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中国人的情感生活,探索中国古人的精神世界,研究中国哲学的情感问题,是中国思想文化、特别是哲学研究和建设中的一项重要课题。但是,长期以来,这个问题除了被少数哲学家如梁漱溟、朱谦之、冯友兰、牟宗三等人论及或提及之外,从总体上说并未进入中国哲学研究的视界,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令人高兴的是,何善蒙博士的《魏晋情论》一书,正是以情感为题,对魏晋时期的哲学及士人的生活世界进行了一次系统的梳理和研究,开拓出一片新的天地,令人有耳目一新之感。
情感问题,既是中国哲学包括魏晋玄学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同时又不仅仅是其中“一个”问题,而是带有全局性、整体性的问题。这就如西方哲学中,知识、理性问题不是一个孤立的问题,而是贯穿于整个西方哲学的全局问题一样。从这个意义上说,何善蒙博士的研究抓住了魏晋玄学乃至中国哲学的“核心”。这样说,绝不是“骇人听闻”,而是对中国哲学深切体悟和深思熟虑之后得出的结论。只要将中国哲学放在中西哲学比较的大背景之下,思考一下中国哲学为什么没有发展出西方的知识论以及中国哲学的独特精神究竟何在这一类的问题,就不难找到答案了。
中国哲学关注的是人的精神境界,不是实体一类的问题。而精神境界实质上是心灵问题,即心灵境界。心灵境界绝不是单纯的认识问题,境界是心灵存在的问题,即心灵的存在方式。境界也不是主客对置下的纯粹的“主观精神”,它是中国“天人合一”的实现方式,具有鲜明的价值取向。无论道德境界,还是审美境界以至宗教境界,都是一种价值追求。这就是说,境界与情感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它是合情感与认识而为一的,其价值因素,正是由情感决定的,或建立在情感之上的。这就是情感在中国哲学中占有重要地位的原因。何善蒙博士在书中详细讨论了情感问题在理论层面的含义以及在魏晋士人生活中的地位、作用之后,归结到境界的问题,就足以说明这一点。该书的理论深度也在于此。
冯友兰先生在《中国哲学简史》中论述魏晋玄学(冯先生又称之为“新道家”)时,有“唯理派”与“唯情派”之分(依涂又光先生译本),或“崇尚理性”与“豁达率性”之分(依赵复三先生译本)。牟宗三先生在其专论魏晋玄学的《才性与玄理》中,也有“显情”的“文人型”与“显理”的“哲人型”之分。[1] 他们很重视情感在玄学中的重要性,但是,就其对整个玄学的研究而言,他们还没有完全摆脱理性与情感或理智与浪漫的对立。就是说,没有从情感的普遍性出发思考玄学问题。这与他们接受西方理性主义哲学的时代背景有关。西方文化并不是不重视情感,在其传统的“分析思维”的背景下,他们有自己的解决方式。情感通常被归结为艺术、诗学、美学和宗教一类,哲学则是专门解决理智问题的。如果有人在哲学的名义下讨论情感问题,重视情感的地位和作用,那就被归结为浪漫主义或非理性主义。中国文化则没有这样的严格区分,即缺乏西方式的“分析思维”。中国的哲学文化是一种整体思维,其中虽有情与知之分说,但最终却是综合在一起,成为知情合一的整体性的论说,其中的情感因素则是实质性的。何善蒙博士正是从中国哲学的整体思维着眼,从情感的普遍性出发,讨论玄学问题的。这就突破了情感与理性的二元对立,将情感贯穿于玄学的终始,视为玄学的核心问题。这是玄学研究中的一项突破。
何善蒙博士认为,玄学的主题是“名教与自然”的关系问题。我是赞同这个观点的。按照这个观点,他对流行的玄学发展三阶段说,即王弼的“名教本于自然”,阮(籍)、嵇(康)的“越名教而任自然”,郭象的“名教即自然”,进行了重要的修改,重新提出魏晋玄学发展的五阶段说,即王弼的“名教出于自然”,阮、嵇对现实名教的批判,裴頠对名教的捍卫,向秀强调“以礼节情(自然)”,郭象的“名教即自然”。五个阶段中都有自然的问题,而玄学家之所以为玄学家,正是以崇尚“自然”为根本标志的。问题只是如何解决名教与自然的问题,并以不同的回答而分成不同的发展阶段。
那么,“自然”究竟指什么?情感与“自然”又是什么关系?这就成为一个关键性的问题。何善蒙博士在说明“自然”就是“自己如此”之后,明确提出情感就是自然,或者说情感在本质上是自然的。这样一来,情感就成为整个玄学发展的一条“主线”。这是一个很重要的见解,也是全书的主要论点所在。作者多次引用宗白华先生的名言“晋人向外发现了自然,向内发现了自己的深情”,进而以自然解释情感,这确实是一个重要的“发现”,值得深思。
