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贪财不好色的“钦字第一号”大学生
王宠惠祖籍广东东莞,1881年出生于香港。1895年,14岁的王宠惠北上天津,考取了朝廷办的北洋大学堂,攻读法律科,1899年以最优成绩毕业,并获得中国第一张大学毕业文凭——“钦字第一号考凭”,也就是皇上认证的第一个大学毕业证书。这张文凭颁发于1900年元月。文凭的形状为上梯形下矩形,最上方有“考凭”(即文凭)字样,文凭的正文被龙蝠图案所包围,图案花纹上方是一个蝙蝠,左右两侧四条大龙,下方为海水波浪,文凭外围左右书有“钦字第壹号”。文凭正文开头书有“钦差大臣办理北洋通商事务直隶总督部堂裕为……”文凭内有对北洋西学学堂的简介、对学生的介绍和鉴定、学生所学课程等内容,另外还写有文凭获得者王宠惠的曾祖父、祖父、父亲的姓名。因为领受该文凭的是我国第一所新型大学的第一届毕业生,又是“钦字第壹号”文凭,所以称为我国第一张大学毕业文凭,文凭的原件现存台湾。《北洋大学——天津大学校史》一书收入了该文凭的影印件。因此,王宠惠可以说是我国有据可查的第一个在本土大学毕业的大学生。
1902年,王宠惠赴美留学,先就学于加州大学,随后转入耶鲁,并在那里获得了法学博士学位。博士毕业以后,王宠惠即赴英国继续研究国际公法,并获得英国律师资格。同一时期,王宠惠游历法国和德国等国考察法律,并被选为柏林比较法学会会员。
其时,《德国民法典》颁行未久,成为各国法学界关注热点,但此前,这部经典之作却一直没有较为成功的英译本。王宠惠萌生了向英文法学界译介《德国民法典》的念头,并立刻开始着手翻译工作。最终,这部凝聚王宠惠心血的《德国民法典》译本在1907年问世,由伦敦著名的斯蒂芬斯书店出版。一时间好评如潮,王宠惠声名鹊起,第一次奠定了其在世界法学界的地位。
王宠惠的英译本有多么成功?以下事实可供佐证:该译本一经推出,迅即成为欧美各大学用英文讲授《德国民法典》的通用教材,一直到20世纪70年代,仍然保持经典教材的地位,前美国总统尼克松上大学时采用的正是该译本。所以,尼克松当上美国总统之后,遇到来自中国的客人,不论海峡哪边,他都愿意特别向王宠惠这位中国法学家表达他的敬意。
留学欧美之前,王宠惠曾于1901年在日本短暂逗留,研究孟德斯鸠学说。其间发生了一则并未酿成事实的绯闻,令人捧腹。在东京时,王宠惠与革命党人秦力山等租屋同住,王住楼上,秦力山和几个留学生住楼下,他们雇了一个日本女佣,年轻貌美。当时王宠惠只有二十来岁,年少英俊,日本女佣对他一见倾心,经常挑逗,可他不为所动。一天清晨,天还没有亮,那位春情荡漾的女佣,赤身裸体地进入王宠惠房中求欢。王见状惊骇,大呼:“不可,不可!”,惊动楼下同学,日本女佣只得狂奔而走。此事在日本中国留学生间传为笑谈。
王宠惠生性极为吝啬,几个熟悉的朋友给他取了一个绰号叫做“办法”。他家里不用厨子,不开火。他经常到罗文干等人家里去,坐到六七点钟不走。主人留他吃饭,他还要客气一次,说:“还早呢,还是回去吃吧。”主人再留他,他就说:“有啤酒吗?有酒我就在这里吃吧。”这是第一个办法。如果主人不开口留饭,他就说:“有什么‘办法’没有?我们出去吃馆子好不好?我来请你。”主人自然留他吃饭了。这是第二个办法。如果真的出去吃馆子了,吃完后大家抢着付账,他总是落在后面。这是第三个办法。有时候大家不和他客气,让他去结账,他还有第四个办法:他一拍衣袋,喊道:“喂,你们走不成!今天我忘记带钱了。”
就是这么一个有“办法”的人,虽贵为民国大官僚,也没攒出万贯家财来。王宠惠平生不贪名利,只醉心学术,到头来,晚年在台湾生病的时候,都拿不出钱来治病,只能靠别人的周济来对付昂贵的医药费。
概而论之,无论是“技术官僚”,还是“专家治国”,恐怕哪个帽子戴在王宠惠的头上都不合适。若是以一个“清教徒式的士大夫”,这一矛盾综合体来形容王宠惠,倒是贴切。
30岁当上大国外交部长,王宠惠创造的这项纪录,恐怕是很难打破了。他26岁时将《德国民法典》译成英文,成为英美世界标准版本。30岁任南京临时政府外交部总长。此后在立法、司法方面成就堪称辉煌,被称为“民国第一位法学家”。作为技术官僚,王宠惠一生对我国外交、立法、司法的贡献有目共睹。他精研欧美主要国家宪法、民法、刑法,努力促成中国成为法治国家,但在党派政治、利益集团面前,其理想的实现大多只局限在纸面上。
民国法统“祖师爷”
1949,风云突变。1月14日那天,针对蒋介石意在求和的元旦文告,毛泽东发表了《关于时局的声明》,郑重提出:为迅速结束战争,实现真正的和平,减少人民的痛苦,中国共产党愿意和南京国民党政府在下列八项条件的基础之上进行和平谈判:1、惩办战争罪犯;2、废除伪宪法;3、废除伪法统……
