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朴民:读《孙子兵法》札记-米乐m6平台

黄朴民:读《孙子兵法》札记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191 次 更新时间:2023-01-25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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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朴民 (进入专栏)  


相较于佶屈聱牙的《尚书》、“无达占”的《周易》、“多非常怪异可疑之说”的《公羊传》等经典,《孙子兵法》的文字,应该说是比较平顺通畅,容易阅读与理解的。然而,它毕竟是先秦时期的作品,在阅读时还是会遇上障碍,加上历代注疏诠解者甚多,对不少内容与文字的句读和解释也难免产生歧义,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本人研习《孙子兵法》逾三十年,偶有心得,虽多为一鳞半爪,未足称道,但敝帚自珍,亦随手迻录,今谨借《孙子兵法研究》的宝贵版面,与诸位朋友分享,敬请大方之家不吝指正为盼。

一、“天时”的内涵

道、天、地、将、法,为孙子所言从事战略筹划与评估的五个核心要素,其中,关于“天”时内涵的解释,有一个现象值得引起注意。汉简本较之于传世本,除“阴阳、寒暑、时制也”外,又多出“顺逆,兵胜也”五字,为各本所无。这里,所谓“顺逆”乃是以阴阳向背为禁忌,所谓“兵胜”则是以五行相胜为禁忌(李零:《兵以诈立:我读<孙子>》,p62,中华书局,2006年版。)

我们认为,汉简本有此五字,恰好说明它更为接近《孙子兵法》的原始面貌。《孙子兵法》为“兵权谋家”,据《汉书.艺文志.兵书略序》所言:“权谋者,以正治国,以奇用兵。先计而后战。兼形势,包阴阳,用技巧者也。”可见,“包阴阳”乃《孙子兵法》的必有之义。考察今本《孙子兵法》,我们可以发现其涉及“阴阳”的痕迹尚有存在。如《虚实篇》有云:“画地而守之。” 李零在其《兵以诈立:我读<孙子>》一书中认为,画地本为一种画地为方,不假城池,禁鬼魅虎狼的防身巫术。后来兵家用来指营垒的规划,指出孙子在此处指划定范围,不用沟垒,喻其至易。而这就是“兵阴阳”的特色。李说颇有新意,可资参考。(见李零:《兵以诈立:我读<孙子>》,p207-208。中华书局,2006年版。又可参见氏著:《<孙子>十三篇综合研究》,p431-433,中华书局,2006年版。)又如《行军篇》言:“黄帝之所以胜四帝也”,这里同样有“五行相生相胜”的“阴阳五行”含义在内,这毫无疑问,也是“兵阴阳”的语言。

但是,从根本上说,《孙子兵法》中“兵阴阳”的成份是相当有限的。其书的本质特征,乃是《用间篇》所云的“先知者,不可取于鬼神,不可象于事,不可验于度,必取于人,知敌之情者也”。更为重要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的进步,“兵阴阳”在越来越多的人眼里显得荒诞不经,乖谬妄戾。故《唐太宗李卫公问对》“卷下”尝言:“行兵苟便于人事,岂以避忌为疑。今后诸将有以阴阳拘忌失于事宜者,卿当丁宁诫之。”可见,至唐宋时期,“兵阴阳”虽仍存之于世,但已经为官方正统的主流话语体系所摈弃,其影响与作用,其实是在一步步弱化之中。之所以不废“兵阴阳”,亦仅仅如李靖所言,是为了“托之以阴阳术数则使贪使愚”罢了。缘是之故,汉简本所处的时代为“阴阳灾异”思潮弥漫的汉代,故很自然地保留了诸如“顺逆,兵胜也”等充满“兵阴阳”色彩的文字,而宋代最终付梓刻印的传世诸本,则致力于冲淡弱化“兵阴阳”的痕迹,故顺理成章将“顺逆、兵胜”等文字删去抹煞。应该说,这种文字和文献上的变化绝不是简单的版本异同问题,其背后乃是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变迁因素在起着指导引领和制约规范的作用,是打上了深刻的时代文化精神的烙印的。

二、“法”为何列“五事”之末?

