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家族企业是一种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的组织形式,“家本位”的文化分析框架难以作出令人信服的解释。“经济人”本质是来自于家庭的“生物人”,从“家族基因”决定与企业环境选择的角度,为研究家族企业生命力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关键词】家族企业 家族基因 生物人
一、家族企业的普遍性超出文化层面的“家本位”
由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组织的“中国私营企业研究”课题组,分别在1993、1995、1997、2000、2002、2004年进行了六次大规模的全国私营企业抽样调查。其结果显示,中国目前的私营企业大都是家族企业。不仅如此,国有企业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准家族化j家族作为最基本的社会结构,支撑着中国几千年社会的发展历史,无不以各种变化着的形式影响华夏子孙的经济社会行为。这一现象在遍布世界各个角落的华裔家族企业中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印证一,
然而,“肥水不流外人田”的道理并非只有中国人知晓,在西方国家也被不少人奉为信条,家族企业在世界各国早行之有年,至今仍广泛存在。1911年老福特控制该公司后,他的儿子埃德塞尔・福特第二担任总经理。20世纪70年代福特家族第三代兄弟牢牢地控制着该公司。从2000年5月开始.新上任的董事长是公司创始人亨利-福特的曾孙威廉・克雷・福特jr。杜邦家族企业成立于
1802年,在公司创始人厄留梯尔・伊雷内・杜邦任期内,家族与公司浑然一体。到杜邦三表兄1902年接手正好是一百年历史,其后大半个世纪杜邦家族在公司管理当局中一直占据重要地位,只是到20世纪70年代才由公司培养出来的亲信代替。目前,杜邦家族控制着该公司44%的股权。1917年美国人柏蒂•福布斯创办了《福布斯》杂志,1990年儿子史蒂夫•福布斯接手公司,成为这个家族媒体集团的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同时也是《福布斯》杂志的总编辑。在欧洲,若以持股20%为控制权界限,各国上市公司中家族控制类比例、非上市公司家族控制类比例依次为:奥地利12.12%、40.74%,比利时7.31%、44.23%,芬兰16.28%、32.56%,法国26.11%、3&71%,德国27.03%、37.59%,爱尔兰13.04%、11.59%,意大利39.50%、20.11%,葡萄牙5.17%、55.17%,西班牙6.25%、49.54%,瑞典22.66%、24.29%,英国12.22%、11.46%。显然,只是用“家本位”的中国传统文化来解释世界范围内家族企业显得有些简单、表面化。家族企业生命力到底何在?现有的研究并没有给出令人满意的回答。
二、“经济人"本质上是来自于家庭的“生物人"
经济分析的洞察力首先表现在经济学对人性的概括上,这就是“经济人”假设。“经济人”假设是一切经济分析的基础,也是家族企业生命力探源的逻辑起点。随着“经济人”形象的不断丰富,个人追求的利益已是一个多种目标汇集而成的目标体系,这种目标体系是考虑到诸多限制因素而形成的,如家庭、道德、习俗、文化、法律等。“经济人”演化成“社会人”(甚至“复杂人”),他追求的利益本身就包含诸多社会因素。但必须承认,无论“经济人”的社会化程度如何之鬲,人类不可能脱离其作为生物的本质。“生物学是解开人类本性之谜的一个关键,如果忽视了它所提供的那些快捷有效的原则,其损失之大就不是社会科学家负担得起的了”。从本质上看,“经济人”首先是来自于家庭的“生物人”。
“经济人”具有利己和利他的两重性。“经济人”的利己本性,在生物学家看来,是主物个体排斥异己、适应环境生存选择的本质表现。生物体对“异己物”的排斥是一种客观的生理本能。从进化论角度看,这种排外的生物本能,也是生物与异己物(包括外界病原物)长期协同进化选择的结果,是生物体的一种重要免疫机能;经济个体的“利他主义”,生物学家也可以从三个方面做出解释:一是“亲缘选择”,即在家庭或亲缘群体内部起作用而进化的利他主义行为,又称为无条件利他主义;二是“互惠的利他行为”,这种互惠利他行为可能在一个长期合作的群体内,又称有条件的利他主义;三是•'群体选择”,即具有利他性的群体,因为群体内部合作比利己群体获得更大的生物学上的利益,因而更有可能在竞争中垄存和繁衍。
