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陈献章
陈献章(1428-1500)广东新会白沙里人,又称白沙先生。先后三次参加会试,都没有考取。曾跟随吴与弼学习。因北上游太学,和杨时“此日不再得诗”,名震京师。晚年讲学于小庐山。
吴与弼有两名大弟子,一是胡居仁(1434-1484),—是陈献章。胡居仁继承了朱熹哲学的正统,基本上“守先儒之正传,无敢改错”[1]。但陈献章则不然。他从本体论到方法论,全面地发展了朱熹的心学思想,把朱熹哲学真正演变成心学。因此,他是理学演变中的一个关键人物。
(一)
从陈献章的思想转变,可以看出他在理学演变中的地位。陈献章少年时,走的是科举道路。年近三十,又尽充举子业,跟随吴与弼学习。于是,“叹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取向所汩没支离者洗之以长风,荡之以大波,惴惴焉惟恐其苗之复长也。”[2] 这说明,他从吴与弼那里受到心学思想的影响和启发。所谓“迷途未远”,就是吴与弼所说的“圣贤可学”;所谓“汩没支离”,就是吴与弼所批评的宋以来之学,实际上就是程朱理学。他要把这种“支离”之学洗荡干净。他后来的思想转变与此直接有关。《行状》说:“康斋性严毅,来学者绝不与语,先令治田,独待先生〔陈献章〕有异,朝夕与之讲究。”“先生之始为学也,激励奋发之功,多得之康斋。”[3] 吴与弼朝夕与之讲究,说明二人思想有一致之处。他不仅从吴与弼学得激励奋发之功,因而“穷尽天下古今典籍,旁及释老稗官小说”,而且受到心学简易功夫的直接启迪。他的思想就是沿着这个方向发展出来的。因此,他对吴与弼评价很高,说吴与弼“如立千仞之壁,盖一代之人豪也”[4]。
但陈献章的哲学思想,不仅得之于吴与弼。应该说,他的思想,是在朱熹理学长期演变的过程中,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经过独立思考而形成的。他在白沙里穷尽古今典籍之后,叹曰:“夫学贵自得也,自得之然后博以典籍,则典籍之言,我之言也。”[5] 他所谓“自得”,就是“静坐”以“求之在我”。因此,“其学初本乎周子主静,程子静坐之说”。但静坐久后,他又叹曰:“夫道无动静也,得之者动亦定,静亦定,无将迎无内外,苟欲静则非静矣。”[6] 这说明,主静只是他的思想发展中的一个阶段,并不是他的思想的唯一特点。“先生始求之博,久之曰杂矣。又求之静,久之曰偏矣。杂释老而超释老,张朱二先生迷而后获也,遂以宋大儒为依归。”[7] 这说明陈献章的思想,和朱熹思想有密切关系。
陈献章在理论上的最大贡献,是他克服了朱熹哲学中“心与理为二”的矛盾,把心和理完全合一了。他认为,朱熹以来的理学思潮,虽然都很强调“心本体”和“反求诸身”,但都不彻底,都不同程度地承认理本体的存在,接受了“格物穷理”的方法。要真正以心为本,“反求诸身”,就必须进一步解决心与理的关系问题,要合心与理为一。他的“自得”之功,主要就在这里。他说他从吴与弼学习之后,仍然“未知入处”。回到白沙,杜门不出,专求所以用力之方。读遍群书,废寝忘食累年,而“卒未得焉”,所谓未得,“谓吾此心与此理未有凑泊吻合处也。于是舍彼之繁,求吾之约,惟在静坐,久之然后见吾此心之体,隐然呈露,常若有物,日用间种种应酬,随吾所欲,如马之御衔勒也。体认物理稽诸圣训,各有头绪来历,如水之有源委也。于是涣然自信曰:作圣之功其在兹乎!”[8]
这里说,他从吴与弼学习后,还没有真正解决问题。回家之后,读了很多书,仍然没有解决问题。所谓心与理终“未有凑泊吻合处”,主要是针对朱熹哲学而言的。他本来就是朱熹学派的继承人,他所“用力”之学,主要也是朱熹哲学。但他已经发现并公开指出了朱熹哲学的矛盾,即心与理没有完全合一,用力之方也就无法一致起来。这个问题使陈献章苦恼了很久。因此,他要下决心解决这个问题,也就是解决朱熹哲学的矛盾。他先从方法入手,从“静坐”中养出端绪,终于达到本体的认识,得出心学结论。所谓“见吾心之体,隐然呈露”,就是见到了心本体。理不在心外,就在心中。理是吾心之体。“理具于心”即“心即理也”。这样,心与理完全吻合了。因此,才能够“随吾所欲”,各有头绪来历,一切皆可求之吾心,避免了支离汩没之病。这就是作圣之功。有了这样的认识,再从方法回到本体,体用一致,也不必专以静坐为功。
陈献章提出的心学思想,达到了同陆九渊完全相同的结论。但他的思想是从朱熹哲学发展而来,具有理学特点,绝不是简单地继承陆九渊思想。他在当时被称为“陈道学”,说明他只是为了救朱熹哲学之弊,才发展朱熹哲学的。由于他继承了朱熹以来心学思潮的传统,才能有新的突破。如果没有理学的长期演变,只凭“静坐”、“独得”,是得不出这个结论的。
陈献章的思想,无疑也是时代的产物。由于统治阶级的提倡,朱熹哲学把人们引上了读书考证、文字训诂的繁琐道路,使学术思想陷入沉闷,引起陈献章等人的不满,从而想打破这种局面。“嘉定以后,徒资文义讲学于经传,鳞次栉比,在当时号为精密,在今日犹未免踈漏,况于作圣真源相去益远。故双峰之饶,北溪之陈,为吴草庐之所不取。然则,先生之道,其足以继往开来,功亦钜矣。”[9] 明朝中后期,心学盛行,陈献章确有继往开来之功。吴澄等人的思想,对他是有影响的。后人说,“先生之学,心学也”,说明陈献章的思想,已经从理学转变成心学,而又具有“濂洛造诣”[10]。
《明史》述陈献章哲学思想说:“居恒训学者曰:‘知广大高明不离乎日用,求之在我优游广饮,久之而后可入。又曰:‘日用间随外体认天理。’又曰:‘学以自然为宗,以忘己为大,以无欲为至。’”[11] 这就是所谓体用不二,内外合一之学,这是他的哲学的重要特点。他从静中养出端绪以后,真是“灵丹点砂,直见本体,道在是矣”[12]。这种直见心体的思想,比朱熹彻底而又简易。他的思想是朱熹哲学向王阳明心学演变的中间环节。清初人张履祥说,在吴与弼、胡居仁讲学先后,“乃白沙、甘泉随于其时争鸣,则已为姚江先后奔走之资矣”[13]。这是符合实际情况的。
(二)
陈献章之所以被称为“陈道学”,因为他是讲“道”的。但他的哲学思想的基本特点,是心与理一,心与道一。他认为道得之一身之微,心即是道;理具于人心,心即是理。人心与天地之心无二。他说:“道至大,天地亦至大,天地与道若可相侔矣。然以天地而视道,道为天地之本;以道视天地,则天地者太仓之一粟,沧海之一勺耳。曾足与道侔哉!天地之大不得与道侔,故至大者道而已。而君子得之一身之微,其所得者,富贵贫贱死生祸福曾足以为君子所得乎?君子之所得者有如此,则天地之始吾之始也,而吾之道无所增;天地之终吾之终也,而吾之道无所损。天地之大且不我逃,而我不增损,则举天地间物,既归于我而不足以增损于我矣。”[14]
