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荣心能在弱者的脑瓜里扎下根,产生各种恶劣影响。
—— 奈特利,《爱玛》,p50
假如弱小的灵魂属于有钱有势的人,我认为他们会设法使自己的灵魂膨胀起来,最后变得像伟大的灵魂一样不可驾驭。
——爱玛,《爱玛》,p118
本文將从生活政治和负面人性的角度来解读奥斯丁小说《爱玛》中的“爱玛性格”,并不依循从生活喜剧的角度批评爱玛缺点的传统慣例。
一.“爱玛性格”之提要钩玄
“爱玛性格”在西方文学批评家那里有基本的定评:
“爱玛的人格中有一些是奥斯丁最反感的,例如,沾沾自喜,喜欢不怀好意地打探别人的隐私,势利,喜欢干预别人的事。”(d.w.哈丁:《有节制的憎恶》)
“爱玛总是过份相信自己正确,可她实际上总是犯使她难看的错误。她个性执拗,娇生惯养,主观臆想地认为匡正世道是她的责任。”
(瓦尔特‧艾伦:《英国小说史》)
马克‧肖勒的评论最精辟:
(爱玛)被高傲蒙蔽了眼睛,陷进了自我欺骗的境地,因而必须接受教训…爱玛的虚荣心表现为她的乐善好施,这是一种施与的虚荣心,和行使权力的虚荣心,因为通过实施善行,她就做到了把她的意志强加于人,这是抽象的才智的虚荣心。她是非道德的。
爱玛和埃尔顿太太一样,具有一种几乎带进攻性的意志,要为别人出力并且要驾驭别人的意志;一个虚荣心重的女人,沾沾自喜,自以为了不起;她有心大显身手,出人头地。她总是思忖着海伯里的那个卑微的社会圈子;她只进行一种测量,那就是阶级测量。爱玛的举止风度,不仅粗鲁无礼,甚至冷酷无情。爱玛在感情上是有缺陷的。(《我們想象的世界٠爱玛》)
马克‧肖勒认为《爱玛》是奥斯丁最伟大的小说,居于她全部创作的首位,它包含着一个双重的主题:傲慢与悟解。
马克‧肖勒强调爱玛的“虚荣心”。相比于伊丽莎白,爱玛的虚荣心不是自卫的,而是带着权力欲企图强加于人的干预。她是冷漠的,却以乐于助人的虚伪形式四处播撒。
爱玛还是势利的,请看奈特利严厉地批评爱玛:
“你对贝茨小姐怎么能那么无情?你怎么能在头脑清醒的时候那么残忍?…她是个穷人,从以前的富裕家境中沦落下来。她的处境应该得到你的同情。从你还是婴儿的时候,她就熟悉你,那时候,她对你的注意曾经是一种荣耀。可是到了現在,在你得意時,你却毫不体贴地嘲笑起她来了。”(《爱玛》,p302-303,燕山出版社,以下引文同)
顯然,《爱玛》是一部对人性虚荣的优越感和权力欲反讽和颠覆之作品。
不过,中国读者对“爱玛性格”缺乏透彻的认知。
某研究奥斯丁的学者说:有一次听到几位文学博士生对话:“英国文学还有谁呢?”“奥斯丁!”“怎么还会有人研究奥斯丁呢? 奥斯丁有什么意思嘛,她就代表了我最讨厌的英国文学! 她所有小说从头到尾都是找对象找对象,人生难道这么没有追求吗?”
知乎上年轻的解釋者往往有锐利精辟的见识。他们看爱玛,都能解读出那种浅薄下藏着的不谙世事的天真、自以為是的小聪明,她的虚荣心。能把握到爱玛在势利和热情、优越感冲动与出错后理性自省之間轻性浮动的心理。
译者和读者多將爱玛的过错归结到好管闲事的热心、充满幻想的肤浅、过度活泼而来不及沉静地思考,不过是轻率的可爱和寻消遣地释放善心。人们只注意爱玛为哈丽特操心婚事的情节,却忽略了爱玛与简和弗兰克关系背后的深意。
没有人从人性习性和生活政治的角度来分析“爱玛性格”。
中国批评家局限于从社会经济地位的角度去看婚姻的门当户对,极少试图从家庭关系中寻绎出政治人性的典型意义。
在我看来,《傲慢与偏见》和《爱玛》,在社会心理学分析和洞察人性方面具有永恒的价值。其主题远超于历史风俗的反讽。
从对“傲慢与偏见”之反思到“张扬的骄傲”之人性批判,两部小说的主题有延续性。
《爱玛》继续完善着“傲慢与偏见”的主题,它將《傲慢与偏见》中带着潜意识自卑感而兼融着虚荣的傲慢性格之女主角换成了一个优越感膨胀并张扬地释放其影响力的女主角。
爱玛在轻率中被自己的性格和潜在的竞争者击败,之后才反思自己的問題。小说用“敎訓的方式”完成了人性批判。
简言之,《爱玛》通过主人公的三次挫折让她得到敎訓:
第一部分 影响力的破灭:误导哈丽特 怒拒埃尔顿
第二部分 被戏弄的优越感:嫉妒简 错爱弗兰克
第三部分 气概之争的反思:真相大白 反思成长
小说以四个小主題来展示“影响力的反讽和优越感的颠覆”:
1.爱玛的优越感外溢,忍不住骄傲膨胀而表现为释放自己的影响力和虚假的权力欲;
2.爱玛的所有言行表现着一种要与奈特利竞争、突破奈特利控制的气概之争;
3.爱玛出于优越感被挑战而妒忌简,表现出与她竞争和刻薄的排斥傾向;
4.爱玛被弗兰克在社交生活和感情上狡猾地戏弄。
对“优越感”和“虚荣”的反讽是全书构思的中心和表现的核心,内涵意味深长而丰富多样。但“优越”在不同人物的心性中有不同的内涵和层次,他们对优越感也有不同的认知。
