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家论知,一般分“德性之知”和“见闻之知”两种知识,前者指先验的道德知识,后者指一般的经验知识。道德知识靠自我反思而发明,经验知识靠耳目见闻而取得。至于二者的关系,不同理学家则有不同的回答。
“德性之知”又叫明德或良知,是关于人性的自我认识,前章所说的“格物致知”,主要是这类知识。这是基于自我实现的需要而产生的认识理论。由于理学家把“所当然”和“所以然”合而为一,不作区分,这种知识便具有最高真理的意义。
“见闻之知”又叫学问之知,是关于经验事实的认识,包括从自然界获得的物理知识和人伦日用中获得的伦理知识。这类知识既有价值论问题,又有知识论问题,但以前者为主。由于理学家对这类知识有不同解释和评价,因而表现了不同派别之间的某种区别和特点。
“德性之知”与“见闻之知”,同“下学”与“上达”、“博文”与“约礼”、“道问学”与“尊德性”等方法论范畴有直接联系,它们大体上分属于两个不同的逻辑层次,一般地说,前者属于形而上的道德论,后者属于形而下的知识论。
理学家周敦颐,首先把“中正仁义”之性视为德性之知,但是没有从知识论上展开论述。邵雍明确提出了两种知识的区别:“资性得之天也,学问得之人也。资性由内出者也,学问由外入者也。自诚明,性也;自明诚,学也。”[1] 他把“资性”和“学问”区分为天和人、内和外两种知识,但又强调二者是自诚而明、自明而诚的统一关系。他所谓“资性”,是指人禀受于“天”即自然界的道德理性,但这种性和自然资质相联系。“学问”是后天经验知识,但又来源于性。学问的目的,在于明其性。“不至于性命,不足谓之好学。”[2] 这说明邵雍所说的“学问”,主要是道德性命之学。
邵雍作为象数学的主要代表,虽然建立了宇宙论的自然哲学,并提出了“观物”的思想,但是在认识论和方法论的主要方面,却坚持天人性命之学,这正是一切理学家的共同特点。他所谓“观物”,是通过“反观”内照,认识天地万物之“理”而做到无我之“私”,从而实现天人内外合一,并不是把自然界作为客观对象去认识。
正式提出“德性之知”与“见闻之知”的是张载。他说:“见闻之知,乃物交而知,非德性所知,德性所知,不萌于见闻。”[3] 张载区分两种知识并强调德性之知不萌于见闻,在于提倡道德理性的自我认识、自我觉悟,以确立人的道德主体原则。但是这种区分,也有其积极意义,这就是把心性问题和认识问题,把道德论和认识论作了某种区分。前者和本体论直接联系,德性所知就是对天地之性的自我认识,这也是《大心篇》的主旨;后者则是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属于经验知识,不能算作尽心知性之学。
所谓“物交而知”,是指主体通过耳目等感觉器官,与外界事物交换信息而取得的认识。这种知识,也要通过心的认识作用,但必须以感性经验为基础,这就是耳目有“受”而“合内外”之学。“人谓己有知,由耳目有受也,人之有受,由内外之合也。”[4] 这是一种客观的认识,“有受”就是客观事物被转移到主体观念中的认识。比如人通过耳目,可以知天之高,雷霆之声。这里也有心知,即理性思维的作用,所谓“穷理”、“推类”,就是在耳目见闻的基础上运用思维,推知事物之理。但“盈天地之间者皆物也,如只据己之见闻,所接几何?安能尽天下之物?所以欲尽其心也。”[5]“尽心”和“见闻”不同,“尽心”是穷神知化之事,故能“尽物”,“尽物”便与德性之知有关,不是见闻、穷理所能解决的。这里所说的心,是“大其心”以“合天心”之心,是道德理性而不是认知理性。“穷理”固然能认识物理,“其间细微甚有分别”,“若便谓推类以穷理为尽物,则是亦但据闻见上推类,却闻见安能尽物?今所言尽物,盖欲尽心耳。”[6] 可见,穷理所得之知,以见闻为基础,同时受见闻的局限,不能说是关于宇宙自然界的根本知识。
这里,张载并没有否定“心”的推类等认识能力,但这仅仅是经验论的类比和推理,是以感性经验为基础的认识,并不能穷尽天下之物,也不能穷尽天下之理。这实际上是一个认识相对性的问题,即认为人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并不能穷尽无限的客观世界。从这个意义上说,张载的看法有一定道理。但是,他毕竟忽视了人的理性能力,因为人的理性正是通过有限的事物达到无限的认识,这也是人的理性所具有的根本特点。
