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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细龙:论我国教育法制建设中的问题及其对策
前言法制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的基础,国家的现代化依赖于各行各业的现代化,教育是为国家培养未来人才的,更应走在现代化前列,因此,教育法制现代化就显得尤为重要。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教育法制建设的发展走过了一段不平凡的历程,从1949年到1979年的30年间,除《宪法》中有关教育的条款外,没有由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的对全国教育起统领作用教育法。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在反思民主、法制不健全对国家带来的危害时指出:“民主和法制,这两个方面都应该加强,过去我们都不足。要加强民主就要加强法制。没有广泛的民主是不行的,没有健全的法制也是不行的。”(邓小平,1994)在中央的统一部署下,我国教育法制建设发展迅速,1980年2月12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个教育单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确立了我国高等教育学位制度,拉开了我国新时期教育立法的序幕。随后依次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下简称《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下简称《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民办教育促进法》),2006年6月29日又修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在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上述法律之下,地方各级权力机关制定了地方性教育法规,各级政府和各业务主管部门也制定了一系列教育行政法规和规章,基本上形成了以教育基本法为统领,以各单行法为主干,以地方性教育法规、教育行政法规和规章为实施支撑的相对独立、比较完善的教育法规体系,为依法治教提供了法律依据,有力地推动了教育事业的发展。但是,在我国教育法制建设进程中,社会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复杂时期,各法律关系主体的利益关系复杂多变,法律的“稳定性”特征与市场经济的发展性不同步,难以起到保障教育优先、持续发展,促进教育现代化的作用。由于我国教育立法尚处于起步阶段,立法经验不足,立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立法计划性不周全,立法程序性不强,立法民主化程度不高等问题比较突出,导致教育法律体系不全,难以起到依法保障教育事业发展的作用;已经出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存在诸多瑕疵,严重影响了教育法的权威和教育法的实施效果。因此,要实现教育法制现代化,认清社会转型期教育发展的复杂性,必须先“治法”,找出教育法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实行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构建出能够规范办学行为、保障教育发展的可依、可信、可行的、完善的教育法律体系。一、教育法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教育法治的实现依赖于教育法制建设进程和质量,即教育法制现代化的程度。教育法制的内涵应包含三方面。第一是指国家制定的有关教育的法律和制度,是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和制度的总和,这是从静态视角来了解教育法制。第二是指有关教育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活动和过程,即教育法制的运行机制,这是从动态视角来看教育法制。第三是指按照依法治理的原则和方式来管理教育、发展教育和规范各种教育活动,这是从管理理念来认识教育法制。总而言之,教育法制不仅包括教育法律制度,而且包括教育法律制度的运行,更包括管理者依法治理教育的管理理念。因此,教育法制建设的现代化必须从上述三方面综合进行考察。1.从静态上看,我国教育法制体系不全,缺少“学校教育法”、“教育财政法”、“教育投入法”等保障教育发展的关键性法律学校是实现国家教育权、公民受教育权的主要场所,学校教育的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直接关系到国家教育权的落实和公民受教育权的实现。我国有各级各类学校200余万所,学生3亿多人,约占总人口的1/4,但是,至今仍然没有一部“学校教育法”对涉及如此庞大人群的学校教育进行严格规范,导致学校教育权利不明、职责不清,学生在学校的受教育权利和应该履行的义务也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款予以规范。现实中“应试教育”禁而不止,“素质教育”推而不行,学生在校伤害事故让学校体育课不敢上、课外活动不敢开展、对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更是望而却步,这些都与没有一部严格规范学校、教师、学生、家长以及与学校有关的社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学校教育法”直接相关。《教育法》关于教育投入和条件保障的许多原则规定,由于没有“教育财政法”、“教育投入法”等单行法律进行具体规范而无法贯彻实施,致使这些规定成了纸上谈兵,“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的战略决策无法落实,导致教育,特别是基础教育(尤其是农村基础教育)的发展严重滞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2.从动态上看,我国对有关教育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活动和过程还没有科学、严格的制度规范,科学、规范的教育法制的运行机制尚未建立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科学执政、依法执政、民主执政”,反映在教育法制建设上就必须加强对有关教育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活动和过程进行科学、严格的制度规范。当前,在教育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活动和过程中还存在不科学、不民主的地方。比如,在教育立法上,法律体系的完整性、下位法与上位法的一致性、部门立法的协调性都还不太理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公民的自觉守法意识尚未形成;法律监督体系尚未建立,等等。这都迫切要求完善教育法制的运行机制。原《义务教育法》第十条规定:“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但该法于1986年7月1日起施行后学校一直在收费,直到1992年《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出台,才在第十七条中补充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可收取杂费”,但是,已经过去的6年中收取的费用到底是学费还是杂费?既没有任何人或组织对学校收费提出质疑并监督《义务教育法》第十条的实施,也没有任何人或组织对《义务教育法》第十条本身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提出质疑,更没有人对《细则》第十七条违背上位法的规定提出异议。这是教育法制监督缺位导致的直接后果。由于原《义务教育法》第十条违背了教育受制约于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律,在国家财力紧张,义务教育政府投入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提出“免收学费”,显然是行不通的。3.从管理理念上看,按照依法治理的原则和方式来管理教育、发展教育和规范各种教育活动的管理理念尚未确立当前,一些县、市政府在进行农村教育布局调整时只考虑资源集中整合,只考虑缩减教师编制、减少财政投入,对《教育法》规定的“国家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原《义务教育法》第九条规定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等视而不见,大规模撤并农村小学,一些村小被撤销后,边远贫困地区村民的子女要步行十几公里上学。政府这种只顾减少财政负担、加重老百姓负担的做法严重违背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严重侵害了农村边远村落农民子女受教育的权利。最近我们在湖北某市的农村教育调查中发现,撤销“村小”后农民子女入学非常不便。农村税费改革实施后,该市的行政建制从17个乡镇(街道)合并为11个。农村中小学也随之进行了布局调整,撤销、合并了一批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村学校。与2000年相比,农村小学减少了39所,农村初中减少了3所。例如,我们实地调查的该市某镇,2003年学校布局调整,一次就撤销了钱湾、付咀、前程、猴档、石河等5所小学和小南河教学点,以上被撤学校所在村的学生上学最近的要走5公里,远的要走20多公里,最边远的团山村的孩子离学校有40多公里。该市小河镇两乡合并后,也撤销了11所小学。再例如我们调查的该市某镇猴档村教学点,2003年布局调整撤销猴档村小学后,改设教学点。该村5个村民小组共800多口人,居住分散,学生住址距离教学点最远的达6公里。原猴档小学的3-5年级学生转到5公里外的刘猴小学,教学点只剩下1-2年级11名学生和学前班8名学生,该教学点仅配置了两名教师,负责1、2年级和学前班三个班级11门课程的教学工作,只得进行复式教学,而这两位教师一位48岁,一位57岁,连汉语拼音都不会,只能自己边学边教,怎能保证教学质量,怎能保障这些学生的完整受教育权利?该教学点负责人介绍,因为小学低段学生年龄太小,农民家长不愿意送孩子到更远的学校就读,如果该教学点撤销,他们的子女只能辍学。据猴档村的村民反映,撤销“村小”以后,他们的三年级以上的孩子要到5公里以外的刘猴小学上学,每天家长要接送,浪费大量的人力和时间,影响正常的生产劳动,中午孩子午餐要1-3元钱,困难家庭难以承受。由此看来,这种撤销学校的做法不仅仅违背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也侵害了学生“就近入学”接受符合国家标准教育质量的受教育权利,还加重了农民负担,打乱了农民的生产生活秩序。撤校之风在湖北省其他县市也比较盛行,《湖北省教育统计年鉴》2001年度、2004年度的统计数据表明,全省2001年有农村小学18173所、教学点2844个。到2004年,农村小学只有11733所,减少了6440所,减幅达35.4%,即有1/3以上的村小学在3年之内消失了;农村教学点2363个,减少了481个,减幅达16.9%。也就是说我省3年内又有近7000个村子没有了学校。截至2004年,湖北省有乡(镇)964个,行政村26697个,减去964所乡镇中心小学,只有约40%的行政村有小学,60%的行政村已经没有学校了。小学急剧减少的现象在全国也很普遍,2000-2006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的数据显示,全国小学每年平均减少3万多所。“九五”末的2000年全国有小学55.36万所,到“十五”末的2005年仅剩36.62万所,5年减少了18.74万所,减幅达33.85%。2006年又比2005年减少2.46万所,并有继续减少的趋势。全国有3.7万个乡(镇),65.27万个行政村,减去乡镇中心小学数,有小学的行政村不到一半。在城镇化加速的情况下,城镇小学在增加,减少的主要是村小学,如果不遏制这种撤销村小学之风,再过5—10年,恐怕没有几个村有学校了,试问,没有了学校的农村怎能算是新农村?没有文化、没有技术的农民如何建设新农村?因此,中央政府必须尽快遏制随意撤销农村小学的行为。只有大力发展乡村教育,办好村小学、教学点,才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就近入学”权利,使所有的农民都能接受良好的教育和服务,才能更好地为建设农村和谐文化,推进新农村建设服务。二、现行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存在暇疵分析由于我国教育法制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立法经验不足,已经出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存在诸多瑕疵,现以《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为例作简要分析。1.有义务无责任现行教育法律法规只设定了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的义务条款,但是,多数条款没有设定不履行义务的处罚条款。一部法律是由若干法律规范组成的,一条完整的法律规范应包含法定条件、行为准则和法律后果三个要素。但是,在已经颁行的几部教育法律中,有不少法律规范只有法定条件和行为准则而无法律后果,导致一些法律关系主体虽不履行义务却不必承担法律责任,使违法行为得不到惩处,法律变成一纸空文,教育法实施不力与立法本身存在这样的缺陷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教育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逐步增加对教育的投入,保证国家举办的学校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第五十四条规定:“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具体比例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第五十五条还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对教育的投入要实现“三个增长”,等等。但是,这些义务性规范在《教育法》第九章“法律责任”中却找不到相应法律后果的表述。《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实施义务教育所需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筹措,予以保证。”该条也是只有义务而无责任。由于这些义务性条款都未明确义务主体不履行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对违法行为无法追究法律责任,背离了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准则这一根本特征,这些条款都得不到很好的落实也就不足为怪了。2.法律责任主体不明,表述不清,无法追究违法主体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而必须承担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后果。法律责任的设定,是法律规范得以贯彻实施的国家强制力保证,其表述应该清楚明确,责任分明,这样才有利于对违反法律规范者实施准确的打击,维护国家法律的严肃性。但是在现行教育法律法规中,有关法律责任的条文的表述却不甚了了。《教师法》于1994年1月1日施行,至今已有14年了。《教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但实施14年来,拖欠教师工资、不按国家规定足额发放教师工资的现象仍然没有得到遏制,有些地方国家规定的增加工资政策得不到落实,因而出现“教师加工资空调”的歇后语。这主要是因为《教师法》第三十八条仅仅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对违反本法规定,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这一罚则的法律责任主体不明,根本无法遏制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一是当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的主体就是地方人民政府时,没有明确这一处罚条款的实施主体是谁,即由谁来“责令其限期改正”。事实上,当前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的侵权主体基本上是地方人民政府,却让其责令自己改正,这不令人感到滑稽可笑吗?二是谁对这一侵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是地方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还是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机关的主要负责人抑或是学校的校长?假如被拖欠工资的教师提起诉讼,谁是被告?三是即使拖欠教师工资的侵权主体是地方人民政府的下属单位,而且责任主体明确,这一罚则也会落空。因为仅是“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倘若“责令”后其不改正呢?谁也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3.法律规范不严密,有些条款表述含糊,缺乏可操作性教育法律规范要转化为人们进行教育活动的自觉行为,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实施过程。教育法实施情况的好坏,取决于教育执法制度是否完善,更取决于教育法律规范本身的表述是否准确明了,即教育法规定的各主体的权利、义务是否清楚明白,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教育法应该是一把能具体分解各个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的快刀,一把能严格规定各方面工作权限及其标准的标尺。美、日、韩、澳、新西兰等国的教育法律规范,都是明确规定了各个法律关系主体“应该做什么”、“不得做什么”、“怎样做”、“由谁负责”、"怎样处罚”等。如韩国的义务教育法,除规定免收学费外,还详细规定政府应向在校学生免费提供多少课本,几套校服,几餐饭,上学、放学用什么样的交通工具等。而我国1986年颁布的《义务教育法》,显得过分抽象、笼统,如第九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没有界定“合理设置”,对“就近入学”也没有界定多少距离以内才算是“就近入学”,在1992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中也只是在第二十六条中含糊其辞地要求“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对于究竟什么叫“合理布局”也未作说明,并在这两个规范文件中都未涉及若不“合理设置”或不“合理布局”,政府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应该处理哪些责任人。2006年颁布的新《义务教育法》同样存在上述问题,其第十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也没有界定“就近入学”的距离,不能真正保证学生“就近入学”权利的实现。三、加紧“治法”,促进教育法制建设现代化要加快教育法制建设现代化的进程,就必须完善教育立法机制;清理、修改现行教育法;加快“学校教育法”、“教育财政法”、“教育投入法”的立法进程,完善教育法制,让教育法为我国教育的优先、持续发展保驾护航。(一)建立科学、民主的教育立法机制教育立法是教育法制现代化建设的基础。我国教育法律的制定是由起草小组成员起草,在有限的范围内征求修改意见,最后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而教育法规和规章的制定则只是少数立法人员参与,既不召开立法听证会,也很少征求修改意见,这种不太民主的做法必须改变。1.要提高立法人员的法律素质法律法规草案是由立法人员起草的,立法人员的认识能力、思想水平、道德素质和文化科学素养的高低直接影响着立法的质量。首先,立法人员要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因为国家方针政策是教育立法的重要依据,立法人员应熟悉国家的方针政策,特别是国家有关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大政方针,准确把握政策精神,使制定的法律草案尽可能体现国家对教育的要求,与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其次,立法人员应有较高的认识能力和知识素养。立法人员应当有宽厚的知识素养,能够正确认识教育与政治、教育与经济、教育与社会、教育与人的发展的内在关系,准确把握教育发展的规律。第三,立法人员必须要有一颗正直、诚实的良心,不屈从权贵,不出卖人格,严格按照教育发展的规律和公民的教育需求制定科学的教育法律规范。第四,立法人员应有全局观念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制定法律草案不能仅以发达地区为依据,也不能盲目赶超世界水平,不但要考虑不同地区实施法律规范的可行性,还要考虑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的承受能力。2.制定民主的立法程序,广泛听取立法意见和建议立法过程民主是教育立法科学化的重要条件之一。人民群众参与立法过程、分享决策机会是实现人民民主权利的重要途径。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要把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同立法结合起来。逐步形成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十六大报告进一步强调要“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立法过程民主化既是党提出的要求,也是实现立法科学化的需要。要实现立法过程民主,必须从以下方面入手。第一,要广泛吸纳各阶层社会贤达参与法律起草工作。教育法律草案的起草是教育立法最关键的一步,不仅要组织法律专家主持起草,还要广泛吸纳各阶层社会贤达参与,让他们充分发表意见,这样才能拓宽视野,博采众长,弥补法律专家视野的不足。第二,要广泛听取社会各阶层人士对法律草案的意见和建议。法律草案起草完毕后,要在各大媒体上公布,公开听取和吸纳全体公民对法律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公民参与面越广,越能反映立法民主,就越能实现立法科学化。第三,应在更大范围内通过法律。法律的审议通过,是立法的最终程序,一定要慎之又慎,参与面要广。但是,一些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很少征求修改意见,也不召开听证会,通过程序并不严密。这就导致一些部门法都有明显的保护部门利益的倾向,或者各部门之间不协调,相互矛盾或职责权限交叉重叠,给实施带来重重困难。3.教育立法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权益,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立法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正义,规范社会秩序,保障最广大人民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第五条规定:"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这是教育立法要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的法律依据。必须形成“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教育立法机制,改变过去那种少数人闭门造车的立法方式。在教育立法过程中要广泛听取人民的意见和要求,通过各种程序和形式,将人民分散的、零碎的愿望和要求转变为集中的、系统的意愿,拟订法律初稿,形成法律草案,然后再到人民中去广泛征求意见,吸收人民的修改意见后再提交立法机关审议通过,使人民的意愿上升为法律规范。(二)依法清理、修改现行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我国现行的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绝大多数是在《立法法》(2000年颁布)、《行政许可法》(2003年颁布)、《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2001年颁布)、《规章制定程序条例》(2001年颁布)、《法规规章备案条例》(2001年颁布)等实施前颁布的,还有一部分是在计划经济时代制定实施的,随着社会向市场经济的转型和依法治国纲领的实施,现行法律中有不少条款与《立法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或已经与社会发展和依法治国的要求不相适应,必须尽快依法清理和修改。1.以《立法法》、《行政许可法》为依据,清理现行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如前所述,现行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不仅本身存在瑕疵,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的进步和教育的发展,特别是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入和“依法治国”纲领的实施,现行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中有许多规定与当前政策不一致甚至相抵触。如《行政许可法》第十六条第四款规定:“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原《义务教育法》第十条规定:“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然而,《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却违反上位法《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偷换“学费”、“杂费”概念,设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可收取杂费”行政许可,这明显是“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的行为,现在《义务教育法》重新修订了,再制定新《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时一定要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在现行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中,违背《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现象随处可见,必须严格清理,以维护教育法制的统一。2.加紧修订《学位条例》、《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随着教育的发展和社会对教育需求的不断变化,现行法律中许多条款与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急需修订。如《教育法》第五条对教育方针的表述是:“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了新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即由“一服务”“一结合”发展成为“两服务”“两结合”,由“德智体”三育改为“德智体美”四育,变化是非常大的,教育方针是指引教育发展方向的旗帜,必须尽快修改《教育法》,将新的教育方针写入《教育法》。再如《教育法》第五十七条有关征收教育费附加、第五十九条有关集资办学等规定,与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和现行政策不符,必须修改。在《教育法》、《学位条例》、《教师法》等法律中,这种与当前政策不符的规定比较常见,应加紧修订。(三)加快制定“学校教育法”、“教育财政法”、“教育投入法",建立科学、完善的教育法律体系,依法保障教育的优先发展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教育法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的教育法律体系是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保证。但是,对保障教育发展至关重要的“学校教育法”、“教育财政法”、“教育投入法”至今尚未出台。1.要加紧制定“学校教育法”及其配套法规学校教育是国民教育的主要形式,制定“学校教育法”(或“学校法")及其配套法规是规范学校教育活动,保障学校教育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日本“二战”以后的经济腾飞与其教育的优先和持续发展是分不开的,而日本教育的发展又得益于其完善的教育法,特别是《学校教育法》及其配套法规。日本于1947年3月31日颁布了《教育基本法》,并于同一天颁布了《学校教育法》,日本文部省于 1947年5月23日颁布了《学校教育法施行规则》,日本内阁于1953年10月31日颁布了《学校教育法施行令》,短短几年日本就制定颁布了十余个与《学校教育法》配套的法规。使日本的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在完善的法律体系的保障下持续发展,全面提高了日本国民的素质,有效地促进了日本经济的发展。我国尽管在20世纪80年代初党的十二大报告中就提出教育优先发展和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战略,但一直没有制定“学校教育法”及其配套法规,学校与学生、教师、家长的权利义务没有法律规范,学生伤害事故成为素质教育实施的巨大障碍;学校教育的经费投入和师资配备没有法律保障,农村中小学教育仍在缺钱少人的困境中挣扎,长此下去,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如何实现?2.尽快出台“教育财政法”及其配套法规教育是国家的公益事业,举办教育需要政府投入,但一直没有出台“教育财政法”及其配套法规,使教育法的原则规定无法落实,导致教育、特别是落后地区农村的教育发展严重滞后。日本在1947年3月31日《教育基本法》颁布的同一天颁布了《财政法》,1948年7月7日颁布了《地方财政法》,1948年7月10日颁布了《市町村立学校职员工资等负担法》,1952年8月8日颁布了《义务教育费国库负担法》,随后又颁布了《义务教育诸学校设施费国库负担法》等一系列规范政府财政投入的法规,使日本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在财政投入充裕的良好环境下持续健康发展,这值得我们认真借鉴。3.加快“教育投入法”及其配套法规的立法步伐《教育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了“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的教育投人原则,但“财政拨款为主”、“多种渠道筹措”怎样落实,要靠“教育投入法”及其配套法规的立法来实现。必须立法明确“财政拨款为主”的投入比例;“多种渠道筹措”是哪些渠道;社会团体、公民个人投资教育有哪些优惠;财产权怎样确定、如何保障;回报率最高是多少;等等。新《义务教育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分项目、按比例分担。”国务院应尽快制定新的《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明确落实各级政府的经费的具体分担比例。如日本的《义务教育费国库负担法》第二条规定:对义务教育诸学校所需经费,国库“负担其实际支出的二分之一”,十分明确具体。科学、完善的教育法律体系是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保证,只有先“治法”,实现教育法制的现代化,才可能实现教育现代化。 谭细龙,二级教授,享受湖北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原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师素质训练中心主任本文刊载于《中国教育法制评论》第6辑(2008年)详细注释和参考文献见纸刊。 ...
湛中乐 梁芷澄:国家教育权的双重面向及规范要求
摘要:从历史维度上看,国家教育权在其诞生之初仅意味着国家对教育内容的干预。社会国家诞生以降,国家教育权增添了给付因素,要求国家积极作为以保证受教育权的实现。这使得国家教育权成为一个同时蕴含干预面向和给付面向的概念。分析这一区分思路并考察它们的规范基础,有助于厘清国家教育权的规范边界。我国现行宪法第19条第3款、第19条第5款、第24条和第46条共同构成了我国国家教育权干预面向的宪法基础,并对国家教育权的行使提出了形式要求和实质要求。此外,教育立法刻画了国家教育权在个别教育领域的规范边界。国家教育权的给付面向亦应满足宪法规范的要求,既不得偏离国家目标、违背平等原则,也需要满足国家保护义务的宪法要求。关键词: 国家教育权 ; 受教育权 ; 干预面向 ; 给付面向 引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教育兴则国家兴,教育强则国家强。”教育的发展离不开国家的支持。随着科教兴国、教育强国战略的有序推进,国家对教育领域的介入逐步深入。一方面,国家介入教育领域有助于保障受教育权的实现;另一方面,国家权力对教育领域的干预并非无所限制,否则会造成权力与权利的冲突。实践中,“性教育”能否纳入义务教育、“在家上学”是否合法、如何在学校推行普通话教学等问题曾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疑窦丛生的实践案例隐约透出其中暗含的理论问题:国家教育权的规范界限何在?既有研究从国家教育权的历史维度、权力目的、权力结构、权力限制等角度展开论述(秦惠民,1997,第5页),推动了国家教育权理论的发展。然而,从教育法规范体系出发建构国家教育权的尝试尚付阙如。规范研究的不足,直接导致国家教育权的权力边界不甚明晰,难以为解决上述实践争议提供规范方案。此外,在教育法法典化的背景下,从教育法规范体系层面重新认识国家教育权尤为必要。因此,本文将立足于实定法上的具体规范,丰富国家教育权的规范内涵,最终划定国家教育权的规范边界,希望能弥补既有研究规范缺位的不足,并为解决实践争议以及教育法典的制定提供规范方案。一、概念厘清:国家教育权的双重面向清晰的概念界定是规范建构的前提和基础。遗憾的是,学界对国家教育权的内涵与外延缺乏普遍共识。有学者从教育内容出发,提出国家教育权是国家依法对年轻一代进行教育的公权力,体现的是国家对教育的控制权(秦惠民,1998,第85页)。有学者认为,国家教育权是国家通过国家机关对教育实施发展、举办、领导、管理等活动的公权力(赵敏,2004,第33页)。亦有学者将国家教育权视为国家责任(温辉,2008,第28页)。本文这一部分将从历史维度出发,描摹国家教育权的概念轮廓,以防学术对话的南辕北辙,并为后续立论提供切实可行的分析框架。(一)国家教育权的干预因素欲了解国家教育权的实质内涵,首先需要考察国家教育权诞生及发展的历史。国家教育权在中国和西方经历了不同的历史进程,但它们都不约而同地指向国家对教育内容的控制。在西方国家,国家教育权经历了诞生和扩张两个阶段。在原始社会中,教育尚未成为一种独立的社会活动,而是被视为家庭的天然职责(秦惠民,1997,第3—4页)。随着社会生产力的逐步提高,社会功能不断发生分化,逐渐形成教育这一新的社会关系。家庭将一部分教育权力委托给学校,学校教育应运而生(秦惠民,1997,第5页)。城邦国家的出现,使得城邦与公民的命运紧密联系。城邦开始意识到教育的重要性,往往将受教育视为公民获得政治身份的前提条件。例如,斯巴达人为维护其对奴隶希洛人的统治,规定“凡是没有受过法定教育的人,都不能成为公民集团的成员,也不能获得国家的份地”(威廉?博伊德,埃德蒙?金,1985,第12页)。有的城邦甚至规定,未满7岁的儿童不属于父母,母亲只是代行国家护士的职责,儿童需要接受国家教育。奥古斯都则将教师的私人选聘改为国家委派(秦惠民,1997,第5页)。由此可见,国家教育权正是蚕食家庭教育权、社会教育权生存空间的产物。国家为了加强对意识形态的控制,开始对教育内容、教师选聘等方面进行干预。然而,国家教育并非一家独大不受挑战。罗马共和国晚期,学校中的宗教文化盛行,严重削弱了国家对教育的控制能力(威廉?博伊德,埃德蒙?金,1985,第77页)。此后,随着天主教在欧洲势如破竹的发展,教会学校成为唯一的教育机构。中世纪末期新教诞生,各教派开始通过控制教育的方式,笼络民众学习本宗教教义,以扩充其教派势力(张瑞璠,王承绪,1997,第579页)。宗教教育填补了世俗国家能力弱化后教育领域的空白。大致从17世纪开始,世俗国家试图重夺对教育领域的控制权,国家教育权进一步扩张。国家一方面要求宗教教育与国家教育相分离。例如,德国于1803年提出“儿童必须依照国家法律受教育,除宗教以外都要在公立学校受教育,不能强迫儿童接受学校所给予的宗教教学”(劳凯声,2003,第148页)。另一方面国家也强迫公民接受义务教育,以强化世俗政权的统治。例如,1559年威登堡公国就公布了强迫教育令。1619年魏玛颁布法令对义务教育进一步细化,要求6—12岁儿童要到学校就读,否则对家长课以罚金(张瑞璠,王承绪,1997,第579页)。法国1848年颁布的《卡诺教育法案》,要求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强迫男女儿童入学(胡锦光,任端平,2002,第44页)。概而论之,世俗国家通过“政教分离”和“义务教育”两大手段,重拾乃至强化教育领域的控制权。与西方国家类似,中国古代亦存在国家设立的“官学”。最具代表性的是唐朝的学校制度,中央政府设立的直系学校有“六学”,旁系学校有“二馆”(劳凯声,2003,第149页)。此外,国家并不禁止由民间力量举办的“私学”。与西方国家相比,中国古代国家教育权的行使尚存独特之处:不论官学还是私学,它们都要受到国家选士制度的约束,尤其是隋唐以后,科举制度的出现使学校教育围绕科举考核的内容进行(劳凯声,2003,第150—151页)。宋代开始出现新的教育形式——书院教育(娄立志,广少奎,2008,第136页)。元明清基本延续了前朝的教育体制。质言之,中国古代通过设立“官学”,以及科举考试内容的设置,影响教育内容,控制、主导意识形态。民国时期,政府对教育的控制日渐加深。南京国民政府成立时,国家实施“党化教育”的方针,强调教育应以党纲为依据。之后,随着国民政府对全国控制的实现,又代之以“三民主义教育”宗旨,对学校教育的控制日趋严密。这一方面推进了教育的发展,另一方面也显示出国家对教育的专制倾向(娄立志,广少奎,2008,第285页)。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开始模仿苏联,推行高度集中的计划教育体制。大到教育目标、小到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均由国家统一设置和安排(李立匣,2005,第92—94页)。之所以我国对教育领域的介入如此之深,甚至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不允许私人力量办学,是因为我国的教育政策受社会主义教育观所影响,即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劳动者”,而劳动在社会主义国家被视为公民义务。具言之,既然受教育服务于劳动,而劳动又是公民义务且由国家安排,那么,公民接受国家教育自然也就成为义务,且国家对教育领域的干预是全面性的。我国国家教育权的“全面性”具体体现于两方面:一是国家介入教育阶段的全面性。最典型的例证是“八二宪法”第46条对“受教育义务”的规定,彭真曾阐明“受教育义务”的范围:“接受教育,是公民应享有的权利,也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包括适龄儿童接受初等教育的义务,还包括成年劳动者接受适当形式的政治、文化、科学、技术、业务教育的义务,以及就业前的公民接受劳动就业训练的义务。”(彭真,1982)与之对应,“八二宪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国家……对工人、农民、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劳动者进行政治、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的教育。”换句话说,我国现行宪法中所说的“受教育义务”并不能完全等同于“义务教育”,它不仅包括义务教育,还包括劳动者就业前的教育,以及国家针对劳动者的教育。二是国家对教育内容介入的全面性。我国现行宪法第24条全面系统地规定了“精神文明建设”,对各领域的教育内容提出了要求。精神文明建设强调国家主导文化基本国策的形成,侧重国家对公民的教化,这是中国宪法的独特性所在(秦小建,2018,第23—25页)。此外,宪法第19条第5款“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也是国家对教育内容提出的具体要求。概而观之,虽然国家教育权在中西的发展历程并不相同,但它们的内在逻辑是一致的:国家对教育内容进行控制,以保证国家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权,最终服务于国家教育目标的实现。从历史维度看,国家对教育内容的控制意味着国家教育权与家庭教育权、社会教育权、宗教教育权等其他形式教育权之间的冲突。于公民而言,国家对教育内容的限制表现为国家教育权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干预,与基本权利的消极防御形成对应。国家对教育内容的限制,意味着国家教育权必然会触碰到其他权利,例如,国家给受教育者所灌输的价值观念可能与父母所欲传授之理念不完全相同。因此,笔者将国家对教育内容的控制称为国家教育权的“干预面向”。(二)国家教育权中给付因素的成长工业革命前,人们认为国家权力应当受到严格约束,国家的任务仅限于维护社会治安,应禁止国家广泛干预社会领域。有学者将这一时期称为“自由法治国时期”(赵宏,2010,第17页)。然而,工业革命后,公民生活的社会化程度提高,贫富差距扩大,个体之间的能力差异导致自由的实质要件无法得到满足(刘馨宇,2022,第786—787页)。如果公民本身无钱就学,法律赋予他的受教育权就无从实现,受教育权对他而言只是一项纸面权利。人们对基本权利的认识发生了“从强调个人相对于国家的独立性到强调个人与国家互动的社会性的转变”(赵宏,2010,第17页)。国家不仅不能干预公民的基本权利,而且需要积极保障基本权利的实现。在这一观念的驱动下,国家开始积极地介入社会生活,承担更多职能,于是在自由法治国的基础上,逐渐形塑出今日的社会法治国(赵宏,2010,第18页)。国家教育权的干预面向诞生于自由法治国时期,国家对教育领域的控制被严格限制在教育内容上,以保证国家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权。与之不同,在社会法治国观念的影响下,国家需要积极保障公民受教育权的实现。具言之,国家有义务在立法、行政和司法过程中保证受教育权的实现。例如,国家至少需要保证义务教育的免费性、教育立法须保证教育的公平性。随着社会权的兴起,受教育权得以进入宪法(胡锦光,任端平,2002,第47页)。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第145条规定,受国民小学教育为国民普通义务,就学期限至少8学年,“国民小学及完成学校之授课及教育用品完全免费”。日本1946年宪法第26条规定,一切国民都享有按能力同等受教育的权利,一切国民都负有使其子女接受普通教育的义务,义务教育为免费教育。1946年法国宪法序言规定,国家保障儿童及成年男女获得一般教育与职业教育及文化均等机会,并应设立各级非宗教之义务机关。受教育权入宪,标志着国家教育权的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与传统的干预面向不同,新阶段国家教育权的任务不是限制教育内容,而是通过提供制度性保障实现受教育权,它是“价值中立”的。国家在保障受教育权实现的过程中,并不掺杂任何事先设定好的“价值”,以保持国家的中立性。此外,与国家教育权的干预面向不同,国家提供教育保障的目的,不是为了实现特定的国家目标,而是通过保障公民平等地接受教育,使个人有能力实现个人自由,防止过度的社会分层(liu,2006;bitensky,1991)。也就是说,国家教育权在此处的重心不是“国家”,而是公民“个人”。由此可见,在社会法治国的背景下,国家教育权发展出了全新的内容,即国家教育权的给付面向,它与受教育权的受益功能直接对应。在这个意义上,笔者赞同国家教育权是一项有关教育方面的责任的观点(温辉,2008,第330页)。我国宪法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其中存在大量的国家教育权给付面向的规范(谢立斌,2014,第60页)。例如,现行宪法第19条第1、2、4款对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作出了概括式规定,第45条第3款对国家保障残疾人教育提出了要求。这些规定显然受到了受教育权作为社会权观念的影响,强调国家的作为义务。与宪法第19条第3、5款以及宪法第24条不同,它们没有规定国家所推行的教育内容,而是从国家如何保障受教育权的实现出发提出规范要求。(三)国家教育权的双重面向及影响单纯从国家教育权的字面含义或制度现状出发,难以真正体认国家教育权的真实意涵。只有追溯国家教育权之滥觞,才能跳出概念窠臼,描绘出一幅国家教育权功能变迁的动态图景。随着社会观念的变迁,国家教育权的内容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它诞生之初仅限于国家对意识形态的控制,国家通过对教育内容的控制以实现国家统合。这是国家教育权的原初含义,其外在表现是国家教育权对其他公民权利的干预。伴随着自由法治国向社会法治国的理念转型,国家教育权不再是一个仅具有单一面向的单纯概念,它在传统干预面向的基础上叠加了给付面向。这一演变使国家教育权不再只涉及教育内容,还涉及国家对受教育权的保障。在此基础上,考察既有研究对国家教育权概念的界定可以发现:它们有的只关注干预面向,如有学者将国家教育权理解为国家对公民施教的权力(秦惠民,1998,第85页);有的只关注给付面向,如有学者将国家教育权视为国家责任(温辉,2008,第28页);有学者虽然在国家教育权的定义中同时蕴含了双重面向的内容,但并未作出区分(赵敏,2004,第33页)。国家教育权的模糊性来自概念本身的杂糅,其干预面向和给付面向的混淆是导致识别标准无法厘清的主要原因。因此,若想全面理解国家教育权的内涵和外延,不仅需要理解其双重面向之滥觞,还要深入了解二者之区别。国家教育权的干预面向和给付面向诞生于不同的社会观念下,这决定了它们的目的和内容各异。其一,二者的目的存在差异。国家教育权的干预面向强调国家整体性目标的实现,给付面向注重实现公民个人自由。国家教育权目标的这种差异,使得国家教育权内部尚存间隙,国民教育权理论正是在这一概念缝隙中生根发芽。国民教育权理论认为,国家有义务让国民充分发挥自我人格,国家教育人民目的不是“统治人民”,而是“服务人民”,国家在教育过程中处于辅助性地位。公允地说,国民教育权强调个体自我实现的观念,与国家教育权的给付面向一脉相承。况且,在现代民主法治国家,国家目标本身即由人民代表通过代议民主的方式作出决定。受民主自由观念之影响,除宗教等与特定国家历史、国家性质密切相关的事项外,国家最终设立的教育目标往往也强调公民个体的自我实现。其结果并非削弱国家教育权的干预面向,而是起到了缝合干预面向与给付面向之间目的缝隙的作用。其二,二者的权力内容存在差异。如前所述,国家教育权的干预面向强调国家对教育内容的控制;给付面向在教育内容上是“价值中立”的,它仅要求国家为受教育权的实现提供制度性保障。由于“国家教育权”与“公民受教育权”是一对基础范畴,国家教育权双重面向之间的差异同样反映在受教育权的性质上。18—19世纪,正是由于国家教育权服务于确立正统意识形态,同时期的受教育权被视为公民权,受教育本身被视为政治范畴(龚向和,2004,第19页)。也就是说,公民接受教育在政治上并非中立,国家对如何培养国民有其政治期待。社会国家诞生以后,国家教育权开始具有给付内容,与之相对的是,受教育权开始被视为公民为了争取更好的生存能力而要求国家从经济角度提供必要的文化教育条件和均等的教育机会的权利,即受教育权被视为生存权(龚向和,2005,第24页)。正因如此,受教育权才有充足理由“上升”为宪法权利(马岭,2009,第96页)。由此可见,国家教育权双重面向之间的差异对人们关于受教育权的认识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国家教育权干预面向与给付面向的上述差异,意味着它们的规范方式略有不同。我们可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究我国现行教育法律体系如何规范国家教育权,以厘清国家教育权的权力边界。二、国家教育权的干预面向及规范要求(一)宪法基础及规范要求1. 宪法基础我国现行宪法第19条第3款、第19条第5款、第24条和第46条共同构成了我国国家教育权干预面向的宪法基础。宪法第19条第3款、宪法第46条首先解决的是国家在教育领域“能否干预”的问题。宪法第19条第3款是国家教育权的权力基础,它规定:“国家……对工人、农民、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劳动者进行政治、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的教育,鼓励自学成才。”如前所述,这一条文规定了,国家教育权不限于义务教育阶段,还包括劳动者就业前的教育,以及国家针对劳动者的教育。“八二宪法”这一规定的背后,隐含着以国家整体性为指向的教育目标,即教育是为了培养合格的劳动者。“八二宪法”颁布后不久,1985年中共中央发布《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首次将教育目标确定为“提高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开始特别重视受教育者个人素质的提高。这也是后来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素质教育”的思想根源。