陈献章所谓道,就是理学家所说的理,它是“天地之本”。天地万物与道的关系,就是本末体用的关系。故道大而天地小。但道虽至大,却得之于一心之微。故天地有终始,而吾之道无所增损。吾道无所增损,即吾心无所增损。因此,“天地不我逃”,而天下之物尽在我中。他从心与道为一的思想得出了万物在我的主观唯心论的结论。他的学生湛若水讲得更明确,他在解释陈献章这一思想时说,先生之道即周程之道,也就是尧舜以来圣人相传之道,“道乌在?曰:道生于心。既曰人者天地之心,故上下四方之宇,古今往来之宙,同一天地同一气也,同一心也。”“夫心也者天地之心,道也者天地之理也。天地之理非他,即吾心中正而纯粹精焉者也。”[15] 湛若水的“心无内外”说,实得于陈献章而源于朱熹。他的这个解释是符合陈献章思想的,所谓“吾心中正而纯粹精”者,就是心之本体,也就是道心。
天地无心,以人心为心;心具此道,故心即是道。他说:“天道至无心,比其著于两间者千怪万状,不复有可及,至巧矣,然皆一元之所为。圣道至无意,比其形于功业者,神妙莫测,不复有可加,亦至巧矣,然皆一心之所致。心乎,其此一元之所含乎!”[16] 这里所谓元,不是元气之元,而是元亨利贞之元。但道气不分离,天道表现于事物之间,虽然千变万化,但都是一元之道所为,圣人之心是一元之道所含。天人同一理,故道不离心。这同朱熹论心理关系基本上一致。
但朱熹虽然提出“心与理一”的命题,却又认为,心者气之精爽,理具于心,但心不就是理。陈献章也认为“理具于心”,但是他进一步提出,理与心不分。心与理不分,因此,心即理也。“君子一心,万理完具。事物虽多,莫非在我。此身一到,精神具随。得吾得而得之矣,失吾得而失之耳。”“若曰:物吾知其为物耳,事吾知其为事耳,勉焉举吾之身以从之,初若与我不相干涉,比之医家,谓之不仁。”[17] 这就是说,万理具于吾心,吾心即是万理。因此,万物虽多,莫非在我。这实际上否定了心外之理,心外之物。所谓“精神”,就是吾心之理,“精一”之道。神即“元神”或“神明”。所谓“圣贤都从一上来”[18],“孟轲精一古心期”[19],就是指吾心之纯粹至精而言。人心至精之道“神妙莫测”,故又叫作神。理具于心便是我的精神,便能与万物为一体。“人与天地同体”[20],“天人一理通”[21],就是这个意思。这是从朱熹的“万物皆吾一体”的思想发展而来的。他比朱熹更彻底的地方是,理不离心,物不离我,把天人内外物我进一步合而为一了。
按照陈献章的这个说法,理离了心便不存在,物离了我便不存在。这是以我为中心的唯心论思想。他做诗道:“六经尽在虚无里,万理都归感应中。若向此边参得透,始知吾学是中庸。”[22] 他用佛教语言讲儒家思想。所谓虚无,是指心本体;所谓感应,是指“天人之际”,“内外之间”,即主观同客观的关系而言,但归根到底,还是指心而言。所谓“感于此应于彼”,无感也就无所谓应,无心也就无所谓物。这里,陈献章接触到哲学上的一个重要问题,即反映同被反映的关系问题。人的主观精神同客观事物之间,确有某种“感应”关系,我们叫作反映关系。人的大脑具有反映能力,当我们接触客观事物时,事物就会反映到我们的头脑中,从而被我们所认识。这是主观同客观的统一性,但是统一于物质,而不是统一于心。因为人的大脑是物质长期发展的产物,是特殊物质,是反映客观事物的器官。人的观念、意识等精神活动都是客观物质世界在头脑中的反映。没有被反映者,就不会有反映者;这是唯物主义的观点,也是人类常识所能了解和接受的。但陈献章却由此得出相反的结论。所谓“万理都归感应中”,就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都是由于人心感应而存在的;如果离开感应,事物及其理都将无法存在。他也并不公开否定客观事物的存在,但它们只存在于“感应中”。万物离开人心,便不成其为天地万物;人心离开万物,其精一之道却是永恒的。因此,他特别强调要“参得透”。他虽然看到主观同客观的统一性,但是却无限夸大了主观精神的作用,从而抹杀了客观世界的存在,这就陷入了主观唯心论。这一点对王阳明有很大影响,王阳明所谓“人心一点灵明”,所谓“感应之机”,就是从这里发展而来的。
陈献章所谓“中庸”之学,就是心学,是讲“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他说:“夫天地之大,万物之富,何以为之也?一诚所为也。盖有此诚,斯有此物;则有此物,必有此诚。则诚在人何所?具于一心耳。心之所有者此诚,而为天地者此诚也。天地之大,此诚且可为,而君子存之,则何万世之不足开哉?”[23]“诚”是朱熹哲学中的重要范畴,但朱熹既讲心,又讲理。陈献章则专讲心。他认为,天地万物,皆一诚所为,而诚则具于一心,即心之本体。诚不仅指道德境界,而且是精神本体。诚是主观精神,诚与物的关系既是主体同客体的关系,又是本体同作用的关系。有此诚才有此物,有此物必有此诚,这就是“诚则有物”。客体不能离本体而存在,物不能离诚而存在,这就是“不诚无物”。这就从体用关系得出了天地万物皆一心所为的结论。
这种哲学,虽不是公开取消事物的存在,但是用“天人一理”的内外合一之学,把客观事物消解于主观精神之中。所谓“天人一理通,感应良可畏”[24],即反映了他的心学主观唯心论的特点。这已经不是“天人感应”那种粗糙的唯心论,而是以心为“枢机”的心学思想。“宇宙内更有何事?天自信天,地自信地,吾自信吾。自动自静,自阖自辟,自舒自卷。甲不问乙供,乙不待甲赐。牛自为牛,马自为马。感于此应于彼,发乎迩见乎远。故得之者天地与顺,日月与明,鬼神与福,万民与诚,万世与名,而无一物奸于其间。”[25] 表面看来,他承认自然界万事万物都是客观存在,是按照“自然”秩序运动和发展的。但是,他用他的“感应”说把天地间一切事物统统纳入人的主观精神——“心”之中。心物“无间”,不可分开,天地间万事万物,都无非是从心中发出来的,离开了心,一切便无从谈起。因此,宇宙内事即吾分内事,如果能“得吾之所得”(即理),便可与天地同其顺,日月同其明。换句话说,人与天地万物之间,“无一物间于其间”,即完全合一而无任何差异。这就是陈献章的天人合一说。他把朱熹的思想发展到另一个极端,达到心一元论的结论,提出“若个人心即是天”[26]的命题,认为心就是天,心就是万物的根源。
陈献章也讲“万化自然”等思想。如果不从他的“心与理一”的思想进行分析,就会认为这是唯物主义。他说:“天地间一气而已,屈伸相感,其变无穷。人自少而壮,自壮而老,其欢悲得丧,出处语默之变,亦若是而已。孰能久而不变哉!未之未形也,以为不变;既形也,而谓之变,非知变者也。”“其必有将然而未形者乎?默而识之,可与论易矣。”[27] 天地间一切都在变,而事物之变都是一气所为。变有成形者,有未成形者,有自未形而到成形者。但在变的背后,还有个“必有将然而未形者”,只有“默而识之”,体会到这一点,才能论“易”!这个将然而未形者,就是吾心之无极太极,也就是心本体。
