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和社会主义新论》是我的第4本正式出版的个人文集,东方出版社2023年3月出版,30万字。本书分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社会主义问题探索”、“出国考察报告及其他”三个部分,前两部分均系本人“耳顺之年”以后发表的作品,系长期思考的结晶,可谓“花甲十载结新果”。作者摘录了这两部分的一些论述,每段论述右下角注出了该书的页码,分为上、中、下三篇,供有兴趣者赏鉴,并恭请批评。
《前言》
我的信念是:“思想者”的生命和价值在于“思想”;“思想者”的使命和责任在于为社会提供“思想”,以帮助人们审视和改变这不尽如人意的世界。
——第4页
我赞赏这样的几句话:为文不作媚时语,但留清白在人间。不为帝王唱赞歌,只为苍生诉真情。
——第5页
多位名家说过,思想者往往是痛苦的。诚哉斯言!痛苦何在?痛在总是“杞人忧天”——忧国忧民忧党,而且是“进亦忧,退亦忧”乃至“退更忧”;痛在屈原之谓“众人皆醉我独醒”,常遇孔子和庄子所说“夏虫不可语冰”之无奈,时逢柏拉图“洞穴之喻”般情景,反而会被一些人视为另类、异端,其实,设若没有所谓另类和异端,一切照旧,哪里还会有什么“创新”?!痛在权力的肆虐,内外信息常被屏蔽,诸多禁令扰人心智,思想的成果即使“怀胎十月”也很难甚至不准“分娩”!极而言之,或有“生命之虞”!不少时候,自己呕心沥血写出了文章,虽然明明知道它们触碰了社会和某些人的痛处,但却总是期待报刊公开发表,其间难免担忧和纠结,时有“胎死腹中”之患,一旦如愿以偿则如释重负!但愿未来的思想家们能够从苦海尤其是权力的肆虐中解脱出来!
——第5—6页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三维审视》
马克思哲学的基本精神,就是在尊重客观规律特别是社会规律的基础上,为绝大多数人即全体人民(包括其中每一个人)谋利益。其中,“尊重客观规律特别是社会规律”是前提和基础,它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科学性;不尊重规律、不讲究科学,就没有马克思主义哲学。而“为绝大多数人即全体人民(包括其中每一个人)谋利益”,则是核心和目的,它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人民性;不能把自我利益摆到适当位置上,没有为人民谋利益的奉献精神、牺牲精神,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它们是科学性与人民性的统一,求真理与求价值的统一。只要坚持了这个基本精神,就是真正坚持了马克思主义哲学。这是马克思主义最基本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所谓“忠于马克思主义”的实质,应是忠于科学、忠于人民,而不是忠于马克思个人及其语录。这也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标准。
——第10页
马克思哲学的基本品格,集中表现为关注现实,注重批判。马克思首先是一个革命家,同时又是一个理论家,他特别关注现实,关注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和人的生存状况。他胸怀崇高的理想主义情怀,对现实社会采取无情的批判即理性的分析态度。他强调:“……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尽管在革命年代和建设年代,这种批判精神的具体表现具有很大不同,但其基本精神却应是始终如一的。可惜,多年来,这种批判精神在中国日渐匮乏,随处可见的是远离现实、自说自话、自娱自乐,或者是美化现实、歌功颂德、“为名利谋”。不少所谓马克思主义哲学家同马克思哲学的基本品格已经越来越远了。
——第10—11页
由于马克思的哲学产生于一个半多世纪以前(相当于中国清朝的道光至光绪年间),它自然带有那个时代、实践和科学发展水平的历史局限。而且,作为个体,马克思也带有个人的某些局限,不可能“句句是真理”,更不必说“句句是普遍真理”了。譬如,马克思的阶级理论有些偏激,国家理论相对薄弱,人性理论不够完全,价值理论只具雏形。换言之,马克思哲学中包含某些简单化因素、过激因素、空想因素。指出这些问题,主要目的不是批评前人(马克思能够在那个时代作出偌大贡献已经十分伟大),而是提醒今人:这些不够科学、合理的东西,不应当继续固守,不能把它们拿来中国化。我们要用马克思的分析批判方法对待马克思哲学,尊重实践检验,既要注意证实,也要注意证伪。马克思的哲学需要发展即扬弃,需要进一步科学化、现代化、完善化。
——第11页
要把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化。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要观点像其他知识一样,都提供了一种认识框架,运用它来分析问题,这些观点就转化为方法。我们要努力把马克思主义哲学普遍真理转化为思想方法,真正学会使用这个认识工具。马克思主义哲学包含丰富的方法论思想,这主要是由实践观点而来的辩证决定论方法和实践标准,由生产观点而来的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特别是生产力标准,由群众观点而来的群众路线特别是人民利益标准,由阶级观点而来的阶级阶层分析方法,由辩证观点而来的系统(矛盾)分析方法,由历史观点而来的历史主义方法,等等。其中最基本的是三个标准:实践标准、生产力标准、人民利益标准。我们要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必须认真研究和自觉运用这些方法。
