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岸融合发展是丰富“两制”台湾方案的重要路径
两岸密切的经济社会关系,是推进祖国“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重要基础与动力。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两岸经济社会交流合作持续快速增长,实现了在不同经济社会制度条件下的共同发展、互利共赢,成为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积极因素。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是新时代推动祖国和平统一的重要路径,对于探索和实践“两制”台湾方案有重要意义。
1.夯实“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经济社会基础
两岸经贸关系自上世纪80年代恢复以来持续快速发展,已形成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基本格局。根据中国海关统计,2022年两岸贸易额达3196.8亿美元,其中自台进口2380.9亿美元,对台出口815.9亿美元,大陆成为台湾最大进出口地区,台湾是大陆第6大交易伙伴②。按照台湾方面统计,2020年和2021年台湾对大陆和香港出口依存度分别高达43.9%、42.3%,创历史新高③。大陆成为台商对外投资最集中地区,据台湾方面统计,到2022年10月共累计核准台商赴大陆投资金额2024.5亿美元,占整体对外投资比重为53.2%④。密切的经贸关系促进了两岸互利共赢,对大陆巨额贸易顺差直接拉动了台湾经济增长,两岸经济合作促进了台湾经济转型升级,提升了台湾优势产业在全球供应链中的地位;台商对大陆投资增加大陆当地就业和对外贸易,对大陆改革开放做出重要贡献。
两岸经济密切关联、互利共赢格局的形成,是大陆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大政方针的重大成果,大陆努力推进和平统一进程为两岸经贸交流营造了和平发展环境,坚持“一国两制”为推动两岸经济与社会往来提供了有利制度与政策空间。在一个中国原则下,大陆充分考虑两岸不同经济社会制度和两岸关系发展现实情况,积极推动两岸经贸关系发展,持续给予台胞、台企优惠政策,推进两岸经济合作的制度性安排,初步实现了两岸经贸关系的正常化、制度化、机制化。在两岸经贸关系发展进程中,两岸实现了交流互鉴,大陆改革开放进程中积极吸纳台湾经济发展的有益经验,台湾经济也得以优先分享大陆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成果。两岸经贸关系发展的历史实践表明,虽然两岸经济社会制度不同,但在一个中国原则下两制可以共存并实现共同发展、互利共赢,充分证明了“一国两制”理论的科学性与现实可行性。
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是新时代大陆推进两岸经济合作与社会交流的主要方向。祖国大陆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提出了与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相适应的新政策目标,通过打造两岸共同市场,推进两岸应通尽通和两岸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合作,实现社会保障和公共资源分享,来提升两岸融合发展水平、夯实国家统一基础。当前,两岸经济与社会交流已初步呈现融合发展新特征,祖国大陆推动两岸融合发展进程与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更密切衔接,融合发展动能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加快转换,大陆庞大市场成为两岸融合发展的主要依托,两岸产业合作依托大陆市场进一步向海外拓展,两岸同胞特别是台企、台胞获得感显着增强。两岸融合发展格局的初步形成,有利于建设两岸共同家园和命运共同体,正为推进两岸和平统一进程增加新的动能,也将在实践中扩大和丰富“两制”台湾方案的空间与内涵。
2.在融合发展中积极探索“两制”台湾方案的经济社会内涵
“一国两制”科学构想最早针对台湾而提出,率先运用于解决香港、澳门回归祖国问题并取得成功。2019年1月2日习近平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的讲话中⑤,提出“探索‘两制’台湾方案,丰富和平统一实践”重要主张,指出在确保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前提下,和平统一后,台湾同胞的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等将得到充分尊重,台湾同胞的私人财产、宗教信仰、合法权益将得到充分保障,进一步明确了和平统一后“两制”台湾方案在社会经济领域安排的基本方向。“两制”台湾方案在社会经济领域的具体实现形式,既会充分吸收两岸各界意见和建议,也要在深化两岸融合发展进程中积极探索,在实践中扩大和丰富其空间与内涵。