因此,需要对上述条款重新进行解释,即国家教育权的行使不仅服务于国家目标的实现(如提高民族素质),而且需要注重个人素质的提高。此外,宪法第46条对受教育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同样蕴含着国家教育权的内容。一方面,与宪法第46条第1款受教育义务相对应,国家有权强制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另一方面,宪法第46条第2款从重视教育“个体性”的角度,对义务教育阶段国家教育权的行使提出了要求,即“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其次,宪法第24条以及宪法第19条第5款的规定,解决的是国家“如何干预”教育的问题,它们进一步规范了国家教育的具体内容。宪法第24条规定了国家文化政策——精神文明建设。在内容上,这一规定是对1949年“共同纲领”关于文化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的部分内容和“五四宪法”公民文化教育权的延续。同时,它是反思十年动乱对文化教育事业破坏的产物(秦小建,2018,第31页)。精神文明建设是新中国培养适应现代化建设的社会主义公民的方式。因此,国家实施教育的内容不得偏离宪法第24条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宪法第19条第5款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也构成我国国家教育的一大内容,服务于国家统合。也就是说,各级政府不得擅自改变宪法所规定的教育内容,即便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区,出于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需要,也不得擅自改变普通话的教学内容,否则不符合宪法要求。例如,有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定,各级各类民族学校应当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或者本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有的规定,经本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有条件的民族学校部分课程可以用汉语言文字授课。这些规定与国家应在教育过程中推广普通话的宪法要求相悖。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均判定这些规定与宪法的规定不一致(沈春耀,2021)。2. 规范要求梳理了国家教育权的宪法基础后,需要进一步追问国家教育权的宪法边界。进而言之,国家教育权对基本权利的干预需要满足何种条件。如前所述,国家教育权的干预面向由于其本身并非“内容无涉”,以致其容易与涉及思想内容的基本权利(如言论自由、学术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等)发生冲突。因此,从基本权利干预的一般条件出发,有助于消弭国家教育权与基本权利的紧张关系。从形式要件上看,国家教育权的行使需要满足法律保留原则的要求。“法律保留”是指对基本权利的限制只能由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作出(张翔,2008,第137页)。我国宪法中诸多基本权利条款尚未规定对基本权利的限制应“依照法律规定”,但是,我国国家教育权对教育内容的介入是“全面性”的。若认为宪法第24条精神文明建设(唯物主义教育)对有些基本权利构成内在限制,限缩这些权利的保护范围,那么这些权利则面临被取消的风险(陈楚风,2021,第139页)。因此,尽管我国宪法对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等基本权利的干预并未提出法律保留的规范要求,但为了防止国家教育权取消基本权利之弊,国家教育权对基本权利的限制必须具有法律依据,满足法律保留的要求。然而,“法律保留”未能一劳永逸解决所有问题。新的问题仍然存在:我国宪法第51条规定了基本权利限制的实质要求,即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有权限制基本权利。吊诡的是,“公共利益”自身的不确定性反而成为国家过度干预基本权利的“稻草人”。“公共利益”作为基本权利限制的实质要件力有不逮。结合前述国家教育权的目标,笔者认为,“提高受教育者的个人素质”应成为教育领域“公共利益”具象化之表述。进而言之,国家教育权对基本权利的限制需要满足“提高受教育者的个人素质”这一实质要件,否则有违宪法精神。此外,国家教育权对基本权利的限制还需要满足比例原则的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目的合宪,为实现立法目的所规定的手段与立法目的之间具有合理联结关系,为实现立法目的所采用的手段必要,未侵害受宪法保护的更有价值的法益。申言之,国家教育权对基本权利的限制如果过当,同样与宪法“相抵触”。总之,我国现行宪法构筑了国家教育权的规范基础,对国家教育权提出了合法性与合理性两个层面的规范要求。在合法性层面,国家教育权需要满足基本权利限制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在合理性层面,国家教育权对基本权利的干预需要通过比例原则的审查。宪法对国家教育权的规范及其界限作出了总括性规定,以此为基础,立法机关在不同教育领域内享有充分的形成自由,具体形塑各领域内国家教育权的规范边界。完善的教育法律体系就是要通过多部教育法律的协调配合,限制国家教育权的恣意扩张(秦惠民,谷昆鹏,2016,第8页)。这些领域主要包括家庭教育领域、学校教育领域和民办教育领域,因为从起源来看,它们之间的冲突与调和决定了国家教育权的界限与范围。因此,本文接下来将从以上三个教育领域出发,结合我国的教育法律规范,探讨国家教育权的规范界限。(二)个别教育领域的规范要求1. 家庭教育领域《教育法》第19条第3款规定,监护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这意味着,无论父母是否赞成国家教育目标,均不得将义务教育拒之门外,家庭教育权不能成为抵抗国家教育权的理由。近几年相关争议主要体现在父母对教育内容的异议上。2017年杭州市高桥小学一位学生家长认为学校发放的《珍爱生命——小学生性健康教育读本》尺度太大,引发网络热议,事后高桥小学立即收回了这套读本(搜狐新闻网,2022)。《成长的脚步》和《男孩女孩》两套性教育读本在北京、上海两地也因尺度太大引发争议(中新网,2022)。还有家长因学校发放的字典中有“自慰”词条而感到不满(新京报网,2022)。“性教育”能否纳入义务教育曾引起全国人大代表和教育部的高度关注(教育部,2021)。既有方案试图通过划分国家教育领域、家庭教育领域以及国家和父母共同行使教育权的第三领域的方式,缓和这一矛盾(申素平,2009,第13—14页)。然而,这一方案存在两大问题:一是如何划定国家教育领域和家庭教育领域尚存争议;二是在第三领域父母和国家谁处于优先地位暂无共识。从宪法层面来看,宪法第49条第3款规定了父母教育权,它与国家教育权皆受宪法确认。也就是说,宪法并未事先设定国家教育权和父母教育权的高低位阶,它们均被视为宪法的保护对象,受到同等程度的保护。因此,国家教育权和父母教育权所保护的法益应当在个案中受到同等程度的尊重,二者均没有绝对至上的位阶次序。德国学者将这一方法称为“实践调和”(康拉德?黑塞,2007,第49—51页)。具体到上述实例,国家对性教育课程的设置必须与家庭教育权相协调。教育课程的设置以及教科书的具体内容虽然不需要征得父母的事先同意,但学校应及时告知家长相关的教育内容和信息,父母有权提出要求,并表达与学校不同的批评意见。此外,课程设置及教科书内容需接受家长乃至全社会的监督,例如人教社版数学教材封面与内页插图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光明网,2022),教育部责成人民教育出版社立即整改(教育部,2022a)。上述分析表明,家庭教育权不得干预国家教育权的行使,妨碍国家教育目标的实现。但另一方面,家长因与孩子有天然联系,在家庭等学校之外以及学校选择的问题上,家长对子女有教育自由。从规范上来说,由于家庭教育权和国家教育权的同等地位,国家只能指导而不能干预家庭教育。也就是说,在家庭教育中父母灌输给孩子何种“内容”,国家无权干预。例如,《教育法》第50条第3款规定:“学校、教师可以对学生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具体来说,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有权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修订并及时颁布家庭教育指导大纲、读本,也有权制定相应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规范和评估规范(《家庭教育促进法》第24条)。但是,若监护人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侵犯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国家应当积极介入,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例如,《家庭教育促进法》第48条第1款规定:“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单位,以及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有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发现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或者非法阻碍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的,应当予以批评教育、劝诫制止,必要时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家庭教育促进法》第49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自《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家庭教育令”成为国家教育权介入家庭教育的一种形式。2022年1月6日,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发出全国首份家庭教育令。在这起案件中,父母离婚后7岁女儿一个人和保姆居住,法院认为父母未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最终判决母亲继续履行监护责任(澎湃新闻网,2022)。总之,国家教育权与家庭教育权的互动关系形塑了国家教育权在家庭教育领域的规范边界。一方面,家长不得妨碍国家教育目标的实现,若国家教育权与家庭教育权发生冲突,应在个案中充分平衡二者权益,以保障它们都能得到最大程度地实现。另一方面,国家对家庭教育无强制性权力,对家庭教育的影响只能是指导性的。但是,若监护人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侵犯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国家可以通过颁发“家庭教育令”等方式介入纷争。2. 学校教育领域在学校教育领域,国家教育权对不同教育阶段的干预程度不完全相同。在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在享有受教育权的同时,负有受教育的义务,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如前所述,根据宪法的规定,国家有权决定义务教育阶段的课程设置以及教学内容,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学生、学校和教师在课程设置上均无自主选择权。适龄儿童或其监护人,若拒不接受义务教育,政府可对其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义务教育法》第58条)。学校虽有独立开展教学活动的自由,但仍不能擅自篡改教学内容。教师也是如此。《义务教育法》第35条第2款规定:“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与义务教育阶段不同,高中阶段的教育赋予受教育者一定程度的自由选择权。学生既可以选择升学进入普通高中,也可以选择进入职业高中接受职业教育。同时,学生在学习内容的取舍上也有一定的自由度。例如,201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强调通过改革招生考试制度,使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特长选择学习和考试科目,保证教育的多样性。在此教育阶段,国家教育权的边界已然收缩,国家无权强制公民接受某种统一形式的教育,在教育内容上赋予受教育者有限范围内的自主选择权。教育内容的多元选择建立在我国统一的高考制度之下。教师是国家与学生之间的桥梁,在思想多元发展的时代,教师基于学生个性进行教学活动应有一定的自主权。国家教育权若过度干预教学活动,则难以使学生之间的个体差异得到充分尊重。《教师法》第7条规定教师有权“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义务教育法》第28条规定,教师应当“关注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此外,2020年颁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授予教师惩戒权,进一步明确了教师拥有一定的教学自主权。然而,教师自主权不能妨碍国家教育目标的实现,它受到国家教育权的限制,但主要是教学内容而非教学方法上的限制。这是因为中小学生身心尚未健全,不具有充分的批判能力,教室并非教师表达自由言论或实现学术自由之地。《教师法》第8条规定,教师有义务“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大学教育与义务教育、高中阶段的教育略有不同,大学教育不仅需要保障受教育权的实现,还需要保证宪法第47条学术自由的实现。因此,国家教育权在大学教育领域应保持审慎,尽可能保证大学自主权的实现。国家通过框架性立法的方式,保障各个大学在立法框架内享有充分的形成自由。在我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家确定了高等教育的形式(《高等教育法》第15条)、学业标准(《高等教育法》第16条)、高等学校设立的具体标准(《高等教育法》第25条)、经费开支标准(《高等教育法》第62条)等原则性要求。在此范围内,高校享有充分的自主权。例如,高校有权“根据教学需要,自主制定教学计划、选编教材、组织实施教学活动”(《高等教育法》第34条),“自主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高等教育法》第35条)。具言之,大学教育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不同,教育内容由高校而非国家决定。现实中,国家会要求大学必须使用部分教材(教育部,2022b),这一做法与高校自主权之间的关系值得研究与讨论。在大学教育领域,应当区分教学活动与学术活动。学术活动受学术自由的保障,而教学活动可以受到国家教育权更多限制(湛中乐,黄宇骁,2017,第97页)。教师在教学活动中仍要遵守《教师法》第8条在教师思想政治方面的要求,教育内容不得违反政治方面的原则性规定。总而言之,国家教育权在学校教育领域的介入程度因不同教育阶段而异。教育法规范细化了国家教育权与学生自主权、教师自主权以及学校自主权之间的规范边界。3. 民办教育领域我国民办教育的发展,体现了国家教育权与民办教育的相互关系。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开始学习苏联的计划教育体制,国家对教育领域内的所有事项都参照苏联模式。1952年,新中国学习“苏联教育建设的先进经验”,根据“以培养工业建设人才和师资为重点,发展专门学院,整顿和加强综合性大学”的方针,对全国高等学校进行大规模院系调整,将私立高校全部改为公立(李立匣,2005,第92—94页)。1977年之后,在恢复高考制度的推动下,一些民办补习培训机构、高考培训班、职业技术培训班等悄然兴起,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政府对教育的垄断模式被实践所突破。随后,各个学段均出现了民办教育机构,民办教育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湛中乐,2016,第3—4页)。“八二宪法”起草者考虑到当时我国文化发展的现状,认为仅仅依靠国家动用资源和力量发展教育事业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允许各类组织以及私人办学(彭真,1982)。最终,“八二宪法”第19条正式赋予民办教育以宪法地位。1987年,作为首部专门规范民办教育的部门规章,《关于社会力量办学的若干暂行规定》([87]教高三字014号)在原国家教委的努力下正式出台。2002年,《民办教育促进法》正式出台,取代了先前的行政法规,成为支持和引导民办教育发展的专门法律。民办教育的发展历程表明,国家教育权的收放程度决定了民办教育的生存空间。在我国现行宪法的框架下,国家应当鼓励社会力量办学,这要求国家在教育领域适当分权。此外,私人办学在客观上更能尊重受教育者的个体差异,有助于保障受教育权更高水平的实现。尤其是在“放管服”改革的大背景下,国家应通过简政放权,激发教育市场活力,提高教育质量。因此,国家教育权在民办教育领域应当扮演监督者和服务者的角色。一方面,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对民办教育进行监督和信息公开,以确保教育事务正常运行。例如,社会力量办学必须满足特定条件并经国家机关审批(《民办教育促进法》第12条、19条、64条);国家可以通过信用档案等制度对民办教育实施监管(《民办教育促进法》第40条、41条、42条);民办学校应遵守国家教育方针并坚持宗教与教育相分离的宪法原则(《民办教育促进法》第4条)。另一方面,国家应当为社会力量办学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例如,国家可以通过设立专项资金(《民办教育促进法》第45条)、发放政府补贴(《民办教育促进法》第46条)、减免税收(《民办教育促进法》第47条)等方式鼓励民办教育的发展。三、国家教育权的给付面向及规范要求(一)宪法基础不同于国家教育权的干预面向,给付面向意味着国家需要通过积极作为以保证受教育权的实现。宪法第19条第1款(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第19条第2款(国家举办各种学校)、第19条第3款(国家发展各种教育设施)、第19条第4款(国家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共同构成了国家教育权给付面向的宪法基础。它们为国家在教育领域的给付行政提供了规范基础。诚然,宪法往往不会禁止国家做更多“好事”,但并不意味着“做好事”就可以不受规范的约束。我国现行宪法在为教育给付提供宪法基础的同时,还对其提出了规范上的要求。具体而言,国家在教育领域的给付,不得偏离国家目标、不得违背平等原则,并且还需要履行国家保护义务。(二)不得偏离国家目标我国宪法中的国家目标并非空泛的价值或政策宣示,而是具有动态和持续形塑国家的功能,构成立法的宪法动因和立法权形成自由的框架(张翔,2018,第94页)。进而言之,国家在教育领域实施的给付,不得违背宪法给定的教育目标,否则就会与宪法相抵触。我国现行宪法首先规定了我国教育事业的整体目标: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宪法第19条第1款)、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宪法第19条第2款)、扫除文盲(宪法第19条第3款)、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宪法第19条第4款)。这些国家目标均与我国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教育问题有关,宪法从规范上对国家机关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要求。例如,“扫除文盲”是一项颇具中国特色的宪法目标,它的形成与我国延续至今的扫盲运动有关。1945年,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指出:“从百分之八十的人口中扫除文盲,是建立新中国的必要条件。”(毛泽东,1946,第45页)新中国成立后,“扫除文盲”被列为教育领域的首要目标。1952年11月中央扫除文盲工作委员会成立,推行速成识字法,形成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次扫盲运动。1956年 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扫除文盲的决定》,指出扫除文盲是中国文化上的一个大革命,扫盲工作进入第二次高潮。1988年2月,国务院发布《扫除文盲工作条例》,使扫盲工作制度化。随着义务教育普及率的提高,文盲现象从根本上得到了缓解,但“扫除文盲”作为一项教育目标在宪法中留下了印记。其次,宪法在特定教育领域也设定了国家目标。在基础教育领域,宪法第46条第2款要求国家“培养青少年全面发展”。这意味着,国家在国民教育中的课程标准、教育计划、教科书编制、师资培养等方面,在考虑实现国家目标(如提高民族素质)的同时,还要注重学生的自我实现,提高受教育者的个人素质,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在特殊教育领域,宪法第45条第3款要求国家为残疾人教育提供保障。我国早在1994年就颁布了《残疾人教育条例》,但由于各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对特殊教育投入的经费存在不小的差距。北京、天津、上海等地接受过高中及中专、大学专科及以上教育的残疾人比例明显高于其他地区,而西藏、江苏等地的残疾人文盲所占比例相对较高(腾讯网,2019)。其中,残疾儿童的教育更是面临着政府支持力度不够、社会接纳能力不足、专业化程度不高等缺点(何侃,2012,第16—19页)。总之,国家教育权的行使不得忽视上述宪法中明确规定的教育目标,否则即有抵触宪法之嫌。教育立法需要从内容上贯彻上述教育目标。(三)不得违背平等原则国家对教育事业的鼓励和帮助容易引起公平性争议,国家教育权的行使受宪法第33条平等原则的约束。然而,平等原则并不是要求国家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差别待遇”并不必然违背平等原则,只不过其必须满足目的正当、手段合理的要求,否则便构成“歧视”(张千帆,2006,第119页)。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教育机会平等。例如,使用同一张试卷的不同地区之间高考录取分数不一致曾引发热议。不同地区之间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使全国统一高考试卷和录取分数存在困难。同一张试卷,教育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分数线应当较教育发展水平高的地区低,高考录取分数的“差别”并不构成“歧视”。然而,以北京为例,2001年全国统一高考后,北京市文科重点本科录取分数线为454分,一般本科线429分,专科线360分。但山东文科重点本科录取分数线为580分,一般本科线539分,专科线为509分(腾讯网,2020)。也就是说,教育资源相对发达的北京反而比教育资源不发达的山东分数线要低,这种“差别”显然难以通过平等原则的目的性审查。正因如此,三位青岛文科考生以自己的分数“虽然低于山东一般专科线,但超过北京的重点本科线”为由状告教育部(腾讯网,2021)。各地之间分数线的差异造就了“高考移民”现象的出现,即使各地纷纷出台政策打击“高考移民”,但这些政策往往是通过限制报名条件的方式加以解决①,并未触及这一现象背后教育不平等的本质问题。此外,高考加分制度也有违背平等原则之嫌,尤其是特长生加分。特长生加分在各地实践中出现种种乱象,以致绝大部分民众支持大幅压缩高考加分项目。例如,辽宁省本溪市高级中学2014年高考生1000多名,获得体优生加分者高达87人,事后证实存在加分舞弊(中国教育报,2014a,第1版;中国教育报,2014b,第5版)。因此,2014年印发的《教育部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部 国家体育总局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教学〔2014〕17号)指出:“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力解决当前群众反映最强烈、矛盾最集中的体育、艺术等特长加分和地方性加分问题。要促进公平公正,严格制定加分项目设立程序。”然而,并非所有的加分政策都违背平等原则,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反而是维护实质平等的利器。少数民族地区往往是我国的欠发达地区,教育资源相对落后,有必要给予一定的政策性优惠。加分政策客观上也能使更多的少数民族学生步入大学,以保障大学校园的多元化,促进少数民族融入中华民族的大家庭。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同样需要提防有人钻制度漏洞,伪造少数民族身份骗取高考加分,从而影响教育公平(法制晚报,2009,第2版)。(四)履行国家保护义务上述对国家教育权的规范要求,均把国家教育权作为“假想敌”,以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然而,侵犯公民受教育权的主体并不限于国家,还可能来自于私人或社会组织。例如,父(母)一方基于自己的宗教信仰或价值观,不愿意让孩子接受义务教育,这侵犯了孩子的受教育权,此时,侵犯受教育权的主体并非国家而是个人。于是,国家保护义务理论应运而生。该理论认为,宪法中的基本权利不仅是主观法上的权利,而且可以客观化为某种利益,去约束所有公权力机关(王锴,2021,第42—43页)。具言之,国家对受教育权的保护义务,不是保护一方私主体的受教育权免受另一方私主体的侵犯,而是保护其受教育权所针对的法益免受另一方私主体的侵犯。依照保护义务理论,既然宪法规定受教育权的最根本目的是真正实现公民的受教育利益,当公民受教育权遭受第三人侵害时,国家就有义务采取积极有效的保护措施,且这一义务首先要约束立法机关(陈征,2008,第52页)。可以说,这一理论突破了传统宪法理论认为基本权利仅约束公权力主体的藩篱,使基本权利效力得以辐射至私人间。职是之故,基于宪法中保护受教育权的要求,立法机关有义务保护宪法中受教育利益的实现,不论对受教育利益的侵害来自何处,都需要符合宪法的要求。过去一段时间,他人非法调换学生录取通知书(北京青年报,2020,第2版)、“枪手”替考(法制日报,2018,第6版)等损害教育公平的行为层出不穷,经媒体曝光后形成舆论热点。为回应社会关切,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在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和2020年《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将“替考”和“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的行为,纳入刑法的打击范围。再如,校园欺凌现象屡见不鲜(中国新闻网,2022),严重损害了受教育者的身心健康,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学活动,有碍青少年健康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20年通过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方式,履行国家保护义务,遏制校园欺凌。2021年教育部发布《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教基厅函〔2021〕5号)来防范校园欺凌。虽然这些案例均发生于私人间,但立法机关出于保障受教育权的目的,通过立法为基本权利的实现提供制度性保障。国家保护义务理论为基本权利适用于私人间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理论支撑,拓展了国家教育权的规范边界。它需要受到两方面的限制:一方面,国家履行保护义务,需要满足比例原则的要求,不得侵犯基本权利,此乃国家保护义务的上限。另一方面,要满足“禁止保护不足”的最低要求。德国学者早在1980年便提出“禁止保护不足”的概念,并应用于1993年德国第二次堕胎案判决中(陈征,2021,第56页)。但遗憾的是,即使是在国家保护义务理论的母国德国也尚未发展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审查模式。有学者认为,立法者履行保护义务是否符合宪法的最低要求,应以“被保护人的期待可能性”为标准。只要立法者的不(更多)作为对被保护人而言具有期待可能性,立法者就不违反禁止保护不足原则。也就是说,若不具备期待可能性,立法保护的程度就无法达到禁止保护不足原则划定的保护下限,进而应被视为未履行保护义务(陈征,2021,第55页)。期待可能性则需要结合具体个案,在实践中考察诸多因素(如受教育权受侵害的强度、受教育权受侵犯的紧迫性等)以做出判断(陈征,2021,第68—69页)。如前文所举事例,无论是“顶替入学”“枪手替考”还是“校园欺凌”,对受教育权的侵犯都是极为严重且紧迫的,受教育者期待立法者更多作为(杜园春,2018,第7版)。因此,立法机关应当通过颁布或修改法律的方式,履行国家保护义务,否则就有违宪法要求而构成“保护不足”。概而论之,国家保护义务虽然拓宽了国家教育权的规范边界,但其仍受最高要求(不得侵犯基本权利)和最低要求(禁止保护不足)的约束。四、结 语国家教育权不仅仅是一个抽象概念,更是一个法学意义上的规范要求。本文首先从历史的维度,考察国家教育权的发展历程,试图描摹出国家教育权的双重面向——干预面向和给付面向。遵循这一框架,笔者开始严格依据宪法和教育立法的规范,搭建国家教育权的规范框架。从其干预面向上看,国家教育权不仅需要满足宪法层面的要求,还要满足教育领域立法的规范要求,以防国家教育权过度干预基本权利。可以说,宪法与教育立法共同形塑了国家教育权干预面向的权力边界。从国家教育权的给付面向来看,国家在积极作为以保证受教育权实现的过程中,不得偏离宪法中的国家目标和平等原则,否则便与宪法相抵触。此外,国家履行保护义务既要满足不得侵犯基本权利的最高要求,又要满足“禁止保护不足”的最低界限。相信本文这一从规范上对国家教育权区分不同面向的研究策略,克服了既有研究仅停留于对国家教育权这一概念进行抽象讨论的缺陷。诚然,国家教育权并非独立存在的概念,它与受教育权互为表里。“国家教育权”和“公民受教育权”是教育法领域内的一对基础范畴。本文将目光聚焦于国家教育权,目的是防止讨论失焦,以便厘清国家教育权的规范界限。本文并没有从规范层面考察二者的互动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说,本文的研究是基础性的,也是探索性的,亟待学界深入推进对这一问题的研究。 湛中乐,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教育法研究中心主任,教育立法研究基地主任。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全国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会副理事长等。本文发表在《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23年第6期 #特稿 栏目 ...
詹姆斯·施莱费尔:托克维尔的基本要旨及其思想之旅
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作为一位政治和社会理论家的名声,建立在两部著作之上,其一是分上下两部分别出版于1835年和1840年的《民主在美国》,其二是在其逝世前不久出版于1856年的《旧制度与大革命》。在这些作品中,他的根本要旨在于民主(或平等)在现代世界的天意使然的推进,以及旧贵族秩序的同步终结。托克维尔试图定义民主,勾勒出它的前进轨迹,并揭示这场行进中的民主革命的潜在影响,包括好的和坏的。他一贯的双重目标在于:第一,向其读者展示如何发展和维持稳定、自由和繁荣的民主社会;第二,劝说其读者为实现第一个不易达到的目标承担责任。托克维尔所常见的某些特点理应牢记于心。他坚持认为社会的所有方面是彼此关联的,并且仔细追踪渐增的民主影响公民和政治社会的所有领域的各种方式,包括民主如何改变人的态度和行为。他避免终极答案和明确办法,这也是他的特点。相反,他对民主可能对现代世界产生的影响提出了经久不衰的问题,并为可能的结果和反应提供了一份有洞察力的清单。托克维尔并不属于常规范畴的理论家。他呼吁“为一个全新的世界……提供一种新的政治科学”。而且,在其两部名著中,他提出了许多原创性的思想和见解,我们会在随后予以研究。他还采取了一种可能被夸大的公正立场,声称不代表任何特定的政党和观点。他甚至放弃了我们今天喜欢使用的任何简单的学科标签:他以外国观察者和旅行评论家、历史学家、法律或宪法专家、社会学家、心理学家或社会心理学家、浪漫主义作家、政治理论家、伦理学家和哲学家的身份在不同时期写作。在超过30年的时间里,从19世纪20年代末到他去世的1859年,作为作家和政治家的托克维尔提出了一以贯之的相同问题,在个别案例上关于法国,在普遍意义上关于现代社会。他反复思考同样的社会和政治问题,追寻同样的根本目标,并为他所认定的民主困境构想大致相同的解决办法。本书认为,从1835年《民主在美国》的第一卷到1840年《民主在美国》的第二卷,再到1856年的《旧制度与大革命》,托克维尔的思想是基本一致的;本书将这三卷著作几乎视为同一本毕生著作的三个部分。他这两部巨著中的众多类似片段,见证了这种明显的思想一致性。然而,他的思想从来不是一成不变的;这样看待其思想将会是一个相当大的错误。托克维尔作为思想家的故事,是一个动态的、不断变化和发展的故事。在接下来的内容中,我们将会考察托克维尔的心智习性,包括他对思想的不断反思,并看到他总是不断地检验自己的观点,改变方向和重点,并获得新的洞见。不确定的定义、精细微妙的区分、反复出现的含混以及令人印象深刻的思想活力,乃是托克维尔思考和写作的特征。我们研究中的一项挑战将是充分体现这种运动和兴奋的感觉,同时呈现出其基本原则和持续关注的根本一致性。此外还有其他两个严重的错误需要避免,其一是仅仅依靠托克维尔的主要文本来理解其思想,其二是简单地把他当成作家和理论家来对待。理解作为思想家的托克维尔,《民主在美国》和《旧制度与大革命》仍然至关重要。但是我们也会提到他的许多其他作品,包括随笔、论文、讲稿和报告及其研究《论美国的监狱制度……》(1833年)和其死后出版的《回忆录》。我们同样会大量使用托克维尔的书信,他去美国、英国和爱尔兰的旅行笔记,以及他主要作品的草稿和笔记。所有这些材料丰富了(本书的)主要文本,并常常阐明托克维尔作为作家和思想家的目的和意义。本书的研究同样假定托克维尔亲身经历(包括他去美国、英国和爱尔兰的旅行),尤其是他作为政治人物之角色的重要性。他的社会和政治理论——特别是所谓的他的“政治计划”——能够在他大量参与时政的背景下得到更好的理解。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中,托克维尔对18世纪的哲人们进行了著名的批判,这些人在毫无实际政治经验或经历的情况下凭空编织理论。他拒绝成为这种与其时代的政治生活相脱节的哲人。他感受到来自家庭传统和个人抱负的召唤,积极参与公共服务。他既是行动者也是思想者,既是政治家也是理论家。正如我们将看到的那样,他作为政治人物的形象在其人生中意义重大。作为思想家的托克维尔的完整形象,有待于通过将理论付诸实践予以评判。本书试图成为对托克维尔思想和作品的实用而简洁的导论,提供其人生的简单勾勒,研究其重要的主题和思想,讨论其持续意义和遗产。我需要对读者提出警示。考虑到必然要受限的版本形式,本书可能会过分简化、避而不谈或缩略删减托克维尔思考和写作中某些复杂、多变和附带展开的东西。譬如,下面的研究很少涉及托克维尔本人的资料来源。读者需要记住,描绘作为政治和社会理论家的托克维尔的任务非常复杂和精妙,远远不是这样一部简短的导论类著作能够完成的。然而,通过探索其思想中延续和变化之间的张力,通过重审其理论和行动之间的互动,我们将能够追溯一场迷人的思想之旅中的绝大部分。 詹姆斯·t. 施莱费尔(james t. schleifer),美国新罗谢尔学院历史学教授、图书馆名誉馆长本文选编自《托克维尔之钥》,注释略。 ...
刘永谋:科技伦理:智能时代人机关系应走向技术控制的选择论
1、“饭碗丢失”的担忧最近十年,新科技的发展问题,比如移动互联网、ai、元宇宙、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社会冲击问题,引起人文社会学科几乎每个分支的关注。传统上为科技哲学领域尤其是sts、科技伦理、科技政策所关注的问题,如今成为经济学、传播学、管理学、法学、社会学、文论以及哲学其他二级学科所广泛关注。一方面这凸显了我们研究的重要性,但另一方面这也引起“饭碗丢失”的担心。毕竟,相比科技哲学而言,其他学科的影响力和资源要强很多。于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凸显出来:在群雄逐鹿的情形之下,科技哲学研究有什么过人之处、独特的地方?搞科技伦理治理,为什么不交给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的同仁,甚至自然科学家呢?大家知道,这种情况已经在很多地方。科技伦理现在很热,但热闹最后可能不是我们的。想要留住热闹,需要大家共同努力,要真正研究出一点东西,被社会所认可,而不仅仅是发表几篇文章,才能保住科技伦理。其中一个问题是:使用什么样的研究范式、达到什么样的研究目标。前一阵,我们在《道德与文明》上发表一篇文章讨论算法伦理的研究方法论,总结目前的研究范式主要是3个,即规范的、结构的和批判的三种范式。规范范式试图以某种伦理规范来贯彻或束缚ai发展,结构范式主要思考研究对象的结构-功能问题,而批判范式在哲学反思中很常见,总是说这也不对那也不对。不同学科研究思路是不同的,比如传播学主要是结构-功能范式。几天前,人大新传的彭兰也讲了智能时代的人机关系,讨论的便是人机关系的结构及其功能提升。我现在的想法是应该在中国语境中结合多种范式。大家有兴趣,可以看看那篇论文。同样是讨论人机关系,我们的讨论与彭兰差别很大。我们这里讲的内容,实际上是清华新传《全球传媒学刊》的约稿,马上发出来了,围绕我提出的技术控制的选择论展开。无论如何,科技伦理研究不能完全搞成海德格尔式的“大批判”:这也不行,那也不好。在中国目前的情况下,尤其是全球科技竞争的大背景下,新科技比如gai肯定是要发展的,在这个大方向下考虑如何让它发展得更好、更伦理、更能被社会所接受。有些人以为,科技伦理就是要管着科技,不让它做这个、做那个,显然这种想法是有问题的。怎么办?米先生刚刚说:我们要问一问,我们能为世界做些什么?按照段伟文的话说:科技伦理治理与其说把科技纳入伦理,不如说是让伦理进入科技。总之,基本立场非常重要。我的说法是:走向行动的技术哲学。一是要走向科技。不懂新科技谈科技伦理,别人不听你的。从这个意义上说,科技伦理不能被简单地理解为伦理学的分支。二是要走向实践,或者说走向操作。玄谈什么主体性、存在论之类的陈旧话题,没有介入性的操作性建议,没有太多价值。如果心有余力,考虑和工程师、政策制定者、社会大众一道,做一些“现场工作”。2、智能革命与机器演进历史首先我们勾勒了机器研究四阶段的历史,这个大家比较熟悉,即手工工具时期、机器工具时期、自动机器时期和智能机器时期。智能机器方兴未艾,一方面发展速度很快,另一方面开始打破人与机器之间的界限人机关系正走向物理界面的交互融合、精神层面的依赖共生。目前ai发展还处于早期,一旦它发展成熟,人机关系将会如何?不同的人有不同判断。我有一个“ai无知之幕”或“ai新无知之幕”的想法。从某种意义上说,ai出现让人类面对“新无知之幕”,即不知道人机协同进化的最终结果而要做出选择。政治哲学中讲的“无知之幕”,粗略说是有关国家如何建构的:大家聚在一起商量建成一个国家,结束人与人之间野蛮暴力状态,但是每个人都不知道在建成后国家中自己将处于哪一个阶层、哪一种角色,在这种对未来无知状态中来讨论应该如何安排新国家的社会制度。你想,你可能是社会中最弱势群体,你会不会更穷人提供必要的制度保障和救济措施呢?“新无知之幕”是一个隐喻,盲人摸象中应对未来与拟主体、能力超强的ai共同的生活。总的来说,我们对ai未来样态及能力的不确定,对未来ai与人类相处模式及关系的不确定,对ai迅速发展下的社会变革与走向的不确定,对ai善恶取向与伦理尺度问题的不确定。“ai新无知之幕”就笼罩唐.伊德所谓“它异关系”之中,是在智能机器的主体性地位急速提升、功能无穷强大、涉及领域无限延伸,几乎成为一个完全独立于人的“它者”形势下,人机关系未来陷入的一种必然、神秘而又未知、无解的境地。显然,这就是各种机器乌托邦想象的根源。3、理解当代人机关系的三个视角近年来,围绕人机关系的变化、走向与审度,出现了来自不同领域、不同向度、不同视角的多种声音,这些声音可概括为人机友好论、人机敌对论和人机协同论三个方面。前两种观点的不同立场之间所关涉的仍是早期技术哲学领域中“技术工具论”与“技术实体论”的问题,人机协同论则必须面对“ai新无知之幕”。ai究竟有没有自主性呢?技术的工具论与技术的实体论争论不休。有些哲学家尝试提出调和的观点,比如芬伯格提出了“技术设计”的观点,意思是技术发展是同时协调技术要素和社会要素的结果。举个例子,我们骑的自行车,小时候主要载物载人,要有车筐、有后座,男人都骑着二八自行车,非常结实,现在很多人是拿来锻炼身体或者远足骑行的,所以要很漂亮,跑上地,现在的共享单车,主要是解决从家到地铁站所谓“最后一公里交通”的问题的,就非常简单。这些自行车技术要素上是大同小异的,区别就在于融合的社会要素不一样。我怎么看技术的自主性的争论呢?第一,工具论向实体论的变迁,也就是说越来越多的人从工具论转向实体论,是技术发展得越来越复杂的结果。当技术相对比较简单的时候,人们比较容易相信工具论。而当技术变得越来越复杂,一般人难以或者完全理解不了,单个的人无法驾驭或操纵复杂技术系统的时候,人们比较容易相信工具论。第二,技术的自主性争论根源于如何理解人与技术、人与机器关系的问题。有人认为机器帮助人类,也有人说人机是对抗关系,而现在越来越多的讲人与机器是协同进化的。人机协同进化论很有道理,但这是一种“上帝视角”或“宇宙视角”,站在非常超脱的位置看人机关系。的确,人与机器必然是协同进化的,但是协同进化的最终结果也可能是人类灭绝。有意义、有价值的是人类视角,也就是说在人机协同进化中人类应该如何选择应对方案,以确保人族福祉。也就是说,人机协同不能不面对“ai新无知之幕”。第三,我不喜欢实体论,为什么?显然,实体论容易走向技术失控论——既然技术有自主性,它要去向何方,人类是无能为力——兰登.温纳就是典型。并且,在中国语境下,一般认为马克思是技术工具论者。技术工具论意味着我们可以控制技术发展。当然,我们可能需要对简单技术工具论进行发展,使之成为一种更复杂、更切合智能时代的工具论。4、以技术控制的选择论应对新挑战有些人可能说,如果协同进化的结果是人类灭绝,为什么不安然接受呢?“上帝让我死,我死好了。”这是典型的消极宿命论的观点。我无法接受。什么时候佛祖、上帝、太上老君出来说过,我要用新科技把人类给灭绝了?人类都灭绝了,谁给他们烧香修庙?这是开玩笑。显然,这种协同观点本质上是一种实体论。无论是工具论、实体论,还是技术设计论,它们都是哲学观念,而并非自然科学意义上的客观理论,也就是说你不能说在科学意义上哪一个对或哪一个就错了。哲学观念是不能用实验或观察来检验、证实或证伪的。因此,我以为,工具论与实体论的争论,在实践中直接指向的是技术能不能控制的问题,这个问题的答案不应该从技术中寻找,不在于技术,而在于人类,在于人类的选择:第一,我们有没有决心和勇气控制技术的发展,第二,更重要的是,为达成对技术的控制,我们愿意做出何种付出甚至牺牲。比如,手机很好玩,让人上瘾,以至于有人说:为什么要找女友找男友呢,难道是手机不好玩了吗?你想控制手机上瘾,本质上是控制你放纵从手机上获得的感官刺激。我的想法,可以称之为“技术控制的选择论”。技术控制的选择论与赛博格社会兴起不相悖。在赛博格社会中,如何还能区分人与机器呢?不能。人是什么,几千年哲学家都没有说清楚,《终结者》想要灭绝人类的“天网”也不可能搞清楚。为什么?在我看来,人就是不确定性本身。人机之分,人机之防,背后有强烈的价值观支撑,即:人不是机器,人不能被当作机器对待。机器人不断发展之后,问题不仅是人不能被当作机器对待,而且是机器人也不能被当作机器对待。对不对?现在已经有人在讲机器人权利了。不管是人的权利还是机器人权利,本质上是人与人之间以机器为中介的关系。因而,即使赛博格社会到来,还是要对技术进行控制的。技术控制的选择论有什么具体建议呢?我们的论文会具体做一点讨论,当然还需要进一步发展,但它本质上是一种马克思主义的技术工具论,相信新科技能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
王建华:民主集中制中国化的早期实践