——第13—14页
要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价值观化。马克思主义哲学更重要的意义是提供科学合理的价值取向。我们要努力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普适价值观念转化为品格、德性、价值取向。要心中有“大家”,而不是只有自我。要服膺真理,而不是逢迎权势。要有知其不可而为之、甘为真理而献身的精神。现在有一些人,是口头上的马克思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实际上的官僚主义、个人主义、封建专制主义,可称之为口是心非式“马克思主义者”。事实上,就居于核心地位的价值取向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并不玄奥,就是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为绝大多数人即全体人民谋利益,包括其中每一个人的合理利益,促进“一切人”包括其中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第14页
《论社会发展的一种动力机制》
在人类历史发展的很长一个时期,专制制度盛行,不存在言论出版自由,时常可见的是“因言获罪”、“文字狱”、“莫谈国事”。随着专制制度的瓦解和资本主义的发展,言论出版自由逐渐成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例如,马克思和恩格斯合著的《共产党宣言》,其主旨是批判资本主义制度,并且公然宣称要用暴力推翻它。这样一部著作,1848年在英国公开面世,随后不久,就在法国、德国、美国等国多次出版。由此可见,即便在当时原始野蛮的资本主义条件下,也已经实行了言论出版自由。这种自由并没有造成资本主义制度的毁灭,相反,却使它不断得到救治甚而得以更生。社会主义本来应当是比资本主义更文明进步的社会制度,可在斯大林式的传统社会主义国家,这种自由却是很难想象的。这绝不是历史的进步而是倒退。压制人们表达,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社会病患不能得到及时医治,以至社会已病入膏肓,上层尚浑然不觉。例如,在1989年11月召开的罗马尼亚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上,该党领袖齐奥塞斯库多次赢得代表们经久不息的热烈掌声,被一致推举为国家领导人,并且得到举国庆祝,执政地位似乎固若金汤。然而,不到一个月时间,暴力压制人民表达的该党政权就被推翻,而齐氏则被枪决。邓小平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重要讲话中也说过:“要相信绝大多数群众有判断是非的能力。一个革命政党,就怕听不到人民的声音,最可怕的是鸦雀无声。……一听到群众有一点议论,尤其是尖锐一点的议论,就要追查所谓‘政治背景’,所谓‘政治谣言’,就要立案,进行打击压制,这种恶劣作风,必须坚决制止。毛泽东同志历来说,这种状况实际上是软弱的表现,是神经衰弱的表现。”
——第29—30页
这里特别需要提到知识分子。因为知识分子主要从事脑力劳动,他们对社会问题也更为关心,尤其是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知识分子,其工作就是对社会问题发表各种意见。因此,他们对言论出版自由的需要最为强烈。从一定意义上说,失去言论出版自由,他们也就失掉了生存的基本条件,几乎等同于对他们的骟杀。这看起来似乎只是关涉到少数人的事情,但知识分子在很大程度上是社会包括各个阶级和阶层的喉舌,其中相当一些人是真诚为国为民的,扼杀知识分子实质是对人民包括各个阶级和阶层的封喉。应当看到,随着社会特别是教育事业的发展,愈来愈多的人拥有了中等以上学历和知识素养,日益知识分子化,言论出版自由对所有人都将成为日常社会生活的必需。
——第30页
值得庆幸的是,当今世界互联网日益发达,它等于在官方垄断的新闻媒体之外涌现了无数的民办报纸、民办杂志、民办广播、民办电视、民办通讯社,普通公民拥有了一个重要的信息通道。它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不再是空谈,它强迫各个国家不得不兑现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等宪法权利。再搞封锁消息、控制舆论、文过饰非已经很难办到了。互联网的广泛使用,尽管也有某些负面的东西,但总体上是一个巨大的历史进步。可以说,互联网是民主政治的重要推进器,而网络民主是当代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
但我们也应看到,网络民主毕竟只是民主的一种形式——一种虚拟的民主。网络民主的发达,在一定意义上恰恰反衬出实体民主的不发达。如果普通公民可以比较自由地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上发出自己的声音,可以及时地向议员或代表、官员和政府部门表达自己的诉求,那么,网络民主就不会异常繁荣了。