在爱玛表面张扬的背后,有一个隐秘的阴影:从小到大她都被精神兄长奈特利施以居高临下的教训,故她的骄傲膨胀也是为了一个气概之争。这是强烈的逆反心理。
爱玛与奈特利辩驳時发表了一段画龙点睛的言辞,可以看作是“爱玛性格”和她的气概之争之宣言,也可视为小说的主题:
“你非常热衷于折服弱小的灵魂。不过,假如弱小的灵魂属于有钱有势的人,我认为他们会设法使自己的灵魂膨胀起来,最后变得像伟大的灵魂一样不可驾驭。”(p118)
二. 爱玛“无知而任性的优越感”之危险性
爱玛是“无知而任性的优越感”之代表人物。
小说开篇劈头就说:
“爱玛‧伍德豪斯小姐相貌端庄、聪明开朗、生长在富贵人家,仿佛人世间的幸福全都集中在她一个人身上了。”
“她天生便具有优越感,后来更加强了种种优越意识。”
“爱玛处境的真正祸根,的确就在于她为所欲为的权利和自视过高的性格,这是预示她的许多快乐会受到损害的两个不利因素。” (p3)
优越感过度张扬的人分两种,一种是將自己的优越感转化成影响力,即带着权力欲的优越感;另一种是自得其乐而已。爱玛跃跃欲试、情不自禁地要影响她人,而且随时随地地臧否她人,通过蔑视他者而显示自己的优越感。
无知而没有分寸地释放影响力和任意干预他人的骄傲,是一种劣性。
爱玛是“骄傲的膨胀”。“骄傲多半不外乎我们对自己的估价”,爱玛与《傲慢与偏见》中的达西都是骄傲,但达西是有节制的自足内敛的骄傲(良性的),而爱玛则是张扬任性的、缺乏自知之明的、没有自制力的骄傲。
真实的爱玛是不是这样优秀的呢?
她只有21岁,她所遇到的人物多是平庸之辈,而且因为她的富贵、美貌和聪明,人人都让着她,家庭教师泰勒小姐绝对不会挑她的毛病。
没有經験过的知识都不是真知识。况且成年后的爱玛掉进了一个被优越感冲昏了头脑的骄傲心中,轻飘飘而张扬自负,从此不再谦虚扎实地学习:
奈特利批评道:
“爱玛自从十二岁以來就希望多读书。我看到过她在不同时期列出的书单…我敢说,她现在也许还列出了很好的书单,可我不敢指望爱玛能认真稳定地读书了。她再也不会做那些需要勤恳和耐心的事情,也不会再让想象服从于理解。”
(p28)
优越感过度的人物其心性問題往往是虚荣心和权力欲膨胀,他們要么没有对手,要么遇上挑战者则产生嫉妒心和敌意,或遭遇比自己强大的人物,便不惜以逆反的方式作气概之争。
爱玛在任何方面都喜欢独占头筹。(p181)
就连她表态不想结婚也因为目空一切的轻蔑:
“我必须发现其他人是有魅力的——至少得找到一个有魅力的人才成。要让我受到诱惑,除非见到某个比别人优越得多的人。”(p68)
“我可没有普通女人那种结婚的愿望。我从来没有恋爱过,这不是我的方式,也不是我的本性。我认为我永远不会那样。没有爱情,假如我想改变现在的处境,我就是个傻瓜。我不要恋爱过程,也不需要因此产生的重要地位,因为我相信,几乎没有多少结过婚的女人在她们丈夫的房子里拥有我在哈特费尔德宅子中一半的权威,我也绝对不会得到现在这样受到真正热爱的重要地位。在任何男人的眼睛里,我都不像在父亲眼睛里这样永远处于第一位,永远都是正确的。”
她又说,
“一个富有的独身女人从来都受人尊敬,可以像任何人一样聪明解事,一样让人愉快。…微薄的收入有一种让人思维萎缩,脾气乖戾的倾向…生活在社会的底层,这种人自然没什么自由可言,心情也不可能好。”(p68)
有一些女人,享有权威、受到别人真正热爱、永远处于第一位和永远都是正确的,这些东西比甜蜜的爱情都重要。这类女人没有爱情,她们具有“男性钦羡”(阿德勒)的气质,她们体内的雄性性格比一般男人要强烈十倍。爱玛的典型性在于此。
阿德勒在分析一个充满焦虑和无法与人交友的女性案例時精辟地指出:
“她觉得,恋爱是一种软弱的象征。有许多人在卷入爱的漩涡時,都觉得自己很软弱。当我們恋爱時,我們必须变得温柔,我們对另一个人的兴趣也会为我們带来许多烦恼。只有优越感目标为:‘我决不能软弱,我决不能让大家知道我的底细’的人,才会躲开爱情的相互依赖关系。这种人总是要远离爱情,并且也无法接受爱情。”(《自卑与超越》,p59)
爱玛享受着至高无上的感觉,自觉异常聪明,“我的脑子活跃而忙碌,有特别多的独到见解,”(p69)她随时想当别人的导师。可惜她无与伦比的优越感只是在海伯里这个井底小村有效。
哈丽特是一个私生女,无论在经济状况、知识、智力方面都处于较低层次,但爱玛想通过处处指点她来提升她的地位,并一意撮合她和较富有的绅士埃尔顿的婚姻,而极力反对哈丽特和农场主马丁交往,甚至马丁向哈丽特求婚,爱玛也用自己的权威加以阻止。奈特利告訴爱玛,哈丽特和马丁情投意合,她本人觉得与马丁结合非常相称,但你强加给她一种优越感。
爱玛坚决认定:因为她与我这个绅士的女儿关系甚密,因此她比农民马丁要优越。一个农民能配得上我一个最亲密的朋友?让她嫁给一个我绝对不愿结识的人,这不可能!(p48)
爱玛威胁哈丽特:如果你嫁给马丁,那你就会失去我这个朋友,我绝对不会去探访一个农场主老婆!
