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1世纪的三次全国总人口随机抽样调查发现:实际发生的性骚扰在减少,可是人们对于它的担心却在增加;利用职权的性骚扰其实很少;男人也在被性骚扰;相同性别之间的性骚扰也存在;哪些行为被纳入了性骚扰;什么样的人曾经被性骚扰过;屡次被性骚扰的情况。这些统计数据均为首次发表;既表明“反对性骚扰的话语”已经强势介入日常生活,也反映出国民的主体建构与前者大相径庭。双方的冲突来源于中国社会中的权力、社会性别与性这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出现了新的结构。
关键词:性骚扰,性别,话语,主体建构,性
问题的提出与理论意义
反对性骚扰的思想与实践,主要来自20世纪70年代以后的美国。[1]在《中国知网》上按照主题检索发现,早在1988年,中国就已经开始出现针对性骚扰的情况反映[2],到2013年3月,有关的文献已经达到1095篇之多,其中发布于核心期刊上的有221篇。其内容主要集中于立法与执法相关的讨论;对于性骚扰调查与案例报告很罕见,尤其是尚未检索到全国总人口的随机抽调查的结果[3]。
那么,在21世纪的中国,性骚扰究竟有多少呢?又有哪些类型呢?这就是本文首先要解决的最基本的事实判断的问题。
本文试图解决两个递进层次的理论问题。
其一,性骚扰作为一种外来的概念,无论专家学者给出什么样的定义,也无论这些定义的普及程度如何,中国人在回答自己是否可能受到或者是否真的受到性骚扰的时候,所运用的一定是他(她)自己对于性骚扰这个词汇的理解,而且注定是千差万别、莫衷一是。因此对于一个严谨的社会学者来说,不仅需要抽象地论述性骚扰的定义“应该”是什么,更需要去了解在中国人民的心中,性骚扰“其实”是什么。也就是说,本文努力去发现人们的主体建构[4]究竟是什么样。
其二,“反对性骚扰”已经成为一个主流话语,对于人们日常生活的介入也越来越强有力。那么它与人们的主体建构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样的互动,又产生了什么样的结果呢?
数据来源
在笔者的主持下,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于2000年、2006年和2010年完成三次“中国人的性”的全国总人口随机抽样调查。
调查对象是中国境内18到61岁的[①]、会讲汉语、能识汉字的总人口。以城乡差异、人口规模与离婚率等国家统计数据为分层指标进行多层等概率抽样。
初级抽样单位(psu)为县级地理区域。终端调查点为城市社区与农村的行政村。在每个终端调查点中,按照居住者的总名单进行等距抽样,在按照地理位置抽样法抽取流动人口。
由于性调查的高度敏感性,笔者采用了如下实地调查方法:
不进行“入户抽样”,不在家中访谈,而是直接抽样到个人,邀请被访者到笔者事先准备好的访谈室来。
在封闭空间中访谈:保证每个访谈室中只有调查员与被访者两个人。
同性别、一对一地访谈:禁止调查员访谈异性。
获得被访者的“知情同意”:在访谈开始之前就明确告知被访者,笔者要询问性生活的问题,而且允许拒绝回答任何一个问题或者中途退出。
使用电脑问卷进行访谈:把调查问卷制成电脑程序,调查员携带笔记本电脑到当地,在调查员教导之后,由被访者通过按键盘来独自完成问卷。这是目前国际公认的最接近真实的方法。
除了特殊注明的以外,本书所有的统计分析,都是复杂样本(complex
sample)的加权计算,其分层=2(农村与城市),单位(初级抽样单位psu)最多为283个。样本的权数是城乡分层、pus、性别、年龄、婚姻状况[②];文中就不再一一说明。
本书所依据的四次全国调查的随机抽样误差均不超过5%,均以“多伴侣发生率”为目标变量,通过了信度与效度检验。
总体发展情况:话语介入的强大作用
在三次的问卷里,笔者都询问了这样三个最主要的问题。