——第30—31页
一段时间以来,“讲真话难”成为我国社会的一个严重病症。它使决策过程中时常信息失真,上层决策者很难了解真实情况和人民意愿,容易出现重大误差;而且,即便是明显不当的决策也很难得到真实反馈,作为下级的不少官员常常心口不一地“完全拥护”、大唱赞歌,纠正偏差十分困难。当然,真话不等于真理。但是,只有通过真话才能够达到真理,这却是不二的途径。如此讲真话难,缺少信息真实这个起码的基础条件,怎么可能实现科学发展?正如有人所言:“说真话,自己付出代价;不说真话,国家付出代价。”我们常说,当代中国现行制度的一个重要优势,是便于集中力量办大事。但还应进一步说,搞得好的话,这是米6米乐体育app官网的优势;搞得不好,也是我们的劣势——集中力量办错事,盲目决策,劳民伤财,代价高昂!这类实例不胜枚举。而搞得好与不好的关键,就看决策是否民主、是否科学,其中的必要条件之一就是人们包括相关官员能否都讲真话。
——第31—32页
近年来,一些人特殊关注和强调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世界上的话语权,就其反对西方发达国家话语霸权的意义而言,具有一定合理性和必要性,但他们大多忽略国内普通公民特别是弱势群体的话语权,这又显得十分狭隘,背离马克思主义、共产党要为全体人民谋利益的根本宗旨。只有广大群众真正拥有表达的权利,才能造就强大的社会舆论和驱杀腐败等社会病菌的“阳光”,才能对官僚特权、资本霸权形成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才能维护公众和社会的根本利益,使国家重大决策更加合理,促进我国社会的科学发展。同时,如果各个阶层包括弱势群体都能够比较充分地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还可以使一些人们的心理怨愤得以宣泄并得到抚慰,甚至会减少诸如自杀、杀人、爆炸等社会极端事件,缓解一些人同社会的对抗情绪,提高社会和谐程度。
——第33页
《再论人民主体理念及其落实问题》
这里有一个问题值得研究:公共财产(如国有资产)与公民个人是什么关系?是完全没有关系,还是必须建立一定的联系?怎么理解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设想的未来社会人们在共同占有一切生产资料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我们恐怕不能再像过去那样,公共财产完全脱离公民个人,与个人基本没有联系。那么,到底应当怎样联系?是像股份制企业那样,法人财产共同所有、共同使用,不能分给个人,但个人都是股东,都有自己的一份;还是公共财产不量化到个人,但是,公共财产的收益用于何处、用了多少、与公民有何关系,都要向社会大众公开,接受人民监督?这是需要继续研究的一个问题。
——第69页
这里有一个问题值得讨论:要求兑现宪法规定的这些公民权利与坚持党的领导是不是一致的?有些人可能以为它们之间是矛盾的,似乎要求兑现这些公民权利就是同党的领导唱对台戏,就是与党的领导对立。而要坚持党的领导就不能实行这些要求。这种思想现在大有市场,但这种认识是站不住脚的。理由有三条:其一,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实行宪法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二者是一致的而不是对立的。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都明确规定,一切政党包括共产党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只能在它们规定的范围内活动。任何政党都不能无视宪法规定。其三,全面依法治国已经被确立为我们党的重大战略之一,这是我们党的郑重宣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习近平同志强调:“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认为不能实行宪法这些明文规定的思想,是同我们党的公开主张根本对立的。
——第71页
《关于人类共同价值的几点思考》
各个国家之间尽管存在着历史、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民族性格等种种不同,然而,如果我们着眼于各个国家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群众——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那么,就很容易看到,各国人民之间是存在着许多共同利益、共同关切、共同追求直至共同价值标准的,如生存、发展、和平、自由、民主、法治、公正,等等。很多事情都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 这是十分自然和正常的事情。绝不是我们认为好的,其他国家人民就认为是坏的,反之亦然。即便在差异较大的政治领域,我国的公民权利与国际社会公认的公民权利(它集中体现在联合国的有关公约以及大多数国家的宪法中)也有相当部分是重合的,例如,关于公民享有信仰、言论、出版、结社、游行、示威、科学研究、文艺创作、人身自由等规定。