爱玛很过分地以自己的优越感来干预她的朋友,横蛮地排斥不合己意的人。她的势利和霸道毫不掩饰。
生活故意嘲讽张扬自己优越性的人。埃尔顿一点儿也看不上哈丽特,却要將媒人婆捉上轿。主观任性的爱玛却盲目误解得一塌糊涂。
直至埃尔顿向她表白,爱玛勃然大怒!
爱玛对他的恋情不屑一顾,觉得对她是一种侮辱。他竟认为他跟她能平起平坐!
“要他感到他在天赋方面远远不及她,在精神境界的优雅方面两人不可相提并论,也许这并不公平。缺乏这种平等的本身或许就让他没有能力意识到这一点。在财富和势力方面,她远远优于他。”(p109)
爱玛的优越感之危险性在于:
她强烈的优越感转化为贵族主人的意志、居高临下的导师姿态、智者和控制者的角色。
爱玛要安排哈丽特的命运,要改造她的人生,为她布置好未来的生活道路。从生活政治的安排者隐藏着社会专制控制者的影子。
爱玛心性的逻辑是这样的:
优越感过度-势利和妒忌,排斥他人-干预别人的人生,充当他人的导师主人
就“爱玛性格”的这一点而言,奥斯丁从“生活政治”的角度表现出来的洞察力,是非常深刻的。政治专制性格其实是从生活政治中发展延伸出来的。可惜世人往往忽略了。
三. 被高估的优越感所滋生的嫉妒心
在小说的第二部,爱玛遇上了两个比她优秀的人物之挑战。一个比她优雅而得体,一个比她有心计而善于诱惑。爱玛的优越感遭遇尴尬的颠覆。
这两个人物是已經私下里订了婚的年轻人简‧费尔法克斯小姐和弗兰克‧邱吉尔先生。他们原本都是海伯里生人,而从小寄养在外面富裕的人家和接受优良的教育。现在他们回到海伯里參加各种社交活动。
在整个海伯里,在美貌、气质、教养、人品和智力方面超过爱玛的女子,只有简٠费尔法克斯。
在再见到长大成人的简之前,爱玛过分高估了自己的优越性。
简异常高雅,而且她本人就是高雅的最高价值标准。
她的体态十分标致,人们公认她的身高恰到好处。她的身材尤其优美适度,添一分嫌肥,减一分嫌瘦,微微显露的病态让她更讨人喜欢。
她比爱玛见过的任何人都漂亮。她的面孔有一种令人愉快的美。深灰色的眼睛,睫毛和眉毛呈深黑色,人人见了都赞不绝口。白皙柔嫩而透着红晕的肌肤,令喜欢挑剔的爱玛找不出任何缺点。
娴雅的举止使她的美貌为之增色。她具有与众不同的优良卓著的品质。
简出生在贫困的家庭,父亲在战争中牺牲了,3岁丧母,后被一位她父亲救过其命的绅士坎贝尔上校收养。于是简在一个充满善意、心地正直、知识丰富的人家中长大,接受了优良的教育,充分吸取了理性乐趣和优雅得体的文化教养。
简‧费尔法克斯除了财富和地位逊于爱玛,其他任何资质都比爱玛优秀。简有节制、有分寸而谦逊含蓄的修养,相形出爱玛张扬自负和得意任性之浅薄和粗鲁。
爱玛过度的优越感使她似乎先天具有一种居高临下臧否她人心性的资格,一种输不起的心魔状态使她油然生出强烈的嫉妒心。
她表现出强烈不喜欢简的反应。爱玛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喜欢简,奈特利一阵见血地批评她:
“那是因为她发现那是个真正的才女,而她希望别人把自己看作才女。”
爱玛开始失去自制力且不无刻薄地批评简。
具有戏剧性的是:爱玛是在简的未婚夫弗兰克面前肆无忌惮地批评简,而弗兰克故意任性地在简面前诱惑爱玛,爱玛也渐渐产生了对弗兰克的爱情。
弗兰克的心性有不可原谅的缺陷,他刻意隐瞒了他和简的私情,俨然以一个自由身出现在海伯里。
弗兰克英俊潇洒,风度翩翩,有纨绔子弟所有的轻浮才情、虚伪心机和狡猾手段。
爱玛要试探弗兰克对简的态度。先询问弗兰克關於简的模样。弗兰克回避了这个問題,只说简的病态悲惨极了。爱玛直接问道:你至少还崇拜她吧?