他又说:“混沌固有初,浑沦本无物。万化自流行,何处寻吾一?”[28]“天命流行,真机活泼。”“万化自然,太虚何说。”[29] 这是说,混沌有初开时,万物都在自然流行变化之中,但吾心之一却是看不见、摸不着的虚无。“吾一”就是吾心之诚,吾心唯精唯一之理;“太虚”就是吾心之虚与神。所以他又提出,要“高著一双无极眼,闲看宇宙万回春”[30]。只有用我心中无极太极之理,才能照见宇宙间的一切变化,离开我心中之一,一切便无从说起。
可见,他的“万化自然”说,是一种主观唯心论的思想。这一点,与朱熹大不相同。他把张载、朱熹的气化学说完全纳入心学唯心论的体系,也就是从天人合一、物我为一的思想出发,把自然界的一切变化说成是心体的作用,来源于我心中太极。他说:“即心观妙,以揆圣人之用。其观于天地日月晦明,山川流峙,四时所以运行,万物所以化生,无非在我之极,而思握其枢机,端其衔绥,行乎日用事物之中,以与之无穷。”[31] 我心中之极,就是天地万物的“枢机”,是“造化之主”[32],只要握其“枢机”,就可以与物无穷。这就把心说成天地万物的“主宰”,即本体了。
朱熹也认为,心是天地万物的主宰。仅从这一点说,二者是一致的。但朱熹所谓“主宰”,并没有把心和天地万物完全等同,并不是绝对同一,他还承认天地万物存在于心外。同时,他还承认有一个理本体。这从陈献章的心学观点看,当然很不彻底。陈献章对朱熹的发展,就在于心与理是合一的,心与天地万物也是合一的。按照他的思想,心外无理,心外也无物,只是他没有这样明确说出来罢了。
陈献章把天人物我、上下内外都“滚作一片”,不作分别,无所谓内外,也无所谓物我,但是却以我为主宰。他说:“此理干涉至大,无内外无终始,无一处不到,无一处不运。会此,则天地我立,万化我出,而宇宙在我矣。得此把柄入手,更有何事?往古来今,四方上下,都一齐穿纽,一齐收拾,随时随处,无不是这个充塞。色色信他本来,何用尔脚劳手攘?午零三三两两,正在勿忘勿助之间,曾点些儿活计,被孟子一口打拼出来,便都是鸾飞鱼跃。若无孟子功夫,骤而语之,以曾点见趣,一似说梦。会得虽尧舜事业,只如一点浮云过目,安事推乎!此理包罗上下,贯彻始终,滚作一片,都无分别,无尽藏故也。”[33] 此理也就是此心;理无内外,也就是心无内外。心是本体,无所不到,无处不运,但它又是我这个主体所具有的。因此,宇宙在我。这同陆九渊的“吾心即宇宙,宇宙即吾心”的说法完全相合。但陈献章的“天地我立,万化我出”的说法,又是从朱熹的心本体论发展来的。心作为本体,有极大的能动性,可以“穿纽”、“收拾”宇宙,可以无不“充塞”。如佛教所说是个无尽藏,宇宙内万物都可以从这里产生。
陈献章认为,心本体所具有的这种作用,是一种“自然”作用,绝无人力安排。因此,他很崇尚“自然”,提倡以“自然为宗”。他所谓“勿助勿忘”,“鸢飞鱼跃”,就是心体的自然状态。他发展了朱熹的“天理自然”的思想,把它说成是心体的自然流行,使他的心学思想具有新的特点。这一点同吴与弼也有关系。他写诗道:“虚无里面昭昭应,影响前头步步迷。说到鸢飞鱼跃处,绝无人力有天机。”[34]“虚无”就是本体,这显然受到佛、老思想的影响。但他不是以虚无之道为本体,而是以虚无之心为本体。他所说的“六经尽在虚无里”,就是在我心中,而不是在无何有之乡。他认为心体至虚至神,无欲无动,但并不是虚无一物,绝对空虚。虚就是真性,就是自然。但虚中有实,虚者本,实者用,虚实为一。“至无有至动,至近至神焉。发用兹不穷,缄藏极渊泉。”“本虚形乃实,立本贵自然。”[35] 至虚中可以发出无穷作用,成为万事万物的源泉。
他强调心体虚无而自然,一方面是批评朱熹理学繁难之弊,提倡自我做主,自立是非。他反对那种随人说话的学问“各标榜门墙,不求自得,诵说虽多,影响而已”[36]。另一方面,却又把“虚无”自然提到更加神圣和至高无上的地位,这又是陈献章思想中所包含的深刻矛盾。这一点也影响到王阳明。
陈献章把他的心性“自然”之说,说成是泄漏了“天机”,是很玄妙的。他说:“无我无人无古今,天机何处不堪寻?风霆示教皆吾性,汗马收功正此心。”[37] 一切皆无,只有心性最真,但心性不在别处,就在日用事物之中。因此,这还是一种“体用一源”的学说。程颐所谓“泄漏天机”,是指理本体;陈献章则专指心本体。这种体用说把朱熹论证理气观的思想运用到心物关系上,把心说成同理一样的精神本体,它在万物之上,又在万物之中。“人不能外事,事不能外理。”“身居万物中,心在万物上。”[38] 身不离物,但心在物上。这样,心可以超出自身而居于万物之上,成为万物本体。他又说:“千秋一何短,瞬息一何遥?有物万象间,不随万象凋。”[39] 时间是客观存在的形式,时间的观念是对物质存在的连续性的一种抽象的反映,但在陈献章看来,客观存在的时间是以人们关于时间的观念为转移的,而观念是本原。心本体永恒存在,故“不随万象凋”。北宋初,禅宗法师法演说:“有物先天地,无形本寂寥。能为万象主,不逐四时凋。”[40] 这句偈对理学思想有过很大影响,陈献章用来表明他的心本体说,更加说明他同禅宗思想的关系。
陈献章说:“君子一心万理咸具。”这本是朱熹思想。但他又说:“圣心太极一明蟾,影落千江个个圆。”[41] 这句带总结性的诗,说明他对朱熹思想的发展和改造。他用朱熹“月印万川”的比喻,却论证了心本体论,这就不完全是朱熹原来的意思了。
从这种“体用一源”的思想出发,他特别强调要在“日用间随处体认天理”。心之体即理,心之用即物,体用不离,因此,由用可以得体。他说:“日用间随处体认天理。着此一鞭,何患不到古人佳处也。”[42]“知广大高明不离乎日用,求之在我,毋泥见闻,优游厌饮,久之然后可及也。”[43] 这一点,特别为湛若水所继承和发展。
他还提出心“觉”问题,强调心体无限量而事物有限,使他的主观唯心论表现得更加露骨。他说:“人争一个觉,才觉便我大而物小,物尽而我无尽。夫无尽者微尘六合,瞬息千古。”[44] 在陈献章看来,“觉”之所以重要,在于人如果能够自我觉悟到心体无限量,就会“我大而物小,物尽而我无尽”,这就把“我”说成永恒的主体,因而陷入了唯我论。这一点不仅超过了朱熹,而且超过了陆九渊。这一思想,后来受到很多人的批评。
值得注意的是,陈献章已经提出了“良知说”。根据林光《南川冰蘖全集》卷末记载,有陈献章给林辑熙书三十五篇(有三十一篇为《白沙子全集》所无)[45],其中说道:“秉笔欲作一书寄克恭〔即贺钦〕”,“大意只令他静坐,寻见端绪,却说上良知良能一节,使之自信,以去驳杂支离之病,如近日之论可也”。这可见他讲良知良能之说,已非一日,也非偶然,而是他的一个重要思想。它主要是针对“驳杂支离之病”。它不仅讲心性本体,而且讲到方法问题。这一点直接为王阳明所继承和发展。
(三)
既然心是唯一本体,宇宙万物和万物之理都在心内而不在心外,因此,认识方法就只能是“反求诸心”、“存心养性”,这就把方法论和本体论统一起来了。他同其他朱熹后学的最大区别是,他彻底否定了朱熹“即物穷理”的方法,一切求之于心。这也是理学转变为心学的一个重要标志。