早期以物质资料再生产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古典经济学,就是基于“经济人”的利己本性而展开的。物质资料的再生产终究不能脱离“经济人”本身的再生产,而“经济人”的再生产迄今仍不得不通过家庭有效地逬行。家庭通过决策、环境和遗传物质,将其文化、能力、教育、资产传给年轻一代。一个人成年以后的行为大都可以在他幼年时期的家庭环境中寻找到答案。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美国社会已经慢慢开始一种回潮,许多60年代后被破坏的传统文化,重新得到颂扬和尊重。家庭和睦观念、人际关系亲密,都在美国主流社会,特别是年青一代中间成为潮流。在中国人的观念中,家庭决不仅仅是一个空间单位,它更多的是一种终极的价值关怀。家庭中,一般认为亲子关系重于夫妻关系,家庭结构的重心在亲子关系。家庭中父母心甘情愿为子女牺牲自己°随着时间的延续,自然状况下每个人都会生活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家庭之中,一个是自己出生的家庭,一个是自己组建的家庭。两个家庭很可能在时间上重叠,但“人不能同时踏进两条河流”,所以家庭关系不仅在家庭以内,而且跨越至家庭之间。
一个家庭的成员能通过家族、宗族关系与另一个家庭的成员发生联系和作用;一个家庭可以通过家族和宗族影响到另一个家庭。家庭与家族的区别主要在于,家庭有同居共财之义,而家族不以同居共财为限。
除此,家庭或家族内的利他行为同样也是极为普遍和重要的。由于利他人性而产生的非契约性合作,使得家庭或家族制度作为资源配置的方式成为可能。通过这种方式,家族企业凝聚到企业发展所需要的一定的资金、技术、人力、信息等资源要素,从而使企业有效地参与市场竞争。促成家族企业的一个重要经济因素是中小企业资金获得成本高。由于没有办法获得商业信贷,家庭及亲友的积蓄就成了企业资金的主要来源,这便促成和维系了家庭所有制。家庭或家族网络的存在不仅有利于企业融合到种子资本,家族成员参与企业生产和管理,也有利于降低企业创业成本。家族成员一人一职或多职,每人都有一个或几个明确的工作岗位,他们往往不计报酬或报酬与他们的工作量极不匹配。再加上有家族观念(受文化因子影响)的约束,企业管理者与员工以及员工彼此间的信任度从一开始就能达到一定水平。家族成员“心往一处想、劲朝一处使”的创业热情,对企业发展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但不得不指出的是,利他行为产生的非契约性合作只能维持在相对小的团体内。当企业发展扩大且企业中家族成员日益增多后,各个家族成员的利己力量可能将利他产生的非契约性合作力中和甚至抵消。
家庭或家族对“经济人”的影响还表现在心智模式方面。所谓心智模式,是从心理学角度对人的心理活动和行为特征进行刻画。心智模式一旦形成,人将自觉或不自觉地从某个固定的角度去认识和思考所发生的问题,并用习惯的方式予以解决。
一个人幼年时期的体验,已融入他的心灵和潜意识,成年后的行为都很难抹掉幼年时期的痕迹,尤其是家庭环境和家庭规则的影响。个人的性格开始形成于生命的早期阶段,尤其是童年的家庭生活时期。在这几年中,人的心智模式得到开发,逐渐成为具有自己身体感、性别认同感、姓名感、思维感和个人历史感的独立个人。个人将成为什么样的人,在这一阶段已经打下了基础,并将在以后的生活中得以维持。许多创业型企业家在成长过程中不得不应付诸多艰难险阻。对一些企业家来说,居无定所、贫困潦倒、背井离乡是童年时期的主要内容。这些经历塑造了他们以后的世界观和价值观。
家族企业起步时,多数家族企业家总是不仅有自己的商业理念,而且还有将这些理念付诸实践、结出果实的意志和毅力。他们富有想象力,注重成效,精力充沛,吃苦耐劳。再加上家族企业主敢于冒一定的风险,使他们能够把起初非常简单粗糙的想法变成具体的现实。另外,企业家富有感染性,能把热情注人整个组织,通过表明明确的目的,使别人确信他们能说到做到。由于家族企业家内心里具有强烈的创业冲动,使得家族企业具有适应环境变化的市场创造力7然而,无数事实告诉我们,如果•'金币反面”得不到有效排除而改弦更张的话,企业发展就会有较大风险。许多企业创始者具有相当专制和跋扈的性格。诚然,没有他们的主导和韧性,公司不会得以起步,但专制统治的必然结果就是个人决策的家长作风。本来是“好心好意”的行为却窒息甚至扭曲了创业者的个人风格。与民主决策相比,家长作风无疑是一种管理的落后和陈叽
如果说利己人性、利他人性与心智模式三者主要是强调作为个体的人,那么,文化因子则从群体范畴上对人类世代相传的行为模式、思维活动等进行记载和描述。文化是影响人类行为的一种规则。从博弈论角度,文化可看作是一种人群行为的稳定预期和共同信念。文化在部分程度上也是经济的,它不是简单地从外部来影响人类经济行为。文化因f对家族企业经济行为的影响可分为三个层次:一是理性限定文化,即文化阻止家族成员选择某种特定行动,不论这种行动带给当事人的效用为多少。二是偏好变异文化,即文化改变家族成员的偏好,这种文化随着时间的推移变成他们偏好的一部分:三是均衡筛选文化,即协调家族成员从多个纳什均衡中选择某个特定的纳什均衡的文化,但是策略与行动的选择完全是当事人的自身利益所在,即这种文化不改变博弈本身,而改变博弈的均衡结果。一种文化对于生活于其中的人之所以有持久的影响力,并不是通过形成人们所追求的目的,而是通过为人们提供具有特色的所有可能,使之由此建必起行动的路线。均衡筛选文化更像是一个演员的各种节目,或者是工具箱中的各种工具,家族成员可以从中加以选择来组成他在具体时空中的活动,甚至可以弃而不用。