问题在于,张载并没有把认识客观世界当作主要目的,他之所以限制人的认识能力,正是为了达到本体的认识,即实现德性之知,这就是尽心知性。他认为,心作为主体的标志,具有极大的能动性,它可以不必经过耳目见闻而实现“合内外”之道。“知合内外于耳目之外,则其知也过人远矣。”[7] 要合内外于耳目之外,就要“尽其心”,“尽心”就是“大心”,即不以闻见“梏其心”、“累其心”,从而实现主体意识的自我超越。这就是大其心以“体天下之物”、“视天下无一物非我”,也就是“合天心”以实现“天人合一”。
德性之知即“天德良知”,原是己所固有。“存心之始,须明知天德,天德即是虚,虚上更有何说也?”[8] 天德至虚,也就是天地之性,因此“虚心然后能尽心”[9],尽心即是知性。这样说来,心不仅是认知之心,而且是自我超越的道德本心,故与天地合其德。“释氏之学,言以心役物,使物不役心;周孔之道,岂是物能役心?虚室生白。”[10]“虚室生白”之心,本来是庄子的思想,意思是虚心可以生出光明,这光明之心即体道之心,也就是道。这是以自我直觉为特征的精神哲学,它把主体精神提升为绝对的本体存在。现在这一思想被说成是孔子之道。这说明,张载接受了道家的主体思想,而赋予儒家的道德内容,从而把“心”变成了主体道德知识。
在张载看来,见闻之知不是己所固有,它是对客观事物的认识,以客观事物为对象,因而具有客观性。德性之知也不是纯粹主观的,也具有客观性,但这是对世界本体的认识,这种认识归根到底是自我认识,因为它是关于人性的最高知识,因而真正是“己有”的。“闻见不足以为己有。……心各见本性,始为己有,苟未见性,须当勉勉。”[11] 己有之知,就是自见本性之知。这实际上是超越自身的感性存在而达到对本体的体认。这是一种创造性的意向活动,它不是走向纯粹的虚无,而是对人的自我价值和意义的最高认识。但这种认识,却只有一个归宿,就是和宇宙本体合一。“闻见之善者,谓之学则可,谓之道则不可。须是自求,己能寻见义理,则自有旨趣,自得之则居之安矣。”[12] 这个自得之而居之安的“旨趣”,就是“天人合一”的旨趣。
从根本上说,这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知识。德性之知是自我直觉型的道德知识,属于人性论、价值论的范畴;见闻之知是以客观事物为对象的经验认识,属于真理论的范畴。但在张载看来,二者既有区别,又不是绝对对立的。见闻之知,从一方面说,是德性之“累”;但从另一方面说,又是启发德性的重要条件。德性之知固然不萌于见闻,但既然是“知”,就有“合内外”的问题,要解决主客体的关系问题。既然要“合内外”,就不能没有见闻。“耳目虽为性累,然合内外之德,知其为启之之要也。”[13]“闻见不足以尽物,然又需要他。耳目不得则是木石,要他便合得内外之道,若不闻不见又何验?”[14] 从两种知识的价值体系和来源而言,见闻为德性之“累”,但从认识方法而言,见闻又是启发德性之“要”。这同他的宇宙论、人性论直接有关。他一方面把“天地之性”说成“吾其性”,另一方面又把天地之气说成“吾其体”。既有体,便有耳目见闻,不能不交于物而知。要认识万物之一性,就必须认识万物之一体(此体非本体之义),因为性不离气,心不离体。在这里,见闻之知是实现主客体统一的条件,德性之知只能在见闻的启发之下获得。也就是说,道德意识的自我直觉,不能离开感性经验,价值论的完成,需要认识论的参与。
张载提出德性之知与见闻之知的区别,对以后的理学家产生了重要影响。二程首先接受并发展了张载的观点。
二程在区分德性与见闻的同时,更加重视德性而卑薄见闻。程颢以记诵博识为“玩物丧志”[15],程颐认为,所闻所见之知,“皆不为得”[16]。他们提倡性理之学,以实现“天赋”德性之知为根本目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目的。这被认为是真正的“合内外”、“一天人”之学。至于见闻之知,只是外在的经验知识,与身心性命没有直接关系。因此,“学也者,使人求于内也,不求于内而求于外,非圣人之学也。”[17]
他们把德性和见闻说成“内”与“外”的关系,“内”学是实现自我觉悟的根本学问,“外”学则是技术艺文之类。这里的内外,不是“内圣外王”之学,而是人学与技术之学,自我认识同外部知识的关系。程颐说:“闻见之知,非德性之知。物交物则知之,非内也,今之所谓博物多能者是也。德性之知,不假闻见。”[18] 由于闻见之知是外在的经验知识,德性之知是内在的道德知识,二者本来不是同一类知识,因此没有必然联系。“人虽睡着,其识知自完,只是人与唤觉,便是他自然理会得。”[19] 这种自我完具的道德知识,是对人的内在价值的自我觉悟,也是儒家“人学”的根本所在。但人人虽有德性之知,却未必能真正自觉到,这就需要别人启发和唤醒。所谓“先知觉后知,先觉觉后觉”,就是靠圣贤经传启发人们固有的道德意识,使之自觉。后知后觉,并不是无知无觉,“凡有血气之类,皆具五常,但不知觉而已矣”[20]。问题在于,如何觉悟,如何实现而已。
