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的写作方法,是“回到原点”的方法。所谓“回到原点”,就是回到中国哲学的根本出发点,即“究天人之际”的问题。几千年来,中国文化就是在这一“传统”之下发展的,中国人的生存方式也是在这一“传统”之下形成的。进入近现代社会以后,这一“传统”受到空前的冲击和挑战,但是,它的生命并没有完全停止,也不能说完全变成了“游魂”,只是被“现代化”的浪潮掩盖了。现在是我们重新开发这一极其丰富的“传统资源”的时候了。
现在,很多人都在谈论中国哲学的人文主义精神,但是,中国的人文精神同西方的人文主义是有区别的,其最大的区别是,中国哲学绝不离开自然而谈论人文,更不是在人与自然的对立中形成所谓人文传统,恰恰相反,中国哲学是在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中发展出人文精神。中国哲学也讲人的主体性,但不是提倡“自我意识”、“自我权利”那样的主体性,而是提倡“内外合一”、“物我合一”、“天人合一”的德性主体,其根本精神是与自然界及其万物之间建立内在的价值关系,不是以控制、奴役自然为能事,而是以亲近、爱护自然为职责。
应当重新理解中国的“天人合一论”。天不是上帝,而是创造生命的自然界。天既是生命之源,亦是价值之源,人则是实现其价值的实践主体。从这个意义上说,人与自然界共同构成主体。天即自然界以其生命创造的过程显示其存在。“生”的哲学是中国哲学的核心问题。中国哲学是生命哲学,不是机械论哲学。自然界的生命创造是有目的性的,因而是有价值含义的,“天道”、“天德”就是它的最高价值。但是,自然界的生命价值是由人来实现的,因此,人是真正的主体。这种人与自然之间的生命目的性关系是“天人合一论”的最本质的意义存在。
儒、道两家有不同倾向。道家强调“自然”,儒家强调“人文”。但是道家的强调“自然”,决不是纯粹的自然主义,而是具有深刻的人文精神;儒家的强调“人文”,也决不是人类中心主义,而是充满了对自然的敬畏,将自然界看作真正的家园。人与自然的关系,不只是认识与被认识、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人类为了生存,必须认识和利用自然界所提供的一切;但是,从根本上说,人与自然有一种内在的生命联系,因而构成了价值关系。人的生命意识首先表现为情感意识,人是情感的存在,尊重和爱护一切生命,回报和敬畏自然,是人类的神圣天职,也是人之所以为贵的道理所在。在现代社会,应当寻求认知理性与情感理性、科学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寻求工具理性与目的理性的统一,从根本上改变人类的生存方式,使人类走向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本书通过个案分析,对先秦至近现代的中国的一些重要思想家、哲学家的生态观进行了论述。以上所说,是这些思想家、哲学家的共同之处;而每位思想家、哲学家,又有他们各自的独特贡献。
* 此文作于200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