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长寿是人类文明和科学进步的体现,反映了人类健康水平的提高。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呈快速发展趋势,特别是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老龄化现象尤为严峻。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达2.64亿人,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达1.9亿人。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
中国的人口老龄化起步相对较晚,汲取老龄化国家的先进经验,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道路,是摆在我们面前的艰巨任务。日本的老龄化始于20世纪70年代,如今,日本已成为老龄问题严峻的超高龄社会。截至2022年7月1日,日本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高达29%,人均预期寿命84岁,百岁老人也不罕见,日本正在进入一个“百岁人生”的时代。中日两国虽然社会制度不同,但在人口结构变化、老龄化特征、养老观念等方面有诸多相似之处,日本应对老龄化的政策及措施,特别是落实积极老龄化的一些举措对我国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建设老年友好型健康支持体系
老年友好型健康支持体系的建设是实现积极老龄化的重要手段和内在基础。只有保持身心健康,老年人才有机会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领域继续贡献自己的力量。日本长期以来重视老年友好型健康支持体系的建设,不断完善老年健康服务相关政策法规,健全老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持续改革护理保险制度,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逐步提升老年人的健康服务水平。
日本早在1973年就开始建立专门针对老年人的医疗制度,最初实行老年免费医疗,之后制度进行数次修订和完善,于2008年建立后期高龄者医疗制度。后期高龄者医疗制度,其对象是75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和65岁~74岁的身体残障人士,独立于其他医疗保险制度,和国民健康保险、职工健康保险、船员医疗保险、各种共济组合医疗保险一起构成日本5种医疗保险制度。高龄老年人医疗制度财源来源于被保险人、国家和地方政府,保险金占比40%,公共财政占比50%,参保人承担10%。需要注意的是,高龄老年人医疗制度中关于个人的负担比例并非一成不变,而是根据人口结构的变化、抚养比等情况进行相应调整。高龄者医疗保险制度是平衡不同人群之间老年人医疗负担比例的一次重大改革,制度独立以平衡负担比例,促进了医疗和保健的协调发展。
除构建适合高龄老年人特点的医疗保障体系外,日本在2000年开始实施护理保险制度。厚生劳动省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1月,需要护理(援助)的认定者数量为689.7万人,对比制度初期的149万人,越来越多的老年人享受了该项服务。其中,享受居家护理服务的老年人有409.2万人,享受社区护理预防服务的人员有90.3万人,另有96.1万人为养老机构服务享受者,居家养老成为老年人的首选。日本的护理保险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在护理保险制度出台之前,主要是在政府主导下以救济特殊困难老人为主的带有较强福利性质的行政服务。护理保险制度实施后,以老年人需求为出发点,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鼓励更多的民营企业参与护理服务,有效调动了市场、地方政府及非营利组织等的力量,减轻了政府财政压力,满足了老年人多样化的看护需求。
近些年,日本积极探索构建集医疗与护理于一体的地域型综合照料体系,并提出实现的路径为:自助、互助、共助与公助。自助强调老人自身的努力与自立;互助指地区居民之间的互相帮助;共助是多个老年服务供给主体的合作;公助指行政服务的支援。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志愿者、当地居民以及老年人共同组成一种紧密互助的合作关系网。
开发老龄资源促进老年人再就业