在这里,自我反思是重要的。二程很强调思的作用,提出思可以“明理”以及“学原于思”[21]的命题。但这不是一般的思,而是返回到自身,使心中德性之知得以发明的直觉思维,这才是真正的“内学”、“自得”之学。“伯温问:‘如何可以自得?’曰:‘思。思曰睿,睿作圣,须是于思虑间得之,大抵只是一个明理。’”[22] 理虽具于心中,但要明心中之理,则需要主体自身把自己作为对象来认识,这种认识是自我意识不断超越和升华的过程,其结果是主体和自身的结合,也就是自我觉悟。这种觉悟,同时意味着天人合一。因此,这里所谓“思”,主要不是认识论的逻辑思维,而是自我反思的意向活动,这种活动与直觉思维有不可分割的联系。但是,不能因为它不是认识论的逻辑思维,就简单地说它是反理性主义。道德理性不同于认识理性的地方,在于它具有直觉体验的特征,但这种体验又渗透了理性成份,是理性化的,当然也有超理性的一面。
具有理性思维,这是人性的重要内容,也是人的本质特征之一。这一点,二程是肯定的。程颐说:“智出于人之性。人之为智,或入于巧伪,而老庄之徒,遂欲弃智,是岂性之罪也哉!”[23] 这里所谓“智”,有理智的意思。人有理智能力,故能思,这是人性的表现。二程既反对流于“巧伪”,即多学多识而生“机”心,只追求物质利益,也反对走上另一个极端,即所谓“绝圣弃智”而不要知识。但他们和张载一样,主张认识自己的内在本性,而不是向外求知,这就把“智”纳入道德范畴,变成道德理性。以老庄为代表的道家,一般地反对任何知识。二程不同于老、庄,承认理智的作用,但是他们只强调道德知识,而不重视经验和逻辑知识。“大凡学问,闻之知之,皆不为得。得者,须默识心通。学者欲有所得,须是笃,诚意烛理。”[24]“默识心通”从一定意义上说,是一种超语言超逻辑的内心直觉和体验。它虽是一种创造性思维,但是缺乏逻辑思维的支持,只能是经验直观式的自我超越,即体会所谓本体意义。所谓“烛理”,便是对心中之理的直觉式的整体把握。
既然德性之知需要“思”,这就又有“学”的问题,而学是同见闻之知联系在一起的。从方法论讲,思与学构成一对范畴,同德性与见闻互相对应。这也是“尊德性”与“道问学”的问题。从一定意义上说,二程,特别是程颐,也很重视经验知识,上一章所讲的“格物致知”之学,就包含这方面内容。“勉强学问,则闻见博而智益明。”[25] 学问不仅可以“去蔽”,而且可以“日进”,博学多识,多闻多见,可以由博反约而知其本,即所谓“下学人事,便是上达天理”[26],但是需要指出的是,程颐所谓“多闻多见”之知,主要是“人事”方面的知识,即人与人之间的伦理道德知识。他认为,这样的知识,能够上达心中德性之知,因此不可废,并不是关于自然界的科学知识。
这里又联系到穷理与尽性的关系问题。二程不像张载那样,认为从穷理到尽性至命“尽有次序”,而是认为,穷理便是尽性至命,“三事一时并了,元无次序”。这反映了他们和张载的分歧。在二程看来,“性即理也”,万物只有一理,理在人则为性。因此,穷理与尽性只是一事,“若实穷得理,即性命亦可了”[27]。在知识论的问题上,二程比张载更具有道德主义的特征,却缺少张载那样的丰富性。
朱熹克服了张、程诸人的一些矛盾,试图把德性、见闻二者统一起来,因此,在道德知识中容纳了更多的经验论的内容,同时也带来了更大的矛盾。
他指出,张载所谓“不以见闻梏其心”以及德性之知“不萌于见闻”等说法,只是说“圣人尽性事”,不是一般所说为学之事。“如今人理会学,须是有见闻,岂能舍此?先是于见闻上做工夫到,然后脱然贯通。盖寻常见闻,一事只知得一个道理,若到贯通,便都是一理。”[28] 在朱熹这里,见闻之知和穷理之学是统一的,不像二程那样,以格物为穷理,以闻见为“知识”。按照朱熹的思想,格物穷理必须从见闻开始,从感性经验开始,而见闻之知,即蕴涵着穷理的内容,不只是单纯的感性经验而已。
见闻和思虑也有联系,都属于格物穷理之学。见闻属感性阶段,思虑属理性阶段,后者以前者为基础。“勉强学问可以致其知也,闻见博而智益明,则其效著矣。”[29] 朱熹很重视经验知识,从方法论讲,这是属于经验综合型的知识论,即下学而上达,上达即在下学中。
朱熹所谓见闻之知,既包括关于自然界客观事物的知识,也包括人伦日用之知。见闻之知不限于感性知识,还包括理性知识,所谓“一事只知得一理”,也属于见闻之知。可以说,朱熹所说见闻之知,应是包括感性、理性在内的一般经验知识。因此,见闻之知并不是和思虑之知对立的。“视曰明,是视而便见之谓明;听曰聪,是听而便闻之谓聪;思曰睿,是思而便通之谓睿。”[30] 耳目聪明能认识事物的外部现象,思虑之知能贯通其理,这也是见闻之知的自然结果。思虑主要起“类推”、“会通”作用,因为“义理尽广大,尽无穷,不入思虑,则何缘会通?”[31] 可见,朱熹所谓见闻之知,包括思虑之知,属于知识论范畴,也包括综合、推理等认识方法。