——第78页
阶级和阶层的存在是同社会分工密切联系的。相对固定的所谓“旧式”社会分工在相当长的时期包括现阶段是不可避免的,它是提高效率的必由之路,而存在分工本身,就表明各个阶级和阶层在一定历史阶段都不可缺少,他们之间具有一定的协作和互补性,维护这种互补和协作符合他们各自的利益,是他们的共同利益、整体利益所在。在当代世界上,劳资双方,虽然彼此矛盾,但又缺一不可,一味斗争,只能两败俱伤,有害无益,只有劳资兼顾(重点是维护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权益,通过工会、政府、法律及社会舆论等形式),才能共享发展利益。如果某个阶级或阶层破坏这种互补利益,例如居于统治地位的特权阶层过分巧取豪夺,必将自取灭亡。此即阶级矛盾激化的时期,但它不是社会历史的常态。换言之,各个阶级既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局部利益,也有超越其上并统摄其至少一部分的共同利益、全局利益。我们现在经常强调“最广大人民群众”,它作为一切进步阶级和阶层的总和,已经超越了阶级和阶层。
——第79页
民主即人民当家作主、成为社会主人,它是人类在20世纪取得的最伟大的成就(参见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玛蒂亚·森的有关论述)。民主是当代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利益、共同主张、共同追求,是人类共同体生活的基本规则,是保证各个国家顺应人民利益发展、坚持正确前进方向的根本制度,是引导各个国家不断进步的光辉旗帜。民主现已成为当代国际社会的主流观念和大多数人的共识,这是人类历史进步的重要表现。而旧中国皇权专制历史悠久,遗毒深广,积重难返。为了求得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我们党从诞生伊始就高举民主的旗帜,反对专制独裁,这是吸引众多青年和其他群众奔赴延安、走向革命的重要原因之一。新中国建立后,我们走过了曲折的历程,其中的主要教训,正如1986年《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所指出的:“我国社会主义发展中的主要历史教训,一是没有集中力量发展经济,二是没有切实建设民主政治。”在汲取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自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和国家顺应人民期待和当代世界的民主潮流,反复再三强调民主的极端重要性。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都把“民主”作为我国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中共十二大以来直至十八大等多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都十分强调民主。之所以如此,在很大程度上,恰恰因为民主不足是中国发展和实现现代化的突出短板。我国近年来的官员腐败触目惊心,创新活力严重不足,一些决策粗疏草率,媚上之风滋生蔓延,信息闭锁言路堵塞,其社会根源都是权力高度集中而又缺乏切实有效的监督制约。我们应当继续高扬民主的旗帜,并且言出行随,在实践中努力落实民主的基本要求,使人民群众能够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真正当家作主、享有主人的权利和履行主人的义务。
——第81页
《全面把握共产党人的价值观——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与为人民服务的统一》
价值观的根本问题是以谁为价值的主体,即站在什么人的立场上。共产党人的价值观无疑应当以人民为主体,自觉站在人民立场上来看待价值问题。人民主体理念是共产党人价值观的根本之点。
——第118页
从理论上说,社会主义最根本的优越性是为全体人民谋利益,促进一切人包括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是社会主义主要的功能或作用,也是社会主义之所以值得向往和追求的根本原因和价值所在。而按照现代系统论的观点,系统的功能是由系统的结构决定的。把这个观点运用于社会主义问题,可以说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作为一种功能,它必须由相应的结构来予以保证。这个结构只能是人民成为社会主人、真正当家作主,它是实现社会主义功能的基础和根本。唯有如此,才能切实保证为人民谋利益,并且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达到我们所希望的功能或效果。换言之,马克思主义的崇高理想是实现共产主义社会,而这个理想社会的根本特征是,在生产力以及精神文化高度发展的基础上,彻底消灭了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在社会关系领域真正实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平等,每个人都成为社会主人,即人民当家作主。