孙子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及其贯彻落实的必要性与迫切性。在他看来,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为此,他强调要“修道而保法”,主张修明政治,健全法制。但是,他的睿智与高明,在于不局囿于“法”,不拘泥于“法”。这在《孙子兵法》一书中有大量的文字为证。如他亟言“施无法之赏,悬无政之令”。由此可见,孙子他既尊重“法”,立足于“法”,又不为“法”所束缚,能够超越于“法”。他之所以能够如此,也许是他清醒地看到了一味执拗于“法”,很可能会存在两个难以克服的问题:一是“法”的主观随意性,所有的“法”,都是由人制定的,也是由人来执行的,这样,难免在制定与执法过程中,掺入人的主观因素,打上人的主观色彩。无法真正做到公正、公道、公平。二是“法”的相对滞后性,一旦立“法”,往往会惰性延续,不遇上重大变故,人们不会积极主动去修改和调整,而战场形势瞬息万变,如果按既定的法规与制度去应对,则不免被捆绑住手脚,丧失有利的战机。

这种认识,其实反映的正是孙子拥有卓越的逆向战略思维,善于在正常中看出不正常,在合理中找到不合理。如正态地看问题,军队的管理,应该是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所谓“一切行动听指挥”、“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孙子没有否认这一点,同样主张“令行禁止”,强调“旅进旅退”,“夫金鼓旌旗者,所以一人之耳目也。人既专一,则勇者不得独进,怯者不得独退。”

但孙子又不简单地局限于此,于是就有了所谓的“君命有所不受”。后人加了三个字来予以限制:“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其实,不论是“将在内”还是“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就是对“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的反动。但是,恰恰有这种反动,有这种对立,才是最适宜的管理之道,找到的是管理上的最佳平衡点,这也是中国文化的本质精神与灵魂之所在:“一阴一阳之谓道”、“一正一反之谓道”。光讲“君命有所不受”,当然不行,那就成了政出多门,各行其是,尾大不掉,一盘散沙,无什么战斗力可言;但是,完全排斥“君命有所不受”,完全剥夺将帅在战场前线的机断指挥权限,那么,也会“乱军引胜”,导致作战的失败,如同宋代的军队,无论是辽、金,还是蒙、元,甚至于小小的西夏,谁也打不赢了。这种“君命有所不受”的观念,并不是孤立的,如拿破仑也曾强调:“总司令不能借口大臣或国王的命令来掩饰自己的罪过,因为大臣或国王都远离战场,他们很少知道或完全不知道当时的战争局势。......任何一个总司令,如果确信战争不能致胜,而仍旧遵照上级命令作战,那这个总司令也是罪犯。”(《拿破仑文选》(上册),第351页,陈太先译,胡平校,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这与孙子所言,可谓是异曲同工,殊途同归。

从这个意义上讲,孙子讲“法”,将“法制孰明”,列为战胜攻取的重要条件之一,但又列为“五事”之末,其奥妙之处也就完全可以理解了。

三、“诡道”十二法的理解

一般人的理解,“诡道”就是诡诈之道,所谓“兵以诈立”,“兵不厌诈”,《三十六计》的“声东击西”“上屋抽梯”“瞒天过海”等等就是“兵不厌诈”的典型计谋,用现代的军事概念而言,即:战略或战术欺骗。这也是孙子在后世遭到一些人攻讦的缘由之一,具体地说,对于孙子以利为本,以诡道为用的战争观念,历史上曾有不少人提出过非议,这中间大部分是那些戴着儒学有色眼镜观察事物的腐儒。他们空弹所谓“德义服人”的高调,对孙子进步的战争观百般歪曲、大肆否定。这一攻击,肇始于秦汉,并在宋代达到高潮。儒学冬烘先生们谩骂孙子诡诈不仁,如陈师道直斥《孙子兵法》为“盗术”,要求朝廷废黜之。叶适的看法也大同小异,说什么“非诈不为兵,盖自孙、吴始。甚矣,人心之不仁也”!高似孙的话说得更为刻薄蛮横:“兵流于毒,始于孙武乎!武称雄于言兵,往往舍正而凿奇,背信而依诈。凡其言议反覆,奇变无常,智术相高,气驱力奋,故《诗》、《书》所述,《韬》、《匮》所传,至此皆索然无余泽矣。”在他们的眼中,孙武实属十恶不赦的名教罪人。平心而论,这些论调均系偏颇迂阔之辞,不值得一驳。“战胜而强立”,战场上不相信眼泪,打胜仗是最大的道理,因此,战争指导必须以诡诈为原则,空谈“仁义”,只能沦落成为宋襄公式的蠢人,贻笑天下。这乃是最浅显的道理。

但是,问题在于,传世本《孙子兵法》中“诡道”十二法,有的名符其实,妥切地合乎诡谲欺诈的宗旨,例如,“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远而示之近”、“近而示之远”,“利而诱之”、“怒而挠之”、“卑而骄之”,等等。但有的法则,似乎与“诡谲”“诈骗”无法直接加以等同,例如“实而备之”、“乱而取之”、“强而避之”等等,这些举措,只是战争指导者根据敌情随机应变,以恰当的方式和手段与敌交锋,把握作战主动权,克敌制胜而已,所谓“因敌变化而取胜者”,并没有什么“兵不厌诈”的伎俩在内。所以,有人认为,“诡道”的“诡”,本质上是“变化多端”、灵活机动而已,将“诡”单纯理解为“诡诈欺谲”有些片面性,其重要理由,是曹操注言“兵无常形,以诡诈为道”。“兵无常形”,即为“变化无穷”。例如,刘帅就认为:“‘诡道’的核心是‘因利而制权’的权变思想。”(《<孙子兵法)“诡道”与“知”思想解析》,刊《滨州学院学报》2014年第4期)这样的说法,不是绝对没有道理,但是,这并不能从文字本义溯源上来证明“诡”与“变”之间存在着有机和必然的联系。我们认为,“诡道”是性质,而“变化多端”只是表现上的某种特征,两者是无法简单予以等同的。我们完全不必为了替孙子洗白,而曲意地将“诡道”引申为“多变”。