与“知”相对的便是“觉”。“知谓知其事之所当然,觉谓觉其理之所以然。”[32] 知是“知此事”,觉是“觉此理”。知是客观的认识,“理之体在物,而其用在心”[33],心以客观事物为对象而知其理,故谓之知。觉则是内心直觉。心中虽有德性之知,但只有自我反思而豁然贯通,才能知其为我所有。在朱熹这里,德性之知和“致知”相联系,见闻之知和“格物”相联系,前者是人性论问题,后者是认识论问题,德性之知靠内在的自觉,见闻之知是外在的认识。但朱熹不是把二者区别开来,而是把二者结合起来,以格物为致知的方法,以见闻为德性的条件。“大学所谓格物致知,乃是即事物上穷得本来自然当然之理,而本心知觉之体,光明洞达无所不照耳。”[34] 这知觉之体就是本体认识,即德性之知。这不仅是道德知识,而且是真、善、美的合一,是最高的真理,只有直觉才能达到,因此具有超理性的特点。
德性之知与见闻之知,表现在方法上,便是“尊德性”与“道问学”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理学派的朱熹和心学派的陆九渊,展开了一场争论。
朱熹认为,德性是内,为本,为主;问学是外,为末,为次。但二者需要并用而不可偏废,不能只强调内面功夫而忘了外面功夫,因为内外本是一理。要尊德性,就必须道问学,问学正所以为了尊德性。因此,不可分作“判然两事”。他主张,应以尊德性“全其大”,以道问学“尽其小”,即“固当以尊德性为主,然于道问学亦不可不尽其力。要当使之有以交相滋益,互相发明,则自然该贯通达而于道体之全,无欠阙处矣。”[35] 认为朱熹只讲道问学不讲尊德性,或以道问学为主,以尊德性为辅,都不符合朱熹的思想实际。朱熹虽然重经验知识,但决不是经验论者,而是道德先验论者,这就决定了他必须以尊德性为主。但是,如果只有尊德性而无道问学,也就失去了朱熹的特点。
陆九渊则不然。他是真正主张尊德性的。陆九渊的方法论,从根本上说,是自我反省的直觉论。他是彻底的道德主义者。他认为德性之知是“本心”所固有,不须向外求知。他虽然讲“格物”之学,但这同他的根本观点并不完全一致。在陆九渊看来,“苟此心之存,则此理自明”,“汝耳自聪,目自明,事父自能孝,事兄自能敬,本无欠缺,不必他求”[36]。他自称其学是“先立乎其大者”,“大者”就是德性之知。因此,他对见闻之知并无兴趣。他只强调主体精神的自我觉悟、自我实现,即所谓“自立”、“自作主宰”,即使不识字,也要堂堂正正做个人。
他对朱熹主张尊德性与道问学同时并举的方法,大不以为然。朱熹曾说,陆九渊专讲尊德性,他自己却讲道问学多了,因此想“去两短,合两长”。陆九渊则以为不可,“既不知尊德性,焉有所谓道问学?”[37] 在他看来,只有存养德性,才是根本学问。
从道德知识的培养来说,陆九渊的尊德性之学,很有特色。他从道德主体原则出发,用自我意识代替了一切外在的知识,但他否定了道德知识的积累,不承认有任何客观来源,因而被朱熹批评为“禅”。就是说,他没有把人性论和认识论结合起来。
王阳明从良知说出发,解决了德性与见闻的关系,理论上比陆九渊更加完备,同朱熹也有区别。
在王阳明的知识论中,良知就是德性,良知之外别无德性。一切知识都是良知的发用,见闻之知也是如此。“良知不由见闻而有,而见闻莫非良知之用,故良知不滞于见闻,而亦不离于见闻。”[38] 良知(即德性之知)作为本体意识,是一切知识的总脑,“良知之外别无知矣”。既然如此,它就不可能从经验知识中取得,但又通过感性经验而实现,不离见闻而存在。总之,德性和见闻的关系是体用关系。德性之知如果“滞”于见闻,就失去了自身本体,变成无“头脑”的知识;如果离了见闻,就变成无用之体,失去其现实性。
因此,王阳明并不像陆九渊那样,否定一切见闻之知,但也反对朱熹那样的向外求知。从思维方法讲,朱熹是经验归纳型,王阳明似乎是抽象演绎型,只要掌握总原则,便可以随处应用,随处体现。“若主意头脑专以致良知为事,则凡多闻多见,莫非致良知之功。盖日用之间,见闻酬酢,虽千头万绪,莫非良知之发用流行。除去见闻酬酢,亦无良知可致矣,故只是一事。”[39] 但这不是真正的逻辑演绎,毋宁说是道德原则的具体应用,它仍以经验综合为基础。为了实现人的道德知识的自觉,必须见之于见闻酬酢,却不是“专在多闻多见上去择识”。如果在闻见上求知,便有“毫厘千里”之差。总之,从理论上讲,在德性与闻见的关系问题上,王阳明的观点完全是先验论的,但是却具有最多的经验成分,因为良知的存在和实现,不能没有经验。
