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
微信扫码订阅 推送实时更新
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而《婚姻法》则将计划生育作为一个基本原则确立在总则之中。计划生育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自实施以来,全国少生4亿多人,提前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有效地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并为促进世界人口与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但计划生育一味的只控制人口数量,忽略世代更替,造成国家严重的老龄化,未富先老的格局。同时,性别比严重失衡,野蛮计生激化社会矛盾等问题渐困渐重。计划生育政策进行重大调整已经迫不及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