摘要:列宁对民主集中制原则的理论阐释与实践开拓,是中国共产党建构党的组织原则的逻辑起点。在革命战争条件下,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践从集中化到布尔什维克化,再到中国化的创新发展,走过了一个“之”字形发展过程,深刻展现了马克思主义组织原则的中国化历史进程,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走向了成熟。基于中国革命的独特性与复杂性特征,深入考察中共一大到七大的会议文献,鲜明呈现了中国共产党不断解决党内政治生活和党的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坚持不懈地丰富发展民主集中制的理论和实践成果,领导中国革命不断走向胜利的历史逻辑与实践特色。中国共产党推进民主集中制中国化的早期实践,对于“两个确立”的理论逻辑与实践逻辑建构,产生了极为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关键词:民主集中制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党的制度建设 党内民主 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在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制度效能作用。在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体系中,民主集中制处于极为重要的地位,始终是中共组织建设史研究的重要主题之一。准确把握中共初创时期组织原则与民主集中制的关系,是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的课题。早在20世纪50年代,著名党史专家胡华编著的《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史(初稿)》、何干之主编的《中国现代革命史讲义(初稿)》先后出版。其中,关于党的组织原则研究具有开拓性价值。前者指出,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确定按照苏联(俄国)共产党的榜样建党,“奠定了中国共产党正确的组织原则,也就是列宁党、即布尔什维克的组织原则和政治路线的基础”;后者认为,中共一大的“功绩在于奠定了党的正确组织原则的基础”。上述两种有代表性的观点尽管反映了历史的真实情况,但对一大以后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否建立则没有论及。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针对学界普遍认为中共一大通过的纲领明确规定了“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观点,有学者提出,从党成立到1927年6月中央政治局会议,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并没有明确表述出来,不过其精神已在党的纲领和章程中基本体现,只是“侧重点是强调纪律与集中统一”。此后,讨论这一主题的论著日渐增多,但多为细化研究,在重大基础理论研究层面上鲜有新的突破。到20世纪末,有学者提出,中共一大并未采用民主集中制,因为会议形成的所有文件只字未提民主集中制,制定的纲领也不具备民主集中制的“关键要素”。其后续研究从指导原则、组织形态等方面认为,“集中制”是中共二大、三大、四大的组织制度。笔者认为,这一关于“集中制”的论述无法回应中共二大同意加入共产国际时在组织原则上的承诺。与此观点相近的学者则提出“中央集权制”的出现早于“民主主义的中央集权”提法,认为中共一大前后“中央集权制”的主张尚未成为全党共识。该文更偏重于对档案文献的梳理,未能对相关问题进行深入分析。进入新时代以来,有学者依据中共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内容,即中央执行委员会由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央及地方委员实行任期制、“少数绝对服从多数”,或依据《加入共产国际的条件》中有“德莫克乃西的中央集权”的规定,认为中共在建党之初就确立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前者力图用民主的一般内涵诠释民主集中制原则中国化的特殊实践;后者则把复杂问题简单化,以中共早期领导人接受《加入共产国际的条件》作为认同其中条款的论据,实则忽略了语言(翻译)差异造成的对相关条款理解偏差。总体来看,学界既有研究成果对中共初创时期组织原则与俄共(布)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差异性关注不够,特别是未能深入系统梳理党的早期领导人对列宁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俄国共产党(布尔什维克)的党内斗争与组织原则是如何认知的、中共组织建设面临的问题是什么及其深层次历史缘由等关键问题,因而对于民主集中制原则中国化的研究很难取得进一步突破。在中共革命化实践与发展过程中,党内会议作为重要的组织行为之一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中枢作用。中共一大到七大的会议召开情况,是研究民主集中制生成、发展与运行质效的最好材料。毛泽东在中共七大上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有两个重要关键的会议。一次是一九三五年一月的遵义会议,一次是一九三八年的六中全会”。这两次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会议,不仅战略性开启了两个重要的“新阶段”,而且鲜明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民主集中制认识与实践的不断深化,生动反映了民主集中制的中国化发展有力推进了中国革命进程。基于此,深入挖掘中共一大到七大的会议文献档案,从中国革命的独特性与复杂性实践出发,揭示民主集中制原则中国化的历史逻辑与实践特色,可以为“构建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体系”这一新时代重大课题提供学理支撑。一、回到列宁:中共成立前民主集中制的创生与实践一般来说,组织相对于个体而存在,以会议形式开展各种活动是组织化实践运行的重要方式之一,旨在整合个体化的参与行为与意见表达,由此“一个会议组织拥有适合的规则很重要,但拥有用于决定其会议程序的规则更加重要”。在无产阶级革命运动中,以严整的政治主张有效组织政治参与和汇聚共识,领导人民实现革命斗争诉求,离不开政党规则化的议事制度。党的议事规则只有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才能为自觉的无产阶级政党发扬党内民主,领导制定路线方针政策、作出一系列战略安排、校正革命实践方向进而取得历史性成就提供坚强保障。无产阶级政党实行民主集中制,不是民主和集中的简单相加,而是两者的有机融合,其“出发点是革命的需要,它的运用取决于党进行活动的具体历史条件”,“它的内容、形式和运用范围并不是在所有条件下都一样的。它们随着党的发展,随着党的任务和它进行工作的具体环境的不同而经历了重大的变化”。俄国社会民主工党成立初期,组织十分涣散,针对党内存在分散的小组习气和思想分歧,列宁坚决反对按照联邦制和自治制来建党的错误主张,提出要克服地方工作的狭隘性、分散性,强调“必须成立统一的因而也是集中制的党”,这一主张随即引起党内争论。1903年7—8月,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上,以列宁为首的布尔什维克认为党员必须亲自参加党的一个组织,以马尔托夫为首的孟什维克则认为党员不必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只要经常协助党就够了。代表大会后,孟什维克提出以“自治制”来对抗列宁的“集中制”原则,宣称党是各个自治委员会的总和,党的各个部分不应该服从整体,部分对于整体应该有自治权,并把“集中制”形容为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对此,列宁强调局部必须服从整体,并贯穿在整个党章中。当时“集中制被提到了首位,因为它保证局部服从整体,保证中央对地方党委员会的领导作用和严格的纪律性,克服机会主义分子的无政府主义和瓦解组织的行为”,有利于从原则上解决“所有局部的和细节性的组织问题”。布尔什维克与孟什维克争论的另一焦点就是“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为现代通用议事规则,“少数服从多数”是国内学界把民主集中制原则与中共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联系在一起的原因之一。回到20世纪初的俄国,“少数服从多数”被作为少数派的孟什维克看作是制造农奴制的工具,认为这一原则将使其处于被支配与操纵的地位。孟什维克简单而绝对地强调民主要素,不考虑具体历史情形,与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原则发生矛盾,违背从历史联系的角度看待历史的辩证法。1906年4月,列宁提交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四次(统一)代表大会讨论的党的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获得大会通过,写入了两派都同意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组织章程》,以第二条的形式明确规定:“党的一切组织是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大会闭幕后,列宁从顾全大局的角度发出《前“布尔什维克”派出席统一代表大会的代表告全党书》,指出:在组织问题上,布尔什维克只是对中央机关报编辑部的权限问题与孟什维克有分歧。列宁“坚持中央委员会有权任命和撤换中央机关报的编辑部。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方面,在保障任何少数和任何忠实的反对派的权利方面,在每个党组织的自治权方面,在承认党的一切负责人员必须由选举产生、必须报告工作并且可以撤换等方面”,全党的意见都一致。由此,可知列宁在这一问题上的原则立场:保护少数与反对派的权利、地方党组织自治权、自下而上地组织选举,是民主集中制原则中的民主制内容;而党的中央委员会对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少数服从多数”,则是民主集中制原则中的集中制内容。毋庸讳言,列宁提出民主集中制原则的目的是在革命的特殊条件下避免党的分裂,然而这一努力并不等于排除党内派系干扰问题的必然解决。在斯托雷平反动年代,以列宁为首的布尔什维克在执行革命路线的同时,对党内取消派、召回派与调和派进行了不懈斗争。及至1912年召开的党的布拉格代表会议把取消派清除出党,取消派、前进派、托洛茨基调和派、崩得分子仍联合攻击布尔什维克和布拉格代表会议,指责布尔什维克篡权、政变,煽动各地方组织拒绝执行全党代表会议的决议。为此,列宁借用俗语——“每一个被判定有罪的人都有权利在24小时之内咒骂自己的审判官”,予以嘲讽。此后,布尔什维克又开始了与社会沙文主义、考茨基主义、工团主义等的斗争。可以说,在彻底解决党内团结统一问题上,当时列宁领导的俄国共产党还未能给即将成立的中国共产党提供可资借鉴的成功经验。早在1920年9月16日,身处法国的蔡和森在给毛泽东、何叔衡等人的书信中就提到俄国布尔塞(什)维克与门色(孟什)维克的分裂:“开首是争党员加入的条件,布派主张极严格,门派主张宽大。”布尔什维克“为极集权的组织,党的纪律为铁的纪律,必如此才能养成少数极觉悟极有组织的分子,适应战争时代及担负偌大的改造事业”,中国民众运动“非组织与俄一致的(原理方法都一致)共产党,否则民众运动、劳动运动、改造运动皆不会有力,不会彻底”。这无疑是蔡和森从中国国情出发提出的感同身受的见解。1921年1月21日,毛泽东给蔡和森复信:“你这一封信见地极当,我没有一个字不赞成。”面对中国这样一个落后国家的革命继起,此时的毛泽东与蔡和森已经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即应该效仿俄国十月革命建立一个作为“无产阶级革命运动之利器”的布尔什维克式政党组织。1920年11月,上海共产主义小组创办了党的第一份理论刊物《共产党》月刊,至1921年7月停刊时各期文章内容的重心始终是革命的俄国,这深刻影响着中国早期马克思主义者的组党理念。创刊号发表的《列宁的历史》一文就指出,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上,列宁主张“采用中央集权制”,权力集中于中央,以保证全党统一计划、统一行动。同期发表的《俄国共产政府成立三周年纪念》一文也认为:“共产党(多数派)主义不是无政府主义和工团主义……乃是高唱中央权力的。”从当时介绍俄共(布)与列宁的各种文献来看,多数知识分子认为列宁的建党原则就是中央集权制,毛泽东给蔡和森的前述复信中也热情赞扬上海的《共产党》杂志“颇不愧‘旗帜鲜明’四字”。中国早期马克思主义者强调把权力集中起来,同样是基于现实国情的严肃考量。中共建党前后,正是国内无政府主义发展的活跃时期。据蔡和森在中共旅莫支部的报告,“我党开始形成时,去哪里找许多真正马克思主义者呢?”马克思主义输入中国之前,无政府主义在知识分子中已有相当影响,“我们开始工作时,在上海、广东、北京均有与无政府主义者合作”,但是他们是想把共产党无政府主义化,以至于忙于组织自己的党团。在北京,“他们霸占宣传机关,叫守常做庶务,国焘去跑路”。在广东,每一次开会均有争论,有时甚至动武。如此胡闹,很难做事。1921年6月10日,张太雷向共产国际三大提交书面报告指出:“中国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共产主义组织。在许多地方我们不得不同无政府主义者一起共事。”为阐明共产党的宗旨、原则和策略,“为了把无政府主义分子从组织中清除出去”,有必要召开共产党的全国代表大会。这说明,虽然无政府主义者在马克思主义传播及共产主义小组的成立过程中发挥过积极作用,但无法承担中国革命领导者的角色。与无政府主义划清界限是中共成立前后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1920年9月1日,陈独秀在《新青年》发表《谈政治》一文,分析了“无政府主义”的两面性。无政府主义诅咒的国家、政治、法律是一种改良社会的工具,“工具不好,只可改造他,不必将他抛弃不用”。此后,围绕这一主题,早期马克思主义者与无政府主义者展开论战。1921年5月7日,《共产党》月刊第4号发表《我们为什么主张共产主义?》一文指出:“我们这个共产主义,并不是无政府的共产主义,乃是现在在俄国实行着的共产主义;就是资本阶级因为吓人吓己,把我们叫做过激派的过激主义。”不实行共产主义的劳动专政,资产阶级就除不掉,“资本制度(现在的社会组织)底根就拔不掉”。同期发表了该刊主编李达(化名江春)的《无政府主义之解剖》一文,进一步批判了斯体奈和蒲鲁东、巴枯宁、克鲁泡特金等无政府主义流派,开篇便明确强调“无政府党是我们的朋友,不是我们的同志”;能够成为无政府主义的,“只有个人主义”。要摆脱个人主义,就必须把权力集中起来。俄国政党状况与国内无政府主义的表现,使得中国共产党的一部分创始人敏锐认识到,即将成立的党必须强化组织力量,必须依循布尔什维克,必须遵循列宁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四次(统一)代表大会召开前的“集中制”的组党理念。需要指出的是,从“集中制”到“民主集中制”的变化,列宁并没有在原则问题上作出让步,那就是一直强调中央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少数服从多数,只是更加明确了原本就认可的民主原则。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讨论党章时,列宁主张保留“不能禁止任何人把声明送达中央。这是集中制的一个必要条件”。因此,有学者认为列宁主张的集中制“始终是与民主或民主精神相联系的,因而实际上就是民主集中制,而不是一般的集中制,更不是专制集中制”。分析中共初创时期的组织原则,还须在“国际”与“国内”的组织互动中考察。中共二大决定加入共产国际,表明它已经接受作为加入条件的“民主主义的中央集权”,即民主集中制。这个文件的重要意义在于,中共的创立者们从俄共(布)党内斗争特别是反对无政府主义的视角出发,对列宁“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了中国特色的解读。二、从一大到四大:民主集中制的集中化实践中国共产党发展壮大的历史就是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不断创新的历史。建党初期,强化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集权性探索却遇到阻力。据李达回忆,在酝酿中国共产党成立时,陈独秀与李汉俊先后起草了两份党章草案,前者主张党的组织采取中央集权制,后者提出要实行地方分权,使中央成为一个有职无权的机关。陈独秀对李汉俊起草的党章极为不满。作为中共一大代表,两人有关组织原则的分歧必然会带到党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来。1921年7月23日,中共一大召开。从法国巡捕搜查时摆在抽屉里的那份“改得一塌糊涂”的“共产党组织大纲草案”,可以想象与会代表在组织原则问题上的争论多么激烈。据陈潭秋回忆,李汉俊等人反对中央集权的组织理念,认为无产阶级政党无需纪律约束,“凡承认和宣传马克思原则的都可为党员”。蔡和森的报告也印证,李汉俊认为“中央集权可流于个人专制,可以使一、二野心家利用作恶”。后来,李汉俊脱党显然与中共二大通过了体现集权精神的章程有关。按照列宁的观点,民主集中制原则是与自下而上的选举联系在一起的。据李达回忆,出席中共二大的代表不是经过民主选举产生的,而是由陈独秀、张国焘指定从莫斯科回国的党员为各省代表。另据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译的《关于米乐m6平台党的组织问题(补充报告)》、中共六大《中共历次大会代表和党员数量增加及其成分比例表》,出席二大的代表有中央局成员、党的地方组织的代表和参加远东各国共产党及民族革命团体第一次代表大会后回国的部分代表。李达所说的指定代表应该就是后者。作为秘密的革命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党内选举无疑是冒险行为,因而,中央与各级党组织指定代表有其客观必然性。这也体现在其后两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上,即推选与委派是主要形式。从权力集中的组织理念出发,中共二大《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指出:凡一个革命的党,要有集权精神与铁的纪律,才能避免无政府的状态,“个个党员都要在行动上受党中军队式的训练”。受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及此后成立的俄共(布)的党内斗争影响,二大制定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单列“会议”一章,并赋予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长以很大权力,可以随时召集会议,决定参会人员,同时,还强化组织纪律,“凡有关系全国之重大政治问题发生,中央执行委员会未发表意见时,区或地方执行委员会,均不得单独发表意见”。中共二大以后,共产国际代表马林来到中国,要求中共中央全体委员在西湖开会,提议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据陈独秀回忆,当时中央五个执行委员“都一致反对此提案,其主要的理由是:党内联合乃混合了阶级组织和牵制了我们的独立政策。最后,国际代表提出中国党是否服从国际决议为言,于是中共中央为尊重国际纪律遂不得不接受国际提议,承认加入国民党”。陈独秀的叙述在张国焘回忆中一定程度上得到印证,五个委员中至少有三人反对。马林却回忆说只有“一两个反对者”,理由:一是“在杭州会议后一个时期,这问题曾经有许多机会可以在莫斯科讨论”,事实上并没有发生;二是不会有什么“服从纪律”的问题。“何况,我并没有从共产国际得专门指示”。对照《加入第三国际大会的条件》,马林的两个论据是不充分的。作为共产国际代表,马林的意见有绝对权威,与会者们被迫接受在情理之中。或如马林所言,并无共产国际专门指示,那问题更加严重,共产国际代表的个人意见就改变了中共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关于“民主的联合战线”的决议案》内容,即“联合民主派,援助民主派,然亦只是联合与援助,决不是投降附属与合并”。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显然已超出联合与援助的组织形式。强调民主集中制的集中化并不否认党内民主。中共三大的中心议题是讨论国共合作及相关细节问题,与会代表争论激烈,最后马林、陈独秀提出的国共党内合作方案获得通过。中共四大召开前,中央就向地方党组织发出征求意见信,“各地同志对于本党一年来各种政策,工农,青年,国民党各种实际运动及党内教育上组织上各事必有许多意见”,希望各区、各地方委员会、各独立组组长发表意见,并在会上讨论,结果报告中央局;个人有特别意见者,可指令他写成意见书,由委员会或组长汇寄中央局。充分征求基层党组织与个人意见,是民主的表现形式。这种表现形式也被列宁看作是“集中制的一个必要条件”。中共三大后,中央着力解决党内小组织问题。据中共中央局向中央执行委员会扩大会议的报告,自第二次中央执行委员会议发通告以后,“此种纠纷现象更完全消灭了”。针对中央对地方组织指导不力,中共四大通过了《对于组织问题之议决案》,明确强调“新的中央须特别注意设立一有力的中央组织部,实际上真能指导地方之党的组织”。1925年1月31日,新设立的中央组织部制定了第一个工作计划,中心工作就是要派得力干部到一些地方对党的组织进行整顿,没有建立党组织的地方要派人去进行宣传并建立组织,努力发展党员。5月8日,中央局决定在北京和广州分别组成临时委员会,以便代表中央就近指导当地的实际工作。不难看出,中共四大以后,中央的工作重心之一就是强化对各地党组织的领导,以壮大党的组织力量。根据第四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安排,李大钊、谭平山、项英、李维汉、邓培与朱锦棠分别为派驻北京、广东、汉口、长沙、唐山与安源指导工作的中央委员。然而,至1926年7月,各级党部自中央以至支部,指导训练的力量均不充分,党务活动的开展与党的根基仍是各地方组织,“支部只有名义而无工作”。对此,中央执行委员会扩大会议通过了《组织问题议决案》,明确提出“各种性质的会议,无论在怎样情形之下,务须要设法举行”;支部或小组的会更不可间断,各区委、地委、部委下的“活动分子大会”或“负责工作同志大会”,应尽可能多召集。当年底,中共中央特别会议通过《关于湘鄂赣三省党务议决案》,进一步要求相关党组织整顿支部,务必“使各支部都能够自动的工作起来,活动起来”。组织生活不健全必然在党内滋生个人主义倾向,有党员因此脱党。对此,中共三大报告指出,党内存在着“党员往往不完全信赖党”的现象,即使党有些地方不对,也不应当退党。个人主义的危害也体现在共产国际代表对中共的政治指导上。据1926年2月10日蔡和森有关中共组织生活向共产国际的报告,在与广州的反革命斗争时,鲍罗廷不考虑中央仅有三人,且《向导》周报已没有编辑人员等情况,就把瞿秋白调去做翻译,对待中共完全像对待翻译供给机关一样。该报告反映了1926年之前共产国际代表对中共的态度,无疑助长了党内的个人主义倾向。对于中共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政治书记处清醒地指出:“中国共产党的机关十分薄弱。中央和地区委员会没有集体领导,没有领导各委员会日常工作的强有力的常设机构,没有定期举行的全体会议。基层党的机构情况更差。省、县和市委员会通常没有建立或不会开展工作,实际上由地区委员会或中央任命的组织者取代了这些委员会”,为此强调应定期召开各种会议,实现党的集体领导,“党员大会是集体讨论和决定问题的最简单的形式”。为贯彻共产国际的指示,中共五大重申从中央、省委以至支部“应该强毅地实行集体的指导”。如何建立党的集体领导?大革命失败后,面对即将开展的土地革命,1927年7月20日,中共中央发布“农字第九号”通告,强调党在农民中的组织“过去是没有能够相当的尽其领导责任的”。许多地方虽能动员数十万的农民参加斗争,但“每每只是几个同志在那里活动,而不是党的组织在那里尽其领导职任”。有些地方虽有党的组织,但没有深入群众,或者虽有组织而不起作用,或者便是农运负责同志忽视党的集体领导而习于个人的活动。党在农村中的一切工作每每感觉到“人存政举、人亡政息”。避免党的指导“族长化”,需要尽快调整党的组织原则,在此意义上说,民主集中制在中共五大之后进入党章,又是中国革命发展的逻辑必然。三、从五大到六大:民主集中制的布尔什维克化发展中国共产党的早期成长离不开共产国际指导,但能否得到国际的重视,则与自身发展有关。中共成立后的很长一段时期内,组织建设有似研究性质的小团体,及至四大召开前,全国仅有党员900多人。过于弱小的组织力量使得共产国际对中共的关注与资助不够,以至于其给予国民党机关报《民国日报》的经费“就超过了整个中国共产党的全部经费”。为尽快发展成为群众性大党,1925年10月中央执行委员会扩大会议通过了《组织问题议决案》,对于革命的工人、学生、农民,免除入党手续上的烦琐形式,“工人农民候补期一月,智识分子三个月”。由此,党进入了组织发展的快车道,至1926年1月中共党员达8000余人。组织力量的不断壮大,使得共产国际开始重视中共自身建设。同年2月17日至3月15日,共产国际执委会在莫斯科召开第六次扩大全会,通过了《关于中国问题的决议》。在大会开幕词中,共产国际主席季诺维也夫赞扬了中国革命:“近一年来,我们兄弟的英国党和中国党取得的成绩最大”,中国共产党“已经对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中国革命运动起到决定性的影响”。在同年底召开的共产国际执委会第七次扩大全会上,中国问题再次成为中心议题,表明共产国际对中共的组织建设和政治发展更加关注。1927年1月19日,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政治书记处为举行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给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代表们发出指示,一切政治决议都应完全以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第七次扩大全会《关于中国问题的决议》为依据,在组织问题上遵循《关于中国共产党的组织任务》的决议指示——“中国共产党必须自上而下重新考虑自己的工作方法。为此应把组织问题纳入即将举行的党代表大会的议程”。中共五大初定的议程,包括共产国际代表关于国际形势和共产国际执委会第七次扩大全会对中国的总结报告等六个方面。向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政治书记处报告后,中共收到了新的指示——为了使参加大会的同志“能迅速回到省里工作”,应缩短会议时长。此后,大会议程仅保留“中央委员会政治报告、关于共产国际执委会及其提纲的报告、土地问题分组讨论和工会问题”。根据大会通过的《组织问题议决案》,中共五大认定共产国际执委会第七次扩大全会关于组织问题指示是完全正确的,特训令新的中央须将党的一切组织工作建立在共产国际此种指示之上。回顾这段历史,蔡和森指出,中共五大的主要任务便是接受共产国际决议。可见,这一时期党的会议制度虽然建立起来,但只是落实共产国际指示的民主形式。1927年6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全面借鉴1925年12月苏联共产党(布尔什维克)第十四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全苏联共产党(布尔什维克)党章》。在体例上,从此前的“六章”增加到“十二章”。在内容上,第一次明确党部的指导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同时,有关各级代表产生方式、中央与地方权力配置都与苏共党章有着高度的一致性。中共五大闭幕之际,共产国际代表罗易对新选出的中央委员会发表讲话指出,这次大会是布尔什维克的大会,表明中国共产党正在成为一个真正的布尔什维克党。结合议程变更、“章程决案”内容,罗易把五大作为中共布尔什维克化的起点是恰当的。共产主义政党的布尔什维克化最早提出于1924年6月的共产国际第五次代表大会。半年后,中共四大通过了《对于出席共产国际第五次大会代表报告之议决案》,主要是确认共产国际“联合战线”“工农政府”的主张,没有涉及组织原则问题。中共六大通过的《政治议决案》认为,“八七会议是布尔塞维克化的开始”,是中国共产党转向正确道路的关键会议,在使党布尔什维克化的事业上有极重大的意义。这显然与此次会议产生了新的中央领导集体有关。就组织原则而言,党的布尔什维克化就是要按照苏联经验建立民主集中制。1928年6月18日,中共六大在莫斯科召开,会议代表主要由选举产生,严酷的斗争环境决定了指派代表也不可避免。根据规定,各省党部得选举有表决权的代表。代表应由各省党部代表大会选出,如因秘密组织的环境关系,不能开代表大会,则由各省委全体会议派出代表,然而应当尽可能由扩大的省委全体会议选派。中央委员或中央候补委员如果没有被某一省党部选为代表,可以无表决权的身份参加大会。有关组织问题决议案,最后以周恩来的提纲为基础,由国际代表瓦斯拉夫再拟定一个草案。关于党章,《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曾经米夫修改,“因为中央没有完全修改的草案到各地”,此次大会继续修改,均提交大会讨论通过。应该说,组织问题决议案与新党章充分体现了共产国际的意志。比较这一时期中苏两党的章程,可以发现体例与内容的高度一致性。其中,选举产生各级代表、对地方问题有自由处决权等内容体现了布尔什维克化的民主面相。与此呼应,中共六大通过的《政治议决案》虽也提出反对极端民主主义倾向,但强调即便是秘密条件之下,也要“尽可能的保证党内的民主主义”,集体讨论和决定主要问题。落实六大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制定“工作计划大纲”,督促各级党部“坚决的实行从下而上的党的改造”,限期召开各级代表会议。接着,中央发出第七号通告,要求各级指导机关尽可能实行选举制;组织生活“尽可能实行民主化,注意启发并接收下级同志的意见,实行集体的讨论和集体的分工”。实行党内民主,是为了打破家长制、命令制的遗习。然而,当时许多地方又走向了极端民主化。“上级机关发一传单,没有交支部通过,支部居然提出质问。”另据中共中央给顺直省委的信件指出,党的指导机关集体化的指导、下级党部的改组与整顿等正确的民主化没有执行,反而陷入小资产阶级极端民主化的泥潭。结果,“只是发展了同志中的个人意志、个人自由,党的组织与纪律完全破坏,形成党内的绝对自由”。这种混乱现象也影响到红军,出现了“少数不服从多数”等错误行为。为此,毛泽东在起草的“古田会议决议”中鲜明提出了从理论上铲除极端民主化的根苗,在组织上厉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解决方法。这说明,单纯追求布尔什维克化不能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问题。中共六大通过的党章强调“中国共产党为共产国际之一部分”。下级党部应“迅速且切实的执行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和党的指导机关之决议……共产国际代表大会或本党代表大会或党内指导机关所提出的某种决议,应无条件的执行”。可以看出,共产国际被赋予了至高无上的指导地位,成为布尔什维克化的又一面相。从广州起义举起“苏维埃”旗子到中华苏维埃临时政府的政权系统建立,通过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苏维埃”,成为中国革命布尔什维克化的重要标识和政治符号。在共产国际干预下,中共很长时期里没有组织的独立性。八七会议记录显示,整个会议都在共产国际代表罗米那兹主导下进行,会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告全党党员书》也由他起草。六届四中全会更是全面贯彻共产国际远东局负责人米夫的意志,对中央机关以及各个革命根据地和白区地方组织的“改造”,严重破坏了党的组织原则,使中国革命遭受严重挫折。正如《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犯教条主义错误的同志们披着“马列主义理论”的外衣,在所谓“中共更加布尔什维克化”“百分之百的布尔什维克”等口号下,使第三次“左”倾路线在党内统治四年之久,在全党影响最深,危害也最大。对此,毛泽东深有感触:“有先生有好处,也有坏处……这是一条真理。过去我们就是由先生把着手学写字,从一九二一年党成立到一九三四年,我们就是吃了先生的亏,纲领由先生起草,中央全会的决议也由先生起草,特别是一九三四年,使我们遭到了很大的损失。”四、从遵义会议到中共七大:民主集中制的中国化创新1935年1月15—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在遵义召开,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反对敌人五次“围剿”的总结决议》。会议认为,相关负责人关于五次“围剿”的报告过分估计了客观困难,对革命形势估计不足,“基本上是不正确的”。较之一般意义上的“少数服从多数”,遵义会议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是以多数的正当性否决了党内少数领导同志的报告,产生了新的中央领导机构,真正体现了多数同志的意见。在此意义上,“少数服从多数”更多地体现了民主集中制原则中的民主制内涵。因此,遵义会议开启了民主集中制原则中国化的新阶段。红军长征胜利到达陕北后,中共中央以中华民族利益的大局为重,促进西安事变和平解决,成为由国内战争走向抗日民族战争时局转换的枢纽,中国革命发展进入了新阶段。1937年4月15日,中共中央发表《中央委员会告全党同志书》,为巩固国内和平,争取民主权利,实现对日抗战,必然要求全党同志学习与创造新的斗争方式与工作方式,以适应新形势新环境。只有这样,中国共产党才能成为民族革命的领导者。“共产党的内部生活,亦应依照各地的不同环境,采取具体方法使之活跃起来。”毛泽东在稍后召开的苏区党代表会议上指出:“在反动和内战时期,集中制表现得多一些。在新时期,集中制应该密切联系于民主制”,要依靠党内民主去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会议提出了“党内生活民主化”的方法:党的委员会必须按期开会,一切重要问题必须经过全会讨论决定。各级委员会必须有系统地召集积极分子会议,保证每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及地方问题,都经过积极分子会议的讨论,并保证会议讨论的自由。但是,在决议通过后,必须严格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党内民主是为着加强党的纪律,而不是破坏纪律。通过党内生活的民主化来加强党的纪律,需要进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完善党内会议制度。1938年9月29日至11月6日,中共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在延安召开,毛泽东在《论新阶段——抗日民族战争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发展的新阶段》的政治报告中强调,没有抽象的马克思主义,只有具体的马克思主义,就是通过民族形式的马克思主义,就是把马克思主义应用到中国具体环境的具体斗争中去,而不是抽象地应用它。为此,在六届六中全会召开前,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成立中央规则起草委员会,由刘少奇等负责起草关于各级党委暂行组织机构、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与纪律、各级党部工作规则与纪律等三个决定,并提交全会讨论通过。这为完善党的组织与会议系统、党内议事规则,进而强化组织纪律提供了制度规范。根据“各级党部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凡各地党部已经取得合法地位,并能召集党员大会、党的代表会者,应依照党章召集各级代表会及党员大会,并在各级代表会或党员大会上选举各该级党的领导机关——党的委员会。选举结果,须报告上级党委批准。必要时,上级党委有权指定或取消下级党的委员会委员。概括起来说,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党的一切工作由中央集中领导,是党在组织上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以“四个服从”凝练民主集中制原则,使得中共组织原则呈现出鲜明的中国特色。“四个服从”既吸纳了俄共(布)与联共(布)党章的有益成果,又继承了中共此前党章有关民主集中制原则的科学阐释,并进行了创新性发展。“个人服从组织”主要是针对“命令不服从,个人意见第一。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等党内各种自由主义的表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是基于中共领导的各抗日根据地与国统区、日伪区地下党组织工作,更多地处于独立作战状态的新情况,做到既要“加强地方党独立工作的能力”,又要服从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对此,张闻天在全会报告中指出:“地方党必须严格执行中央的政治路线、决议与决定,不得有任何反对中央的言论与行动。对于中央有不同意见时,应直接向中央提出,不得向下面宣传或传达。地方党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的铁的纪律”。一切工作由中央集中领导,是党在组织上的基本原则,各级党的委员会的委员必须“无条件的执行,成为一切党员与干部的模范”。“铁的纪律”“无条件的执行”表明,中国特色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现了组织原则与组织纪律的统一。六届六中全会以后,作为组织原则的民主集中制因在抗战建国、发展民主政治中的重要性,写入《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并成为新民主主义政权的组织形式。在民主集中制原则指导下,党的组织机构与运行方式逐步完善。1940年12月,《中共中央关于地方党及军队中党务委员会工作的决定》发布,规定各级党务委员会应由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推选产生。党务委员会在处理个别党员和解决党内纠纷问题时,应尽可能通知本人和有关党员到会,听取双方及本人报告。党务委员会的决定“由多数表决之”;而被处分党员或组织,有权向上级控诉等。作为完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上述规定,凸显了对党员个体权利的保护。及至1942年9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关于统一抗日根据地党的领导及调整各组织间关系的决定》,要求在每个根据地应有一个统一的领导一切的党的委员会。中央代表机关及区党委地委的决议、决定或指示,下级党委及同级政府、民众团体党团,军队相关部门与所有党员,均须无条件执行。这是对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作了制度性的修改与完善。对中国共产党人而言,有了中国特色的民主集中制,还需要有遵守组织性和纪律性的合格党员。贯穿制度完善过程的是中央对党性教育的高度重视,时任中央组织部部长陈云就专门撰文《怎样做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强调共产党员应做到革命的利益高于一切,遵守党的纪律,百折不挠地执行党的决议。整风运动期间,毛泽东在中央党校作了《整顿党的作风》的讲演,批判党内宗派主义残余:“他们不懂得党的民主集中制,他们不知道共产党不但要民主,尤其要集中。”延安整风,使得全体党员普遍进行了一次党性教育,为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贯彻落实提供了坚实的政治基础。与此同时,“坚持民主集中制,严守政府纪律,服从整个利益”,也被写入《陕甘宁边区政务人员公约》,成为指导政务人员行为规范的基本准则。中共七大对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中国化发展意义非凡。1945年5月14、15日,刘少奇在修改党章的报告中强调,民主集中制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前者是指党的领导机关是在民主基础上“由党员群众所选举出来”,党的指导方针与决议是在民主基础上“由群众中集中起来”,突出民主选举与群众意见对于集中的重要性。后者是指党的一切会议是由领导机关召集的,一切会议的进行是有领导的,一切决议和法规的制订是经过充分准备和仔细考虑的,一切选举是有审慎考虑过的候选名单的,这是强调各级党组织在会议各环节上的领导作用。中共七大通过的党章增加了作为前提和总则的总纲部分。凡是党员都必须承认这个总纲,并作为一切活动的准则。同时,对民主集中制原则有了更全面规范表述。新党章从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入手,既突出各级领导机关由民主选举产生,又强调上级对下级的绝对领导。其中,把“全党服从中央”表述为“部分组织统一服从中央”,客观反映了党的部分与整体的关系,避免了理解歧义。组织原则在内容上的新变化,标志着中国化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逐渐走向成熟并成为组织建设的行动指南。较之苏联共产党,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解决了党员个体与组织的关系。作为无产阶级的先进分子,锤炼党性是党员的必修课。个体自愿加入组织,意味着要过一种不同于普通人的有组织生活,意味着组织的利益高于一切,意味着个体必须服从组织的意志。个体服从组织,是其他“三个服从”的前置性条件,或者说逻辑起点,有了这个服从,其他问题就“迎刃而解”了,进而保证了党组织的令行禁止、团结统一,保证了基层党组织有效发挥政治与组织功能。这是列宁一直想解决而没能完成的任务,也是中国共产党组织建设的经验所在。同时,对于工农占绝大多数的中国共产党人而言,以“四个服从”凝练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内涵,不仅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原则与组织纪律的统一,也因其简洁明了,更便于作为党员组织生活的行为规范。这是中国共产党对于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的丰富与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一次历史性飞跃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通过重大会议促进党内团结,是中共在革命战争条件下推进民主集中制实践的一大特色。民主集中制原则也在党内会议中得到最鲜明体现,从而成为制度创新最具影响力的鲜活样本。在七大召开过程中,毛泽东、朱德与刘少奇的报告均提交代表团小组、代表团与全体大会充分讨论。经过讨论,党内意见达到空前的一致。七大是中共第一次独立自主召开的全国代表大会,“在高度民主基础上所建立的高度集中,与在高度集中指导下所实行的高度民主,使党的团结达到空前的巩固”,成为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典范。正是中共始终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形成党内民主生活的正常局面,才从根本上保证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作为党的七大最具实践效能的制度成果,中国化的民主集中制为完善党内组织生活提供了成熟的制度框架。及至解放战争时期,从建立“报告制度”到党委会的“工作方法”,都是弥补程序性不足,七大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共组织建设进程的制高点。较之制度性贡献,基于高度民主与集中的组织生活,七大形成了实事求是、积极向上的组织精神,这就是科学精神、团结精神与愚公移山精神。这种精神力量是共产党人克敌制胜的法宝。新中国成立前夕,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也不得不承认,国民党政府的“主要弱点在于精神方面而不在于军事方面”。中共七大最重要的历史性标志,就是“中国共产党有了自己全体党员所公认的领袖”,确立了毛泽东思想作为全党的指导思想,作为党的一切工作指针。中国共产党有了自己的领袖,就十倍百倍地加强了党的团结,标志着党已经成熟;人民有了自己的领袖,就十倍百倍增强了解放的意志与胜利的信心。这也是从《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到刘少奇《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有关政党领袖重要性论述全面展开的逻辑必然。确立毛泽东思想的指导地位和确立毛泽东为全党公认的领袖,是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重要保证,因而成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一次历史性飞跃的重要内容,成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七大在党的历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标志着我们党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走向了成熟。”这为党后来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指明了正确方向、开辟了正确道路。历史与实践反复证明,党的领导核心与指导思想的问题,始终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的重大命题。确立党的领袖的权威,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的本质要求;坚持科学理论指导,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内在属性。这两个方面的有机结合,充分体现了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的基本要义,共同构成了“两个确立”的理论逻辑与实践逻辑。“两个确立”是历史和时代的必然选择,是民主基础上正确集中的现实前提和基础,是广泛民主的必然要求和归宿,对党和国家各项事业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鲜明指出:“党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心愿,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两个确立”的提出,是对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伟大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最重要政治成果,关乎党和国家前途命运,对党和人民事业成败具有根本性意义。结语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决定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需要的程度。中国革命的发展推动了马克思主义组织原则的中国化进程。在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制度安排下,民主保证着集中的民主性、积极性和制度性,集中保证着民主的有序性、向心性和目的性。作为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践从集中化到布尔什维克化,再到中国化的创新发展,走过了一个“之”字形发展过程,标志着革命战争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走向了成熟。中国化的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奋斗中形成的特有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制度优势,是基于中国社会土壤生长起来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凸显了中国共产党历经百年奋斗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总结民主革命时期中共民主集中制的历史经验,重在“加强党史学习和教育,努力从党走过的风云激荡的历史中、从党开创和不断推进的伟大事业中、从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长期实践中,深化对党的信赖,坚定对党的领导的信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主集中制“是反映、体现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利益与愿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制定和执行的科学的合理的有效率的制度”。面对新时代新征程,深刻理解习近平有关党建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对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 王建华,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南京210023)。来源:《中国社会科学》2023年第4期p183—p203 ...
吴心伯:多层次对话是处理中美关系的必由之路
从特朗普政府到拜登政府,美国对华政策始终以遏制打压为主,将中国视为主要战略竞争对手。两届政府期间,这一战略设计在理念上不断强化,在实践中不断深化。针对美国对华战略的重大变化,中国也不断调整对美战略,中美战略博弈愈加激烈。在此背景下,中美两国相互认知越来越负面,针对对方的叙事越来越消极,行为上的对抗倾向越来越突出,走向恶性循环的趋势更加明显。不仅如此,中美战略竞争和对抗越来越受到国际和国内结构性因素的驱动。随着拜登政府执政进入第三年,中美战略博弈更加激烈,美国对华战略与政策在实践中面临一系列问题。其一,美国视中国为最严峻的地缘政治挑战和最主要的竞争对手,以竞争的名义对华实施遏制和打压政策。但中国又是世界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美国经济的稳定与发展至关重要,美国在处理气候变化、公共卫生等跨国挑战方面也离不开与中国的合作。如何在这两方面之间求得平衡是美国对华战略与政策的最大挑战。其二,美国基于经济和安全考虑,对华实施贸易保护、科技封锁、投资限制、产业链“脱钩”等措施,在打击中国的同时,也使其自身付出巨大代价,引起美国工商界和科技界的不满与反对。其三,美国在经贸、科技、外交、军事等领域全方位实施对华遏制打压,不断强化对华军事威慑,推升两国和两军间的敌意与对抗,同时美方又表示“不寻求冲突或新的冷战”,强调要管控风险和危机,这在现实中是不可能的任务。实际上,美国对华战略正在导致中美之间的“冷战”气氛越来越浓、政治互信越来越低、对抗的风险越来越大。其四,由于美国国内在对华问题上的政治气氛极端消极、非理性,两党竞相打中国牌,国会在涉华问题上表现得空前活跃而强硬,加之拜登政府处理国内政治的能力较弱,严重制约了其所声称的“负责任地管理竞争”的努力。例如,2022年7月28日中美元首通话,并就双边关系发展达成一些重要共识,然而三天之后,时任美国国会众议院议长佩洛西就窜访台湾,给中美关系带来严重冲击。其五,拜登政府为阻挠中国力量的增长,积极拉拢盟友和其他国家随美国起舞。然而,美国通过贸易战、科技战等方式打压中国,破坏了国际经贸规则,严重扰乱了全球产业链与供应链稳定;其“印太战略”过分依赖安全手段,加剧了地区紧张局势;美国经贸政策中的保护主义倾向越来越突出,侵蚀着包括其盟友在内的许多国家的经济利益。这些因素都影响了其他国家配合美国对华战略的意愿。在仅仅数年里,中美两国几十年形成的总体双赢的互动模式转变为双输模式,彼此都没有从近年来不断恶化的双边关系中获益,而且还在继续为此付出代价。美国持续推动“脱钩”与对抗,对华施加经济、政治与安全压力,中国则坚定而顽强地抵御来自美国的压力,中美关系正面临着巨大的不确定性和走向严重冲突的风险。考虑到中美关系当前的发展趋势和结构性因素,期待两国关系在可预见的将来得到显著改善是不现实的,真正迫切的任务是确定中美战略博弈的边界,即在何种程度上“脱钩”和对抗。对中美博弈边界的探索主要有两条路径:一是通过对事件与危机的处理总结经验。2022年佩洛西窜访台湾引起中美关系与台海局势的紧张,表明了在处理双边关系中的重大问题时不能突破底线的重要性。2023年2月美方对中国气象飞艇因不可抗力误入美国空域反应过度,给双边关系造成不必要的负面冲击,凸显了在处理意外与偶发事件时保持冷静,在国内压力下行为克制的重要性。此外,评估美国对华贸易战以及技术“脱钩”、封锁的成本与效用,也有助于美方正确认识其在对华经贸领域采取单边强制性手段的限度。二是通过持续和高质量的政策与战略对话凝聚原则共识。中美关系极端重要而异常复杂,中美对话应基于以下基本认知:两国在经贸和人文领域不可能完全“脱钩”;中美战略竞争将长期存在,一方不可能完胜另外一方;两国在众多领域有合作与协调的必要;防止发生重大冲突符合双方的利益;其他国家主要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来处理与中美两国的关系,选边站不是多数国家的政策偏好。对话达成的共识将使双方更好地处理两国关系中的竞争与合作、交往与限制、对抗与妥协等。政策与战略对话可以通过多种渠道举行:政府层面的“1轨对话”问题意识更强,更有实质性;“1.5轨对话”(即由政府官员和民间人士共同参与的对话)或“2轨对话”(即由学者、退休官员等进行的民间非官方形式的对话)灵活性更高;专家学者之间的对话有研究和学理支撑,有助于透过现象看本质。鉴于中美关系的复杂性,两国之间常态化地开展多渠道、多层次的政策与战略沟通是非常必要的。 ...
刘永谋:智能进化:从ai辅助生存社会、机器人劳动社会到超级智能社会
智能革命方兴未艾,智能社会的未来将会如何?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回答该问题。从人机关系的角度,我以为现在的形势已经很清楚,即智能社会将经过ai辅助生存社会走向机器人劳动社会。ai辅助生存、机器人劳动,这两个概念我已经在发表的论文中正式提出来了:前者是在《天命:通往25世纪之路》(民主与科学,2023年第1期),后者是在《积极应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对文科教育的挑战》(南京社会科学,2023年第6期)。以chatgpt为代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正在将人类社会导入ai辅助生存社会。什么是ai辅助生存?每个人的生活和工作,都离不开ai的全面辅助。人类生存历来离不开技术工具,但ai辅助生存使这种“离不开”达到某种很高的程度。此时,斯蒂格勒所说的代具而非工具的观点,大致就能成立了。在工作中,几乎所有的事情都让ai预先准备,人类最后来审定、拔高和创新。比如,写文案、发言稿先让chatgpt草稿,最后人来润色定稿。于是,一个文字秘书在ai辅助之下,可以完成现在好几个人的工作。在生活中,日常事务都可以通过自然语言让ai帮助安排。比如,出门旅行,选取景点、行程安排、酒店事务等等,大部分工作可以交给ai来做。旅游攻略怎么做,跟ai吩咐一下,搞3、4套备选方案,非常快捷。这就是我所谓的ai辅助生存社会。我们看到,出生和成长在ai辅助生存社会中的人,没有ai生存能力是很弱的。这已经成为智能社会出现之后人类最大的担忧。随着ai进一步进化,我以为接下来我们会进入机器人劳动社会。绝大多数人相信,随着ai的成熟,人类所有的体力劳动和绝大多数的脑力劳动从技术上可以被机器人所取代。我支持这一观点,当然也认为技术上可行现实上不一定可行。也就是说,机器人劳动社会的降临,主要不是技术问题,而是人类社会制度变革创新问题。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机器人劳动社会迟早要到来。在某一天,传统劳动可能成为某种特权,比如说你要付费,才能在机器人种菜的园子里干一会活。届时,劳动观念会发生巨大变化。人类劳动时间大大减少,而且内容变化很多,基本上都与创造创新相关,比如艺术、科学、宗教活动。我以为,未来的劳动与游戏将很难区分。其实,在ai辅助生存社会、机器人劳动社会之后,很多人心中有个超级ai社会的预想。这个社会是由无比强大的超级ai运行的,在科幻剧《异星灾变》中就有类似的情节。超级ai如何对待人类,这是个无法预料的问题。不过,我对此类问题不太关心,因为觉得超级ai运行社会之前,人类社会先要经过诸多危崖如气候变化、核大战、生态灾难等,这些问题比超级ai值得更高的优先级。从ai辅助生存、机器人劳动社会,到超级ai社会,人类最大的问题是人的机器化而非机器的人化。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类有两种灭绝,即肉身灭绝和人性灭绝。我不认为有什么固定不变的人性,但没有完全放弃人的独特性的概念。或者说,我以为此种独特性在于每个人均会投身于独特性即人性的创造中。反之,联网的ai是没有独特性的原子智能。 ...