四、“不畏危”的正确释读

传世本《计篇》所云“道者,令民与上同意也。故可以与之死,可以与之生,而不畏危”。各本皆作“不畏危”。这虽于义可通,但殆非《孙子》原文。曹操、李筌等注家均止注“危”字,云:“危者,危疑也”,杜佑注亦云:“佹者,疑也”,可见,这些注家均不注“畏”字。孟氏注虽注“畏”字,然又云:“一作:人不疑”,“一作:人不危”。意近曹氏诸家之义。考俞樾《诸子平议.补录》。其要云:“曹公注曰:‘危者,危疑也’,不释‘畏’字。其所据本无‘畏’字也。民不危,即民不疑,曹注得之。孟氏注曰:‘一作人不疑’,文异而义同也。<吕氏春秋.明理篇>曰:‘以相危’,高诱训‘危’为‘疑’。盖古有此训,后人但知有危亡之义,妄加畏字于危字上,失之矣。”

应该说,俞樾的见解是正确的。今幸得汉简本而予以证实之。按:汉简本“不畏危”作“弗诡也”。“弗诡”即“不诡”,读gui。古训“违”,训“疑”,即乖违、疑贰之意。《吕氏春秋.淫辞》云:“言行相诡,不祥莫大焉。”由此可知,孙子言“可以与之死,可以与之生,而弗诡”,其意乃为民众与统治者能做到生死相依,休戚与共,而绝无二心。而并非简单地指民众不畏惧危险。显而易见,汉简本“弗诡”可以纠正传世本“不畏危”的错讹,证实自曹操直至俞樾有关“危”字的释读乃是言之有据的。并很好地说明了“危”字的由来,即“危”系“诡”的借字,义蕴皆为“疑贰”。汉简本对于深化《孙子兵法》文本的研究之功用于此可见一斑。

五、孙子有所谓的“善俘”思想吗?

传世本《作战篇》有云:“故车战,得车十乘已上,赏其先得者,而更其旌旗,车杂而乘之,卒善而养之,是谓胜敌而益强。”此处,更其旌旗:意为在缴获的敌军战车上更换上我军的旗帜。张预注:“变敌之色,令与己同。”更,变更、更换。旌旗,古代用羽毛装饰的旗帜,是重要的军中指挥号令工具。车杂而乘之:杂,掺杂、混合。《国语·郑语》云:“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万物。”韦昭注:“杂,合也。”乘,驾、使用。意为将缴获的敌方战车和我方车辆掺杂在一起,用于作战。卒善而养之:意谓要优待被俘虏的敌军士卒,使之为己所用。宋人张预注:“所获之卒,必以恩信抚养之,俾为我用。”卒,俘虏、降卒。胜敌而益强:指在战胜敌人的同时使自己变得更加强大。杜牧注:“因敌之资,益己之强。”益,增加。

这样,全句的意思就当为:在车战中,凡是缴获战车十辆以上的,就奖赏最先夺得战车的人。同时,要更换战车上的旗帜,混合编入自己的战车行列。对敌方战俘要予以优待和任用。这也就是说愈是战胜敌人,自己也就愈是强大。从表面上看,这么解释似乎文通字顺,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如果对照竹简本,我们就会发现问题来了,即“卒善而养之”之“善”,汉简本乃作“共”。而“共”之文义,有“共有”的义项,如祸福与共,《论语.公冶长》:“愿车马、衣轻裘,与朋友共,敝之而无憾。”也可引申为掺杂、混合的意思。考究《孙子》全句的文义,很显然,汉简本言“共”是正确的,“共”与“杂”交错对文,均为掺杂与混合,孙子言此,乃是反复强调在作战中当将俘获的敌方人员、车辆加以利用,混合并掺杂编入己方的车队与军阵之中,共赴战事,从而来增强自己的力量。这里,孙子说的是因敌之资以助己的问题,借力打力而已,实与优待俘虏风马牛不相及,张预等人“恩信抚养之”的说法乃望文生义、郢书燕说。由此可见,“共”在传世本作“善”,当属《孙子兵法》流传过程中为后人所臆改,以迁就所谓“善俘”的主张( 古代兵书中,“善俘”的主张是常见的,如《司马法.天子之义》即有言:“见其老幼,奉归勿伤;虽遇壮者,不校勿敌;敌若伤之,医药归之。”)。

