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目前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却已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目前中国老龄化水平为17.3%,据人口学家预计,到2053年中国超过60岁的老龄人口将达到峰值4.87亿,相应人口老龄化水平将升至34.9%,超过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约2个百分点,超过世界平均水平13个百分点,跨入世界上人口老龄化程度最严重国家行列。[40]在当前中国快速城市化的背景下,随着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进城,农村老龄化问题就更加严重了。未富先老的中国如何应对农村老龄化就不只是策略性的,而且是关涉到一个相当长时期内中国发展战略的大问题。本文尝试提出建立基于老人农业和村庄熟人社会的养老互助体系的设想,以引起讨论。
一、当前中国农民家庭的一般模式
中国农村实行土地集体所有制,所有农户都有宅基地,都按人均分有承包土地。人民公社时期以及分田到户之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农民的主要收入来自土地产出。中国人多地少,分田到户以后,农户生产积极性的提高很快便将之前隐性的农村劳动力过剩显化出来,越来越多农村青壮年进城务工经商。随着中国加入世贸,中国城市化加速,城市就业机会也迅速增加。目前,中国绝大多数青壮年劳动力都已进城务工经商,留守农村的主要是老年人和儿童。
对于一般农业型地区的农户家庭来讲,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务工经商大大增加了农户家庭收入,留守农村的老年父母一般都会仍然耕种自家承包地,获取农业收入。因为农村生活成本比较低,农户家庭通过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家计模式来获得收入最大化。当前中国一般农业型地区大约有70%的农户家庭存在“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家计模式。
一般来讲,超过一定年龄的老年人在城市难以获得就业机会,比如大多数工厂不再愿意接受超过50岁的工人,工地劳动也拒绝老年人,因为很容易出现意外。即使长期在城市务工的青壮年,一旦年龄偏大就越来越难找到稳定工作,开始做脏、累、苦活,也越来越难以在城市生存。进城农民工超过50岁就开始返乡,这个返乡过程可能要持续十年,可能有很长一段时间处在农忙时在家务农、农闲时外出务工的状态。
农村中老年人尤其是中老年妇女大都会有一段时期帮子女带孙子。家庭条件比较好的子女在城市买房了,中国父母通常有帮子女带孙子的义务,一直带到孙子上小学为止,时间大约在老人50岁到60岁之间。孙子大了,上小学了,父母一般都不愿继续与子女共同生活在一起,主要原因是在城市狭窄空间共同生活容易闹矛盾。在老年人缺少固定收入来源且往往在城市生活的子女收入有限的情况下,老年父母与子女之间共同生活的心理成本极高,他们普遍都会感到不自由,“像坐牢一样”,因此普遍希望回到农村过自由自在的生活。回到农村,有住房,有承包地,有庭院,还有老年朋友,这样的日子就比与子女一起住在城市局促的空间里要舒服愉快得多。
二、老人农业与熟人社会生活
据原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司长张红宇在重庆举行的“中国农村经济论坛”上说的,中国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平均年龄在50岁以上。[41]这个说法不一定准确,因为农业劳动力这个概念本身就很模糊。我们在农村调研,只要身体健康,农村老年人到了75岁甚至80岁仍然参加农业劳动。应当讲,当前农业劳动力的平均年龄要高于50岁的统计结果,且未来农业劳动力平均年龄肯定还会提高。
