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从股市的仲夏夜之梦中惊醒了。
从理论的角度来看,当下的中国与世界正处于数百年一次的世界史巨变的过程中,不得不面对层出不穷的新情况、新挑战。经济和社会演化的事态告诉我们,一场范式革命正在酝酿之中,有可能将颠覆我们对制度和机制的既有认识。如果讨论这种范式创新,可能会使与国家治理和法律秩序相关的问题状况变得复杂化,也会使改革的目标和手段变得复杂化。但是,我们却又不能回避正在发生的事态,不得不在新的脉络中考虑制度和机制的设计。因为我们现在有一个能够避免锁定过去路径之中的机会,这也就是所谓后发者优势吧。因为全面深化改革和顶层设计必须把未来的趋势也纳入视野之中。
现行经济系统缘何无法维持
亚投行能吸引那么多发达国家加盟,不仅出乎美国的预料,也出乎中国自己的预料。发达国家看好亚投行,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持续大约五百年的那种资本主义体制以及持续了一百多年的大量生产、大量消费的经济发展模式已经面临空前的危机,即驱动力衰竭的危机,资本过剩和产能过剩的危机,甚至正在迎来最终阶段。这是一个世界史的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还是一个意识形态问题。但在这里,我们不预设任何价值前提,没有先入为主的价值判断,只考虑现实和经济自身的逻辑。
既有的那种资本主义体制和经济模式,其实质究竟是什么?客观地说,就是资本不断增值的过程以及相应的支持条件。怎样才能让资本不断增值呢?必须对经济发展的中心和前沿或者边缘进行区别,中心具有比边缘地带更强的汲取力,因而具有更高的资本回报率。为了维持和提高资本回报率,中心必须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不断延伸边缘,例如开拓殖民地、开发农村、扩大市场份额、扩充社会需求、改良技术、改进治理结构等等,都使得边缘更远更深、中心更富更强。
然而,当非洲也开始被纳入全球化市场体系时,地理上的边缘就趋近消失了。当金融市场利用电子信息技术开发高速投资系统,证券交易所以百万分之一妙、亿分之一秒的时间差距竞争利润时,资本回报率上升的空间也就趋近消失了。目前,发达国家的十年国债利息率均低于2%,短期利息率均事实上为零。这种状况如果持续较长时期,现行经济社会系统必然无法维持下去。
当然,中国以及其他新兴国家凭借剩余的人口红利和市场需求还可以继续在既有的轨道上增长二、三十年。由于这些国家不再是发达国家的边缘地带,所以它们的发展会给发达国家带来困境和危机,加快驱动力衰竭的节奏。美国曾经试图通过军事实力重新开拓地理上的边缘,但反恐战争的结果证明极其困难。中国正在通过“一路一带”战略开拓新的地理边缘,同时也消化自己的过剩产能,以维持经济继续增长的势头。其他国家试图借助中国的驱动力来拉动本国经济。
科技创新是经济增长新动力
在实体经济、制造业走向衰败的情况下,资本为了实现自我增值的目标,必然倾向于借助金融技术。例如美国从1971年开始从制造业主导转向金融业主导,在1990年代借助电子信息技术和金融自由化的制度安排继续提高资本回报率,结果形成了一种典型的金融帝国主义体制。据统计,在1995-2012年期间,美国在电子金融空间创造出了140万亿美元的资金,导致商业银行借助各种杠杆过度投资,投资规模甚至超出自我资本的60倍,先后酿成巨大的it泡沫和住宅泡沫。2002年美国产业利润中金融业所占的比率达到30.9%,而1984年只占9.6%。金融业的大发展是以市场原理主义为指导思想的。但资本的分配如果完全委诸市场机制,就会导致通过降低劳动分配率来增加资本回报率的事态,加剧贫富分化。特别是借助电子金融空间强行促进资本自我增值,只能导致泡沫不断生成和破灭。每次泡沫生成都使得财富进一步集中到占人口1%的富裕阶层,泡沫破灭都需要用国民税金进行补救,并且会导致中产阶层大批失业,变成贫困阶层。
不管是否愿意,中国以及其他新兴国家的经济都不能不被卷入金融帝国主义体制。美国在电子金融空间创出那140万亿美元的货币,必须到新兴国家是寻找投资和盈利的机会。到2013年,新兴国家经济规模的总额大约28兆美元,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固定资本,包括共同投资、设备投资以及住宅投资,大约占经济规模的30%左右,即9.3万亿美元。即便新兴国家储蓄率为零也只能吸收美国庞大资本的一个零头,因此,如果这140兆美元都涌到新兴国家寻找赢利机会,只能导致设备过剩和产能过剩。过剩的设备和产能需要美国的过剩的消费来维持,但雷曼破产事件之后,美国消费过剩的机会性结构已经瓦解了。