通常认为,中国缺乏西方式的“自然哲学”,因而“自然”的概念并不重要。其实,“自然”是中国哲学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范畴。它首先是由道家创始人老子提出,并以“道法自然”为其哲学的最高宗旨;但是,这个范畴所表达的意义既不是与人无关的纯粹的客观对象,也不仅仅限于道家。儒家从孔子开始,在“天”这一最高范畴的谈话中,就已经包含有自然的意义。魏晋玄学无疑以“自然”为最高范畴(我曾经称之为自然本体论),即使是后来的宋明儒学,不仅经常使用“自然”一词,而且赋予“自然”以极其重要的意义。宋明儒家以“理”(即“道”)为最高范畴,但“理”的核心意义是“生”,其终极意义则是“自然”,即“自然之理”或“理之自然”。甚至佛教禅宗也不例外,他们最有特色的教义就是“自然天成”。
正因为如此,如何理解“自然”,就成为魏晋玄学乃至中国哲学的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无论从本体上讲,还是从功能、作用上讲,或者从存在(这里所说的“存在”与本体有关,但不能归结为实体意义上的本体)上讲,中国哲学中的“自然”决不是现代西方哲学所说的自然,不是机械论、物理学意义上的自然。在中国哲学中,“自然”的根本意义是自然界的生命和生命创造,“自然”与人的生命有内在联系。老子所说的“道生之”,孔子所说的天之“生”,《易传》所说的“天地之大德曰生”、“生生之谓易”,都是讲这个道理的。“自然”是反目的论的,但自身却又有生命的目的性。后来的玄学和理学,就是由此发展出“新道家”、“新儒家”的学说的。这里所说的“生”,就是生命和生命创造。
很多人都同意中国哲学是“生命哲学”这个说法,但是,中国的生命哲学是在“究天人之际”的整体架构之下表现出来的,其宇宙论和本体论的表述正是通过“自然”这一范畴实现的。这也就是说,“自然”本身不仅具有生命和生命意义、生命价值,而且是贯穿天人的。其在人的实现,不是别的,就是情感。情感是生命目的性的最直接的表现。如果抛开形而上学的语言,就人的生命本质及其来源而言,我们完全可以说,情感就是自然,自然就是情感。因为情感是生命的最原始也是最本真的存在方式,同时又是最高的生命追求,人的幸福,最终要诉诸情感。因此,我认为,人不仅仅是“理性的动物”,而且首先是“情感的存在”。何善蒙博士以“自然”解释情感,是对魏晋玄学的一种非常深刻的解释。
将自然与生命联系起来,用自然解释情感,对于解决人的自由问题以及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面对现代生活中的情感冷漠,从魏晋玄学和中国哲学中吸取丰富的精神力量,从而提高人的情操和境界,这不仅是一种责任,而且是一种需要。不过这个问题不能在这里详细讨论了。何善蒙博士的《魏晋情论》,在这个方面提供了很多有价值的见解,其中涉及个人的人性、家庭中的孝、朋友之间的真情,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应当指出的是,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不只有审美关系,而且有伦理关系,这一点,我在《人与自然》一书中进行过一些初步的探讨。
何善蒙博士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与我有书信来往,讨论过有关魏晋玄学中的情感问题,我读过他寄来的论文。我认为,他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也提出了很多有意义的看法,因此,很支持他撰写以情感为题的博士论文。现在,这本著作终于完成了,真是可喜可贺!当我读完书稿时,第一个印象就是,作者有强烈的问题意识。这正是学术研究最需要的。只有提出真问题,才能使我们的研究有所进展,有所突破。提出一个真正的问题,其重要性要超过对问题的回答。至于如何回答,则有待于进一步的探讨。何善蒙博士提出情感在魏晋玄学中的地位和作用的问题,并发现其普遍性的意义,这本身就是一个贡献。至于某些问题的解答可能会引起一些争论,这正是研究工作的魅力所在。比如,情感究竟是人的存在方式,还是本质属性?这都是可以讨论的。但是,将情感确立为玄学的“核心问题”,这才是最具有理论意义和挑战性的。正因为目前缺乏这方面的更多研究,何善蒙的研究就显得更加可贵。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一项“披荆斩棘”的工作。但是,越是困难的问题,研究起来会越有意思,越容易触发创造思维。我相信,此书的出版将会引起人们的重视,而情感问题的研究,也将会有进一步的发展。
蒙培元
2006年8月29日
[1] 牟宗三:《才性与玄理》,台湾学生书局1989年版,第3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