在深化两岸融合发展进程中,探索“两制”台湾方案有关台胞的权利地位与保障。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对台湾同胞一视同仁,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大陆发展机遇,为台湾同胞台湾企业提供同等待遇,是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的重要出发点。为台胞、台企提供同等待遇,不同于wto规则下的国民待遇,后者是为外国公民、企业和商船民事权力给予国内公民、企业、商船一样享有的同等待遇,主要在商事方面而非政治方面。为台胞、台企提供同等待遇,是在一个中国原则下给予台胞在更广领域、更大范围内的同等待遇,体现和践行“两岸同胞同属中华民族,两岸经济同属中华民族经济”。2018年以来,大陆先后推出“31条措施”、“26条措施”、助力台企“11条”、“农林22条措施”等促进两岸融合发展的重大举措,各省市纷纷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加以落实。台企台商不仅适用大陆对一般外资的市场准入开放,还在数十个领域享受与大陆企业同等的投资准入待遇。在社会领域,积极为台胞在就业、创业、生活等方面提供同等待遇,台胞可获得各种荣誉称号。在文化教育领域,为台胞学习、科研、职业资格考试、参与文化与体育事业等众多领域提供同等待遇。加强保护台胞海外权益,台胞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寻求领事保护与协助等。近年来,在大陆台胞台企与当地居民、企业的待遇差别迅速缩小,获得感明显增强。从宪法层次看,台湾居民具有中国国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属于我国《宪法》规定的平等权的主体⑥。在深化两岸融合发展进程中,应根据两岸现实情况,对台胞同等待遇逐步由经济社会领域向非敏感性的社会治理领域延伸,具备条件后向政治领域扩大,逐步享受和承担《宪法》和法律赋予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力与义务。
提升两岸经济合作制度化水平,探索和实践“两制”台湾方案的经济安排。推进两岸应通尽通、打造两岸共同市场,是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的重要内容与方向,是与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相适应的高水平制度化合作方式,也是探索和实践“两制”台湾方案的重要机制化平台。打造两岸共同市场,将推进两岸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数字贸易和生产要素的自由与便利往来,构建相应的合作机制与规则,逐步形成中华民族经济单一市场,为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和统一后国家经济治理打下坚实基础。打造两岸共同市场进程中,应坚持以人民为出发点,更注重两岸经济一体化进程与社会融合发展的相互促进,尤其在推进两岸人员等生产因素自由与便利化往来过程中,要同步推动两岸社会保障和公共资源分享,逐步实现两岸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利化。要将深化两岸产业融合发展作为打造两岸共同市场的重要内容,根据两岸各自比较利益优势,建立密切的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合作体系及相应机制平台,协调两岸产业发展利益,共同提升两岸产业国际竞争力。
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是促进两岸经济社会共同治理的重要路径。2008年国民党重新执政后,两岸在“九二共识”基础上实现和平发展新格局,两岸两会达成包括《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在内的23项协议,基本实现了两岸经贸关系的正常化、制度化、机制化。根据ecfa协议,还成立“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作为框架协议的执行与后续磋商机构,承担保障早期收获顺利实施的责任,一定程度上是两岸经济事务共同治理平台的初步形态。未来两岸政治环境与条件具备后,应在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加强两岸公权力合作,推动建立双方多层次、多领域的制度、规则、政策协调互动机制,两岸在经济社会治理领域中的公权力将相应发生一定程度的相互让渡与共同治理,进而在充分尊重台湾社会制度与生活方式、充分吸收两岸各界意见和建议基础上,按照两岸经济一体化进程与社会融合发展水平,对统一后“两制”台湾方案的经济社会内容进行安排。
3.前置实践“两制”台湾方案经济社会安排