性骚扰说的是:在您自己不愿意的情况下,别人对您做出性方面的动作,或者说一些性方面的话,使得您很不舒服。平时,您觉得您自己可能不可能受到别人的性骚扰?(1. 非常可能;2. 比较可能;3. 不大可能;4. 不可能。)
在过去的12个月里,有没有人对您说过性方面的、使您很反感的话?(1. 有过;2. 没有。)
在过去的12个月里,有没有人带着性方面的意图,对您做出性骚扰的动作?(例如:动手动脚、耍流氓、占便宜等等)(1. 有过;2. 没有。)
回答情况见表1。
表1:性骚扰的整体情况(总体的%)
从表1里面可以发现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情况:在2000年性骚扰实际上相对更多的时候,担心自己会遭到性骚扰的人反而相对更少;可是到了性骚扰实际上已经显著地减少的2010年,担心自己遭到性骚扰的人却显著地增加了。
这表明:反对性骚扰的主张,并不是根据该现象的多少而提出的;而是出于对普遍正义的理念追求而抽象地提出的。可是,一旦它成为一种社会的话语,就会形成这样一种机制:在社会舆论的大声疾呼之下,普通人对于自己被性骚扰的可能性越来越夸大;但是这种夸大恰恰就是日益提高的自我警惕,也就对性骚扰形成了日渐有效的社会警告。结果,现实发生的性骚扰也就不得不趋向于减少。
这一理论认知对于当前的社会对策研究很有启示:
首先,社会科学绝不应该从话语的强弱出发,去推测社会事实如何。在当下,反对性骚扰的话语不敢说如同水银泻地,至少也已经是如雷贯耳。但是这绝不意味着这样的事实就很多,更不能认为声音越大就是情况越多。这应该是研究的常识,可惜,还不全是。
其次,社会科学不能仅仅去研究那些“问题严重”的现象;而是应该更多地关注那些“违背正义”的现象。唯此,社会科学才可能超前于社会实践,而且最终为改造社会实践做出自己的贡献。
“性骚扰”的界定:中国人的主体建构
只是男人骚扰女人?
绝大多数反对性骚扰的人士和传媒,都主要指的是男人对于女人的性骚扰,甚至默认只有男人才能性骚扰女人。
笔者为了检验这一假设,对那些受到过言语的性骚扰的回答者追问道:“在过去的12个月里,对您说过性方面的话,说得最厉害的那个人,是男人,还是女人?”[③]
统计结果是:在那些自报受到过言语的性骚扰的人里面,女人报告受到女人的性骚扰的比例在2000年是24.7%,2006年是10.9%,2010年是19.6%(p=.007),呈现为显著减少的线性趋势。在男人中,同性之间的言语性骚扰比例分别是64.9%、59.1%和57.6%(p=.001),其线性趋势也是显著地减少了。
笔者也追问了那些曾经被动作的性骚扰过的人:在过去的12个月里,对您进行性骚扰(动手动脚)最厉害的那个人,是男人,还是女人?回答结果是:在2000年自报受到过动作的性骚扰的人里面,被同性别的人骚扰的,在女人中占1.5%,在男人中占2.8%;到2006年的比例为女人中的0.6%和男人中的3.8%;再到2010年则分别为7.1%和5.9%。这表明:其一,来自同性的动作性骚扰的比例在10年间略有上升;其二,在2010年,女人中的同性动作性骚扰不但比男人中的还多,而且增长幅度也大于男人中的。
上述的所有比例都不高,但是却意义深远。
从事实判断的层次上来看,反映出下列几个趋势。
第一个趋势是,由于中国的大众传媒几乎从未报道过遭受同性别之间的性骚扰,因此在被调查者的自我报告中,这种情况的比例肯定远远多于人们的想象,甚至让人难以置信。也就是说,中国人在实际生活中,其实并没有把性骚扰仅仅局限在男人对女人。可是由于反对性骚扰的话语的强势介入,所以他们自己也并不知道这种情况居然会如此之多。
第二个趋势是,中国男人所说的言语性骚扰,居然超过一半儿是发生在男人与男人之间。女人受到女人的言语性骚扰的比例虽然少于发生在男人之间的,但是也达到了十分之一到四分之一之间。从认知层次来看,这种情况提出了以下3个重要问题。
其一,这究竟应该不应该算作性骚扰?那些仅仅反对男人对女人的性骚扰的人们,究竟应该固执己见,还是应该承认和尊重中国男人和女人的主体建构?