——第118—119页
为人民服务理念与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什么关系呢?如前所述,毛泽东总结概括的为人民服务的价值理念是正确的、进步的、高尚的,我们应当继续坚持。不过,在坚持这一理念的同时,必须反对把领导干部当作主体,而把人民看作客体,忽略和漠视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人地位,当权力集中到自己手中时,便可能越俎代庖,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大救星”、救世主,实行为民做主。这种“为民做主”违背了毛泽东关于人民是创造历史的动力的思想,同唯物史观是不一致的,也是违背当代世界民主化潮流的。而且,在党内民主不够健全、权力高度集中的情况下,各级领导干部的升降荣辱主要由上级决定,客观上会使很多党员干部把对人民负责异化为只对上级负责(实质是只对自己的利益特别是“官帽”负责),从而偏离为人民服务的价值取向,甚至使之成为一句空洞的口号。现在,我们党坚持为人民服务的价值理念,但要吸取历史的教训,要把为人民服务建立在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基础之上,把为人民谋利益与尊重人民主人地位统一起来,真正顺应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同时引导人民前进。要反对为民做主、包办代替、官主。
——第120—121页
共产党人应当如何为人民服务?其基本前提就是承认人民是社会主人,从而自觉地顺应人民需要,维护人民权利,接受人民监督,动员和组织人民为实现自己的利益而奋斗。应当说明的是,现在,我们党处于领导和执政的地位,许多党员干部掌握着大量社会资源和一定公共权力,担负着治国理政的责任,这些人如何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应当关注的重点。换言之,在共产党长期执政的条件下,党同人民的关系主要表现为“官民”关系、领导与群众的关系。
——第121页
共产党人为人民服务,就要认真倾听人民呼声,搞清人民的需要和利益所在。人民的需要是共产党人看待价值的根本尺度,满足这些需要是共产党人的努力方向。而人民对自己的需要最有切身感受,也是最有发言权的,是他人不可替代的。因此,要搞清人民的需要,就必须广开言路,认真倾听人民的呼声,真切了解人民包括其中各个组成部分的意愿和要求。必须反对堵塞言路、禁锢思想、只准一个声音、一种色彩、“清一色”的做法。
——第121—122页
共产党人为人民服务,就要努力维护人民的权利。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国家、法治国家的重心所在。人民的权利是人民的基本利益。我国宪法及法律关于人民(其具体化和人格化即为公民)权利有很多明确具体的规定,包括人身权利、平等权利、社会经济权利、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利等。维护人民权利就必须切实兑现和保障人民的法定权利。不过,即便在近年来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形势下,仍然有相当多的人包括很多领导干部都不大清楚这些法律规定,这就需要扎扎实实地向群众尤其是领导干部进行普法教育,要一条一条搞清楚宪法的有关规定。当然,更重要的是如何在实践上落实,这方面的差距更大,亟须加以改变。党中央一再强调,我国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假如宪法关于公民权利的明文规定都不能兑现,还何谈依法治国、为人民服务?!
——第123页
共产党人的价值观,应当概括为两句话: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努力为人民服务。前一句话是前提和基础,后一句话是前者的延伸,是人民对共产党的要求和期望,也是共产党人理应具有的自觉意识。
——第124页
《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般规律》
当代国家治理有无社会性质的根本区别?要不要问“姓社姓资”?关键看国家治理的权力即公共权力主要掌握在谁的手中。如果国家治理的权力仅仅掌握在少数贵族和官员手中,广大民众基本无权,那就是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官僚专制社会;如果国家治理的权力主要掌握在少数资本富豪手中,广大民众无权参与,那就是原始的野蛮的资本主义社会;相反,如果公共权力为广大民众掌握,人民能够选择政府和执政党,政府和执政党只是反映和执行人民的意志,那么,就是我们所向往的理想社会、真正的社会主义社会。
——第128—129页
我认为,可以把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般规律简要概括为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从字面上看,这“三化”不算什么新提法,它们甚至可以追溯到一百多年前的“五四”运动,是对“五四”所大声疾呼和极力倡导的“科学”和“民主”理念的继承、弘扬和发展。这个概括,既有党的重要文献有关论述为佐证,也有历史与逻辑依据。
