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了一系列变革性法治实践,实现了一系列突破性法治进展,取得了一系列标志性法治成果。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进一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法治发展的首要目标。
法治中国建设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法治之力增进人民福祉。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法治中国建设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要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必须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中国建设全过程。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根本目的是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法治建设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研究解决法治领域内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增强人民幸福感,将以人民为中心贯穿到法治中国建设的全过程。
法治中国建设要坚持依宪治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任何法律的制定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遵循,不得与宪法相抵触、相违背。要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加强宪法实施监督,更好地发挥宪法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良法是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前提和基础,若无良法,安能善治。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统筹立改废释纂”。党和国家高度关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在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制定修改了多部法律,在加强人权保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等方面取得了重大成果。例如,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2018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在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建立反腐败追逃追赃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方面作出了积极努力,为发挥刑事诉讼法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促进司法公正等方面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法治中国建设要坚持抓住“关键少数”,以法治维护公正廉洁。领导干部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良法若想发挥效果关键在于实施和遵守,只有各级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才能更好地推动法律实施。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十年前,党内存在不少对坚持党的领导认识模糊、行动乏力问题”,“有些党员、干部政治信仰发生动摇”,“一些贪腐问题触目惊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整合了反腐败法律力量,整治贪污腐败问题,确保了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各级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崇尚法治,增强法治思维,严格以党章党规自省吾身,以法律法规约束自身,在思想、行动上保持清正廉洁的态度和作风。在具体工作中,要贯彻法治思维,用法治方式应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在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党的二十大总结了十年来法治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也对未来的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新征程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坚持以维护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保障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为目标,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领导干部在法治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广大法治工作者更应当为建设法治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守公平正义,共筑法治长城。
董坤,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诉讼法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员。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2023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