由是观之,“经济人”首先是来自于家庭的“生物人”,这样就决定了“经济人”只能超出而不能脱离家庭或家族的影响"这便可以解释为什么转轨时期中国新兴的民营企业大都是家族企业,而且,在世界范围内家族企业也普遍存在、持久不衰。
三、家族基因内生性决定家族企业的生命力特征
家族企业作为一类企业组织能长久不衰,可看作是一种“遗传”,而企业各具形态,则可视作是一种“变异仁同样,决定家族企业这种“遗传”与“变异”现象的“家族基因”,就是由利己人性、利他人性、心智模式、文化因子四种“碱基”构成的。
由四个“碱基”有机构成的•'家族基因”,决定了家族企业三大“牛命”特征。
其一,适者生存性。“打虎亲兄弟、门库父子兵”的道理不仅为中国人知晓,而且在国外也被不少人奉为信条。家族企业绝非今人所独创,被誉为“乐家老铺”的北京同仁堂就始于康熙八年(1669)。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几百年的企业发展史就是一部家族企业演变发展的历史。从副食品小杂货店到石油汽车等跨国公司,从传统农业产业到现代高新技术产业,无一不拥有着诸多的家族企业。
其二,形态差异性。由于四种“碱基”的差异以及“碱基”间在不同时间和空间范围内的排列组合,使“家族基因”具有特异性。特异性的“家族基因”在不同政治、经济环境中表达,于是呈现出形态差异的家族企业。按照一种普遍的划分方法,可将家族企业分为三种类型,即现代型、过渡型和传统型。现代型家族企业是现代企业生态群体的重要组成之一。与一般现代企业的区别在于,家族成员掌握企业控制权和部分所有权;同一般现代企业类似,家族成员大都不直接参与公司经营,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主要是家族以外的人,技术力量、设备水平都达到一个相当的高度,企业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都比较完善,并有相当程度的企业积累。传统型家族企业,指家族成员既是企业管理者,又是企业劳动者,企业管理水平处于低级粗放阶段,往往企业财务和家族财务混为一依,利润和工资也不分开。过渡型家族企业界于两者之间,处于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化与嫗变的阶段。转轨时期中国家族企业大都处于这一阶段。
其三,生命周期性。家族企业盛衰起伏的生命周期,除受企业环境因素的影响外,也是由“家族基因”固有的优势和劣势决定的。当优势大于劣势时,家族企业表现为兴盛成长,反之,则家族企业衰败消亡。具体说来,“家族基因”的优势表现有二:一方面,由于利己人性和心智模式共同作用,使家族企业具有强烈的创业冲动和适应性创造力;另一方面,由于利他人性和文化因子产生非契约性(以血缘亲缘为主要纽带)合作,使得家庭或家族制度作为一种配置资源要素的方式成为可能,一定时期凝聚到企业发展所需要的有形和无形的资源要素,从而促进家族企业能低成本创业。“家族基因”的劣势表现有三:家族企业中家族成员的小范围利己主义无疑是内部矛盾的起源;创业型家族企业家持续控制企业的愿望或日益僵化的心智模式对企业持续发展将是一种阻碍;菲契约性合作只能适用于较小的范围,相对于企业较大规模的发展来说,一个家庭或家族所能凝聚到的资源要素可能是杯水车薪。
发达市场经济中,家族企业在几百年的演变过程中与市场经济协同进化,其结果,不仅使得传统单一的家族企业模式进化分菓为“现代企业生态群体”,现代型家族企业成为其中的-个重要组成,而且伴随着家族企业的演变,共同构成发达市场经济主要特征的资本市场、经理市场、技术市场、劳动力市场等相继健康地发育起来。此时之所以有经理们发挥作用的“舞台”,与家族企业的所有者忙于赚取其他“外快”而无暇于企业经营的事实是分不开的。或者说,由家族企业家自己或家族成员直接经营,机会成本已相当之高。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早期中国家族企业在封建家族政权和外国入侵环境下举步维艰,特别是“苏联模式”时期的中国,家族企业作为资本主义与封建主义的双重典型而一直受到无情的批判,甚至被“斩草除根”,家族企业只能在远离计划体制的中国农村以各种•'地下工厂”的形式潜伏。即使改革开放后一段不短的时期内(1987年私营企业取得合法地位以前),家族拥有且控制的企业,为规避意识形态风险而顶着“红帽子”,以变形或扭曲的形式存在于国有企业或乡镇集体企业之中。可见,“家族基因”的表达还需要有适宜的企业环境。
历史地看,类似于英国17、18世纪家族企业的手工作坊在中国宋代就已出现,特别是到明清时期,一个家庭或家族独擅一技、专制一器的家庭手工业,在中国几乎遍地开花、各处都有。但遗憾的是,在中国几千年发达的家庭手工业之上却始终未能建立起现代工业经济。重生于上个世纪80、90年代的今日中国家族企业能否持续地健康成长,除经营者要处理好利己与利他的关系以形成有效的企业治理结构、将创新性心智模式提升为企业家精神、构建出富有特色的米乐m6平台的文化等方面外,更是与企业环境的优化分不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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