陈献章提出“得此把柄”,则宇宙在我。但如何才能得此把柄呢?他说,要“反求诸身”。“高明之至,无物不覆。反求诸身,把柄在手。”[46] 只要反求诸身,就能去其驳杂支离之病,收到简易直接之功。因此,“为学当求诸心,必得所谓虚明静一者为之主,徐取古人紧要文字读之,庶能有所契合,不为影响依附以陷于徇外自欺之弊,此心学法门也”[47]。反求诸心的目的,是存得“虚明静一”之心,即存得本体之心,这是“大本”。大本一立,就可以达到物我一体境界,可以作造化之主。这同陆九渊的“先立乎其大者”具有相同的意义。至于读书穷理,那是立大本以后事。大本立得定,读书也罢,讲论也罢,都有所主,不过印证吾心中之理,使有所“契合”;如果大本不立,读书讲论,只能是依附他人之见。这是对许衡、吴澄等人思想的进一步发展。许衡说过,“也须焚书一遭”,意思是书太多,反而使人陷入支离,不能存养德性。郑玉进一步提出“无书可也”。陈献章继之于后,提出六经不过是“糟粕”。他很同意许衡的说法,认为许衡焚书之说,“盖有不得已焉”。在他看来,如果徒诵六经之言而不反求诸心,就是“玩物丧志”[48]。这同朱熹相比,已有根本性变化。
他认为:“学有由积累而至者,有不由积累而至者;有可以言传者,有不可以言传者。”[49] 他承认,认识有两条途径,由积累而至者,就是由耳目见闻之知,包括读书学文,以通于德性之知。他似乎并不反对知识的积累,其实不然。他说,要认识心中之道或理,只有反之于心。因为道“至无至有,至近至神”,有体有用,其体至虚,其用则神。“致虚之所以立本也。”只有存得虚明静一之体,才能发而为用,如果不能存得虚明静一之体,积累越多,越乱吾神,只是随人说话而已。大本既立,虽有积累,“而非以为害也”。他所谓建立“自信”,就是相信我心中之理,一切皆备,不必外求。他说:“后之学者,记诵而已耳,词章而已耳,天之所以与我者,固懵然莫知也。夫阿故?载籍多而功不专,耳目乱而知不明。”“学者苟不但求之书而求之吾心,察于动静有无之机,致养其在我者而勿以闻见乱之,去耳目支离之用,全虚圆不测之神,一开卷尽得之矣。非得之书,得自我者也。盖以我而观书,随处得益;以书博我,则释卷而茫然。”[50] 他是反对记诵词章之学的。朱熹以读书为格物,陈献章认为,这种知识并不能明我心中之德,反而能乱吾心中之德。因此,不必求之于书,而要求之于心,吾心虚圆不测之神既存,再去读书也无妨。这叫“以我观书”,而不是“以书博我”。这同陆九渊的“六经皆我注脚”的说法是一样的。他反对一切以古人、前人成说为依归,确有一定积极作用,打破了当时的沉闷空气,使人耳目为之一新。但他反对向客观事物求知,主张反求于心,以为心中一切皆备,则是更彻底的先验主义认识论。
其实,他所谓去耳目支离之用,全虚圆不测之神,不单是认识问题,主要是心性修养问题;不单是去耳目闻见之知,主要是去耳目之欲,以全心中之天理。他说:“耳之蔽声,目之蔽色,蔽口鼻以臭味,蔽四肢以安佚,一掬之力不胜群蔽,则去其禽兽不远矣。于此事得不甚恐而畏乎?知其蔽而去之,人欲日消天理日明。”[51] 他认为,人的感觉欲望,对于心性来说,都是大蔽。欲望多一分,则心中之天理少一分,所以要“去蔽”。去掉一切欲望,天理就会自然明白。这是对朱熹“去人欲、存天理”的思想的发展,同吴与弼一样,带有道家“无欲”思想的特点。他所谓心体“至无”就是指无欲而有理。他把耳目和心对立起来,把感性的东西和理性的东西对立起来,只看到问题的一面而丢掉更重要的一面,这样的认识只能是无源之水,这样的人性只能是先验道德论。
陈献章同样是道德本体论者。他认为人的根本特征是具有理性,而理性来源于自我,耳目之欲则是人与禽兽共有的,因此,要自觉地认识并把握自己的理性。他说:“人其七尺之躯,除了此心此理,便无可贵,浑是一包脓血裹一大块骨头,饥能食渴能饮,能着衣服,能行淫欲,贫贱而思富贵,富贵而贪权势,忿而争,忧而悲,穷则滥,乐则淫。凡百所为,一信气血,老死而后已。则命之曰禽兽可也。”[52] 他看到人的理性的可贵,指出这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标志,并以此与禽兽区别开来,这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他又把一切自然欲求、感性欲望排除在人性之外,而与理性绝对对立起来,否定感性欲求的合理性。他没有认识到感性的东西不仅是理性活动的自然基础,而且人的感性活动同动物也是有根本区别的。
他所说的心性、天理,并没有超出三纲五常仁义礼智等范围。不过,他认为这些都发自心体,出于自然,并不是靠读书问学所得。他用两个节妇的例子说道,二氏贵贱不同,但死于义一也。“是岂资学问之功哉!是岂尝闻君子之道于人哉!亦发于其性之自然耳。今之诵言者咸曰:‘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故临利害,比〔彼〕二氏乃能之,学者固不能于此。然则,从事于诗书,反无所益,彼之不学乃能不坏其性,何耶?是必有所以然者。学止于夸多斗靡而不知其性为何物,变化气质为何事,人欲日肆,天理日消,其不陷于禽兽者几希矣。”[53] 这对于当时口诵程朱之言而行同“小人”之辈的揭露,可说是淋漓痛快,也很深刻。但他并没有否定程颐天理人欲之说。他不像后来张履祥那样,敢于提出“寡妇不能安其室,再适可也”[54]那样的思想。他只是说,节义等行为,出于“性之自然”,不假修为,也不靠读书学道。这一点很可能引出相反的结论,走向否定封建道德的道路,但陈献章并不是如此。这是陈献章思想中潜在的矛盾。
根据这种思想,他认为要顺心性之自然,要做到“无我”、“无意”。“无我”就是无我之私,不以耳目之欲、形体之弊害吾心中德性;“无意”就是不可着意去“揠苗助长”,有意则生巧,生巧则拙。因此,只能“用心”,不能“用意”。率性之自然,才是“真乐”,这是一种自我精神享受,“仲尼颜子之乐,此心也。周子程子,此心也,吾子亦此心也。得其心乐不远矣!”[55]
但这是不是说,只要率性之自然,不要修养功夫呢?当然不是。他认为,圣人境界是可以达到的,但必须“学以变化气习”,加以“修之”之功。他说:“孟子见人便道性善,言必称尧舜,此以尧舜望人也。吾意亦若是耳。窃附孟子、横渠之后,彼何人哉,予何人哉,有为者亦若是。”[56] 孟子所说,是圣人可学;张载所说,是圣人必学。要学为圣人,不必有圣人“功业”,主要是养吾德性。“其可望以至圣人者,亦在乎修之而已。苟能修之,无远不至。修之云者,治而去之之谓也。去其不如圣人者,求其如圣人者。”[57] 所谓“治而去之”,如同朱熹所说“治田”之功,要除掉田间莠草,克己以立诚明善。
