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破产,在中国已经成为有目共睹的事实,社会上已有许多热心的人士,在那儿做救济农村的工作,有的从政治入手,有的从教育入手,有的从自卫入手,还有许多走别的途径,去帮助农民的。可是在这种救济农村的潮流之下,很少有人从发展都市着眼,去救济农村的。不但如此,社会上还有许多人,误认都市为农村的仇敌。他们以为都市对于农村,不但没有贡献,反可使农村的破产加深。这种误解,是应当矫正的。
我们应当首先明了发展都市的意义。中国的都市,人口在10万以上的,据专家的估计,虽然有112个,但是我们如仔细分析这些都市的组织,就可知道他们是不完备的,决不能充分行使都市应尽的职务。比较发展完备一点的都市,如天津、上海、汉口、广州等等,虽然在国内已经可以称雄,但如与外国的都市,如伦敦、纽约等比较一下,就可知道中国的都市,还是幼稚,离“成年”还远得很呢。我们应当努力去发展他,使他对于附近的农村,有更大的贡献。
发展都市的第一种事业,便是兴办工业。美国在1927年,全国的工业,共有335种,其中在纽约可以找到305种,在芝加哥可以找到275种。中国的新式工业,据实业部的调查,共有98种,其中在天津只可找到39种。在汉口只可找到20种。我们只把这些数目字比较一下,就可知道中国的都市中,可以发展的工业还多。假如天津能多添39种工业,河北省农村中的农民,便可添许多出路。中国农村中人口太多,嗷嗷待哺者众,是农村中最难解决的一个问题。农业中已经无路可走了。我们只有希望全国的都市,从发展工业上努力,那么一部分的农民迁入都市,固然可以有立足之地,就是那些留在乡下的农民,因争食者减少,生活也可略为舒适一点了。
发展都市的第二种事业,便是发展交通。每一个都市里面的领袖,都要设法认清哪一部分的内地,是他的势力范围,是他的基本市场。在这个广大的市场里,应开设铁路、公路、航路以及空路,使这些散布各处的乡村,与都市有交通上的联络。我们都知道从芝加哥出发的铁路,共有33条,这33条铁路,把芝加哥与附近数百英里的农村与市镇,造成一种“如胶似漆”的关系。乡村中农民的货物,往都市中流去,比较的可以得到善价,这些农民的购买力加增,都市中的制造品便多一条销路。
所以交通的发达,是对于都市与乡村两便的事。我们再举一个例来证明此点。天津的商人,现在到山西的黄河东岸一带收集鸡蛋,是一种费精神而且吃苦的工作,同时黄河东岸的鸡蛋,也只值七八文一枚,因为运输不便,蛋价如果提高,津商便不肯要。假如有一日天津与山西的黄河东岸,有直通的铁路,天津的商人,与黄河东岸的农民,便都互受其利了。都市与他的内地,交通固然要便利,都市与都市间的交通,也应当发展,如此,在本市销不完的货物,才可很方便地运到别的都市中去。各地的农民,假如都有这种便利,他的农产品,便不致受当地市价的限制,奸商对于他们剥削的能力,便要渐渐消灭了。
发展都市的第三种事业,便是扩充金融机关。中国的都市中,新式的金融机关,如银行信托公司之类,未尝没有,可惜他的事业,只限于都市中,以致不能充分尽职。合理的组织,应当把总行设于都市里面,而把支行或代理处分布于内地各处。这样,一方面可以吸收内地的现金来做生产的事业;一方面又可放款于内地,使农民减轻利息上的负担。现在中国的银行,在内地有支行的颇少,所以有些地方的农民,略为有点积蓄,因为无处存放,只好埋在地下,或锁在箱里,这些搁置起来的资本合起来一定很有可观。假如银行在这种地方有支行,那么现在埋藏起来的资本,都可以流动起来了。另外一些地方,农民需款很急,可是无处可借,即使借得到,每月的利息,也常在二三分以上。假如都市能扩充金融机关,设立支行于这种地方,那么高利贷者便无所施其技,岂非农民的一种福音么?
发展一个都市,应当努力的方向还多,以上提出的三点,不过举例以见一斑,假如都做到了,对于农民的贡献,是很显然的。都市与乡村的关系,不是敌对的,而是互助的,于此可见。
最后,我还愿意提出一点意见,以供都市中领袖的采择。中国的领袖,与别国的领袖一样,无疑的都集中在都市里面。但中国的领袖,似乎缺少了一种“都市意识”。譬如天津工商业的领袖,有几个人知道天津的势力范围,包括一些什么地方?他们有几个人知道东南到什么地方,便侵入济南、南京或上海的势力范围?西南到什么地方,便侵入郑州,或汉口的势力范围?晓得哪些地方,是他的都市的势力范围,因而出全力去经营这些地方,使这些地方与他的都市,共存共荣,便是我所谓的都市意识。假如每个都市中的领袖,都有这种都市意识,然后根据此种意识去努力,那么中国现在虽然经济萧条,农村破产,将来总有繁荣的一日。
《发展都市以救济农村》,原载《大公报》“星期论文”1934年9月9日,辑入吴景超著《第四种国家的出路》(上海:商务印书馆,1937年)。本文摘自吴景超:《第四种国家的出路》(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93-9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