在当前及今后一定时期内,深化两岸融合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十分复杂,尤其打造两岸共同市场面临一系列内外因素制约,将是渐进推进的过程。应着眼于中长期目标,在局部产业领域和特定区域开展前瞻性创新实验,在经济社会领域前置实践“两制”台湾方案。“十四五”规划提出,推进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平潭综合实验区、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等两岸合作平台建设。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加快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有关实验区建设已取得积极进展,在产业合作、规则与标准对接、金融合作、同等待遇等方面进行一系列创新和实验,对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发挥积极示范效果。如平潭综合实验区率先落实“两个同等待遇”,创新实施“一岛两标”,首创对台职业资格、企业资质、行业标准、商品检验全覆盖采信体系,积极探索两岸标准制度融合样板⑦。2022年9月,《江苏省对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促进条例》正式实施⑧,为大陆首个促进对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地方性法规,条例支持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昆山市金融支持深化两岸产业合作改革创新试验区和淮安台资企业产业转移集聚服务示范区建设,为创新两岸融合发展方式提供法治保障。未来,应把握双循环新发展格局重大机遇,充分利用加快建设国内统一大市场、内外贸一体化等进程,结合大陆高质量对外开放进程,加快两岸融合发展创新实验。如着眼于打造两岸共同市场,推动福建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提升对台开放合作水平,提升闽台人员与生产要素往来的自由化、便利化,适当条件下在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与对岸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推进区域性共同市场的实验,先行推动贸易自由化、生产要素及人员往来自由化、便利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利化,建立相应的共同管理机制与平台,在经济社会领域前置实践“两制”台湾方案。
4.探索两岸融合发展与台湾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相衔接的路径
在坚持“九二共识”共同政治基础上,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有利于两岸共同参与国际区域一体化进程,扩大台湾对外经济关系空间。2008年胡锦涛就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提出的六点意见中指出,建立更加紧密的两岸经济合作机制进程,有利于探讨两岸经济共同发展同亚太区域经济合作机制相衔接的可行途径⑨。两岸签署ecfa后,台湾先后与新西兰、新加坡签署经济合作协议,显示了两岸经济合作对台湾参与亚太区域经济合作的积极作用。2014年后国台办与台湾方面陆委会在坚持“九二共识”基础上建立联系沟通机制,就两岸关系发展有关问题深入交换意见,其中双方同意,就启动共同研究两岸经济共同发展与区域经济合作进程相衔接事宜的准备工作进行具体沟通⑩。2016年民进党上台拒不承认“九二共识”,两岸协商及经济合作制度进程停摆,两岸经济合作与台湾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良性互动过程中断。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特别是打造两岸共同市场进程,必将产生和提升两岸共同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需求。未来两岸若在“九二共识”共同政治基础上继续推进ecfa后续进程,有助于实现两岸经济合作与台湾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相衔接的前景;若进一步实现两岸共同市场的高水平制度化合作,更需要两岸对外经济政策的协调一致,共同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台湾的内外市场和对外经济关系空间将得到空前拓展,为“两制”台湾方案的涉外经济安排奠定重要基础。
二、面临的形势与推进方向
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深化两岸融合发展面临空前复杂的外部环境,也存在重大发展机遇。应着眼于推进国家和平统一进程,在深化两岸融合发展进程中积极应对外部冲击挑战,善于化危为机、不断解决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提升两岸经济合作与社会交流的质量,在实践中丰富和扩大“两制”台湾方案的内涵与空间。
1.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复杂挑战,提升两岸融合发展水平
