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一个标志。它不是天赋的,也不是仅靠政治口号或者法律文件就能保障的,需要的是以坚实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为支撑,以真心实意的政治意愿和真抓实干的奋斗精神为依托,争取惠及人民的发展成就,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个体、群体和全体社会成员的权利和梦想。而这些,正是深植于中国人权发展道路和当代中国人权观的基本经验和内在逻辑。
近代以来,中国一度备受西方列强欺凌,积贫积弱,老百姓毫无人权可言。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揭开历史新的一页。习近平总书记说:“党的百年奋斗史,贯穿着党团结带领人民为争取人权、尊重人权、保障人权、发展人权而进行的不懈努力。“人民的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则是当代中国人权观的经典表述,也是中国人权实践的生动写照。
首先,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国发展进程中的基本追求,由此形成的当代人权观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坚持党的领导。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而新中国的发展和振兴也是在党的领导下不断实现历史性突破,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中国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发展任务繁重,但通过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和改革开放,中国实现从解决温饱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性发展,开启全面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也是中国人权的发展史。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走出一条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内涵丰富、充满活力、与时俱进。
其次,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最大特征是人民性,以人民为中心是当代中国人权观的核心理念。人权不是少数人或者特权者的权利,而是所有人的普惠性权利。老百姓要过上好日子,党和政府就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自己奋斗的目标。脱贫是这些年来党和政府工作日程上的重中之重。中国历史性地消除绝对贫困,中国城乡包括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面貌一新,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内的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人民痛恨腐败,党中央厉行反腐,在制度、机制和“打虎拍蝇”等实践方面都取得可圈可点的成就。人民关注空气质量,愈加重视环保,党和政府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参与和推动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进程,率先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中国人权主体是人民,主要内容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和民生改善,是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提升。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关键时刻,中国坚持人民至上、生命健康至上,是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的体现。党和政府特别强调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人民共同富裕,体现了个人人权与集体人权的有机统一。
第三,中国人权道路反复证明的一条基本经验就是基于本国国情发展人权事业。人权是各国人民的共同理想,但每一国家的发展需求、所遇到的困难和挑战并不一样,特定的历史和文化背景、经济发展水平、社会状况存在较大差异。没有捷径可走,没有照抄照搬的可能。如果简单模仿,因主客观原因屈从别国压力、把命运掌握在别人手中或者被别国干涉内政、接受外国强加的价值观或者政治经济发展模式,很可能会带来灾难性后果。
中国共产党最了解中国社会和中国人民,也深刻意识到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是国家发展的根本目的。在党的领导下,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推进,民主、自由和人权获得更加有效的保障。中国发展着力于解决老百姓的急难愁盼问题,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在保持经济向稳向好增长的同时越来越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和可持续的发展。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使中国走出一条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
第四,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当代中国人权观体现了人权发展模式和经验。生存是所有人权的基础,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钥匙。在1991年11月1日中国政府发布的首部人权白皮书中,生存权和发展权的首要地位即被确立,成为中国人权话语中的基本概念。它反映了在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人口大国发展人权面临的根本挑战和任务,揭示了实现人权发展的社会客观规律。
西方国家简单地就人权说人权,只讲人权有无、好坏、贴标签,不能立足实际、尊重特定国家和地区人民的需求、智慧和贡献,不仅存在局限性,更不利于相关国家和地区人权状况的改善和发展。在中国,生存权和发展权是动态发展的概念,体现了“人权保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思想。中国以生存权、发展权为首要的基本人权,科学规划,务实推进,逐渐在更新、更高、更广泛的层次上推动人权事业全面发展。放眼世界,特别是欠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发展挑战多、任务重,中国实现了按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评价的、从低人类发展水平向高人类发展水平国家地位的转变,提供了发展中国家有效实现发展、促进人权的范例。
第五,依法保障人权,是当代中国人权观的核心要义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现代社会强调法治,它是人类社会治理的基本经验。法治兴则国兴。中国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和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并且不断完善。从“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党章和宪法,到民法典的制定,再到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取得突破,“阳光司法”、互联网司法、公益诉讼、平安中国建设、打黑除恶等等,中国努力实现法治的全面发展。良法善治,不断加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发展保驾护航,为人权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并引领方向。德治与法治的有机结合,社会和谐的传统追求和调解等解决民间纠纷的传统做法,也在法治中国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六,积极参与和促进全球人权治理,是当代中国人权观和人权实践的新亮点。人权保护的国际化是历史的进步,但联合国成立后,人权政治化的影子一直存在。借人权搞政治施压,对别国人权状况进行歪曲甚至攻击,是美国等西方国家搞“人权外交”的一贯做法。伴随世界经济全球化的推进,气候变化、跨国传染性疾病等国际危机不断出现,过时的冷战思维、将本国利益凌驾于他国甚至国际社会的利益之上并且动辄对别国指手画脚的霸权主义作法已经不合时宜。
国际民主化、国际社会相互依赖甚至依存关系的增强是客观趋势。中国提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强调中国人民愿同世界人民一道,秉持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维护人的尊严和权利,推动形成更加公正、合理、包容的全球人权治理。这是符合时代发展趋势的正确引领。当代中国人权观兼顾国内和国际两个大局,在国际上主张基于平等和互相尊重开展对话和合作,以合作促发展,以发展促人权,推动世界人权事业健康发展。中国坚定不移地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在多边主义框架下重视南南合作,积极参与和促进全球人权治理,正在改变长期以来西方国家主导人权议程、把控人权话语、借人权兴风作浪的国际态势。
关于坚持和弘扬当代中国人权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多种场合广泛开展人权宣传和知识普及,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良好氛围。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学习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当代中国人权观。要加强对公职人员特别是基层公务人员的人权知识培训。要在全体人民特别是广大青少年中开展人权知识教育,把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当代中国人权观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坚持和弘扬当代中国人权观还离不开人权研究,“要依托我国人权事业发展的生动实践,提炼原创性概念,发展我国人权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
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成就源于中国走出了一条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体现了当代中国人权观的正确性、影响力和积极意义,更增强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更好发展人权事业的道路自信。坚持和弘扬当代中国人权观,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必将继往开来,迎来新阶段、进入新境界。
柳华文,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来源:环球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