就在此时,一位名叫王宠惠的广东人,正在香港的寓所养病,名为养病,实则观望时局。当他在报上看到中共方面以不容争辩的口吻,宣布了民国法统的未来命运时,不由喟然长叹。
法统何物也?即外文:legal system,今称法律体系,也就是一座以宪法为根基,以刑法、民法、行政法和诉讼法为四大支柱的法律大厦。那么,王宠惠为什么要对其哀歌长叹呢?很简单,他就是这座法律大厦的总设计师。
1928年,王宠惠主持修订刑法,他在《刑法第一修正案》的基础上,起草了《中华民国刑法》。这一刑法典吸收了符合现代法律精神的观念,废除了旧刑法中受传统礼制影响的内容,废除了依亲疏等级确定惩罚程度的旧原则,确立了在刑事惩罚方面一律平等、惩罚从轻的原则。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以法典的形式颁布的刑法典,王宠惠居功至伟。
刑法典之后,王宠惠又参与了《中华民国民法》的编订。这部民法典采用了民商合一的体例,注重对西方最先进民商法思想的吸收,以社会本位为立足点,又兼顾了中国传统的民间习惯,达到了中西合璧、兼容无碍的效果。《中华民国民法》在短短两年内就编订完成,虽然由于时局限制,它并没有得到有效贯彻,但它在体例、原则、指导思想等方面,为以后的民法典确定了范例。至于民国宪法,从北洋开始到1947年,历经无数版本,王宠惠虽都有参与。
民国政坛“不倒翁”
作为一个技术主义的法学家,王宠惠对1948年的总统大选(蒋介石如愿连任总统,李宗仁任副总统)选择了沉默,还应邀就任了南京政府的司法部长。不过,在王宠惠的内心深处,是无论如何也不愿见到这种披着合法外衣的独裁政治登堂入室的。因此,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干脆避居香港,眼不见为净。
不过,当1949年的新年钟声敲过之后,王宠惠不得不做出选择了。此时此刻对于他而言,这个决定已经不那么艰难了:与其被人彻底扫地出门,还不如在一个看似残破但尚有自家旧物的老房子里呆着。
其实,在海峡两岸之间,当时的王宠惠似乎还有一个选择,那就是留在香港。这一点,对他这个出生于香港的广东人而言,不是什么难事。也曾有人对王宠惠建议说,如果他再开具一份在香港的出生证明,那么就可以持有英国护照了。对于他来讲,这只是一个简单的技术性问题。但这一次,王宠惠选择了道德,摒弃了技术,他说:“我早年追随国父孙中山革命,旨在推翻满清,打倒帝国主义。我最痛恨的是依附外国势力,我的出生证在早年离开香港时,即自行销毁了。如今,也无恢复之必要。”所以在1950年,王宠惠还是去了台湾,再度出任“司法部长”,1958年3月15日逝世于台北。
孙中山与王宠惠是广东同乡,两家还是世交。两家交往的深度可由下面的事情见其一斑:孙中山因为策划起义而被清政府通缉流亡海外,1895年重阳节,王宠惠的哥哥王宠勋结婚,孙中山居然冒死潜回广州喝喜酒。据王宠惠回忆,孙中山差一点被清廷密探逮捕,只是他警惕性高,才侥幸逃脱。
1912年元旦,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中华民国成立。两天后,孙即任命年仅31岁的王宠惠出任外交总长,这是中国采取共和政体后出现的首任外交部长。
根据南北协议,孙中山退位,袁世凯上台,王宠惠又在北京临时政府当了三个月的司法总长。起先是保留革命火种的需要,不过后来,王宠惠更醉心于法律技术及其实现,与南方革命党渐行渐远,却在政权更迭如走马灯的北洋政府如鱼得水。十年后,王宠惠昙花一现地达到一次仕途巅峰:在黎元洪当总统时,干了三个月的国务总理,史称“好人内阁”。内阁倒台后,王宠惠先后在日内瓦国际法庭、海牙国际法庭担任国际大法官;1937年,他又回国担任外交部长;抗战期间,改任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长。
有一次,王宠惠在伦敦参加外交界的宴会,席间有位英国贵妇人问王宠惠:“听说贵国的男女都是凭媒妁之言,双方没经过恋爱就结成夫妻,那多不对劲啊! 像我们,都是经过长期的恋爱,彼此有深刻的了解后才结婚,这样多么美满!” 王宠惠笑着回答:“这好比两壶水,我们的一壶是冷水,放在炉子上逐渐热起来,到后来沸腾了,所以中国夫妻间的感情,起初很冷淡,而后慢慢就好起来,因此很少有离婚事件。而你们就像一壶沸腾的水,结婚后就逐渐冷却下来。听说英国的离婚案件比较多,莫非就是这个原因吗?”
