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时代的个人语文生活中,新的称谓词应运而生。除了“亲”这个亲切称呼对方的面称,“粉”这个明星、名人、事物的崇拜者、爱好者的名字之外,在兼具私人和开放表达的微信朋友圈里,出现了一个新的称谓词“某人”。称谓词不仅反映着特定交际情境中的人际关系,同时也是映现社会文化生活的标签。挖掘“某人”的使用机制与特点,可以窥见隐藏在其背后的社会与个人的文化心理。
古籍中“不说出”或“说不出”的“某”
许慎《说文解字》讲“某”曰“酸果也。从木,从甘,闕。槑,古文某从口”,所谓的“酸果”即梅子。作代词讲的“某”其实是它的假借用法,徐灏注笺说“‘某’即今酸果‘梅’字。因假借为‘谁某’,而为借义所专,遂假‘梅’为之。古文‘槑’或省作‘呆’,皆从‘木’,象形”。“某”作代词指称人时,有时候是知道名字,但是却不说出来,譬如《尚书·金縢》“惟尔元孙某,遘厉虐疾”,孔传就讲“元孙,武王。某,名。臣讳君故曰某”;《三国演义》第二五回,“关某若知皇叔所在,虽蹈水火,必往从之”。有时候是名字失传或记不起来了,也会拿“某”代替,《后汉书·南匈奴传》“单于居車儿立二十五年薨,子某立”,李贤注“凡言‘某’者,史失其名,故称‘某’以记之”;人和名字虽然都可能存在,但说者仅是推论或假设、没法确定的,也会用“某”代替,《字汇·木部》“某,某者,未定之辞”。不论是“失传”“失忆”还是没法确定,都是说话的人“说不出来”。
“不说出”或“说不出”的“某”在语义上指代的是人的名字,在语法上发挥的则是指代的作用,因此从指代人名上推广开来,便成了人名之外其他名物的指代词。这样同其他语素组合在一起,衍生出了不少用来称谓的复合词。它们的用法和“某”接近,都是“不说出”或“说不出”人的代称。譬如“某家”“某门”“某舍”,《新唐书·卢坦传》“某家子与恶人游,破产,盍察之?”《二刻拍案惊奇》卷三九“嬾龙掣住其衣,问道:‘你不是某舍么?’”这些词语中的“某”,替代的是姓氏。有些复合词中的“某”,替代的则是姓名之外的其他名物。譬如“某士”“某屏”,《礼记·曲礼下》“列国之大夫,入天子之国曰某士,自称曰陪臣某”,郑玄注“曰某士者,如晋韩
起聘于周,摈者曰‘晋士起’”,其中的“某”代替的是士所属的诸侯国的名字;又如“某甫”“某子”,《仪礼·士丧礼》“哀子某为其父某甫筮宅”,郑玄注“某甫,若字也。若言山甫、孔甫矣”,“某”代替的是人的表字。其中比较特殊的复合词是“某者”“某甲”“某乙”“某人”,其中的“某”都可理解为姓名的代称:“某者”表示姓名失传的人,《公羊传·宣公六年》就说“于是使勇士某者往杀之”,何休注“某者,本有姓字,记传者失之”;三国魏鱼豢《魏略》“(许攸)至呼太祖小字,曰‘某甲,卿不得我,不得冀州也’”,“某甲”指曹操;沈作喆《寓简》卷七“且如救护生命,彼物何知,虽然得脱死就生,何从识救我者为某人?”其中的“某人”是不知道、无法确定的人。
“不说出”或“说不出”是“某”在语用上的特点,其“不”所承载的否定指向随着使用场合与对象的差别而不同,对于尊者使用“某”是因“不可”称说人名,它符合为尊者讳的要求,上引孔安国对《尚书·金縢》的注解“臣讳君故曰某”即说明了这一点。通过避讳的方式显示对尊者的尊重体现并强化了礼的原则,与此正相对应的,以谦称自己的方式当然也能显示对尊者的尊重,这是对交际双方中与尊者对应的另一方的要求。当“某”的语用特点同指代这种语法功能,在交际情境和话语实践中扩散、分化开来,便成了和“我”差不多的自称。此时的自称更多地体现为一种尊重对方的谦称,当面交流时“不说出”本名甚至“不说出”惯常习用的“我”,特别是“某”蕴含的“不说出”这种否定指向,使自我的谦虚态度得到了很大程度的凸显。《汉语大词典》说“某”为“自称之词。指代‘我’或本名。旧时谦虚的用法”“某门……自称谦词”,和本文的想法是一致的。
《正字通·木部》“某,今书传凡自称不书名,亦曰某”,这个用法出现得比较早,《礼记·曲礼下》“君使士射,不能,则辞以疾,言曰‘某有负薪之忧’”,《史记·高祖本纪》“始大人常以臣无赖,不能治产业,不如仲力。今某之业所就,孰与仲多”。这个用法上的“某”也衍生出了复合词,譬如王实甫《丽春堂》第一折“令人报复去,道某家来了也”的“某家”,元无名氏《千里独行》第二折“某矣云长,自到许都,见了圣人,封某为寿亭侯之职”中的“某矣”。“某”甚至和“等”“们”结合,生出了复数的用法,譬如《朱子语类》卷一○一“从来先生教某们慢行,今令习走,何