其二,在中国男人与男人之间、女人与女人之间,究竟什么样的言谈话语,会被至少一方认为是性骚扰呢?可惜,在中国的日益增加的研究性骚扰问题的文献中,这个问题甚至还没有被意识到。
其三,在三次调查中,认为自己遭受过同性别的性骚扰的比例,呈现为显著的减少趋势。但是疑问接踵而来:这究竟是由于同性别者之间的性骚扰现象真的越来越少,还是因为在社会的强力宣扬之下,人们越来越相信性骚扰“只应该”发生在异性之间,因此越来越把发生在同性别之间的事情,排除出性骚扰这个概念?笔者倾向于更加相信后者。
从理论层次上来看,给我们的启示至少有两个。
首先,同性之间的性骚扰为什么直到今天也没有被纳入社会的视野,无论在舆论中还是在学术上?这恐怕有不得不归结为:那种“性骚扰只能是男人针对女人”的说法,已经从话语介入发展为一种意识霸权,已经造成了人们的管中窥豹。
其次,男人对男人、女人对女人,究竟做了些什么动作,就会被对方认为是性骚扰呢?这无疑是一种主体建构,是人们根据自己的主观体验做出的价值判断,而不是什么“客观的”事实判断。可惜,目前的相关研究基本上还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的存在。
从本文的立意出发,笔者认为:反对性骚扰的主流话语虽然已经一厢情愿地强力介入了人们的生活,但是却出乎意料地被至少一些人的主体建构在双方互动之中给改造了,不仅被扩大到同性之间,而且被扩大到男人与男人之间。
主要是仗势欺人?
至少在美国当今的主流文化中,性骚扰指的主要并不是公共场所里的“耍流氓”,而是指那些在工作场合中利用职权“占便宜”。[5]这个定义主要来自女性主义的“性别权势关系”理论。[6]限于篇幅,不再赘述。
那么,中国人是不是也这样认为呢?为了加以检验,笔者对那些报告说自己受到过言语骚扰的人追问道:在过去的12个月里,对您说过性方面的话,而且说得最厉害的那个人,是什么样的人?对于受到过动作的性骚扰的人,笔者也追问道:对您进行性骚扰(动手动脚)最厉害的那个人,是什么样的人?
把2000年、2006年和2010年合并起来的平均比例(第一个数字是言语的,第二个是动作的)的分布情况如下。
最多的性骚扰发生在基本相互平等的三种人际关系之中:“同事、同学、熟人、邻居、业务关系”最多,占到57.0%和36.3%;“对象、谈恋爱的朋友(包括原来的)”占6.7%和13.1%;“家庭成员、亲戚”占3.4%和2.5%;总计占到言语性骚扰的67.1%;占到动作性骚扰的51.9%。
其次多的是发生在陌生或刚刚相识的人际关系之中:“陌生人,或者刚刚认识的人”占8.9%和20.1%;“网友、征友或征婚认识的人”占[④]3.0%和1.2%;“其他类型的人”占13.4%和13.7%;总计占到言语性骚扰的25.3%;占到动作性骚扰的35.0%。
性骚扰是对方利用职权的情况最少:“老板、上级、领导、老师、对我有恩的人”只占7.6%和13.1%;
上述情况说明:且不管美国对于性骚扰的定义是否正确,笔者的调查可以证明,它并不适合中国人的实际生活。中国人自己所认为的性骚扰,最多地发生在平等关系中,其次是发生在陌生关系中。反之,那些最容易仗势欺人进行性骚扰的人(老板、上级、领导、老师、对我有恩的人)所占的比例其实是最少的。
事实判断就是:在当今中国,在工作场合中利用职权进行的性骚扰,真的有,可是也真的没有那么多,远不足以成为主要构成。或者反过来说,当下的中国人民对于性骚扰的定义,与美国大不相同。
那么,应该如何解释生活中仗势欺人的性骚扰很少这一现实呢?