农业劳动与体制内的正规就业有一个很大不同就是不存在退休的说法。正规企事业单位,男60岁、女55岁就退休,农民则一般只要能动就都会劳动,耕种自家承包地,经营庭院经济,喂猪养鸡,捞鱼摸虾。一般来讲,当前中国农村人均耕地都很少,农业又有很强的季节性,在当前农业机械化已经普及且有完善社会化服务的条件下,农业生产中的重体力劳动已经很少了,农业生产主要是田间管理,每年农忙时间最多不超过三个月。按农民自己的说法,在农业机械化条件下,年龄大也干得了农业。而且,从春种到秋收,春天种下的是希望,秋天收获的是果实,农业生产的节气构成了农民生活的节奏,也构成了生活的意义。
中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所有农户都有宅基地和承包地,所有农民都可以与土地结合起来。农民家庭中的年轻人进城务工经商,年老父母留村务农。一旦进城农民年龄大了,无法或不愿在城市安居,他们也随时可以返回农村从事农业生产。农村农业收入虽然比较低,但农村生活支出也很少,自给自足经济使农民可以获得较为丰富的副食,又有自家住房。
农村另外一个重要制度就是数百年来形成的村庄熟人社会。农民一般都是世世代代生活在同一个村庄,村庄中不是亲就是邻,相互之间熟悉,有社会的支持与互助,也有相互之间的礼尚往来,熟人社会产生出价值与意义来。这与在城市漂泊是完全不同的,因为这不仅意味着身体的安全,而且有心理的归属,有通过人与人之间交往、欣赏所产生出来的意义感。
村庄还是中国农民的归宿,落叶归根和入土为安都是以村庄为基础的。因此,回到村庄,不仅身体、心理上有安全感,而且灵魂也有了归宿。
从农业来看,只要具备农业生产的基本条件,老年人种田都是精耕细作,农业单产一定是很高的,尤其是粮食单产很高。因此,老人农业可以保障粮食安全。从老年人角度来看,在农业机械化条件下,每年农忙两三个月,其他时间都是农闲,农闲时间可以开展家庭副业,也可以休闲娱乐,还可以自由支配,且村庄有很多同龄伙伴。劳动不重、温饱有余、闲暇很多、自由自在,还有同龄朋友,可以种花养草,这样的日子就是老年人的神仙日子。
也就是说,老年人与土地结合起来,不仅可以保障粮食安全,而且可以为老年人提供较高品质的生活,甚至有老年人说美好生活从返乡种田开始,他们上无老下无小,人生任务已经完成,仅仅参加有限的农业生产,绝大多数时间都是自由自在的,甚至是想吐痰就吐痰,要抽烟就抽烟,温饱没有问题,不用看任何人的脸色。没有负担一身轻。
与土地结合起来的日子都是好日子。当然,前提是身体健康,具有劳动能力,至少要有生活自理能力。
三、失能老年人的养老
与身体健康具有劳动能力的老年人在农村的安逸日子形成鲜明对照,农村失能老年人在农村的日子可以说是相当凄惨了。我们在农村调研总可以遇到失能老人无奈的生活,媒体上也常见农村留守失能老年人悲惨处境的报道。
农村失能老年人处境不好与当前家庭养老功能的减弱有关,家庭养老功能的减弱又与两个因素有关:一是农民流动造成的家庭分离,二是代际赡养义务的弱化。很多农村老年人生活在农村,而子女生活在城市。只要老年人生活能够自理,他们的生活质量都可以很高;一旦生活难以自理,子女又不在身边,老年人的日子往往就很难过。在农村,子女对老年父母的赡养义务也在弱化。传统时期农村也有“久病床前无孝子”的说法,在现在劳动力流动的背景下,子女对父母的照料义务就更加弱化。通常老年人夫妻相互照料的情况占绝大多数。若有一方去世,另外一方失能,就只能由子女来照料。在外工作子女留家照料失能父母,这种照料的质量一般都比较差。
失能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子女照料时,他们自己也会有很大的思想压力,认为自己拖累了子女,很容易发生老年人自杀的人间悲剧。农村老年人很害怕失能,有很多农村老年人说希望自己干干净净死,不拖累家人,最好是在还很健康(当然是在年龄已经有点大的情况下)时突然去世,而不是生慢性病,以致生活不能自理,拖累自己又拖累家人,“活就好好活,死就快快死”。
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缺少家庭照料是当前农村老龄化问题中最严重的问题。相反,医疗和经济问题倒在其次:农村合作医疗一般可以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保障,老年人一般也有一定存款,子女也愿意支付父母赡养费,国家还有一定的基本养老保障。然而一旦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又缺少家庭成员周到细心的照料,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就大幅度下降。很多失能老年人死于营养不良,也就是生活不能自理时无法按时吃饭;还有老年人去世多日而无人知。失能老年人处境或结局之凄惨就成为村庄熟人社会众所周知的事情,人间伦理惨剧就成为村庄上空最大的阴霾。