应该说,善俘思想在不少的中国古代兵书中,是有所反映的,但这类观点,并不见于《孙子兵法》。

六、孙子的战略思维误区

任何高明的军事思想,任何卓越的作战原则,都存在着思维上的盲区,都不是无暇可击的,这就是所谓的“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有一利必有一弊”。在这方面,孙子的情况也不能有例外。其速战速决战争指导思想有合理性,但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它的局限性,在于其观察、分析、把握问题上的片面化、绝对化倾向,缺乏全面辩证、有机统一的思维理性,就“因粮于敌”问题而言,他同样未能意识到它与“千里馈粮”的后方供应之间辩证统一、互为弥补的关系,而忽略两者的有机结合。

就军事斗争的基本规律而言,孙子一再强调进攻速胜固然有相当合理、相对正确的一面,也大致符合春秋晚期的战争实际需要。但是,让人感到遗憾的是他并没有能辩证地认识到军事行动中速决与持久的内在关系,有意无意地忽略了防御持久在战争中应有的地位、必要的意义,以至于将速胜与持久的关系机械地截然对立起来,给人们留下凡是进攻速胜便是好的,凡是防御持久便是差的深刻印象。其实速胜与持久乃是对立的统一,不应该人为地割裂开来。因为虽然在战役与战斗的层次上采取速战速决的方针始终有必要,绝对不能有所动摇;然而,在战略的层次上,究竟是防御持久还是进攻速胜,则不是由战争指导者的主观愿望决定的,而必须由特定的历史条件特别是敌对双方各种力量的对比来决定的,即战争指导者必须根据双方力量对比、战略态势、国际环境等实际情况,来具体决定到底是进攻速胜抑或是防御持久,当速则速,宜久则久,“兵无常势,水无常形,能因敌变化而取胜者,谓之神。”切不可意气用事,拘泥局囿。否则,“欲速则不达”,便是形而上学,便是画地为牢,到头来必定会遭到战争规律的无情惩罚。

对于弱势的一方,其要战胜强大的对手,自然不能指望速战速决,而只能采取积极防御的对策,这时候在战略上同对手持久抗衡就显得十分必要了,它要像牛皮糖一样紧紧把敌人粘贴住,拖垮对手,磨得对手没有脾气,在这个过程中,利用时间换取空间,悄悄地完成双方优劣态势的转换,等到时机完全成熟之后再果断发起反击,赢得战争的胜利。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针对“亡国论”与“速胜论”两种错误观点,提出“持久战”理论,为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指明方向,就是典型的以弱胜强原则,也是对孙子兵学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同样的道理,对孙子的“因粮于敌”军事后勤保障思想,也需要一分为二加以分析。以战养战,“因粮于敌”,出发点在于尽可能减轻后勤供给上的负担,以顺利达到进攻速胜的战略目的。这无疑有一定的合理性。

该如何贯彻“因粮于敌”这一原则?对此,孙子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其基本立足点就是抢掠劫夺。在这一问题上,孙子的态度倒是十分坦白的。其具体的措施便是“重地则掠”——深入重地就要掠取粮草;“掠乡分众”——分兵抄掠敌国乡野,分配抢夺到的人畜和财物;“掠于饶野,三军足食”——一在敌国富庶的乡野进行劫掠,以保障全军上下的粮秣供给。由此可见,孙子所讲的“因粮于敌”,实质所指乃是掠夺敌国的粮仓,敌国的民家,以保证军事行动的顺利进行。这里,孙子并无从敌国征集粮秣、收购粮秣的想法,更没有依靠和争取敌国民众箪食壶浆、自动捐献粮秣的考虑。手段相当单纯,用武力劫掠夺取而已。应该说,这种做法未免失之偏颇。

毫无疑问,孙子“因粮于敌”,借助劫掠利用敌对国家物质资源以支持战争的后勤保障思想,曾在历史上产生过相当大的影响。不少军事家都将它视作为深入敌区时解决给养难题的一个对策,并在实战中加以运用。同时他们也多少意识到单纯“掠于饶野”做法的局限性,注意丰富和发展孙子“因粮于敌”的思想内涵,主张争取民众,让民众自动赠粮送物,“民咸馈献”,或采取有偿征集,“设法购运”,以减少“因粮于敌”过程中人为的阻力。这样看待问题、处理事情的态度和做法,显然要比孙子的主张来得较为全面,较为得体。

因粮于敌的思想,孙子提倡于前,兵家阐发于后,但是其局限性也在所难免。诸如在荒漠草原作战,或遇到敌方坚壁清野,便无粮可因,或可因之粮不多。所以清初的《兵法百言》就曾认为,因粮于敌“间可救一时,非可常恃也”。比较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内必屯田以自足,外必因粮于敌”,双管齐下,互为补充,各擅胜场,以致成效。

七、为何是“攻城为下”?