也”中的“某们”,《水浒传》第八十回“某等觑梁山泊草寇如同儿戏”中的“某等”。而用于避讳的“某甲”,甚至也有了自称代词的用法,譬如《五灯会元·曹洞宗·佛日本空禅师》“某甲不求挂搭,暂来礼谒和尚”。
今朋友圈中的“某人”
古代与“某”相关的复合词中,“某家”“某舍”“某者”“某们”都没流传下来,不过“某人”却一直沿用到了今天。2012年第6版的《现代汉语词典》里讲“某”,说“②指不定的人或事物:~人……③用来代替自己或自己的名字……又如姓张的自称‘张某’或‘张某人’”。(:920)数字时代的个人语文生活,比词典描写的典型情况要快。就在微信朋友圈里面,“某人”这个词有了新的用法。譬如:“某人献血得来的大布袋,感觉萌萌哒”,“不爱吃水果的某人连吃好几个,直夸好吃”,“身边某人节食,每日称重,今晨又报新低”。如果脱离开朋友圈这个具体的语境,上引例句中的“某人”可以根据词典中的经典解释来还原语义,“指一定的人或事物(知道名称而不说出)”。知道名称而不说出来,很大的缘由要么是不想让人知道,本就没想传到过这个信息,要么是出于隐私保护的考量,部分传达一些信息,避免信息泄露造成的麻烦,比如泄密或者由此引发的当事人不满。
但是在微信朋友圈里,“某人”在很多情况下并不是上述这个意思,它的实际词义是“老公”“老婆”“爱人”或者指其他关系亲密的人。这些可以替代的词语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关系亲密”,体现这个特征的比较典型的情况,是人生活在一起。其中的其他关系亲密的人,有时可以是“父亲”“母亲”“孩子”或“朋友”。从保护隐私而不愿说出名字的角度看,这些身份的人都符合词典里说的“指一定的人或事物(知道名称而不说出)”,但是“父亲”“母亲”“孩子”“朋友”,同“老公”“老婆”“爱人”明显体现出共同的聚合特征,他们以情感为纽带而相关,保护隐私而联系在一起的“责任相关”反倒在其次。
在微信朋友圈带有“某人”的表达里,可以替代“某人”的最多词语,按照频率的先后来看是“老公”“男性爱人”,后面是“女性爱人”或“老婆”,“孩子”与“父母”等词的可替代性相当少。根据在微信中发送朋友圈的人的身份,人们很多时候可以轻易分辨“某人”
到底指的是谁。譬如发“身边某人节食,每日称重,今晨又报新低”信息的人是笔者的男同学,由此他所说的“某人”自然是指他的“老婆”。可是“某人”用来指“老婆”等亲密女性的情况,要比它指“老公”或“男性爱人”的情况远远为少,这显示出选用“某人”来表达的主体明显倾向于女性。即使在使用“某人”的女性群体里,仍旧有不同层次的个体差异,25岁以下、55岁以上的人,即使是已经结婚的也不大使用这样的说法。当然这两个年龄段的人群中,有些人并不将很多精力放在发朋友圈上,不过即使是25岁以下常发朋友圈的人,使用“某人”来称说“老公”或“男性爱人”的也并不很多。
使用“某人”的句子,因为没有指名道姓,在修辞上往往有婉曲或借代的性质,稍稍透露着模糊和朦胧的感觉。在其蕴含的情感色彩上,它当然不像“丈夫”那样庄重、正式,也不像“老公”“爱人”那样亲昵直接,相反却因婉曲或借代而略显含蓄,本来的私人表达、亲密关系,因为这样故意的含蓄和距离感,就变得多了几分凸显的味道。譬如“俺家某人是金庸迷,金庸作品他反反复复读了无数遍”,这里凸显的是欣赏;“翻了翻相册,我也晒晒奥运十年。某人表示啥也没记住,白去了”,凸显的是谐谑;“今天某人没上班,在家试做糊塌子”,凸显的则是幽默与喜爱。在微信朋友圈中用了“某人”的词句中,很少见到是抱怨、批评、指责的。
朋友圈里的“某人”在使用场合的限制上还是与古代有些不同,用“某人”来指代“老公”“男性爱人”等亲密的人,一般只出现在朋友圈中,而源自古代表示“说不出”或“不说出”人名的“某人”,却不受书面、口语、个人、私密等方面的限制。不过“某人”终究与古代的“某”“某人”“某家”等表示指称的词语,脱不开或隐或显的源流关系。朋友圈中指代“老公”等亲密的人的“某人”,不用于“面称”而只用于“叙称”,这同“某人”(古代)、“丈夫”“妻子”而不同于“某”“某家”“老公”“老婆”。然而“某人”新义得以出现甚至是存在的理由,和“某”“某家”却也有相通之处。“某人”从“说不出”“不说出”的人而指称几乎可以确定的“老公”“男性爱人”“女性爱人”或“老婆”,和“某”“某家”为了体现对人尊重的自谦在指称功能上的变化类似。“某人”同“某”“某家”一样,它不像“丈夫”“妻子”“老公”“老婆”等在语词和语义上具