呼占平 张谦 杜强:理解中国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困境:来自恰亚诺夫视角的解释
【内容提要】恰亚诺夫的《农民合作社理论》被广泛解读为倡导农民合作社的生命力及其相对于资本主义农业优越性的理论框架,本研究认为,其理论恰恰提供了对大部分农民合作社难以成功的最有力解释。恰亚诺夫从俄国小农群体与乡村社会的现实出发,指出农民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面临五个主要障碍,这些障碍以互相勾连的形式将小农合作组织拖入一个恶性循环,而打破该恶性循环只能通过以国家为后盾的全国性合作社组织系统才能实现。本研究根据来自20个省份的65个典型合作社案例材料阐述了恰亚诺夫指出的障碍因素可以解释中国农民合作社的长期发展困境,而恰亚诺夫指出的出路所需要的结构性条件在当今中国似乎并不存在。本研究主要有两层贡献:第一,全面介绍了恰亚诺夫的农民合作社理论;第二,以其理论视角来解释中国主流合作社模式陷入困境的现实。[关键词]恰亚诺夫农民合作社合作运动小农农业 一、中国农民合作社发展困境的悖论表面上看,中国农民合作社正在经历最繁荣的时代。2000年中国只有四百个左右农民合作组织,而截至2018年,有超过217万个正式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超过一亿农户加入合作社(《2018年全国市场主体发展基本情况》,2019)。在政策和学术话语中,农民合作社已然成为当今农村和农业发展的主要力量之一(何慧丽、杨光耀,2019)。然而,合作社数量急剧增长的背后是质量低下。大量研究相继指出,绝大部分农民合作社规范程度极低,大部分合作社要么是“空壳”,要么为私人农业公司,要么在发展过程中失败,真正成功的合作组织案例寥寥无几(仝志辉、温铁军,2009;熊万胜,2009;潘劲,2011;lammer,2012;徐旭初,2012;邓衡山、王文烂,2014;黄宗智,2015;邓衡山、徐志刚,2016;hu,et al., 2017;“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研究”课题组,2019)。为何大部分中国农民合作社难以取得真正的成功?尤其是,中国的社会经济与历史背景似乎存在着对合作社发展的有利条件。首先,中国一直以来都不乏合作组织的积极推动者。中国有着长期的农民合作历史,可以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由晏阳初和梁漱溟等知识分子倡导的乡村建设运动(yan and chen,2013;潘家恩等,2020)。改革开放之后,中央和地方政府在政策和财政上都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了支持。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从法律层面赋予了合作组织合法性地位,极大地推动了农民合作社的发展。近几十年,知识精英和社会活动家也在积极地推动农民合作运动(何慧丽等,2014;潘家恩等,2020)。其次,在需求方面,市场化改革之后,小农农业在市场经济的不断扩展与深化过程中陷入危机,小农群体遭到中间商和农业企业的盘剥,客观上农民群体具有强烈的通过合作来改善自身状况的需求,农民合作组织也开始涌现并快速增长(clegg,2006;jia,et al.,2012;yan and chen,2013)。总之,中国的社会、政治和历史条件似乎蕴含了农民合作社的肥沃土壤,而现实中合作社发展却陷入困境。本研究试图解释这样一个悖论:尽管在理论上有着有利的条件,农民有经济上合作的需求,也做过很多尝试,为什么合作社运行不成功?从农民有合作需求到合作社获得成功,此过程中缺少的是什么?一个世纪前,著名的俄国农民和农业理论家亚历山大·恰亚诺夫(alexander chayanov)在《农民合作社理论》中通过理论展演和经验验证,以农民家庭经济理论为基础,对农民合作组织进行了详尽而敏锐的分析,并形成一套独特的农民合作理论,至今仍有极强的解释力。长期以来,在学术讨论中,恰亚诺夫最为人知的是他的农民家庭经济理论,其农民合作理论却被长期忽略了(潘璐,2020)。本研究认为,恰亚诺夫农民合作理论的一个重要贡献是,他创造性地区分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农民合作社模式:作为企业的合作社模式和作为社会运动的合作社模式。在恰亚诺夫看来,第一种模式中的合作社在根本上是有缺陷的,无法克服合作社发展中的结构性障碍,注定要夭折或失败。第二种模式则是实现农民合作社持续成功的唯一路径,他指出实现这种模式需要满足两个基本前提:浓厚的农民合作文化和全国性的合作组织体系。基于长期大量的调研资料,笔者认为在当今中国这两个前提似乎都不存在。因此,笔者认为即使恰亚诺夫倡导农民合作社作为乡村发展的理想路径,他的分析恰恰为中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面临难以逾越的结构性障碍提供了深刻而悲观的解释。二、恰亚诺夫的农民合作社发展道路学术界对理解农民合作社的发展道路采用了不同的理论进路。在很大意义上,这种分歧源于学者们对合作社内涵的不同界定,而这种组织内涵的区分意味着截然不同的发展道路。恰亚诺夫通过对欧洲合作社的广泛考察和理论梳理,指出了这种分歧。如他所言:“合作社的概念必须被拆分成两种:作为企业的合作社(a ‘cooperative enterprise’)和作为社会运动的合作社(a ‘cooperative movement’)”(chayanov,1991:15)。本文称第一种为“企业合作社”模式,第二种为“社会运动合作社”模式。在第一种模式中,合作社是一个组织-经济实体,该实体的所有者和惠顾者是同一群体,并且该实体只对所有者-惠顾者的利益负责并实行自我管理。该模式强调合作社发展的要义在恪守理论上规定的组织形式和原则(主要是经济目标)和清晰而严格的组织边界。在市场经济中,此类合作社作为自发的、个体主义的经济组织,如私人企业一般进行市场活动。因此,该模式的认同者一般主张,遵循并符合特定组织原则和形式是合作社成功发展的根本前提。恰亚诺夫强烈批判这样一种抽象界定组织的模式,他认为这种模式没有考虑合作社所嵌入的具体社会经济和政治背景,而脱离具体背景单纯追求组织的绝对原则是毫无意义的。他不断强调,这种模式永远不会获得真正的成功,在农业领域,这种自发独立的合作组织仅仅代表了小商品生产者对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的被动适应,充当了“为生存而挣扎的一个武器而已”(chayanov,1991:22),这种防御式的武器可能会有零星的成功,但注定是脆弱的,不堪一击的。企业合作社模式被大部分主流合作社理论所采纳,例如新古典经济学、新制度主义、组织经济学,以及行为经济学等。大量关于合作社的理论评述基本一致地聚焦于合作组织本身,通过设计特定的组织形式或制度来加强合作组织的内部工作,并通过提高与完善内部工作效率来解决发展面临的问题(例如,staatz,1987;shah,1996;royer,1999;king and ortmann,2007;cook,et al.,2004;fulton and giannakas,2013)。企业合作社模式视角下的研究寻求建构一种合作组织的病理学,并致力寻找相应的米6米乐体育app官网的解决方案。公认的合作组织发展的障碍包括:第一,“搭便车”问题(合作社内部和外部的机会主义行为);第二,视野问题(会员的短视问题);第三,成员异质性问题;第四,控制问题(会员间的不同利益)等(king and ortmann,2007;valentinov and iiiopoulos,2012)。此模式下的研究者对合作社面临的障碍分歧较少,主要分歧是应该采取何种措施来缓解这些障碍(cornforth,2004;cook and iliopoulos,2016;iliopoulos and valentinov,2018)。比如,新古典经济学倾向于通过寻找恰当的价格机制来提高合作社的效率(royer,2014)。新制度经济学则更倾向于通过考察合作组织的产权特点来降低合作社的组织成本(royer,1999;cook,et al.,2004)。例如,库克和伊奥普洛斯(cook and iliopoulos,2016)在新制度经济学框架下提出了解决农业合作社的组织成本问题的一般方案,主要聚焦于设计和重新设计各种组织制度,例如内部产权规则、合同、协议,以及会员权利等。尽管这些理论也会关注政策干预,但是结果常常是建议决策者建立特定的制度来为合作者成员提供“正确”的刺激,来促进和确保合作。企业合作社模式的理论进路基本上源自发达经济体(北美和西欧)的合作社经历,对发展中国家的合作社发展经历的解释力很弱(torgerson, et al.,1998;fulton and giannakas,2013)。解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合作社成败上的差别超过了本研究的范畴(可以参考birchall,2011;iliopoulos and valentinov,2018),但笔者在此指出一个根本的区别:在发达国家,农业的主要生产者不是小规模农户,而是规模化的资本主义农场(同见黄宗智,2017)。与企业合作社模式相对,恰亚诺夫主张社会运动合作社模式。在这种模式中,合作组织是背后更宏大的社会运动的构成部分,它是为达到特定社会目标的具体(经常是唯一的)工具(chayanov,1991:15)。恰亚诺夫在这里所指的社会运动是构建以小农家庭农业为基础的纵向一体化的农业经济体系的社会过程,他认为农民合作组织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组织形式。因此,社会运动视角下的合作社发展模式应该充分理解合作社发展所依靠的社会经济基础(例如阶级关系、乡村文化、国家体制等),正是这些基础决定了合作社发展应该采取的形式与过程(chayanov,1991:17)。借此区分,恰亚诺夫将对合作社的理解从个体组织扩展到外部结构层面。对他来说,合作社的发展不仅是追求组织的逻辑和原则,更应注重实践和过程,因此他的理论所探究的就是在推进小农农业纵向一体化过程中各种农业生产与流通的合作组织如何建立、发展、成熟以及融合为一个整体体系的演进过程(chayanov,1991:16)。恰亚诺夫合作社模型的出发点是其小农家庭农业理论(潘璐,2020)。该理论认为,小农农业既具有通过自我剥削对抗各种外部冲击的韧性,又具有规模小、技术落后,极易被强大的市场和资本力量压制的劣势。小农农业的出路在于“扬长避短”:通过联合合作克服劣势,实现规模经济,同时又要保持住小农家庭农业的独立性,而实现这种结合的最理想的组织形式就是合作组织(chayanov,1991:18)。因此,在理想状态下,农民合作社代表着一种比资本主义农业企业更加优越的组织,它既能够提高小农家庭的经济收入,还可以为市场提供质量更高的产品,同时还可以为乡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进而发展成为社会主义社会经济结构的基础。从理论逻辑上证明了农民合作社(及其体系)的优势之后,在如何实现这样的目标的问题上,恰亚诺夫采用了社会冲突的视角,认为在资本主义经济社会中,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必然是一个充满斗争的过程,只有在市场竞争中不断成熟壮大,发挥其相对资本主义企业和体系的优势,征服整个市场,才能实现真正的胜利(chayanov,1991:128)。因此,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与成熟注定充满障碍和不确定性。尽管没有明确列举,但恰亚诺夫在理论论述中直接或间接地指出了农民合作社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至少五个障碍因素:第一,初始资本和技术的缺乏;第二,小农群体的短视行为;第三,其他市场主体的强力竞争与挤压;第四,高昂的社会动员和组织成本;第五,有效领导力的缺失。这五个因素互相勾连,将农民合作社推入一个结构性的恶性循环:合作社只有在能够向小农群体提供无可置疑的优势时——从而赢得小农的信任与忠诚——才能继续发展壮大;而合作社只有获得发展,变得足够强大后,才能够提供这样的无可置疑的优势(chayanov,1991:232)。在恰亚诺夫看来,打破这个恶性循环的唯一路径是将单个的农民合作组织置于已存的强大的组织系统中,为其提供全面的支持,而单单建立小规模的合作组织,只能不断陷入注定失败的困境(chayanov,1991:233)。实现这样的目标需要建立一个全面整合的国家合作体系,这个体系包括一个有序的、等级分明的合作社组织系统,包括初级合作社、各级合作社联合会,以及国家合作社中心等。在建立该国家体系方面,恰亚诺夫甚至拒绝单纯自下而上渐进的方式,而是主张一个协同进行的双向进路:自下而上的农民合作组织建立与自上而下的国家体系建设相结合。自下而上意味着激发农民的合作动力,积极建立真正的农民合作组织。自上而下意味着国家积极出面组织协调,在合作组织发展初期依靠已有的国家科层组织辅助合作社系统建立起组织框架,待合作组织系统发展成熟之后,再剥离出来形成独立的合作组织系统。因此,对恰亚诺夫来说,社会运动的合作社模式要求国家积极和直接参与其中,为其提供无可替代的组织支持。恰亚诺夫是一位敏锐的理论家,他意识到建立这样一个等级分明的全国合作体系并不是一劳永逸的,它仍需解决一个结构性矛盾:如何在初级合作社中建立有效的民主制度同时又不影响整个合作社体系的集中统一管理,也就是如何实现底层民主与系统整体控制的有机统一。唯有这样的有机统一,才能在保持合作社作为农民组织的根本性质的同时保持高的市场效率(从而在与其他市场行动者的竞争中胜出)(chayanov,1991:245-249)。为此,恰亚诺夫提出加强由国家中心强制实施的内部纪律与合作社的内部团结相结合的思路来解决这一问题。他又指出国家全面支持之外的另外一个结构性条件:农民的合作意识(sense of cooperative awareness)(chayanov,1991:249)。只有提高乡村大众的合作意识,才能够形成真正的初级合作社,才能够保证合作社内部的团结,也才能够实现恰亚诺夫所倡导的社会运动合作社模式。恰亚诺夫的合作社模式并不是毫无现实基础的乌托邦,恰恰相反,他的理论展演都是基于俄国当时的乡村现实而展开的,有着丰富的实证资料的支持。首先,他没有将小农以及小农社会浪漫化。一方面,他指出由于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俄国小农社会已经出现社会分化,农业生产分化为资本主义农场式和小农家庭农业两种主要形式;另一方面,他对小农的文化意识持有强烈的批判态度,认为当时的小农群体具有个人主义、短视主义、自私自利等“落后”意识,整个俄国乡村社会由原子化的小农所组成,这个群体缺乏组织以及公共参与的意识和经验。其次,在合作实践方面,俄国当时的国家与社会都在积极推动乡村合作运动。19世纪中叶之后,俄国社会经历了全面的农民合作运动,1914年已有近三分之一的小农群体进入合作组织系统(kotsonis,1999)。恰亚诺夫的合作社理论便是基于这样的社会背景展开,并且,苏俄当时处于向国家计划经济转型的初期,国家在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也开始建立全国统一的计划组织,为建立全国合作社系统的思想提供了现实基础(潘璐,2020)。三、理解中国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困境研究者对中国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困境提出了多层面的解释。大部分研究者从某一个或几个具体的制度、政策、社会以及组织因素等方面寻找原因,例如政府政策、成员异质性、社会信任缺失、法律规范的缺陷等。一些学者也从类似于恰亚诺夫的理论视角来根本性地反思主流的农民合作社模式,认为以社区为基础的综合合作模式或者以日本、韩国和台湾地区为蓝本的综合农协模式是我国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出路。黄宗智(2017)认为中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现实中已经失败,主要原因在于中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试图模仿美国的农民合作社模式,其中合作社被视为单纯的经济企业,忽略了社会和政治条件的重要性。他认为合作社要求的民主原则在中国当下的社会政治条件下很难实现。进一步地讲,中国现有合作社的发展将合作社和所嵌入的社区分离,但是没有来自地方社区的社会支持,而专门追求经济利益很容易导致合作社的异化。作为米6米乐体育app官网的解决方案,黄宗智(2015,2017)积极主张日本、韩国的综合农协模式,在该模式中,政府全力支持建立了全国性的综合组织系统,以农村社区为基础提供多元的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功能。尽管没有直接引用恰亚诺夫的《农民合作社理论》这一文献,黄宗智的思路基本沿袭了恰亚诺夫的框架:首先,国家应培育农民合作文化并支持以社区为基础的合作社;其次,通过建立一个等级式合作系统来提供组织上的战略规划与支持。但是,他的分析仍旧忽略了一些关键因素。正如恰亚诺夫的合作社道路在当今中国不可行一样,中国乡村的社会分化与日韩模式建立时相比要更严重,农业企业的参与更加深入,影响力也更加强大(yan and chen,2013;zhang,2015),除非国家在战略上做出重大结构性转变,在当今的社会经济基础上实现日本、韩国和台湾地区的模式(以下简称“日-韩-台模式”)几乎不可能。另外,日-韩-台模式的建立也是在特定社会经济背景下,通过大规模社会动员推动而建立,而特定的背景与社会动员是难以复制的(见苑鹏[2015]关于日本农协的介绍)。温铁军是另外一位批判主流专业合作社模式的重要知识分子和社会实践家。温铁军(2013)认为农民作为主角的积极参与是合作运动成功的基础,但是专业经济合作社模式只是聚焦于经济功能,在快速的农村资本化进程中,很容易导致精英俘获。在这种模式中,小农无法控制合作社,反过来,合作社实际上也不服务于小农会员,其中精英农民、农业企业家以及地方官僚攫取了合作组织的大部分收益(仝志辉、温铁军,2009;温铁军,2013)。他认为以社区为基础的综合合作是正确的方向,并且同样以日本、韩国和台湾地区的综合农协为中国大陆农民合作的参考模式。除了理论倡导外,温铁军及其同事、学生积极地参与社会实践,培育社区综合合作社,形成了新乡建学派。这些年来,新乡建学派已经参与建立了上百家农民综合合作组织。根据文献来看,这些合作社在初始阶段确实是真正的合作社,实现了农民的真正参与和合作,产生了重要的社会影响,但是在后续发展中,大部分或者进入休眠,或者失败,真正成功的合作社数量并不多,并且大部分面临着结构性挑战(lammer,2012;hale,2013;hu,et al.,2017;何慧丽等,2014;叶敬忠等,2018)。另外,“三农”学者杨团和徐祥临也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模式在中国大陆不可行,日本、韩国和台湾地区的综合农协是值得借鉴的经验(杨团,2010,2017;徐祥临,2015)。例如,杨团(2010)认为主流专业合作社主要强调经济性,忽略了社会资本在维护合作组织方面的重要作用。对其来说,更可行的路径是发展社区综合合作,优先培育合作文化,提升社会资本。在实践中,他们也积极地参与农民综合合作组织的培育和推广工作。综上,现实中不仅是农民专业合作社难以成功,即便是通过外部结构性力量支持而建立的社区综合合作组织同样容易陷入困境。对于合作社发展所面临的系统性困境,恰亚诺夫的理论具有很好的解释力,接下来本文将根据调研资料来讨论我国农民合作社陷入发展困境的原因。四、恰亚诺夫视角下的解释:来自20个省份的65个案例在过去的将近十年里,笔者收集了来自20个省份的65个农民合作社的案例。在案例的选取过程中,本文采用了典型案例的方法。笔者从媒体报道、政府报告以及学术交流等渠道积累了一系列示范性的、知名度高的农民合作社名单,并基于多重标准从中选取案例作为主要研究对象。每年国家和地方政府都会公布示范合作社的名单,笔者通过该名单选取不同类型的合作社。另外,笔者也会拜访在学术交流中以及文献研究中获知的比较知名的农民合作社(不一定是各级政府正式筛选的示范合作社)。在调研过程中,笔者也基于方便选取了少量普通的合作社来做比较。笔者力争选取功能多样的合作社,例如在农业活动方面包括种植、林木、养殖等类型,在功能方面包括销售、消费和资金互助合作等类型。并且,本文的样本既包括专业经济合作社又包括社区综合合作社。除了实地访谈,笔者还会针对每一个案例进行二手资料的收集,例如其在政府报告、统计数据、学术文献、社会媒体等方面的信息,来对访谈进行补充和交叉验证。按照学术惯例,本文中的合作社与被访者的名字已被匿名化处理。需要指出的是,尽管笔者努力扩大样本的多元性以期提高代表性,但现实中的合作社种类和发展样态纷繁复杂,65个案例根本无法完全涵盖。同时,抽样的主观性也限制了本文结论的适用性。鉴于此,本文通过与已有研究进行比较来检验样本的代表性。(一)农民合作社的类型学已有研究对合作社的分类大多以描述发起人身份为主要标准,缺乏对合作组织发展历程和组织效果维度的把握,本研究在对合作社进行分类时综合考虑合作社的规范性及其实际运行表现,因而可以更好地评估合作社的状况。首先,在评判这些案例时,本文采取了相对宽松的标准。如果完全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细节,例如合作社内部实行一人一票,定期召开会员大会等,几乎没有合作社符合要求(邓衡山、王文烂,2014)。所以,本文采用了更加现实的标准,主要有三条:第一,在民主管理方面,会员能够进行一定程度的决策参与;第二,会员能够获得组织提供的专属收益;第三,会员能够共同拥有某些资产。本文不是仅仅观察挂在合作社墙上的制度展板,而是通过对多元群体的访谈进行综合评估来确认这些标准的执行。结果发现,本文选取的绝大部分案例或者是假合作社,或者是失败的合作社,只有极少的一部分可以称为真正的合作社。为了展现其中的多元性,本文将65个案例分为两个主要类别:第一类为初建时即为假的合作社,第二类为初建时为真的合作社。并且根据具体的特征,本文将他们归为5个具体类别,如表1所示。大概85%的案例在初建时即不是真正的合作社。在这其中,有一部分(16个案例,约占总数的25%)属于“空壳”合作社,这种合作社基本上没有任何真正合作社的特征,所谓“合作社”,只是在办公室挂个牌子,墙上有些展板,除了这些形式外没有任何的合作意图和实践。由于本文的案例主要是示范性的合作社,笔者估计真实的比例会更高。“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研究”课题组(2019)进行了一个全国范围的抽样调查(样本数为614个),发现超过三分之一的样本属于空壳合作社,部分地区空壳合作社的比例高达60%。实际上的农业企业占了大部分样本(62%),这类所谓“合作社”在注册时其实是由商业或政治精英建立的私人企业,他们只是利用合作社的名义来获取政策便利。这类组织并不去动员或组织小规模农户进行真正意义上的合作,如果与小农之间有互动,也是属于松散自由的市场交易,不是真正的合作。有9个案例(14%)属于初建时为真的合作社,真合作社意味着这些组织能够动员和组织起部分农民来参与和合作,共同分享所带来的利益。其中,有3个案例在运行过程中,经历了困难,并且最终转变成私人农业企业。4个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或者不再运行,或者已经失败。本文的65个案例中,只有2个(3%)从始至终是真正的合作社。这两个合作社都是由有能力又具有奉献精神的村庄能人所带领,经历多次内外的冲击与挑战,如今基本形成了稳定可持续的运行模式。需强调的是,本文的样本选择不是随机抽样,因此不具有统计意义上的代表性。但是,本文的初衷是寻求真正的合作社,从这个意义上说,可能这样的比例(3%)仍高估了真正合作社的比例。总体来讲,本文的发现与其他学者的估计或者调查中关于真正合作社的比例基本一致:约为5%—20%之间(yan and chen,2013;邓衡山、王文烂,2014;黄宗智,2017;“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研究”课题组,2019)。(二)恰亚诺夫视角下的解释在探索为何会出现这样的结果的原因时,本文发现恰亚诺夫对农民合作社所面临的障碍可以提供很有说服力的解释,接下来本文结合案例逐一分析他提到的障碍因素。1. 初始资本和技术的缺乏恰亚诺夫认为初始的农民合作社大多缺乏足够的启动资本来保持正常的运行,更不用说进行技术升级,来创造足够的回报以赢得会员的信任。因此,一般来讲,初建的农民合作社必须获得来自组织外部的资金支持,例如,资助机构包括国家银行机构或商业银行。由于合作社的组织特性(模糊的产权结构、不确定的法律地位以及对盈利能力的怀疑等),一般来讲商业信贷机构不愿给初建的合作社提供信用贷款。因此,合作社的早期发展阶段最好由国家来扮演这样的支持性角色。恰亚诺夫认为,这个问题可以由建立一个全国的合作社信用体系,或者借助国有的农业银行来解决,这样可以为合作社的初始发展提供大规模的扶助(chayanov,1991:82)。没有外部帮助,新建合作社所能获得的唯一的初始资本也就是会员费,而这根本不能满足技术升级、土地改善、组织共同合作等活动需要。在银行方面,中国有国有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但是现在已经完全从事商业运作,很难为小合作社提供帮助。在政府方面,绝大部分补贴由大规模的农业企业以“合作社”的名义俘获(熊万胜,2009),从而使这类组织相对于小规模初建的农民合作社来说更具优势。在缺少社会动员,合作社会员自愿入股的情况下,合作社很难获得足够的资金来满足组织发展的需求。在笔者的访谈中,绝大部分的合作社发起人都会提到资金的不足以及获取资金的困难。山东的一个综合合作社的发展经历说明了这一问题。初建时该合作社运行较好,吸引了很多农民参与各种合作活动,例如文化娱乐、统购统销等。为了创造收入保持住会员的参与积极性,该合作社打算建立一个养猪场,但是面临资金短缺的问题。尽管他们尝试申请商业银行贷款,但是由于合作社规模小,又无抵押物,很难获得贷款。向地方政府申请补贴,由于养殖规模无法达到支持标准,仍旧没有成功。最后,一位教授自愿支持了几万元,但养猪场很快由于猪瘟而陷入困境,最终连教授的借款也未能偿还。可以看出,该合作组织不仅难以通过正式渠道获得资助,即便有幸获得其他来源的资助(通常数额不大又具极大的偶然性),仍无法保障其抵御发展过程中的各种冲击,例如作物遭受病害或者市场低谷等。并且在面临冲击时,合作社成员经常因为何时卖掉猪而争吵,并导致大家互不信任,最终不欢而散。恰亚诺夫认为,合作社的一个重要优势就是可以帮助农民突破技术瓶颈,实现技术升级,但前提条件是合作社的规模可以达到拥有充足的资源来雇佣农艺专家的程度(chayanov,1991:185)。但是这种情况又需要两个条件:一是合作社足够强大,二是有一个成熟的农技服务体系。针对第一个条件,大部分初级合作社基本没有足够的能力来雇用专业的农技专家。针对第二个条件,中国的农技服务体系难以发挥如恰亚诺夫所构想的那种作用。尽管中国有正式的农业推广服务,但改革开放之后,该服务系统的功能逐渐退化,面临着巨大的制度挑战,难以发挥真正的作用(胡瑞法、孙艺夺,2018)。技术门槛的问题可以由辽宁的一个榛子示范合作社案例很好地说明。该地区的地理条件非常适合生产榛子,根据理事长甄先生介绍,如果管理得当,该地区的榛子质量可以达到国际一流水平(甄先生,合作社理事长,2015年8月4日)。但现实是,该地区的榛子经常感染一种未知疾病,除非使用化学农药,不然榛子的产量可能会降低70%,而使用农药又会严重影响产品质量,进而影响其市场竞争力。结果,难以解决的技术问题使得该合作社生产的榛子一直无法打入国际市场,获得好的价格,大部分产品只能沦为国内市场上收益很低的炒货。在现有的条件下,合作社无法克服技术瓶颈。当被问及如何解决的时候,甄先生指出需要高级农业专家的指导和参与,但是难以获取这方面的资源(甄先生,合作社理事长,2015年8月4日)。2. 小农群体的短视行为俄国小农的个人主义、现实主义、自私短视的倾向不断被恰亚诺夫提出来。在他看来,小农面临着社会经济再生产的压力,要求资金不断流转,因此,他们很多时候无法等到长期投资的回报。因此,对恰亚诺夫来说,小农群体是“势利的”,“只有当他们看到立即能够得到与在小市场贩卖或者在小商店购买相比的物质优势时”才会加入合作社(chayanov,1991:118)。这种即时和触手可及物质优势是赢得小农群体信任的最重要因素,其实就是周立指出的合作社所能提供的显性利益。那些难以很快为会员提供显性利益(经常是经济利益)的合作社,在很高的合作成本压力下,很快就会衰败,特别是在合作社建立初期(周立,2006)。与恰亚诺夫所预料的一致,笔者的访谈充分表明了合作组织初建时获得会员忠诚和信任的巨大困难以及这种忠诚和信任的脆弱性和易变性。吉林的一个社区综合合作社说明了这个问题。该组织初建立时为会员提供多元服务,包括生产合作、统购统销、消费合作、医疗合作等。领导者将通过统购统销获取的结余投入社区教育、医疗以及会员的养老服务中。合作社的组织者国先生表示,由于合作社的规模小,工厂和经销商在统购上的合作意愿并不大,并且,统购获取的剩余很少,组织起来难度很大,会员参与度很低,最多达三分之一(国先生,合作社理事长,2016年11月20日)。大部分会员倾向于和村庄附近私人商贩合作,一方面因为方便快捷,另一方面,在乡土的熟人社会中,很多私人商贩与会员具有紧密的社会关系。因此也导致合作组织的分红很少,每户会员也就一百元左右,对大部分农户很难构成吸引力,有不少会员的参与热情逐渐降低。后来,为了创造收益保住会员,国先生努力劝说会员投入一万元来进行资金互助,但是大部分会员都不愿意参与,而是更信任大型银行;合作社只筹集了十万元的存储资金,这种规模根本无法创造足够的剩余,最终合作社的资金互助没有做成(国先生,合作社理事长,2016年11月20日)。这个案例既说明了恰亚诺夫所表达的合作组织赢得会员忠诚的重要性,也说明即便是真正的合作社,在不能提供足够物质利益的情况下,激发农民的忠诚和承诺是一件极为困难的任务。3. 其他市场主体的强力竞争与挤压对恰亚诺夫来说,社会运动模式下的农民合作组织并不是资本主义经济中的一个组成因素,而是需要与他们的资本主义同行组织在各种层次的舞台上进行激烈的竞争(chayanov,1991:118,128)。为了获取利润,资本化农业企业会竭尽全力通过纵向整合(例如契约农业)来将小农农业整合到资本主义生产与流通体系中,从而使得农民的自发合作在很多时候只能在农业资本主义发展比较薄弱的地区才能够出现(chayanov,1991:8)。在资本主义主导的经济系统中,农民合作社面临着多方面的竞争与挤压,至少体现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农业企业、个体中间商等市场主体同样可以将农民整合到更大的市场中,合作社的市场服务优势很难发挥出来。陕西的一个胡萝卜农业公司——尽管也贴着合作社的牌子——的案例很好地说明了在一个农业市场服务成熟的区域,很难有农民合作的空间。该公司由一位村干部和其他几位有钱的股东于2008年建立,目前拥有一个超过七十公顷的蔬菜生产基地,建立了自己的蔬菜交易市场和冷库,并将他们的产品销往国际市场。该农业企业还与本地菜农合作,声称为“会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和技术服务,并从农民手中收购蔬菜。针对当地菜农会员的访谈显示,他们大部分的生产资料和技术服务通过本地农资店获得,并且基本技术已经相当成熟,很少需要来自该“合作社”的指导。菜农会员与该“合作社”仅进行偶尔的交易,大多数情况下他们会将农产品卖给各种客商。随着农村基础设施的发展,信息技术以及物流的快速渗透,中国农业的生产资料和产品市场获得了显著的发展,在中国农村,购买农资和卖出农产品不再是大问题。调查发现,很少有合作社会员说农产品卖不出去,更多的问题在于市场价格,但是单个的小规模合作社很难具有价格优势。笔者的访谈显示,几乎没有合作社可以提供更高的价格。并且,销售合作组织起来极为艰难,即便是样本中成功的两个合作组织,其统一销售的情况也很少。大部分合作社的发起人表示,小商小贩的信息和网络优势非常发达,合作社根本无法与之竞争,在没有价格优势的情况下,统一销售基本组织不起来。很多时候,中间商通过将价格临时提高一点就可以很容易地将农民争取过去。第二,合作社在从差异化生产上获得高利润方面存在困难。在恰亚诺夫看来,资本主义农业生产方式在利润的驱动下生产的是非个性化的(depersonalized)产品和服务,而合作社可以通过充分承认劳动和技术投入的价值而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chayanov,1991:48)。只有通过质量上的优势才能够让合作社在同资本主义企业的竞争中取得真正的胜利,而质量上的优势来自市场的认可与承认。至少,在他看来理想的合作社能够控制生产过程,提高产品质量。河南的一个有机水稻合作社案例说明了市场承认与生产控制对合作组织来说非常艰难,经常将合作社推入失败的境地。该合作社是在广泛社区合作动员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开始有着很好的合作基础。在文化合作之外,合作社组织农民生产了有机水稻,但因价格较高且缺乏权威认证,很难为其找到消费市场。除了开拓市场方面的困难,合作社水稻的质量控制也出现问题。曾经的会员表示很多农民会偷偷使用农药来提高产量,合作社缺乏相应的机制和人手控制会员的农作行为,导致质量下降。后来由于各种原因,该合作社异化为由几个村庄精英主导的农业企业,原来的具有合作基础的合作社不复存在。4. 高昂的社会动员和组织成本获取足够资本,克服农民的短视主义和进行差异化生产都要求能够动员农民开展集体行动。恰亚诺夫认为,合作社建立和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社会组织和动员的困难来源于乡村合作文化的缺乏和发起人领导经验的缺少等因素(chayanov,1991:126,232,238)。当今中国乡村显著的社会分化以及传统文化网络的衰落使得社会动员和组织面临很大的困难。中国四十年的市场化改革和近些年农业的快速资本化共同将小农群体分化成各种异质群体,并占据着不同的市场位置(zhang,2015)。这种分化导致了中国农民高度异质化的需求,大大增加实现合作的困难和成本。第一,即便是最成功的合作组织也只能承诺微小的回报,提供极低的显性收益(周立,2006),这对中等、富裕和年轻农民的吸引力很有限。因此,大部分初建为真正合作社的,会员多为相对贫困以及年老的农民,但基于对投资的需求,很少合作社可以在这样的会员基础上发展起来。恰亚诺夫也明确表示,合作社的建立和发展需要会员的资金投入,合作社的会员应该至少具有一定的物质实力和经济上的稳定性,也就是说,合作社会员至少是农村的中间阶层(chayanov,1991:30)。但是在现实中这很难实现,正如一位来自山东的失败的合作社的发起人所言,“有钱的农民看不上和我们合作,宁愿自己干自己的。穷人愿意加入,但是没钱投入,加入的意义又有多大呢?”(郝先生,合作社发起人,2016年10月1日)实际上,相对贫穷的农民也并不容易动员。很多合作社一开始只能依靠发起人最亲近的亲戚朋友的支持组建起来,贫穷的农民只有看到合作社可以切切实实带来好处的时候才会愿意加入,但参加活动的动力并不足,因为他们本身面临着再生产的压力。因此,一旦合作社表现不好,这些会员会很快退出,或不再参加活动。第二,真正的合作要求参与的、民主的组织过程,这些都会大大增加组织成本,甚至那些积极奉献和甘愿牺牲的发起人,一开始高涨的热情也会被无休止的组织和动员工作慢慢浇灭(赵晓峰,2010)。这也导致即便是在真正的合作社内,大部分决策也是由几位骨干成员商议而成,普通会员的参与很难实现,而这种趋势则会进一步侵蚀会员对骨干成员的信任和团结(lammer,2012)。宏观来讲,在市场化进程中,中国乡村互助信任的传统观念不断衰落,个人主义和物质主义成为主导的价值观(贺雪峰,2007,2008;yan,2010)。并且,中国农村劳动力商品化程度不断加深,非农就业快速增加,削弱了农村社会中的合作精神(huang,et al.,2012)。在这种情况下,合作组织发起人必须付出巨大心血来说服他们的亲朋好友参加合作,这个过程充满了挫折和失败,很多时候最热心、最坚定的组织者也难以克服这个障碍。几乎所有笔者访问过的合作社的组织者都会提到社会动员和组织的困难。一个被广泛认为是如今最成功的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历程可以很好地说明这一点。大河农民综合合作组织经过二十多年坎坷发展,已从一个小小的农技培训组织发展成一个覆盖43个村庄,有着将近四千户会员的大型多元综合服务的农民合作联合组织。当被问及如何能够获得这样的成功时,组织的发起人张女士总会提起长达十年之久的社会组织和动员过程,正是这个漫长而充满挫折的过程让该组织逐渐赢得周边村民的信任,为组织的发展壮大奠定了社会基础(张女士,合作社发起人,2015年10月14日,2016年9月28—29日)。最初该组织的发起人在销售农资的过程中发现农民极度缺乏使用农资的技术,因此,她开始组织农民参加技术培训。经过两个月的艰苦劝说,大概有八十名农民参加了培训,在组织培训的过程中,发起人在社区中获得了良好社会声誉。2001年,发起人开始组织跳舞活动来丰富社区妇女的精神生活。正如张女士回忆的,一开始只吸引了六名妇女,并且她们不敢跳舞,害怕村民嘲笑。通过她的耐心鼓励,妇女们逐渐开始跳了起来。经过不断努力和坚持,一个月之后,百分之八十的本村妇女参与了跳舞活动;两年后,多名周边村庄的妇女加入了跳舞群体。这项文化活动为接下来的经济合作社的动员和组织奠定了信任基础。与此同时,组织者们还发起了其他的社区活动,包括政策学习、辩论赛、运动会等。这个过程也充满艰辛,这些活动被很多村民认为毫无意义,一开始只有两名妇女参加。随着发起人的积极组织,不断丰富活动类型,参加的人才逐渐多起来。在这些活动的基础上,该组织注册成立了妇女协会。2004年,该协会组织了一次村庄大扫除活动,村庄里几乎每个人都参加了这次活动。长期的文化活动使得参与群体具备了团结精神,几位骨干成员开始考虑将文化合作扩展到经济合作。2007年该组织注册了七个专业合作组织,期待为合作社成员带来经济收益。可是,由于经验不足,管理能力有限,一年的时间七个专业合作社全部失败,合作社会员以及周边村民对组织产生巨大的怀疑,出现了信任危机。这次惨痛的教训,让团队意识到两个关键问题:第一,鼓动农民参与合作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能着急;第二,物质主义的社会价值观并不能保持村庄凝聚力,组织者必须优先进行社会合作,而不是经济合作。在接下来的发展中,他们坚持遵守这两个原则,慢慢建立组织规则,并逐渐获得社会经济上的成功。这个案例印证了恰亚诺夫的一个重要结论:组织农民群体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充满着错误和失败。尽管大河农民综合合作组织的发展已经进入稳定持续运行的状态,当问及未来的挑战时,组织的核心骨干们仍然认为农民的不信任和不理解是组织发展的严重障碍。这再次表明,即便是对最成功的合作组织来说,动员和组织农民也是一个永不停止的任务,而绝大部分合作社倒在了这条路上。5. 有效领导力的匮乏恰亚诺夫不断指出当时俄国农村社会中合作社领导者的缺乏以及能力的不足是合作运动的巨大障碍。合作社的成功既要求民主管理来保持合作的本质,又要求对市场信号做出快速反应来保持竞争力,因此,农民合作社对领导者能力的要求往往更高。有效的合作组织领导者不仅要有奉献精神,品格正派,以实现初期的有效动员和组织,还要有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能力。具有其中一项的人或许不少,但兼而有之的人则凤毛麟角。在当代中国,长期以来城市和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农村面临严重的人才外流;同时物质主义的价值观使得农村精英们主要聚焦于经济利益,公共利益导向的能人急剧减少。即便有人愿意组织农民合作,在面临组织困难和低回报的时候,很可能最终放弃(赵晓峰,2010)。在合作社的组织过程中,除了奉献精神容易被消磨掉,优秀的市场开拓和经营能力可能更稀缺。笔者发现大部分真正的合作社的领导者们,虽然有着奉献的热情和坚韧的品质,但是在为合作社开拓市场,提高经营效益方面,经常捉襟见肘,遭遇失败。在本文的案例中,两个成功的合作社——大河农民综合合作组织和北点合作社的领导者作为社区领袖可以动员村庄农民参与合作社活动,但在开拓市场上屡遭失败。相反,笔者在调研中发现一个并不是社区领袖的商贩,因为知道市场需求(食用玫瑰花),成功获得订单,很容易就在云南香格里拉(从县道下去还要再走二十多公里山路)的藏族村落里说服农户改种玫瑰花。简言之,有市场渠道的人更倾向于从事营利性经营,而有热情组织合作社的领导者往往缺乏这方面的经验和能力。当然,这并不是说,合作社领导者必然缺乏市场能力,而是说同时具有奉献精神和市场能力的人太稀少。在调研中笔者经常听到会员对合作社领导者的品德和能力的怀疑,这可能是组织领导者能力不足,难以取得会员信任的表现。五、讨论与结论:恰亚诺夫的社会运动模式可行吗?在理论上有利的条件下,为何绝大部分中国农民合作社没实现预期的承诺?本研究基于来自中国20个省份的65个典型合作社的案例,展现了中国农民合作社的发展状态并尝试通过恰亚诺夫的农民合作社理论来解释中国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困境。恰亚诺夫的理论从分析和诊断的两重层面为本研究提供了启示。从分析的角度来看,恰亚诺夫分析了企业合作社模式的缺点。该模式聚焦于合作社的组织-经济形式,并诊断合作社内部的制度设计,但其忽略了合作社发展的真正缺陷,这种缺陷更与整体的社会结构相关。需要指出的是,企业合作社模式并没有错,合作社的形式和原则当然重要,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该模式指出的合作社发展障碍与恰亚诺夫提出的五点障碍具有很高的重合性。但是,仅仅聚焦于让组织的制度和形式符合规范,远远不能确保合作社的成功。换言之,合作组织的“异化”更像是深层结构性因素的表面症状。恰亚诺夫指出的农民合作社发展中遇到的五个障碍因素可以帮助理解当今中国农民合作社所深陷的发展困境。在恰亚诺夫的理论中,合作社为了生存和发展需要获得农民的信任和忠诚,但赢得信任和忠诚要求合作社必须在成立初期就为小农会员提供实在的回报,而产生实在的回报又需要合作社组织达到甚至超过他们的市场同行组织的表现,并且还要通过各种方式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或服务。而在缺乏初始资本和技术以及有效领导力,存在小农的短视行为、市场行动者的强大竞争、高昂的社会动员和组织成本等因素的条件下,初始合作社容易陷入“注定失败”的恶性循环。因此,这些障碍因素在当今中国产生了两种结果:第一,真正的合作社难以产生,大多数合作社只是披着合作社外衣的空壳或者农业企业;第二,即便在最好的条件下,建立和运行真正的合作社仍旧充满艰辛和失败,并且在其艰难探索的过程中很可能会失去农民的信任,进而或者失败或者被转化成私人企业。因此,面对中国农民合作社多样的组织形态和复杂的组织过程,本研究发现合作即便会发生,也更多是以短暂的、实用主义的、脆弱的和妥协的形式出现,很少出现稳定的、韧性的以及制度化的形式。从诊断意义上讲,恰亚诺夫社会运动模式的成功需要两个基本的社会政治条件:在社会层面,需要有浓厚的合作文化;在国家层面,需要国家全力的组织支持。在这里,国家支持的范畴不仅仅是提供某些优惠政策,而是要求国家提供复杂精细的组织支持和以支持小农家庭农业为基础的农村社会经济体系的意识形态,这是一种全面深刻的支持。这两个基本条件缺一不可。没有浓厚的合作文化和意识,真正的合作社很难出现;没有全国性组织体系的支持,个体合作社即便出现也很难生存、发展和繁荣。这两个条件在如今的中国乡村似乎很难实现。首先,中国农村的社会经济转型侵蚀了农民合作的社会文化土壤。当今农民的社会分化程度远远高于改革初期,四十年的市场化和商品化大大削弱了农民社会以信任和互惠为特征的道义经济,个人主义、物质主义等与合作相对的价值观成为主流(贺雪峰,2008;温铁军,2013)。另外,长期的非农就业已经使农业在农户家庭生计结构中严重边缘化,对大部分农民来说种地是一件“划不来”的工作,离开土地和农业已成为乡村的文化规范,更不用说参加费时费力,回报又极低的农业合作社。对于第二个条件,在现有的社会、经济以及政治背景下,能够整合小农家庭经济的全国性的合作社体系很难建立起来。国家在农业发展中的主流意识形态是农业现代化和市场化,大力支持规模化农业(龚为纲、张谦,2016)。近些年国家提出保护和提升小农家庭农业,积极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然而在具体实践中,主流衔接途径仍旧围绕发挥规模化农业企业或专业合作社对小农户的带动作用,其结果非但难以真正组织起小农户(陈航英,2019),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再生产了小农户的依附地位(叶敬忠等,2018)。尽管国家层面展现了对小农农业的重视,“仍有不少人坚持将小农经济视作落后的、必须消除的负担”(黄宗智,2022:76)。对农民合作社而言,整个主流发展进路仍旧是推动自发组织的合作社来帮助小农整合到国内和国际市场,而不是通过建立自上而下的全国合作系统来为小农提供深度支持。在农业资本主义快速发展和深化的过程中,没有强大的组织支持,农民合作社只能是对资本主义经济的零星反抗。因此,从一定意义来看,中国的经验展示了农民合作社的企业模式在一个快速工业化的国家和商品化的农村经济中是难以获得真正意义上的成功。最后,总结本文的主要观点。第一,本研究基于恰亚诺夫的农民合作社理论分析了中国部分农民合作组织陷入困境的机制。其核心的理论观点是,恰亚诺夫意义上的两种合作社模式在中国要么失败,要么难以实现。需要指出的是,这些合作社失败的经历并不是一无所获,在客观上产生了非预期的后果,有些甚至是正面效应,例如农民获得一定的市场信息和技术,并通过合作社经历认识到自身在市场中的弱势地位。另外,现实中存在主流合作社以外的合作组织模式,例如,综合农协或集体经济组织,这样的模式是否能够成功并不是本文的用意所在。第二,关于其他模式的发展遭遇,本研究也可提供一定的启示。首先,理论上以综合农协或者社区为基础的综合合作组织当然存在成功的可能性,也即通过社会动员和社会建设建立起社会资本,然后再把经济合作整合为社区综合建设的一部分。关于这一点,这既是本文理论分析所得出的结论(如何克服那五个障碍),也是实证中所发现的大河农民综合合作组织的成功经验。其次,文中提到新乡建学派做了很多努力,很多合作社在初始阶段运行良好,但持续取得成功的仍旧寥寥(本文的样本中只有两个)。这样的经验也正印证了恰亚诺夫所指出的五个障碍在现实中是很难克服的。最后,尽管本文认为从整体上讲中国农民合作组织并不成功,并分析了其原因,但是现实总是比理论更加多元复杂。未来研究应积极探求农民合作的多元路径或模式,并寻求恰亚诺夫理论框架之外的阐释。如果基于本文的分析做一个理论推论,我们似乎可以看到,如果任其自由发展,农民合作组织并不是一个可以替代资本化农业的现实选择,也不能有效地将小农整合进一个竞争市场。这样至少在理论上假设,集体经济农业才是资本主义农业唯一的替代选择。当然,这种假设需要实证的检验。呼占平:华北电力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张谦:新加坡管理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杜强:新加坡管理大学社会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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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明铭:日本政治决策机制的新变化和特点