陈献章并不反对所谓“实学”,但他以“心学”为根本,并且认为,实学也是从心学中涵养出来,这一点同吴澄思想很相近。他说:“文章、功业、气节,果皆自吾涵养中来。三者实学也,惟大本不立,徒以三者自名,所务者小,所丧者大,虽有闻于世,亦其才之过人耳,其志不足称也。学者能辩乎此,使心常在内,到见理明后,自然成就得大。”[58] 这里所谓“实学”,并非后世所谓实用之学,如自然科学之类,而是所谓“立功”、“立言”之学。这些必须以“心学”即“立德”之学为根本。只要“使心常在内”以立大本,文章、功业、气节都会从中涵养出来。
如何涵养以立大本呢?要“主静”。这是从周敦颐“主静无欲”的思想发展而来的。陈献章说:“周诚而程敬,考亭先致知,先儒恒言也。三者之学,于圣人之道,孰为迩,孰知之无远迩欤?”他自己回答说,周子无欲主静之说,及程子见静坐而叹其善学,都是为学之要。独朱子不言主静,为什么呢?“朱子不言,有象山也。此予之狂言也。”[59] 他很重视“主静”,“为学须从静中坐养出个端倪来,方有商量处”[60]。静则能专,专则能一,一就是无欲。这是他的主要方法。他对周、程、朱的论述,也并非全无根据。朱熹虽提倡“主敬”,认为“敬”可兼动静。但朱熹也讲静,不仅讲动静相对之静,即所谓“静时涵养,动时省察”,而且讲本体之静,即所谓“未发之前寂然不动”,“动其用,静其体”之静。陈献章说,朱子不言是因为有陆象山讲“主静”,并不是朱熹没有这些思想。这话也不差。因为朱熹同陆九渊的区别主要不在这里。
其实,陈献章也不是专讲“主静”,他不过强调静是入手处。他说:“此一静字自濂溪先生主静发源,后来程门诸公递相传授,至于豫章、延平二先生,尤专提此教人,学者亦以此得力。晦庵恐人差入禅去,故少说静只说敬,如伊川晚年之训。此是防微虑远之道,然在学者须自量度何如,若不至为禅所诱,仍多静方有入处。若平生忙者,此尤为对症药也。”[61] 朱熹之所以反对禅学,是由于禅学认心为性,只识心而不识性。但他自己也有以心为性的思想,他对于佛氏“禅定入坐”虽有尖锐批评,但也有肯定之处。陈献章“静中养出端绪”就是明心见性,所以,他有时也不讳禅。当时有人说陈献章“自立门户”,“流于禅学”。他回答说:“孔子教人,文行忠信。后之学孔氏者,则曰一为要,一者无欲也。无欲则静虚而动直,然后圣可学而至矣。所谓自立门户者非此类欤!佛氏教人曰静坐,吾亦曰静坐;曰惺惺,吾亦曰惺惺。调息近于数息,定力有似禅定。所谓流于禅学者非此类欤!”[62] 他虽然说儒、佛如同规与矩之不能相合,宫与羽之不能相一。但他所谓静坐、无欲、调息、定力等方法,和禅学很难有什么本质区别。只是他所谓性,是指儒家道德观念。但他把性说成“虚明静一”之体,同朱熹所谓“虚中有实”、“虚实为一”的说法毕竟不同。后来,他的学生湛若水特用朱熹思想作解释说:“惟至虚受道,然而虚实一体矣。”[63] 这实际上是对他的老师的“虚无”思想的一种纠偏之论。
陈献章不但讲“主静”,而且讲“主敬”。这是对朱熹的直接继承。他说:“圣人之学,惟求尽性。性即理也,尽性至命。理由化迁,化以理定。化不可言,守之在敬。有一其中,养吾德生。”[64] 所谓理和化,就是体和用。主敬是“尽性至命”的重要方法,主之以敬,即能以理定化,以性定情。他对朱熹是很尊敬的。他虽然大大发展并改造了朱熹思想,但仍然以朱熹为“宗主”。他说:“吾道有宗主,千秋朱紫阳。说敬不离口,示我入德方。义利分两途,析之极毫芒。圣学信匪难,要在用心臧。善端日培养,庶免物欲戕。”“顾兹一身小,所系乃纲常。枢纽在方寸,操舍决存亡。”[65] 心是万化枢纽,是纲常伦理所系。敬是明德的方法,敬则可以培养善端,决定存亡。如果说,陈献章强调主静,这是对的;如果说他只讲主静,不讲主敬,这是不全面的。
他虽然主张一切求之于心而反对“支离”之学,但是又提出:“自兹以往,更有分殊处,合要理会,毫分缕析。义理尽无穷,功夫尽无穷。”[66] 这显然是受朱熹思想的影响。这些说法,在王阳明那里,连一点影子也没有了。
此外,他还提倡独立思考,提倡多“疑”,这一点有积极作用。他说:“前辈谓学贵知疑,小疑则小进,大疑则大进。疑者,觉悟之机也。一番觉悟,一番长进。章初学时,亦是如此,更无别法也。凡学皆然,不止学诗,即此便是科级。学者须循次而进,渐到至处耳。”[67] 这是说,为学要多提出疑问,多进行思考,这样才有进步。一步步思考下去,循序渐进,就会达到至处。这是对“思”的重视,含有理性主义特点。对于盲目迷信宋儒旧说的传统,也是一个批判。
此外,陈献章还提出“自由”的问题。他说:“出处语默,率乎自然,不受变于俗,斯可矣。”[68] 又说:“今古一杯真率酒,乾坤几个自由身。”[69] 还说要“江门还我自由仙”[70],“我生之初我有真”[71],等等。这当然不是近代哲学所说的“自由”。他所谓“自由”,就是“自然”,即心中之乐。但他提出要率乎“真我”,“真心”,还我“自由身”,和吴与弼一样,具有从理学内部批判理学的一面,并且反映了一定的时代特点。这一思想,在王阳明后学那里有所发展,这是值得注意的。
总之,朱熹哲学至陈献章,发生一大变化,理学转变成了心学。这正是长期演变的结果,但陈献章在这一演变中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明史》本传说:“学术之分,则自陈献章、王守仁始。”这是正确的。
二、湛若水
湛若水(1466-1560),号甘泉,广东增城人,从学于陈献章,明弘治十八年(1505年)进士,后为侍读,历南京礼、吏、兵部尚书。湛若水与王阳明友善,互相辩论。王阳明说:“吾求友于天下,三十年来,未见此人。”湛若水说:“某平生与阳明公同志,他年当与同作一传矣。”[72] 可见,两人志同道合。他们都讲心学而且都从陈献章思想发展出来,但各有不同特点。湛若水继承其“随处体认天理”的思想,而王阳明进一步发展为“良知说”。从思想演变的角度看,湛若水又是陈献章和王阳明的中间环节。
湛若水的心学思想,集中地表现在他的《心性图说》中。他说:“性者,天地万物一体者也。浑然宇宙,其气同也。心也者,体天地万物而不遗者也。性也者,心之生理也。心性非二也。”又说:“心也者,包乎天地万物之外而贯乎天地万物之中者也,中外非二也。天地无内外,心亦无内外,极言之耳矣。故谓内为本心,而外天地万事以为心者,小之为心也甚矣。”[73]
他和陈献章一样,以心为天地万物本体。但心为天地万物之体,就在天地万物之中。湛若水所谓心,很像朱熹所谓理,他把心泛化了,具有和理完全相同的意义。这是对朱熹心体用说的一个发展。朱熹也以心为本体,也讲心无内外,性无内外,但朱熹毕竟以心理为二、心物为二,即承认心外有物。湛若水以陈献章思想为基础,进而指出,心之体与物之用不可分开,心为物之本体,故不遗物;物为心之用,故不离心。这就是说,物不能离心而独立存在。从心性非二到心物非二,从而进一步抹杀了主观同客观的界限。他不仅从心学观点克服了朱熹心理为二的矛盾,而且克服了心物为二的矛盾,真正做到了内外合一,即合客观于主观,以主观吞并了客观。