当前及今后一定时期,深化两岸融合发展面临外部复杂环境的空前挑战。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两岸经贸关系的持续快速发展,与经济全球化的持续深化密切相关,大陆加快改革开放成为推动经济全球化的重要力量。国际跨国公司为应对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强推动供应链管理革命,要求为其代工生产的台企在大陆投资布局,以降低生产成本和库存,供应全球客户,两岸产业合作成为全球尤其是亚太区域供应链的重要组成。
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地缘政治变化深刻影响全球化进程,国际供应链步入重构。当前,各主要经济体出于安全考虑,强化关键供应链自主和基于地缘政治的经济结盟;跨国公司全球供应链布局开始由效率优先转向安全优先,加快分散生产基地;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促使国际供应链区域化、当地化;新一轮产业技术革命,使跨国公司在供应链重整中能够运用自动化和数字技术应用实现全球工厂生产线同步调校,降低了转移成本,加快了全球供应链重组进程[11]。中美战略博弈和严峻复杂的两岸关系正直接冲击传统两岸经贸发展格局。美将科技产业置于对华竞争的关键位置,除延续特朗普政府对华进口产品施加的高关税外,不断抛出“实体清单”制裁大陆高科技企业和机构,出台晶片出口管制新规,联合盟友伙伴设置技术限制和构建排华“韧性供应链”体系,对两岸贸易投资和高科技产业合作已形成较大冲击。民进党当局藉中美战略博弈推动经济“脱中入美”,重点发展与大陆关联度较低的“5 2”创新产业、“六大战略核心产业”等;对外推动“新南向政策”、加入cptpp及与美西方签署经贸协议,重构与美韧性供应链;藉机吸引台资回流和鼓励其向第三地转移,加大限制两岸产业交流与合作;藉疫情阻碍两岸正常交流,两岸人员往来数量降至自恢复以来的历史低点。
外部环境的剧变,使传统两岸经贸关系发展的基础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面临历史性、结构性转变。过去“台湾接单、大陆生产、出口欧美”的台商经营方式面临空前冲击,一些台商出于降低生产成本、规避美对华征收高关税、减少地缘政治风险以及应跨国公司要求,开始采取“大陆 1”分散产业投资策略,将在大陆生产、出口美国的产能向第三地或返台调配,在大陆产能则以内销和出口美国以外地区为主。近年来,台商赴大陆投资占整体对外投资的比重趋降,新增投资重点转向东南亚等第三地。与此同时,大陆加快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对内推动建立国内统一市场、加强创新驱动,对外加快高质量开放、推动内外贸一体化,也正给两岸经贸关系带来新的重大机遇。大陆经济发展尤其是消费扩大、建设国内统一大市场形成的投资规模效应提升、新一轮产业技术革命高速发展,成为拉动两岸贸易的新动能。2020年、2021年台湾对大陆出口依存度分别升至43.9%和42.3%的历史高水平,其中大陆新经济发展对台半导体产业的强劲需求成为拉动两岸贸易的绝对主力。据中国海关统计,晶片占自台进口比重由2019年的57.4%快速上升为2022年的66.8%[12],台湾晶片出口的三分之二以上集中在大陆市场。
内外环境变化,正促使两岸经贸关系出现新的发展特征,即两岸贸易正由过去的投资拉动型向市场拉动型转变,两岸经贸关系发展动能由传统的要素驱动加快向创新驱动转化。这种转换短期内可能会影响两岸贸易投资量的增长,尤其在外部因素冲击增大、创新驱动尚未稳固、要素驱动减弱影响下,两岸经贸关系波动性将增大。当前拉动两岸经贸关系创新驱动的构成中,以手机、电脑为主的资讯电子产业供应链占有主导地位,但相关产业正步入成熟期并加快产能全球分散布局。台湾宏碁集团创办人施振荣判断,pc产业已经饱和,已经到了要积极转型的过程[13]。如何充分利用新一轮产业技术革命为两岸融合发展持续注入新动能,以及把握大陆高质量对外开放和rcep实施、“一带一路”建设等机遇推进两岸供应链海内外合理布局,成为今后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的重要方向。从中长期看,因势利导推动两岸经贸格局的转变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增强大陆市场拉动与创新合作驱动,有利于推动两岸科技产业供应链由跨国公司主导逐步转向大陆经济主导,有利于促进台湾产业与企业加快融入大陆市场与产业体系,从而进一步体现国家发展进步引领两岸关系发展方向,使两岸融合发展水平与质量更切合推进和平统一需要,为统一后“两制”台湾方案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2.在深化两岸融合发展进程中推进两岸制度、规则协调对接
推进两岸不同经济社会制度、规则的协调与对接,是探索“两制”台湾方案内涵与治理方式的重要内容。两岸经贸关系恢复和发展以来,随着大陆加快改革开放、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市场经济体制,海峡两岸已形成以市场经济为主导的经贸合作关系。两岸先后加入世贸组织后,两岸经贸关系仍属中国主体与其单独关税区之间的经贸关系,在台当局长期对大陆采取歧视性待遇情况下,大陆作为国家主体积极比照世贸组织规则对台开放。2008年后,两岸实现直接双向“三通”并签署包括ecfa在内的23项协议,双方相应对各自涉及的两岸经贸政策与规则进行调整,促进了两岸经济体制与规则衔接互动。深化两岸融合发展进程中,随着大陆不断完善发展两岸经贸关系的制度、政策并加快与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相衔接,特别是大陆高质量对外开放正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加快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为推动两岸市场经济制度、规则的对接提供有利环境。