可弗兰克不回答这个問題。于是爱玛又询问之前在韦茅斯你们经常见面吗?
弗兰克再次换了另一个话题,然后巧妙地回答:只有女士才有资格决定熟识关系的程度。
爱玛大为不满。于是弗兰克承认在韦茅斯他们常常见面,但一转,又去评论简所在的寄养家庭,说我喜欢坎贝尔先生和他太太。
爱玛承认简演奏钢琴迷人极了。
弗兰克这时候无端引入了简的养父母之女儿坎贝尔小姐以及她的未婚夫狄克逊先生。狄克逊是一个音乐家,他非常欣賞简的演奏,但他只愿意一个人听简演奏,不允许他的未婚妻在旁边。
爱玛这时候有了最好的理由来批判简了。
她充满情感地说道:“可怜的狄克逊太太!我认为费尔法克斯小姐感觉到突出她是不恰当的,并且是危险的。”
狡猾的弗兰克继续引诱爱玛产生没有根据的恶意猜疑:“他们之間的默契显得那么完美无瑕…不过,我不可能说出他们的关系在什么基础上是完美的,也不知道背景都是些什么。我只能说,至少外表显得平静而得体。”并且问爱玛,你比我对她更了解。
弗兰克说得滴水不漏又充满了猜疑指向性的暗示,设置了一个陷阱。爱玛上当了,她的内心已經确认弗兰克与简并没有任何亲近关系。于是爱玛淋漓尽致地表露出她对简的刻薄批评。
爱玛说:
“我讨厌像她那样受到盲目崇拜,受到姨妈和外祖母夸奖的姑娘,也讨厌她们那一套做法。另外就是她的保守——我怎么也不能喜欢那么一位彻底保守的人。”
阿德勒精辟地指出:
貪慕虚荣的人就是为了从对其他人的否定或贬损中得到优越感,才会有“否定情结”。大众对其他人价值的认同等同于在羞辱他们的人格。(《洞察人性》,p188,上海三联出版社)
爱玛接着是更严厉的猜疑指控:
“我只是对她谈论任何人、任何事的时候,言语和态度方面一贯的极端谨慎态度不以为然,因为它不免让人产生怀疑,以为掩盖了某种东西。”
简为人的尊重和自律之优越性,在爱玛那里成了性格的缺陷。批评别人保守,显出爱玛的偏激;指责她人谨慎,显得她任性的轻率。爱玛的为人不符合“英格兰式的优雅”标准。而她的反感至少表现出不够宽容的攻击性。
弗兰克对此推波助澜,完全同意她的意见。于是爱玛对他完全信任了。(第二部第六章)
爱玛接着发挥了不无恶劣的对简的人格攻击。
弗兰克匆匆忙忙到伦敦去給未婚妻简订购了一部高级钢琴,但他隐瞒了真相。于是谁送钢琴这件事引起海伯里社交圈的种种猜测。
在科尔家的晚会上,简的钢琴演奏极其迷人,且流露出甜蜜羞涩的笑容,只有弗兰克明白简是在享受他的爱情礼物之幸福感。
但在充满嫉妒心的爱玛看来,这部钢琴来路不正,爱玛猜疑这是坎贝尔小姐的未婚夫狄克逊先生送的,简偷偷享受着不正当偷情的幸福感。
顺着弗兰克狡猾的暗示,爱玛展开了阴谋论的想象。
爱玛猜疑道:
狄克逊向坎贝尔小姐求婚后,却不幸爱上了简。
可怜的爱玛得到了弗兰克恶意的引导:“这是狄克逊先生和狄克逊太太共同送给她的(弗兰克说谎是一个严重的人格問題)…他那么热情地崇拜她的演奏。”“现在,我懂了,它不是别的,而是爱情的奉献。”他的表情显得仿佛真的感觉到这事一样。(p174)
于是爱玛进入到确认偏误的偏见:
“也许简真希望以受到朋友丈夫的爱慕而感到的危险喜悦。”(p175)
弗兰克进一步玩弄爱玛:
在爱玛和简都在场的时候,弗兰克殷勤地照拂着简,坐在简的身边,听简弹奏钢琴。
弗兰克对简说,你是不是已經预感到坎贝尔上校要给你送这部钢琴?简答道,我不能妄加猜测。他们两个人在玩障眼法的游戏。
弗兰克又让简弹奏他们在韦茅斯一起跳过的一支舞曲。简觉得弗兰克在公开暗示两人私密经历过的幸福时刻来调情,她的脸颊变得通红。
弗兰克再把戏做足:拿起随钢琴附来的琴谱,说坎贝尔上校想得真是周到,“这一切全都发自内心深处。没有一样是草率从事,没有任何东西是不完美的。只有真正的爱才会产生这样的结果。”
费尔法克斯的脸颊更绯红了,显出了一个诡谲的愉快的微笑。
弗兰克一箭三雕:一是表示他认定钢琴是坎贝尔先生送的,爱玛你认为是狄克逊先生送的,那可不是我说的;二是与简甜蜜调情,当面表白自己的心意;三是诱导爱玛从“真正的爱”的意义上产生对简和狄克逊偷情的误会。
爱玛果然上当:
她对简的指责更没有什么悔意了,“这个脾气温和,品行端正,端庄完美的简‧费尔法克斯内心中顯然藏着非常值得谴责的感情。”(p195)
爱玛为什么会轻易地上了弗兰克的当,并且要形成对简的猜疑和道德谴责呢?