孙子所言之“谋攻”,既是以“谋”克敌,以“谋”制胜。更是就战争效益论的视野,有关战略手段的甄别与选择问题。在孙子看来,战胜对手的最优思路,就是“不战而屈人之兵”,“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具体的方式就是“上兵伐谋”,用谋略就搞定对手。这样,成本最小,效益最大,后患最少,是优中之最优。

但孙子很清醒,这样的情况不能说绝无仅有,但比较稀罕,概率很小,是买彩票中大奖的概率,属于“天上掉馅饼”似的。所以,高明的决策者,要能够做到退而求其次,通过“伐交”的手段,赢得胜利,即通过秀肌肉,以“威慑”让敌人屈服。但这个做法,成本就要高一点了。因为军队虽然没有实际交锋,但已经出动了,到达战场了。军队一动,地动山摇,人要吃饭,马要吃草,车辆要折旧,各种开销会大得多。因此,“伐交”较之于“伐谋”,要次一等,略逊一筹。

如果不能通过威慑手段实现自己的战略目标,那不得已只要再退而求其次:“其次伐兵”,进行野战。这成本自然更大了,所谓“杀敌一千,自伤八百”。但孙子认为,这还不是最糟糕的选择。最糟糕的是,在野战过程中无法全歼敌人,部分敌人成了漏网之鱼,逃入城内,依托坚城,负隅顽抗。而城池必须打下来,这时就被迫作出最坏的选择:攻城。在冷兵器时代,在没有火药的情况下,攻城是最不经济、伤亡惨重、代价巨大的战法。对手居高临下,用开水、滚油浇下来,用石头砸下来,用箭镞射下来,“杀士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那简直就是一场灾难:“攻城之法,为不得已。修橹轒辒,具器械,三月而后成,距堙,又三月而后已。将不胜其忿而蚁附之,杀士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此攻之灾也。”但孙子认为,攻城虽然是最差的选择,但毕竟还是一种选择,比没有选择为好。

值得注意的是,孙子对“伐谋”“伐交”“伐兵”均是一笔带过,而“其下攻城”的“攻之灾也”,则是浓墨重彩,具体加以说明,这可能出于两种情况:一是孙子认为避免攻城乃至为重要,需要费笔墨充分说明。二是很可能为孙子后学的议论与发挥,附在“其下攻城”孙子正文之后,在辗转重抄的过程中,将孙子的原文与其后学的注疏性文字混为一体,都当作正文抄录并流传了下来。

八、是“守则不足,攻则有余”?还是“攻则不足,守则有余”?

《形篇》讨论“攻守”问题时,有一个十分重要的观点,即“守则不足,攻则有余”。十一家注本、武经本等各本皆同。即谓:采取防御,是由于兵力上处于劣势;采取进攻.是因为在兵力上拥有优势。从文义上看,这是说得通的。但是考察史籍,我们会发现有一个很难解的现象,这就是汉代人们言兵法、征引《孙子兵法》者大多言,攻不足守有余。象《汉书·赵充国传》言:“臣闻兵法,攻不足者守有余。”又,《后汉书·冯异传》云:“夫攻者不足,守者有余。”另外,《后汉书.皇甫嵩传》则云“彼守不足,我攻有余”,其意乃与今传世本的表述相似。 那么,这中间的矛盾与扞格,又是怎么产生的呢?赵充国与冯异等人,所依据的《孙子兵法》文本又是什么?千百年来,人们对此聚讼纷纭,莫衷一是。

然而,由于竹简本的发现,我们终于得以知道,在汉代流传的大多数《孙子兵法》抄本中,此句当作“守则有余,攻则不足。” 意为在同等兵力的情况下,用于防御则兵力有余,用于进攻则会感到兵力不足。其文义恰与赵充国、冯异等人有关《孙子》的引文相同,换言之,赵充国、冯异等人所征引《孙子》之言实有所本。但是在汉代,也有抄本为“守则不足,攻则有余”。故今天我们所见的“十一家注本”、“武经本”等传世本作“守则不足,攻则有余”,也不宜断言为是后世辗转传抄过程中所产生的错讹误植。

由此可见,楚汉战争中,韩信背水阵之役之所以大获全胜,一举破赵,重要的原因也在于:韩信能够“变易主客”,遵循“攻则不足,守则有余”的用兵原则,在一场进攻的战役中,打了一次高明的防守战斗,从而弥补了己方兵力上的劣势,摆脱被动,牢牢地立于不败之地。

九、传世本《孙子兵法》中为何删去了“无奇胜”的提法?