——第131页
人民当家作主的要义有三:一是人民(其具体化即为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且得到切实保障;二是人民能够平等参与公共事务,表达诉求,参与决定;三是人民能够真正有效地监督和制约执政党和政府。
——第136页
国家治理现代化究竟有无客观标准?回答是肯定的。如果把全部社会生活看作是一个大系统,把国家治理体系看作是其中一个子系统,那么,衡量国家治理是否现代化就具有两个方面的标准:第一,是国家治理子系统对社会大系统起什么作用,能否促进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最终的目标指向或价值旨归要看是否有助于人民的富裕幸福、一切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功能性标准。第二,是国家治理子系统的本质特征,主要看它是否实现了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这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结构性标准。相对地说,前一方面是目的和目标,后一方面是手段和保证。偏离了前一方面,后一方面就失去了意义和价值,而离开了后一方面,前一方面则只能流于空想,它们是统一在一起的。
——第141页
《如何认识和化解人们之间的价值观念分歧》
就主要倾向而言,笔者以为,各种价值观念大体上可归结为四种“主义”或思潮:第一种是原教旨式、教条式马克思主义,其主要特征是不顾具体历史条件地强调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强调消灭私有制和资本主义;第二种是与时俱进的科学的马克思主义,它突出强调人民利益,强调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及大众化,强调对当代中国的切实管用;第三种是大中华主义,它常常表现为儒学至上论、儒学先进论、中国乃世界第一论,也时常表现为复古主义、民族主义;第四种是西方新老自由主义,主要表现是强调市场经济和自由民主人权。本文持第二种立场。以上四种“主义”,大体也就是所谓中、西、马三大家,只不过马即马克思主义又分为教条式与科学的两种。
——第162页
这里着重谈谈两种马克思主义之间的主要区别。
马克思主要立足于19世纪中叶西欧的实际,得出了他对世界的基本看法。马克思的世界观可以简略概括为如下两个层次:
第一层次是对人类历史的总体把握,可归结为以下图式:
前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
其中,资本主义社会比前资本主义社会进步,但仍然是一个充满对立和冲突的、行将灭亡的“史前社会”。它即将被美好的共产主义社会所取代。而建立共产主义社会(其第一阶段是社会主义社会),必须消灭私有制、建立无产阶级专政。
第二层次是马克思看待世界的思想精华:科学性和人民性的统一。一方面,严格依据事实,注重事物变化发展的规律和逻辑,理论要与历史相一致;另一方面,着眼于无产阶级所代表的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以人类解放和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旨归。
我们接受了马克思的学说,但主要是前一层次的内容(相对于后一层次而言,可称之为主要结论):资本主义是不好的社会,我们要建立比它优越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在实践上,俄国从1917年起、中国从1956年起开始建立新的社会,它们被国内外普遍称为社会主义社会。于是,在大多数中国人的心目中,我们的社会是比资本主义优越的社会主义社会,亦即当今世界最先进的社会。直至我国改革开放初期,中国人的主流看法是,全世界三分之二的人都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当时以苏联和中国为代表的社会主义国家总人口约占世界三分之一)。这种看法在形式上同马克思的历史图式是一致的。
而马克思世界观的后一层次也是更深层次的内容,实质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在很大程度上却被我们忽视了:不大讲究科学,不注重人本身的自由发展。中国人对世界的认识是有错位的,好像新的制度一朝建立,中国这个前资本主义国家的缺陷就立刻被克服,它同资本主义的巨大差距就瞬间被超越,于是就比资本主义全面优越起来了。笔者无意用玫瑰色来美化资本主义社会,但认为必须实事求是地看待它:它尽管有不少缺陷和弊端,但它毕竟经过了数百年先行发展并且至今总体上仍在发展,有些时候有些国家发展还很快,远未达到腐朽和垂死的阶段,当今世界的发达国家即现代化国家还都是资本主义国家。
——第162—163页
当代中国正在逐步从迷信走向科学,从专制走向民主,从人治走向法治,从单一走向多样。与这一历史性转变相对应,中国目前人们之间的价值观念分歧,其焦点和实质,说到底就是现代观念与前现代观念之间的对立,具体表现为迷信与科学、专制与民主、人治与法治、单一与多样、听天由命、趋炎附势与个性独立自由发展之间的对立。
——第164页