爱玛曾经自我反思过:
“当时有两点让她想起来感到相当不舒坦。她將自己对简的感情猜疑泄露給弗兰克時,她懐疑自己是不是超越了一个女人对另一个女人的义务范围。很难说是正确的,但是,她的想法那么强烈,想遏制住不说几乎不可能。再说,他倾听時的恭敬态度,完全是对她洞察力的恭维,她便很难决定,是不是该管住自己的舌头。”(p184)
骄傲的人很难控制得住别人对自己的恭维所产生的轻薄情绪,因轻薄产生确认偏误而失去自制力是常有的事。
爱玛的动机出于对简的嫉妒心和与简气概之争的对抗性。
爱玛否定简的保守和谨慎心性,是为了炫耀自己的开放和潇洒性格;將简想象成一个道德有缺陷的偷情者,破坏最好朋友的婚姻,爱玛就在想象中获得了一种自我道德优越感的内在满足。
凭着嫉妒而想象一种无中生有的有害的关系情节,是人类出于阴暗心理的潜意识损害别人名誉惯用的手法。任何人都难免其俗,只要你想攻击一个人,无师自通就会任性泛滥这种卑劣的推理。
弗兰克的卑鄙助推,固然是要隐瞒他和简的私情,更是在蓄意布置一个陷阱給爱玛。他看出了爱玛对简的嫉妒心和强烈的成见,遂步步诱导,让爱玛上当,如果爱玛將自己想象的结论散布出去,而事实并不如此,那么爱玛中伤和损害她人名誉的罪过就无法否认。这是弗兰克伤害爱玛一种狠辣的手段。
四.被诱惑、被戏弄的感情陷阱与爱玛的醒悟
如果说这部小说里有一个品德上具备较多缺陷的人,那就是弗兰克‧邱吉尔了。他故意诱导爱玛张扬的骄傲心、幼稚的嫉妒感和自负的猜疑,还轻薄地玩弄爱玛的爱情。
爱玛在海伯里处于一种青春激情饥渴的状态。
环绕着爱玛生活圈子的人物都是些什么人呢?
“在这个村子里找不到能与她的智慧相匹配的伴侣。”
除了一个神经质和有精神抑郁倾向,天天除了叹息就是胡思乱想的老父,经常来拜访爱玛一家的是贝茨太太、贝茨小姐和戈达德太太。
贝茨太太是一位牧师的遗孀,年纪实在大了,过着非常单调的生活。贝茨小姐未婚,不年轻了,不富有,容貌令人不敢恭维,心智没有聪明过人的表现,又缺乏自知之明,但她快活,淳朴而懂得感恩,时刻表现出善意和知足的天性,热爱每一个人,对他人关怀备至,并且认为自己是最幸福的人。她令人厌烦的地方是,能就芝麻小事夸夸其谈。戈达德太太是一所老式女子寄宿学校的校长,像慈母一般的。
再就是知识和智力平庸得像孩子的哈丽特,品德髙尚、智力优越而理性严峻从小到大教训爱玛的37岁兄长級的奈特利。
对于21岁情欲恣意生长的爱玛来说,没有匹配的青春伙伴一起调情交往,使她患上了情欲缺失症。
她激愤地宣言道:
“要让我受到诱惑,除非见到某个比别人优越得多的人。”
这就难怪一听到弗兰克要回到海伯里,爱玛就兴致勃勃,她常常产生这样的念头:“假如真的要结婚,在年龄和条件方面,他是她最适合的人选。门当户对相当适合。”她假设人人都会认为他们两人非常匹配。她极其渴望见到他。(p95)
聪明过人的弗兰克一看到爱玛,就知道这个天真自负的姑娘对自己有明显的情意期待。
于是弗兰克频频拜访爱玛,和她散步聊天,晚会上和她跳舞,很快获得了她的信任。两人共舞使爱玛产生了新的优越感:
“她仍然十分倾向于向人们表现,弗兰克‧邱吉尔先生与伍德豪斯小姐共舞多么快活——在这项活动中,她用不着因为与简‧费尔法克斯相比而自惭形秽。”(p198)
这个心理流露了爱玛既时时要与简相比而产生的自卑感,也表明她將与弗兰克的情感关系看作是新的优越感的来源。
弗兰克跳舞水平很普通,也没有热情,但为了勾引爱玛,他提议为爱玛举办一场舞会。
爱玛自然对这次舞会喜欢到非同凡响的程度,“我承认,它能给我带来极大的喜悦。”
在筹办舞会的过程中,他们几乎天天见面,她的精神极为高涨,每天早上都预料会看见他,确信能得到他的注意,体会到他的活泼,观察到他的风度!那是非常愉快的两个星期。
弗兰克几乎说出他爱她,她毫不怀疑他对她热烈而专一的崇拜和有意识的喜爱。
弗兰克恣意迎合爱玛的弱点而诱惑她:“啊!伍德豪斯小姐,为什么你从来都是正确的?”