《孙子兵法.形篇》有下列一段十分精彩的文字:“故善战者之胜也,无智名,无勇功”。意谓真正能打仗的人取得胜利,并不显露智谋的名声,并不呈现为勇武殊俗的赫赫战功,而于平淡中表现出来。即老子所谓“大方无隅,大器晚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因此,杜牧注云:“胜于未萌,天下不知,故无智名;曾不血刃,敌国已服,故无勇功也。”

然而,对勘比照汉简本同段文字,我们看到:“故善战者之胜也”,汉简本乃作“故善者之战”。更为重要的,是汉简本有“无奇胜”三字,甲本作“无奇口”,乙本作“口奇胜”。而这恰恰是传世各本所皆无的。

那么,“无奇胜”这三字是否该有?怎么来解答为何汉简本“无奇胜”三字到了传世本那里而不见踪影的缘由?并进而如何释读与判断汉简本与传世本两者之间,因“无奇胜”三字的有无而产生的优劣高下?也就成了当今《孙子》研究者无可回避的问题了。

奇正,是中国古代兵法中的常用术语,“用兵之钤键,制胜之枢机”,这是古人对“奇正”地位和价值最富诗意的评论。“奇正”概念最早见于《老子》,但真正把它引入军事领域并作系统阐发的,则是孙子。在《势篇》中,孙子用精粹的语言揭示了“奇正”的基本含义:凡是开展军事行动,无论是进攻还是防御,在兵力使用上,要用正兵当敌,奇兵制胜,“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在战术变换上,则要做到奇正相生,奇正相变,虚实莫测,变化无端。“战势不过奇正,奇正之变,不可胜穷也。奇正相生,如循环之无端,孰能穷之?”(《势篇》)在孙子看来,军事指挥员如果能根据战场情势而灵活理解和运用“奇正”战法,做到战术运用上正面交锋与翼侧攻击相结合,兵力使用上正兵当敌与奇兵制胜相互补,作战指挥上“常法”与“变法”交替使用得当,那么就算是真正领会了用兵的奥妙,也为“造势”、“任势”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孙子确立“奇正”这一范畴后,后世兵家无不奉为圭臬,广为沿用和阐述。如《孙膑兵法(下编).奇正》说:“形以应形,正也;无形而制形,奇也”;《尉缭子.勒卒令》说:“故正兵贵先,奇兵贵后。或先或后,制敌者也”;曹操《孙子注》说:“正者当敌,奇兵从旁击不备也”。就是这方面的例子。而到了《李卫公问对》那里,“奇正”范畴则有了新的丰富和发展。它对“奇正”论述更完备,分析更透彻,提出了一个重要论断:“善用兵者,无不正,无不奇,使敌莫测。故正亦胜,奇亦胜。”这比孙子的“奇正”理论显然更全面,更深刻。但它依旧是祖述和发展《孙子》的逻辑结果。

很显然,如果按照《孙子兵法》整个思想体系范围来剖析,以孙子所提倡用兵打仗必须贯彻“奇正相生”的原则,做到“以正合,以奇胜”等种种迹象来讲,“无奇胜”三字与《孙子兵法》“奇正”理论相背离,传世本不见“无奇胜”显然有其合理性。

但是,问题在于:“无奇胜”三字原本是在《形篇》之中。而《形篇》乃是《孙子兵法》全书中专论“军事实力”建设问题的。它全面系统地论述了军事实力在战争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军事实力运用的原则和实力建设的方法、途径诸问题。孙子强调实力至上,以提倡发展实力为优先之务,乃是有其深刻思考的。战争归根结底是拼实力。这就是说,军事实力是军队综合战斗力的具体表现,也是战争的物质基础。

明乎《形篇》的宗旨,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在属于较早期《孙子》版本的汉简本《形篇》中,会有“无奇胜”这样的文句了。为了突出和强调从事军事实力建设的至高无上性,孙子他可以将“正合奇胜”“出奇制胜”“奇正相生”等一般原则暂时放置一边,提倡一切从根本做起,固本而强基,主张人们不要玩弄小聪明、老老实实,脚踏实地,把加强实力作为重中之重。在这种强调与张扬实力优先原则的背景下,《形篇》中遂有了貌似与“奇正”原则相悖,实际精神实质一致的“无奇胜”这类文字了。