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包括现阶段,社会成员大体都可以区分为既得利益者、利益受损者及利益中性者,这些不同的价值体验使得人们对同一问题大概率会有不同看法。譬如,有人是贫苦农民子弟,后来上了大学,留在大城市工作,并且当了领导干部,受益颇多,对党和社会自然怀有深厚的感恩之情。有人则一直生活在城市,既未大起,也未大落,按部就班,平平淡淡,虽然与前者一起工作,但就情感而言,与前者就会有所不同。再如,有些人(如某些“官二代”“富二代”)经常依靠长辈和家庭的优越地位和特殊关系获得关照,属于既得利益者,他们对这类社会关系自然愿意维护。相反,有些人生活在社会底层,求告无门,利益经常受到损害,他们对现有社会关系就不会有什么好感。又比如,现在人们对于所谓“文化大革命”的看法两极化,在很大程度上就与人们那时的境遇相关:有人当时春风得意,占尽上风,他们自然留恋赞颂之;有人受到打击迫害,苦不堪言,他们自然痛恨谴责之。社会上总有一些对现实不满的人,究其客观原因,大多数都是不同时期的利益受损者。正所谓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正如在上世纪50年代,有人被打成右派,遭受迫害,妻离子散二十载;有人是反右积极分子,备受重用,名利双收,二者价值体验大相径庭,他们对于反右运动及其领导者的看法通常会截然相反。
——第166页
所谓评价模式,是指人们在既往价值体验基础上所形成的有关评价的框架和模板。它是人们进行新的评价的内在的心理结构、框架图式,是外部输入的有关价值信息的过滤网和整合器。
评价模式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评价事物好坏优劣的价值标准、准则、尺度,二是由一定价值标准延伸而来的价值理想、追求、取向,即人们所向往的应然方面。后者直接指向实践,具有明显的导向作用、动力作用,但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和根据,因而理论上更加值得重视。
评价模式从哪里来?一是人们的价值体验。正如列宁所说:“人的实践经过千百万次的重复,它在人的意识中以逻辑的格固定下来。这些格正是(而且只是)由于千百万次的重复才有着先入之见的巩固性和公理的性质。”这种亲身的价值体验催生了评价模式的雏形和轮廓,它比较深刻和坚固,并且令人坚信不疑。这也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典型表现。二是社会和他人的传输与本人的借鉴和吸纳。实际上,由于个人经历的有限性,人们价值观念的形成,主要还是通过大量吸收社会和他人已有评价模式的途径。这在青少年身上最为明显,他们主要是通过家庭、学校和社会的传授这个间接途径而形成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这体现着社会意识的历史继承性及其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相互作用,属于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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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人们的评价模式为什么会出现差异呢?第一,由于各人的价值体验不同,逐渐形成了不同的评价标准和理想追求,即不同的评价模式。第二,人们比较长期地接受某一种价值观念的灌输和熏陶,继而形成某一类价值观念。此即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有人说过,考察一个人的判断力,主要考察他信息来源的多样性。有无数的可怜人,长期活在单一信息里,而且是一种完全被扭曲、颠倒的信息,这是导致人们愚昧且自信的最大原因。健康的人脑需要多种信息的刺激,才能活跃起来;而在一个信息十分封闭和匮乏的环境中,即使是精英人物,认知能力也会退化,评价模式也会发生偏差。第三,是主体的主观状态。有些人思想比较僵化、固化、停滞化,过于自信乃至自负,不善于理性思维,不屑于吸收和借鉴他人的思想成果,比较容易轻信、偏执和武断。正如政治权力在遇到障碍前会一直扩张一样,某种思想观念一旦形成,在没有遇到阻力前也会沿着惯性轨道滑行,而不会轻易改变。于是,这些陈旧保守的观念便同一直在运动变化着的社会存在以及与时俱进的价值观念产生矛盾和冲突。第四,尤其是在社会转型期,旧的评价模式日渐式微,而新的评价模式还没有树立起来,因此,缺少普遍认可的社会规范,人们也容易莫衷一是。此外,经验告诉我们,人们对于与自己关系密切的事物之好坏优劣(譬如衣食住行等)是有切身感受的,比较容易作出正确判断,通常也不会违心地胡言乱语。而对于与自己关系疏远的事物,譬如国际关系问题,大多数人们对它们的利弊得失就不大了然,有时难免轻浮地随口乱说,并且由于不必为此负什么责任,“站着说话不腰疼”,更是助长了乱说的倾向。即使是科学家,他们在专业领域之外通常也是很幼稚的,何况普通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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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确实是极其重要的因素,但并不是唯一的东西。