某些恨铁不成钢的好心人,可以把这归结为人们的愚昧和不觉悟,没有意识到有权有势的人总会乘机下手的,或者是下属们其实真的遇到了性骚扰却不敢回答问卷。但是从主体建构的视角来看,笔者却倾向于认为,至少其中的一部分人,很可能确实没有认为上级的某些行为是性骚扰。
做了什么才算是性骚扰?
对于“做了什么就算是性骚扰”这个问题,文献中已经有了一些讨论;但是基本上都是采用“客观判定”的视角。可是中国那些被性骚扰的受害者自己又是如何认定的呢?目前中国的文献尚未涉及。
笔者一贯强调,社会调查所得到的,其实并不是“客观真实”,而是被调查者给调查者呈现出来的某种主体建构的结果。[7]因此,笔者在这里运用自己的理论来探索一下。
在问卷调查中,被调查者在回答说自己曾经遭到性骚扰的时候,他们脑子里究竟出现了什么,这是研究者永远不可能知道的,但是其内容肯定是千差万别,甚至是千奇百怪。如是,研究者就绝不应该把所获得答案当作“客观的真实”,而是应该视为被调查者在他们自己的定义之下,在调查当时情境之中,所做出的互构式的呈现;最多也不过是研究者在自己的定义之下,对社会现象进行测量的结果。所以研究者更加应该去探索那些被调查者究竟是如何建构出自己的回答的。正是为此,笔者才在2010年的问卷中增加了下面这样一个提问。
在询问了性骚扰的所有问题之后,笔者接着对那些遭到过的人们问道:那么,当时发生了什么呢?请回答当时最严重的情况,无论具体的手段是什么。[⑤]
表2:做了什么就叫“性骚扰”?(遭到者中的%)
从表2中笔者有两个发现。
第一个发现是,在中国成年人里,无论是男还是女,无论在异性之间还是同性之间,人们的“性的身体”[8]其实非常敏感。在认为遭到性骚扰的人里,有42%到49%的人把“故意接触我的身体”视为性骚扰。
如果女人这样说,别人可能比较容易理解;但是男人也是基本如此,这就需要很好地进行解释了。其背后的学术意义在于:男人或者女人,在面对异性或者同性的时候,究竟是如何管理自己的身体以及身体的展现?人们认定的“身体”的具体标准究竟是什么?如果被别人接触了,自己又是如何来判断对方是故意还是无意?又是如何决定做出何种反应?可惜中国现有的研究文献甚至还根本没有提出这样的问题,还有待志士仁人大展宏图。
笔者的假设是:无论男女,无论哪一个人,只要生活在当今中国的情境之中,或多或少都会被反对性骚扰的主流话语所介入。可是人们又总会依据自己的日常生活经验而积淀出对于“什么是性骚扰”的主体建构。这两者之间发生了什么样的互构,其参照系、行为逻辑、运行和调节的机制是什么,这些因素共同构成了他们对于性骚扰的判断系统。
第二个发现是,遇到过性骚扰的人中,有五分之一左右(17%到21%)把“讲性”看作是性骚扰,仅次于故意的身体接触,排在第二位。尤其是,无论男人还是女人,无论发生在异性之间和同性之间,这样认为的人的比例都相当一致。
如果仅仅是女人面对男人,那么女人持有这样的判定标准尚可理解;可是男人怎么啦?男人与男人之间又怎么啦?一个大老爷们对另外一个男子汉讲了一些性方面的话,怎么就会被认为是性骚扰呢?在方兴未艾的反对性骚扰的社会舆论中,男人不是一直被标定为“黄段子发送者”和“一聊就是性”吗?他们怎么会像女人那样,把“讲性”归入性骚扰呢?
这种情况可以说明:至少有一部分男人,在“讲性”这个问题上,与女人的想法和看法基本一致;因此才会感到自己被性骚扰了。
可是,这种情况究竟是性骚扰这个话语的强势介入的产物,还是这样的男人的个人特质做造成的不同的主体建构,还是二者互构之结果?
