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绵绮梦
keith mcmahon研究中国明清色情小说已经多年,15年前就在著名的汉学刊物《通报》(t'oung pao)上发表长篇论文了。他有一个有点香艳的中文名字:马克梦。马克这两个字,除了使人想到外汇,也可以帮助营造某种异域风情——还记得《上海宝贝》中那个德国情人的名字吗?至于梦,一个多年浸淫在明清色情小说中的人,要做梦的话,一定不乏缠绵的绮梦吧。
研究中国明清色情小说,多年来一直是西方汉学界的一脉。想想人世间的职业,也真是千奇百怪:比如,小男孩为了玩一点儿电脑游戏,常常不得不费尽心机,用各种手段和严厉的父母周旋,可是却有人以玩电脑游戏为职业——专为出品电脑游戏的公司“试玩”尚未上市的游戏,以便发现游戏中可能存在着的bug。我女儿小时候我告诉她世界上有这种职业,她激动得大叫起来说,我长大就要去干这个!而说到色情小说,情形也有点类似。这类书一直是一般公众甚至学者都很难有机会阅读的——如今主要的困难倒不是找不到这些书,有时候其实是担心来自家人、亲友、上司或同事的压力。我多年前有一个同事,他悄悄向我借《金瓶梅》全本,就要选在他太太出差的那个星期里。可是同样有人可以将阅读色情小说作为工作——而且是“严肃的学术工作!”马克梦基本上就是这样。
1995年马克梦出版了他最重要的著作之一:《吝啬鬼、泼妇、一夫多妻者——十八世纪中国小说中的性与男女关系》(misers, shrews and polygamists: sexuality and male-female relations in eighteenth-century chinese fiction)。
一对生死冤家
马克梦提出了“吝啬鬼”、“泼妇”、“一夫多妻者”三种类型,借助这种分类来分析中国色情小说中的性和男女关系。
“吝啬鬼”虽然出现在书名之首,在书中实际上几乎只是附带地被谈到。“吝啬鬼”在概念上被马克梦作为男女关系中禁欲主义的代表(当然他也谈到了小说中一些通常意义上的吝啬鬼形象),在这个意义上,他们“吝啬”什么呢?“吝啬”自己的精液——即房中术理论中的“惜精”。房中术原是为一夫多妻者们服务的技巧,而在性交时保持不射精或尽量少射精、迟射精,原是房中术中的入门功夫,因为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在短时间内和多个女子性交,进而达到“夜御九女”之类的境界。
但是“惜精”之说也被禁欲主义者接过去,以“一滴精十滴血”之类的危言耸听恐吓世人,这样就可以直接引导到禁欲主义的结论上去,似乎禁绝一切性刺激、性行为才是最理想的。人们往往将这种禁欲主义与“封建礼教”联系在一起,其实禁欲主义在儒家正统学说中也得不到真正的支持。例如,昔日孟子竭力劝诱齐宣王推行“王道”,齐宣王难之,说自己有“好勇”、“好货”等疾,孟子逐一为之开解,最后说到“好色”一节,孟子认为好色也不是问题:只要能做到“内无怨女,外无旷夫——王如好色,与百姓同之”,那对于王业的成功仍然没有任何妨碍。
至于“泼妇”,在马克梦的安排下,几乎集男性心目中所有女性恶德之大成。“泼妇是恶女人的代名词,她企图利用性的力量制服男人,这种力量包括向男人泼撒媚术、窃取男人的阳精。”“泼妇”还在下意识里寻求现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希望让她也可以去找别的男人,尽管“多数泼妇只要求丈夫不纳妾而已”——那就是“妒”,而“妒”又经常和“悍”联系在一起。但按照马克梦的理解,“泼妇”即使反对丈夫纳妾,也和禁欲主义毫无共同之处,因为“泼妇对贞节痛恨之至”。