不少人经常说,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国家与国家的关系,实际就是利益关系。这些话都过于绝对了。除了自身的利益,难道人们以及国家就没有一点道德的、价值观的、精神的追求和考量吗?我们批评个体层面的“唯我主义”、自私自利,莫非在国家层面反而要肯定极端利己主义吗?难道人类至今仍然应当秉持“人对人像狼一样”的丛林哲学吗?事实显然不是如此,人类文明程度愈高愈不是如此。有学者甚至认为,近几十年来,西方国家的“认同政治”逐渐超越“利益政治”成为决定个人政治行为和国家政治格局的主要因素,这可能估计过高了,但尽人皆知,在当今世界,国家关系好坏与价值观是否一致是高度相关的。可见,利益并不是决定国家关系以及人际关系的唯一因素。其实,即使是利益问题,也存在一个如何全面把握的问题:是以国家为本、只讲国家或民族利益,还是以人为本、更为关注普通百姓的利益?我们要警惕片面强调国家或民族利益至上的观念,却对一个个有血有肉的活生生的个人漠不关心甚至随意侵犯的恶劣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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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对世界包括社会的思想认识、价值观念,就其正误优劣而言,大概有三种情况:一是从总体上看,各个群体和个人对世界包括社会的认识皆类似于瞎子摸象——各有部分真相和道理,但又都是不够完全的。无论什么人,他不知道的东西,总是比他知道的东西要多得多。正如恩格斯所说:每个人的“认识所包含的需要改善的东西,无例外地总是比不需要改善的或正确的东西多得多。”二是很多时候,人们所摸到的“部分象”即事情本身是有是非曲直甚至黑白分明的,人们的认识也有对有错,只是正误的比重不同,而且真理不会永远在同一些人手中,指鹿为马与视鹿为马时常发生。三是有些时候,正如一篇寓言——“近视看匾”所说,匾还没有挂出来,两个近视眼都说自己看见了,其实都是主观臆想,谁都没有说对。
以上三种因素实际上也是所有人思想认识中的三种成分,也就是说,每个人的思想认识中,既有真理和事实的成分,也有片面的、极端的和谬误的因素,而且都有一定的主观臆想部分,它们常常三者合一,浑然一体,难解难分。这种“三合一”现象,所有人概莫能外。所以,所有人都需要怀抱虚心学习的态度,准备修正和完善自己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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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公民及其各个群体来说,应当认识到,一般地说,是非是应当辨清的,大是大非更必须讨论清楚,用正确的东西克服错误的东西,否则将会迷失方向和道路。但有些小是小非不一定非辨清不可,宽容一下即“岁月静好”。人们应当端正态度,善待他人。对于他人的不同观点和意见,应当持宽容、容忍、谅解的态度,要求大同存小异。胡适曾经说过:“容忍是自由的根本。社会上没有容忍,就不会有自由。”宽容或容忍的实质是平等待人:你可以持有某种观点,也要允许别人持有另一种观点;你有坚持自己观点的自由,别人同样拥有坚持自己观点的自由。正如在事实认识方面人们之间存在差异是正常的,在价值观念方面人们之间存在不同也是正常的。夫妻尚且不能完全一致,何况是朋友、同事之间,又怎么可能思想完全统一呢!企图把人们的思想认识都统一到一起是不可能的,只能寻求基本共识或基本原则,并且在此基础上保持行动的大方向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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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思想观念领域,有无敌对势力或敌我矛盾?不能说完全没有,但由于我国绝大多数社会成员都属于人民,政权又在人民手中,敌对分子只是极少数人,敌对思想显然也极少,而且必须依照我国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注重行为及其社会后果,不能主观随意划定。总体上说,我们还是应当以人为本,与人为善,和谐共存,而不要以人为敌。敌对思想之间的胜负,归根到底还是要靠它们所代表的社会制度的优劣比较、实力竞争,看人心向背,而不是靠“嘴炮”和宣传。
其实,即便不是敌对思想,有时也是很难说服别人的,年龄越大的人越不容易被说服。有一个著名的普朗克原理,就反映了这类事实。麦克斯?普朗克是德国著名物理学家,由于创立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量子论,而荣膺了1918年度的诺贝尔物理学奖,被誉为“现代物理学发展的精神之父”。他1945年在《科学自传》中写道:“新的科学真理与其说是靠说服反对者并使他们看到光明而获胜,莫如说是因为反对者终于死去,而熟悉它的新一代成长了起来。”很多时候,确实是这样,而且代代无穷期,人们只能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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