笔者只好自我反思:一定是我自己过于相信传统上那种男人与女人从来就是黑白分明、截然对立的性别观,才会对这样的生活现实大惊小怪。也就是说。研究者也难免被性骚扰的话语过度地介入,甚至误以为这是自己的主体建构。特此恭请读者引以为戒。
什么样的人认为自己被性骚扰了?
性骚扰究竟是一种平均分布的普遍存在,还是针对某些社会阶层的更多?
针对这一假设,笔者分别考察了文化程度和职业等级这两个决定人的社会地位的最重要因素。其结果是:被调查者的文化程度越高越高、职业等级越高;那么他们受到过任何一种性骚扰的比例也就越高。具体来看,在小学和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人中,受到过任何一种性骚扰的只有5.5%,可是在初中的人中增加到11.1%,在高中的人中增加到12.5%,在大专文化者之再次增加到14.9%;而到了本科及以上的人力则高达16.9%(p=.000)。
同样地,在农民和工人当中,受到过任何一种性骚扰的比例仅仅是8.0%,但是在商业服务业人员中增加到14.2%;在白领工作者中也达到12.0%,在企业家或者领导者当中则是13.2%(p=.000)。
此外,笔者还考察了受到性骚扰的可能性(不是实际比例)。[⑥]在文化程度方面,与小学和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人相比,初中和高中的人增加44%到48%,大专和本科及以上者则增加73%到74%。在职业等级方面,与农民和工人这些体力劳动者相比,商业服务业人员受到性骚扰的可能性增加42%;白领工作者增加26%,而企业家和领导者则更是增加78%之多。
但是,上述的统计结果虽然符合数理的逻辑,却违背了生活的常识。莫非说,文化程度越高越好欺负?难道对企业家和领导者这样的上层人物进行性骚扰,比骚扰处于社会底层的工农还容易?否则为什么前者比后者还多得多?
这样的悖论迫使笔者不得不反过来思考问题:自己是不是遭到过性骚扰,这是由被调查者自己来判定的。笔者作为调查者,没有丝毫办法去“客观检测”在他们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因此,本文中的所有数据,与其说是“测量结果”,不如说是被调查者的“报告”,也就是“主诉”,是他们自己的主体建构的呈现。
思路转变之后,上述数据的意义也就随之变成:文化程度越高和职业等级越高的人,就越是可能认为自己受到过性骚扰,而且越是愿意把它报告出来。
结论
最晚从20世纪末期开始,反对性骚扰就已经成为一种话语,强势地介入中国人的日常生活。其结果就是,21世纪以来,现实中的性骚扰在日渐减少,可是人们对它的焦虑却与日俱增。从这一视角来看,一切反对性骚扰的宣传教育都必须清醒地认识的:在可预见的一段时期内很可能出现“越反越多”的局面:随着越来越多的人认同和遵从主流话语,不论实际上发生了什么事情,哪怕事情越来越少;都会有越来越多的人“主诉”自己受到了性骚扰,人们对于性骚扰的担心也会越来越多。这仅仅是因为他们的判定标准被主流话语给改造了。
但是上述情况并不能证明“社会决定论”或者“话语决定论”,因为调查表明:虽然“反对性骚扰”已经成为一个主流话语,但是只有那些更加被主流化的人,才更加有可能获知、接受和认同这一话语,才会有更大的可能成为“被介入”之人,也才更加可能运用这一话语,来判定自己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类似情况究竟算不算是“性骚扰”。反之,那些相对低层的人们更少接触和接受主流话语,因此哪怕就是遇到了一模一样的情况,他们也很少按照主流话语的标准把它纳入“性骚扰”的范畴。反对性骚扰的话语对他们来说,根本就是贬义的“对牛弹琴”或者褒义的“我行我素”。
从实践行动的角度出发,反对性骚扰的正义性和迫切性毋庸置疑。但是我们仍然需要从理论上进一步思考:我们所反对的,究竟是谁加以定义的“性骚扰”?这方面的“启蒙”是否有可能变质为“规训”?调查表明,中国人对于性骚扰的主体建构不仅不同于美国社会,也不同于主流话语。人们把那些不是利用职权的、男人所受到的、发生在相同性别之间的情况,统统纳入了性骚扰的范畴。他们基本上不考虑所谓“客观的判定标准”,而是依据自己的感受,依据自己对于对方动机的推定,给出了自己的定义而且推动着社会的变迁。这就给我们提出了这样的终极问题:那么究竟是谁错了?是国民不觉悟,还是话语脱离生活?这又是因为什么?