王畿第一个自觉地区分了德性与见闻,从而为道德性命之学限定了一个范围。他明确指出,德性之知即良知,是道德人性问题,见闻之知则是知识论问题,二者是不同性质的两种知,不能混为一谈。“夫良知之与知识,差若毫厘,究实千里。同一知也,如是则为良,如是则为识;如是则为德性之知,如是则为闻见之知,不可以不早辨也。”[40] 这显然是从价值论和知识论的意义上所作的区分,即德性是关于人的价值的自我认识,见闻是关于事实本身的客观认识。
他进一步指出,德性之知是“本心之明,不由学虑而得,先天之学也”,见闻之知“则不能自信其心,未免假于多学亿中之助,而已入于后天矣”[41]。先天、后天之分,在认识论上是先验论和经验论的区分。但在王畿看来,德性之知,只是人心一点“灵明”,无知而无不知,是性命之所系。它作为“寂然”之体,应“感”而发,实际上是潜在的自我意识,故为先天之学。所谓“格物致知”,正是指德性之知,而不是见闻之知。见闻之知则是对客观对象的认识,有主、客观的区别,认识多寡及其正确与否,以客观对象为依据,心只是起认知作用,这是后天经验中取得的认识,故为后天之学。“知无起灭,识有能所;知无方体,识有区别。”[42] 这就是二者的主要区别。
王畿区分德性与见闻,其意义在于,把心性认识和事实认识,把价值论和知识论区别开来,前者解决主体自身的存在及其价值问题,后者解决客观事实的认识问题。这是理学中必须涉及而又长期没有解决的问题。理学家真正关心的,是德性之知即人性论问题,但是又和认识论问题混在一起,并没有认真解决二者的关系问题。他们之中,张载初步提出了二者的区别,但并没有指出区别何在;朱熹则主张把二者统一起来;王阳明用“良知”代替了一切知识,实际上只讲德性之知。王畿也是以德性为根本宗旨,但他承认在心性认识之外,还有知识论的问题,并且从性质上把二者区别开来,变成两种不同性质的认识,这在理学范畴史上是有重要意义的。虽然他对见闻之知作出了否定的回答,但他要解决所谓“德性”问题,就不能不和“知识”问题有所区别,这无疑有利于认识论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王畿的区分是重要的。
但是,气学派的王廷相,却提出了相反的解释。应当说,王廷相真正讨论到认识论问题,并充分肯定了经验知识在认识中的地位和作用,同时又明确否定了德性之知的存在。王廷相在宇宙论上,接受和发展了张载的学说,但在认识问题上,却断然否定了张载关于德性之知的观点。他提出,只有见闻和思虑之知,并无所谓“德性之知”。凡知识都是思与见闻之“会”,即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结合。“见闻者在外之资”,即从外部得到的感性认识,“思者神识之妙用”,即理性思维,思源于见闻,以感性经验为基础。“物理不闻不见,虽圣哲亦不能索而知之。”[43] 如婴儿闭于幽室,不与物接,长而出之,则日用之物不能辨,何况天地之高远、古今之事变,“可得而知乎?”见闻之知虽不是认识的全部,但它是一切认识的基础,思虑之知只有依靠见闻才能发生。“夫神性虽灵,必籍见闻思虑而知,积知之久,以类贯通,而上天下地,入于至细至精,而无不达矣。”[44] 他把感性和理性、见闻和思虑统一起来了。在他看来,一切知识“不过思与见闻之会而已”[45]。
思和见闻标志着认识的两种过程,王廷相把见闻看作认识的基础,具有经验论的倾向。但是,他并不认为,凡见闻之知都是真实可靠的知识。真知来源于见闻,但见闻并不都是真知。因为真知还必须靠理性思维,即“神识之妙用”。心之灵明神识,出于人性,其思虑作用能综合经验知识而进行归纳推理,做到“以类贯通”。思的作用还可以纠正见闻之不真,克服经验知识的局限性。片面的见闻之知,甚至能妨害对于事物的正确认识。“见闻梏其识者多矣”,大者有三:其“怪诞”者,梏“中正”之识;“牵合付会”者,梏“至诚”之识;“笃守先哲”者,梏“自得”之识。因此,“闻也,见也,先哲也,参伍之而已矣”[46]。无论是经验知识,还是先哲的遗训,都只能作参考,却不能作唯一根据。更重要的是,要经过自己的独立思考。