积极老龄化对策中,促进老年人再就业是重要一环。《令和3年版(2021年)高龄社会白皮书》显示,2020年,日本总劳动人口为6868万人,其中65岁~69岁人口有424万人,70岁及以上的有498万人。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劳动力人口的13.4%。从性别和年龄来看,男性55岁~59岁与60岁~64岁的就业比例分别为91.3%和82.6%;女性55岁~59岁与60岁~64岁的就业比例分别为72.8%与59.7%。
在促进老年人就业和再就业方面,日本注重通过完善法律保障老年人的权益。1966年制定的《雇用对策法》就明确禁止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时设定年龄限制。从1968年开始,对老年人免费职业介绍所从国库予以补助。1971年,面向就职困难、缺乏就业机会的中老年群体制定了《中高年龄者雇佣促进特别措施法》。进入21世纪,为弥补15岁~64岁生产年龄人口骤减,日本先后出台了多项有关延迟退休年龄的政策法规。2020年,日本政府修订《高龄者雇佣安定法》,提出了企业当允许雇佣劳动者工作到70岁。如果企业雇佣有意愿工作到70岁的员工,政府将会给予鼓励和补贴支援。
为了更好地促进老年人再就业,日本各都道府县设置了公共职业安定所,并在其中设有“生涯现役”援助窗口,即终身工作支持窗口,重点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就业咨询和援助。到2019年,这样的援助窗口达到240个。另外,政府和民间的人才中介机构均设有“针对有退休计划的老年人才库”,65岁退休前夕的老年人,如果希望继续工作,可申请将个人情况录入人才库。中介机构在征询老年人的意愿后,有针对性地向相关单位推荐。就业中介机构经常为老年人举办职业生活培训班、再就业技能培训班,召开雇佣合同说明会,编辑和发行老年人再就业方面的资讯,对老年人的再就业意愿和需求状况进行调查分析,开展老年人面试专场,带老年人参观企业,进行职业体验。如大分县的中老年就业支援中心,对60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培训,内容涉及儿童保育、老年人护理、木制品加工等。不少老年人参加培训后,结合自身技能和经验,找到了合适的工作。
打造长寿社区
日本重视老年友好型社区和城市的建设,其中非营利组织和社会团体贡献了积极力量。一些非营利组织开办了社区咖啡馆、社区食堂、老年沙龙等,为老年人搭建信息交流和人际交流的平台,帮助更多的老年人走出家门,参与到社区营造、看护幼儿、保护环境、养老护理等事业中。近年来,也涌现了一些先进组织和个人。例如,北海道登别市特定非营利活动法人“实现梦想”针对社区独居老人多的情况,开办了一家社区食堂,每天为老年人送餐。他们还举办沙龙方便老年人和子女交流,开办“儿童食堂”支持育儿家庭。福岛县郡山市“三穂田地区志愿者联络会”发动会员制作美食,在“独居老人午餐会”“长者联谊会”上分享给与会老人。他们还参与敬老会的管理工作,负责接收捐赠,发放礼品,接待前来参观的人员;每月组织该地区老年人开展活动,并提供免费咖啡和饮料。这些社区活动和邻里互动加强了老年人与社区、邻里之间的联系,对于防止独居老年人陷入孤独起到了良好的作用。有的非营利组织不定期举办各种讲座,内容涉及健康管理、计算机使用、料理技能、护理知识、中国语讲座等,深受老年人欢迎。
千叶县柏市丰四季台地域高龄社会综合研究会致力于长寿社区的打造。他们利用休耕地和社区内空闲土地开辟“迷你”菜园、房顶农园,让老年人能够亲近土地,种植蔬菜和农作物。他们开办社区食堂,开展流动售货、上门家政、上门送餐等,方便社区老年人的生活。东京都八王子市老年人成立“小比企寿会”,每周日在该地区捡拾垃圾1小时;他们购买波斯菊幼苗,沿着200米长的河边小路种植,形成一条波斯菊景观小路,并指导小学生们在上学和放学的路上看护这些小花。岩手县紫波郡紫波町的“紫波历史研究会”组织老年居民对当地的历史遗产进行调查和研究,并把调研成果介绍给游客。这些活动扩大了老年人在社区工作和参与支持社会活动的机会,引导他们在社区发挥余热。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日本除上述积极老龄化的经验外,还有诸多方面的措施,例如将积极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开展家庭照护支持行动;加快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关注老年人的孤独与孤立,加强社会共助;构建终身学习型社会等,这些做法对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均有一定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