笔者认为,这很可能是来自于21世纪以来,中国的权力(power)、社会性别(gender)和性(sexuality)这三者之间日益出现新的相互关系结构。在中国传统社会中,这三者呈现为金字塔结构:权力笼罩性别,性别笼罩性;基本上是超稳定系统,因此任何实际发生的性骚扰都根本不会被视为性骚扰。到21世纪之前,这三者转化为重叠状态,形成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局面,因此一切性骚扰的行动都会被视为同时来自这三者的弊端。但是时至今日,至少在中国,这三者已经开始出现“三原色分布”,就是这三者虽有交集而且相互建构,却日益走向相对分离,各自的独立性和特殊性日益增加。这表现为:权力在私领域中日益“隐身在场”;社会性别从“惟异性恋”走向多元取向;性则从“生物本能”扩展为弥散可变的“全性”。这就使得性骚扰这一概念也不得不细化和深化为:实际遭遇否?涉及权力否?仅在异性之间否?身体接触否?具有性的含意否?
可是中国目前的反对性骚扰的话语,远远没有跟上时代的发展,基本上仍然停留在公权侵害、男尊女卑和“性即丑恶”这样的三者重叠的滞后阶段中,因此才会造成目前的困境。也就是说,任何标靶不清的、抽离细节的概念或者口号,已经很难再产生它所预期的社会效果了。
余论
笔者在2010年的问卷中问道:在过去的12个月里,一共有几个人,曾经对您进行性骚扰(动手动脚)? 回答结果是:在所有被性骚扰过的人里面,被两三个人骚扰过的在女人中是27.4%,在男人中是31.1%;被三个以上的人骚扰过的则在女人中是3.6%,在男人中是2.9%。
上述回答结果提示我们:中国社会中可能存在着某些特殊的情境,容易出现两三个人都对同一个人进行性骚扰(不一定同时)的情况。可是对于问卷调查来说,由于提不出元假设,因此目前尚无可行的方法来调查这样的新情况。
但是这种现象所蕴含的理论意义却不容低估。它足以引出这样一些研究假设:
是因为这些人自己很特殊,所以才更容易遭到甚至“招来”性骚扰吗?
是由于他们很难避开那些喜欢发动性骚扰的人们,才屡次遭此噩运吗?
是由于他们总是误解对方的意图,才屡屡认为自己被性骚扰了吗?
是由于他们被话语介入得更深,因此把自己的“性的身体”建构得更加广阔和更加敏感,才更多地报告自己遭到性骚扰吗?
是因为笔者在提问时所遵循的推理逻辑,不同于被调查者自己在生活中的行为逻辑,才造成他们的误答或者笔者的误读吗?
笔者以此为契机,期望更加深入的讨论的出现。
《探索与争鸣》2013年7期(总285期)第58-62页
注释:
[①] 2000年的调查对象下限是20岁,但是经过统计检验,18-20岁的人口的差别并不显著,因此三次调查的数据可以合并使用。
②依据《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2009》,中国统计出版社,2009年10月。
③为了使研究问题更加集中,笔者在此没有包括那些非完全异性恋的男女,但这绝不意味着他们(她们)之间就没有。
④ 2000年未调查此项。
⑤这是一个总结式的提问,只要回答自己遭到过任何一种性骚扰,无论言语的还是动作的,电脑都会自动跳到此题来。笔者在统计中未加权,以便保证相关分析中两个变量的载体都能够一一对应。
⑥复杂抽样的logistic回归分析,控制变量为性别、年龄、收入和三次调查的差异,n=16410;文化程度的sig.分别是.036、.029、.002和.004;职业等级的sig.分别是.001、.014和.001;在.05的标准下均为显著相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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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11jjd840011《中国城市初级生活圈的变迁与重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