这里,王廷相提出了怀疑精神,特别是反对“笃守先哲”,可说是一种反传统的勇敢精神。它表现了对理性思维的推崇和自信,对于批判理学家所尊奉的神圣教条,具有重要意义。理学形成以来,虽有过“疑经”精神,但从根本上说,仍以他们所理解、所阐释的儒家经典为依据,以“先哲”为榜样。这种浓厚的经学空气,严重地束缚着人们的思想。王廷相公开提倡怀疑“先哲”,具有某种思想解放的作用。他提出“天性之知”、“人道之知”两个概念,把人的自然本能如饮食视听之类,说成“天性之知”,其余一切知识,皆“因习而知,因悟而知,因过而知,因疑而知,皆人道之知也”[47]。这不仅否定了一切先验知识,而且把怀疑精神看作是获得知识的重要条件。这对于冲破陈旧理论的教条,发展人类的认识,是非常重要的。毫无疑问,“怀疑”正是获得真理的重要条件,只有对自身的理性能力具有坚强信念,才能提出这样的议论。
王廷相之所以提出“天性之知”与“人道之知”,其根本目的是为了否定“德性之知”。他认为,除了饮食视听是生而具有之外,根本没有什么先验的道德知识。宋明儒无不讲生而具有德性之知,这在王廷相看来,就是陷入“禅”学而不自知。“近世儒者乃曰,思虑见闻为有知,不足为知之至,别出德性之知为无知,以为大知。嗟呼!其禅乎!不思甚矣!殊不知思与见闻,必由吾心之神,此内外相需之自然也。德性之知,其不为幽闭之孩提者几希矣。”[48] 在理学范畴发展中,王廷相是第一个否定“德性之知”的人。
但这并不是说,王廷相否定有道德知识。事实上,王廷相虽然否定了“德性之知”,并且从认知理性的意义上讨论一般认识问题,特别是用经验主义的方法,解决了一切知识的来源问题。但他所谓知,仍然包括道德知识,甚至主要是人伦道德知识,他并没有把道德认识同一般认识真正区分开来。只是在这个问题上,他和心学派有较大分歧。心学派强调实践理性的主体性,王廷相则重视认知理性的作用;前者以先验论为特征,后者以经验论为特征。
但在明清之际,普遍出现了将德性之知与闻见之知统一起来的趋势。
刘宗周首先提出“德性、闻见本无二知”,亦“无内外精粗”[49]。一方面,闻见亦出于心,非耳目聪明所专有;另一方面,德性之知不离闻见,“睿知之体,不能不竅于聪明而闻见启焉”,“今必以闻见为外而欲隳体黜聪以求睿知,并其睿知而槁矣”[50]。因此,舍外而求内,弃闻见而求德性,“非德性也”。只有内外合一,才是完全的知识。刘宗周为了纠正心学派的偏向,把道德知识和经验知识统一起来了,但是,他所谓闻见之知,仍然是人伦道德知识,并不重视对自然界的认识。
顾炎武也主张德性与闻见不可偏废。他提倡多闻多见之识,认为天下道理“殊涂而同归”,既不能流于训诂之末流,也不能流于心性之空疏。“彼章句之士,既不足以观其会同,而高明之君子,又或语德性而遗问学,均失圣人之旨矣。”[51] 顾炎武重视认知理性的主体作用,认为社会伦理道德知识都有其客观性,但“莫不本之于心以为之裁制”[52],说明理智之心有裁制决断的能力。和一般理学家只强调德性之知不同,他并不强调向内反省以求自我完成、自我实现,而是主张博学多识,以尽其“才”。他反对不求知识而一味提倡所谓存心、收放心之说,“所存者非虚空之心也,夫仁与礼,未有不学问而能者也”[53]。他并不否定道德知识,但更重视经验知识,其中包含着“经世致用”的积极内容。像顾炎武、颜元等人所讲的学知,更具有实用的特征。
王夫之从理论上全面总结了德性与见闻两种知识,一方面把见闻之知归结为知识论问题,并和理性思维结合起来,给予认知理性以高度重视;另一方面把德性之知归结为人性论问题,同样和认知理性结合起来并作为最高层次的知识,成为实现“天人合一”的重要条件。
关于见闻之知,王夫之既区分了它和理性认识的界限,又指出了二者的联系,并指出由见闻之知过渡到理性认识的必然性。
首先,他提出见闻之知与思虑之知的不同性质。“且见闻之知,止于已见已闻,而穷于所以然之理;神则内周贯于五官,外泛应于万物,不可见闻之理,无不烛焉。”[54] 见闻只限于认识事物的外部现象,属于感性阶段,故不能认识事物的“所以然之理”,只有心之“神明”才能超出有形之外,认识无形之理,即事物的内部规律。因为,“耳目之官,视尽于色,无色即无所视,听尽于声,无声即无所听,聪明尽于闻见之中,所闻、所见之外,便无聪明,与心之能彻乎形而上者不同。”[55] 王夫之从能、所理论出发,讨论耳目见闻与心思的关系,坚持了认识对象的客观性,同时区分了二者的界限。当然,就见闻之知而言,声、色等等也有主观因素的参与,并无纯粹客观的“声”、“色”之类,但他坚持认识来源于客观,却是正确的。
其次,王夫之并不认为见闻和思虑是毫无关系的两个过程,正好相反,心寄于五官而居其要,参与感性认识;而感性认识又是思的依据,“一官失用而心之用已废矣”。
