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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之野:嗜血皇帝及其他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207 次 更新时间:2015-04-20 15:22

进入专题: 朱元璋  

羽之野 (进入专栏)  


我发此稿,因近日网上多见“朱皇”字样,来凑热闹。

我写此文,先要向读众向史学界朋友致歉祈饶——我一向好读书不求甚解,又不经“史道”;为文常以性情激怀而挥毫。故此文中有不确处,万望见谅与指正。先谢。

——笔者“呈前说明”  

                                                                          

1

“帝王”在中华史册上亮丽且鲜活,其“脸谱”之多堪称世界之最。

帝王们形形色色,有残忍的、窝囊的、大器的、奸宄的、也有变态的,做起事来自然也千奇百怪、五花八门。但要说大张旗鼓地提倡“嫖娼”的皇帝,怕只有这位没读过书、却总冒充有文化、杀人不眨眼的——凤阳放牛娃朱和尚、朱重八、朱元璋了。

说朱皇帝“总冒充有文化”,绝非虚言侃谈。

洪武初年,朱皇某一天脑门一胀:新王朝该有新教育方针。于是,他冷眼审视起千古首席圣贤“孔孟”来。果然,英明领袖慧眼独灼,一下就盯出血来——原来姓孟的老头是个潜伏很久的“反君父”的教唆分子,居然敢说“民为重,君为轻”连“社稷”都“次之”,还有一系列轻蔑君父的故事流传。怪不得前几朝出偌多乱臣贼子。于是,下令将该孟轲踢出孔庙。同时正告群臣:敢谏者,以“大不敬”处死,“命金吾射之”。结果遇上一位浑不蔺的钱唐(刑部尚书)抬了口棺材上殿“袒胸受箭”。

朱皇实在怕开朝不吉,才收回成命。

然而,仍将《孟子》全书删掉85处,“节文”于洪武5年(1372)发向各级学校。

再者,便是这位朱皇帝为了显示自己有诗文的才能,当然也是为庆贺首都的国立大妓院(时称“大院”)的开市大吉,而题写了一副流传千古的楹联——


此地有嘉山嘉水

嘉风嘉月  更兼有嘉人嘉事

添千秋嘉话    

世间多痴男痴女

痴心痴梦  况复多痴情痴意

是几辈痴人


当然,这很可能是某马屁文人代庖的,听之蛮雅,让人想不到这竟是爱杀人的朱皇的锦绣文思。如此一来,秦淮河畔操皮肉生意的三陪女不负皇恩,袒然招摇,除拉客外还加强了艺技训练和文化学习,俨然正宗“人类肉体与灵魂的双学位工程师”。别说,歪打正着,朱皇种下的各项“立国之策”,大多在他子孙身上结恶果,惟独在这副对联的鼓舞、历练、承袭出的李香君、董小宛、柳如是等“秦淮八艳”成了青楼英杰,流芳百世——竟为大明朝覆灭的结幕造型,展出一道亮丽的历史风景。


2

更有,此事还衍生出一种论调——也不知是当时的马屁文人为之谋划的,还是后世“为尊者讳”的嘘屁精们为之开脱——说朱皇帝这一国策是为“搞活经济、拉动内须,增加税收”,旨在掏空商贾款爷们口袋里的钱。乍听,解释蛮合理、挺符合东方人习惯的“意图伦理”(只揣摩“出发点”好坏;不计较后果责任)——政治家嘛,龙种兼神仙,搞完军事搞经济,心系天下样样皆能。可再一想,不对呀?新朝初创,百业待兴,市面上哪一行不比这非议颇多的皮肉生意重要?即便此项来钱快,拟消费者(男性)占人口一半,可也不能以收人家的夜生活税来发财。这样想来想去,我只能把朱皇此项壮举归功于他出身卑贱、性情乖戾、心底阴暗了。鬼谷先生说得好,“圣人谋之于阴,故曰神”——就是说:大人物办事经常搞暗箱操作,所以才显得神“呼”其神。