开罗会议 折冲樽俎
在民国时期的外交场合,王宠惠以他忠贞的爱国主义精神,机敏的词锋,为中国在国际外交舞台上争得了尽可能大的尊重。而且,在民国外交的几个关键时期,也都少不了王宠惠的参与,其绩效足以彪炳史册。
1919年的巴黎和会,王宠惠虽然没有亲赴巴黎,但作为资深的外交家,他在国内积极发挥政学两界影响,组织领导了国民外交协会、欧美同学会等社团营救被捕学生的斗争。同时,与巴黎的中国外交官顾维钧、施肇基保持联系,秘授机宜,拒签卖国和约。史称“五四”运动的这一场风暴,外延可扩至文化、社会乃至政治各领域,但核心始终是一次外交事件,独此而论,王氏自有贡献。
1921年,北洋政府为解决巴黎和会未决问题,委派施肇基、顾维钧、王宠惠三人为代表出席华盛顿会议。华盛顿会议上,王宠惠在施、顾二人密切配合下,迫使日本在山东问题上做出退让。次年2月,中日正式签署《解决山东悬案条约》。至此,延续多年的胶济铁路问题及整个山东问题遂告解决。王宠惠还巧妙借助国际关系,在会上以“废除二十一条案”迫使日本放弃在我国东三省的特权,顺利通过“撤废领事裁判权案”,为后来中国交涉他国在华治外法权奠定法理依据。
1943年,美、英、中三国政府首脑在开罗开会,商讨战后问题,王宠惠以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长身份陪同蒋介石出席。在拟定《开罗宣言》过程中,王宠惠与英国方面发生了激烈辩论,而这场辩论的结果,为维护中国领土之权益以及奠定战后远东之格局,发挥了非常关键的作用。
当时,王宠惠经艰难磋商与美国代表达成一致,在《开罗宣言》第四段中明定:战后“满洲、台湾、澎湖当然归还中国”。而英国代表将此句改为“满洲、台湾、澎湖当然必须由日本放弃”。王宠惠在审阅时发现,立即向英方提出交涉,说:“如此修改,只说日本应该放弃而不说应归何国,则中国人民乃至世界人士,皆深感困惑……措辞如果如此含糊,则会议公报将毫无意义,且将丧失其价值。”王宠惠所持之议,符合国际公法之原则,又深切关乎中国权益,明示毫无退让之余地。同时,他又巧妙利用了当时美、英、苏之间微妙的国际关系,最终迫使英国做出妥协,仍规定:“满洲、台湾、澎湖当然归还中国”。
就王宠惠的四十年外交生涯而言,开罗会议无疑是其巅峰之战。因为,这一次的外交胜利,不止收回日据领土这么简单,其更深远意义在于把美、苏两霸,甚至是英国在战后盘踞台湾和东三省的后门给彻底封死,让其永远失去法理依据。因此,中国从来没有两德问题,至今天乃至未来,海峡两岸谈及统一,其国际法基础还得往开罗会议那里倒。其中,不应忘记王宠惠的贡献。
走一步,看三步,这就是一个法学与外交大家的智慧。可见,当时就能入围全世界50名最著名法学家之一的王宠惠,绝非浪得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