王夫之还提出认识的有限与无限的关系问题,认为闻见之知是有限的,思虑之知则是无限的。“圣贤所谓道,原丽乎事物而有,而事物之所接于耳目与耳目之得被于事物者,则有限矣。”[56] 无论从空间和时间上说,人的耳目见闻都是有限的,决不能穷尽所有之物,在缺乏科学技术和观察仪器的情况下,尤其如此。但王夫之赋予理性思维以无限能力,“心之官,思则得之,原不倚于物而无涯量”[57]。思可以超越感性事物而进入无限的领域,达到绝对的认识。“盖形而上之道,无可见,无可闻,则唯思为独效。”[58] 理作为普遍规律,具有无限性绝对性特征,耳目见闻虽无能为力,但“思”则能把握,这是理性思维的本性。这是王夫之对理性思维的最高评价。
最后,他提出见闻与思虑相统一的观点,一方面,见闻之知是理性认识的基础;另一方面,思虑必须行于见闻之中。“耳之于心,非截然而有大小之殊……盖貌、言、视、听,分以成官,而思为君,会通乎四事以行其典礼。非别有独露之灵光,迥脱根尘,泯形声,离言动,而为恍惚杳冥之精也。”[59] 思能统帅感性认识,具有综合抽象能力,但又不能脱离感性认识而存在,二者是不能分开的。“法象非神不立,神非法象不显。多闻而择,多见而识,乃以启发其心思而会归于一,又非徒恃存神而置格物穷理之学也。”[60] 他反复强调理性思维不能脱离感性经验而独运,这就充分肯定了见闻之知即感性经验的作用,它是理性思维得以进行的基础。
但是王夫之所说的见闻思虑之知,并不是认识论的最高认识,其最高认识则是德性之知,即所谓“真知”。“心知者,缘见闻而生,其知非真知也。”[61] 因为缘见闻而生的“心知”,只是客观的“物理”知识,并不是人的“性理”知识。
德性之知则不然,它不因见闻而发,它是心中所固有的内在的根本知识,故为“真知”。“见闻可以证于已知之后,而知不因见闻而发。德性诚有而自喻,如暗中自指其口鼻,不待镜而悉。”[62]“德性者,非耳目口体之性,乃仁义礼智之根心而具足者也。常存之于心,而静不忘,动不迷,不倚见闻言论而德皆实矣。”[63] 这说明,德性之知和见闻思虑之知是不同的两种知识,它是关于人性的知识,而不是关于客观事实的知识,它是先验的,而不是经验的。它不仅不因见闻而发,而且受到见闻的桎梏。“心思倚耳目以知者,人为之私也:心思寓于神化者,天德也。”[64] 以依靠耳目见闻所得为人为之私,这就把经验知识完全排除在德性之外了。寓于神化之知即天德良知,是对心中自然当然之理的自觉认识。
同样是“心思”,前面说不离见闻,这里又说不倚见闻,这岂不是矛盾?但在王夫之看来,这是属于不同层次的两种认识。“心思”固然是认识主体所具有的认知理性,但前者是对客观事实的认识,后者则是对人的价值的自我认识。前者需要从见闻到思虑的过程,后者则是思虑自身的事情。这种认识不是不要见闻,但不是依靠见闻,“立心以为体,而耳目从心,则闻见之知,皆诚理之著矣。”[65] 所谓“立心以为体”,从知识内容方面说,其实就是以德性之知为体。在这种情况下,见闻之知只能是本体知识的发用和表现。这当然是道德先验论。
这是一种自我评价和自我认识,它不仅是“真”,而且是“善”,“思原是人心之良能,那得有恶来?”[66] 这个“思”,并不是对闻见之知进行类推而会归于一的思,而是对德性的自我反思,即所谓“君子之学,唯知吾性之所有”[67]的思。思是为了知吾之性,而思之发又出于善恶好恶的价值需要。“思亦受成于好恶也,非其所好,不思得也;非其所恶,不思去也。好恶者,初几也;思者,引伸其好恶以求遂者也。好恶生思,而不待思以生。是好恶为万化之源,故曰极也。”[68] 他提出,人的认识产生于价值需要,这是一个很重要的观点。但这里所谓好恶,完全是由自我需要所产生的道德评价,既不是认识对象和内容是否为真的问题,也不是一般真理的评价问题。所好所恶,有内在的价值标准,这就是德性,即“善”。
从广义的认识论讲,王夫之区分德性之知与闻见之知,是对理学范畴论的一个发展。因为事实上存在着两种认识,一种是关于客观事实的真理认识,一种是关于人的存在的价值认识。王畿和王廷相从两个相反的角度提出了二者的区别,王夫之则进行了全面的论述,这是他的贡献。但他把德性之知说成是“真知”,并作为最高层次的认识而置于客观认识之上,不能不说是受理学范畴体系的严重束缚。
戴震从根本上否定了德性之知,以见闻之知为一切知识的来源,并提出“耳目口鼻之官接于物,而心通其则”的命题,解决了感性和理性的关系问题。他认为,认识是解决主客体的关系问题,客体是外界的客观事物及其法则,主体则是人的血气心知。血气指感觉器官,心知指心之“神明”。“味也,声也,色也,在物,而接于我之血气;义理在事,而接于我之心知。血气心知,有自具之能。”[69] 人的认识能力是天赋的。血气以为“精爽”,能认识事物个别的物理性质,是为“见闻之知”;心知以为“神明”,能通事物的法则,为思虑之知。“义理非他,所照所察者之不谬也。何以不谬?心之神明也。”[70]