说朱皇帝性情乖戾、心底阴暗,自然也要以“例”服人。

例1- 据传说,朱元璋奖励给大将常遇春美妾一名,可该常的原配夫人(可能也是位老造反派)竟把那美女的手给剁了。朱皇听说后派人杀了常的原配,并将其肋骨红烧后分发给常及众大臣食之——这件事让现代人听来,不好接受,甚至不会相信。

其实,杀个把人、吃个把人,屠个把省(如血洗湖南)对朱皇及部下是很平常的事。

再参看例2- 据陶宗仪所著的《南村辍耕录》一书记载:“天下兵甲方殷,而淮右之军嗜食人,以小儿为上……或使坐两缸间,外逼以火;或于铁架上生炙;或缚其手足,先用沸汤浇泼,却以竹帚刷去苦皮;或盛夹袋中,入巨锅活煮;或男子止断其双腿,妇女则特剜其两乳,酷毒万状,不可具言”。这里的“淮右之军”就是朱皇的部队。

例3- 有一位叫王朴的监察御史(中央纪检委员),为人牛哄,经常跟朱皇大鸣大放大辩论、不给领袖留面子。一天,元璋心绪不嘉,随口判决:把他给老子杀啦。

可叹的是,执著的王朴被缚刑场途经国史馆门口,还扯着嗓子喊:“学士刘三吾啊,你听清楚啦!本年本月本日,皇帝杀了无罪的御史王朴呀!”刘三吾何人?是当时朱皇的秘书兼顾问,有记录皇帝言行之责。嘻,这王朴先生到死还想青史留名。

这样,我们就要谈一个新问题——朱皇帝的杀人意识。

说起一个人意识(前意识、潜意识)的形成,肯定与其少时经历相关。香港有位学者说朱皇帝文化低、心胸狭窄、自卑感强、人格分裂。我认为他说的蛮有心理学见地。然而,这远不能揭示这“超级杀手”朱皇的完整内驱。其内驱力该是“死本能”。


3

朱重八家境赤贫、人口却繁茂,有三兄两姐;在其父死的时候,竟连口棺材都买不起。仅1344年半年里,他家就连死老少5口。当他和二哥把父尸抬到山里欲掩埋时,又赶上暴雨突降,父尸被埋在山洪泥沙之中。此后,16岁的他当过乞丐、给人放过牛、做过和尚,吃尽苦头……这在以小农自然经济为主的古代中国社会,也并不常见。

试想,一个十几岁小伙子拖着两流鼻涕(并非笔者虚言,有此记述),手心朝上,挨门乞讨——这其中除了“无可奈何”之外,还包含两种可能——或装憨或智障。

这样人生经历,对普通人即便是心头块垒也无可大发泄。可在700年前,对于一位至尊皇帝——当它像老树根样的板结在潜意识之中,那随时的暴发就太可怕了。

何况,该朱的秉性又远不及他的同乡(祖籍沛县)、也是无赖出身的汉高祖刘邦,还颇有那么几分豪爽气。而且,他那副尊容又奇丑无比。据说,刘伯温第一眼看见朱元璋时,竟被吓一大跳——“高额细眼、凹鼻阔唇、耳小而耳廓厚、颊骨凸而颏硕,身长背却弓、腿长膝却弯、腰粗而肩窄,行动如虾行水中、声音似鹰唳猿啼”。

——怪不得,后来竟冤死那么多不懂得美化一下朱皇的画师。

我们可以想见,凭这么一副尊容、又凭多年浴血拼杀,最终夺得天下的皇帝,每天在听那些士人出身的大臣们咬文嚼字谈啥子“礼教”“国策”之时,他焉能不既头疼、又轻蔑、又害怕吗?头疼的是,这些家伙总把简单问题复杂化;轻蔑的是,你们有这么大本事,为啥还来伺候我这土八路;害怕的是,这些复杂事物的背后能没有更复杂的阴谋诡计吗?了不得,了不得!然而眼下,这还不是最重要的(秀才们毕竟纸上谈兵)——可怕的是那些影响力极大、或直接指挥军队、或与军队有瓜葛的文臣武将。他们每天在老子面前的一言一行都无形地表现出“我等皆是大明王朝的股东……”。