弗兰克表示,在海伯里的两个星期,每一天都比以前的任何一天更加宝贵,更加喜悦!每一天都觉得呆在其他地方简直无法忍受。留在海伯里的人真幸福!
弗兰克將儇佻和玩弄完美地结合起来,虚伪而巧妙。
他欲言又止,爱玛等待着他说出来,但他叹息了一声,说,
“我好像觉得我的余生要在哈特费尔德(爱玛的别墅)度过。我对哈特费尔德的敬意非常诚挚…”他爱她的程度比爱玛的假设更深。(p208-209)
她承认“我当然在恋爱,这种冷漠、倦怠、愚蠢的情绪,这种坐卧不安、神不守舍的心境,我一定是在恋爱。”(p210)
爱玛激动地表示:“我宁愿要欢乐,也不想要明智。”
在弗兰克的爱情游戏里,爱玛差点跌入悲伤受辱的境遇。
爱玛虽然不知道弗兰克玩的把戏,但她聪明和善于观察,还有能够冷静反思的心性,逐渐发现了弗兰克心性上的缺陷,而及时让自己刹车。
在之前,弗兰克坐马车到十六英里外的伦敦去订钢琴,对外宣称他只是去理了个发,这引起了爱玛的批评,认为这纯粹是个纨绔习气,不合情理,思想空虚,行为奢侈,喜爱花样,性情浮躁,无论好坏总要采取某种行动才能满足心愿。
在弗兰克突然被养母召唤而赶回去后,爱玛开始冷静下来反思。
起初她认为自己爱得很深,后来认为这只有一丁点而已。虽然她想念他,在脑子里虚构千百种有趣的计划,想象有趣的对话,虚构出高雅的书信,但是她不断地想象着他每一次的求婚都受到自己的断然拒绝。
她开始理智地对待这些念头,发觉自己不可能真正开始恋爱。
“我发现自己根本不使用奉献这个字眼,我懐疑他对我的幸福并非必须,我肯定不打算逼迫自己产生不切实际的感觉。我爱得已經够深了。要是再多些,我会感到遗憾。”
经过感情评估,爱玛打定了主意:必须谨慎才行。她预料这种恋情不会持续。
“我对他的始终如一和他的恒心缺乏信心。他的确感情热烈,可我能想象得出,他的感情善于变化。幸而我没有更深地卷入其中。”(p212)
离开了海伯里的弗兰克給他的后母来信,流露出他对爱玛的应酬态度,这使爱玛领悟到弗兰克的确是在逢场作戏。
当弗兰克再次来到海伯里的时候,这个狡猾而轻浮的年轻人继续玩弄爱玛。可是爱玛已經打定主意,不再將自己的爱慕卷进两人的关系,并且要防止他直接向她求爱。
接着爱玛发现,弗兰克对她的体贴和温柔与过去不同,他的爱恋明显已經淡漠。爱玛还发现弗兰克并不冷静,他的精神不稳定,有一种烦乱的神情,虽然他很活跃,但似乎是自己也感到不满意的活跃。
在一次聚会時,因为他“疏忽”而流露了简告訴他的一件秘密的事情,引起大家的懐疑,弗兰克只好说这是做梦而知道的。这一切都被奈特利在旁看到了弗兰克的虚伪和谎言。
在爱玛、弗兰克和简一起玩的猜词游戏中,弗兰克一面向简献殷勤,让猜“疏忽”这个词来向简道歉;另一面又猜“狄克逊”这个词,用敏感的暧昧流言来刺激简,简非常生气,恼怒地离开了游戏桌,提前回家了。
弗兰克的心里并没有简的地位,他从骨子里蔑视简的穷人地位,而嫉妒她得到众人的高度贊賞和喜爱,害怕狄克逊先生真的和简有感情,于是肆无忌惮地刺激简。
弗兰克慣於玩弄两面手法,并且不是一个正直和负责任的人。他始终作为主人凌驾于简的头上。
可惜爱玛一点儿也看不穿弗兰克的把戏,也不知道他和简的神秘关系。当奈特利向她提示時,爱玛斩钉截铁地加以否定。(第三部第五章)
在聚会中,爱玛发现了简的烦恼,总是要忍受一种受压迫的境遇,究竟这种压迫、没有支持和缺乏体贴来自哪里?简都以其难能可贵的自制力承受着。后来才知道弗兰克并没有给与她应有的精神和生活支持。爱玛又发现弗兰克更多的問題,他因为天气炎热而烦躁不安。
爱玛想道:
“我很高兴已經不再爱他了。我不该爱上一个让上午的炎热搞昏了头的人。”
一到感觉好些之后,弗兰克又恢复到轻佻地说废话的状态,并且表示,他在任何实质性问题上都受到挫折,自己不是一个幸运者。
在下一天聚会中,弗兰克沉默寡言,非常愚钝,缺乏幽默感,听别人说话心不在焉,情绪索然。忽然之间,他又变得健谈和欢乐,每一个明显的注意力都集中到爱玛身上,当着自己的未婚妻,对爱玛放肆地调情。他说今天觉得舒服是因为受到爱玛的支配,因为她总是和自己在一起。
