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檀香山兴中会呱呱落地
1894年(光绪二十年)7月末,中日战争爆发。9月,日军占领平壤,中日海军在黄海大战,致远、经远、超勇、扬威四舰沉没,管带邓世昌英勇战死。大概就在此前后,孙中山认为时机可用,便先到上海,结识宋嘉树——他后来的岳父,宋积极支持孙中山的革命活动。从上海,孙中山放洋出海,再赴檀香山,拟向旧日亲友筹资,回国革命。到达后,孙眉首先表示赞成,愿划拨部分财产资助,并且写信给亲友介绍。但是,当地风气闭塞,孙中山奔走逾月,仅得同志数十人。11月21日(十月二十四日),日军攻占旅顺,大肆杀掠。次日,美国驻华公使田贝向清廷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提出赔偿日本兵费、先行停战等办法,清廷表示接受。11月23日(十月二十六日),清廷以“调度乖方”为由将李鸿章革职留任,摘去顶戴。清军的惨败加深了孙中山的危机感。11月24日(十月二十七日),孙中山等人在卑涉银行(bishop bank)华人经理何宽寓所集会,成立兴中会,何宽、李昌等侨胞二十余人出席。会议选举永和泰号司理刘祥及何宽为檀埠本会正副主席,永和泰商号司账黄华恢为司库,程蔚南、许直臣为文案,李昌、郑金、邓松盛(荫南)等为值理。孙中山命各会员填写盟书:“联盟人某省某县人某某,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合众政府,倘有二心,神明鉴察。”宣誓时,由李昌朗读誓词,各人以左手置于《圣经》之上,举右手向天依次宣读。
合众政府,指实行宪政的联邦共和制政府。孙中山再到檀香山前一年,美国海军陆战队登陆夏威夷,支援当地的美国人发动政变,迫使女王逊位,成立夏威夷共和国临时政府。孙中山再到檀香山之时,正是夏威夷共和国正式成立之后不久。[1] 他将“创立合众政府”列入兴中会誓词,显然受到美国民主观念和夏威夷政权变化的影响。
孙中山起草的《兴中会章程》指出多年来中国衰弱不振的状况和当时所面临的危急局势:
中国积弱非一日矣。上则因循苟且,粉饰虚张;下则蒙昧无知,鲜能远虑。近之辱国丧师,剪藩压境。堂堂华夏,不齿于邻邦;文物冠裳,被轻于异族。有志之士,能无抚膺!夫以四百兆苍生之众,数万里土地之饶,固可发奋为雄,无敌于天下。乃以庸奴误国,荼毒苍生,一蹶不兴,如斯之极。方今强邻环列,虎视鹰瞵,久垂涎于中华五金之富,物产之饶。蚕食鲸吞,已效尤于接踵;瓜分豆剖,实堪虑于目前。有心人不禁大声疾呼,亟拯斯民于水火,切扶大厦之将倾。用特集会众以兴中,协贤豪而共济,抒此时艰,奠我中夏。
《章程》共列《规条》九条,其首条规定:“是会之设,专为振兴中华维持国体起见。盖我中华受外国欺凌,已非一日,皆由内外隔绝,上下之情罔通,国体抑损而不知,子民受制而无告,苦厄日深,为害何极。兹特联络中外华人创兴是会,以申民志,而扶国宗。”鸦片战争以后,列强入侵,清廷签订不平等条约,割地、赔款,装孙子,作奴态,而列强不知餍足,得寸进尺,贪欲愈来愈大,胃口愈来愈旺,中国面临前所未有的亡国危险。《章程》表现出强烈的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热情,呼吁海内外华人协力同心,“振兴中华”。自此,这一口号就成为团结和鼓舞亿万中国人民奋斗的最强音。
《规条》还确定了捐款、公举、收支、入会、少数服从多数(舍少从多)等原则,说明它已经完全脱离旧式帮会,成为具有现代民主色彩的政治团体。