四、两种类型的农村老年人
综上所述,在农民可以与土地结合起来,每个农户(从而每个老年人)都有住房、耕地、庭院,以及农民生活在村庄这个生于斯长于斯的熟人社会的情况下,农村老年人(无论是城市返乡还是一直务农的)就有两种相当不同的类型:一种类型是低龄、有劳动能力的老年人,这种老年人往往上无老(父母已去世)、下无小(子女已成家),无负担,家庭农业收入、副业收入和庭院经济收入远超过了消费支出,他们还为自己养老存钱,为子女提供农产品,甚至有现金支持在城市艰难过日子的子女。这种类型的老年人,身体健康、家庭无负担,农业收入远高于家庭支出,农闲时间很多,同龄朋友也很多。与土地结合起来的低龄老年人,生活最稳定、安逸、惬意、自由自在。他们辛苦了大半辈子,甚至在城市漂泊流浪了大半辈子,终于回到农村来安享属于自己的生活了。
另外一种就是高龄、失能、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他们不仅丧失了劳动能力,而且生活不能自理,吃饭穿衣也变得困难,这种类型的老年人如果缺少家人的细心照料,其凄惨的状况可以想象。虽然多数失能老年人都得到了相应的照料(包括老年夫妻一方的照料),也有少部分失能老年人并未得到足够照料,生活质量很差,与之前有劳动能力时的状况天差地别。因为无法得到足够照料,失能老年人往往很快就会病情加重去世。
也就是说,当老年人可以在村庄中与土地结合起来时,可能有两个天差地别的生活状态:一是安逸自由的低龄老年生活,具有劳动能力,身体健康,收大于支。二是生活不能自理的高龄老年生活,温饱难以解决,内心十分煎熬。
一般来讲,到55岁左右农民就开始进入老年模式,越来越倾向于从城市回归农村,越来越能够从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中解放出来,开始过与土地结合起来的以老人农业为基础的老年生活。55岁在农村还不能算老年而是壮年,一般都还要承担对子女的责任,比如为子女带孙子。他们还要尽可能扩大土地耕种面积以赚取更多收入。从55岁到70岁,农村老年人一般都仍然具有很强的农业生产能力,不同之处在于,年龄越大,种自家承包地以外的耕地越少,外出务工越少,以及经营副业越少。
到了70岁乃至75岁、80岁,农村老年人从事农业生产就越来越力不从心了,甚至生活都难以自理了。若夫妻双方都健在,即使有一方生活不能自理,另一方还可以照料,若夫妻中只剩一人且生活不能自理,就只能指望子女。大多数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都会得到子女最低限度的照料,极少数失能老年人得不到子女的照料。无论能否得到子女照料,失能老年人无法与土地结合起来,生活质量都比较差。这些在村庄生活的失能老年人的状况给仍然有劳动能力且生活质量很高的低龄老年人以消极的预期。
从有劳动能力的低龄老年人到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高龄老年人,中间有一个过渡时期,即劳动能力越来越差以致无法再种地了,但生活自理没有问题。这个阶段的生活质量也介于低龄老年人高质量生活与高龄老年人低质量生活之间。
这样我们可以大致估算一下,可以与土地结合起来的中国农村老年人的状态。
第一种:55岁至70岁,有劳动能力,生活质量较高,每天都是好日子。
第二种:70岁至80岁,缺少劳动能力,生活能够自理,生活质量一般。
第三种: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高龄老年人,生活质量比较低或者很低。
当然,年龄与劳动能力、生活自理能力不能画等号。有些老年人年龄很大的时候仍然具有劳动能力,还有些老年人却因为患病而过早丧失了生活自理能力。有些农户家庭中,老年人即使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却可以通过夫妻另外一方的照料,或子女的照料,而有不低的生活质量。