无论如何,发达国家的资本过剩,新兴国家的设备和产能过剩,这就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现实。到哪里去寻找经济的新动力呢?科技创新当然非常重要,可以提高企业和国家的竞争力。科技创新需要法治作为基础,否则没有人愿意进行长期的、充满不确定的冒险事业。最近发生在中国股市的事实再次证明,金融暴利的诱惑,更使得科技创新增加难度。何况体制、机制不变,科技创新也会遭遇设备过剩、产能过剩的阻碍,因为需求不大,资本回报率也不大,科技创新的意义就很难大起来。
从未来的角度把握法治
由此可见,我们现在必须考虑怎样彻底改变体制和模式的问题。我们正面临一个重要的历史转折,而且是全球性的转折。当然,因为最后的发展空间还在中国,在新兴国家,所以中国必须利用原有的条件继续发展。但无论如何,那种美国式大量生产、大量消费的模式确实是不可持续了。中国基于产业政策和行政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其实与美国式的大量生产、大量消费模式其实是一枚银币的两个方面;看起来中美的信念和做法截然相反,其实是结合在一起的,构成绝配。正因为有这样的契合性,所以我们的制造业才取得那样的辉煌。但是,现在的事实表明,那样的好日子已经基本上结束了。这意味着我们正在面临非常深刻的变化,结果必然导致体制创新、经济模式创新。这是我们根本就无法能回避的问题。今年政府提出的“互联网 ”战略是否构成这样的根本性变革,还有待进一步观察。只要体制和经济模式出现全新的变化,法治的制度条件也必然随之变化。国家治理方式和法律秩序将会呈现什么景象和特征,现在还不清楚。
我在这里只是提出问题,希望能促进未雨绸缪的思考、探索、研究以及制度设计。当然,现代法治的改革方向还应该坚持,未来几十年的发展机遇还需要通过既有的经济发展机制来充分利用,这是没有疑问的。但是,与此同时,我们还要考虑体制创新和模式创新。为此,应该重视现实中已经出现的一些新问题、新现象,以此作为深入研究的线索。例如超国家性。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法治都是以民族国家为前提条件的。但是,全球化过程已经打破了这样的前提条件,形成了美国这样的世界国家、欧盟这样立足于市民社会的超国家,还有各种各样的区域治理机制,主权的确在不同程度上相对化了。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从来就没有民族国家和主权的概念。天下国家是中国历史的特征。现在我们看到的两岸四地格局本身就是一个超国家的架构。这四个中国人社会,经济体制不一样,政治体制不一样,意识形态不一样,法律体系也不一样,与基于主权学说的民族国家的形象太不相同。所以,我们需要从超国家的角度来把握法治。
又例如风险性,在经济如此快速发展、科技和交通极其发达、市场全球化的背景下,社会的风险性大幅度增加了。在这样的风险社会,各种事物的相对性、不确定性会越来越明显,日常化的法律秩序似乎显得捉襟见肘。于是,规范的适用不得不更加灵机应变,否则就会与立法意图发生背离。但是,这种灵活性势必加强裁量权,使主观任意性有可能获得更多的机会。在这样的背景下,法律思维不能不更多地关注结果,根据结果进行问责,从而更多地强调责任。或者更多地追踪事态推移的过程,加强动态监管,并对结果提供事后的救济。在一个风险社会,法治范式究竟应该是怎么样的,也是很值得研究的课题。
还有一个思考的线索,这就是网络性。中国传统社会的特征是强调人情关系,因而结构是非常网络化的。互联网进一步加强了这种网络社会的属性。从现代法治的角度来看,网结构络是不利于法律对行为方式进行规制的,因为也就会降低行为的可预测性、可计算性,因为平面互动和纵横交错的过程迷宫,使得法律的规范效力很容易被扭曲、被衍射。网络中的相互关系和相互作用很容易引起网络混沌,也会形成特殊的场域,抵消法治追求的普遍性。
如果我们把上述一切因素进行综合考察和分析,就会发现到民主和程序很可能还是未来法治范式的核心元素。但无论如何,我们的现代化工程项目,我们的法治秩序构建的形状,的确变得有些复杂化了。这种复杂性是由中国的现实所决定的,也是由世界结构大转型的趋势所决定的。我们如果想推动什么具体工作,最好是把问题状况简单化,给出一个明确的目标,提供简单的手段。这是行动者的思维方式。但是,当我们经过反复实践发现一个单纯明快的目标总是无法对应现实,也难以反映全球化的新趋势时,研究者就应该进行反思,转换问题意识,转换分析方法,以便提出具有可选择性、或者替代性的新方案来,供实践进行检验,并通过试错过程逐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