4

其实,上述种种仍属表象。

人的“自我”形成是对欲望压抑的过程。弗洛伊德在《文明及其不满》一书中补充他的“死本能”(death instinct)时说“侵犯的侵向是人天生的、独立的本能倾向”。朱皇青少年时的生命冲动(力比多)几乎全被苦难压抑;在义军战火中(杀人也好吃人也罢)得到些宣泄。称帝后他“防御本能”(亦人性固有的)在现实中滥泛开来。而且在长年血战中,他又把诡谲、凶残、果毅、冷酷等性格炼造得如火纯青。

他能利用胡惟庸铲除刘伯温(刘基对于他相当于诸葛亮对刘备)等一大批功臣,又以胡凶残为由处以凌迟。尔后,再把伯温之子封为高官。这跟他当年在义军,利用别人杀了都元帅,又杀了那人自己当上都元帅,他假意搭救了小明王(韩林儿),又把小明王从龙舟上推入长江,自己当了大明王——如出一辙。尤其他在位30年(和平环境)竟杀戮了4万多文臣武将,株连被杀者20多万人。仅胡惟庸、李善长、蓝玉三案就杀了10万人之多。设想,这是怎样的冤狱株连、大屠杀?这远远超出案件本身,是嗜血之为。最后,连光屁股一起长大的放牛娃、毫无二心的徐达,也没放过。

应该说,在杀徐达一事上他内心是做了斗争的。否则他不能想出“在徐背上长疽疮时送去一碗鹅肉”的如此巧妙的杀人办法。洪武兄用心良苦,可见一斑。

除此之外,朱元璋每天还在变相杀人,像太子师宋濂,他尊其为“圣人”,来往宫中,如同一家人。后因其孙牵涉到胡惟庸案中,宋仍遭贬窜,死在流放途中。他的智囊刘基的智慧常使他“深感恐惧”,最后借胡惟庸之手把刘毒死,并趁机除胡;还故意问宰相之一的汪广洋知否此事;汪不解朱意,说不知;朱大怒,立即把汪贬窜,等走在途中又下令把其绞死。明朝的官员,每天早上入朝,即跟妻子诀别;到了晚上,阖家守望到官人归来才始有笑容。首都应天(南京)如此,各地皆然。朱皇帝在各州县都设有“剥皮亭”,官员一旦被指控贪污,即被剥皮并悬皮于亭中。严惩贪官自然有人歌颂,可关键是诉讼和审理的扩大化。在酷刑之下,灭三族的“谋反”罪都肯招供画押,况仅杀一身的贪污罪呢。更恐怖的是“追赃”——遗祸无穷。徜若死囚的家产不足以赔偿,在拷打中就只好乱供——当其“乱供”出“赃款”在某亲戚、某朋友、某熟人手里后……那些千里外的八杆子打不着的“亲戚朋友”及其家人,便倒了八辈子血楣。

据统计,中央政府副部长以下和南隶(江苏及安徽)的大小官员,因贪污罪名死于狱中或被判苦役者,每年达数万人。由此窥觑,这样的大明王朝算太平盛世吗?

后来,连太子都劝阻“不能再这样滥杀啦”,气得朱皇无话可答。

——红色的血,或许真的就是人类从原始时代就神秘崇拜着的东西?这或许就是眼下“天之炼狱”之类的网游戏让现代青少年、乃至成年人都为之着迷的心理因素吧?

是的,祭祀时我们总是把鸡猪牛羊或敌人的血溅在地上;立誓时我们又把自己的血滴在酒碗里喝下;仇恨对方时我们想让他“溅血”;咒骂坑害自己的人时我们叫他“吸血鬼”;还有些痴心人给情人写血书、给上级立血志;连排电视剧时,导演和摄影都常常把血点洒在镜头表面……

是啊,人类真的就这样的“喜欢”血吗?人类什么时候才能把这红色的液体,“爱”到就像“她”只是为维待生命而存在的“高度”?

