持人。2000年退休。原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原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著有:《许崇德全集》(共12卷)、《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宪法学》等数十部。主要研究领域为宪法学、行政法学、各国政治制度。
许崇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29年生,上海青浦人。1951年于复旦大学法律系毕业,入中国人民大学读研究生,1953年毕业,留校任教。1971年调北京师范大学政教系任教。1980年调回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学位点建立人和主持人。2000年退休。原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原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著有:《许崇德全集》(共12卷)、《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宪法学》等数十部。主要研究领域为宪法学、行政法学、各国政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