摘要:冷战后特别是安倍晋三长期执政时期,日本逐渐构建起了以首相为主导、行政官僚和执政党(自民党)为辅助的政治决策机制。2020年以来,肆虐的疫情及国际变局对于这一机制产生了空前冲击,影响了从安倍政府末期至岸田文雄时期的政局发展。尽管政治决策机制遭遇动荡考验,但总体可控,作为其支撑的各项制度、环境和认知性因素仍发挥着作用。未来日本政府应会针对该机制存在的缺陷,进一步加强集权化趋势。关键词:日本政治决策;决策机制;首相集权;自由民主党;岸田文雄 冷战结束以来,日本为加强决策能力和落实施政效果,多次改革政治决策机制,并在安倍晋三长期执政期间获得阶段性稳定局面,各决策主体(首相、行政官僚和执政党)的关系格局明显向“首相主导”倾斜。然而,自2020年以来,受新冠疫情、内阁更迭、地缘政治矛盾激化等国内外因素的影响,这一政治决策机制在面临新挑战时呈现震荡调整的迹象。1本文拟对近年来日本政治决策机制的变化进行梳理和评估,以期深化对日本政治的研究。一、疫情冲击对“安倍式”政治决策机制的挑战2012年安倍晋三第二次执政,在冷战后历届政府改革的基础上对日本政治决策机制进行了有力调整,并在其长期执政期间形成稳定格局。但疫情的来临对“安倍式”决策机制产生了严重冲击,激化了其内部矛盾。(一)日本政治决策机制的定义和演变政治决策机制,一般可被视为在一个国家的政策制定过程中各政治主体的地位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日本经过百余年的发展,在吸收英国式议会内阁制度(由国会掌握立法权,首相及其内阁掌握行政权,最高法院掌握司法权)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具有日本特色的政治体制。这种特色主要体现在三方面:首先,自民党作为执政党控制国会,其总裁担任首相,长期、稳固地控制着行政权和立法权。其次,自民党内派系林立且公开存在,派系间的力量对比和相互作用往往决定了总裁(首相)人选和政策取向。再次,专业化的行政官僚队伍为决策过程提供科学论证并付诸实施。2基于此背景,我们可以将日本政治决策机制大致分为首相(内阁)、行政官僚、执政党(及其内部派系)三大主体。他们在相互影响作用后做出决策,这是该机制运转的主要内容。3冷战后,随着自民党长期单独执政的“1955年体制”的终结和日本国内外环境的重大变化,不少政治精英反思到,在传统的日本政治决策机制中,行政官僚和执政党发挥着主要作用,首相及其内阁的存在感较低。这种“自下而上”“利益兼顾”的特点导致“政出多门”的弊端,不利于日本扭转泡沫经济崩溃后的发展颓势。在2012年安倍二次执政之前,日本对决策机制进行过多轮改革,如国会选举制度改革、桥本龙太郎行政改革、小泉纯一郎邮政民营化改革、民主党政府“行政革新”改革等,一方面在法律上扩充了首相的权限,提高了首相和内阁作为中枢机关的决策领导力和综合协调力;另一方面也开始削弱执政党与行政官僚的决策影响力,“将1955年体制下各省厅(官僚)由下而上型政策决定的堆积型决策体制,转变为以首相为顶点的自上而下型命令系统”4。曾经“多元共治”的政策决定方式,向着以“首相主导”为特色的新机制稳步前进。(二)“安倍式”政治决策机制的特点2012年安倍晋三第二次执政后,因其在党内、国内几无竞争对手,便随即借势采取了诸多针对政治决策机制的强力改革措施。例如,设立日本国家安全保障会议(nsc);重大国事由“四大臣会议”(首相、外务大臣、防卫大臣和内阁官房长官)决定;通过《国家公务员制度改革关联法》,设立由官房副长官任局长的内阁人事局,统筹各省厅高级官员的任免工作;扩充和重用在首相官邸工作的政务官(首相秘书和首相助理)及其下属官僚群体。这些强势集权手段,在行政领域逐步建成通过首相官邸发号施令、有效驾驭中央政府各省厅官僚的政治格局。在执政党内,安倍二次上台后多次领导全党在国家级选举活动中取胜,大大增强了自身在党内的话语权。借此“东风”,安倍在执政党层面也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巩固权力的措施,使得首相在议员候选人推荐、政治资金筹划、党内人事任命等方面掌握主动权,传统派系的影响力遭到削弱。此外,安倍利用首相的人事权力,重用自身所在派系“清和会”及主要政治盟友麻生太郎所在的“志公会”出身的成员,在政府和执政党上层营造可靠“朋友圈”。与此同时,安倍也让渡部分党政要职给其他派系的领袖级人物如岸田文雄、二阶俊博等,其意图不仅在于笼络,也有意使之互相牵制,由此凸显自己作为全党“仲裁者”的至尊地位。安倍通过这些手段,实现了全党拥戴的“安倍一强”政治局面。5(三)疫情对“安倍式”政治决策机制的冲击尽管安倍时代的政治决策机制取得了不少政绩,但仍存在短板:由于决策权、人事权等关键权力皆集中在首相手里,下属官员可能出于自保,不敢坦诚表达真实意见。这就使得决策成功与否的基准完全依赖于首相的个人判断,决策质量存在风险。这一点在安倍政府的中后期已显端倪,即安倍在政府内愈发依赖于几名关系较为亲密的心腹(如首相助理今井尚哉)的意见来进行决策,这种任人唯亲的“侧近政治”很容易因为首相的擅断专权而产生决策失误,出现失误后也因缺少“劝谏”声音而很难挽回。例如,安倍在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简称亚投行,aiib)筹建过程中无视国内舆论的呼吁做出误判,放弃成为亚投行创始国。6疫情对日本的影响进一步增加了首相决策失误的概率和代价。在安倍处理染疫的“钻石公主号”邮轮停靠日本事件和在全国大范围发放口罩(也称“安倍口罩”)等事务时,也存在忽略专家或官僚们的提醒,从最顶层直接决断的现象。结果,前者成为疫情登陆日本的主要源头之一;7后者效果寥寥,徒耗巨量公帑,成为舆论诟病安倍失政的一大“黑料”。8此外,一直困扰安倍的“森友学园”“加计学园”“赏樱会”事件等丑闻,同样也是因首相权力集中,属下官员“忖度”(揣摩)其意图后行事的。9这种反噬现象也说明“安倍式”政治决策机制已存在明显缺陷。二、菅义伟时期政治决策机制的震荡调整2020年8月安倍辞职后,政权的更迭进一步破坏了政治决策机制的稳定性。首相对于机制内另两大主体(行政官僚和执政党内派系)的驾驭能力皆有不同程度的减弱,这成为菅义伟政权一年而终的重要原因。(一)维持“安倍式”政官关系格局有心无力自民党内部短暂的权力博弈后,菅义伟继任首相。菅义伟上任后鉴于安倍执政末期的失利,曾尝试回调纠偏,将高度集中的首相权力少部分下放至阁僚层面,以激发各省部门官员的主动性。如将推进疫苗工作交付行政改革担当大臣河野太郎,对于舒缓日本重症疫情曾起到重要作用。但从本质上讲,菅义伟依然试图维持安倍时期对行政官僚群体强干涉的状态,具体体现为以下两点:其一,他通过岗位人事调整进一步加强了个人集权。例如,在处理各领域具体事务的七名特命担当大臣的人选上,菅义伟新任命了五人。特别是在负责首相官邸工作的首相助理、秘书等官邸官僚的人事安排上,菅义伟对于安倍所倚重的今井尚哉等经济产业省出身的官员进行了“大换血”,代之以长期追随自己的和泉洋人等国土交通省出身的人员。10其二,同安倍愿意将某一领域事务委任心腹处理的“分权”行为相比,菅义伟的决策风格更加集中,习惯于“单对单”寻找该领域的个别人士进行商谈,继而在最高层圈子内简单商议后完成决策。然而,菅义伟维持“安倍式”治理方式的企图,与其个人能力和处事风格并不相符。主要体现在两点:一是他在成为最高决策者后,仍习惯以往任官房长官时的“专注”风格,过分拘泥或强调解决具体问题,难以凸显全局性眼光或整体思路;二是为确保相关决策落地,菅义伟时常打破决策流程,绕过相关省厅负责人直接对其下属官僚下达指示。这种破坏官僚运作体制的行为,不仅让政府各部门无所适从,官僚原地“待机”、唯仰“上命”的懒政现象丛生,更降低了官僚群体的参政积极性和政策的专业性,行政效率明显下降。11受此影响,菅义伟虽在设立内阁府数字厅、落实“go to campaign”观光业补助计划、下调手机话费等事例中有可圈可点之处,但也在疫情防治、中美关系、处理核污染水等主要问题上存在不少误判,负面影响深远,政治决策机制功能发挥不佳。(二)执政党内部权力斗争对菅义伟决策的掣肘菅义伟继任自民党总裁后,党内秩序相较安倍时代日趋混乱,进一步干扰了首相决策。首先,菅义伟是无派系议员,党内后援力量薄弱,之所以能够上台执政,是安倍辞职后各派势力相持不下,加之干事长二阶俊博幕后操作的结果。其次,同安倍在任期间完全主导两次总裁选举相比,此次党内各大派系深度参与总裁人选的产生过程,本身就表明其力量和影响力卷土重来。再次,安倍辞职后仍利用自己强大的政治威望和影响力对菅政府的决策施加影响,使菅政权成为“没有安倍的安倍内阁”。在菅义伟执政中后期,安倍与二阶竞相对首相施加影响,迫使菅义伟在重大问题上不得不兼顾这两方势力的诉求,决策遭到严重干扰。例如,2020年10月日本第三波疫情露头后,菅义伟考虑到二阶俊博背后的主要支持力量——日本旅游观光业的利益,直至12月底才暂停引发人员大量流动的“go to campaign”旅游补贴项目,加剧了疫情蔓延,引发民众强烈不满,直接导致其支持率暴跌。122021年夏季因德尔塔变异株肆虐,日本舆论希望政府再次推迟或取消奥运会,但作为保守势力代表的安倍以奥运会将重振民族自信为由敦促政府举行,13菅义伟纠结之后仍如期举行了奥运会。不少民众认为,菅义伟将政治凌驾于国民生命安全之上,导致其内阁支持率再次断崖式下跌,成为其最终被迫下台的关键原因。三、岸田文雄上台后对政治决策机制的调整与重振2021年9月菅义伟卸任后,前外务大臣、自民党政调会长岸田文雄在经过激烈角逐后,击败竞选对手继任自民党总裁,并于10月开启首相生涯。面对复杂的国内、党内政治环境,岸田因应采取各种手段,力图重塑首相在政治决策机制中的主导地位。(一)笼络官僚群体,调整政官关系岸田以善于迎合各方意见的形象著称,其执政风格也偏向于调和、兼顾各方的意见和利益。他认为,安倍和菅义伟对待官僚所采取的“居高临下”姿态并不明智,因此其上任后有意对这一点进行调整。在开展决策准备工作时,岸田时常采取至现场调研、“围坐交谈”倾听基层人员声音的方式。在讨论过程中,他也将一线工作者提出的各种诉求和意见记录到其广为宣传的“岸田笔记”上。此举意在彰显岸田身先士卒的形象,体现“法案和政策吸收了基层各种意见”,并号召负责政策落实的官僚也效仿首相发挥能动性,亲临一线。同菅义伟喜好越级直接指挥具体工作的风格不同,岸田对官僚群体表现出笼络姿态。在辅佐首相的要职——首相秘书的人事任命上,他除起用了曾任经济产业省事务次官的岛田隆为首席秘书外,其他成员皆从各省厅局长级干部中选拔14,并希望通过这些成员与原出身部门间的紧密关系,加强首相与行政官僚们的合作。国家安全保障局长秋叶刚男和内阁情报官泷泽裕昭等“安倍旧臣”,也获提拔进入了岸田外交核心决策圈。与官僚群体相处时,岸田更公开表示:“无论是自上而下还是自下而上,在需要的时候采取相应手段才是明智的政治(选择)。”例如,在2021年10月奥密克戎病毒蔓延之际,岸田在决定“封国”和给全日本未成年人每人发放10万日元补贴这两项政策时,都在相关官僚的建议下对其初期的方案进行了重大调整。15岸田的“尊重与和解”虽使官僚的发言权和活跃度有所提升,甚至有日本舆论认为“1955年体制”下的“霞关(官僚)主导”的自下而上式决策方式有所复活。16但实际上,岸田在进行重大决策时仍然选择通过首相官邸,特别是与自己的亲信或同派阀成员商讨后小范围决定。17其中,最为关键的人物是木原诚二,其不仅是岸田派系的重要人物,也是岸田政策和主张的主要构思者之一、智囊团队的核心人物。18这也表明,岸田文雄决策时的所谓“政官合作”,更多是一种吸取菅义伟教训后的权宜之计,而由首相发令并指挥官僚群体行动的决策机制“底色”没有改变。(二)与安倍晋三围绕决策主导权展开博弈菅义伟政权“一年而终”引起了政局混乱,随之而来的自民党新总裁选举更使得在安倍时期被压制的党内派系的地位和话语权增强。作为胜选者的岸田文雄虽为党内主流派系“宏池会”的首领,但其派系人数不多,为谋求上位,则向以安倍为首的各方势力俯身求援。岸田如愿上台后,随即在党政职务的人事安排上给安倍以回报——任命安倍亲信高市早苗担任“党三役”之一的政调会长,且安排安倍所领导派系“清和会”的多名成员进入内阁。加之二阶俊博因受菅政权倒台的牵连而去职,安倍堪称“最大赢家”。岸田执政后,安倍一方面利用自身的巨大影响力,高调对国内外(尤其是外交安全领域)大事主动发声,以此限制岸田的决策空间;另一方面主要通过高市早苗所掌控的自民党政调会这一党的核心政策设计和议定机构,组织嫡系在政府决策过程中对岸田实施干扰。19自民党似乎又回到了多年前派阀议政、“党高政低”的时代。尽管外界舆论将岸田政权视作安倍权势的附属品,但作为老牌政客和派系领袖的岸田并不希望扮演傀儡角色。20在2021年10月底的第49届众议院选举上的良好成绩和民调支持率的稳定等外部有利因素,增强了岸田的信心和自主意识,推动其持续采取措施调整党内权力格局,重新强调首相(总裁)的主导地位。较为明显的举措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在人事安排上,内阁官房长官、党干事长、外交大臣等关键岗位拒绝安倍推荐人选,获任的松野博一、茂木敏充、林芳正等都与安倍关系疏远,目的是避免安倍插手政府核心决策事务;二是引入多方势力削弱安倍影响,即以干事长一职拉拢党内第三大派系“平成研究会”首领茂木敏充,晋升第二大派系的“志公会”首领麻生太郎为党副总裁,又委任党内少壮派代表、前首相福田康夫之子福田达夫为总务会长,并与这些政治力量间互动频繁,试图营造“脱安倍”的新权力核心圈;三是有意对安倍过往治国方略进行修正,指出只有自己的“日式新资本主义”主张才能实现“安倍经济学”未竟的“经济良性循环”目标;四是伺机打击安倍个人影响力,例如在被问及安倍所涉的“赏樱会”丑闻时,岸田认为“有应该认真反省的地方,要推动自民党改革以赢得国民信赖”,并称自身也绝不举行类似活动。21以此暗示自己与安倍之间的高下之分。在岸田文雄的积极运作之下,自民党内隐然形成了“岸田 茂木”与安倍对峙、麻生居中调停的局面。渐感优势流失的安倍被迫“走出幕后”,于2021年底正式出任其所属派系“清和会”的会长,以此维持自身的政治存在感。222022年2月乌克兰危机爆发后,岸田借机称安倍执政时采取的对俄友善政策是失败的绥靖行为,使安倍的政治影响力遭到明显打击。235月,自民党内各派系举行年会时,“岸田派”参会人数已与“安倍派”持平。双方力量、声势进一步趋向平衡。2022年7月,安倍晋三在参议院竞选活动时遇刺身亡,自民党内政治格局进一步朝着有利于岸田的方向加速倾斜。随着自民党在7月10日的参议院选举中取得大胜,未来三年内不再有国家级选举活动安排,这为岸田重塑首相在政治决策机制中的主导地位提供了重要机遇。四、对日本政治决策机制变动的思考冷战结束后,日本政治决策机制大体朝着“首相主导”的集权化方向稳步推进。然而,结合上文内容可以看出,近两年来日本国内外局势的急剧变化,使得长期沿着稳定方向发展的该机制出现较明显波动。该现象有以下几点值得我们关注。(一)以首相主导为主要特征的政治决策机制存在明显的调整空间尽管该机制使得日本长久以来政出多门、办事拖沓的弊病有所改观,政府决策效率和效果明显提高,但决策权力过分向首相集中,缺乏行政官僚专业知识有效纠偏的机制,很容易导致“偏听则暗”,误判后也难以挽回。“承平日久”的日本在遭遇外部冲击时,权力高度集于一身却缺乏足够能力的首相,其决策出错的成本也是高昂的。更值得关注的,是执政党内对于首相决策的制约和干扰。菅义伟在面对安倍、二阶等党内派系领袖时步步退让,说明在安倍时期被压制的自民党内“派系政治”正在复活,也意味着原本的政治决策机制正在动摇。这一现象产生的直接原因是安倍本人的“倒行逆施”,其虽然在任期内制定了不少有利于首相在决策机制中占据优势地位的法律规则,却在接班人上台后利用自己在党内的威望和话语权对首相决策“指手画脚”。由安倍辞职引发的决策机制动荡令人反思。在安倍时期所实现的高度集权格局,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是一种系统性的体现?抑或仅是缘于个人的维持?安倍执政时期拥有的强干涉力、影响力,固然与其在机制建设方面的成效有密切关联,但不可否认其具有个人的政治能力与手腕。一旦权力的维持与运转在个人手中持续相当长的时间,首相个人的力量往往容易被外界错觉成为整个决策机制的力量。与此同时,首相的个人强势也不断逾越机制的自有功能,致使其空转,也遮掩了问题。如此一来,一旦首相的位置发生更迭,原有决策机制失去个人力量的加持后,缺乏这样能力的继任者很难迅速将之撑起,从而导致机制不稳定。这也是为何后安倍时代政治决策机制会产生倒退、动荡的更深层次原因。(二)日本政治决策机制维持和进一步发展的底架仍存岸田文雄上台后在重振政治决策机制方面之所以能取得阶段性成果,确实有着突发事件的助力,但更主要的是该机制的整体发展势头并未改变,给予了首相充分的权能。具体表现为以下两方面。一方面,在冷战以来日本政府进行的多轮集权改革措施作用下,首相用来制衡其他两个决策主体的手段相较以往明显丰富,更加容易形成首相独断决策的局面。岸田文雄在吸取了菅义伟的教训后,放低姿态采取务实态度,充分利用了政治决策机制赋予首相的权能(特别是人事权力),有效笼络盟友,孤立对手,改变了双方的力量对比。这说明首相获得和保持对执政党和行政官僚的优势地位,在体制机制上是有保障的。另一方面,日本所面临的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统治阶层的危机感和凝聚力的持续加强,成为政治决策机制按照既有轨道前进的主要推动力。中美博弈加剧以及乌克兰危机的爆发,加速了世界秩序的重整,日本未来发展前景并不明朗。这一背景其实进一步强化了冷战结束后日本政治精英设计和推动首相主导的初衷:在愈发纷乱的时代变局下,唯有让一切权力集中在“日之丸”的船长手中才能驶出风暴。乌克兰危机以来,日本各界针对冲突引发的国际安全局势变动进行反思,修改宪法成为热点话题。岸田文雄政府借此机会,试图在国会内推动“在宪法中新设紧急事态条款”的相关讨论,并将之作为“当下最为紧迫的课题”。岸田所设想的“紧急事态条款”不仅局限于应对防疫等具体问题,更主张宪法赋予内阁在“国会无法正常运作”等“紧急时刻”拥有单独颁布“超法规措施”的权力。24尽管立宪民主党、日本共产党抨击岸田此举是试图复活战前天皇制下的“紧急敕令”制度,但公明党、日本维新会、国民民主党皆表示“值得讨论”。民意调查也显示,有一半以上的受访者表示接受“强化政府权限”的改革。25这种弥漫日本的集体情绪将进一步助推和强化决策机制的集权化趋势。(三)未来的决策机制改革应会朝着改变执政党对首相决策权的制约方向演变由于首相对于行政部门依然保持着足够的驾驭力度,所受掣肘主要来源于执政党内部的各派系领袖。在安倍遇刺后,岸田文雄已具备在党内再次推进集权化的条件。例如,岸田是否会兑现在自民党总裁选举时许下的“推动党内年轻化、将除总裁之外的党内高级职务任期缩短至一年且连任不得超过三次”的承诺,来削弱党内其他高层领导的影响力;是否会效仿安倍,任命更多自身派系成员担任党内要职,并打压对手势力。26可以预见,首相与执政党成员之间的博弈,很可能是日本政坛未来一段时间的主旋律。 注释1参见张晓磊、从伊宁:《“后安倍时代”日本首相官邸主导决策困境探析》,《东北亚学刊》2022年第2期;孟明铭、吴怀中:《试析冷战后日本政治决策机制的演变及影响——以安倍晋三改革为主》,《东北亚学刊》2020年第6期。2参见高柏:《经济意识形态与日本产业政策:1931—1965年的发展主义》,安佳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5—11页。3在这三大主体板块外围,还围绕着利益集团或压力团体(最为典型的就是财界团体,如日本“经济团体联合会”,简称“经团联”)、选民、媒体、智库等影响因素。4参见安世舟:《漂流的日本政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104页。5参见吴怀中:《从选举看日本政治生态流变与特性》,《当代世界》2021年第11期,第48页。6「 aiibは『中国外交の完全勝利』。間違った安倍首相は、官邸で財務省、外務省幹部を怒鳴った!」、現代ビジネス、2015年4月4日、https://gendai.ismedia.jp/articles/-/42761 [2023-03-05]。7「(未完の最長政権)強すぎる官邸、黙る霞が関」、『朝日新聞』2021年1月12日。8「アベノマスク配送『5億円血税をドブに』 繰り返される政治の暴走」、朝日新聞デジタル、2022年4月4日、https://www.asahi.com/articles/asq426t8tq34ulei002.html.[2023-01-21]。9森功「前川喜平氏を呼びつけた首相補佐官の正体――官邸官僚の研究」、『文藝春秋』2018年5月号、24頁。10待鳥聡史「菅内閣は官邸の力を何に使うのか」、『voice』2021年1月号、86頁。11「菅首相の機能不全。『軍師不在』で『裸の王様』」、huffpost japan、2021年1月8日、https://www.huffingtonpost.jp/entry/story_jp_5ff7f222c5b66f3f795c7ee9 [2023-04-06]。12「菅首相、二階氏に忖度?『後手』批判浴びるコロナ対策」、時事ドットコム、2021年1月12日、https://www.jiji.com/jc/article?k=2021011100303&g=pol [2023-04-15]。13「安倍前首相『反日的な人が五輪開催に強く反対』月刊誌の対談に」、『毎日新聞』、2021年7月3日、https://mainichi.jp/articles/20210703/k00/00m/010/034000c [2023-04-15]。14「政策の軌道修正繰り返す岸田政権…支える官邸の重厚布陣」、読売新聞オンライン、2022年1月28日、https://www.yomiuri.co.jp/column/henshu/20220126-oyt8t50068/ [2022-12-15]。15「聞く力はもろ刃の剣…岸田流『官邸主導』探る 第6波対策が試金石」、西日本新聞me、2022年1月5日、https://www.nishinippon.co.jp/item/n/856854/ [2022-12-15]。16「岸田政権発足3カ月脱トップダウン、模索」、『毎日新聞』、2022年1月5日、https://mainichi.jp/articles/20220105/ddm/005/010/035000c [2022-12-16]。17这一决策“小团体”的成员包括官房长官松野博一、副长官木原诚二、矶崎仁彦、首相秘书官岛田隆、首相辅佐官村井英树、数位副大臣小林史明等人。18例如,木原诚二在岸田发起的自民党“新国际秩序创造战略本部”内任事务局长,专门负责政策的落地工作。参见:「『聞く力』の岸田首相 トップダウン型に変化は?」、fnnプライムオンライン、2022年1月15日、https://www.fnn.jp/articles/-/299564 [2022-12-16]。19例如,在岸田主抓的经济政策领域另组建自民党“财政政策检讨本部”,与岸田直辖的“财政健全化推进本部”分庭抗礼。20「『傀儡と見られるのでは』新総裁·岸田文雄は“あの男”に似ている…めでたいはずの首相就任に感じる『悲劇の匂い』」、文春オンライン、2021年10月2日、https://bunshun.jp/articles/-/49093 [2022-12-12]。21「桜を見る会『私の内閣では開催しない』 岸田首相が明言」、『毎日新聞』、2021年12月14日、https://mainichi.jp/articles/20211214/k00/00m/010/098000c [2022-12-12]。22「自民最大派閥の細田派、『安倍派』に衣替えへ…会長就任要請を全会一致で決定」、読売新聞オンライン、2021年11月9日、https://www.yomiuri.co.jp/politics/20211109-oyt1t50200/ [2023-03-05]。23「ロシア政局で『安倍離れ?』岸田政権の外交は正念場」、『毎日新聞』、2022年4月11日、https://mainichi.jp/premier/business/articles/20220408/biz/00m/070/005000d [2022-12-20]。24「緊急事態条項巡る改憲論議、活発化し始めたが…かみ合わない賛否両派」、読売新聞オンライン、2022年4月4日、https://www.yomiuri.co.jp/column/20220331-oyt8t50003/ [2022-12-20]。25「緊急事態条項『賛成』7割超、立民支持層でも6割」、『産経新聞』、2022年4月18日、https://www.sankei.com/article/20220418-g55wiqbr7fozfkm32p2hqyltiq/ [2022-12-20]。26「高市早苗政調会長が更迭へ 安倍氏の“使い捨て”が派内造反の火種になる可能性」、newsポストセブン、2022年4月10日、https://www.news-postseven.com/archives/20220410_1743092.html [2022-12-21]。孟明铭,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北京邮编:100007)来源:《东北亚学刊》2023年第3期 ...
何哲:公共治理:道德为什么是重要的?
摘要:公共治理的根本目的是实现文明的善治。文明在制度、技术、文化之上存在着道德的隐藏维度和终极价值。道德对于公共治理的作用是深远的,在社会一切有序秩序之上,隐藏着无形的道德秩序。道德秩序在微观层面作用于每一个体的道德判断和道德选择,在宏观层面由社会的共同道德意识和普遍的道德行为构成。一个善治的社会和文明必然存在良性的隐藏的道德秩序,反之,道德秩序的崩塌对于公共治理破坏性亦是决定性的。引导、构建、维护和完善社会隐性公共道德秩序是政府和公共机构的应有和核心职能,这就要在政府层面从“必要的恶”转向“公共的善”,加强对公共道德秩序的示范、引导与调节,树立人们对道德秩序的信心,形成“合理的自利”和“积极的利他”的道德观念和道德实践。完善公共道德治理还需要避免道德空转,尤其要重视法治在道德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关键词:公共治理;道德;政府作用作者简介:何哲(男,1982-)陕西西安人,现为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包括技术与治理、文化与治理、国家治理、全球治理等。公共治理的根本目的是实现文明的善治,从而进一步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文明以人为主体,具有技术、制度与文化三个基本维度[[1]],从而确保了文明内社会的有序运行和发展。然而,在技术、制度与文化三个显性维度之外,文明还隐藏着道德这一隐性维度,体现出文明发展的内在意识并决定着外在的表现形态。作为文明的隐性维度,道德体现在微观个体和宏观整体两个层面,在个体体现为个人道德,在群体体现为社会公德,从而形成了覆盖微观与宏观的隐性公共道德秩序。道德对于文明与社会的治理具有隐含的重要作用,其既是制度、技术与文化的进一步抽象,也是文明主体——人的意识与行为属性的抽象表征。简而言之,道德通过形成在个体与整体意识与行为层面的善恶标度从而规范指引社会的运转与文明的发展。因此,道德无论文明发展还是公共治理而言都极为重要,好的公共治理一定有良性的道德秩序作为文明的隐性支撑结构,而坏的公共治理也必然体现为社会道德秩序的裂解和崩塌。归根结底,人与其他生物最大的不同在于人的意识的主观能动性和所具有的善恶价值判断。本文对这一主题进入系统的深入剖析,其重点解决三个问题:1)道德对于文明发展和公共治理起到何种重要作用2)道德及道德秩序内在的特性是什么?3)政府应该如何进一步完善公共道德秩序从而促进公共治理?一、道德——文明的隐性维度通常而言,衡量一个文明的发展与进步主要从技术、制度与文化三个层面来衡量,技术体现出文明的物质基础,标度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程度。制度体现出文明的运行规则,标度出文明生产及社会关系的完善程度。文化是文明形成的精神成果和社会行为习俗的汇集。而在技术、制度、文化三者背后,任何文明都隐含着道德的维度,从而进一步反映了整个社会的运行和进步状态。道德这一词汇,本身有着相对模糊的界定,如中文道德是道与德的合称,道是天地万物自然社会的规律,德通得,是人对于道的领悟体会从而形成内至心外至行的意识体系。尽管对道德的定义相对模糊,古今中外各种思潮对何为应有之道德亦多有争议,但对于道德的表现和功能却是异常清晰的,即道德是人对于社会中意识、行为、事物善恶状态的判断和行为选择的价值体系。个人道德是个人对于善恶判断和行为选择的价值体系,公共道德是整个社会主流对善恶判断和行为选择的价值体系。在不同的历史时代,人类显然对于善恶是非的标准不一定完全相同,但毋庸置疑,自人类诞生道德随即诞生,乃至贯穿整个人类文明阶段,道德作为一种个人和社会意识,始终都是一种社会存在。并且,虽然具体的道德要求在不同的时代有所差异,但贯穿人类历史,人们亦对于善恶有着共同的标准,即极端利己和不择手段地伤害他人显然是恶的,而无私地积极利他显然是善的。善恶的道德标准一旦形成,社会中的每一个体在进入社会中都隐含受着个人和公共道德的支配,从而在显意识和潜意识两个意识层面自觉和不自觉地进行着道德选择。从道德的本质和源起来看,古今中外各有所论,但总体而言,有三种基本的视角和观点,可以称为道德本体论、道德本性论和道德功能论。(一)道德本体论道德本体论来自于人类早期的神秘主义哲学,在人类自起源到农业时代晚期的漫长历史中所普遍流行。道德本体论认为道德并非出自人,而是出自神,与神创论的世界观相辅相成,换句话说,道德是神的化身,是万物的本体。例如东方的神秘主义哲学认为万物是天地的产物,而天地有德,所以作为天地产物的人也就有了德。而人之德,最重要的就是要顺天行善,如果人悖逆天,也就是悖逆天所形成的道德律,天就要降下灾祸,如《尚书·商书·伊训》,“惟上帝不常,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这就是所谓的天人合一的观念。[[2]]无独有偶,在西方的宗教哲学中,上帝本身就是一切道德的化身,是全能和全善的,人敬仰上帝,就是要遵从上帝的道德法则。[[3]]当然,伴随着文艺复兴以来人本主义的胜利和人类对自然知识的进步,道德本体论逐渐被取代。(二)道德本性论道德本性论是从人的本性出发,认为道德起源于人类的内在属性。在从神向人转型的前工业时代中,道德本性论被广泛接受。例如东方的儒家认为道德之于人最重要的是“仁”,而“仁者,人也”。正是因为人是人,所以人天然地具有了道德属性。孟子所谓的“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孟子·告子章句上》),“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认为道德是人先天本有的善良所向外在世间延展而成,即所谓“人性本善”。[[4]]康德认为,道德来自于人内心固有的理性,是绝对理性在人类意识层面的反映,从而形成绝对的道德命令和道德法则。[[5]]而休谟则认为道德根源来自于人类本性中的情感,其中最重要的是人类的同情心以及道德愉悦感。[[6]]这显然类似于孟子的恻隐之心。而康德的绝对理性的道德观,又类似于孔子的仁,可见,无论是理性还是情感,都是人类本性在意识层面的道德投射。(三)道德功能论道德功能论是工业革命后近现代以来主要的道德起源观,其认为道德是人类社会在发展过程中自发形成的,起到维护社会有序秩序和促进治理的功能。道德功能论本质上深受自工业革命以来功利主义和结构-功能主义社会思想的影响,将道德视为社会发展和组成的一种必要功能和社会结构表达。道德功能论在十九世纪中后期唯物主义思潮以及生物与社会进化论的影响下,得到了更为普遍地发展接受,因此,也成为迄今为止最被广泛接受的道德理论。道德功能论的重点在于淡化对道德本身复杂本质的追问,而将道德研究和建设的着力点放在对现实社会的影响上,就功能而论道德,将道德工具化、实用化。从以上道德本质的历史演变亦可以看出,伴随着人类社会本身的进步,人类对于道德的理解也在不断的发展和转型,将道德从神秘主义解脱出来,更加注重道德对人本性的发扬和在社会运行和公共治理中的功能。当然,这也意味着人们对道德的敬畏也在逐渐下降。二、道德在公共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公共道德秩序道德显然在公共治理中起到了决定性的核心作用,道德能够从内心深处形成人们的善恶标准,构建人们的价值体系,决定人们的行为动机,并最终影响到人们外在的个体行动。因此,自古至今,无论东西方文明都对道德在治理中的作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东方文明在治理中主张以德为先,强调仁义礼智信,从而构建覆盖从帝王到市井百姓的道德体系。西方先哲们亦强调统治者和公民的美德,如柏拉图提出了智慧、勇敢、节制和正义的四大美德,强调了公众的美德和哲人的美德在理想国中的重要价值。[[7]]可以说,古今中外莫有思想家和君主不重视道德在公共治理中的作用。然而,以往的论述大多都是在阐述公共治理中应该有什么道德和关于道德影响治理的只言片语,而对于道德究竟是如何作用于公共治理的机制方面,论述地还不够深澈系统。从根本上讲,道德能够作用于公共治理在于形成了覆盖全社会的隐性的公共道德秩序。从公共治理的整体作用来看,公共治理体系要做到三个层面的秩序构建和维护。首先就最低层面而言,公共治理体系要确保满足社会共同体最基本的物质需求和物质循环,也就是要形成公共物质秩序,实现人力、制度、技术、资源的共同协作。其次,在物质秩序之上,是要形成稳定的人际关系的交流机制,也就是公共交往秩序,从而实现社会内部人与人之间和谐生存和发展的合作空间。最后,在公共交往秩序之上,要形成整个社会的善恶的价值取向和价值引导体系,也就是公共道德秩序,从而规范个体与群体的善恶选择。人之所以是人,不仅在于人所具有的生产生活和社会交际能力从而产生实际的社会行为,还在于人作为高级生物所具有的独特的个体意识和由个体意识相互影响所形成的社会意识体系。正如马克思所言,“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8]] 因此,相对于实体的显性的社会行动形成的社会秩序而言,人类社会中还存在隐性的公共社会意识体系或者理念体系,共同构成了人们的公共意识空间,而道德作为意识中最隐秘的价值部分也会形成基于个体道德和相互作用形成的公共道德秩序。公共道德秩序影响着个体的道德判断并制约着个体行为从而产生道德行为,也就是善行或者恶行,同样,公共道德秩序也由大量个体道德构成并通过意识渗透和道德实践反馈而影响着个体道德的建构。简而言之,公共道德秩序直接影响着社会中普遍的道德选择,从而影响着实际社会发展的善恶取向和最终治理状态。从构成角度,公共道德秩序的基石是普遍个体的道德意识和道德选择,然而其本身以三个抽象的道德法则所构成,即道德存在律、道德因果律、道德同一律。这三者共同决定着公共道德秩序的存在和运行,一旦某一法则或者多个法则被打破,公共道德秩序即不复存在。(一)公共道德秩序的法则1. 公共道德秩序的法则i——道德存在律显然,公共道德秩序首要的基础是社会个体和群体对于道德本身存在的肯定性认知为前提,这就是道德的存在律。尽管自古以来的深刻的思想家和英明的统治者均高度重视道德建设,然而这并不意味着道德的存在就是被天然普遍接受的。犬儒主义者、享乐与物欲主义者、机械唯物主义者皆不承认道德本身的存在或者其价值。犬儒主义者否认积极的道德建设的必要性,享乐与物欲主义者认为人的根本目的在于追求世俗的欲望满足和享乐,机械唯物主义者否认人的主观意识的能动性作用,而将一切思想意识道德都视为人体物理或者化学的变化,从而彻地陷入道德虚无主义。对于道德价值的否认显然伴随着文艺复兴后人性解放逐渐摆脱宗教的束缚以及工业革命以来科技发展对于人本身的生物进化研究高度相关,从而形成了对道德本身神圣性的祛魅,但反过来也使得越来越多的现代人失去了对于道德的敬畏和陷入工业社会形成的人性困境,即人类本身越来越多地被工业资本主义创造的物质成果和依附于物质生产过程所异化。[[9]]最终的结果不仅体现在传统道德体系的转型和破碎,甚至形成了对道德体系本身的否定,这在当今世界各国普遍存在。在工业资本主义物质时代的冲击下,各社会原本形成的完整的道德体系被冲击得七零八落,只是残存在所遗留的宗教、法律、传统文化和人性本身之中。这既说明了道德存在认知对于整体道德体系的奠基性作用,也体现了当今道德体系建设所面临的根本性的严峻考验。2.公共道德秩序法则ii——道德因果律道德因果律是指道德选择会引发正向或者负向的社会回报,也就是通俗所言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尽管文明的形态不同,文明内部的道德信仰根源不同,然而,古今中西的不同文明的社会意识中,皆有道德因果律的存在。“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固然是典型的东方因果观的体现,佛家思想自不用说,本身就是建立在三世因果的基础上,认为,善恶循环,累世因果,真实不虚。善行不但会体现在今生的祸福中,还会体现在来生的转世结果中。而东方儒家虽不主张轮回一说,但亦主张扬善去恶不但是人之本分、君子之义务,而且善恶之行会累及子孙,因为东方儒家最重家族传承,所谓“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而东方道家重天重道,为善者必受天福,为恶者必受天谴,且为善有阴德阳德之分,不但主张公开为善,谓之阳德,更提倡私下为善,谓之阴德,如《淮南子·人间训》,“夫祸之来也,人自生之,福之来也,人自成之”;“夫有阴德者,必有阳报;有阴行者,必有昭名”。儒释道合流后,道德因果律更成为东方主流的社会意识形态,如明代著名的《了凡四训》杂糅儒释道的善恶因果观,主张为善能够改变恶命,且延绵子孙。西方文明中善恶因果律同样非常明显,古希腊神话中人死后进入冥界,经过审判后善人将进入至福乐土,恶人将进入地狱(塔耳塔罗斯)。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即言,“一个人生前对别人做过的坏事,死后每一件都要受十倍报应。”[[10]]善恶报应的观念被基督教所完全继承,在圣经中处处可见上帝对世人为恶的惩罚,甚至不惜毁灭城市、种族乃至整个人类。摩西十诫除了信仰上帝外,几乎全是扬善惩恶的条文。《圣经·箴言》指出,“义人的光明亮,恶人的灯要熄灭”“祸患追赶恶人,义人必得善报。”至于死后因为生前善恶而上天堂还是入地狱,更是基督教教理的核心。伊斯兰教也同样如此,将信仰、义务、善行作为教义的核心组成和成为穆斯林的核心要求。真主设置乐园和火狱,用以惩恶扬善,《古兰经》亦指出,“凡作恶而为其罪孽所包罗者,都是火狱的居民,他们将永居其中”,“信道而且行善者,是乐园的居民,他们将永居其中。”因此可见,尽管对于道德的根源认知不同,善恶有报的道德因果律遍布人类文明的意识深处,且成为构成公共道德秩序的核心准则。而一旦人们对善恶有报的观念有所动摇,则就会形成整个道德秩序体系深刻的裂解。因为作为日常生活中的人类大众,除非极少数的坚定信仰者和道德实践者,普通公众更多是在实际的善恶结果中观察道德法则是否存在并进行自身的道德选择。在前工业时代的神秘主义盛行时期,人类对于天道神祇为基础的道德体系尚且敬畏,而在现代科学神秘主义信仰剧烈冲击的当代,道德因果律就也随之产生动摇,这也构成当前人类道德解构的重要根源,如何将依托于神秘主义的善恶因果转化为依托世俗规则的道德奖惩,亦成为当今道德体系完善的重要内容。3.公共道德秩序法则iii——道德同一律道德同一律是指在一个文明群体内部,或者一个道德共同体中,道德标准和要求是确定和保持不变的,即道德主体和道德客体的改变不改变道德原则本身。通俗地讲,就是道德要求不因为人的改变而改变。这实际很好理解,即如果道德标准或者道德准则因人而异,那么社会共同体内部的道德标准实际上就不存在了。道德同一律对公共道德秩序的存在也是关键性的。古今中外的文明体中,都有道德同一律的表述。典型的如东方儒家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印度史诗《摩柯婆罗多》中亦有言:“人,不应该以己所不欲的方式去对待别人:这是道德的核心。”佛经中亦有如下的表述,“在我为不见不喜不悦者,在人亦如是。我何以能以己之不喜不悦加诸他人?”西方文明同样重视道德同一律,在《圣经·马太福音》中,耶稣基督说,“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你们也要怎样待人。” 在伊斯兰教中,穆罕穆德亦在《圣训》中教导,“你自己希望得到的,施及与众人,你自己所讨厌的,不要施与别人。”凡此种种,不一而足。显然,道德同一律的存在在文明的道德秩序中是必然的,因此,也被称为黄金法则。尽管道德同一律如此基础和重要,但是道德同一律却同样在现实社会中面临种种挑战。其根源有三:一是所有个体对自我的极端重视。也就是说,尽管人们口头承认道德标准应该同一,但是实际会对己对人差别对待,即对待他人用道德标准要求而对己则情有可原。真正能够对己如对人的个体是非常罕见的,几同圣贤。其二是道德同一律的使用要求是在同一的道德共同体内部,当这一前提打破后,道德同一律也就有所下降,例如欺骗是一种社会非道德,但是对于敌人(位于道德共同体外),欺骗的非道德意味就有所下降。在现实中,由于人际关系的亲疏熟间,使得道德同一律往往被抛弃,如制作假冒伪劣显然是违法且不道德的,但是如果卖给外乡人,似乎非道德意味就不那么重了。同理,更恶劣的如拐卖人口显然是严重不道德的,但是如果拐卖的是外乡人,似乎在本地也就没有那么被道德指责了。因此,现实中肆意滥用群体划分,用亲疏肢解本应统一的道德共同体,成为破坏道德同一律的重要原因。其三是道德特权。道德同一律归根结底体现的是人类社会平等的本质。人人本该平等,不仅体现在法律权利上,还体现在道德义务和责任上。然而,人类社会中普遍的不平等却是一种无奈的现实。社会不平等不但体现在经济分配和法律权利上的特权,还体现在道德责任上的特权。现实中,人们对于更高社会阶层的道德要求往往会低于普通公众。而上行下效,一旦道德特权泛滥,下层效而仿之,道德同一律也会在同一社会共同体内瓦解。这也是现代社会道德秩序解构的重要原因。(二)公共道德秩序的构成一个完整的公共道德秩序是由三个层面的道德构成的,即个体(与家庭)道德、职业道德和社会道德,分别对应着社会从微观到中观再到宏观的不同层面的道德机制,其中个体道德是基础,职业道德是主体,社会道德是宏观表征。1.个体(与家庭)道德个体道德是个人所具有的内心道德价值体系,在中国传统语汇中,就是修身立德的部分。[[11]]古今中外对于一个社会个人所具有的道德都有着充分的论述和重视,例如东方儒家讲的仁义礼智信,古希腊哲学家推崇智慧、节制、勇敢、正义等美德。个人道德在前工业时代实际上成为道德建设的主要组成部分,因为在自然经济下的社会分工和人与人之间的联系相对较为松散,所以道德建设首要是以个体为重点,继而扩展到家庭。东西方文明都非常重视家庭,认为个人道德实际上很大程度上与家庭道德重合的,如东方在个人仁义的基础上发展出慈孝悌贞从等不同家庭角色的道德体系。西方亦如此,如摩西十诫中就有大量孝悌忠贞的内容。实质上东西方都是通过家庭来规范个人道德并使其逐渐社会化,因此,家庭道德是个人道德与社会道德之间的桥梁,但最终隶属于个人道德,也就是私德的范畴。在公元后基督教文化成为西方文明主导,使得个人道德更加具有了宗教属性,崇拜归顺上帝成为个人道德的重要部分,直到文艺复兴后人本主义的重新复苏,才逐渐解除了个体道德中的宗教因素。与此同时,伴随着现代社会发展进一步导致家庭单元的裂解,家庭道德也更加回归于个体道德。2.职业道德职业道德,是指个体在职业活动中所信奉的劳动价值和所持有的劳动态度,通俗地讲,就是做事的态度。工业革命以来,越来越细化的社会分工成为人类社会发展的直接推动原因和重要社会特征,也从而产生了越来越多的社会职业和形成相应的职业道德体系。职业生活成为个体生活中的主要部分,与之相对应,职业道德也逐渐取代了个人道德成为公共道德秩序的主体。这就与农业时代时期以个人道德为主的社会道德体系形成了鲜明对比。因为显然在自给自足经济中,个体劳动态度引发的劳动成果主要由个体自身所承担。而在工业时代,社会劳动的主要目的是参与社会交换,职业态度的结果并不直接由劳动者所承受,从而就创造了职业活动中的搭便车或寻租行为的空间,职业道德建设也就越来越必要。当然,职业道德要求实际上自古亦有之,如东方文明中强调医有医德、师有师德、政有政德等[[12]]。只是近代以来,职业道德的重要性更为明显,西方发展出以行会自我约束为主的职业道德体系,[[13]]在思想界,著名社会学家涂尔干就非常推崇以职业道德建设为主的社会道德完善机制。[[14]]3.社会道德社会道德是指个体在社会交往和社会行动之中的道德,通常也被认为是狭义的公共道德,而广义的公共道德是指涵盖所有道德的公共道德秩序。在工业社会以前的时代,公共道德体系更重视个人道德,而对于社会行为中的道德相对关注较少。当然也并非绝对,例如东方儒家体系的礼就是针对的个体社会行为所形成的社会道德体系。西方古希腊哲学家同样大量论述了作为政治人格的公民的美德,包括热爱城邦、参与政治、追求正义、为国奉献等。近代以来,市民社会的发展,公共生活在全社会活动中的比重逐渐上升,也激发了社会道德的形成与需求。这既包括越来越多的社会生活与娱乐场景下的道德,也包括大量的公共政治生活的道德。公职人员由于肩负着社会公共秩序的运行和公共权力的行使,其在履职中的道德既属于职业道德,也属于社会道德。应该说,社会道德的完善实际上是与现代社会公民概念和公民意识的形成密不可分的,如梁启超认为要完善国民的公德,关键在于清晰群己的界限。当然,他认为中国传统道德偏于私德而少于公德,认为私德占十之九,公德指占十之一,[[15]]也是激愤之语。中国古代并非没有社会道德,如“天下之仁,莫大乎忠”(《忠经》),还是“乐以天下, 忧以天下”(《孟子》)还是“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皆体现个人的社会道德责任,只是内涵与现代社会有所不同。伴随着近现代以来国家和社会体系的完善,社会道德也越来越重要。三、政府在公共道德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建构和完善公共道德秩序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政府作为人类社会中最重要的中枢性组织,起到了支撑整个社会结构和保障社会运转、促进社会发展的关键作用。同样,对于公共道德治理这一公共治理的重要部分,政府实际上也承担了核心职责。无论从政府本身的属性,还是政府行为中蕴含的道德彰显和道德示范,以及政府通过法律和行政执法呈现的公共道德规范和道德秩序维护,都体现了政府在道德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从社会主体的分类角色而言,个人是社会中数量多的主体,但个体最重要的目的是实现个体的自由和发展,严格的自我道德完善只对于极少数具有强烈道德内禀的个体所具有,而大部分个体道德意识是需要外在主体包括家庭、社会和政府所引导教育而赋予的。而市场、企业主体的角色主要是经济生产保障社会的物质需求。那么,真正对完善公共道德秩序具有天然和最重要职责角色的,其实就是政府以及相应的公共机构。并且伴随着社会经济分工的进一步发展,政府自身的经济职能逐渐下降,而公共道德和正义维护职能则相应上升。简而言之,政府是建构和完善公共道德秩序最重要的主体。