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巨大的国内市场,以及在此基础上对全球要素资源的强大吸引力,是我国在全球竞争中的重要优势。如何巩固增强、充分发挥这方面的优势,进而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2021年3月,“两会”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本文以下简称《纲要》)提出了“扩大内需战略”,并且指出“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两会”期间发布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2021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就是“坚持扩大内需战略”。
与宏观调控语境下的“扩大内需”不同,“扩大内需战略”的着眼点更高,贯穿的时间线更长。可以说,“扩大内需”已经从中短期的宏观调控概念扩展到了中长期的发展战略,这一战略对实现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实现共同富裕的发展目标,都具有重要意义。其中,扩大内需战略的内在要求就需要改善分配,实现共同富裕;同时,扩大内需战略的提出,其最终目标也是要实现共同富裕。因此,共同富裕既是目标也是手段。
“扩大内需”从宏观调控概念升级成发展战略
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期间,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期间,我国都提出过“扩大内需”的宏观调控政策。不过这些“扩大内需”的政策都属于总需求管理范畴,并且以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为抓手。但是长期以来,我国的消费需求实际上在更大程度上受到约束和抑制,这些约束和抑制因素有:供需不匹配、分配不平衡、流通有阻滞,甚至消费本身也面临一些限制。
当前提出的“扩大内需”则跳出了宏观调控的视角,这和外部环境的变化、国内结构性问题密切相关。近年来,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本次新冠肺炎疫情也可能加剧逆全球化趋势,各国内顾倾向明显上升,我国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在此背景下,2020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提出了“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以及推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1]
202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到了“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培育完整内需体系”“贯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形成国民经济良性循环”。《纲要》也有近乎相同的提法。其中,生产环节的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与供给侧改革密切相关,而消费需求是扩大内需战略的最终着力点,分配问题又是扩大内需战略的重中之重。需求侧改革正是跳出了总需求调控的框架,要解决一系列制约消费需求的深层次结构性因素。
改善分配是扩大内需战略的关键
过去的国民经济循环中,分配问题比较突出,甚至在供求之间的转化过程中起到了阻滞作用。《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0年gdp增速为2.3%,我国成为全球唯一获得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但是从总需求结构来观察,最终消费支出拉动gdp下降了0.5个百分点,最终消费需求的负增长是多年来所罕见的。最终消费需求负增长与短期的、临时性的冲击有关,具体而言,有以下因素: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带来的收入增速放缓,消费者对未来的不确定性预期上升,等等。
但是也要注意到,在新冠肺炎疫情之前,最终消费支出在gdp中的拉动作用已经呈现出一定的下行态势。其中,2015年最终消费支出拉动gdp增长了4.86个百分点,之后这一力量在波动中逐渐减弱,到2019年新冠肺炎疫情之前已经降至3.52个百分点。在同一时期也可以看到,全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在2015年降至局部低点之后,近年来又有温和上升。
目前还没有公布2020年的基尼系数,我们可以通过观察城镇居民收入的中位数、平均值两个增速,来对收入差距的变化进行观察。其中,中位数是指数值大小处于中间位置的数字,在收入差距大的时候,会出现平均值大于中位数的情况——这正是很多人所感叹的“又被平均了”。作为中间数值,中位数更能反映一种中间状态。因此,如果中位数增速大于平均值增速,说明收入差距在缩小,反之收入差距则呈现扩大之势。
观察中位数和平均数两个口径的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增速,我们看到,2016年之前,中位数增速大于平均值增速,收入差距在持续改善(见下页图)。而在2016-2019年,中位数和平均值增速开始趋同,甚至出现了逆转。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位数增速进一步呈现出小于平均值增速的情况。这说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收入差距问题更加突出了,不过即使在疫情之前的几年中,收入差距的挑战就已经有所上升。因此,2020年的最终消费需求下降,除了疫情冲击带来的收入增速放缓和不确定性预期上升,也有收入差距问题在趋势上反映出来的问题。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两个增速之差显示:近年来收入差距有所扩大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wind(万得)数据库,2021。
缩小收入差距,改善分配格局的路径
要实现扩大内需战略,就需要缩小收入差距,改善分配格局,对三次分配的体制、机制问题进行梳理。《纲要》给出了“十四五”期间这方面的工作思路,在初次分配环节,同时关注效率与公平,而在再分配、第三次分配环节则更加重视社会公平。
《纲要》指出,在初次分配方面,应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持续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同时,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健全各类生产要素由市场决定报酬的机制,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同时,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尤其是实施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行动计划,以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技能型劳动者、进城务工人员等为重点,不断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比重。
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方面,《纲要》也提出,“完善再分配机制,加大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发挥慈善等第三次分配作用,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一直以来,住房问题既关系到民生和社会保障,又关系到财富分化和经济的长远发展。《纲要》强调,在“十四五”期间仍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房住不炒”)的定位,在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两个方面分别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尤其是提出了“建立完善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发挥住房税收调节作用”。“十四五”期间,我国还要采取加快培育和发展房屋租赁市场、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发展共有产权住房、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等措施,以缓解住房问题。
扩大内需战略为宏观调控权衡提供了新的空间
扩大内需战略以及相关的需求侧改革措施,与总需求视角的宏观调控并不矛盾,两者关系可以是一致的。在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扩大内需战略”的具体措施,不但提到了前述需求侧改革措施,而且也提到了总需求调控的内容。例如,在扩大有效投资方面,“2021年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65万亿元,优化债券资金使用,优先支持在建工程,合理扩大使用范围。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6100亿元。继续支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工程”。事实上,“扩大内需战略”既包括了需求侧改革,也包括了传统的总需求调控。这两者都是从需求角度出发,前者侧重于中长期的视角,后者侧重于短期视角。
同时,扩大内需战略为宏观调控政策的权衡提供了新的空间。关于cpi是否要纳入资产价格因素的讨论,关于货币政策是否要考虑房价的讨论,都反映了我国经济金融形势面临复杂的挑战。一方面,宏观经济面临有效需求不足,制造业投资和居民消费增长乏力,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之下这一问题更加凸显;另一方面,资产价格相对上升较快,尤其是房价对消费、投资行为都产生了一定影响。
在这种复杂、困难的权衡当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十分必要,但仍无法解决全部问题。而以总需求为调控对象的宏观经济政策也在有效需求不足和资产价格较高之间面临两难选择。在这样的两难选择之下,扩大内需战略和需求侧改革可以发挥重要作用,为宏观调控提供更大的政策空间。当然,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并非易事。尽管如此,“扩大内需战略”的提出以及这方面的努力,仍将有可能为宏观调控的艰难平衡提供新的政策空间。
[1] 习近平.国家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若干重大问题[j].求是,2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