——显然,我这文化人的痴想愚蠢又泛滥;实在该理解一下皇帝和领袖们。


5

同时,朱皇帝又是酷刑的最嘉承袭者和创造者。

明朝的“廷杖”与“剥皮”是稍有一点历史知识的人就知晓的。试想,一位平日里衣冠赫然、满腹国策的大臣,转眼间就像孩童样被摁倒在长板凳上打屁股(怎么不打手心),而且当着君父和同僚们的面。尔后,猪一般的嚎叫、血肉淋漓……朝堂空阔,惨叫之声阵阵,只听那礼监司大太监在“啪啪”声里读着打手们下板子的数字……

周遭群臣面若死灰、不忍正视、瑟瑟发抖……那是怎样的一种政治景观?

——当然,这在丑皇帝朱元璋和他子孙们眼里,或许是一种享受。

朱皇帝继往开来的刑法有凌迟、刷洗、抽肠、剥皮、黥刺、阉割、挑膝盖、锡蛇游等等。其中“剥皮”被广泛运用,每州县都有“剥皮亭”。剥下的皮还要揎(化学处理)了,再填上些草,挂起来示众。而且还有死剥与活剥之分。开国元勋凉国公蓝玉就是受了恩典,而被死剥的。此外,相国胡惟庸被处以磔刑(即一刀一刀割肉);平定云南的大将傅友德父子被腰斩的;平定广东的大将朱亮祖父子惨死在钢鞭下;大臣李仕鲁因在金銮殿上辞职,朱皇认为是看不起他,命武士将李摔下殿堂,脑浆崩裂……

——有时我也想,这些人干嘛非要伺候他?难道就不能回家种田去?这不是“为五斗米折腰”,这简直是拿自己和全家乃至亲朋的生命来换那“五斗米”,值吗?

——这,应该就是华夏文化悲哀的一面吧?

另外,朱皇特会找大臣们的错处。浙江府学林元亮为别人写的《谢增俸表》中有“作则垂宪”的字样;杭州府学徐一夔在一篇贺表中有“光天之下,天生圣人,为世作则”的字样。朱皇竟说“光天之下”是说他曾经当过秃头和尚,“作则”是说他曾做过贼,下令将两人处死。北平府学教授赵伯彦、桂林府学教授蒋质,也是因这个“则”字被处斩。当时江南话,“则”“贼”同音。河南尉氏县学教授许元,奏章上有“体乾法坤,藻饰太平”两句,朱皇说“法坤与‘发髡’同音,剃光头之意,讽刺我当过和尚。藻饰与‘早失’同音,是要我‘早失太平’”。于是杀了许元。还有一位叫茹太素的官,因为奏章写得太长而饱尝了一顿板子,结果他的5条意见有4条被朝廷采纳。还有一位叫卢熊的新知府,朱皇把让他去赴任的兖州写成了“衮”州,无法到任,就上表要求更正;朱皇脸一红,眉又一立,也把他给杀了。还有一位印度高僧释来复要归国来辞行,行前写首谢恩诗。其中两句:“殊域及自惭,无德颂陶唐”;意思:他生在异国(殊域),自惭没生在中国,觉得还没资格歌颂大皇帝。但朱皇另有分析:“殊,明明指我‘歹朱’。无德,明明指我没品德”。于是,释来复从座上客变为阶下囚,处斩。

这外国和尚真不长眼,不见此皇除了杀功臣就是杀知识分子吗?你作哪门子诗呀。

老子皇帝爱杀人,子孙皇帝会不会也爱杀人?他教化出的子民们爱不爱杀人呢?