(一)政府本身的道德建设——从“必要的恶”到“公共的善”政府要在公共道德治理中起到枢纽性作用,这就要求政府本身首先是具有道德属性的。从历史来看,人类对于政府本身的道德属性认知存在着历史性的变革。在近现代以前,为了更好促进政府自身的建设和维护统治,统治阶层和思想家们都倾向于把政府和其官员赋予善的属性和要求。例如东方儒家认为,“为政以德”(《论语·为政》),“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论语·颜渊》,即指出了为政自身的道德属性,也指出了道德正义的示范作用。道家亦认同于此,如《文子·自然》指出,“帝者,贵其德也;王者,尚其义也”。“德者煦育万物,义者拯溺扶危”。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指出,“天生民性有善质,而未能善,于是为之立王以善之,此天意也。民受未能善之性于天,而退受成性之教于王。王承天意,以成民之性为任者也。”所以中国历来推崇的王道,实际就是德化天下的道德治理,并形成了基于为政善恶从而导致王朝兴衰的正统道德史观。[[16]]西方先贤也是如此认知,如亚里士多德指出,“一个城邦的目的是在促进善德”,“政治团体的存在并不由于社会生活,而是由于美善的行为。”[[17]]可以说在人类文明早期,对政府善的认知和要求是一种必然。这种观念在东方始终延续到近代,而在西方一直延续到启蒙时代,如霍布斯就深受其影响始终拥护君主制。自文艺复兴开始,西方思想的解放促进了对政府道德属性的多元思考。马基雅维利的《君主论》无疑是划时代的,其推崇的君主完全不是凭借美德而是凭借残忍、狡诈、虚伪、冷酷、残暴的统治术而驾驭国家的。如他认为,“(君主)如果有可能的话,还要保留那些不会使自己王国的恶性,但是如果不能够的话,他可以毫不踌躇地听之任之”[[18]]君主道德属性的破灭实际上开启了对公权力的约束的历史进程,伴随着工业革命后资产阶级的兴起和人权革命,这一进程也被大大加快了。洛克从自然权利的角度,认为人生来就是平等自由的,而结成政府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个体的财产,如果政府侵犯了个体的权利,那么人们可以解散政府。[[19]] 卢梭认为,政府是主权的执行人,是公共意志的代理人,但政府绝不等同于主权,而“国家的扩大给予了公共权威的受托者以更多的诱惑和滥用权力的办法;所以越是政府应该有力量来约束人民,则主权者这方面也就越应该有力量来约束政府。”[[20]]孟德斯鸠则更进一步主张三权分立来约束政府作恶,要用法律来保证公民自由,他说,“在自由与政制的关系上,建立自由的仅仅是法律,甚至是基本的法律”[[21]]。欧洲启蒙思想家对政府属性的批判深刻影响到了美洲大陆,美国建国思想家潘恩在其著名的《常识》中一针见血地指出,“政府来自于人们的邪恶”,“在最好的情况下,政府是一种必要的恶,在最坏的情况下,政府是令人难以忍受的恶”[[22]]。因此,美国自建国起就开创了用三权分立、言论自由权、州权与民兵权来遏制政府为恶的制度设计。二战后,面对着凯恩斯主义造成的严重社会问题,以哈耶克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学派进一步强化了政府是一种“必要的恶”的认知,如哈耶克提出“政府是一切通货膨胀的根源”,强调要限制政府规模和职权,[[23]]要以市场为根本,构建小政府、大市场、大社会体系。以上可以看出,人类整体对于政府的认识存在着历史性的转化,也就是从天命神授,代天牧民的绝对道德使命逐渐转向善恶驳杂,甚至西方以恶为基调的负向道德标度,强调对政府公权的不信任和倡导全社会监督。当然,这对于保障民权有着重要的意义,然而却在道德根基上割裂了人民与政府的天然联系,从而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对立和社会冲突。以西方为例,频频的街头示威和冲突以及政府的停摆,都显示出政府负向道德标度对治理本身的严重危害。因此,必须要改变政府本身的负向道德标度,从“必要的恶”转向“公共的善”。(二)政府的公共的善——根本上保障人民利益当然,要实现政府公共的善的属性,并非一件易事。一来,如卢梭所言,政府在扩大权力时,确实使得侵害公民权利变得更加容易。二来,政府本身是由各级官吏构成的,腐败的官吏也必然会侵害公民权益。三来,政府本身的科层体系衍生的官僚主义亦会在行政中不自觉地为恶。更重要的是,在现代社会,政府也不能如同古代奴隶、封建政府那样以天赋神权或者自我绝对美化来标榜自我道德正义。因此,建设政府的善的属性,必须要真正从宗旨、主体、行为三个层面来完善。1.政府善的宗旨显然,自古至今,统治者都深知政府本身披上善的光环对于治理的重要作用。而在古代社会,政府所自我赋予的善无非来自两者,一是天命神授,二是道德美化。天命神授在东方有一个很经典的语汇“奉天承运”,与之相应,还形成了五行五德理论来论证王朝更替的天命因素,如秦为水德,汉为火德。在西方则同样以神话和宗教美化王权,国王通过效忠教廷而获取政权的道德神圣性。在道德美化方面,东方儒家将帝王视为天子,以仁慈成为万民的家长,而有为的帝王将尧舜禹汤作为模范,各级官吏同样以父母官自居,行牧民教化之责。在西方亦如此,如《查理大帝传》就大量描绘了查理大帝的仁爱之德。[[24]] 然而在现代民主体制下,无论东西方,都无法再用神化的色彩来包装政府。因此,政府的善必须来自于其根本的为民导向和公共服务宗旨,在西方也就是如林肯所言,“民有、民治、民享”;在东方,也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也就是“以人民为中心”。如前所言,善与恶的区别就在于利他还是利己的方式和程度,全心全意利他是善,不顾一切利己则是恶。古代政府的道德美化无疑是全力维护自身统治的利己,现代政府当然也要维护权力并改善所属人员的待遇,但这一切皆要以更好地全心全意为人民谋福,为公共利他为前提,这也是现代政府善的根本宗旨所在。2.政府善的主体政府的主体是各级官员,政府对公共权力的行使和公共职能的履行最终要靠各级官员来实施。因此,政府官员的善与恶,其对于政府本身的扬善去恶就具有决定性意义。行政官员的善的建设,通俗而言就是官员的官德官风建设。在现实体制中的官僚,总具有更大的能力将个人意志转化为公权行为,并通过层层加码或者选择性执行等方式来最大化自身权益,更勿论腐败的官员在其中上下其手、违法犯罪、欺侮民众。因此,自人类社会有政府以来,一方面要尽可能地维护自身的统治,另一方面,要始终与自身内部的腐败个体和恶的行为做斗争。在传统时代,道德的说教、君王的威吓、法律的严惩、血腥的酷刑、不断进化的监察制度都难以遏制层出不穷的官员腐败。现代政府扬弃了传统政府的相应经验,一方面通过考试等更加科学的方式来遏制选人用人时的腐败,另一方面则进一步通过现代化技术和更广泛的社会民主监督来实施对官员个体恶行的遏制。当然,仅凭监督体制来防止恶还不够,关键是在防止恶的同时,要发扬出公职人员人性中内在善的属性,让利他和为公众服务成为政府内部成员的核心行为信仰和理念。3.政府善的行为在属性与主体善的基础上,政府的善最终要表现在行为的善上。政府要做到行为的善,根本上是要在确保公民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以及积极主动补足社会发展短板上三个方面。这其中,保护公民权利和维护社会秩序,应该是政府最重要和最基础的职责。在这两方面做好的基础上,在补足发展短板上的行为方面则要考虑到合法性、科学性、民主性与谦抑性。合法性是指政府一切行为都应该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法无授权不可为,无论是自认为是正当的还是其他别的行为,正如卢梭所言,“创制政府的行为绝不是一项契约,而只是一项法律”。政府超越法律授权和从事自以为善的事,这实质本身就是一种滥权之恶。科学性是指政府的行为要遵守社会和自然的规律,不能任意妄为。民主性是指政府的行为要尊重民意,遵守人民授权,接受人民批评和监督。谦抑性是指即便政府行为是正当的,也要考虑到背后的代价,既包括直接代价也包括隐性代价。在以上的条件约束下,政府的行为才能最大程度体现出善。(三)政府对公共道德秩序的治理——示范、引领和构建、维护政府作为社会中最大的行为主体,其本身行为对社会公共道德秩序会产生关键性的作用。这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政府本身善恶对社会道德的示范和引领,这是作为政府公共道德秩序参与主体的角色。二是政府对于社会公共道德的构建与维护,这是作为公共道德秩序管理者的责任。从道德主体角度而言,人类社会具有深刻的自上而下的模仿性,由于政府本身处于社会权力的中心和社会阶层的上层,因此,政府及其成员的一举一动都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道德判断和道德选择。政府和其成员如果贪污腐败奢靡,必然会形成整个社会的效仿。同理也是一样,政府本身如果违反承诺,肆意枉法,那么社会也同样会破坏信任和践踏法律。从历史来看,无论中西,所有的王朝循环,大都是自身上层的腐败和奢靡,从而逐层效仿,层层叠加,形成对底层民众的残酷剥削和信仰破坏,最终破坏支撑整个社会的信任与道德基础。古罗马的衰亡、法国大革命的爆发,中国历代的历史周期律,皆是如此。这就警示了政府必须要做好自身对于整个社会的道德引领,如孔子所言,“其身正,不令而行。”在自身道德建设的基础上,政府最核心的职能还要对社会公共道德秩序进行积极干预。这包括几个层面,一是积极表彰道德模范和鼓励正义的善举,自古以来,历代有为的时代,皆把表彰道德模范作为重要的执政行为,如汉代举孝廉,本质上就是通过选拔道德优秀的人充当官员,此后围绕着忠孝节义贞,历代皆有表彰,尽管其中有些价值观念与现代有所不同,但其褒奖道德的本义无疑是对的。二是惩罚道德失范行为,很多看似轻微的恶行,如失信、做假、欺诈等法律处罚非常轻微,当事人毫不在意,甚至很多善举,因为被扶助对象的讹诈而遭受不公正对待,这都引发了公众对于道德因果律信念的否定。因此,政府有必要丰富社会道德惩罚机制,从而进一步加大对于恶行的惩罚。三是确保司法公平正义。司法是社会最后的正义底线,法律本质上也是为了维护公共道德秩序,然而在实践中常常有所背离,例如法律对见义勇为或者正当防卫判断的过度谨慎往往会导致公然犯罪的猖獗。对于欺诈、失信、违约行为的轻惩,也会导致普通个体内心社会道德秩序的崩塌。总而言之,政府就是要大力地扬善惩恶,恢复公民对于公共道德秩序的信心。四、政府公共道德治理的历史经验在东西方历史上,政府参与公共道德治理实际上具有丰富的历史经验。这既包括政府自身的道德治理,也包括对社会的道德调控。因此,古代东方社会体系始终是一种道德社会和道德秩序。而在西方,由于公元后基督教的普遍渗透,教权与王权的结合,实际上是教权为主,以宗教律条来实现全社会的公共道德秩序构建。但都体现了公共权力对于公共道德秩序的高度重视。在东方,自尧舜禹起,就确立了为政以德,教化天下的宗旨。如《尚书·尧典》记载尧帝,“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如《尚书·舜典》记载舜帝,“浚哲文明,温恭允塞,玄德升闻,乃命以位。”又如《尚书·大禹谟》记载禹帝,“德惟善政,政在养民”,“正德、利用、厚生、惟和”。而从另一个角度,《尚书》也树立了德政的反面角色,夏桀与商纣,如《商书·汤誓》中记载,“有夏多罪,天命殛之”,“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夏德若兹,今朕必往”。《周书﹒泰誓》中记载纣王,“沈湎冒色,敢行暴虐,淫酗肆虐,秽德彰闻,狎侮五常,荒怠弗敬,自绝于天,结怨于民”,所以周王要“奉予一人,恭行天罚”。因此,《尚书》通过正反两方面确立了德政爱民成为中国数千年政治体系的信铭和基石。帝王能够当政,一是天命,二是政德,三是民心。而这三者又是高度统一的,从而形成了有命必有德,有德必有民,无德必失命,无德必失民的政治信条。孔子将其总结为“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而在儒家体系中,德政与仁政亦是等同的。德政是指帝王内修道德,而仁政是在内德的基础上,爱养万民。成为中华政治体系的核心价值观。秦汉在政治上形成了中华的统一,而自汉武独尊儒术之后,则在思想上确立了儒家德治仁政的基础。董仲舒作《天人三策》《春秋繁露》上承《尚书》天命君德思想,以儒家德治善政为基础,将儒道法阴阳五行等传统政治观杂糅一起,构建了天命政德民心一体的基本政治道德体系。[[25]]由于其赋予了帝王天命神授的神圣性而受到统治者的喜爱,“唯天子受命于天,天下受命于天子”(《春秋繁露·为人者天》)”,又将民心等于天命,以天罚来遏制帝王的失德,亦得到了士大夫的拥护,“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天人三策》)形成了德为中的君臣民的政治平衡体系。除了对帝王的道德要求,德治对官员也有很高的道德要求。武帝时设立了举孝廉选官制度,[[26]]孝廉即“孝顺亲长、廉能正直”,实际上就是让个人道德很高的人来任官任事,教化百姓,这改变了之前专任亲贵子弟的选官制度。当然,这也逐渐形成了后世的文人门阀。中华自唐起确立了科举制打破门阀,以才学选官,但依然非常重视官德建设。武则天亲撰《臣轨》,开篇即云,“夫人臣之于君也,犹四肢之载元首”,将官员视为帝王的手足。又提出官员的若干道德行为要求:至忠、守道、公正、匡谏、诚信、慎密、廉洁、良将、利人等,其中既包括个人道德,也包括作为臣子的官德和能力要求,此外,唐太宗作《帝范》,,玄宗作《令长新戒》,德宗作,《刑政箴》《君臣箴》,都属于今日之官德的范畴,有唐一代基本奠定了中国古代的官德框架。此后历代对官德皆为重视,[[27]]如宋太宗亲撰“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十六字箴言,明代宣宗亲作《御制官箴》三十五篇,清顺康雍乾等帝皆亦多作官箴而嘱臣下敬天忠君尽事廉正爱民。除却自身官德建设,中国古代在政府调节社会道德方面更是有着丰富的历史经验。历代政府均非常重视道德调节在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因此,褒奖有德而惩治失德成为重要的古代政府职能。儒家体系推崇的社会道德主要是忠孝节悌义,如汉代自汉武开始的举孝廉就是通过选官任能而褒奖孝道,而从汉宣帝开始的贞旌表制度亦成为历代表彰妇德的正式制度,同时,历代对于臣民守节不二,如苏武持节牧羊十九载、文天祥誓死不降等均以封爵、立祠、入史等各种方式表彰。而对于见义勇为,历代亦通过法律规定豁免法律风险和对其进行鼓励。[[28]]总之,古代政府对于道德高尚者的激励举措是丰富的,如隋唐代规定“孝子顺孙,义夫节妇,旌表门闾,终身勿事(《全唐文》卷七十八)”。当然,对于道德失范者,古代政府的惩罚也是较为严厉的,周朝将不孝之罪列为乡八刑之首(《周礼·地官·大司徒》),秦代不孝可判处死刑(《睡虎地秦简·封诊式·告子爱书》,其后历代不孝均为大罪。此外,臣不节、妇不贞、见义不为等在历代均有法律给予惩治,在有些时期尤其是宋代理学兴起后,还较重,甚至乾隆组织编撰《贰臣传》,将有功于清的降臣入史给予道德鞭挞,显然不仅是整饬官德,也是昭显民德。当然,必须要指出,随着时代的变迁,社会道德的内容和奖惩方式显然也会变化,但政府调节社会公共道德的职能和出发点显然是正确的。进入到现代社会后,世界各国普遍建立了国家荣誉制度,[[29]]以奖励在军事、科技、公共服务等方面有重大贡献的个体。近代以来,随着现代文官体制的建立,政府公共道德建设方面亦有相应的发展。在官德方面,形成了现代行政伦理体系,如1883年美国《彭尔顿法》即规定公务员要有知识、技术、能力且政治中立。威尔逊在1887年著名的《行政学研究》中认为公务员应该对国家忠诚,有纪律性,全心为人民服务,成为人民的公仆。二战以后,为了解决一系列社会问题,西方各国均进一步加强了行政伦理建设,如美国1965颁布的《政府官员和雇员伦理行为准则》和1978年的《政府道德法》,德国1967年制定《联邦惩戒法》,日本1999年通过《国家公务员伦理法》等。新中国建立后,即确立了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公共行政伦理导向,改革开放后建立系统的公务员制度,又形成了以德能勤绩廉为主要标准的行政伦理导向。而在政府调节公共道德方面,由于现代西方政府主要奉行小政府大社会理念,从而导致道德调节机制的弱化,但亦保留了相应的国家荣誉体系以及对特殊职业如公务员、教师、医生、律师等职业的职业道德约束。而在东方,则由于政府道德职能的历史传承,加之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对道德引领的需要,反而得到了加强,自革命时代以来的各种先锋模范的树立和褒奖学习,以及最近的如二十四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实际都是政府对公共道德体系的引导。五、进一步完善政府公共道德治理的机制和策略必须要承认,尽管当代政府和公共机构始终不放弃对社会公共道德秩序的建构引领,但面对复杂的社会转型产生的种种道德滑坡和普遍的社会道德问题,显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结合以上的理论和历史经验分析,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进一步在全社会强化道德存在和荣誉观念社会道德问题的首要根源在于道德虚无观念的普遍流行,从而从根本上动摇社会道德秩序的意识存在根基,也相应导致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社会各领域腐败的泛滥。因此,必须要自上而下的从根源树立社会道德本身的存在性和彰显道德价值,加强道德教育,要根本上转变只追求富贵,不追求道德的状态,巩固道德存在律的基础。(二)完善各级荣誉制度和强化道德奖励荣誉制度是公共道德调节秩序的重要部分,现有的各级荣誉制度显然存在务虚不务实的特质,间接上助长了道德虚化。如前所述,历代道德调节皆虚实并重,一方面是荣誉表彰,如颁发旌表、立祠、入志入史等,另一方面则是重在实际奖励,如选官、晋爵、赐金、赐田、免于劳役赋税等。这些措施,显然值得今日借鉴参考。表彰道德不必刻意避利,要让追求道德成为一种既能流芳百世也能现实有所裨益的行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也是道德因果律的必然要求。(三)政府和公共机构自上而下的率先道德垂范政府自身道德建设在社会公共道德秩序中占据核心位置,“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政府及其自身构成人员要真正成为社会公共的善的源头和表率,而非自由主义视角下的“必要的恶”。对公职人员加大道德约束,一方面要加快完善公职人员道德立法惩治,制定公职人员道德法,加大道德失范的纪律法律处分。另一方面则是进一步在选人用人方面强调道德标准,把“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真正落在实处,避免道德空转。律人必先律己,政府自身道德建设也是完善道德同一律的关键行动。(四)完善行业协会的职业道德自律体系古今中外,各行各业皆形成了相应具有一定管理职责的行业协会,行业协会不仅是技能传承机构,更是从业纪律和道德约束机制。显然,行业内个体的道德败坏会破坏整体行业的形象进而影响到行业的长期发展和每一从业人员的利益。通过行业协会加强职业伦理道德约束,既贴近一线,又有专业性和约束力。因此,要真正提升职业道德,还是要逐步加强行业协会对自身从业人员的道德管理和调节机制。(五)完善公共道德法治化建设道德和立法本是一体两面的,法是显性的道德,道德是隐性的法律,坚持法治本身与坚持道德并不违背。而很多狭隘的自由主义者认为道德法治化是违背法治精神的,却不知,近代自由主义者的创立者们如密尔、斯密等,最推崇道德在治理中的作用,强调个人德性和公共的善的治理作用,对道德行为进行立法在国外亦不鲜见。[[30]]公共道德法治化建设一方面是要立法对公职人员的道德紧约束,另一方面也是要以法的形式确立国家与社会的道德提倡和道德惩治。(六)积极促进道德参与公共治理的实践与研究在长期以经济发展和公共安全为导向的公共治理时期,道德作为公共治理的核心要素被有所忽视,其负面后果已经显见。因此,在新时期,亟待在各级治理中,加大对道德因素的重视和运用,各级政府和公共机构都应该加强自身道德建设和促进社会道德完善。公共治理的研究者也应该进一步重视道德所谓公共治理隐性核心变量作用和价值。六、结论道德是文明自身的隐性维度,标度了文明的善与恶,对文明的其他要素和文明中的个体与组织起到了无形的引导与支配作用。政府作为一个社会和文明发展的核心主体,无论从政府本身维护权力和自身发展而言,还是对整个社会、国家、文明的善治实现而言,都应该高度重视道德在公共治理中的作用,完善和维护好社会隐性公共道德秩序。社会公共道德秩序由个体与家庭道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共同构成,其建立在道德存在律、道德因果律和道德同一律三个道德法则基础之上,对任何一道德法则的破坏,都会深刻动摇公共道德秩序体系。从历史来看,无论东西,传统社会均高度重视对社会公共道德秩序的构建和调节,也强调政府自身的道德建设和垂范。进入现代社会以后,对物质文明的极度追求以及对道德神秘敬畏感的淡化客观上产生了社会道德滑坡或者道德转型的现状。尽管当代社会与传统社会中具体道德内容有所不同,但对于道德的需求却是共通的。当代公共治理的完善必须要重新重视和加强道德在公共治理中的作用,加强政府自身道德建设和道德垂范,引领建构维护好公共道德秩序,使得在个体和社会意识层面形成对普遍的善的追求,促进善治的实现。文章来源:《公共治理研究》,2023年第2期。参考文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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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晋:毛泽东阅读史略(一)
常言道,书山有路。毛泽东一生登攀书山之路,别具风景。毛泽东的阅读史,从一个方面反映了他的精神成长史、认识发展史、思想升华史、情感愉悦和情感表达史。更重要的是,毛泽东的阅读生涯和他的实践活动密不可分,他的阅读史,也是他的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互动史。在不同时期,因背景不同,任务不同,境遇不同,需要解决的问题不同,关注的重点不同,个人的兴趣和精神状态不同,毛泽东重点阅读的内容也有所不同。总体上来看,各个时期的阅读,都或隐或显地为了树信仰、求真知、促实践、达情意。从这几个角度来梳理毛泽东的阅读史,可以更切实而具体地了解他在不同时期为什么读书,重点读什么书,怎样读这些书,如何运用书本知识,这样一些在我们今天看来不无借鉴和启发意义的话题。一、求学年代:阅读与寻找“本源”出身农家的毛泽东,在韶山发蒙之初,和当时其他农家孩子一样,不过是略识之无,为谋生之备。他当时的读物,无非是私塾必教的《三字经》《幼学琼林》等蒙学读本,以及《论语》《诗经》等典籍文本。在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还陈列着他当时读过的《诗经》和《曾文正公家书》。此外,毛泽东也像其他青少年一样,喜欢读《水浒传》《精忠传》《西游记》等传奇小说。这类读物,属于中国传统文化在民间的普及和延伸。父亲毛顺生,是一个典型的走上水的农民,一心想的是把毛泽东培养成种田的好把式,最多是像他那样,兼做一些米谷生意,识些字,有纠纷能讲出道理;会用算盘,做生意时不至于吃亏。这种安排,使毛泽东在读了几年私塾后,不得不延宕学业,把主要精力放在了种田上面。直到读郑观应那本他“非常喜欢的”《盛世危言》,里面讲,中国之所以弱,在于缺乏西洋的器械---铁路、电话、电报、轮船,应该把这些东西传入中国,这才使毛泽东眼前出现了一片新天地,真正把读书与立志联在了一起。1910年秋天,他考入湘乡县东山高等小学堂,离家时抄写一首日本人写的诗留给父亲,“孩儿立志出乡关,学不成名誓不还。埋骨何须桑梓地,人生无处不青山”。实际上,17岁的毛泽东并不清楚他的志向到底是什么。但以“学”立“志”,且志在四方的决心,表达得很明白。从1910年秋到东山高等小学堂读书,到1918年6月从湖南第一师范学校毕业,近9年时间,除当兵半年,自学半年,毛泽东主要在学校读书。年龄比多数同学要大,社会经历也丰富一些。这使他在读书问题上多有主见。毛泽东在湖南一师读书时有个外号,叫毛奇。关于这个外号的来历,一是说源于他崇拜当时的德国元帅毛奇,一是说他和同学们谈论“立志”,常称“读书要为天下奇”,即“读奇书,交奇友,创奇事,做奇男子”。按后一种说法,毛泽东把“读奇书”,当作了成为“奇男子”的首要条件。在青年毛泽东心目中,所立之志,相当程度上要靠读书才能接近和确定,由此宣称,“学不胜古人,不足以为学”。他当时几乎有一种要读尽世间书的雄心壮志,为此,1915年一度考虑从湖南一师退学去自修,原因是学校教的东西不能满足他“学以立志”的追求。后经人劝说,才打消这个念头。那么,毛泽东在这期间通过读书要立的志,即他读书的目的是什么呢?从他留下的文稿来看,最早谈到的读书目的,是“修学储能”。所谓“储能”,即为未来干事情储备知识才能,和今天的青少年学子所追求的没什么两样。但很快,毛泽东的追求便超越了这个阶段。特别是在经历了袁世凯称帝的乱局后,他深感袁氏之流,不能说无才无能,但“其胸中茫然无有,徒欲学古代奸雄意气之为,以手腕智计为牢笼一世之具,此如秋潦无源,浮萍无根,如何能久?”看来,光有才能智计,终不能做成大事。1917年8月23日,毛泽东给他的老师黎锦熙的一封长信中,对修学到底应该储什么“能”,读书到底应该立什么“志”,来了一番彻底的反思。他说:今天许多人读书立志,说是将来要当军事家、教育家等等,是出于对成功前辈的羡慕,模仿别人不算是真正的志向。只有根据“宇宙之真理”来“定吾人心”,才算真有志向。什么是“宇宙之真理”呢?毛泽东说那个东西叫“大本大源”。“本源”这个概念,源自朱熹,为近代湘学士风所追慕,说起来很虚玄,其实很有些像黑格尔说的那个“绝对真理”。要找到这个“本源”,途径在“倡学”。也就是说,读书学习的目的,在于寻找和确立心中的“本源”,然后“以大本大源为号召,天下之心其有不动者乎?天下之心皆动,天下之事有不能为者乎?”青年毛泽东曾经很敬佩曾国藩,甚至说出“愚于近人,独服曾文正”这类的话。许多人对此事不太理解,或者予以回避。也是在给黎锦熙的这封信中,毛泽东谈到当时敬佩曾国藩的原因,是曾国藩所以能够以一介书生平定洪杨,在于他学有“本源”,有了这个“本源”,曾国藩可以“动”湘军之“心”,以传统的大道理和信念来治理湘军。毛泽东所敬者,唯在此耳。在这封信中,毛泽东还说,近人当中,康有为“似略有本源”,无非也是看重康有为写出了《孔子改制考》和《大同书》这样的著述,提出了一些改良社会的具体主张和目标理想。特别是其“大同”理想,在毛泽东看来,很有些“宇宙之真理”的味道,而毛泽东当时的社会理想,恰恰也是让人人“共跻圣域”,“天下皆为圣贤,而无凡愚”,和康有为的想法比较接近。直到1949年写《论人民民主专政》,毛泽东还把康有为作为“代表了在中国共产党出世以前向西方寻找真理”的人物来提,认为他写了《大同书》,但“没有也不可能找到一条到达大同的路”。正是沿着读书求“本源”的思路,毛泽东在当时很注重阅读哲学和伦理学方面的著作,希望从中找到真理,然后“从根本上变换全国之思想”。这个思路,他1917年9月23日和同学张昆弟等人谈得很彻底:“现在国民性惰,虚伪相崇,奴隶性成,思想狭隘,安得国人有大哲学革命家,大伦理革命家,如俄之托尔斯泰其人,以洗涤国民之旧思想,开发其新思想。”再沿着这个思路往前走,毛泽东1918年4月组织成立新民学会,提出“革新学术,砥砺品行,改良人心风俗”的宗旨,这就把寻求学术真理,以动天下之心的目的具体化了。为了寻找“本源”,毛泽东当时下工夫读的书主要有两大类。第一类,是中国传统的文史哲典籍。这类书籍,为当时毛泽东广泛阅读,打下终生受用的国学基础。从毛泽东当时的通信和文稿来看,他比较喜欢和读得比较深的,有《老子》《庄子》《墨子》《论语》《孟子》《礼记》《中庸》《大学》和《朱子语类》《张子语类》等诸子经典;有《尚书》《左传》《汉书》《史记》《昭明文选》《昌黎先生集》《古文辞类纂》《读史方舆纪要》等文史作品。渐渐地,毛泽东意识到,要读尽传统的经史子集是不可能的,由此提出了一个变通的法子,他称之为“择书”。1915年22岁那年,作为湖南一师二年级学生,毛泽东在汗牛充栋的国学典籍中,选出77种经、史、子、集,开列给朋友,说要有学问,必须读完它们。这封谈论“择书”的信留存了下来,可惜开列的书目却佚失了。读传统典籍,毛泽东比较多地受到以王夫之、顾炎武为代表的明清实学和晚清以曾国藩为代表的湖湘学派的影响。他很看重顾炎武《日知录》,曾国藩《经史百家杂钞》《曾文正公家书》《曾文正公日记》,谭嗣同的《仁学》,以及他的老师杨昌济的《论语类钞》《达化斋日记》等论著。这些书对毛泽东的影响,主要在修学储能和修身处世方面,特别是对他既张扬进取又勤苦务实的个性养成,有明显作用。总的来说,青年毛泽东读传统典籍居多,这是那时学子们的普遍现象。他的不同之处在于,不是被动接受,而是常常带着研究的眼光来读。如果翻看《毛泽东早期文稿》,很容易引发一个猜想:假设毛泽东后来没有成为革命家,而是当学者做学问,他一定会成为文史领域的学术大家。第二类,是介绍西方“新学”的著述。毛泽东发蒙的时候,科举废,学堂兴,新学大倡,各种介绍西学的报刊书籍比较普及,西学东渐已成时代风气。但在湖南韶山冲这个闭塞山区,新思潮的冲击力似乎还十分微弱,教育环境依然是旧式、传统的。正是读了郑观应《盛世危言》这本介绍西方文明以促中国社会改造的著述,毛泽东开始“睁眼看世界”,下决心走出家乡继续学业。正是新学把他引向了新的天地。从1910年下半年赴湘乡东山高等小学堂读书后,毛泽东孜孜攻读传统典籍的同时,时刻关注新学。现在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里,还保存一本毛泽东当时读过的梁启超主编的《新民丛报》第4号,他在该刊所载的梁启超《新民说.论国家思想》一文处,批了如下文字:正式而成立者,立宪之国家,宪法为人民所制定,君主为人民所拥戴;不以正式而成立者,专制之国家,法令为君主所制定,君主非人民所心悦诚服者。前者,如现今之英、日诸国;后者,如中国数千年来盗窃得国之列朝也。这段批语,可珍贵者有三:它是目前发现的毛泽东留下的最早的阅读批语,也是目前发现的毛泽东表达政见的最早文稿,它表明毛泽东关于现实政治的思考起点是康梁维新派的主张。此外,像康有为《孔子改制考》这类打着传统旗号呼吁变法图强的著述,当时对毛泽东的影响也不小。后来在保安,他对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说,“当时我正在读表兄送给我的两种书刊,讲的是康有为的维新运动。其中一本叫做《新民丛报》,是梁启超主编的。这些书刊我读了又读,直到可以背出来。那时我崇拜康有为和梁启超”。其实,当毛泽东读到维新派康有为、梁启超的著述时,他们的主张已经过时了。1911年毛泽东到长沙,第一次即时读到反映新学的报刊,思想开始跟上现实时代。当时在知识界和思想界引领潮流的报刊是《甲寅》《民立报》等,毛泽东后来说,他在《民立报》上看到广州黄花岗起义的报道,看到“同盟会的纲领”,觉得是“激动人心的材料”。从此开始远离康有为、梁启超改良派的主张,转向孙中山、黄兴革命派的立场。这期间,他从鼓吹革命的报刊《湘汉新闻》上,第一次知道“社会主义”这个名词,还读了江亢虎写的关于社会主义及其原理的小册子。在湖南一师上学期间,他是酝酿新文化运动的《青年》(1917年改为《新青年》)杂志的热心读者,对上面的一些文章,甚至可以背出来。毛泽东比较集中地阅读西方新学著述,是1912年在长沙定王台图书馆自学的半年期间。其中,严复翻译的一批名著,给他印象很深,诸如亚当.斯密《原富》、孟德斯鸠《法意》、卢梭《民约论》、约翰.穆勒《穆勒名学》、赫胥黎《天演论》、斯宾塞《群学肄言》, 涉及哲学、政治、法律、经济、社会学等各个方面。毛泽东当时还读了一些俄、美、英、法等国的历史、地理书籍,古希腊罗马的文学作品。或许受到伦理学老师杨昌济的影响,更由于中国传统文化向来讲求心性修养,毛泽东初读新学著作,比较感兴趣的,是西方伦理学和哲学方面的内容。他1917年读蔡元培翻译的德国哲学家泡尔生《伦理学原理》,全书约10万字左右,竟写了12000多字的批语。他还手抄过杨昌济翻译的一部《西洋伦理学史》,共7册。这些新学书籍,对青年毛泽东产生了思想启蒙作用,使他能够跳出中国传统典籍来思考一些理论问题,促成他在中西文化思想的比较中作出求变求新的选择。毛泽东1950年重新看到自己早年批注的《伦理学原理》时,便对人说当时“觉得很新颖,很有道理,越读越觉得有趣味。它使我对于批判读过的书,分析所接触的问题,得到了启发和帮助”。1918年4月,即将从湖南一师毕业的毛泽东,写了首《送纵宇一郎东行》诗,送给准备赴日本留学的罗章龙。他在诗中很自信地宣称:“沧海横流安足虑,世事纷纭从君理。管却自家身与心,胸中日月常新美。”读书学习,把握本源,管好身心,保持胸中日月常新常美,沧海横流的人间之事,似乎就不难打理了。此番理路,呼应了刚刚成立的新民学会“改造学术与人心”的宗旨,也是毛泽东和他的朋友们在学生时代求学宗旨的一种概括。二、五四运动前后:阅读与选择主义青年时代的毛泽东,职业理想有两个:教师和记者。1921年1月初,他已经是中国共产党长沙早期组织的负责人,在新民学会的新年大会上,还明确表示:“我可愿做的工作,一教书,一新闻记者,将来多半要赖这两项工作的月薪来生活。”这年秋天,在参加中共一大后,毛泽东补填《少年中国学会会员终生志业调查表》,在“终身欲研究之学术”栏中,郑重填写“教育学”,在“终身欲从事之事业”栏中,填写的是“教育事业”,在“将来终身维持生活之方法”栏中,填写的依然是“‘教育事业之月薪酬报’及‘文字稿费’”。历史没有让毛泽东去当一名教师或记者。他从湖南一师毕业时,新文化运动渐进高潮。随后爆发的五四运动,猛然间把他推入各种各样的社会活动。在北京、上海、长沙等地,组织湖南青年赴法勤工俭学,领导湖南学生和教育界爱国运动,为驱逐湖南军阀张敬尧四处奔走,倡导湖南自治,参加建党建团活动,创办自修大学培养进步青年等等。虽然公开和正式的职业一度是长沙修业小学历史教师和湖南一师附小主事,但他事实上已开始走上职业革命家之路。再没有进学校读书的毛泽东,在繁忙的社会活动中,依然钟情书本。可以说,恰恰是这个时期结合社会实践和政治活动需要的阅读,使他的探索异常活跃,认识不断提升,思想飞速地奔跑,在三年左右的时间里,从一个无政府主义者转变为一个马克思主义者。毛泽东1918年夏天到北京不久,便在新文化运动中心和策源地北京大学得到图书管理员助理职位。这对喜欢读书的毛泽东来说,就像是一头牛闯进了菜园,可以放开肚皮啃吃新鲜的“知识青菜”。毛泽东在这里认识了李大钊、陈独秀、胡适、邵飘萍、梁漱溟等文化名人,和傅斯年、王光祈、陈公博、张国焘、邓中夏一干进步青年也多有来往,这无疑是难得的幸运,也使他接触新思潮的起点大大提高了。1920年夏天,为了在湖南传播新思潮、新文化,他创办了文化书社。他在《发起文化书社》一文中说:“愿以最迅速、最简便的方法,介绍中外各种最新书报杂志,以充青年及全体湖南人新研究的材料”,从而期望“新思想、新文化的产生”。对这个书社,毛泽东从头到尾非常敬业。他以特别交涉员的身份请胡适、陈独秀这些名人给他担保,从各个出版公司选进图书,还列出推荐书目,撰写售书广告,招募读书会友,发布营业报告,很有些像今天的民营书店或个体书商。在此期间,除领导新民学会活动外,毛泽东还先后发起成立和准备组织健学会、问题研究会、俄罗斯研究会、自修大学,等等,大力推荐和阅读各种新书。毛泽东当时的阅读,已远远不是为“修学储能”,也不是为接近先前脑海中那个说不清楚的抽象的“大本大源”,而是同寻找现实的救国方案紧紧联系在了一起。1921年元旦期间,新民学会在长沙开新年大会,毛泽东便主张把原来“改造学术与人心”的宗旨,改变为“改造中国与世界”。读书的目的,已明确为寻找“改造中国与世界”的“主义”。“主义”为什么重要?毛泽东1920年11月25日给罗?阶的信中提出,“主义譬如一面旗子,旗子立起了,大家才有所指望,才知所趋赴”,因此,一班刻苦励志的人,最紧迫的是“要变为主义的结合”。“主义”是五四时期思想界、理论界使用频率最高的几个外来词汇之一。对当时的先进知识青年来说,寻找救国之道与寻找主义,是可以互换的表述。研究新思潮中的各种主义和学说,是1918年从湖南一师毕业到1921年这段时间毛泽东极为迫切的阅读和思想探索主线。在1919年7月14日《〈湘江评论〉创刊宣言》中,他提出,西方社会的变革运动,就是因为有各种各样的主义为倡导,“见于教育方面,为平民教育主义。见于经济方面,为劳获平均主义。见于思想方面,为实验主义”,这才“成功或将要成功许多方面的改革”。7月21日,他在《湘江评论》上发表《健学会之成立及进行》,明确提出该会的原则是,“研究及传播最新学术”,“研究范围,大体为哲学,教育学,心理学,论理学,文学,美学……诸问题,会友必分认一门研究”。10月23日,他在《北京大学日刊》上发表《问题研究会章程》,说得更明确:“在各种问题研究之先,须为各种主义之研究。下列各种主义,为特须注重研究之主义:(一)哲学上之主义;(二)伦理上之主义;(三)教育上之主义;(四)宗教上之主义;(五)文学上之主义;(六)美术上之主义”。 1921年2月,在新民学会会员的一次聚谈中,毛泽东再次主张:学会的共同行动是研究主义,“所谓研究主义是研究哲学上、文学上、政治上、经济上以及各种学术的主义”。同时要求会员们在看书的基础上,定期研究社会主义、无政府主义、实验主义等“五六个主义”。围绕“主义”问题,毛泽东这段时期注重阅读的书刊,主要有以下三类。第一类,是五四时期各种传播新思想、新文化、新思潮的刊物。传播新思想、新文化、新思潮的刊物,当时主要有《新青年》《新潮》《每周评论》《改造》《少年中国》《劳动界》《新生活》《时事新报》《民铎》等。五四时期创办的这些刊物,引领思想风尚,塑造着进步青年的思想面貌。毛泽东是这些刊物的热心读者。比如,在1919年9月5日给黎锦熙的信中,他说:“《民铎》六号所登大著《国语学之研究》,读之益我不少,与同号《俄罗斯文学思潮之一瞥》同可谓近数年来不多见的大文章。”他1920年夏天在长沙创办的文化书社,主要经营的也是这些刊物。这些刊物在宣传新文化、新思想、新思潮时,常自觉或不自觉地倾向于某种主张,以作为改造中国的方案。那个时候,毛泽东对各种主张都感兴趣,算得上是新思潮的“追星族”。1919年7月陈独秀被捕,毛泽东写文章声援,称“我们对于陈君,认他为思想界的明星”;他还到天安门广场听李大钊发表《庶民的胜利》的演讲;他组织湖南来京青年同蔡元培、胡适座谈;他参加由邵飘萍组织的新闻研究会,由杨昌济、梁漱溟、胡适等人组织的哲学研究会,由王光祈等人发起的少年中国学会。1920年5月,美国哲学家杜威到上海宣传他的实用主义,毛泽东正好在上海,也赶到人群中欢迎。1945年在延安还对黄炎培讲:我在25年前就有缘见先生啦,欢迎杜威博士,你主持会议,台下一大群听众之中就有一个毛泽东。1920年10月,毛泽东自愿为湖南教育会举办的“学术演讲会”作记录,演讲者除了各有主张的蔡元培、章太炎、吴稚晖、张东荪等中国文化界名人外,还有西方哲学家杜威、罗素等,他所作记录整理出7篇,供《大公报》迅速刊布。第二类,是直接译介西方近代理论和思潮的出版物。毛泽东在长沙创办文化书社后,从1920年10月到1921年4月半年时间,先后撰写过三个“书之重要者”书目予以推荐。被他列入的重点书,都是他亲自选进或率先阅读的。这些书目,按类归纳,大致情形如下:译介西方社会科学方面的论著有:《柏拉图之理想国》《赫克尔一元哲学》《欧洲政治思想小史》《近世经济思想史论》《近世社会学》《西洋伦理学史》《欧洲文学史》《现代教育的趋势》等。译介西方近代政治思潮方面的论著有:《现代思潮批评》《政治理想》《社会改造原理》《杜威五大讲演》《美国民治的发展》《克鲁泡特金的思想》《欧美各国改造问题》《协力主义政治经济学》《欧洲和议后之经济》《国际联盟讲评》《到自由之路》《工团主义》《实验主义》等。译介西方自然科学方面的论著有:《科学与人类进化之关系》《试验论理学》《天文学》《科学通论》《达尔文物种原始》《创化论》《生物之世界》。第三类,是马克思主义和有关苏俄研究的著述。通过和李大钊、陈独秀的接触,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方面的书,越来越引起毛泽东的兴趣。在选择马克思主义的过程中,他后来提到有三本书对他的影响很大,这三本书是:马克思、恩格斯的《共产党宣言》、考茨基的《阶级斗争》和柯卡普的《社会主义史》,都是在1920年读到的。在这年创办的文化书社经营书刊中,他认为重要并大力推荐的,有《马克思资本论入门》《新俄国研究》《劳农政府与中国》《科学的社会主义》。1920年9月,毛泽东组织湖南俄罗斯研究会,确定以“研究俄罗斯一切事情为宗旨”。经他推荐,湖南《大公报》连续转载了上海《共产党》月刊上的一批重要文章,如《俄国共产党的历史》《列宁的历史》《劳农制度研究》等。寻找主义,是为了确立信仰。毛泽东当时重点阅读上述三类书刊,大致反映他的阅读和思想探索之间的关联。其关联的特点,颇给人启发。---毛泽东通过阅读寻找“主义”,不只是停留在书本上、书斋里和头脑中,而是习惯于把读书所得,拿来四处宣传,甚至拿到行动中来尝试和检验。比如,他读了卢梭的教育小说《爱弥儿》,便在1919年写的《民众的大联合》一文中,呼吁实行卢梭在小说中提出的“回到自然”的“自教育”,以脱离社会压力的“苦海”。胡适提倡多研究些问题,毛泽东就准备组织一个问题研究会,还写了一份《章程》,提出要研究71类问题,发表在《北京大学日刊》上面。他看到周作人介绍日本新村主义的文章,随即到周作人家里去请教,回到湖南后,又起草一份《新村建设计划书》,还跑到岳麓山一带去找地方,想邀约一些朋友到那里建个“新村”,做个实验。1920年,他读到拉丁美洲有一种叫工读主义的时潮,就在上海组织几个人半工半读,靠给人洗衣服维持生计。这年在上海见了陈独秀,受托回湖南宣传新思想,组建社会主义青年团,他就办起了文化书社。---在青年毛泽东看来,选择“主义”是件大事,必须经过比较研究和慎重思考。他当时不断地选择,不断地抛弃,恰如住旅馆一样,他在不同房间留住过,随之便匆匆离去。其中,克鲁泡特金的无政府共产主义,武者小路实笃的新村主义,欧文等人的合作主义,托尔斯泰的泛劳动主义,杜威的实用主义,尼采、叔本华的唯意志主义,罗素的社会改良主义,甚至包括社会达尔文主义,等等,都是他或长或短徘徊过的“思想房间”。---毛泽东确立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是他经过对各种主义的反复比较而认为其他主义都行不通,没有比马克思主义更好的方法,才逐渐确立起来的。他1920年12月1日给蔡和森的信中说,采用“俄国式的革命,是无可如何的山穷水尽诸路皆走不通了的一个变计,并不是有更好的方法弃而不采”。这个说法,符合那一代共产党人寻找真理的客观实际。毛泽东说他在此前关注过、宣传过甚至尝试过的一些主张,总是“理论上说得好听,事实上是做不到的”。即使在跨进马克思主义门槛的最后一刻,毛泽东也没有放弃对各种“主义”的优劣作再次比较。1921年1月初在新民学会新年大会上,还专门对各种主义进行比较讨论。毛泽东提出了“改造中国与世界”的五种“主义”,供大家讨论,然后进行最终选择。这五种“主义”是:社会政策(社会改良主义);社会民主主义;激烈方法的共产主义(列宁的主义);温和方法的共产主义(罗素的主义); 无政府主义。参加会议的谢觉哉,在1月3日的日记中写道:“连日新民学会开会,关于主义争辩甚厉。……同一学会,则以奉同一主义为宜。”从保留下来的会议记录看,毛泽东在会上就他提出的五种“主义”,分别作了一些分析:社会政策,是补苴罅漏的政策,不成办法。社会民主主义,借议会为改造工具,但事实上议会的立法总是保护有产阶级的。无政府主义否认权力,这种主义恐怕永世都做不到。温和方法的共产主义,如罗素所主张极端的自由,放任资本家,亦是永世做不到的。激烈方法的共产主义,即所谓劳农主义,用阶级专政的方法,是可以预计效果的,故最宜采用。尽管有毛泽东这样一番解释,参加这次会的新民学会会员还是不得不举手表决。结果是:毛泽东等12人主张布尔什维主义,2人主张社会民主主义,1人主张温和方法的共产主义,3人弃权。毛泽东从“五四”到建党期间的读书经历,不由得使人感慨。五四时期为新思潮推波助澜的风云人物,都是一色的知识分子,正是这些原本以读书为业的人,通过阅读和相应的实践,分别选择了自己的人生理想和未来道路,其中不少人后来成为了中国革命的中坚。这种通过阅读和比较最终确立信仰的现象,很值得思考。在那个年代,阅读确确实实与寻找真理有关。一旦寻找到真理,并真正懂得和理解,就不轻易改变,直至坚定地守望它、维护它、实行它。拿破仑有一句名言:世界上只有两种力量,一种是剑,一种是思想。需要补充的是,剑从来都是由思想来指挥的。因此,思想的力量是根本的,也只有在正确思想指导下的实践,才能科学有效地改造世界。当然,关于读书与信仰的关系也很复杂。读书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或者说,读书不是衡量一个人的精神世界高下的唯一标准,而只是联结实践和信念的一个中介。这个中介,可以引向不同的实践和信念。例如,蒋介石也曾经读过马列主义著述。1923年10月4日,他在日记中写道,“上午复看《马克思学说概要》,习俄语,下午看《概要》”;10月18日又写道,“看《马克思传》,下午看《马克思学说》乐而不能悬卷”;11月21日还写,“看《列宁丛书》”。看来,蒋介石当时确实用了些心思读马列,他当时也算是国民党进步阵营中的人物,但他的信仰和实践,终究相去甚远,背道而驰。1945年,蒋介石还读了中共七大制定的《党章》,对《党员与群众》《上级与下级》两节十分推崇,认为这两段写得太好了,“读了得益匪浅,本党必须要奋起急追,否则消亡无日”。蒋介石阅读的例子告诉我们:有文化的政治人物多半喜欢读书,读书对他们的思想信念确实能起到作用,但是,读什么书并不意味着就信仰什么,关键在于基于什么立场来吸收书本内容,并且要看其有否实践书本内容的兴趣。三、风云岁月:阅读与实行革命投身革命以后,毛泽东的读书和实践需求,就密不可分了。读书与革命,毕竟是两件事,读书取代不了革命,革命也取代不了读书。毛泽东1964年8月25日就对一个外国青年学生代表团说道,“只有马克思主义的书教育我们怎样革命,但是也不等于读了书就知道如何革命了,读革命的书是一件事情,实行革命又是一件事情”。这是他的经验之谈。正是在“实行革命”的过程中,毛泽东感到把革命书本运用到革命实践不易,光有实际经验没有书本知识是不行的。因此,在“实行革命”的风云岁月,他始终把读书视为根据实践需要获取思想资源的重要途径。从1921年到1935年这14年间,毛泽东先后领导工人罢工、主持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工作、主办报纸刊物、从事农民运动、领导红军打仗、创建革命根据地、主持中华苏维埃中央临时政府工作、参加和领导长征,他依书仗剑,一路风云起伏,干得轰轰烈烈,又惊又险,甚至九死一生。他逐步从一介立志救国救民的书生,成长为成熟的马克思主义革命家、政治家和战略家。这期间东奔西跑、南征北战,有计划的书斋式阅读少了,但读书的作用却更加具体和实际了。大革命时期,毛泽东的阅读,和他作为革命活动家、宣传家的关联很大。他担任国民党中央宣传部代理部长,名副其实地搞宣传,除主编宣传部刊物《政治周报》以外,还阅读和指导一些地区和部门办的报刊。此后专注农民运动,主要途径也是宣讲教育,还是离不开和书刊打交道。确切记载毛泽东这期间读书活动的材料不多,但他当时下工夫编纂的两套丛书,可反映他阅读和思考的内容。据毛泽东1926年5月20日在国民党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作的《宣传工作报告》,他主持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工作期间,实施了一套5辑60本的《国民运动丛书》编纂计划。这个计划制定得很详细,具体编纂书目为毛泽东开列,主要有国际政治经济、世界革命运动、国民党思想及其策略、苏俄研究、国内政治经济5个方面的内容。