他所谓“心性非二”,就是以心为性,“心即性也”。不过,他同朱熹一样,认为心之本体才是性,才是理。因此,仍有体用之分。如谷种一般,谷种具有生意,即为性;性是心之生理,所以“非二”也,但心之发用仍有其物。他所谓心“包乎天地万物之外而贯夫天地万物之中”,主要是指心体而言,因为心性为一,心无内外。但是,当他说心无内外,故天地无内外时,虽然从朱熹“天地万物皆吾一体”而来,但意义有所不同。朱熹所谓“一体”,主要指同一理同一气,但并不是说,天地万物皆在吾心之内。从形体说,二者仍有内外之分。湛若水同陈献章一样,纠正了朱熹思想,以内外“滚作一片”,不作分别,万物都是我心体的作用而又不在心外。这样,从“形而上”到“形而下”,都无内外,都无分别。这就把朱熹哲学变成了彻底的心学,而又不离朱熹哲学的基本前提。
湛若水所谓心,也是虚灵明觉之心,又是知觉思虑之心;既指本体而言,又指作用而言。他有时又以理为体,义为用。“在心为理,在物为义,体用之谓也。”“理乃是浑然一点至公的心,义便是粲然一点制宜的心。只是一心,但有体用。”[74] 这也是体用一源,内外合一。这一点,为王阳明所吸收,但王阳明比他更彻底。王阳明只讲良知,只讲内不讲外;湛若水虽主张物不外于心,但仍讲内外。内外也就是体用。他说:“盖阳明与吾看心不同,吾之所谓心者,体万物而不遗者也,故无内外。阳明之所谓心者,指腔子里而为言者也,故以吾之说为外。”[75] 这是说,湛若水虽承认心在腔子里,但心体广大而无内外,可包裹万事万物以及万理于一心。从这个意义上讲,心可以离开腔子,不止在腔子内。他说:“圣人之学皆是心学,所谓心者非偏指腔子里方寸内与事为对者也,无事而非心也。”[76] 这样的心就是陈献章所谓道,所谓理,所谓“此理干涉至大,无内外,无终始,无一处不到,无一息不运”。也就是客观化了的主观精神,或主观精神的客观化。这一点比陈献章又前进了一步。因为陈献章毕竟还讲一个“道”字,湛若水则直说心,心就是道。看起来他赋予主观精神以客观意义,实际上把客观世界进一步主观化了。朱熹所谓理本体,是一个超时空的存在,无可捉摸。陈献章提出天地之道即我之道。湛若水提岀我之心即天地之道,只说一个心字就可以包罗无遗,天地万物无不在其中,无不以心为本体。这样,朱熹那里不可捉摸的理本体便有了着落。但湛若水仍继承朱熹“心无内外”的说法,把万物万理统一于一个本体。心既然可以超出主体,成为天地万物本体,则仍然有析心与理、心与物为二的危险。因此,王阳明以其说为“有外”。
事实上,湛若水所谓心体,并不是真的可以超出主体,离开腔子而独立存在。他无非是说,吾心之“中正”即是理,而理贯万事,故万物万理不离心而存在。这就是他的“合内外之学”,或“体用一源”。其“源”并不是朱熹所谓太极,而是吾心。“天理在心不在事,心兼乎事也。”[77] 他否定了朱熹“理在事中”的思想,克服了心理为二的矛盾,同时也就否定了心外有物的思想。不是理兼乎事,而是心兼乎事,物者心之物也。他说:“吾所谓天理者,体认于心,即心学也。有事无事原是此心,无事时万物一体,有事时物各付物,皆是天理充塞流行,其实无一事。”[78] 这就是说,心外无理,理就在心里。所谓天理充塞流行,即是此心之理充塞流行。理不在事而在心,故不能说理兼乎事,只能说心兼乎事,这就是“心体物而不遗”。客观事物不离心而存在,心就在事物之中而为事物之体,他好像把心泛化了,但心并没有离开主体,因此,仍然是心学唯心论。这同陈献章的“心在万象间,不随万象凋”的思想是完全一致的。
他认为,天理“人人固有”,是心之本体。人人有此心,有此理。“故途之人之心,即禹之心;禹之心即尧舜之心。总是一心,更无二心。盖天地一而已矣。记云,人者天地之心也。天地古今宇宙内,只同此一个心,岂有二乎?”[79] 这同陆九渊的“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说法一样,认为天地间只有一心,只有一理,心同故理同。人人各有一个心,但我的心就是他人的心,途人之心就是圣人之心,心无不同则理无不同。按照唯物主义的说法,人的大脑具有反映客观事物的能力或属性,而事物有共同的规律,故有共同的反映内容。但湛甘泉同陆九渊一样,过分夸大了“心”的主观能动作用,却颠倒了主观同客观的关系,以心为第一性存在,认为“理同”是由于“心同”,进而把客观和主观的界限一笔抹杀,以主观代替了客观,天地间只剩下一个“心”。由此可见,心的地位又一次被提高了。
他和陈献章一样,既以心为天地万物唯一本原,为天地万物“枢机”。因此,他很强调个人的主观作用。正如陈献章所说,把柄在手,宇宙在我。他也讲“天地万物一体”,但这完全是以心为体。我心即人心,因此,天地万物归根到底以我之心为体。这种以我为中心的主观唯心论是对朱熹思想的又一个发展。他说:“天地之心即我之心,生生不已,更无一毫私意参杂其间,此便是无我,便见与天地万物共是一体,何等广大高明。认得这个意思常见在,而乾乾不息以存之,这才是把柄在手,所谓其机在我也。到那时,恰所谓开阖从方便,乾坤在此间也。宇宙内事千变万化,总根源于此,其妙殆有不可言者。”[80] 他的内外合一、万物一体说,合用于体,合物于心,而以我为主宰,这就把心学思潮发展到唯我论哲学。朱熹也说人要作万物主宰,但他的主体思想并不是很彻底。陈献章、湛甘泉则更进一步,以我心作天地万物之“中”,天地万物之“极”,天地万物皆在吾心之枢机。这种心一元论哲学与朱熹实有不同。
关于心性关系,陈献章认为,心之虚明静一之体即是性,二者没有区别。而湛若水对陈献章的这一思想,有所纠正。他按照朱熹的思想,解心性为“虚实合一”、“虚实同体”,即至虚之中有至实之理。他说:“虚实同体也,佛氏歧而二之,已不识性,且求去根尘,非得真虚也。世儒以佛氏为虚无,乌足以及此!”[81] 又说:“夫至虚者心也,非心之体也。性无虚实,说甚灵耀。心具生理,故谓之性。性触物而发,故谓之情。发而中正,故谓之真情。”[82] 这就是说,心至虚,但虚中有实理,这叫“虚实同体”,正因为如此,不能说“性无虚实”。心有体用,心之体为性,但不可说至虚之心为体为性。他虽然合体用于一心,但体用还是有分别的;性虽是心体,但又不可说成是至虚,这里多少受到朱熹思想的影响。
但是他又说:“吾尝观吾心于无物之先矣,洞然而虚,昭然而灵。虚者心之所以生也,灵者心之所以神也。吾尝观吾心于有物之后矣,窒然而塞,愦然而昏。塞者心之所以死也,昏者心之所以物也。其虚焉,灵焉,非由外来也,其本体也。其塞焉,昏焉,非由内往也,欲蔽之也。其本体固在也。一朝而觉焉,蔽者彻,虚而灵者见矣。日月蔽于云,非无日月也。鉴蔽于尘,非无明也。人心蔽于物,非无虚与灵也。心体物而不遗,无内外无始终,无所放处,亦无所放时,其本体也。”[83] 这里所说心之本体洞然而虚,昭然而灵,就是以虚灵之心为本体、为性,也就是以心为性的“心性非二”之说。实际上,湛若水并没有把心性分为两个,如朱熹所说。他的工作正是把心性合而为一。他认为性就是吾心“中正”之体,体认天理即体认“中”字,但中字虚,天理字真切。这就叫虚实为一,所谓“心之本体不落有无”[84],就是以虚为实,以实为虚,虚实合一。从物的角度看,它是至虚,不是实有之物;从理的角度看,它又是至实,即实有其理。但是,既然以虚灵之体为性,这就同他们所批判的佛教思想很难有什么区别,同时也就包含着否定自身的可能,这一点在王阳明那里表现得更加明显。