从老年人个人生活来看,若是55岁返乡,开始与土地结合起来,则他们通常可以有大约20年的较高质量的生活,有三五年劳动能力较低生活可以自理的中等质量的生活,可能有三五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人照料的生活。当然,其中也有不确定性,最大的不确定性是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之前突然去世。另外两种可能性是,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以后因缺少照料而很快去世,和虽然丧失了生活自理能力却有家人细心照料而继续生活多年。
从村庄来看,一般农业型村庄,55岁以上老年人若有250人,则这250人中至少有80%,即200人,是具有劳动能力且生活质量很高的低龄老年人,有30~40人属于劳动能力不足但生活自理能力没问题的老年人,还有15~20人为丧失生活能力的高龄老年人。这15~20名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大多数都得到了老伴或子女照料,生活质量还过得去。极少数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得不到足够照料而生活凄惨。这极少数高龄老年人的凄惨处境成为笼罩在村庄上空及所有老年人心头的乌云。
五、互助养老的构想
村庄是一个熟人社会,非亲即邻。村庄同时又是一个伦理共同体,是村民获得意义感的场所。村庄还是农民共同生产与生活的场所,是人情往来的单位。任何一个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老年人的悲惨处境都会在村庄引发舆论事件,引发心理反应。
在当前中国城市化背景下,在村庄生活的主要是老年人,如前已述,村庄老年人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具有劳动能力的低龄老年人;一是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高龄老年人。低龄老年人占到整个老年人群体的80%,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高龄老年人占全村老年人的比例低于10%。
我们又知道,在当前农业机械化早已普及的情况下,有劳动能力的低龄老年人种自家承包地,每年农忙时间最多也就两三个月,有大量农闲时间,他们可能利用农闲时间到附近务工,或经营副业。
传统时期乃至进入21世纪之前的所有时期,总体来讲,村庄都是封闭的。进入21世纪后,中国城市化加速,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进城,农村出现了普遍的“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家计模式,而且出现了进城务工经商农民年龄大了仍然要返回家乡种田的情况。以农民家庭长期分离为特征的状态,使得传统时期以家庭为基础的养老难以维系。因此,在当前时期,推动农村互助养老就有了强烈需求,也有很大的可能性。
具体来讲,在一个有250名老年人的农村,如果有200名身体健康、具有劳动能力的低龄老年人,有15~20名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高龄老年人,则完全可能以村庄为单位,将低龄老年人组织起来为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提供基本照料,提供照料服务的低龄老年人可以获得一定的服务补贴,同时所提供服务的时间以“道德券”形式存入“时间银行”,待需要时可以将“道德券”从“时间银行”中提取出来获得相应照料。被照料的高龄老年人的子女承担一定服务费用,国家给互助养老一定的资金补贴。从而就可能在村庄形成多数低龄老年人照料少数高龄老年人,高龄老年人生活质量大幅度提高,而低龄老年人通过提供照料服务获得一定经济补偿和未来可用的“时间银行”道德券的双赢结果。
村庄社会互助养老关键在以下几点:
第一,照料什么。对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高龄老人,首先是保证吃饭,一日三餐得有饭吃;其次是保证洗漱、卫生;三是精神照料。当然还可能需要医疗或其他更深度的照料,比如大小便失禁的情况。重病、重残的照料如果依靠村庄养老互助很不现实。所以老年互助一般是轻度照料,主要包括送餐、清洁卫生、洗漱、精神陪伴。
第二,在哪里照料。可以在高龄老年人家中,也可以集中在村庄人口聚居点作日间照料,甚至全天候照料。若有国家财政补贴或全额投资建设的村庄高龄老年人照料中心,一方面老年人自己组织养老互助,一方面国家给予补贴,是最好的。照料中心建设在村庄人口聚居点,若与村办幼儿园、村卫生室、村庄百货店、网购配送站建在一起,就更加便利。
第三,组织形式。老年人互助由老年人自愿组织,国家财政和乡村组织给予支持。老年人互助只有采取自愿组织的形式,才能最大限度调动农民自身的参与积极性,才能保证老年人互助的质量,也才能化解老年人互助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降低老年人互助的成本。国家和乡村组织支持老年人互助的形式有三种:一是财政补贴,二是具体指导,三是信用背书。
第四,老年人互助经费的来源。收入主要有三部分:一是受到照料的老年人的家庭承担,这部分费用不高,占到全部费用的1/2左右。按一个行政村有250名老年人,有20名常年住照料中心老年人计算,按现行标准,一个月1000元左右可以获得适当互助照料,合计收费24万元。二是财政补贴,大致占到整个互助照料经费的一半,即每个进入照料中心的老年人500元/月,一年大约补贴12万元。三是接受社会捐赠,尤其是本村乡贤的捐赠,预计每年获得捐赠12万元。三部分合计有48万元。
第五,老年人互助经费的使用。老年人互助经费的使用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日常经费,其中主要是伙食、必要的日常开支,按每位老年人1000元/月,一年需要24万元;二是部分工作人员的照料补贴,比如有4位相对固定的低龄老年人负责照料中心日常工作,按每人2000元/月付酬,一年需要支付10万元工资;三是为义务参加老年互助的低龄老年人记分以外,支付少许补贴,比如500~1000元/月;四是其他开支。
第六,老年人互助中的“时间银行”,凡村庄低龄老年人都可以义务加入到护理、照料高龄老年人的行列,每日照料护理工作记分形成“道德券”,累计起来成为年老失能后可以免费享受照料的“道德券”积分,这种“道德券”积分存入“时间银行”,由乡村组织进行信用背书。时间银行的“道德券”积分不能兑换为现金,也不允许交易,只能用作未来接受照料时的免费凭证。老年人互助中,低龄老龄人参加照料,每月可以获得少许补贴。
第七,村庄所有超过55岁的农民都可以参加到老年人互助社中来,互助社实行自治,由老年人自己组织起来,选举产生互助社社长、副社长,自主进行管理、民主决策。乡村组织对老年互助社进行指导,国家对有效运转的互助社进行补贴。
在村庄熟人社会中,因为低龄老年人很多,他们既有全职在互助照料中心工作的积极性,又有义务提供照料的积极性。在村庄熟人社会中,因为信息全透明,互助照料中就不会有为界定权责所进行的复杂制度设计,就可以做到低成本和低风险,在互助照料中就不会出现其他正规养老机构常有的道德风险。
以20名高龄失能老年人需要照料为例,我们来计算一下老年互助社的收支与“道德券”。如前所述,每年的互助经费收入有48万元。现金支出中日常经费24万元,工资支出10万元,则结余为48-34=14万元。这14万元只用于支付参加老年互助社义务劳动的少许补贴和其他杂项开支。假定照料20名高龄失能老年人,每天需要5个低龄老年人参加义务照料,一年下来就需要365天×5人/天=1825人。
按全村有200名健康低龄老年人来计算,每一年每个低龄老年人平均需要提供1825÷200=9.125天。就是说,只要每个低龄老年人每年参加9天照料高龄老年人的义务劳动,就可以为互助社提供充沛的照料者。低龄老年人的义务劳动还会获得“道德券”和适当补贴。在农村闲暇时间很多的情况下,健康的低龄老年人提供义务劳动,应该是很轻松的事情。
村庄中建立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受到照料,在村庄熟人社会的生活就比较好。而低龄老年人有劳动能力,与土地结合起来,也几乎不用在国家财政支持的养老保障中生活。这样一来,农村老龄化问题就化解于无形。