在房中术理论中,“惜精”的重要目的之一是要吸取女方的“阴精”——大体相当于当年张竞生所说的“第三种水”,即女性在性高潮时射出的爱液——这被认为对男性大有“补益”,即所谓“采阴补阳”。与此对称的、同时也更重要的是,男性的精液对于女性来说更具有“补益”作用(这一点甚至可以得到现代医学的支持),即所谓“采阳补阴”。在中国古代房中术理论和色情小说中,邪恶的女性总是千方百计企图摄取男人的阳精,这种企图一旦成功,男方轻则形销骨立,重则性命不保;女方则起码是“颜色光泽”,年华永驻。在“采阴补阳”与“采阳补阴”两种理论同时的利诱与威胁之下,性交成为一种危险的游戏,一种两性之间的战争——谁先达到高潮,就意味着谁成为战败的一方,他(她)的“精气”就被对方获得,导致损己利人的结果。正是在“窃取男人的阳精”这个意义上,马克梦的“泼妇”与“吝啬鬼”成为一对“生死冤家”。
虚构的真实
在各用一章谈过“吝啬鬼”和“泼妇”之后,马克梦将全书后面10章的篇幅全部奉献给了对“一夫多妻者”的分析和讨论。这些讨论中他涉及的小说有近20部,倒也并非全是色情小说,不过马克梦的兴趣当然集中在这些小说中性和男女关系的内容上。他将这些小说中的一夫多妻情形,区分为不同的类型,比如“纯情的佳人才子”、“女超人”、“色情化的才子佳人”、“纯情的一夫多妻”、“妻妾贤淑超群,丈夫浪荡不羁”、“浪子和妓女”、“乐善好施的一夫多妻者与性快乐的归化”、“淫乱的一夫多妻”,等等。被他作过比较详细分析的长篇小说有《野叟曝言》《红楼梦》《林兰香》《歧路灯》《绿野仙踪》《蜃楼志》和《儿女英雄传》,以及《春灯谜史》之类的纯色情小说,和《绣屏缘》之类的准色情小说。一夫多妻世界的种种情景——真实的或虚构的,都在马克梦笔下得到观照。
马克梦分析的一夫多妻世界,是中国18世纪色情小说中的世界,这样的世界是否曾经真实地存在过?依据色情小说分析中国人的“性”是否可靠?此事说来有趣——世间有“真实的谎言”,同时也有“虚构的真实”。真实的谎言,常见的办法是举出一系列真实的事情(同时当然要隐瞒更多同样也是真实的事情),但让这些事情构成一幅虚假的图景。虚构的真实,最容易理解的例证就是小说,小说中的故事情节通常是虚构的,但是这些虚构的情节所组成的更大的场景,则有可能是真实的。
西方汉学界久有通过中国色情小说、春宫画册之类材料来研究“古代中国人的性生活”(高罗佩语)的传统,马克梦的研究,也可以归入这一传统之中。色情小说中的那些性爱情节,当然有很多出于虚构。即使曾有个别人真有能力、有勇气、有兴趣去实践过,那也只能是个别现象,不可能具有普遍意义。但是就更大的“场景”而言,有许多肯定是真实的,比如士大夫阶层常见的一夫多妻家庭,以及这些家庭中妻妾之争宠、丈夫之调处,等等。因为至少这些都可以从别的史料得到旁证。
没有别的史料作旁证时,真实的可能性仍然存在。东汉末年曹操攻灭袁氏,将袁熙的太太、当时著名的美人甄氏赐给长子曹丕收纳,孔融写信给曹操讽刺此事,说“武王伐纣,以妲己赐周公”,曹操没听出孔融的讽刺之意(或听出了但故意装傻),问孔融此说有何出典,孔融说了一句名言——“以今度之,想当然耳”(以今天的情况来推测,应该是这样的)。这里“以妲己赐周公”当然是孔融编出来的说辞,但如果古籍中真有这条记载,后人欲考证其真伪,又没有别的旁证,则孔融所说的名言,确实不失为一条思路——事实上历史学家中就常有这样做的。当今人打算通过明清色情小说来了解当年社会时,就经常不得不实行这条思路——毕竟,人种还是这个人种,心理还是那些心理啊。
一夫一妻与一夫多妻