爱玛提醒他,你昨天的举止有些越轨,行为失控,不过你今天又囘複了常态。最好你的脾气受你自己支配,而不是受我控制。
弗兰克越发过分地卖弄和轻佻。于是引来简发表了一段发人深省的议论,顯然是对弗兰克的微词:
“鲁莽而匆忙的爱情可能存在——不过事后总有时间作出弥补。只有那些性格懦弱,优柔寡断,靠运气怜悯苟且幸福的人,才会不幸终生遭受压迫,得不到自由。”这些话是说给弗兰克听的,暗示他们的订婚鲁莽仓促,批评弗兰克的性格。
弗兰克竟然转向爱玛大献殷勤:
“我对自己的判断实在毫无自信心,请你帮助我选择一个妻子,收养她,教育她。她必须非常活泼,还要有淡褐色的眼睛。其他的我不在乎。”
弗兰克实在可恶,当着自己的未婚妻说谎,向一个倾心的女子要求为自己物色妻子,似乎又公开暗示求爱的倾向,他的条件竟是与简完全相反的:因为简并不活泼,她的眼睛是淡灰色的,不是淡褐色的。弗兰克当面表达对简不满意!
于是简立即离开现场,并且表示愿意接受埃尔顿太太提供的她原先不愿意接受的私人教师工作。这表明她决心將要与弗兰克断绝私定的婚约。并且简对爱玛十分反感,认为她轻薄地与弗兰克调情,伤害了她的感情。后来在奈特利的教导下,爱玛知道自己的失当,三番四次去向简道歉和沟通,简都拒绝与爱玛见面。(第三部第七章)
到最后,弗兰克不得不向其父亲和后母公开他和简的私定婚姻。并在信中向爱玛表示忏悔,承认自己为了保守秘密,对爱玛采取了过分露骨的亲密态度,將爱玛作为一个佯攻的目标,他应该受到谴责。
五.“爱玛性格”的现代性警诫
文学批评的历史积淀就是读者阅读的接受预设。
读者长期习惯于將奥斯丁小说理解为家庭琐屑小事的喜剧,是婚嫁门当户对的计较纠缠,和小女人性格不足的小缺陷。
其实奥斯丁小说关注的首先是普遍性的人性:
奥斯丁非常重视“理智”,“理智”是她的小说中的至高赞誉词。奥斯丁的理想女子除了不造作和优雅,更是一个“理智的人”,绝不受无知或单纯的捆缚,具有独立坚定的思想。奥斯丁具有分析式的思维方式,坚决不受情感的迷惑,她分享着休谟、吉本的智性世界。(雷金纳德·法勒)
在理智前提下,奥斯丁特别关注“虚荣与骄傲”的心性。
人多半为了虚荣心(野心、权力、情欲、美丽等等)而奉献,而过度表现,而不择手段,而不顾一切,而输不起,而將气概之争置于所有事情的核心。
无论是伊丽莎白虚荣的自卑感夹杂着的气概之争,还是“爱玛性格”中过度张扬的优越感和骄傲的权力欲,还有她的气概之争,都是每一个人心性里固置的、无法避免的、过剩的常态毛病。
奥斯丁在人物性格心理中显示出:人们的智慧和品德水乳交融,理智是良好性格的核心。
杜威在阐发黑格尔的“精神世俗化”問題時,指出:道德选择并不是由原则支配的,而是由一个人愿意具有的“某种人格”支配的。(《伦理学》)
理智使人有自知之明,以警惕过度的思想和行为;理智让人在情感状态中形成自制力,避免气概之争;理智教人看到自己的虚荣心和外溢的骄傲,要时时看着自己产生妒忌心、权力欲或强加于人的意志。
今天人们领悟到一个簡單的结论:
人们常见的問題不是蠢就是坏,其实往往二者兼而有之。
奥斯丁敏锐地发现:多数人不能看明白生活的内涵,而自以为聪明而执着地表现自我意志,没有学会反思和自我认知的理智。
虚荣心和骄傲融合为一体的基本心性,使人认为自己总是正确的,根据自己的理想观念,居高临下,强加于人,产生偏见,妒忌,势利,主观,固执,施展权力欲,要影响和改造他人,要剥夺别人的独立自由权利。
这本小说写充满优越感的爱玛,为了超克她的支配人之影响力,跃跃欲试地向她人施加影响力,而一再陷入错误困境。之后又被动地陷入被人玩弄感情和欺骗的另一个困境,最后通过发现真相和反思自己的性格缺陷而稍稍有些自知之明。
爱玛不仅仅是幼稚和读书不够的問題,看似不理智,其实是性格問題。
爱玛对韦斯顿太太说:“你经常责备我说,我一旦脑子里形成一个想法,就固执己见。”(p181)爱玛心中不会与自己争辩。(p54)爱玛:我宁愿要欢乐也不想要明智。(p208)