有单一直接的关系,而是在字面意义和实际意义上存在差异,利用类似婉曲、借代的修辞方式,来替代“丈夫”“妻子”“老公”“老婆”等直白的词语,人为造成了一定意义上的陌生化效果,而这种陌生化也同时具备了附加的让人琢磨的色彩。因此用“某人”来指代“老公”“男性爱人”等,也还不是一般意义上单纯在表达上的求新求异,这种“新异”的背后实际是称谓词的文化意义的支撑,无论是“某人”语句透露出的欣赏、谐谑,还是幽默、喜爱,它所展现的其实都是当事者在“秀”的亲密关系中的“一种恩爱”。
“某人”所体现的语言文化心理
朋友圈中用“某人”来指代“老公”“男性爱人”等亲密的人,在一般遣词造句上的创新之外,同时使亲属称谓系统以及特定的语义场发生了结构性变化。而“某人”的使用又是数字时代语文生活中个人与媒介相互作用的结果,私人话语在一定范围内的开放,则展现出隐藏在语词、语义变化背后、与数字时代语文生活相对应的特定语言文化心理。
首先是对自我的呈现与他者的吸引的数字语文策略。微信朋友圈所提供的相对开放的平台,使以往相对封闭、隐秘的个人生活,经由自我遴选而部分地呈现于一定数量的特定人群面前。特定人群人员复杂、关系多元,因此并不可以随意发送任何个人信息。“某人”虽然隐去了人的姓名,但却能够暗示人的身份,以相对低调的方式呈现了个人生活。朋友圈兼具私人和开放的表达,当然需要引起读者的注意。在功能语言学视角下,“某人”这个词语具有很强的互动(interaction)功能,它表面上是略显官方和正式的语词,同时因为“说而不足”的不完全信息的形式,吸引了读者的注意,甚至是激发了其“窥视”的心理——网络上的新闻可以视而不见,但是熟悉的一个人的私密生活倒想看看——“某人”可以激发读者的有意注意。
其次是恩爱展现与隐私保护的微妙平衡。朋友圈中所展现的与“某人”有关的事件,几乎少有批评、抱怨、指责的信息,发朋友圈的一方往往以轻松随意的话语,通过“某人”所承载的有意的含蓄和距离感,以幽默、诙谐、调侃的语气来凸显对亲密的人的喜爱、赞赏、鼓励、支持甚至是炫耀。同时新的网络生态下的参与者,普遍具有强烈的自我防护意识,他们一般不会在朋友圈里透露家庭成员的姓名等敏感信息,不过代替姓名、特定身份的“某人”其实并不影响有关事件的表达,读者仍可推定此人大概是谁,并透过与之有关的言行举止来体会背后的意趣。而对于尚未在法律上确认关系的恋人来说,用显示亲密关系的“某人”而不是姓名则更为有利,既暗示了特定关系人的存在,也可以避免万一以后出现不确定因素的尴尬。
再次是亲密关系的界定与侧重。夫妻、恋人这样基本的人际关系,在人群中有着约定俗成的理解,比如以情感为纽带、排他且相互依存。然而“某人”从语源上来看,恰恰是消解了夫妻等关系中的相互性,它强调的是个体之间的无关联性和独立性,显示的是言者与说者之间存在的距离。“某人”对于关系距离的有意突出,当然不是夫妻间真实距离的再现,这种出于隐私保护和陌生化效果考量的表达,实际体现的是夫妻关系的深入、稳定、平等、放松,夫妻双方并不在乎使用“某人”这个词会引起关系有距离的误解。甚至可以认为这样的夫妻关系中,除了相互之间的忠诚与义务之外,在具体的生活事件与细节中,一方甚至更为尊重另一方的独立性及其价值。女性在朋友圈发送信息中使用“某人”更多的情况则表明,丈夫或男性友人在其日常生活和微信生活中更为她们关注和表达,这从侧面映衬出她们对家庭中夫妻关系的认可与自信。
综合来看,数字时代语文生活中个人与媒介的互动,使得朋友圈中用“某人”来指代“老公”“男性爱人”等亲密的人这样的语用创新开始更快出现,并藉由数字平台广泛传播、相互影响,通过大量模仿而为语言系统收编、固化。与“某人”相近的另一例子,是作为夫妻一方指称的“队友”,微信朋友圈中也常可以看到它的使用。诸如此类的旧词新义,其使用往往限于特定语境,且能否为现代汉语吸收并得到长期使用尚需时间检验,短期也不会被字典辞书收录其中。对于语言研究而言,“某人”的使用是不稳定的、离散的、建构过程中的,不过它恰好是观察引发出现此类语言现象的数字动力与个人适应能力的即时凭借,研究者可由此探究特定时期人们的语言文化心理。从这个意义上说,“某人”既是特殊,又是普遍意义上的有趣、有益的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