这结论暂放一边,看事实——朱重八死后不久,他四子燕王朱棣自内部横死过来。这历史舞台在朱皇帝250年后,又跃出一位他的嗜血子民张献忠,其屠刀上的血足以跟洪武兄媲美,且砍向他的大明王朝。这就应了鲁迅两句话“酷的教育,使人们见酷的而不再觉其酷”“奴隶们受惯了用‘酷刑’教育,他只知道对人应该用酷刑”。


6

不知出于何种心理,现代有些人专门爱给皇帝打圆场。说帝王们的杀戮都是“不得已而为之”——“为了筑固政权谁都得这么干”“社会须要安定,杀几个人、见点血小意思”“老子管儿子还要动动板子”。此论再佐以“龙种说”“圣贤说”便成了大家默认的“天朝(政府)杀人合理说”了。至于给朱皇帝打圆场者,就更有说辞——当时太子本来就软弱,又死得早,皇孙又太小,不把那些“有股东思想”的权臣、重臣、功臣、武将们杀干净,可怎么得了呀,王莽、曹操、司马昭之心,人皆有之嘛。

此论,在“君王合法说”“君父天理论”中,无疑是极到位的。于是又有朱皇某一天“让太子抓带刺的棒子”的妙谈——太子抓不成。朱皇乘机言明为父之良苦用心——“我杀人就是帮你拔掉那些刺,让你抓好权柄”。中国历史其实就是暴民与皇权不断更迭的历史(此观点见李悦先生的《水浒:暴民的经典》)。历朝政权,大多是从“暴民动乱”中形成。于是,“乱”与“治”演变的提炼和什么“大乱促大治”说,便成了帝王们的“资治通鉴”。只是,因为帝王人品各异,政治行为也迥然不同。

——汉刘邦已属无赖至极。他担心政权不稳,杀韩信、废张敖、碎彭越、击英布、逼卢绾。但对张良、萧何、陈平、周勃等旧臣还信任如常,且能够最大限度地使用他们的才能,甚至托付以身后无奈之事。这在历史上已经留下很臭的“兔死狗烹,鸟尽弓藏”的骂名。只是后辈的君王们只图自我感觉痛快,从不理会这些事罢了。

——唐太宗也够冷血和缺德,但还具备大家子弟的风范。他深知威胁与危机来自李姓族内。于是,杀了哥哥和弟弟、收编了他们的女人,逼父亲下岗。而对功臣能臣乃至诤臣等外姓人,大胆起用毫无猜忌,甚至把魏征这样曾是“异已”者、常批评自己的人视为“镜子”,从而开创所谓“贞观盛世”。这说明他格调偏高,心有底气。

——宋朝的赵匡胤,本来就是重情义的豪杰。他被老哥们“黄袍加身”称了帝,没对柴氏皇族行半点血腥,立“铁卷丹书”。此后,担心老哥们兵权太重,便把大家叫来喝酒,说出自己忧虑,商量说“要不然,弟兄们交出兵权,回家享清福去吧”。这在中国血腥的皇权史上是少有的一页“干净”(这种用和平手段成功地完成兵权的解除与交接,已被“现代管理学”奉为经典广泛运用),属极富人情味的“篡位”“独裁”。至于“烛影斧声”之谜,是他身后事。显然又回到血腥味道中了。

跟上述几位比较,朱元璋为一两个“字眼儿”的“心病”屠杀大臣、学者,其“维护政权”的蒙人说大打折扣。历史上很多暴君,偶尔都有其“善良”一面,而朱皇则完全没有(除了一些故做的“政治秀”)。


〖文章来源: 春秋中文网 [转帖]朱元璋的大屠杀与酱缸文化 e6lwjp〗他“仇富”“仇视知识分子”“贼心疑人”“视人命如草芥”的神经系,被他潜意识中的“死本能”发酵到极致,似乎欲罢不能。


7

今天,我自然不是专为揭朱重八的老底、脸谱,数算他的杀人账来的。

有人说,该用第三只眼看历史,这话有道理。更重要的,我们不能再用传统帝王史观来诠释甚至美化这些把别人都置于奴役和屠杀对象的“个人家天下”的缔造者们。

时下,写帝王演帝王之风盛行。某些作家、编导受名利驱动,专写哗众取宠的“媚俗”文字、编些不负责任的戏,浅薄可鄙。李悦先生曾写过一篇名为《宣扬“唯皇史观”的小说——二月河作品批判》的文章,就阐述了这一观点,其文极有警世意义。