华侨期望祖国强大,爱国人人赞成,但是,参加政治活动并不积极,对革命更不热心。经过艰苦动员,兴中会会员陆续发展至126人,其中,经营小商店或小农场者约70余人,工人约35人。原籍全部是广东。[2]
人数虽少,但是,孙中山却在积极为发动武装起义做准备。他组织部分华侨成立华侨兵操队,进行军事训练,聘请一位丹麦人做教练,每周操练两次。会员报名者20余人。同时,孙中山又开展募捐,筹集经费。112名会员交来会底银228元,另以举办公家事业的名义收得股份银1100元。到当年年底,清兵在和日军的战斗中继续失败,在上海的宋嘉树要求孙中山迅速归国。孙中山遂决定改变原来赴美洲发展组织的计划,归国举事。为了帮助弟弟,孙眉贱价卖掉牧场的部分牛只,邓荫南则卖掉了自己的农场和商店,以示一去不再返回的决心。
(二)新型知识分子与传统会党的结合——香港兴中会
中日甲午战争中,清廷被新起的岛国日本打败,人们对清廷的愤懑增强。孙中山急于利用这一时机行动,向人们宣告革命党人的存在。1894年(光绪二十年)冬,他带着邓荫南和孙眉等资助的6000余元美金,匆匆归国,筹备起义。兴中会中的少数工人会员及欧美技师、将帅随行。舟过日本横滨,孙中山在船上向侨胞演讲革命要义,为横滨侨商陈清所闻,陈邀请孙上岸商谈。孙中山因开船在即,交给兴中会章程及讨满檄文一束,要他转交当地侨商冯镜如等。孙告诉陈,广州不日起事,陈若有意参加,可到香港投效。不久,陈清果然到香港参加革命,可见孙中山演讲魅力之大。
1895年1月(光绪二十一年正月),在欢庆夏历新年的爆竹声中,孙中山回到香港。2月21日(正月二十七日),孙中山与陆皓东、郑士良、陈少白及香港辅仁文社的杨衢云、谢缵泰等,在中环士丹顿街13号成立兴中会总部,托名“乾亨行”。辅仁文社成立于1892年(光绪十八年)3月13日,社纲共6条:1.磨砺人格,臻于至善;2.不得沉溺于当世之恶习;3.为未来中国青年作表率;4.以多途增进中外、文武两种学识;5.精通西学;6.以爱国者自励,努力扫除吾国所遭之屈辱。[3] 该社发起者7人,陆续入社者共16人,杨衢云为社长。辅仁文社成员的加入增强了香港兴中会的力量,不过也增加了矛盾、分裂的因素。谢缵泰认为孙中山是一个“轻率的莽汉”,“他以为自己没有什么干不了的——事事一帆风顺——‘大炮’!”“念念不忘‘革命’,而且有时全神贯注”,“一言一行都显得奇奇怪怪”,因此,不能“将领导运动这个重大责任信托给他”。[4] 谢和孙的政治理念不完全相同,对孙有偏见。不过,从他的评论里倒不难发现孙中山性格中的若干优点。
和檀香山兴中会宣言比,香港兴中会宣言增加了指责清廷的一段:“乃以政治不修,纲纪败坏,朝廷则鬻爵卖官,公行贿赂;官府则剥民括地,暴过虎狼。盗贼横行,饥馑交集,哀鸿遍野,民不聊生。呜呼惨哉!”原有的《规条》9则改为《章程》10条,如会名宜正、本旨宜明、志向宜定、人员宜得、交友宜择、支会宜广、人材宜集、款项宜筹、公所宜设、变通宜善等。在“本旨宜明”部分,特别加强了对救亡图存的紧迫性和责任感的呼吁:“不思中国一旦为人分裂,则子子孙孙世为奴隶,身家性命且不保乎?急莫急于此,私莫私于此,而举国愦愦,无人悟之,无人挽之,此祸岂能幸免!”在“志向宜定”部分列举“利国利民”事件四项:“设报馆以开风气,立学校以育人材,兴大利以厚民生,除积弊以培国脉。”《章程》表示,期望通过人人“惟力是视”的努力,使中国达到国泰民安的理想境界:“上匡国家以臻隆盛,下维民众以绝苛残,必使吾中国四百兆生民各得其所,方为满志。”这就说明,孙中山从革命的一开始,除关心国家强盛外,也深切关心民生幸福问题。