性是心之本体,是心之理或“生理”,但这生之理即生于心,如谷种,亦如鸡卵,必是这卵原有种子才能孵出小鸡,若无种的卵,无论如何是孵不出小鸡来的。“学者须识种子方不枉了功夫。何谓种子?即吾此心中一点生理,便是灵骨子也。”[85] 这也是从朱熹思想发展而来的,但他用心性论代替了理气论,用心本体代替了理本体。这就完成了心一元论哲学。
湛若水合体用于一心,就是合形而上下、动静于一心。这样就避免了体用为二,各在一处的麻烦,达到心外无理、心外无物的结论。“所寂所感不同而皆不离于吾心中正之本体,本体即实体也。天理也,至善也,物也,而谓求之外可乎?”[86] 他合物、理于一心,认为吾心中正之本体既是天理,又是物体,从而得出物不在心外的结论。这同王阳明又是一致的。体用合一,内外合一,实有也是一样。
关于动静,也是一样。程明道看喜怒哀乐未发前气象,李延平默坐澄心体认天理,陆象山在人情事变上用功夫。“三先生之言各有所为而合一用功乃尽也。所谓随处体认天理者,随未发已发,随动随静,盖动静皆吾心之本体,体用一源故也。若谓静、未发为本体,而外已发而动以为言,恐亦歧而二之也。”[87] 所谓“合一用功”,就是体用动静一齐用功,静者未发之体,不离动者已发之用,离用即无体,故不可歧而二之。这个动静皆本体的思想,是对朱熹体用说的进一步发展,更加接近于作用即性之说。但是他并未取消体用之分。这是从朱学中演变出来的心学思想所具有的共同特点,王阳明也是如此。
湛若水不讲良知说,这是同王阳明的一个主要区别。黄宗羲说:“阳明宗旨致良知,先生宗旨随处体认天理,学者遂以王、湛之学各立门户。”[88] 王阳明以湛若水随处体认天理为“务外”,湛若水以王阳明致良知为“是内而非外”。这是方法上的区别,也反映了哲学思想特点的不同。这个区别正如湛若水所说,是由于对心的看法不同。
但他并不是绝对不讲良知。《语录》记载:“先生尝言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此便是良知,亦便是天理。”[89] 他认为讲天理则无我无物,无自私之心,因此,天理就是良知。如果单讲良知,则不免师心自用,以至于误认人欲为天理。因此,讲良知必须以天理为依归。他说:“良知二字,自孟子发之,岂不欲学者言之?但学者往往徒以为言,又言得别了。皆说心知是非皆良知,知得是便行到底,知得非便去到底,如此是致。恐师心自用,还须学问思辩笃行乃为善致。”[90] 为此,他主张随处体认而不主张致良知。这里还带有朱熹哲学的色彩,即以天理为人人所不能违抗之定理,因此以天理为良知。“人心一念萌动即是初心,无有不善。”“人之良心何尝不在,特于初动时见耳。”“故孟子欲人就于初动处扩充涵养以保四海,若识得此一点初心真心,便是天理。”[91] 他认为人人固有之初心,就是良知。但人容易受私意掺杂,须要扩充涵养。不能说凡心之知皆善,皆为良知。因此,“良知必须用天理,天理莫非良知”。因为良知必用天理,则无“空知”;天理莫非良知,则无“外求”。不空知而外求,就是心理合一,人之心也就是天之理。
他认为,良知者,不是有意安排,而是出于天理之自然,天理即在人心,不在人心之外,故天理莫非良知。良知是心中天理的自我认识,是心之本体。思虑是心之作用。只有体认天理,才能尽得良知,思虑作用有所遵循而不乱。“知觉者,心之体也。思虑者,心之用也。灵而应,明而照,通乎万变而不汩。”[92] 能思虑我心中明觉,就是“体认天理”。他承认有心中“本然之觉”,但习心蔽之,则觉不明。所谓“体认”,就是去其蔽而使“本然之觉”得以扩充。
湛若水所谓“随处体认”,除了“涵养”,还包括“问学”。他认为,涵养而知者,是“明睿”;问学而知者,是“穷索”。“明睿之知,神在内也。穷索之知,明在外也。”[93] 他以涵养为内,问学为外,主张内外兼举,“合一用功”,不主张只用功于内而不问学于外。他不同意王阳明训格为正,训物为念头,格物是“正念头”的思想。他认为致知须要学、问、思、辩、行之功并用,如果没有这些功夫,念头之正否未可据。他训“格”为“至其理也”,至其理就是体认天理。但体认必须是心去体认,心无内外,故“灭理无内外也”。[94] 他指出王阳明解格物有“四不可”,他解格物有“五可”,主要就是提倡随处体认天理,即“随心随意随身随家随国随天下,盖随其所寂所感时耳”[95]。
这样说来,他似乎又主张向客观事物穷索。其实不然。他虽然讲格物致知,但既不离吾心本体,“可谓求之外可乎?”因此,致知就是知此心之实体,“吾所谓天理者,体认于心,即心学也”。他所谓格物,其实就是“破其愚,去其蔽”,警发心中天理即良知良能,归根到底是为了“去蔽”,而最大的蔽就是人欲。去蔽的方法就是“寡欲”、“主一”。因此,格物并不是舍心而求之于外。认得心体广大则物不能外。“故格物非在外也,格之致之心,又非在外也。于物若以为心意之著见,恐不免有外物之病。”[96] 这同王阳明的格物说本质上是一样的,但他的“寡欲”说和王阳明的“禁欲”说还不完全相同。
湛若水从体用学说出发,又承认朱熹的理一分殊说,所谓随处体认,不仅要知理一,而且要知分殊。他说:“愚以为未知分殊则亦未知理一也,未知理一亦未必知分殊也。二者同体故也。”[97] 如果不知分殊,只知理一,就是空寂。因此,要从事学问,“非谓学问之外,而别求于虚无也”。从这个意义上说,他承认有内外之分,不过是“道无内外,内外一道”而已。这同朱熹的内外合一之学又比较接近。他反对有体无用之学,也反对有用无体之学,认为二者都是“支离”。这是企图把理学和心学调和起来的说法。“夫所谓支离者,二之之谓也。非徒逐外而忘内谓之支离,是内而非外者,亦谓之支离。过犹不及耳。必体用一源,显微无间,一以贯之,乃可免此。”[98] 这里所谓外,即指近而身心,远而天下,暂而一日,久而一世,都是格物之事。这一点很能说明湛若水哲学思想的特点。他虽然完成了内外合一之学,但毕竟受朱熹思想的影响,因而以体用分内外。这一点同陈献章所谓“更有分殊处,合要理会,毫分缕析”的说法一样,保留着朱熹思想的痕迹,而为王阳明所不取。
湛若水不同意陈献章的主静说,而提倡主敬,以此为格物功夫。这一点更符合朱熹思想。他说:“古之论学未有以静为言者,以静为言者皆禅也。”“何者?静不可见,苟求之静焉,豪晏乎入于荒忽寂灭之中矣。故善学者,必令动静一于敬。敬立而动静浑矣。此合内外之道也。”[99] 他主张动静一体,故一于敬而不主静,这一方法与朱熹、王阳明基本上一致。