同时也要看到,民进党执政后拒不承认“九二共识”导致两岸经济合作制度化进程停摆。台当局为推进经济“脱中入美”,加快与美构建制度化合作平台。美台正加快商谈“21世纪贸易倡议”,该倡议的内容包括贸易便利化、法规制定、农业、反贪污、协助中小企业贸易、数字贸易、劳工、环境与气候行动、标准、公营事业、非市场政策与做法等11个方面[14],其重点是推动台湾在经贸制度、规则上与美全面接轨,扩大两岸的数字贸易规则、标准、制度等差异,垒砌与大陆经济脱钩的“制度围墙”。该协议是美国推动的“印太经济框架”(ipef)的重要补充,多数内容重合,实际上欲发挥“ipef 1”效果。美高度重视与台推进“21世纪贸易倡议”,正加快谈判并争取达成早收协议,其进程可能快于印太经济框架谈判并为其提供示范,完成后将成为拜登政府贸易政策做法的基础支柱[15]。
深化两岸融合发展进程中,应针对内外环境重大变化,把握大陆高质量对外开放重大机遇,重点推动制度型开放促进两岸经贸规则、制度、政策的衔接与协调。当前,大陆正加快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应在健全法律法规、完善监管体制、加强规则对接、促进标准认证衔接、推进同线同标同质等方面对台商采取同等待遇措施,在具体实践中加强两岸经济规则衔接。把握大陆新一轮产业技术革命快速发展、新经济市场庞大、国际影响力扩大优势,推动两岸在新经济领域共建标准与规则。中国已于2021年11月1日正式提出申请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议》(depa),随着数字贸易在国际贸易中的比例上升,要适时推进两岸在贸易便利化、市场准入、数字产品服务税收、数据跨境流动、知识产权保护等数字贸易规则的合作。加强两岸现代服务业合作,逐步推进两岸服务贸易一体化,促进两岸服务业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的对接。中长期,应借鉴港澳“一国两制”成功实践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经验,在打造两岸共同市场及提升经贸合作畅通、基础设施联通、能源资源互通、行业标准共通过程中,以制度性开放推进贸易和生产要素流动自由化、便利化,同步推动两岸体制、规则、标准、政策对接,构建两岸宏观经济政策、对外经济政策的协调机制,形成两岸融合发展的产业体系、单一市场体系和全面对接的规则体系,实现两岸不同经济社会制度共存下的包容性发展。
3.以融合发展构建共同促进民族经济繁荣的基本格局
《台湾问题与新时代中国统一事业》白皮书指出,“统一后,两岸经济合作机制、制度更加完善,台湾经济将以大陆市场为广阔腹地,发展空间更大,竞争力更强,产业链供应链更加稳定通畅,创新活力更加生机勃勃”[16],阐释了国家统一后台湾经济发展的光明前景,是构建两岸命运共同体、增进台胞对国家和平统一和“两制”台湾方案认同的重要基础。
在融合发展中塑造共同促进民族经济繁荣的基本格局。在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前提下,从促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高度出发,充分发挥两岸互补优势,通过打造两岸共同市场、推动应通尽通,进一步扩大台湾经济发展腹地、增强台湾优势产业新的国际竞争力、助力台湾传统产业获得新的比较优势、拓展台湾现代服务业的大陆市场空间,结合大陆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提升台湾在中华民族经济发展中的角色定位。要注重在融合发展进程中促进两岸利益分配均衡与共享,不断完善两岸更为公平、协调的产业合作机制、制度政策,促进两岸产业链、供应链融合发展,鼓励台湾优势产业嵌入大陆创新体系并加强分工合作,增强两岸产业互信与相互依存,减少和避免两岸重复建设、无谓内耗。要增强更广大台胞的获得感、认同感,当前台湾现代服务业已成为岛内吸纳就业的主要行业,但仍以内需为主导、传统服务业比重偏高,应重点加强两岸现代服务业合作,结合大陆新经济发展,提升台湾现代服务业发展品质与扩大市场腹地,使更广大岛内台胞分享两岸经济共同发展机遇。要推进两岸经济合作与社会交流形成良性互动、相互促进格局,以经济合作带动社会融合,以社会融合促进经济共同发展,两岸经济政策与社会政策更紧密结合,逐步实现增长效应与分配效应、经济效应与社会效应的平衡发展,为“两制”台湾方案的经济社会治理奠定良好基础。同时,要统筹安全与发展,必须以确保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为前提,着力防范“台独”势力对外勾连将台优势与关键产业演变为遏制民族经济发展的政治工具,加大遏制“台独”经济社会基础与国际活动空间,不断完善反对外部势力干预、阻断“长臂管辖”的政策机制,依法保护两岸企业正当交流与合作权益,坚决反对损害国家经济安全的行为。
三、结语