顺便说一句,老龄化问题其实不是年龄问题而是制度问题。当前中国实行男60岁、女55岁退休制度,所有正规就业退休以后就可以拿到退休金。一个社会中,拿退休金人口的比例越大,这个社会中拿工资人口的比例就会相对越少,劳动人口减少而消费人口增加,整个社会的活力就会下降。尤其是中国这样未富先老的国家,随着老龄社会提前到来,劳动人口减少就往往很难为退休老年人提供可以体面生活的退休金。
实际上,当前中国有两个方面因素使中国可以避免老龄化问题,即虽然老龄化了却不是问题。第一,随着中国饮食卫生条件和医疗条件的改善,中国超过60岁的人口占比越来越大,同时,超过60岁的人口中身体仍然健康者也越来越多,这些身体健康的60岁以上人口仍然可以是劳动力。第二,中国农村家家户户都有承包地,有住房,有村庄熟人社会的归属。超过60岁在城市再找到就业机会相对较为困难,且城市生活成本也较高,一旦他们回到农村,与土地结合起来就可以继续作为劳动者参与劳动,就不需要依靠高额退休金也可以保障相对体面的生活。甚至劳动本身也使他们更有成就感,生活也更有意义、有乐趣。
反过来讲,正是农村这条退路,可以让农民与土地结合起来,使中国有了应对老龄化的最佳武器。
六、正视养老机构的困境
相对于基于村庄熟人社会的互助养老,正规养老机构具有高成本和高风险的弊病。
高风险就是正规养老机构必须要防范在照料老年人时出现的各种意外,从而必须建立各种设施,形成各种制度,以规避风险。于是,在养老机构与老年人以及老年人家属之间,就会形成复杂的博弈。
高成本是因为正规养老机构必须具备资质条件,以及必须有正式的护理员和管理机构。同时,要防范风险就一定要有更多保险资金的投入。
正规养老机构一般都是建立在非熟人社会中的,非熟人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不能仅靠习惯、人情与信任,而要靠制度。完全靠收费营运的高风险和高成本的商业养老机构,农村失能老人完全不可能进入。
政府建立的农村福利院主要是照料农村“五保”老人。从我们调研来看,五保老人很少有愿意进入到脱离村庄的福利院生活的,原因是福利院没有自由,以及没有真正基于关心所提供的服务。甚至当五保老人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后,福利院的照料水平很低,虐待也很普遍,原因之一是福利院只有较少的护理人员,以及脱离了村庄熟人社会。国家为每位五保老人提供的保障经费有限,不可能通过正式渠道来雇请较多护理人员。
村庄熟人社会互助养老的好处是,因为有农村低龄老年人义务参加护理照料,而且村庄熟人社会中的信息对称,所以村庄养老成本低、效果好。
除了商业性的养老(基本上只能对应高收入群体),政府举办的福利院养老(基本上对应农村五保群体)、干休所(基本上对应军队干部)以外,中国养老主要靠家庭。在当前的城市化背景下,农民家庭客观上存在着普遍的家庭分离,家庭养老就面临着巨大挑战。虽然仍然会有大部分农村老年人要依靠家庭养老,但同时也会有越来越多农村老年人难以获得有保障的家庭养老。因此,在中国农村建立互助养老制度就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政府、社会、企业办养老,成本都会十分高昂,原因有三:一是按市场价雇请护理人员,成本太高了;二是养老过程中出现伤亡意外的风险太大。武汉市新洲区有一个村集体办了一个失能老年人照料中心,有一次因为老人抽烟引发火灾,幸亏及时发现灭火了,没有造成伤亡。一旦出现伤亡,谁也担不了责。村支书受此事件惊吓,也不再敢办失能老年人照料中心了。
高成本与高风险决定了农村养老不能靠政府、社会和市场,也不能仅靠农民家庭,因为子女可能已经进城去了。农民养老的办法是让农民互助,政府对农民互助及自治的老年人照料中心进行补助,这种补助不同于一般的“民办公助”,而是对互助的补助,对村庄低龄老年人照料高龄老年人的补助,对低龄老年人义务照料高龄老年人所获时间银行“道德券”积分的信用背书。
七、老年人协会
与互助养老同等重要并可以相互支持的一个农村老年人组织是老年人协会。
如前已述,在当前农业机械化已经普及的前提下,农村老年人种田,精耕细作,都可以种得好,且每年农忙时间很少,有大量农闲时间。农闲时间如何过得有质量、有文化、有意义,就成为决定农村老年人幸福指数高低的关键。决定农闲时间是否有质量的最基本方面是老年人能否组织起来,有集体的文化活动、社会活动。