见闻之知和义理之知,既是感性和理性的关系,二者又是统一的。一方面,心之神明只有靠耳目感觉经验以“效其能”,才能于事物“咸足以知其不易之则”。另一方面,心知又高于见闻,是认识发展的更高层次。“然见闻不可不广,而务在能明于心。一事豁然,使无余蕴,更一事而亦如是。久之,心知之明,进于圣智,……自无弗贯通,非多学而识所能尽。苟徒识其迹,将日逐于多,适见不足。”[71] 由见闻而进于心知,由心知而进于圣智,便是“豁然贯通”,于“理义”无所不通,达到了认识的最高境界。
但这又不是“心出一意”以定可否。因为理在物而不在心,主体的认识作用仅在于“通其则”,明其理,而不是以主观意见“强制”事物使之服从。这是客观主义的认识论,同理学家所说的德性之知,即内在的道德知识是不同的。
但是,戴震并没有把价值论和认识论严格区别开,他所谓义理之知,还带有明显的道德论色彩。见闻之知又被看作是对“自然”的感知,和“血气”有关,而“血气”也可以理解为生物学上的感性需要,心知又被看作是对“必然”的认识,而“必然”虽属客观,却又是道德原则。他确立了客观主义的认识原则,用经验论代替了先验论,却没有对主体意识进行讨论,结果,认识论和道德论仍然没有分开。他的贡献在于,提倡认知理性,一切认识问题,必须经过认知理性的考察和分析,从而否定了非理性的直觉和体验。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戴震所说的“知”,具有理性主义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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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观物外篇》卷十二。
[2]《观物外篇》卷十二。
[3]《正蒙·大心篇》。
[4]《正蒙·大心篇》。
[5]《语录下》。
[6]《语录下》。
[7]《正蒙·大心篇》。
[8]《经学理窟·气质》。
[9]《语录中》。
[10]《经学理窟·义理》。
[11]《横渠易说·系辞上》。
[12]《经学理窟·义理》。
[13]《正蒙·大心篇》。
[14]《语录上》。
[15]《遗书》卷三。
[16]《遗书》卷十六。
[17]《遗书》卷二十五。
[18]《遗书》卷二十五。
[19]《遗书》卷六。
[20]《遗书》卷二十一下。
[21]《遗书》卷六。
[22]《遗书》卷二十二上。
[23]《遗书》卷二十一下。
[24]《遗书》卷十六。
[25]《遗书》卷十八。
[26]《外书》卷一。
[27]《遗书》卷二上。
[28]《语类》卷九十八。
[29]《语类》卷十八。
[30]《语类》卷五十八。
[31]《语类》卷一一三。
[32]《孟子集注》卷五。
[33]《语类》卷十八。
[34]《答潘叔文》,《朱子文集》卷五十。
[35]《玉山讲义》,《朱子文集》卷七十四。
[36]《语录》,《象山全集》卷三十四。
[37]《语录》,《象山全集》卷三十四。
[38]《传习录中》。
[39]《传习录中》。
[40]《致知议略》,《王龙溪全集》卷六。
[41]《致知议略》,《王龙溪全集》卷六。
[42]《金波晤言》,《王龙溪全集》卷三。
[43]《雅述·上篇》。
[44]《雅述·上篇》。
[45]《雅述·上篇》。
[46]《慎言·见闻篇》。
[47]《雅述·上篇》。
[48]《雅述·上篇》。
[49]《答右仲三》,《刘子全书》卷十九。
[50]《论语学案》二,《刘子全书》卷二十九。
[51]《予一以贯之》,《日知录》卷七。
[52]《行吾敬故谓之内也》,《日知录》卷七。
[53]《求其放心》,《日知录》卷七。
[54]《正蒙注·参两篇》。
[55]《孟子·告子上》,《读四书大全说》卷十。
[56]《中庸第一章》,《读四书大全说》卷二。
[57]《孟子·告子上》,《读四书大全说》卷十。
[58]《孟子·告子上》,《读四书大全说》卷十。
[59]《洪范》三,《尚书引义》卷四。
[60]《正蒙注·大心篇》。
[61]《正蒙注·大心篇》。
[62]《正蒙注·大心篇》。
[63]《正蒙注·天道篇》。
[64]《正蒙注·天道篇》。
[65]《尧典一》,《尚书引义》卷一。
[66]《论语·公冶长篇》,《读四书大全说》卷四。
[67]《中庸第一章》,《读四书大全说》卷二。
[68]《洪范四》,《尚书引义》卷四。
[69]《理》,《孟子字义疏证》。
[70]《理》,《孟子字义疏证》。
[71]《权》,《孟子字义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