换言之,“无奇胜”一语在《形篇》中出现,实际上就是孙子为了最大限度突出军事实力的中心地位之文字修饰手法,既是合理的,也是别出心裁的。应该说,这样的特定篇章之特定表述,“无奇胜”的提法并非为个案,在《孙子兵法》一书中在所多有。如《形篇》言“胜可知而不可为”,《虚实篇》言“胜可为也,敌虽众,可使无斗”,云云,就是类似的例子。它们看起来自相矛盾、扞格乖舛,其实内在统一,浑然一体。仅仅是外在形式表达上的各有侧重而已,即就尊重客观规律性立论,是“胜可知,而不可为。”但从发挥主观能动性考量,则是“胜可为也,敌虽众,可使无斗”。

传世本的传抄整理者,未能深谙孙子的苦心孤诣,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看到“无奇胜”一词,马上联想起孙子所主张的“正合奇胜”用兵原则,进而判断“无奇胜”与“奇正相生”相背悖乖戾,于是在传世本定型过程中,自以为是将它删去,还自鸣得意,睥睨一切。其实,他们这么做,恰恰是弱化了《孙子兵法》哲理的深刻性、睿智度,或多或少使孙子深邃的辩证法思想趋于平淡化,买椟还珠,可谓是《孙子兵法》一书的“罪人”。而让我们感到欣幸的是:银雀山汉墓竹简本《孙子》的面世,遂使“无奇胜”这一精言妙语能够重见天日,帮助我们对《孙子兵法》一书哲学上的深刻辩证法又有了更为深切的体悟。

十、分数·形名·奇正·虚实

孙子在《势篇》开篇首先使用了一个排比句,“凡治众如治寡,分数是也。斗众如斗寡,形名是也。三军之众,可使必受敌而无败者,奇正是也。兵之所加,如以碫投卵者,虚实是也。”这个排比句总共谈了四个概念:“分数”、“形名”、“奇正”和“虚实”。这些概念,一个比一个费解,孙子花费的笔墨也越来越堵。前面两个一笔带过,“奇正”则在《势篇》浓墨重彩,“虚实”则又在后面开辟了专门的篇章进行讨论,这就是《虚实篇》。

“分数”其实是针对“众寡”而言的,目的是通过有效的组织管理,把人数庞大的军队管理得井井有条,把人数很多的队伍管理得像人数很少的那样简单。“众”和“寡”是孙子在《计篇》就已经提及的范畴,是就军队规模和士卒数量而言的。《谋攻篇》中,孙子说:“识众寡之用者胜”,将其作为“知胜之道”之一。在《行军篇》中,孙子谈到部队的建设问题时说“兵非益多”,认为真正有战斗力的部队,不一定建设军队规模大,士卒数目大。相反,如果超过了国家的承受能力,那只能是穷兵黩武,反而只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灾难。

而且,在孙子看来,“众”和“寡”之间还可以实现转换。比如说,孙子的“形人”之术及兵力机动、虚实之变等,都是力求实现“以十攻一”这种效果,其目的就是形成众寡之间的转换,这样就可以有效地依靠局部的兵力优势来击败敌人。

当然,在孙子看来,通过“分数”也是可以实现这种众寡转换的。与前面的转换不同的是,这时候是就部队的管理而谈的,而不是就战场上的指挥作战而谈。所谓“分”和“数”,历史上有很多的解释,最具权威和最被广泛采用的是曹操的注释:“部曲为分,什伍为数”。

所谓“部曲”,并非是孙子之世的军事编制,而是汉代的军事编制。“部是400人,曲是200人。”(李零:《唯一的规则——孙子的斗争哲学》,三联书店,2010年1月第1版,第123页。)曹操以汉代的编制情况来注释孙子,无非是想直观地告诉当时的人们“什么叫分数”。“什伍”之法则发源于齐国的管仲,目的就是“作内政而寓军令”,保持国防体制编制的相对稳定性,并以宗族血缘为纽带,依靠这种关系所组建起来的部队,在战场上能够团结互助、同仇敌忾、协同作战。

需要指出的是,兵力分散和集中两者之间的关系不是绝对的,以往人们通常肯定和赞许集中兵力,而对分散兵力的做法,持否定的态度。其实,古代兵家对两者关系的认识,是辩证的。强调指出:“分不分,为縻军。聚不聚,为孤旅。”(《唐太宗李卫公问对》“卷下”)北宋兵学思想家何去非也认为:“盖众而恶分,则与寡同。强而易敌,则与弱同”,“盖兵有众寡,势有分合。以寡而遇众,其势宜合。以众而遇众,其势宜分”。从这个角度分析,孙子所谈的“众寡”,不能简单地地理解为集中兵力,“以众击寡”,而是灵活机动掌握和运用兵力问题,使之尽可能做到合理和科学。

接下来的“形”和“名”则是就部队机动指挥而言。何为“形名”,我们还是看曹操的注释:“旌旗曰形,金鼓曰名。”古代作战没有什么高科技,没有电子通信设备,有很长时间都是用金鼓、旌旗来作为指挥行军作战的手段。白天多用旌旗,晚上多用金鼓。

