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楷,1959年7月生于湖北仙桃,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1989年于日本东京都立大学法学部研修,1996年任日本东京都立大学法学部客座研究教授。曾任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主任。研究方向为刑法学。 担任的社会职务有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等20余项,发表论文《新刑法与并合主义》、《行政刑法辨析》、《新刑法与客观主义》等260余篇,出版著作《刑法学教程》、《刑法分则的解释原理》等近20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