中国的世俗伦理中皇统意识本来就很浓,缺少应有的人本精神和理性意识。我们社会管理系统,皇道统遗产也不少,缺乏应有的民主机制。如果我们还整天价在电视荧屏上书报上搞“皇帝万岁爷”圣明、伟大、有人味,是不是想让我们子孙牢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呢?让我们的子孙的头脑里永存“寻求圣明君主”念头呢?让我们的子孙永远习惯于(甘心于)“拳头下面过日子”呢?我们还要不要追求“民主与法制”的现代社会?我们还要不要“以人为本”“天下为公”的理念呢?我们的“民主进程”“社会改革”还要等到何年何月?这些,我们的作家和编导们想过没有?

——作家和艺术家的创作底线应该是“良知”,而良知的底线是“社会是非”。我们的作家艺术家们,难道连这点起码“良知”和“是非”观念都没有吗?都不去想吗?

柏杨先生“封笔”时有一句话“不为君王唱赞歌,只为苍生说人话”。

——是的,如此鲜明的文化人的立场与风骨,我们不该学一学吗?


8

其实,帝王的“功业”充其量不过是那句无理又无赖的老话“成王败寇”——谁诡计多、谁拳头硬,谁就是爷;后来被演变成“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革命律条。

且这里的关键是我们不能让这种已经在我们世俗伦理中扎根的“无赖”之思,继续左右我们头脑。而这些帝王们在开国立朝初期给老百姓那么一点“甜头”、所谓的“养民”政策,那也只不过是害怕“载舟之水再覆舟”而已。那倒真真是为筑固政权之须,没什么好颂扬的。更重要的,只要他们的“政权”遇到一星半点的“危机麻烦”,他们就会立即把“祸水”转嫁给老百姓,把当初给老百姓的那点“甜头”一把夺回——譬如,历朝历代一旦有了财政危机都要搞“卖官鬻爵”“横征暴敛”——坑害民众于不顾、自毁长城于不顾。这些“精于管理”的帝王们,从来就没有什么信誉可言,如慈禧太后——今天利用义和团保她的驾打击洋人,可明天为了从西安返京就出卖了义和团。其实,帝王若是离开了“脸皮厚、心黑、说假话”(通称“厚黑学”),去真的实施啥子“仁政”,那他也就当不成这帝王了。这种反证的事例在中国历史上还少嘛?

——这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特殊性之一。

再来看看朱元璋的明王朝到底给我们留下些什么?

回望14世纪(朱氏立国)之前,中国在文化和物器方面的文明,一直处于世界(西方)的领先地位。但就从他朱姓称帝之后,太阳好像就移到了西方,开始从欧罗巴升起了。等到19世纪(其间自然包括“满清”,但大家公认,满清皇帝大多比朱明皇帝强)西方人侵扰中国时,我们这泱泱大国居然成了白痴样的原始群落——啥都不会啥也不懂了。

——这种突显的落后,固然缘由多多,但朱元璋是难辞其咎的。他作为14世纪中国新王朝各项国策的总策划人和实施者,是要第一个被钉在耻辱柱上的。这其中,尤其是他的“滥杀”与“酷刑”两项——把人的生命与人的尊严完全撕碎——这是直接导致我华夏大族“民智”下降和社会“熵”意识增加的原因之一。这也跟他敌视孟子的“民本思想”吻合。他彻底揭下中国皇道统“仁政”的面纱,把封建帝制之“恶”推向巅峰,表现得淋漓尽致。他身上凝聚的“恶”是值得我们认真对待、时刻警惕的。

清代思想家唐甄有一句警示千古之语——“自秦以来,凡为帝王者皆贼也”。

我们以这“帝王皆贼”论,再回望朱皇的项背,其丑恶真真让人毛骨悚然。



[此文最初节发于《杂文月刊》2006-12期;后被《雨花》选载;又被《辽河》全文刊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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