香港兴中会的主要成员一部分是具有近代政治理念的新型知识分子,以孙中山、陈少白、陆皓东、杨衢云为代表;一部分是具有传统反满精神的会党分子,以郑士良、邓荫南、谢缵泰为代表。在以后的革命过程中,长时期起作用的主要是这两种社会力量。不过,年深月久,会党初建时的精神早已荡然无存,参加兴中会的手续有时也过于简单。据记载,其方式为:约好在茶楼喝茶,孙中山来到时,凡起立者即为会员。[5] 以这种方式发展的成员自然没有信仰和战斗力。
孙中山在西医书院时的老师、英国人康德黎(james cantlie,1851—1926)这时仍在香港,孙中山向他透露了自己的返港目的,希望得到有良知的外国人士的援助。康德黎为孙介绍了在当地开照相馆的日本富商梅屋庄吉。孙中山迅速造访梅屋,对他说:“欧美各国人都称中国为睡狮。如果是狮子,要醒起来才有用。”“现在的情况如果继续下去,中国就会被西欧列强殖民主义者所瓜分。不独是中国,所有亚洲各国都将成为西欧的奴隶。中日两国不幸发生战争,但我们非团结起来不可,使中国脱离殖民化的危险,是保卫亚洲的第一步。为了拯救中国,我与同志们正准备发动革命,打倒清朝。”[6] 他向梅屋详细介绍了在广州发动起义的计划,要求得到援助,梅屋赞赏孙中山的理想,富于侠义精神,当即爽快地答应:“君若举兵,我以财政相助。”[7] 这一天的谈话缔结了两个人一辈子的友谊。梅屋很快为孙中山筹集了一笔资金,派人赴澳门、新加坡、厦门等地购买军械。
除香港兴中会外,日本横滨、台湾台北、南非的约翰尼士堡及彼得马尼士堡、越南的河内、美国的旧金山等地陆续成立分会。横滨分会成立于广州起义失败之后,会员有经营印刷事业的侨商冯镜如、冯紫珊、冯懋龙(自由)等十余人。台北分会成立于1897年(光绪二十三年)冬,由陈少白介绍美时洋行买办杨心如创建,有商民会员数人。南非两地的分会由杨衢云创建,有侨商黎民占等会员数十人。河内分会由孙中山于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创建,会员有洋服店商人黄隆生等。旧金山分会成立于1904年,发起人为孙中山,仅会员数人。
涓涓细流,可以汇为江海;星星之火,可以发展为燎原烈焰。这时的兴中会,虽然人员寥落,势孤力单,但是它却很快发展、壮大,终于在十几年后改变了古老中国的历史进程。
注释:
[1]冯自由:《兴中会会员人名事迹考》,《革命逸史》第四集,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3—36页。
[2]陈锡祺主编:《孙中山年谱长编》上册,第75—76页。
[3]《杨衢云略史》:第7页,转引自张玉法《清季的革命团体》,第156页。
[4]谢缵泰:《中华民国革命秘史》,《广东文史资料——孙中山与辛亥革命史料专辑》,广东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287—288页。
[5]田桐:《革命闲话》,《太平杂志》第1卷第2号,太平杂志社1929年。车田让治:《孙中山与梅屋庄吉》,《广东文史资料——孙中山与辛亥革命史料专辑》,第268—270页。
[6]梅屋庄吉:《永代日记》,转引自俞辛焞、熊沛彪《孙中山宋庆龄与梅屋庄吉夫妇》,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17页。
[7]《原敬关系文书》第2卷《书翰篇》,日本放送出版协会1984年版,第392—393页,又《书翰篇》2,第392—39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