“两制”台湾方案是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重大理论与政策创新,其具体内涵与实现方式在推进国家和平统一进程中将不断丰富与创新。两岸经贸关系是两岸关系中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经济社会领域安排是“两制”台湾方案的重要内容。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是推进祖国和平统一的重要路径,根据国家统一需要、外部形势变化和两岸关系发展态势,在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的动态过程中积极探索和前置实践“两制”台湾方案,对于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和统一后国家现代化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深化两岸融合发展要着重提升两岸经贸合作质量,夯实国家和平统一基础。大陆进入新发展阶段后,贯彻新发展理念,把握双循环新发展格局重大机遇,通过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积极有效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影响,因势利导、化危为机转变两岸经贸关系传统发展方式,提升两岸经济合作水平更好满足国家统一需求,进一步体现国家进步引领两岸关系发展方向,对于构建两岸命运共同体、增强广大台胞对“两制”台湾方案的正确认知、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将发挥深远影响。
两岸融合发展是探索和实践“两制”台湾方案的重要路径。祖国大陆已确立“两制”台湾方案的基本原则与方向,但具体内涵和实施方式要在两岸融合发展进程中不断丰富和创新。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有利于构建国家统一前后高水平的两岸经济制度化合作,在打造两岸共同市场、推进两岸“应通尽通”过程中,将台湾经济更深融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不断提升其在民族经济中的地位与角色。要着眼于“两制”台湾方案,贯彻新发展理念,秉承“两岸一家亲”理念,逐步塑造创新开放、协调合作、公平分享、互利双赢的共同发展格局。增强创新驱动和高水平开放提升两岸融合发展水平,渐进实现中华民族经济单一市场。推动两岸产业合理分工布局和紧密供应链关系,避免双方企业不公平竞争与重复建设。不断完善同等待遇制度政策体系与提高法治化水平,增强台胞的权益与保障。在坚持“九二共识”、反对“台独”的共同政治基础上,探讨两岸融合发展与台湾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相衔接的可行途径与方式,探索“两制”台湾方案的涉外经济安排。同时,要统筹安全与发展,着力防范“台独”分裂势力与外部势力勾连谋求两岸经济脱钩行为。中长期,应在提升两岸融合发展水平基础上,分步建立两岸经济社会共同治理的机制平台,发挥高水平经济合作的政治社会外溢效应,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不断丰富和扩大“两制”台湾方案内涵与空间,共同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美好前景。
注释:
①《台湾问题与新时代中国统一事业》,2022年8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
②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在线查询平台,
③“2022年12月海关进出口贸易初步统计”,台“财政部”新闻稿,2023年1月7日,.
④台“国发会”编印,《重要统计资料手册》,2022年11月30日。
⑤习近平,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的讲话,2019年1月2日,
⑥季烨,“台湾居民在大陆的同等待遇法律问题刍议”,《台湾研究》,2018年第3期。
⑦《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
⑧《江苏省对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促进条例》,江苏人大网,
⑨胡锦涛,“携手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 同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2008年12月31日),新华社,2009年1月1日。
⑩“国台办主任张志军与王郁琦会面 双方愿继续努力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华网,2014年11月12日。
11“中国 1“后 科技大厂导入智能制造 大幅拉高生产效益,(台)《联合报》,2022年12月16日,。
12中国海关统计,
13“施振荣:pc产业已饱和 要积极转型”,(台)《联合报》,2023年1月30日。
14台“经贸谈判办公室”新闻稿,2022年6月1日,
15“美台贸易先谈四领域 美:顺利的话不排除签早收协议”,台《联合报》,2023年1月11日,
16同注①
张冠华 ,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