为使这套丛书能够切实发挥思想普及作用,毛泽东要求,每册字数至多12000字,不能在这个规模内编纂成书的,如《中国近百年史略》《帝国主义侵略中国史》等,可以分册出版。对有的书,怎么编纂,毛泽东还具体作了说明。例如,关于《中国近百年史略》,毛泽东要求“此书应注意外交之失败及民族思想之发展,不宜纯记政治成为一姓家传”。关于《从原始共产社会到封建社会》,毛泽东注明:“有一书可以依据,原书为俄人某所著,纯以唯物史观为根据解释过去历史。原为三本世界史略,今拟分为三册分题三名,则分合皆便,或可加小题曰‘世界史略之一’”。这里说的苏俄人写的“世界史略”,尚不知原著书名,但为他读过无疑。关于《将来之国际大战》,毛泽东注明,“此为各帝国主义国家武力与苏俄武力之比较及新式战备之研究,取材于俄国军事委员长福龙斯(伏龙芝---笔者注)之论文”。关于《中国国民党史概论》和《孙文主义》两本书,毛泽东要求“由中央委员担任编辑,不另征稿”。为了完成这个编纂计划,毛泽东还聘请当时在商务印书馆工作的中共早期党员沈雁冰(茅盾),担任驻沪编纂干事。茅盾晚年在回忆录里说:这套《国民运动丛书》,“对当时的国民党人和共产党人都有重大教育意义。这套丛书究竟出了几种,现在记不清了”。1926年5月底,毛泽东被迫辞去国民党中央宣传部代理部长之职,专任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所长。他推动工作的重要办法,仍然是通过阅读来宣传理论政策,进行思想教育。为此,毛泽东主持编纂了一套《农民问题丛刊》,目的是总结推广国内外农民运动经验和理论,以促进和指导全国农民运动的发展。毛泽东还为这套丛书写了一篇题为《国民革命与农民运动》的序言,开篇即称:“农民问题乃国民革命的中心问题,农民不起来参加并拥护国民革命,国民革命不会成功;农民运动不赶速地做起来,农民问题不会解决;农民问题不在现在的革命运动中得到相当的解决,农民不会拥护这个革命。这些道理,一直到现在,即使在革命党里面,还有许多人不明白。” 编这套丛书的现实针对性和实践价值,鲜明道出。这套丛书计划出版52种,实际出版了26种,包括:《列宁与农民》《俄国农民与革命》《中国农民问题研究》《土地与农民》《社会革命与农民运动》《日德意三国之农民运动》《孙中山先生对农民的训话》《中国国民党之农民政策》《革命政府对于农民运动宣言》《广东农民运动概述》《湖南农民运动目前的策略》等等。这些小册子的印发,为大革命时期各地从事农运的骨干提供了系统学习和研究的材料。从毛泽东编纂上面这两套丛书的情况来看,他在大革命时期的阅读,主要是围绕当时的革命实践展开,理论上的思考比此前鲜明和具体许多,可以说是走在了国民革命的前列。特别是对马克思主义著作,毛泽东此时的阅读紧扣实践,能够初步运用它们来分析中国革命的实际问题。例如,在《国民运动丛书》中,他计划编译一本《马克思的历史方法》,一本《马克思论东方民族革命》。关于后一本,毛泽东注明“此共荐论文三篇,极关重要”。还有一本《妇女运动解放小史》,毛泽东注明,这本书以德国共产党人培培尔的《妇女与社会主义》为蓝本。在1926年3月写的《纪念巴黎公社应注意的几点》一文中,毛泽东还介绍了苏联郭范仑科《新社会观》中关于巴黎公社的论述,同时引用了《共产党宣言》中的一些话。在广州农讲所为学员讲授《中国农民问题》课程时,他直接引用刚刚出版的列宁《国家与革命》的论述,来解释国家的性质和制度,并说,《国家与革命》把国家说得很清楚,“国家于革命后一切制度都要改变的”。大革命时期,毛泽东作为宣传家的引人注目的特点,是善于把一些理论问题通俗化。1925年春在韶山从事农民运动,夜校教“打倒帝国主义”,农民不太理解,毛泽东便改为“打倒洋财东”;1926年在广州农讲所讲课,更是大量讲中国历史上农民起义和改朝换代的故事,来阐述《共产党宣言》提出的人类社会的历史是阶级斗争史的观点。1927年夏天,轰轰烈烈的大革命失败了。中国共产党从此转入土地革命。从1927年领导秋收起义开始,毛泽东主要在偏远山区活动。环境变了,读书非常之难,常常是无书可读。这与青年时代的读书,建党时期的卖书,大革命时期的编书,形成强烈反差。在井冈山时,有次打下一个土圩子,毛泽东到一个地主家里去找本《三国演义》来读,得到的回答却是,“没有了,没有了,被共产了”,结果失望而归。毛泽东后来几次提到此事。少书读,给毛泽东带来难以忍受的精神饥渴。1929年,他在福建上杭甚至找来两本当时中学生学习用的《模范英文读本》津津有味地念。这年11月,他在福建长汀分别给上海中央和主持中央工作的李立三写信,提出的要求就是寄些书刊来。在给中央的信中,毛泽东希望将党内出版的斯大林《列宁主义概论》和瞿秋白《俄国革命运动史》寄来,还说:“另请购书一批(价约百元,书名另寄来),请垫付”,“我们望得书报如饥如渴,务请勿以事小弃置”。可惜,毛泽东“另请购书”的书单,没有保存下来,他当时想读哪些书不得而知。在给李立三的信中又说:“我知识饥荒到十分,请你时常寄书报给我。”也有幸运的时候。1932年4月,红军打下福建第二大城市漳州,毛泽东到漳州龙溪中学图书馆里,翻阅了整整一上午,挑出好几担箩筐的书籍带回江西。究竟有哪些书,参与此事的曾志在回忆中说:挑的这些书中,很可能就有《资本论》《社会民主党在民主革命中的两种策略》《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反杜林论》等书籍。不过,毛泽东1957年在北京见到曾志,曾对她讲:从1932年开始,我从漳州及其他一些地方搜集来的书籍中,把马列著作找出来,读了这本,就看那本,有时还交替着看,硬是读了两年书。当时,毛泽东读得最熟的两本书,是列宁的《社会民主党在民主革命中的两种策略》和《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读完《社会民主党在民主革命中的两种策略》,立即推荐给彭德怀读,并在信中说:此书要在大革命时候读着,就不会犯错误。读完第二本书后,他又推荐给彭德怀读,在信中说:读了这本书,会知道“左”与右同样有危害性。可见,在艰苦的环境中,为了做到思想上的清醒,毛泽东是多么渴望读到能够指导革命实践的书籍,他的联系中国革命实际的读书理念,何其鲜明。毛泽东当时如此看重列宁的这两本书,有特殊的背景。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理论准备不足。特别是大革命失败后,毛泽东领导红军长期战斗在落后的边远山区,革命队伍的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农民党员比重占绝对优势。党的政策和工作方式怎样适应这种现实,如何解释开创农村根据地这种新的实践,迫切需要理论工具。此外,一批缺少中国革命实际经验的知识分子型的青年革命家,先后从苏联回国,在党内的地位扶摇直上,俨然以马列经典理论和苏俄革命经验的“护法师”自居。中央领导层形成的这种精神氛围,逐步蔓延到各个根据地,把毛泽东等人根据中国革命实际作出的实践创新,视为“旁门左道”。毛泽东本人从1931年秋天开始,越来越严重地受到中央领导层“左”倾教条主义者的排挤和打击,逐步失去对中央红军和中央苏区的实际领导权。受排挤和打击的理由,除了具体政策上的分歧,就是认为毛泽东是“狭隘经验主义”,“山沟里没有马列主义”。客观地讲,毛泽东当时读马列经典确实不算多,与从莫斯科回来的那批年轻革命家在这方面的差距是明显的。在争论中,那些教条主义者搬出的一套套理论,也确实唬住了不少人。这是“左”倾错误统治能够在中央盛行达三年多时间的重要原因。为了从理论上驳倒“左”倾教条主义,毛泽东特别渴望从马列经典著作中寻求理论指导,一旦得到列宁的《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和《社会民主党在民主革命中的两种策略》这样的书籍,便反复阅读。此外,打下漳州所得的书中,还有一本恩格斯的《反杜林论》。据译者吴亮平回忆,在中央苏区时期,毛泽东多次邀请他到自己住处,研究《反杜林论》中的理论问题。毛泽东还曾以“大禹治水之功”来比喻吴亮平翻译《反杜林论》的功绩。在长征途中,毛泽东躺在担架上,在宿营的时候,也常常阅读。不少人回忆,他在长征途中读过恩格斯的《反杜林论》,列宁的《社会民主党在民主革命中的两种策略》《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和《国家与革命》等。即使如此,在长征途中的遵义会议上,有人对毛泽东的打仗方法还是不买账,认为毛泽东只不过是照着《三国演义》《孙子兵法》这两本书来指挥战争,“并不高明”。言下之意,还是缺少马列主义理论水平。此事对毛泽东“刺激”不小,成为他到陕北后那样发愤“研究一点学问”的重要动力。(来源:《中共党史研究》2013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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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晋:毛泽东阅读史略(二)
四、初到陕北:阅读与总结经验中央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环境逐渐稳定起来,毛泽东的阅读条件随之改善,以异乎寻常的热情和精力,读书和倡导读书。1936年9月,毛泽东和周恩来、博古致电红军西方野战军领导人彭德怀、刘晓和陕甘宁省委书记李富春等,表示:"(一)同意富春办法,组织流动图书馆。(二)明日即开始寄第一次书十本,先交富春,停三天,转寄彭刘,停一星期。(三)各同志务须按时寄回,以免散失。(四)以后将一星期或十天寄一次。"10月22日,毛泽东又写信给在西安做统战工作的叶剑英和刘鼎,比他们"买一批通俗的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及哲学书","例如艾思奇的《大众哲学》,柳提的《街头讲话》之类","作为学校与部队提高干部政治文化水平之用";同时提倡在外面工作的同志"一面工作,一面要提倡看书报"。与此同时,毛泽东通过其他渠道收到两批书,恰如雪中得炭。一批来自上海,是鲁迅在病中托冯雪峰转送毛泽东等人的,其中包括鲁迅自己的作品和瞿秋白文学译文集《海上述林》(上卷),以及《隋唐演义》《世界知识》《论语》《大众生活》等;一批是在北平购买的,包括列宁《国家与革命》、列昂节夫《政治经济学》、李达《社会学大纲》等,均由王林送到陕北保安。毛泽东1956年春听取燃料工业部副部长王林等人汇报工作时,还提到当年买书的事,并说书现在还有,实在感谢。1965年10月又讲:最困难的时候,王林同志给我带来了好些书。可见那时渴盼书读,真个是如旱望云。初到陕北那段时间,除马列原著外,毛泽东重点阅读的书籍有两类:哲学和军事。(一)"不读书不行呀,人家不是说我狭隘经验论吗?"1936年7月到达陕北保安的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对毛泽东作了深入的采访。他记述说:"毛泽东是个认真研究哲学的人。我有一阵子每天晚上都去见他,向他采访共产党的党史,有一次一个客人带了几本哲学新书来给他,于是毛泽东就要求我改期再谈:他花了三四夜的功夫专心读了这几本书,在这期间,他似乎是什么都不管了。"毛泽东至少在1936年8月以前就读到李达等人翻译的西洛可夫、爱森堡等著《辩证法唯物论教程》。他这年8月给易礼容的信中说,"读了李之译著,甚表同情",并希望能够和李达建立通信联系。据郭化若回忆,在和李达取得联系后,毛泽东在延安一次小型座谈会上对他们讲:李达寄来他的《社会学大纲》(实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大纲》),我已经读了十遍,还寄来一本河上肇的《经济学大纲》,我现在已读了三遍半,也准备读它十遍。毛泽东和中央领导机关1937年1月迁到延安后,从国统区来的文化人逐渐增多。在发奋攻读哲学书籍时,如果条件允许,他主动和作者交流自己的阅读体会。比如,1937年9月读完艾思奇《哲学与生活》,就写信给作者说:"你的《哲学与生活》是你的著作中更深刻的书,我读了得益很多,抄录了一些,送请一看是否有抄错的。其中有一个问题略有疑点(不是基本的不同),请你再考虑一下,详情当面告诉。今日何时有暇,我来看你。"随信附有用毛笔抄录的《哲学与生活》内容,4500字左右。毛泽东在信中所说"略有疑点"的一个问题,指《哲学与生活》中这段论述:"差别的东西不是矛盾,例如笔,墨,椅子不是矛盾。但如果懂得推移和变化的原理,就知差别的东西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转化为矛盾,倘若某两件差别东西同时同地在一起且发生互相排斥的作用时,就成为矛盾了。"毛泽东抄录这段话后,在后面加写道:"根本道理是对的,但‘差别不是矛盾’的说法不对。应说一切差别的东西在一定条件下都是矛盾。一个人坐椅摇笔濡墨以从事作文,是因人与作文这两个一定的条件把矛盾的东西暂时地统一了,不能说这些差别不是矛盾。"如此细微地辨析一个哲学概念,足见阅读之细、思考之深。毛泽东这段时期读的哲学书籍,保留下批注的有西洛可夫、爱森堡等著《辩证法唯物论教程》,米丁主编的《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上册),河上肇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础理论》等。从批注看,他对《辩证法唯物论教程》和《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用功最深,在前一本书上写的批注约12000字左右,在后一本书上的批注约2600多字。批注内容主要有四类:原著内容的提要,对原著内容的评论,结合中国实际情况所发的议论,以及对原著中一些理论观点的发挥。毛泽东当时为什么下苦功研究哲学?主要是他确实感到自己的马列主义哲学水平不髙。据《中国人民抗日军事政治大学史》记载,毛泽东1937年5月至8月讲授《辩证法唯物论》,每周两次,每次四小时。每次备课,都花了很大功夫,但还是觉得讲不出什么东西来。郭化若的一个回忆很有意思。1937年8月,中央在陕北洛川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前夕,郭化若去看望毛泽东,"见主席办公桌上摆满了马列主义的书籍,拿起一本《辩证法唯物论教程》翻了翻,见开头和其它空白处都有毛主席的墨笔小字旁批"。当郭化若说没有赶上到"抗大"听毛泽东讲哲学课时,毛泽东说,"别提讲课了,最近我在陕北公学讲了一次,折本了","我花三天四夜时间,准备讲课提纲,讲矛盾统一法则,哪知半天就讲完了,这不折本了吗?"对此事,毛泽东1964年6月8日在一次会议上还谈到:"可难了,写了出来,只讲了两个小时"。毛泽东当时发愤阅读哲学书籍,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想回击中央苏区时期教条主义者对他的批判。教条主义曾给他戴了顶"狭隘经验论"帽子,甚至说"山沟沟里出不了马列主义"。不能说毛泽东心里没有憋一口气。只有发愤读书,掌握理论工具,占领哲学思想和方法论的制高点,才能澄清和回击此前对他的批判,才能从根本上驳倒那些以正统马克思主义者自居,实为教条主义者的人。对这个出发点,毛泽东从不隐晦。上面提到的郭化若的回忆中还记述,1937年8月看望毛泽东谈到读书之事,"主席说:‘不读书不行呀,人家不是说我狭隘经验论吗?再说抗日战争有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要研究,没有理论武器不行。’"(二)"激发我来研究一下军事"毛泽东读哲学书籍是为了甩掉"狭隘经验论"的帽子,读军事书籍,也复如此。他当时阅读军事书籍的急迫之情,可从下面几则电文来感受,从中也看出他研究军事所关注的重点所在。1936年9月7日,毛泽东致电在红军和东北军之间作联络工作的刘鼎:"前电请你买军事书,已经去买否?现红校(指红军大学)需用甚急,请你快点写信,经南京、北平两处发行军事书的书店索得书目,择要买来,并把书目付来。"提到"前电",说明这已不是第一次请刘鼎买军事书;"需用甚急"、"快点写信",急迫心情溢于言表。9月26日,他再次致电刘鼎,提出不要买普通战术书,只买战略学书、大兵团作战的战役学书,中国古代兵法书《孙子》等也买一点。张学良处如有借用一点。10月22日,大概是发现刘鼎寄回来的书不合用,他在给叶剑英和刘鼎的信中说:"买来的军事书多不合用,多是战术技术的,我们要的是战役指挥与战略的,请按此标准选买若干。买一部孙子兵法来。"1960年12月25日,毛泽东同部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回忆自己的这段经历时说,"到陕北,我看了八本书,看了《孙子兵法》","还看了苏联人写的论战略、几种兵种配合作战的书等等"。毛泽东当时读军事书籍,重点在军事理论和军事战略,而非一般的战术内容。这是他作为战略家的一个显著特点。1965年1月24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上,他就坦陈:"我从来不研究兵器、战术、筑城、地形四大教程之类的东西。那些让他们去搞。""我只研究战略、战役。"毛泽东初到陕北,重点阅读军事书籍,一个重要原因是教条主义者曾说毛泽东只会按《孙子兵法》《三国演义》之类来指挥打仗,并不高明。毛泽东1959年4月5日在中共八届七中全会上的讲话中说,教条主义者的这些话,"激发我来研究一下军亊"。"激发"毛泽东如此急迫地研究军事战略,还有一个契机。1936年初,李德不同意当时红军的战略方针,中央政治局在3月间开会决定,"战略决定由毛主席写"。这个委托,促使他下决心系统总结十年内战的经验教训。重要成果就是1936年12月写的《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这篇名著。写此文章的针对性,毛泽东后来从两个角度谈论过。1958年6月21日,他在中央军委扩大会议上说,"写《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答复那个中央苏区的军事教条主义。"1960年12月25日同部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又讲,"那时看这些(指军事书),是为写论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是为了总结革命战争的经验"。(三)总结经验:"一切大的政治错误没有不是离开辩证唯物论的"很明显,答复教条主义和总结经验,一个是阅读的主观动力,一个是阅读的客观动力,这两个缘由,难以分割开来,根本上说,都是为了总结土地革命时期的经验教训。也只有把经验教训总结清楚了,才能真正答复和克服教条主义的影响。那么,毛泽东在阅读中又是怎样总结土地革命经验教训的呢?可举他1936年11月至1937年4月读西洛可夫、爱森堡等著的《辩证法唯物论教程》写的两段批语为例。《辩证法唯物论教程》谈到俄共历史上的"少数派",说他们"不从具体的现实出发,而从空虚的理论的命题出发","把离开具体发展的死的抽象作为对象,造出了产生任意的主观的非唯物论的解释事实的地盘"。读至此,毛泽东批注:"说透了李立三主义与军事冒险主义及保守主义。""不从具体的现实出发,而从空虚的理论命题出发,李立三主义和后来的军事冒险主义与军事保守主义都犯过此错误,不但不是辩证法,而且不是唯物论。"这个批注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直接点了李立三的名,对博古、李德的批评,则用"后来的军事冒险主义与军事保守主义"指称,原因是中央对第三次"左"倾教条主义错误,当时还没有明确定性。二是毛泽东当时对第三次"左"倾路线的批评,集中在军事战略上,这大概与他当时正在撰写《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有关。《辩证法唯物论教程》说到资本主义体系和苏维埃体系之间的矛盾,影响到苏联社会主义的发展,但这种影响总是通过苏联社会主义内部的矛盾规律曲折反映出来的。读至此,毛泽东想到中央苏区时期红军第五次反"围剿"失败的原因,批注说:"‘非战之罪,乃天亡我’的说法是错误的。五次反‘围剿’的失败,敌人的强大是原因,但战之罪,干部政策之罪,外交政策之罪,军事冒险之罪,是主要原因……国民党能够破苏区与红军,但必须苏区与红军存在有不能克服的弱点。若能克服弱点,自己巩固,则谁也不能破坏。红军至今没有被破坏,就因为此。中央苏区、鄂豫皖苏区被破坏,主要的是内的原因。"这大段批语所针对的,是遵义会议期间,李德、博古等人为他们指挥的第五次反"围剿"失败辩护时,总是强调敌人强大这一客观原因,而不注意从自身的战略失误和内部政策上找原因。毛泽东读《辩证法唯物论教程》,明显找到了反驳的哲学理由,即外因总是通过内因起作用。毛泽东通过阅读收获的这些理论认识,在今天看来已是常识,但在当时却是世界观和方法论上的醒世之言,联系土地革命的曲折经历来理解,显出沉甸甸的历史分量。细读《辩证法唯物论教程》和《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还为毛泽东1937年七八月间撰写《矛盾论》和《实践论》,作了直接准备。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主持编选《毛泽东选集》,在《实践论》和《矛盾论》的题注中明白表示,写这两本哲学小册子,是为批驳教条主义:"《实践论》,是为着用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观点去揭露党内的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特别是教条主义这些主观主义的错误而写的。"《矛盾论》是"为了同一的目的,即为了克服存在于中国共产党内的严重的教条主义思想而写的。"正是在总结土地革命经验教训的过程中,毛泽东深感思想认识工具的重要。教条主义者熟悉理论,但不会用于中国实际,说明不是真懂。毛泽东当时的名言是,"一切大的政治错误没有不是离开辩证唯物论的"。党在历史上犯"左"倾错误,从哲学上讲,就是没有吃透唯物论和辩证法,导致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不能运用正确的思想方法来分析中国革命的复杂性和特殊性,没有处理好主观与客观、实践与认识的关系,不能自觉地把实践作为证明人们的认识是否反映客观规律的标准。当时党内多数干部对教条主义者生吞活剥马克思主义书籍的片言只语,导致中国革命出现严重曲折这样的历史教训,也还缺乏认识。这个背景,使毛泽东当时对土地革命经验教训的总结,着重在思想方法上面,由此提出在党内解决思想方法这一重大课题。1937年11月,从苏联经新疆回到延安的陈云见到毛泽东,说教条主义统治中央时自己犯过错误,原因是缺少经验。毛泽东不同意他的说法,认为"不是经验少,是思想方法不对头","是思想方法的问题",并建议陈云要多读哲学。读哲学可以学到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可以掌握认识和解决问题的思想工具和方法。这是毛泽东当时的阅读,从总结土地革命时期经验教训切入后,获得的最重要的认识成果。五、抗战前期:阅读与指导新实践、阐发新理论除青年时代曾写过日记外,毛泽东后来一直没有写日记的习惯,唯独在1938年春,在一个横 格本上写了七页的《读书日记》。日记开头即说:"二十年没有写过日记了,今天起再来开始,为了督促自己研究一点学问。"从这个《读书日记》看,毛泽东从1938年2月1日至3月16日,再次读了李达850多页的《社会学大纲》;从18日开始读克劳塞维茨《战争论》;3月25日,"潘梓年同志寄来了他所作一册《逻辑与逻辑学》,本日看至93页,颇为新鲜"。在全面抗战到来之初的紧迫形势下,毛泽东为什么要沉下心来"研究一点学问"?对此,他1937年8月同郭化若谈话时,说得很明白:"抗日战争有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要研究,没有理论武器不行。"(一) 继续阅读研究哲学和军事战略:完善认识"工具",指导新的实践全民族抗战爆发后,中共推动的国共合作和全民族共同抗日的民族统一战线正式形成。怎样看待中共在抗日战争中的地位和作用,中共的抗战方针是什么,怎样认识和实施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怎样理解近代以来中国的社会性质和当前中国革命的性质和任务,凡此等等,随着历史新阶段的到来,迫切需要回答,需要从理论上搞清楚,需要通过阅读进一步完善分析工具。从毛泽东1938年春写的《读书日记》可知,他在抗战前期的阅读重点,仍然是军事战略和哲学书籍。与初到陕北有所不同的是,从阅读目的看,他这期间阅读研究哲学,主要是在此前阅读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理论思维的分析"工具";阅读研究军事,则主要为解决抗日战争的战略问题。事实上,在全面抗战到来的历史拐点上,毛泽东读《辩证法唯物论教程》时,就在思考这些问题了。例如,《辩证法唯物论教程》批判机会主义,"虽曾努力记述并说明在他们眼前发生着的斗争的过程,却完全不能定出关于这个斗争的正确口号"。毛泽东读至此,批注说:"目前斗争的正确口号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而首先的问题是国内和平即国共合作。"《辩证法唯物论教程》还说:"资本主义社会现实的存在着,具有使它和以前的社会形态相区别的许多特殊性。"毛泽东在"许多特殊性"旁画了三道横杠,又加一条曲线,批注说:"战争首先分析特点,统一战线也是首先分析特点一一中日矛盾与国内矛盾。"面对指导抗日战争的责任和使命,即使已经写出哲学上的"两论",毛泽东依然觉得自己的分析"工具"不够。1938年1月,他给艾思奇写信,说到自己的研究计划:"军事问题我在开始研究,但写文章暂时还不可能。哲学书多研究一会再写还更好些,似不急在眼前几天。"一直到1939年1月,他给何干之写信仍然讲:"我的工具不够,今年还只能作工具的研究,即研究哲学,经济学,列宁主义,而以哲学为主"。为了研究哲学,毛泽东在1938年和1939年,曾先后组织过三种形式的哲学讨论小组,分别叫新哲学会、哲学研究会、哲学小组,大体上是每周左右讨论一次。毛泽东私下的阅读,一刻也没有放松。1938年12月,博古翻译出版了斯大林的《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即《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第四章第二节),毛泽东不因为读过米丁主编的同名书籍而忽视该书,同样细读,同样写了不少批语。1939年5月,延安解放社出版艾思奇编辑的约37万多字的《哲学选辑》,把当时在延安所能见到的中外新哲学著作的精华内容,荟萃一起,便于人们集中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毛泽东对这本书很重视,读了三遍.分别用黑铅笔、毛笔和红蓝铅笔作批注和圈画,写有3200多字的批语。还值得一提的是.毛泽东最初读的西洛可夫、爱森堡等的《辩证法唯物论教程》,是李达和雷仲坚1935年6月翻译出版的第三版。不久,两位译者又翻译出版了第四版,毛泽东在40年代初得到这个新版后,又是一番细读,同样写了大量批语。可以说,毛泽东阅读哲学书籍,不是急功近利为一时之用,而是視之为一项长期的、经常性的思想理论建设方式。在军事战略上,抗战初期,许多人包括党内一些领导同志,存在轻视游击战争的倾向,重视阵地战,把希望寄托在正规战争和正面战场上。为此,毛泽东请罗瑞卿、萧劲光、刘亚楼、郭化若等人开座谈会,专门研究抗日游击战争的战略问题。1937年12月28日,他在给郭化若的信中,作了详细布置:"你写战略,应找些必要的参考书看看,如黄埔的战略讲义,日本人的论内外线作战(在莫主任处),德国克劳塞维茨的《战争论》,鲁登道夫的《全体性战争论》,蒋百里的《国防论》,苏联的野战条令等,其他可能找到的战略书,报纸上发表的抗战以来论战争的文章、通讯亦须搜集研究。先就延安城有的搜集(商借)来看。"总之,"务把军事理论问题弄出个头绪来"。为"把军事理论问题弄出个头绪来",毛泽东专门组织了克劳塞维茨的《战争论》研究会,成员有萧劲光、罗瑞卿、滕代远、莫文骅等人。据莫文骅回忆:学习研究《战争论》"采用边读边议的方法","每周讨论一次,晚上七八点钟开始,讨论到深夜十一二点钟"。此外,毛泽东组织的哲学研究小组,也专门讨论过克劳塞维茨的《战争论》。每次讨论,毛泽东除了插话,总是在最后发表自己的看法,围绕军事辩证法问题谈得较多。(二)阅读研究历史文化:赋予马克思主义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在毛泽东的阅读史上,1938年1月读《乡村建设理论》后同梁漱溟的一场学术讨论,是一番不得不提的景象。梁漱溟当时到访延安,把自己的新著《乡村建设理论》送给毛泽东,很厚的两大本。毛泽东1月12日给艾思奇的信中提到,"梁漱溟到此",他的《乡村建设理论》"有许多怪议论,可去找他谈谈"。该书主要分析中国社会传统结构,阐述近代以来中西方文化的关系。毛泽东读此书,作了1500字左右的批注,还摘抄一些内容,同梁漱溟讨论一夜。梁漱溟是一个新旧杂糅的"中国文化至上论"者,长期徘徊于学术与政治之间。浓郁的中国文化情结,使他和毛泽东之间有着共同语言。梁漱溟主张"认识老中国,建设新中国",不赞成中共用阶级斗争的办法改造中国,认为应该走乡村建设的改良道路。他向毛泽东直言:中共的革命是外来思想引发的,不符合中国社会文化传统这个国情。看来,改造中国的道路是革命还是改良,根子在怎样认识中国社会文化传统。正是在理解"老中国"的问题上,毛泽东和梁漱溟分歧很大。从毛泽东当时读《乡村建设理论》写的批语看,他们的分歧主要在三个方面:一是形成中西方社会文化差异的根本基础,是生活方式还是经济关系?二是怎样认识"老中国"的"伦理关系",中国传统社会中有没有"阶级关系"?三是怎样看待近代以来中西方社会文化的冲突,中国社会摆脱危机的途径是什么?和梁漱溟长谈争论那天晚上,毛泽东或许感到梁漱溟认识中西方文化的思想方法有问题,临别时专门叮嘱:"恩格斯写了一本书,叫《反杜林论》。你要读读《反杜林论》。",在毛泽东看来,梁漱溟书中的缺憾,在于不懂历史唯物主义。而毛泽东恰恰是运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来阅读《乡村建设理论》,从而在上述三个问题上得出不同于梁漱溟的观点。作为政治领袖,毛泽东为什么要同学者争论呢?我们当然可以说,这体现了他博古通今的学习习惯。但这还不足以说明这场争论的意义。这场争论的意义在于:要认识今天的中国,指导正在进行的抗日战争和民族解放运动,不仅要研究现实,也要研究历史,了解昨天的中国。因为,今天的中国是昨天的中国发展而来。但了解昨天的中国必须要有正确的观点和方法,梁漱溟的缺点在于他不懂历史唯物主义。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1938年10月,毛泽东在中共六届六中全会上作的《论新阶段》报告中,提出三个很重要的主张:第一,不应当只是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词句,而应当把它当成革命的科学来学习;不仅要了解马克思列宁主义所得出的关于一般规律的结论,还应当学习它观察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立场方法。第二,要学习中国的历史,从孔夫子到孙中山,都应当给以总结,承继这一份珍贵的遗产。第三,学习的目的,是"使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具体化",使之具有"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这三个主张,是毛泽东从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的曲折历程中,得出来的基本结论,成为此后改进与加强党的学风建设和思想理论建设的关键要求。阅读和研究中国历史文化,既要用中国历史文化来丰富、滋养、充实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更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分析阐述、继承发展中国历史文化,只有这样,才能使中共的理论在实践中起到正确的和突出的指导作用。中共六届六中全会后,毛泽东开始关注和指导延安学术界的历史文化研究。他组织了一个中国古代哲学研究会,亲自担任会长,对古代哲学很上心地研究了一段时间。比如,1939年2月,他连续读了陈伯达写的《墨子哲学思想》《孔子的哲学思想》《老子的哲学思想》几篇论文,分别写信给陈伯达、张闻天进行讨论。2月20日写给张闻天长达2700字的信中,对《孔子的哲学思想》提出七个方面的修改意见。陈伯达根据毛泽东的意见作了修改后,毛泽东2月22日又给张闻天写信说,"改处都好",同时又提了三条意见。这篇文章发表在1939年4月15日出版的延安《解放》杂志上面。毛泽东如此看重《孔子的哲学思想》,是要借此表达自己对中国古代哲学思想的一些基本看法。比如,2月20日给张闻天信中,他不同意陈伯达原文中"家庭中父与子的关系,反映了社会中君与臣的关系"这个观点,认为应该倒过来说,"社会中(说国家中似较妥当)君与臣的关系,反映了家庭中父与子的关系"。原因有两条,一是,"家庭是先发生的,原始共产社会末期氏族社会中的家长制,是后来国家形成的先驱,所以是‘移孝作忠’而不是移忠作孝"。二是,"一切国家(政治)都是经济之集中的表现,而在封建国家里家庭则正是当时小生产经济之基本单元"。这个评论表明,毛泽东是如何娴熟地运用历史唯物主义来分析中国古代哲学的。在2月22日给张闻天的信中,毛泽东还提出,对中国近代以来研究历史文化有影响的学术思想,应该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和唯物辩证法进行分析,而不是简单地吸收他们的观点。他说,"伯达此文及老墨哲学诸文引了章(太炎),梁(启超),胡(适),冯(友兰)诸人许多话,我不反对引他们的话,但应在适当地方有一批判的申明,说明他们在中国学术上有其功绩,但他们的思想和我们是有基本上区别的,梁基本上是观念论与形而上学,胡是庸俗唯物论与相对主义"。强调对近代学术思想进行分析批判,表明毛泽东阅读研究历史文化,不是书斋式的学习研究,而是重视与当时思想界的实际相结合。1940年9月5日,他读范文澜《中国经学史演变》的讲演提纲后,觉得"用马克思主义清算经学这是头一次",随即致信范文澜,进一步提出:"目前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复古反动十分猖獗,目前思想斗争的第一任务就是反对这种反动。你的历史学工作继续下去,对这一斗争必有大的影响。第三次讲演因病没有听到,不知对康(有为)梁(启超)章(太炎)胡(适)的错误一面有所批判否?不知涉及廖平吴虞叶德辉等人否?越对这些近人有所批判,越能在学术界发生影响。"疏理近代以来研究历史文化的学术思潮,不能不提到康有为、梁启超、叶德辉、章太炎、胡适、廖平、吴虞、冯友兰诸人。毛泽东对这些人的观点,有的比较熟悉,有的或泛泛接触过,总体上认为他们的学术思想不无缺限。特别是其中一些人的学术思想,还与抗战期间国统区出现的文化复古主义思潮有关,属于极端保守主义代表,可入"目前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复古反动"行列。比如,毛泽东比较熟悉的叶德辉,连康有为托古改制的主张都不能接受,专门编《翼教丛篇》,来批判康有为。其保守复古思想,不利于科学民主的文化思想的传播,在抗日战争中确实是一股逆流,自然是需要用马克思主义来"清算"的对象。这样做,不只关乎学术,也是"目前思想斗争"的一个任务,涉及能不能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占领这个学术领域的问题。在指导古代哲学研究的同时,毛泽东还推动延安一些学者研究中国古代历史。他1939年1月17日给陕北公学教授何干之的信中说:"我们同志中有研究中国史的兴趣及决心的还不多","如能在你的书中证明民族抵抗与民族投降两条路线的谁对谁错,而把南北朝、南宋、明末、清末一班民族投降主义者痛斥一番,把那些民族抵抗主义者赞扬一番,对于当前抗日战争是有帮助的。只有一点,对于那些‘兼弱攻昧’‘好大喜功’的侵略政策(这在中国历史上是有过的)应采取不赞同态度,不使和积极抵抗政策混同起来。为抵抗而进攻,不在侵略范围之内,如东汉班超的事业等。"要求很明确,研究历史,要着眼于并服务于当前的抗日战争这个大局。1939年底,毛泽东果然和几位历史学家合作,开始研究中國历史了。为了给延安千部学习理论和文化知识提供基础读本,毛泽东组织一些学者写了《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该文从中国原始社会讲起,对中国封建社会和中国殖民地、半殖民地和半封建社会的历史特点,尤其是中国近代革命的特点,作了提纲挈领的概括。为推动延安干部们了解中国的历史,毛泽东还提议写一部"供干部学习的历史读本",并把这个任务交给了范文澜。范文澜的《中国通史简编》于1942年出版时,毛泽东对他说:"我们党在延安又做了一件大事……我们共产党对于自己国家几千年的历史,不仅有我们的看法,而且写出了一部系统的完整的中国通史。这表明我们中国共产党对于自己国家几千年的历史有了发言权,也写出了科学的著作了。"对该书出版的意义,看得何其重大。毛泽东阅读和研究历史文化,在党内领导层,无出其右。他的阅读和研究,注重用历史上的人和事来阐述一些道理,为现实服务;同时,也使他对马克思主义一些基本观点的理解和发挥,拥有鲜明的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对这些特点,当时到延安采访过的外国记者,也突出感受到了。美国记者史沫特莱在她的文章中说:"他(指毛泽东)在抗大和陕北公学上课,在群众大会上做报告,和他的谈话一样,都以中国社会的日常生活和丰富历史为根据。""毛泽东以理论家闻名于世,而他的一套思想理论深深扎根于中国历史和军事经验之中。"(三)阅读和与理论上的新创造毛泽东在抗战前期的阅读研究,当然不限于哲学、军事和历史文化三个方面。他阅读研究马列著作,这期间仍然是一以贯之的投入。比如,他对曾志说道:"我写《新民主主义论》时,《共产党宣言》就翻阅过多少次。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在于应用,要应用就要经常读,重点读。"这个话还表明一个事实,毛泽东的阅读和他的理论创新及艰苦写作是连在一起的。1938年10月,在扩大的中共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向全党发出学习号召。学习的目的,一是研究新问题,因为"运动在发展中,又有新的东西在前头,新东西是层出不穷的。研究这个运动的全面及其发展,是我们要时刻注意的大课题。如果有人拒绝对于这些作认真的过细的研究,那他就不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二是掌握和创造科学的理论,因为"指导一个伟大的革命运动的政党,如果没有革命理论,没有历史知识,没有对于实际运动的深刻的了解,要取得胜利是不可能的"。毛泽东丰富和深入的阅读,使他的理论思维和理论创造异常活跃。1938年5月写的《抗日游击战争的战略问题》和《论持久战》,分别从局部和全局上,论述了抗日战争中应该坚持的一些基本原则和方针,贯穿了出色的军事辩证法,对敌后根据地的抗战和全国的抗战,起到很强的战略指导作用;1939年10月写的《〈共产党人〉发刊词》,回答了在抗日战争的新形势下,怎样才能建设一个"全国范围的、广大群众性的、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的"党的问题,创造性地提出了获取革命胜利的"三大法宝"——党的领导、武装斗争和统一战线;1939年12月和1940年1月写的《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和《新民主主义论》,系统地阐述了新民主主义理论,特别是新民主主义革命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的具体特点。这些,都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代表论著。从思想方法角度讲,毛泽东这期间阅读研究的最大收获,是确立了他此后看待实践、分析问题的两个最根本的理论思维"工具":一个是实事求是,一个是对立统一。关于实事求是。毛泽东在1941年《改造我们的学习》一文中,对这个讲读书做学问态度的传统概念作了改造。他的新解是:"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经过改造后的"实事求是",由此进人思想方法的最高层面,成为毛泽东思想的活的灵魂和中共的思想路线。毛泽东本人,是实事求是的典范。陈云1987年在《身负重任和学习哲学》一文中说:"在延安,毛主席起草的文件、电报,我都看过,最后得出一个结论,就是要实事求是。"关于对立统一。毛泽东读哲学书籍,最感兴趣的是辩证法中的三大规律,他认为三大规律其实就是一大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他在延安时期的理论著述,《实践论》讲主观与客观、认识与实践的关系;《矛盾论》讲矛盾事物的同一性及其转化,讲矛盾事物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论持久战》讲中国和日本力量的强弱转化,讲抗日战争的几个阶段的关系;《新民主主义论》讲旧民主主义革命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关系,讲民主革命中各阶级的关系,都鲜明地贯穿着"对立统一"这个分析"工具"。到陕北以来的阅读和研究,使毛泽东逐渐成为掌握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来分析问题的大师,进而使他在陕北黄土高原的窑洞里,走完了成为中国革命领袖的最后一段路程。这里说的"领袖"概念,不仅是政治的和军事的,还是思想的和理论的。正是因为毛泽东有一系列理论创造,全党上下都佩服,使他从长征到达陕北时的军事领袖,到中共六届六中全会成为政治领袖,再到延安整风开始后成为了思想领袖。对于毛泽东完成如此艰巨的身份跨越,党内其他领导成员有着切身的感受并有中肯的评价。1941年10月8日,陈云在中央书记处工作会议上说:过去我认为毛泽东在军事上很行,因为长征中遵义会议后的行动方针是毛泽东出的主意。毛泽东写出《论持久战》后,我了解到毛泽东在政治上也是很行的。1943年11月下旬,任弼时在中央高级学习组会上说:1931年到中央苏区后,认为毛泽东"有独特见解,有才干",但在思想上是"存在狭隘经验论,没有马列主义理论";1938年到莫斯科及回国后,阅读了毛泽东的《论持久战》《新民主主义论》《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认识到他一贯正确是由于坚定的立场和正确的思想方法"。六、整风前后:阅读与转变学风、文风、党风到延安后,毛泽东对党内干部的学习风气和思想状况,始终存在忧虑。当时党内领导干部主要由三部分人组成:一部分是年轻时在苏联留学,读了不少马列主义著作,对苏联革命的历史经验比较熟悉,容易犯"洋八股"、"洋教条"毛病;一部分是从国统区初到延安的知识分子干部,对五四时期传播的西方文化更感兴趣一些,也容易犯"洋八股"、"洋教条"毛病;还有一部分领导干部是在土地革命战争中成长起来的,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容易犯经验主义的毛病。这些都是滋生党内"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和党八股"的温床。在1942年普遍开展的延安整风,从内容上讲,是反对主观主义以整顿学风,反对宗派主义以整顿党风,反对党八股以整顿文风;从目的上讲,是克服"左"倾教条主义的影响;从本质上讲,是一次马克思主义教育运动;从实现途径上讲,实际上是一场别开生面的读书学习运动。整风期间,中央专门成立了中央总学习委员会(简称"总学委"),毛泽东任主任。各系统、各部门都建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学习组织。毛泽东开列了22个整风文件,其实是22种(篇)书和文章,要求无论什么人"都要研究二十二个文件,要熟读,要搞通"。他还亲自査阅一些人的读书笔记。除了这22个基本文件,还应当学什么,毛泽东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中,提出了三方面具体要求。第一是研究客观实际现状,调査研究周围环境,这是针对主观主义的;第二是研究中国历史,特别是中国近百年的历史,这是针对言必称希腊,忘记自己祖宗的"洋教条"的;第三是有目的地研究马列理论和国际革命的经验,这是针对所有党员干部的。总而言之,毛泽东在整风前后倡导读书,目的是转变学风、文风和党风,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现他在六届六中全会上提出的"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具体化"这一重大目的。整风前后,毛泽东又是怎样践行自己提出的这些学习要求的呢?(一)阅读研究马列: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运动1938年到1942年,解放社出版了一套主要由马列学院编译部编译的"马克思恩格斯丛书",包括《哥达纲领批判》《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拿破仑第三政变记》《德国的革命和反革命》《共产党宣言》《法兰西内战》《政治经济学论丛》《马恩通信选集》《〈资本论〉提纲》等等。同时还出版了列宁、斯大林的一批著作。根据曾在延安马列学院编译部工作的同志回忆,当时中央领导人学习马列经典作家的著作,热情很高。有时译稿在送出版社之前,就被毛泽东要去阅读,陈云、李富春等领导人也经常提前借阅。那时马恩著作较少,大家就相互传阅,第一个看完送第二个看,第二个看完又送第三个看。现在保存下来的那时出版的一些马恩著作扉页上,还写有"某某同志送某某同志学习"这类字样。毛泽东不仅自己阅读马列经典,还常常把它们推荐为整风学习的读物。他1941年9月29日起草的《中央研究组及高级研究组研究方针和阅读材料》,专门列入解放社出版的《"左派"幼稚病》。那时,毛泽东很看重斯大林的《论布尔什维克化十二条》(原题为《关于德国共产党的前途和布尔什维克化》),把它作为党性党风教材。这篇文章提出党要实现布尔什维克化,必须具备12个基本条件。毛泽东在1942年4月20日中央学习组会议上说,"斯大林的十二条,不写一点笔记就研究不清楚"。这年11月12日西北局召开髙级干部会议,他在会上又逐条讲解,突出谈到:领导革命的政党,特别是党的领导者,要精通同实际联系的而不是同实际脱离的马克思主义,党的队伍要有新的革命的作风,做群众工作要反对关门主义和尾巴主义,统一战线要反对冒险主义和迁就主义等等。记录下来的稿子,有1万多字。1944年初,毛泽东还提出集中阅读五本马列经典,包括马克思、恩格斯的《共产党宣言》,恩格斯的《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列宁的《两种策略》和《"左派"幼稚病》,以及斯大林主持编写的《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在3月5日政治局会议上,他解释说:"指定读五本理论书,是学习世界革命的经验。过去没有做过认真研究理论和研究历史的工作"。