从文化上和社会上将老年人组织起来,一个办法就是建老年人协会,由老年人协会来组织农村老年人,使他们“老有所乐”,并在此基础上“老有所为”,也可以与养老互助的“老有所养”形成相互支撑。
当前农村组织老年人协会有两个极好的条件:一个就是农村老年人有大量闲暇时间,他们都很盼望闲暇时间能有高质量的文化生活,二是农村有很多有闲暇时间的“负担不重的人”,这些“负担不重的人”因为子女在外工作有成就,或自己当过村干部,或见过大世面,而有很强的为村庄老年人提供服务的意愿与能力。要将这两个条件结合起来,只需要一个很小的外在推动力量。
2012年以来,笔者在湖北省洪湖市和沙洋县四个村倡办老年人协会,为每个村每年仅提供5000元至1万元老年人协会活动经费,并为每个村老年人协会提供(建设)了一个140m2的老年活动中心。结果,四个村老年人协会就一直运转良好,每一届老年人协会会长、副会长和常务理事都是无报酬的,村庄中却有很多“负担不重的人”愿意来竞争会长、副会长,他们最大的收获就是“老有所为”,为老年人服务,受到老年人尊重和村民敬重。有了外力的推动,希望提高闲暇生活质量的“老有所乐”的老年人与希望通过为老年人提供服务而“老有所为”的负担不重的老年人如干柴烈火,一点就着,延续下来多年;老年人协会成为四个村老年人的组织,老年人从老年人协会组织的活动中提高了生活质量。有老年人总结了成立老年人协会之后的三个改变:时间过得快了,心情舒畅身体变好了,上吊自杀的老年人少了。四个村老年人协会主要做了这样几件事情:第一,除农忙以外,老年人活动中心每天都开门,日常活动主要是打牌、看电视戏曲、聊天;到老年人活动中心具体做什么倒是其次,关键是村庄老年人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随时去随时都很热闹的去处。第二,主持重阳节、春节庆典。第三,为高龄老年人祝寿庆生,为去世老年人开追悼会。第四,维护老年人的基本权益,看望重病老年人。第五,评选五好家庭、五好老人和五好儿媳。第六,组织各种文体活动,尤其是主持诸如广场舞、腰鼓队等活动。可以说,只用极少的投入与推动,四个村的老年人协会就都十分有效地运转起来了,成为村庄中最有活力的组织。
老年人协会主要是希望“老有所为”的老年精英,将有“老有所乐”需求的老年人组织起来,提高闲暇时间生活质量,增加村庄社会资本。在老年人协会基础上,再建立基于村庄熟人社会的养老互助社,就可以为农村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高龄老年人提供照料,让这些高龄老年人“老有所养”。如此一来,中国农村就可以以很低成本让所有农村老年人有一个较为幸福的老年生活。
八、小结
中国未富先老的国情决定了中国应对老龄化问题不能照搬照抄所谓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而必须深入分析中国国情,找到适合中国实际的办法。
中国农村老龄化是中国老龄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农村最大国情就是,实行土地集体所有制,且中国是原住民社会,农民都有世代生活于其中的村庄熟人社会。土地集体所有制决定了所有中国农户家庭都有宅基地、住房,都有属于自己的承包地。村庄熟人社会决定了农民回到村庄生活是有意义的,身体上、心理上都有安全感。农民超过55岁,在大城市便很难再有就业获利机会,国家又很难提供进城农民在城市体面生活的养老保障,到了一定年龄,农民就退回村庄,与土地结合起来。他们可以从土地上获得收入,获得就业,获得与农时相一致的生活节奏,获得建立在农业生产基础上的熟人社会的社会关系。他们大多数时候都在农村生活得很安逸,有大量的闲暇时间,可以通过老年人协会组织起来“老有所乐”,唯一让人担忧的是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不过,如果国家愿意倡办农村养老互助合作社,由村庄低龄老年人义务照料高龄老年人,就可以大大缓解失能老年人的困境,为所有人的“老有所养”提供保障。如此一来,中国就可能建立起完全不同于基于正式制度的应对农村老龄化的有中国特色的互助养老制度,从而为中国缓解老龄化压力、增加经济发展活力、最终建成发达富裕的社会主义强国提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