小说里作为爱玛相似性格人物出現的是埃尔顿太太,不过爱玛比她要高一个层次,因为她一直有一个导师奈特利的批评和引导。爱玛从旁观察埃尔顿太太,从而对自己相似的毛病有了反思:
“爱玛没有发现什么事情能让她改变对埃尔顿太太的恶劣看法,她的观察相当正确。她总是以自我为中心、专横、鲁莽、无知、缺乏教养。判断能力极为可怜却以为自己拥有世界上最优越的知识。”(p225)
爱玛反思自己的問題時,明白了奈特利对于自己思想和性格的影响力,而自己一直酝酿着对他的逆反心理:
“她本人从很多年前就跟他在一起,她常常任性乖张,藐视他的忠告,甚至故意与他作对,她还常常与他争执,因为他不认同她那些错误而蛮横的判断。”(p334)
这就是爱玛对奈特利的气概之争。
反思后的爱玛“希望要表现得更加有理智,对自己要有更好的了解。”(p340)
“爱玛性格”是一个告诫世人的警示:
这是势利的粗鲁和庸俗的浅薄,在后现代人的心性中尤其突出。
人的认知判断力非常脆弱,皆因受到虚荣心、优越感、自以為是、气概之争、妒忌心、势利、逆反心理、权力欲等负面心性的障碍。
重温爱玛猖狂的自白非常有必要:
“你非常热衷于折服弱小的灵魂。不过,假如弱小的灵魂属于有钱有势的人,我认为他们会设法使自己的灵魂膨胀起来,最后变得像伟大的灵魂一样不可驾驭。”(p118)
她觉得她有钱有势,自己的灵魂膨胀起来了,不可驾驭了。
这就是“爱玛性格”的核心障碍。
美国评论家艾德蒙‧威尔逊曾经敏锐地预示了后来女权主义的“爱玛性格”:
“爱玛除了对父亲之外,对男人并无兴趣。她真正的父亲是个愚蠢的老妪。在家庭里,没有母亲的爱玛自己充当家长角色。是她取代了父亲地位,奈特利阻止并指责了她,主宰了她的社会发展,于是她把他当成了父亲的替代品。末了嫁给了他…对男人相对冷淡的爱玛,容易对妇女着迷。有什么理由让人相信,她同奈特利结婚之后会停止以前那种胡闹呢?譬如再找着一个像哈丽特‧史密斯那样漂亮动人的姑娘,垄断她的全部精神生活,將她置于爱玛自己的梦幻世界里,以便赐予她所有与实际可能性毫无关系的虚妄好处。这將是奈特利大伤脑筋又无可奈何的事。要是他后来不被套上辔头,同爱玛家里的女门徒等可怜虫一块受罪,那倒是他的运气了。”(《漫谈简٠奥斯丁》)
威尔逊表明:爱玛不可能改变其性格,她肯定故伎重演。她一生將旺盛地燃烧着她理想的梦幻世界,她最有兴趣去垄断她人的精神生活,給人套上辔头,她在胡闹着而不知道自己的胡闹。
“爱玛性格”是生活政治中的一种典型。究其实,《爱玛》最后表现爱玛的反思,只是小说套路一种例行性之软弱的尾巴。爱玛有了反思,并没有新的生活史证明她的成长。整部小说旨在表现一种过度膨胀和张扬优越感的“爱玛性格”的失败。
奥斯丁的现代意义在于启示我們:
世界的本性真相-主人公的心性、智慧、认知-人们(读者)的行为模式、心理、道德慣例,这三者是不相一致的。
世界不断显出生活的本相,生活总是会使你张扬的东西自我解构,而人们与书中人物一样,总是与世界的本相相反。现实中的人们未必具备这样的反思心性和能力。
所以奥斯丁说:“我的写作不为迟钝的人,他们自己缺少靈心慧性。”(致姐姐卡珊德拉٠奥斯丁,1813年1月29日)
还有一个問題是:
奥斯丁特别推崇人物的节制性(“自制力”),它可能是人性中最可贵的品行。
无论你是强者、弱者,智者、不够聪明者,充满感情者、不够知己的人,都可以通过节制而得到缓解自我的不足,从而及时地获得自知之明。
“爱玛性格”的一个缺陷在于年轻的急性:急不可待地表现自己的高明和感情,这也是一种心魔。年轻的急性会使自我的缺陷淋漓尽致地暴露,同时在“过度表现”中掉入不可挽救的陷阱。
奥斯丁写普通人和日常生活,但她写的是最普世价值的心性。今人能否从她的作品获益,关键在于人们是否愿意开启自己的自知之明。
(注:本文所引用的西方文学批评家对奥斯丁的评论,均出自朱虹编选的《奥斯丁研究》一书,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