在马克梦所沉溺于其中的那些小说的年代,一夫多妻在中国人看来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在中国古代虽然也可以找到对平民纳妾作某种限制的规定,比如《明会典·律例四》有“民年四十以上无子者方听娶妾”之类,但是大量的历史记载,乃至小说、戏剧等,所反映的明清时代的社会生活中,几乎没有任何人将这类规定认真看待。相反,妻妾成群的有钱人家,在中国历代繁荣富庶地区都随处可见。而且,事实上也找不到古代中国有正式将多妻限为某种阶层独有特权的强烈主张。只要他有能力办得到,人们并不否认一个平民——通常只要他有了足够多的功就可跻身社会上层——拥有多妻的权力。至于文人们风流自命,纳“小星”,富人纳侧室,娶“外宅”,收“通房丫头”,乃至姨太太成群,都是古代司空见惯之事,直到本世纪上半叶的中国,仍然如此。比如某位被奉为神明的著名人士,就是在未与他的合法妻子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与另一女子组成实际上的夫妻的。这样的例子还不止一两个,就是今天,人们对此也持宽容态度,何况古代?
还有一些学者通过考察古代对妻、妾或女性配偶的不同称呼、她们法律地位的异同、她们在家庭中地位的高低等情况,指出正妻与其余女性配偶的区别。这对于婚姻制度的社会学研究来说当然有其价值,但如果据此就断言古代中国也是实行一夫一妻制或一夫一妻制有“天经地义”的地位,那就混淆了概念。人类学家之言一夫一妻(monogamy)或一夫多妻(polygyny),是指一个男性的合法女性配偶,这样的配偶不能同时再和别的男性保持合法的性关系,如此种配偶超过一个,即谓之一夫多妻。这是问题的实质,诸女的名分地位之类的异同并不重要.
“世界最终属于一夫多妻者”
马克梦在书中说了一句颇有“名言”架势的话——“然而,世界最终属于一夫多妻者”。不知这话有无深意?在动物界,我们确实经常可以见到,一只强壮有力的雄性担任兽群首领,它同时还独占一群雌性配偶。人从动物进化而来,上面那幅兽群中的图景,仍是人类长久的记忆。所以在古代社会中,男性的性能力是力量和地位的象征,诸侯要“一娶九女”,天子则有“三宫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礼记·昏义》),外加随时可作、多多益善的猎艳。
由于西方社会曾长期实行一夫一妻制,那个社会中的学者认为一夫一妻制是发乎人类本性的,是亘古如斯的,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但伴随着学术的进步,偏见和误解早晚要被更实事求是的结论所取代,在当代西方流行的人类学理论教科书中,可以看到如下陈述:“虽然西方社会和其他高度工业化的社会都不允许一夫多妻婚,但是它却存在于世界各地的大多数社会中。默道克(murdock)世界民族志抽样调查表明,70%以上的社会允许一夫多妻婚。”(carol r. ember等:《文化的变异》)
何况在这个问题上,西方社会也没有理由被过分美化。虽然在法律上是一夫一妻,但照样可以有情人、婚外恋、妓女之类的办法来“补救”。到了我们今天的社会,在法律上告别一夫多妻也接近一个世纪了,但上面那些办法一样也不少。尤其是“婚外恋”,实际上很难明确界定,为了将事情弄得温情一些,人们发明了诸如“红颜知己”、“贴心的异性朋友”(女士专用的表达法)之类的说法,听上去就容易接受多了。
男性之向往多妻,或者说“多配偶倾向”,很多学者相信是有生物学根源的。当然这种信念也经常受到女权主义者,或一些非女权主义的女性的痛斥。其实女性也未尝没有多配偶倾向,向往多夫的也大有人在。在这个问题上,男女同样应该是平等的。
原载《书城》杂志2002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