总体而言,“部曲”和“形名”是就理顺组织体制和指挥体制而言的,孙子着墨不多。接下来的“奇正”和“虚实”才是孙子讨论的重点内容。我们需要注意到两点:第一,孙子这个排比句,就“分数”和“虚实”等,都简单进行了描述,但都是就目的而谈的,不是讨论具体的方法问题。第二,孙子这种由“分数”到“虚实”的逐次排序是非常有讲究的,并不是胡乱排列。“分数”和“形名”属于刚性,属于硬件建设,“奇正”和“虚实”则相对柔性,是软件建设。“分数”讲的是组织和体制,等兵马的员额定了之后就需要“形名”进行管理,其目的就是要形成战斗中的战术组合和战术变化,这就是“奇正”。而“奇正”的关键是达成战场的主动权,实现虚实相生,所以要讨论“虚实”。刚性的“硬件”部分容易理解,所以,在篇中孙子没有就“分数”“形名”展开具体的论述;柔性的“软件”部分不容易理解与把握,更需要睿智地加以阐释,于是为了突出重点,孙子将《势篇》所重点讨论的内容定位为“奇正”,“虚实”则另外又专辟一章进行详细探讨,因此就有了《虚实篇》。

需要注意的是,孙子将“分数”、“形名”、“奇正”和“虚实”一字排开,都是为了讨论“造势”和“任势”的问题。孙子为什么讲这些内容,道理很简单:所谓“造势”和“任势”,其实也是一种“治众”和“斗众”的指挥艺术。所以,“形名”、“分数”和“奇正”、“虚实”一样,都是“造势”和“任势”的内容。通观《孙子》十三篇,作者在这种“治众”和“斗众”上费了不少笔墨,诸如《军争篇》“勇者不得独进,怯者不得独退”、《九地篇》的“携手若使一人”这些,其实都是在讲“治众”和“斗众”的艺术,其目的都是为了求得整体上的“势”。这个缘故,孙子才会在《势篇》讨论“造势”问题时,首先将“分数”和“形名”这些问题提出来进行讨论。

十一、“五行不常胜”的含义以及与《孙子兵法》成书之时代

按,古人将金、木、水、火、土视为组成一切物质的最基本要素。始有“相生说”,即五行之间相互促进:“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而后有“相胜说”,即“五行”之间相互排斥、迭次相克:“水胜火,火胜金,金胜木,木胜土,土胜水”。不论“相生”抑或“相胜”,五行间的关系是固定的。另外,当时还有“五行不常胜”说,乃墨家后学的观点。《墨子·经下》云:“五行毋常胜,说在宜。”其含义是五行相遇固不免相胜,但并非一定不移。因种种机遇,且能生出变化来,大概是多方可以胜少。《经说》:“五:合水土火。火离然,火烁金,火多也。金靡炭,金多也。”就是无“常胜”之意。《孙子》云“五行无常胜”,意近墨家后学“无常胜”之说。

若仔细体味孙子的文字语气,《虚实篇》到“兵无常势,水无常形,能因敌变化而取胜者,谓之神”作结,已属文义全尽,可高明收官了。传世本后面那些文字,似乎是画蛇添足,叠床加屋,反而成了累赘。不仅如此,还会带来认定《孙子兵法》成书年代问题上的困扰。因为,墨家后学“五行毋常胜”说所反映的是战国中期以后的思想,这已是学术界的普遍共识。而《孙子兵法》再言“五行不常胜”,则当在墨子后学同时或更晚。这个现象的存在,表明《孙子兵法》的成书,或许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有后人不断增益补充的内容掺入其中。具体而言,“五行不常胜”至“日有短长,月有死生”这段文字,要么是战国中后期的孙子后学托孙子之名的增益添补,要么是后人读《孙子兵法》时所作的旁注文字在辗转传抄过程中的窜入,后者的可能性也许会更大一点。

应该说,古籍中这类后人注疏文字掺入经典正文现象的存在,并不是孤立的,对此,余嘉锡先生在其著作《古书通例.绪论》中曾有精到的分析:“然古书本不出自一人,或竹帛著自后师,或记叙成于众手,或编次于诸侯之客,或定著于写书之官。逸事遗闻,残篇断简,并登诸油素,积成卷帙。故学案与语录同编,说解与经言并载。又笺注标识,混入正文,批答评论,咸从附录。”(《古书通例》,第5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

很显然,“四时无常位,五行无常胜”云云,属于“说解与经言并载”“笺注标识,混入正文”这一类情况。但不管怎样,早在汉初,它们已摇身一变,升格成为了《孙子兵法》的正文而流传下来,因为银雀山汉墓竹简本上这些字样业已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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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孙子兵法研究》2022年第3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米乐m6平台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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