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满艰难苦恨、悲喜忧乐交加的2022年即将过去,持续三年有余的新冠疫情也似乎来到了“最后时刻”。千里冰封之冬正待千载难逢的一年两(立)春。值此时节,回首与前望大概是所有历尽风雨的人们都会产生的一种心情和心态,学界也不例外。回首不忍,前望迷茫,可我们不得不继续前行。
常居“被隔离状态”确乎是一种生活的不幸,却未尝不是哲人静观深思的学术良机。我的学术直觉还停留于涛声依旧,往日呈现的道德伦理困局仍旧凸显:公共健康的伦理问题,前沿科技——尤其是人工智能、大数据、网络信息交互等等——的伦理问题,以及人们最切身感受的社会伦理秩序与公民道德问题,仍然是横亘在当代伦理学人面前难以跨越的理论难题,也是最直接、最错综复杂的实践挑战,可能还是21世纪长时段的伦理学挑战。至上世纪末,伦理学还勉强保留着自身清晰的知识生产方式和基本有效的理论方式:规范伦理学料理道德实践问题,元伦理学料理伦理学的知识方法问题,凤凰涅槃般的美德伦理学料理日益复杂的道德文化问题,三管齐下,各自作为,且在某种程度、某些领域内既三足鼎立又相互照应,总算还能对社会与时代的道德伦理吁求作出合理有效的回应,尽管已经开始显露出某些分析与证成的局促。
然则,今日,这种局促似乎已然变得有些不堪,伦理学的经典知识图式和传统理论方法被上述道德难题和伦理困局冲得支离破碎:罗尔斯的普遍理性主义社会道义(正义)论不再是关注的焦点;流行于“说英语国家”的元伦理学越来越被看作是一种无关道德实在的纯学理技术,显示出一种蜷缩或者“内卷”于少数伦理学人笔下的“道德推理”游戏;面对当下复杂的道德乱象,颇具文化雄心的美德伦理学似乎也未能提供足以替代“启蒙运动之道德谋划”或所谓“普遍理性主义伦理学”的替代性方案。我曾经满怀的三者互为犄角、共应万象的理论信心开始动摇。面对我们这个世界和时代,伦理学还能做些什么?又该如何去做?或者,正因为“流年不利”,才需要智慧,且世道愈是艰难,愈需要智慧的哲人,正如两千多年前的苏格拉底、孔子、佛陀、耶稣及其他们所属的那个时代,那些文明/文化地域。那个时代被后人称为人类文明和文化的“轴心时代”,而他们则被后人尊称为人类文明和文化的开启者和先驱。我们需要沿着他们开辟的路继续前行,无论眼下多么艰难。
也许,当罗尔斯先生30多年前从正义制度伦理学重建(以1971年出版《正义论》为标志)“退”至正义民主政治哲学建构(以1993年出版《政治自由主义》为标志)时,他已意识到,现代社会最重要的伦理问题不只是制度设计与制度运作的公平正义问题,更重要的是公平正义的民主政治实践问题,以及现代民主政治之哲学基础的建构问题。在一个日趋开放的文化多元主义时代,如何寻求“重叠共识”并建立和维持基于公共理性的公共生活秩序?这一问题域不只限于民族国家内部,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化,多元共识的寻求已经不仅关乎国家政治,而且关乎国际政治。身处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在无视国际政治现状或条件的情况下,料理好国家政治秩序的建构与维护问题。这或许是罗尔斯先生为什么在20世纪末出版他的第三部代表作《万民法》(1999年)的主要考虑。遗憾的是,罗尔斯先生显然没有将自己最具伦理意义的正义第二原则(即惠顾最少数弱势群体的“差异原则”),延展到国际政治的论域,他用“自由民主国家”与“非自由民主国家”的政治区分,人为地确定了前者之于后者的政治优越性和优先性。
自西方现代化开初,全球化便相伴相随。三百多年过去了,欧美主导的现代化进程似乎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境和挑战,文化多元问题正演化为文明多元“冲突”(亨廷顿的《文明的冲突》)问题,亦即,“罗尔斯问题”转化为了“亨廷顿问题”。对于当代中国来说,我们似乎同时面对着“罗尔斯问题”和“亨廷顿问题”的双重挑战,这或许是“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历史判断中颇具深意也最难解答的。如果说,当代前沿科技伦理问题、公共健康问题、生态环境问题等等,更多地呈现出“人为的”与“非自然的”或者人与自然的关系重构与义理规范的全球性挑战,那么,消除贫困、寻求发展效率与社会公平的高效合理、解决人际、群际和区域之间的平等相处之道、改善既定的不合理的国际政治秩序,则是我们必须直面和回答的中国现代性课题。
“中国式现代化”成为当今中国的时代主题,也是当代中国伦理学和政治哲学的时代课题。重要的是,我们必须清醒地保持对“罗尔斯问题”和“亨廷顿问题”的双重自觉,现有理论的挑战并非只是针对当代中国伦理学和政治哲学,也是当代世界哲学正在面对的。如何从支离破碎和繁杂紊乱中找到新的生机?在诸多“问题”中找到具有根本意义的解决之道?我想,在千头万绪中寻绎关乎根本的伦理义理和人民民主的政治哲学义理,完善中国式现代化的理论与实践,是我们必须面对的时代课题。
冬至已至,春天的惊雷已隐约可闻,万紫千红的中国伦理学和政治哲学之春天还会远吗?我遥望,我期待,我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