湛若水的“随处体认天理”,包括知行在内,这也是“合内外之道”。他批评了朱熹专以格物为知,格物之外又有行的思想,主张合知行于一致,认为说“格物”不如说“随处体认”更好,因为随处体认可以兼知行。“随处体认天理而涵养之,则知行并进矣。”[100] 他也不取“知先行后说”,而主张“知行并进说”,认为“知行不可离,又不可混”。[101] 有关这方面思想,大体从朱熹而来。他所说的行,主要是存养功夫。“所谓致知涵养者,察见天理而存之也,非二事也。”[102] 由于他和王阳明都讲“心学”,都强调心的作用,都把行说成是意念活动,因此,他也有知行合一思想。他说:“后世儒者认行字别了,皆以施为班布者为行,殊不知行在一念之间耳。自一念之存存以至于事为之施布,皆行也。且事为施布,岂非一念为之乎?所谓存心即行也。”[103] 他看到实践活动的能动性,认识到人的一切活动都是受主观意识支配的,但是却没有认识到,人的意识(包括认识)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产生的。因此,他的知行说同样是合行于知、以知为行的知行合一说,也是朱熹以“存心”为行的知行说的发展,并无社会实践的意义。
------------------------------------
[1]《明史》卷二百八十二。
[2]《龙冈书院记》,《白沙子全集》卷一。
[3] 张诩:《白沙先生行状》,《白沙子全集》卷末。
[4]《书玉枕山诗话后》,《白沙子全集》卷二。
[5]《明史》本传。
[6]《明史》本传。
[7] 素子林俊:《邑城白沙祠碑记》,《白沙子全集》卷末。
[8]《复赵提学佥宪》,《白沙子全集》卷三。
[9] 黄士俊:《重刻陈白沙先生集序》。
[10] 黄淳:《重刻白沙子序》。
[11]《明史》卷二百八十三。
[12] 项乔:《读白沙先生全集》。
[13]《备忘录》卷四,《杨园先生全集》。
[14]《论前辈言铢视轩冕尘视金玉》,《白沙子全集》卷二。
[15]《粤秀山白沙书院记》,《白沙子全集》卷末。
[16]《仁术论》,《白沙子全集》卷二。
[17]《论前辈言铢视轩冕尘视金玉》,《白沙子全集》卷二。
[18]《晓枕》,《白沙子全集》卷十。
[19]《读近思录》《白沙子全集》卷十。
[20]《与湛泽民》,《白沙子全集》卷三。
[21]《天人之际》,《白沙子全集》卷六。
[22]《与湛泽民》,《白沙子全集》卷十。
[23]《无后论》,《白沙子全集》卷二。
[24]《天人之际》,《白沙子全集》卷六。
[25]《与林时矩》,《白沙子全集》卷四。
[26]《示儿》,《白沙子全集》卷十。
[27]《云潭记》,《白沙子全集》卷一。
[28]《太极涵虚》,《白沙子全集》卷九。
[29]《示湛雨》,《白沙子全集》卷六。
[30]《泉石为顺德张氏题》,《白沙子全集》卷十。
[31]《送张进士廷实还京序》,《白沙子全集》卷一。
[32]《与湛泽民》,《白沙子全集》卷三。
[33]《与林郡博》,《白沙子全集》卷四。
[34]《赠周成》,《白沙子全集》卷九。
[35]《答张内翰廷祥书括而成诗呈胡希仁提学》,《白沙子全集》卷六。
[36]《与湛泽民》,《白沙子全集》卷三。
[37]《示诸生》,《白沙子全集》卷八。
[38]《随笔》,《白沙子全集》卷九。
[39]《偶得寄东所》,《白沙子全集》卷六。
[40]《古尊宿语录》卷二十二。
[41]《示儿》,《白沙子全集》卷十。
[42]《与张廷实主事》,《白沙子全集》卷三。
[43]《与汪提举》,《白沙子全集》卷三。
[44]《与林时矩》,《白沙子全集》卷四。
[45] 引自容肇祖先生《明代思想史》所补。
[46]《示黄昊》,《白沙子全集》卷六。
[47]《书自题大塘屋诗后》,《白沙子全集》卷二。
[48]《道学传序》,《白沙子全集》卷一。
[49]《复张东白内翰》,《白沙子全集》卷三。
[50]《道学传序》,《白沙子全集》卷一。
[51]《东晓序》,《白沙子全集》卷一。
[52]《禽兽说》,《白沙子全集》卷二。
[53]《书韩、庄二节妇事》,《白沙子全集》卷二。
[54]《训子语》卷下,《杨园先生全集》。
[55]《寻乐斋记》,《白沙子全集》卷一。
[56]《与湛泽民,又》,《白沙子全集》卷三。
[57]《重修梧州学记》,《白沙子全集》卷一。
[58]《书漫笔后》,《杨园先生全集》卷二。
[59]《书莲塘书屋册后》,《杨园先生全集》卷二。
[60]《与贺克恭黄门》,《杨园先生全集》卷三。
[61]《与罗应魁》,《杨园先生全集》卷三。
[62]《复赵提学佥宪》,《杨园先生全集》卷三。
[63]《改葬白沙先生墓志铭》,《杨园先生全集》卷末。
[64]《与民泽》,《杨园先生全集》卷六。
[65]《和杨龟山此日不再得诗》,《杨园先生全集》卷六。
[66]《与林郡博》,《杨园先生全集》卷四。
[67]《与张廷实主事》,《杨园先生全集》卷三。
[68]《与顺德吴明府》,《杨园先生全集》卷四。
[69]《题应宪付真率卷》,《杨园先生全集》卷九。
[70]《次韵呈长官赠邹汝愚》,《杨园先生全集》卷十。
[71]《次韵沈别驾见寄》,《杨园先生全集》卷十。
[72]《答王汝中兵曹》,《甘泉文集》卷七。
[73]《答王汝中兵曹》,《甘泉文集》卷二十一。
[74]《新泉问辨录》,《甘泉文集》卷八。
[75]《答杨少默》,《甘泉文集》卷七。
[76]《语录》,《明儒学案》卷三十七。
[77]《语录》,《明儒学案》卷三十七。
[78]《语录》,《明儒学案》卷三十七。
[79]《语录》,《明儒学案》卷三十七。
[80]《语录》,《明儒学案》卷三十七。
[81]《答王宜学》,《明儒学案》卷三十七。
[82]《复郑启范》,《明儒学案》卷三十七。
[83]《求放心篇》,《明儒学案》卷三十七。
[84]《语录》,《明儒学案》卷三十七。
[85]《语录》,《明儒学案》卷三十七。
[86]《答阳明王都宪论格物》,《明儒学案》卷三十七。
[87]《答孟津》,《明儒学案》卷三十七。
[88]《答孟津》,《明儒学案》卷三十七。
[89]《语录》,《明儒学案》卷三十七。
[90]《语录》,《明儒学案》卷三十七。
[91]《语录》,《明儒学案》卷三十七。
[92]《樵语》,《甘哀文集》卷一。
[93]《新论》,《甘泉文集》卷二。
[94]《答阳明王都宪论格物》,《明儒学案》卷三十七。
[95]《答阳明王都宪论格物》,《明儒学案》卷三十七。
[96]《与阳明》,《明儒学案》卷三十七。
[97]《答陈惟浚》,《明儒学案》卷三十七。
[98]《答阳明》,《明儒学案》卷三十七。
[99]《答余督学》,《明儒学案》卷三十七。
[100]《答顾箸溪》,《明儒学案》卷三十七。
[101]《答顾箸溪》,《明儒学案》卷三十七。
[102]《答邓瞻兄弟》,《明儒学案》卷三十七。
[103]《语录》,《明儒学案》卷三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