1945年4月24日在党的七大上,毛泽东引用列宁的名言,"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运动",再次强调重视理论学习和研究。他说:"从前我在六中全会上讲过,我们党的理论水平是很低的,现在比较过去是高了一些,但是还不够。现在我们党当然有些进步,但从中国革命运动的要求来说,我们的理论水平还不够。"为此,他又谈到此前推荐的五本马列著作,说这五本,马、恩、列、斯的书都有了,都"写得很好","既是理论的,又是历史的"。毛泽东再次推荐这五本马列经典,显然是为了使大家能够适应抗战胜利后的新形势了。(二)阅读研究哲学:让思想方法弃旧图新整风学习的重要目的,是让党员干部在思想方法上来一个弃旧图新,在思想理论水平来一个大的提升。哲学作为认识和解决问题的思想工具,是从根本上解决"思想方法"的"牛鼻子",只有抓住这个"牛鼻子"才能真正转变思想方法。毛泽东1941年9月29日起草的《中央研究组及高级研究组研究方针和阅读材料》,就明确要求,整风学习"暂时以研究思想方法论为主",所列"阅读材料",则包括艾思奇译的《新哲学大纲》第八章"认识的过程"(即《哲学选辑》第四章),李达译的《辩证法唯物论教程》第六章"唯物辩证法与形式论理学",河上肇《经济学大纲》"序说"。这期间,毛泽东读哲学书籍,更多的是联系中国革命实际和党的现实政策来理解原著。比如,读博古翻译的斯大林《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原文说:"正因为无产阶级作为一个阶级正在发展着,所以马克思主义者依据无产阶级。"毛泽东的批注是:"在中国,资产阶级还有一段前途,但基本的应该依据无产阶级。"原文说:无产阶级政党的实际行动,"应该根据于社会发展的规律上,根据这些规律的研究上。"毛泽东的批注是:"抗日战争应根据于抗日战争规律性的研究"。读哲学,是整风学习的重点内容。陈云在中央组织部内组织了一个领导干部学习小组,重点就是学哲学。每人先读原著,大家每周讨论一次,同时还请一些懂理论的人来讲课。从保存下来的陈云笔记看,他有一段时间每周都要去听讲。听讲的主要内容有:毛泽东的秘书和培元讲德国古典哲学,讲辩证法、认识论和逻辑史;艾思奇讲费尔巴哈唯物论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形成,讲文化起源、社会心理、社会意识及宗教,讲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还有孙中山哲学思想;王学文讲商品生产,抽象劳动和具体劳动,价值和使用价值,价值法则和剩余价值法则。陈云1987年在《身负重任和学习哲学》一文中回忆:"在延安,我当中央组织部长的时候,毛主席先后三次当面同我谈过,要学哲学,还派教员来帮助我们学习……我们从一九三八年开始学习,坚持了五年。先学哲学,再学《共产党宣言》,然后再学哲学和政治经济学等","我个人的体会是:学习哲学,可以使人开窍。学好哲学,终身受用"。(三)阅读研究时事材料:正确把握和引导当前形势整风是为了促进理论联系实际,最终落实到学风、文风和党风的转变上面,落实到正确指导和推动现实工作上面。关于此前延安干部学习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毛泽东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中描述道:教哲学的不引导学生研究中国革命的逻辑,教经济学的不能解释边币和法币,教政治学的不引导学生研究中国革命的策略,教军事学的不研究适合中国特点的战略和战术,从而造成了"理论和实际的分离","忘记了自己认识新鲜事物和创造新鲜事物的责任"。为改变这样的学风、文风和党风,毛泽东当时很注意调査研究和总结党、军队及边区政府的现实工作经验,特别注意阅读和编研有关时事的各种材料,甚至把它们作为整风学习的读物。为研究现实,毛泽东提议在延安成立了一个时事问题研究会,并指导编辑了一套《时事问题丛刊》。这个研究会不光阅读研究中共这方面的材料,还注重国统区、沦陷区以及国际方面的读物。1939年10月,《时事问题丛刊》第二集《日本帝国主义在中国沦陷区》出版时,毛泽东专门为这本书写了篇序言,里面说:"这样系统地研究时事问题,并为一切抗战干部们供给材料,实在是必要与重要的了。‘瞎子摸鱼’,闭起眼睛瞎说一顿,这种作风,是应该废弃的了。‘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或者说,‘研究时事问题须先详细占有材料’,这是科学方法论的起码一点,并不是什么‘狭隘经验论’。",这些说法针对的,正是党内那种不注重现实调查研究就做判断决策的主观主义作风。1941年8月,毛泽东推荐高克林的调查报告《鲁忠才长征记》,就直接属于整风学习的内容了。这个调查报告具体叙述了富县城关区第一次运盐的经过,毛泽东读完稿子,很是兴奋,立即推荐给《解放日报》发表,还主动写了一个按语:"现在必须把那些‘下笔千言、离题万里’的作风扫掉,把那些‘夸夸其谈’扫掉,把那些主观主义、形式主义扫掉。高克林同志的这篇报告是在一个晚上开了一个三人的调査会之后写出来的,他的调査会开得很好,他的报告也写得很好。我们需要的是这类东西,而不是那些千篇一律的‘夸夸其谈’,而不是那些党八股。"通过阅读推荐一篇调查报告,反对主现主义、促进党风转变,提倡新文风、批判党八股之意,跃然纸上。整风前后,毛泽东阅读研究现实材料,正确把握和引导时事,特别突出地体现在边区经济和文化两个领域。先说阅读现实经济材料。1940年10月,国民党停发八路军军饷,并对抗日根据地实行经济封锁,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陷入极度困难。如何渡过难关,成为边区最大的现实问题。但怎样增加财政经济收入,党内却存在意见分歧。为了找到解决困难的切实办法,毛泽东从两方面着手,系统调査研究经济问题。一是钻研经济理论,广泛搜集、阅读各种经济书籍和时事经济类报纸杂志。1941年3月至1942年1月,毛泽东先后七次给在重庆的周恩来、董必武写信,要求代购各种经济杂志、书籍及统计资料,包括《中华民国统计提要》《实用民国年鉴》《中国工业资本问题》《中央银行月报》《金融周刊》《四川经济参考资料》《日本对支经济工作》《中外经济拔萃》等。二是开展边区财政经济状况的实际调查,并向内行的人请教。毛泽东多次和陕甘宁边区政府、中共中央西北局、八路军后勤部领导以及经济部门负责人,通过书信、谈话等方式探讨经济问题,以掌握边区经济第一手材料。例如,从1941年8月5日至22日,在不到20天的时间里,他五次致信谢觉哉。在6日的信中说:"近日我对边区财经问题的研究颇感兴趣,虽仍不深刻,却觉其规律性或决定点似在简单的两点,即(一)发展经济;(二)平衡出人口。"谢觉哉1941年七八月间就经济问题给毛泽东的信则达数万字之多。通过以上两方面的阅读研究,毛泽东1942年12月为陕甘宁边区高级干部会议写了长篇报告《经济问题与财政问题》,提出边区经济建设基本方针,形成比较系统的财政经济思想,消除了党内在经济政策上的分歧,被贺龙称之为"活的马列主义经济学"。这个报告中提出的一些重要观点,诸如"对于经济无能就要陷于灭亡","必须给人民以看得见的物质福利","发展经济,保障供给是财政经济工作的总方针","以农工商为序安排经济建设","建立经济核算制"等等,正确反映了边区经济建设和发展的规律。毛泽东当时对边区文化现状的调査研究,更为文坛佳话。整风期间,毛泽东很关注延安文艺界内部的各种争论,花很大功夫调查研究。他当时写给文艺家的信有好几十封,内容是帮他们安排工作,劝解矛盾,解决困难,交流文艺观点。此外,他还为各种文艺活动题词,看了文艺家们的演出或画展,不明白的地方就向他们请教,有不同意见,就把他们请到自己的窑洞和他们讨论。毛泽东还为《解放日报》文艺版拟定征稿办法,说"第四版缺乏稿件,且偏于文艺","现请下列各同志负责征稿",直接点名给陈荒煤、张庚、柯仲平、周扬、吕骥等人分配征稿任务,要求他们对"征集之稿件,须加以选择修改,务使思想上无毛病,文字通顺,并力求通俗化"。毛泽东主要还是通过阅读文艺家们的文章作品,来研究文艺现状,引导文艺界的整风学习。比如,读了徐懋庸《民间艺术形式的采用》,就告诉作者,希望他多写这样的好文章;读了刘雪苇《中国新文学史讲授提纲》,给作者写信说,"赞成你写这本书";读了萧三诗稿《第一步》,鼓励作者道,"感觉在战斗,现在需要战斗的作品,现在的生活也全部是战斗,盼望你更多作些";读了王实味《野百合花》和丁玲《三八节有感》,就直率表示,对延安现实的批评应该是严正的、尖锐的,又应该是诚恳的、坦白的,不应该是冷嘲暗箭;读了艾青《秧歌剧的形式》,认为"此文写得很切实、生动,反映了与具体解决了年来秧歌剧的情况和问题,除报上发表外,可印成小册,可起教本的作用";读了罗烽《高尔基论艺术与思想》等文章,对作者说,"我觉得关于高尔基的一篇是好的,这篇使我读后得到很大的益处。但其余的文章,和这一篇的观点不大调和,我虽只看一遍,但觉有些是不明朗化,有些则论点似乎有毛病。我希望你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将自己的作品检査一番,对于你的前进是有益的";读了丁玲《田保霖》、欧阳山《活在新社会里》两篇报告文学,立刻写信说,"快要天亮了,你们的文章引得我在洗澡后睡觉前一口气读完,我替中国人民庆祝,替你们两位的新写作作风庆祝!"正是对文艺界现状有了这些细致深入的研究,毛泽东才可能在1942年5月发表《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使中国新文艺运动的发展,从此有了明确的和经典的指导文献。(四)研究中国近代史:不做外国经验的"留声机"1941年,毛泽东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中曾感慨地说,在党内,"特别重要的是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和鸦片战争以来的中国近百年史,真正懂得的很少。近百年的经济史,近百年的政治史,近百年的军事史,近百年的文化史,简直还没有人认真动手去研究",从而使中国近代史"在许多党员的心目中还是漆黑一团"。这就带来一种恶果,有些留学回来的人,"只知生吞活剥地谈外国。他们起了留声机的作用"。所谓"留声机",事实上也是教条主义照搬外国经验的一种体现。为改变这种风气,毛泽东大力提倡研究中国近代史,要求"对于近百年的中国史,应聚集人材,分工合作地去做,克服无组织的状态"。提出这项要求,对不少干部,警省非常。当时担任中共中央统战部秘书长的韩光回忆:"他(指毛泽东)号召要聚集人才,分工合作地去研究中国的经济史、政治史、军事史。我记得在莫斯科学习时,学过《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和社会发展史等,但那时教员讲的大都是干巴巴的一些条条,讲的都是外国革命史,至于中国近代现代的革命历史进程中包含着何等丰富的内容,那是不甚了了的。因此,我对于毛主席批评那种不懂自己历史、不重视自己历史的错误倾向,是心悦诚服的。"在1939年1月17日给何干之的信中,毛泽东说自己"将来拟研究近代史"。但亲自动笔,毕竟不现实。于是,在1943年3月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他指定一些人先分别写出中国近代的各种专题史,让范文澜负责政治,中央军委总参谋部和总政治部负责军事,陈伯达负责经济,艾思奇作哲学史,周扬作文学史。这些安排,由于形势的变化,除了范文澜1946年出版了《中国近代史》外,多数后来没有实现。但延安时期,朱德组织中央军委高级参谋室确实编写了一本《中国军阀战争史》,同时还编写了滇军战史、陕军战史、晋军战史和桂军战史等。为什么编这些书,怎样读这些书,朱德的解释很到位:自辛亥革命以来,军阀混战,连年不止,我们都亲自经历过。只有更好地进行总结,认清中国旧军阀的产生、发展和衰亡,才能更好地认清新军阀的本质和下场。中国革命是在近代以来特殊的历史背景下产生和发展的。把中国近代以来社会演变的逻辑搞清楚了,就会更加深切地明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背景、性质、对象、动力和任务等等,进而有助于理解中共的历史,有助于澄清党史上的是非。这是毛泽东强调研究中国近百年历史的一个重要原因。(五)研究党史,编辑"党书":弄清路线是非1941年9月到10月,中共中央多次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专门研究党的历史,目的是澄清路线是非。会议对土地革命后期中央领导层犯的"左"倾教条主义错误路线,基本上取得一致意见。能获得这个共识,得益于毛泽东在会议前夕编辑印发的一本叫《六大以来》的文献集。从1940年下半年开始,为了彻底弄清党史上一些重大问题的决策过程,特别是1931年1月六届四中全会以后那段时间的中央决策,毛泽东花很大功夫阅读研究党的历史文献,主持编辑了《六大以来》。该书分上下两卷,按专题汇集了1928年6月六大以来党的历史文献519篇,共约280万字。由于该书篇幅太大,毛泽东从中选出86篇有代表性的文献,以散页形式印发延安高级干部学习研究。关于《六大以来》发挥的作用,毛泽东1943年10月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曾作过评价。他说:"一九四一年五月,我作《改造我们的学习》的报告,毫无影响。六月后编了党书(指《六大以来》),党书一出许多同志解除武装,才可能召开一九四一年九月会议,大家才承认十年内战后期中央领导的错误是路线错误。一九四一年九月会议是一个关键,否则我是不敢到党校去作整风报告的,我的《农村调查》等书也不能出版,整风也整不成。"如果没有《六大以来》,高级干部甚至连"整风也整不成",可见其作用之大。毛泽东称之为"党书",也足见党史文献的价值之高。1941年9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后,毛泽东11月4日致电各地高级学习组,明确提出:中央学习组及各地高级研究组要学习研究党的六大以来的政治实践,要"通读"六大以来的83个文件,"目的在于获得初步概念,以便在明春可进到深入研究阶段"。1942年3月,毛泽东在中央高级学习组会上又作《如何研究中共党史》的报告,提出:"要把党的路线政策的历史发展搞清楚。这对研究今天的路线政策,加强党内教育,推进各方面的工作,都是必要的。"为推动高级干部更深入和全面地研究党史,毛泽东1942年10月和1943年10月,又先后主、持编辑出版了《六大以前》和《两条路线》两部"党书",均作为高级干部整风学习的基本读物。把阅读"党书"、研究党史,作为高级干部整风学习的重要内容,针对性何在?这要从王明的一个举动说起。1940年3月,他不经中央同意,即将其1932年出版的"左"倾教条主义纲领性小册子《为中共更加布尔什维克化而斗争》,在延安翻印重发,还写了个序言称:"本书所记载着的事实,是中国共产党发展史中的一个相当重要的阶段","许多人要求了解这些历史事实,尤其在延安各学校学习党的建设和中共历史时,尤其需要这种材料的帮助。"这说明王明仍然坚持土地革命后期那套已被实践证明是错误的东西。此事不能不引起毛泽东的警觉,由此引发他阅读研究党的历史文献。1941年上半年,在编辑《六大以来》的过程中,毛泽东写了篇长达5万多字、后来定题为《驳第三次"左"倾路线》的文章,分析1931年六届四中全会后中央发出的九个文件,火气很大地逐一驳斥,指名道姓地批判王明的思想错误。该文当时只给刘少奇和任弼时看过,一直没有公开。毛泽东后来说,原因是"写得太尖锐,不利于团结犯错误的同志"。对党史的认识分歧明摆在那里,不解决不利于统一思想。中共成立后,始终存在怎样运用马克思主义来指导中国革命这个大问题。因为认识不清楚,以致出现了大革命后期和抗战初期两次右倾错误,在土地革命时期出现了三次"左"倾错误,都使中国革命遭受严重挫折。整风开始后,党内对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怎样对待马克思主义,还不能形成共识,在高级干部中还存在分歧。抗战以来入党的新党员对党的历史和路线分歧,对党在实践中运用马克思主义积累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更是不甚了了。这样一种思想状态,迫切需要改变。改变的办法,就是阅读"党书"、研究党史。因为反映党的历史、经验和理论的文献,最能说明马克思主义是如何同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的,哪些结合得好,哪些结合得不好,甚至走错了路。《六大以来》这样的"党书",最能说服人、教育人,是澄清是非、总结经验、统一认识最基础和最权威的读本。从实际效果看,阅读"党书",确实为高级干部打开了新的视野。比如,编印《六大以来》之前,党的领导层还没有人提出过六届四中全会后的中央存在着一条"左"的路线,读了该书,说那时中央的一些领导人存在主观主义、教条主义"左"倾错误,就有了可靠的根据。读了《六大以前》,人们进一步了解了从党的创建到大革命失败后这段时期的党史,从中可以看出大革命后期犯的右倾错误,也有助于人们把那时的右倾错误和王明在抗战初期的右倾错误做些比较。读了《两条路线》,领导干部对土地革命时期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就有了进一步的具体认识。所以,毛泽东在《如何研究中共党史》的报告中说,"党书"一出,"同志们读了之后恍然大悟,发生了启发思想的作用"。从1943年10月起,党的高级干部整风,进入总结党的历史经验阶段,全党的整风也转入总结提高阶段。1944年春,毛泽东在延安高级干部会议和中央党校第一部发表《学习和时局》的演讲,针对高级干部学习党史中提出的一些问题,代表中央政治局作了五条基本结论。这些重要结论最终完整地体现在中共第一个历史决议,即《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当中。毛泽东对这个决议修改了七次,并最后定稿。《毛泽东选集》作为附录收入,说明这个决议事实上代表了毛泽东和党的领导层当时研究党的历史、澄清路线是非,总结经验教训所达到的认识水平。(本文作者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员 北京 100017)(来源:《中共党史研究》2013年第7期) ...
陈晋:毛泽东阅读史略(三)
七、在新中国:一份书单标示的“精神地图”新中国成立后,告别了戎马倥偬,毛泽东的阅读范围更广了,阅读心态更从容了,阅读目的也更多样了。阅读成为他重要的工作内容和领导方式,是他思考探索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的必要途径,也是他密切人际交流、传达文化素养、抒发个性情怀的重要渠道。毛泽东在中南海的住处菊香书屋,是名副其实的书房。外出视察,毛泽东总要带上一批他想读或常读的书籍。1959年10月23日外出前,他列出要带走一大批书目,当时为毛泽东管理图书的逄先知,把这批书目记在登记本上。这份书单仿佛是一张“精神地图”,布满毛泽东想要去探寻的地方。他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博览群书之状和基本阅读范围,从中可看出大概。——这份书单中,有19种马列经典著作,包括《资本论》《工资、价格和利润》《哥达纲领批判》《政治经济学批判》《国家与革命》《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等。这些马列著作,是毛泽东常读的书。这里只说一下《资本论》和《国家与革命》。毛泽东最早接触《资本论》,应当是在1920年经营长沙文化书社的时候,当时他多次向读者推荐李汉俊翻译的《马克思资本论入门》。到延安后,1941年毛泽东写的《改造我们的学习》《关于农村调查》《驳第三次“左”倾路线》等论著,便引用不少《资本论》的一些论断,诸如:“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蜜蜂建筑蜂房的本领使人间的许多建筑师感到惭愧”等等。毛泽东还说:资本主义的理论和历史的一致,“模范地表现在《资本论》里面,我们可以从它懂得一点辩证法论理学和认识论一致的门径”。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多次阅读《资本论》,当然未必是通读。1958年3月,在成都中央工作会议期间,他批示印发《资本论》第3卷中论述商品交换的一段话,还起了一个标题,“从生产出发,还是从交换和分配出发?”在毛泽东的藏书中,有三种《资本论》上面留有他的圈画。一种是1938年读书生活出版社出版的《资本论》,毛泽东在扉页上写有1867(《资本论》第一卷出版时间——笔者注)和1938的一个竖式,用铅笔标注:“在71年后中国才出版”;一种是1939年由延安解放社出版的《〈资本论〉提纲》;一种是人民出版社1968年出版的大字本《资本论》,共29册。关于《国家与革命》,早在1926年给广东农民运动讲习所学员讲课时,毛泽东就谈到:列宁这本书,把国家说得很清楚的,“国家于革命后,一切制度都要改变的”。目前保留下来的一本毛泽东读过的《国家与革命》上面,还写有“1946年4月22日在延安起读”、“内战前夕”等字样,上面有很多圈画。1960年9月25日会见澳大利亚共产党领导人,毛泽东还遗憾地说起:列宁的《国家与革命》这本书好。现在许多国家的党不读这本书了。正当资本主义国家特别是帝国主义国家,在全世界不断发展武器和加强国家机器的时候,他们却散布什么没有武器没有战争的世界的幻想。这大体可视为毛泽东在新中国成立后继续阅读《国家与革命》的着眼点。——在这份书单中,开列有河上肇《政治经济学大纲》、普列汉诺夫《史的一元论》和《艺术论》、米丁《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艾思奇《大众哲学》等中外马克思主义学者和理论家的书籍。河上肇是日本著名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著有《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础理论》和《经济学大纲》。这两本书,毛泽东在延安时期都读得比较熟,在前书上写下不少批语,把后书列为中央研究组的学习读本。1959年这份书单中写的“河上肇《政治经济学大纲》”,可能是指这两本书中的一本,或其中一本在此后的修订本。河上肇常常修订自己著作的情况,毛泽东是知道的。1960年6月21日他在会见日本文学代表团时曾谈到:“你们日本有个教授叫河上肇,他的政治经济学到现在还是我们的参考书之一。河上说,他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每年都修改,修改了多少次。”新中国成立后,高校讲授马克思主义哲学,主要是依据苏联教材,并且还请来一些苏联专家教学。长时间没有一本中国人自己编写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材,毛泽东一直存有心结,由此推动胡绳、艾思奇主持编写了一部哲学教材《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1961年夏天,就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准备定稿时,不知出于什么考虑,毛泽东约李达到庐山谈话,嘱他另编一本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还说:“你的《社会学大纲》就是中国人自己写的第一本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起了很大作用,我读了10遍,还做了笔记。”李达接受这个建议,修改《社会学大纲》,改名《马克思主义哲学大纲》,于1965年印出上册,供内部讨论。毛泽东收到书稿,又是一番阅读,还在批语中提出,应该改变过去哲学教科书中把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平列的做法,理由是:“辩证法的核心是对立统一规律,其他范畴如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联系、发展等等,都可以在核心规律中予以说明。”不难推想,毛泽东在新中国成立后关注和阅读中国人写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材,应有突破苏联哲学体系、在理论上创新的用意。——在这份书单中,关于西方人文社会科学方面的著述,除一本《西方名著提要(哲学社会科学部分)》外,只列学科未列作者和书名的,有“从古典经济学家到庸俗经济学家的一些主要著作”;只列作者未列书名的,有“黑格尔、费尔巴哈、欧文、傅立叶、圣西门”。毛泽东多次讲,不读唯心主义哲学,就不能真正懂得唯物主义;不读资产阶级唯物主义的书,不能成为马克思主义者。毛泽东读西方人文社会科学著述,了解得比较多的是古希腊哲学、德国古典哲学和现代英美哲学。1964年2月9日,在同外宾的谈话中,他对西方哲学史上的一些代表人物作了整体评论,认为:苏格拉底注重伦理学,注意研究伦理学和宪法;柏拉图是彻底的唯心主义者;亚里士多德是一位大学者,比前面两人的水平高,创立了形式逻辑;康德创立了天文学中的星云学,搞了对立统一的12个范畴,是一个不可知论者;黑格尔是唯心主义者,发展了唯心主义的辩证法。1965年8月5日,毛泽东又同外宾谈到:费尔巴哈是第一个看透神是人的思想意识的反映,他的书必须看。当然,黑格尔的书也必须看。我是相信过康德的。我也看过希腊亚里士多德的书,看过柏拉图的书,看过苏格拉底的书。研读西方哲学书籍,使毛泽东深切感受到,哲学作为认识工具和理论武器,总是反映和支持着各国的现实需要。对此,他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谈话中,曾有过表述:“资产阶级哲学家都是为他们当前的政治服务的,而且每个国家,每个时期,都有新的理论家提出新的理论。英国曾经出现了培根和霍布斯这样的资产阶级唯物论者;法国曾经出现了百科全书派这样的唯物论者;德国和俄国的资产阶级也有他们的唯物论者。”虽然都是唯物论,但“各有特点”。如果没有对西方近代各国哲学的了解,他就不会有这样具体的认识。——在这份书单中,开列有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吕振羽《中国政治思想史》,郭沫若《十批判书》《青铜时代》《金文丛考》,冯友兰《中国哲学史》,赵纪彬《关于孔子杀少正卯问题》,以及“关于《老子》的书十几种”。读中国现当代学术权威的历史、哲学和思想史著作,是毛泽东的一贯兴趣,且多有自己的看法。下面引两段毛泽东的谈话,看看他对这些学者及其专著是怎样评论的。一段是他在1968年10月31日中共扩大的八届十二中全会闭幕会上讲的:广东的那个杨荣国,我也没有见过这个人,看过他的书,在党校教书的那个赵纪彬,这两位都是反对孔夫子的。所以对这两位的书我都注意看。此外还有北大一个教授叫任继愈,他也是反对孔夫子的。拥护孔夫子的,我们在座的有郭老,范老基本上也是有点崇孔罗……任继愈讲老子是唯物论者,我是不那么赞成的。得到天津有个教授叫杨柳桥的书,《老子译话》,他说老子是唯心主义者,客观唯心论者。我就很注意这个人。你们上海的,我有两个同乡,一个叫周谷城,一个叫刘大杰。刘大杰有部文学史,周谷城有部世界通史。一段是1972年12月27日的一次谈话:讲历史分期,刘鹗、罗振玉、王国维、郭沫若,王(国维)、罗(振玉)的书值得读。靠乌龟壳、殷墟的发现,震惊世界,国王死,殉葬几千人。郭沫若的《奴隶制时代》、《青铜时代》值得看。《十批判书》,看了几遍,结论是尊儒反法,人本主义……历史中有哲学史,其中分派。郭沫若、冯友兰把孔子封为革命党。儒法两派都是剥削本位主义,法家也是剥削,进了一步。杨荣国没有讲清,新的势力兴起,还是剥削。陈伯达、任继愈说老子一派是唯物主义,我看是客观唯心主义。这两段随兴之论,表明毛泽东阅读的中国古代文史哲研究著述,除了1959年这份书单列出的几种外,还有杨荣国《中国古代思想史》和《简明中国思想史》、赵纪彬《论语新探》和《关于孔子杀少正卯问题》、任继愈《中国哲学史》、刘大杰《中国文学发展史》等。毛泽东读此类书,很关注它们对儒法两派思想的分析评价。对郭沫若《十批判书》和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推崇儒家,甚至“把孔子封为革命党”,毛泽东一向不赞成,同时也认为推崇法家的杨荣国,对法家的本质也“没有讲清”。关于老子哲学思想的研究,也是毛泽东关注的一个重点。上面所引两段谈话,他提到任继愈讲老子是“唯物论者”的《老子今译》,提到杨柳桥讲老子是“客观唯心论者”的《老子译话》,提到陈伯达说老子是唯物主义,是指其1939年发表的《老子的哲学思想》。此外,毛泽东晚年印成大字本来读的,还有马叙伦的《老子校诂》,高亨的《老子简注》等。20世纪初,殷墟甲骨的发现、搜集、保存、考释,开启现代考古学和历史学的新篇章,被郭沫若称为“中国近三百年来文化史上应该大书特书的一项事业”。这中间,刘鹗、罗振玉、王国维、郭沫若的贡献很大。毛泽东比较关注他们的学术成就,尤其爱读郭沫若的《金文丛考》《青铜时代》《奴隶制时代》等。1974年4月4日,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谈到校点注释古籍之难,毛泽东随口说出郭沫若在日本搞甲骨文研究时,在其《金文丛考》上写的几句话:“大夫去楚,香草美人。公子囚秦,《说难》《孤愤》。我遘其厄,媿无其文。爰将金玉,自励坚贞”。意思是注释古籍,要联系作者的身世遭遇,就像郭沫若说的那样,屈原受贬才写出《离骚》;韩非被秦国囚禁,才有《说难》《孤愤》这样的名篇;而郭沫若自己,被迫流亡日本,做金文考古研究,实际上是表达“自励坚贞”的爱国心志。——在这份书单中,笼统开列有“自然科学方面的基本知识书籍;技术科学方面的基本知识书籍(如讲透平、锅炉等)”。书单中提到“讲透平、锅炉”具体指什么书,不得而知。像《无线电台是怎样工作的》《苏联1616型高速普通车床》这类科技普及读物,毛泽东是读过的。1958年秋天,张治中陪毛泽东到南方视察,发现毛泽东在读一本《冶金学》,很奇怪,问他为什么读这本书,毛泽东回答:要广收博览。1959年1月2日,苏联发射一枚宇宙火箭,6日他就要了几本关于火箭、人造卫星和宇宙飞行的通俗读物来读。据记录这份书单的逄先知回忆,1951年,毛泽东同周世钊等人说:我想学自然科学,最好有两三年的时间来专门读,可惜现在不现实了。虽不能专门去学,但一有时间,他尽可能阅读自然科技方面的书籍。1958年,在《工作方法六十条(草案)》中,他还专门讲:“提出技术革命,就是要大家学技术,学科学”,“要真正懂得业务,懂得科学和技术,不然就不可能领导好”。中国科学家的论著,毛泽东读过李四光《地质力学概论》,竺可桢《历史时期气候的波动》和他同宛敏渭合作的《物候学》,席泽宗的《宇宙论的现状》等。读了华罗庚《统筹方法平话》,毛泽东支持他到各地推广“优选法”。对古代的医学著作如张仲景《伤寒论》、李时珍《本草纲目》,毛泽东也发表过一些评论。毛泽东还读了一些外国自然科技方面的书,诸如哥白尼《天体运行论》、施密特《宇宙体系论》等。他读了苏联威廉斯《土壤学》后,在1958年3月成都会议上要求领导干部们也读一读,说是“从那里面可以弄清楚作物为什么会生长”。1970年12月18日,在会见斯诺时,毛泽东说:“科学上的发明我赞成,比如,达尔文、康德,甚至还有你们美国的科学家,主要是那个研究原始社会的摩根,他的书马克思、恩格斯都非常欢迎。从此才知道有原始社会。”1974年,他在会见美籍华裔物理学家李政道时,又详细谈到:英国的培根信宗教,他的宇宙力学现在被批判了,因为它要用一个外面的推动力,第一次,以后就自己动了。英国的达尔文、莱伊尔、培根都是了不起的学者。英国汤姆生编著的《科学大纲》,由中国很多人翻译出来,我读过那本书。它那里边有一部分讲神学,你们大概不看那一部分。——在这份书单中,开列有《六祖坛经》《般若波罗蜜多心经》《法华经》《大涅槃经》等佛教经典。就在开列这个书单10天前,毛泽东约谈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任继愈时,对他讲:你写的那些研究佛教史的文章我都读了。我们过去都是搞无神论,搞革命的,没有顾得上这个问题。宗教问题很重要,要开展研究。当听说北京大学哲学系没有什么人专门研究道教、基督教后,毛泽东提出:那可不好。几百人的一个哲学系怎么能没有人研究宗教呢?一定要抽出个把人来研究这个问题,不能忽略,包括基督教、佛教、道教。他还说:梁启超写的关于佛教研究的文章我看了,觉得他有些问题没有讲清楚。研究宗教需要外行来搞,宗教徒有迷信,不行,研究宗教不能有迷信。1964年人民出版社出版了任继愈主编的《中国哲学史》,毛泽东在书中论述佛教华严宗的地方,写下大段批语。可以确证的是,对《金刚经》和《六祖坛经》这两部佛教经典,毛泽东读得较熟。1958年6月30日,毛泽东在会见柬埔寨佛教代表团时,同陪同的赵朴初讨论了《金刚经》中“佛说第一波罗蜜,即非第一波罗蜜,是名第一波罗蜜”这种“奇怪的语言”。1959年10月22日,同十世班禅大师谈话,毛泽东提出鸠摩罗什翻译《金刚经》,对大乘佛教的传播“有功劳”,进而认为,“佛经也是有区别的,有上层人的佛经,也有劳动人民的佛经”,“《六祖坛经》就是劳动人民的”。1961年1月,他再次同班禅大师谈到:“《金刚经》很值得一读。”1972年会见日本首相田中角荣,毛泽东对他讲:我读过禅宗的书,叫《六祖坛经》,随后讲了禅宗的发展历史。在毛泽东身边工作的林克回忆:“毛主席很欣赏禅宗六祖慧能(即惠能),《六祖坛经》一书,他经常带在身边。他多次给我讲六祖慧能的身世和学说,更为赞赏他对佛教的改革和创新精神。”——在这份书单中,开列有“《逻辑学论文选集》(科学院编辑),耶方斯和穆勒的名学(严译丛书本)”。这份书单中列的“耶方斯和穆勒的名学(严译丛书本)”,是他1912年自学时读过的。1959年,他提议把中国近些年关于逻辑的文章和近数十年的逻辑学专著,不管内容如何,都汇编出来。中央编译局姜椿芳等人负责编《逻辑学论文集》,中央政治研究室负责挑选和编辑逻辑学专著。1959年7月,毛泽东审阅了姜椿芳等人编的《逻辑学论文集》论文篇目,觉得是用了功的。这本论文集收录了1953年以来发表的全部逻辑学论文150篇,分为6集。中央政治研究室则从解放前出版的逻辑学专著中,选出11本,出了一套“逻辑丛刊”。其中包括严复翻译的耶方斯《名学浅说》和穆勒《穆勒名学》,还有潘梓年的《逻辑与逻辑学》,金岳霖的《逻辑》,章士钊的《逻辑指要》等。章士钊的《逻辑学指要》入选“逻辑丛刊”,与毛泽东推荐有关。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一次谈话中,毛泽东问章士钊,听说你出版过一本逻辑学著作,能给我看看吗?章士钊回答,这是在重庆时期写的,立场有问题,给你看岂不是对你的侮辱?毛泽东说:这是学问上的事。章士钊遂将《逻辑学指要》送给毛泽东读。三个月后,毛泽东约谈章士钊,对他说:我通读一遍,多年来我读这类著述甚多,许多是从西方转译过来的,你的书却取材于中国古代文史典籍,这在同类书中为仅见,应该把它印出来,为今日参考。章士钊在用文言文写的重印《逻辑学指要》序言稿中,记述了上面这段毛泽东关注和阅读此书的情况。故事还没有完。章士钊对《逻辑学指要》作了不少修改删补,又送给毛泽东看。毛泽东于1959年6月7日给他写信说:“实事求是,用力甚勤”,“垂老之年,有此心境,敬为公贺。既有颇多删补,宜为几句说明”。毛泽东索性代章士钊拟了一个“说明”:近年以来,关于逻辑学的范围及其与唯物辩证法的关系,争论繁兴,“鄙人对此,未能参战,然亦不是没有兴趣的。旧作重印,不敢说对于方今各派争论有所裨益,作为参考材料之一,或者竟能引起读者对拙作有所批判,保卫正确论点,指出纰谬地方,导致真理之日益明白,则不胜馨香祷祝之至!”这段移情作文、移思代序的文字,表明毛泽东对逻辑学研究领域的熟悉,和对章士钊这类老先生的诚心呵护。章士钊正式写的“重印说明”,基本上吸收了毛泽东代拟的内容。——在这份书单中,开列有“笔记小说(自宋以来主要著作,如《容斋随笔》《梦溪笔谈》等)”。毛泽东喜读古人笔记小说,谢觉哉在1944年7月1日的日记中即有记载:“日前至毛主席处,见其衣袋有线装书,问之为《阅微草堂笔记》,他说其文字可玩味。”这年7月28日,毛泽东致信谢觉哉:“《明季南北略》及其他明代杂史我处均无,范文澜同志处或可找得,你可去问讯看。《容斋随笔》换一函送上。其他笔记性小说我处还有,如需要,可寄送。”信中所说《容斋随笔》,是宋代洪迈写的关于经史百家、文学艺术、宋代掌故、人物逸事的笔记性小说。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多次阅读此书,不仅在1959年这份书单中有这本书,1976年8月26日,他已进入病危状态,又索要《容斋随笔》,逝世前几天还在读。据不完全统计,毛泽东读过的古代笔记不下60种。比较著名的有:东晋葛洪《西京杂记》、干宝《搜神记》、南朝宋代刘义庆《世说新语》、宋朝李昉《太平广记》、张师正《括异志》、明朝冯梦龙《智囊》、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梁晋竹《两般秋雨庵随笔》等。毛泽东喜读常读《容斋随笔》,不知为何,未见有批注,倒是在冯梦龙《智囊》里,圈画不少,对其中的20余则故事作了批语。——在这份书单中,关于中国古代文史典籍,开列有《荀子》《韩非子》《论衡》《昭明文选》《张氏全书》(张载)、《二十四史》《资治通鉴》、赵翼《二十二史札记》等20多种。毛泽东读这类书籍,是常态,不必细说。仅以他读《荀子?天论》为例。毛泽东读《荀子》,很注意前人注疏对荀子观点的解释,认为不对的地方,均作驳疑。《荀子?天论》说到“不与天争职”的问题,注疏者引庄子的话解释,“六合之外,圣人存而不论”,毛泽东批注:“不对。六合内外圣凡皆应论议,此天文地质学所以应研究也。”再如,《荀子?天论》说到“大巧在所不为,大智在所不虑”,注疏者解释为“圣人无为而治也”,毛泽东批注:“六合内外皆在为,而所谓不为,黄老之说,大半骗术。”毛泽东很欣赏荀子的两个思想。一个是“制天命而用之”的哲学观,毛泽东概括为“人定胜天”。1965年6月13日,在同胡志明的谈话中,他还说:“荀子是唯物主义,是儒家的左派”。一个是“法后王”的历史观。毛泽东在1964年8月30日的一次谈话中,称拥护秦始皇的李斯,在“思想上属于荀子一派,主张法后王,后王就是齐桓公、晋文公,秦始皇也算”。在1958年写的《工作方法六十条(草案)》中,毛泽东提出领导干部除了马列主义理论外,还要“学点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学点哲学和政治经济学”、“学点历史和法学”、“学点文学”、“学点文法和逻辑”,等等。1959年的这份书单表明,他履行了自己对他人提出的要求。人们把阅读比作精神的“流浪”。毛泽东博览群书,更像是一个几乎要游遍知识世界各个角落的“游子”。但在每个游子的心底,毕竟都藏着一个“故乡”。“故乡”是出发点,也是行程的归宿。毛泽东在新中国成立后阅读世界的“故乡”,既有他个人的精神追求,更有他担负的建设一个新中国的领导使命和追求目标,以及沿路碰到的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和难题。八、建设路上:阅读承受之重毛泽东在新中国成立前就预言,随着各项事业的发展,领导干部会存在“本领恐慌”。新中国成立后,如何提升干部们领导经济建设的能力,成为党的建设一项突出课题。毛泽东1958年写的《工作方法六十条(草案)》,不下10条谈到学习,中心意思是反对不懂装懂、业务稀松的“空头政治家”。他说:“过去我们有本领,会打仗,会搞土改,现在仅仅有这些本领就不够了,要学新本领,要真正懂得业务”。从20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初,毛泽东心目中的重大“业务”,是经济建设。这期间,他通过阅读来熟悉“业务”和“学新本领”,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探索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道路。这是全新的历史课题,阅读和理论思考所承受的任务之重,也就可想而知。(一)为“善于建设一个新世界”,推荐12本马列著作早在1948年9月,国共两党开始战略决战时,毛泽东在西柏坡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就提出,要为迎接未来的新形势而读书,并说:七大提出读5本,如果5本不够,可以选10本,但不要太多。1949年3月在西柏坡召开的中共七届二中全会,筹划建国思路,读书问题也提上了日程。会议期间,毛泽东指定12本马列经典,起名为“干部必读”,发给与会者,号召全党学习。3月13日,他在全会总结讲话中说:“过去我们读书没有一定的范围,翻译了很多书,也都发了,现在积二十多年之经验,深知要读这十二本书,规定在三年之内看一遍到两遍……如果在今后三年之内,有三万人读完这十二本书,有三千人读通这十二本书,那就很好。”12本“干部必读”,不是随便选择的,反映了毛泽东对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后,应该从哪些方面提高干部理论素养的思考。如果把马列经典中的科学社会主义的内容,分为革命和建设两大部分,七大推荐的5本书,主要体现的是如何革命的内容。此时推荐的12本书,除七大推荐的5本外,增加的书目是《社会发展史》《政治经济学》《国家与革命》《列宁斯大林论社会主义建设》《马恩列斯思想方法论》等。新增书目,涉及思想方法、国家学说、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建设。突出学习这些内容,目的是落实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上说的,“我们不但善于破坏一个旧世界,我们还将善于建设一个新世界”。毛泽东1949年7月1日发表的《论人民民主专政》还说:我们熟悉的东西有些快要闲起来了,我们必须学会自己不懂的东西,而且要恭恭敬敬地学,老老实实地学。这12本“干部必读”,在新中国成立后一个比较长的时期内,一直是党员干部学习马列主义的基本读物。新中国成立初期,苏联作为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执政和建设经验,无疑是当时中央领导层借鉴学习的首选。1949年10月5日,刘少奇在中苏友好协会总会成立大会上就表达了这种心情:“苏联人民所走过的道路正是我们中国人民将要走的道路。苏联人民建国的经验值得我们中国人民很好地学习。”1953年2月,毛泽东在全国政协一届四次会议闭幕会上,历数中国人向外国学习的历程,结论是:古代和近代这两次学习外国,比起学习苏联的规模和效应,那是差得很远。我们应该在全国掀起一个学习苏联的高潮。学习苏联建设经验,一本很重要的书就是《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早在1942年,毛泽东就谈到,这本书告诉我们,在列宁之后,斯大林搞了三个五年计划,创造了社会主义的苏联,“我们要按照同样的精神去做”。1953年10月,毛泽东写信给时任中央办公厅主任的杨尚昆,嘱他将12本书中的《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六条结束语印发给中央有关领导和在京参加全国组织会议的代表,“请他们利用停会的两三天时间,加以阅读、研究,可能时还加以讨论”。此时,新中国迎来大规模的经济建设高潮,社会主义过渡时期也已开始。毛泽东还规定中高级干部普遍学习《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第9章至12章。这几章论述的,恰恰是苏联建设时期的经验,包括苏联如何“过渡到恢复国民经济的和平工作时期”,如何实现“社会主义的工业化”和“农业集体化”,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社会和实行新的宪法,等等。这些,都是新中国即将面临的实践课题。(二)两本苏联政治经济学与过渡时期的“经济法则”1953年后,有两本苏联政治经济学著作进入毛泽东的阅读视野,受到格外重视。一本是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本是苏联科学院组织编写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1951年11月,联共(布)中央为评定《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召开经济问题讨论会。斯大林根据会上提出的一些问题,于1952年写了《对于和1951年11月讨论会有关的经济问题的意见》和相关的三封信,当年结集为《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出版。该书比较系统地论述了社会主义经济工作的一些规律,涉及商品生产和价值法则、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三大差别和向共产主义过渡等问题。《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于1954年正式出版,后经修订,到1958年出了第三版。第三版前言说,新版“更加详尽地分析了两个世界体系——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发展的现代过程及其规律性”,“补充和更换了一些新的实际材料,对许多原理作了某些发展”。很明显,《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和《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互为补充,比较完整地反映了苏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实践和理论。对正在探索经济建设道路的中国,是难得的参考读物,并且来得很及时。1952年12月,《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中译本一问世,毛泽东就批示将其作为在京高级干部的学习材料。这时,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基本结束,毛泽东已经开始考虑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事情。1953年,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过渡正式开始,在向这个目标前进的过程中,所能参考的,也只有苏联的实践和理论。毛泽东这年为悼念斯大林写的文章,就是从这个角度来评价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贡献了关于现代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法则的理论”。强调该书对“基本经济法则的理论”的贡献,是因为毛泽东当时正在思考过渡时期中国经济的性质和应该运用的经济法则。1953年6月,中央政治局正式通过过渡时期总路线。关于过渡时期的经济性质,毛泽东这年7月在一个材料上的批示是:“新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这个判断有苏联经验为据。那么,实行“新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应该采用什么样的经济法则呢?在7月29日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毛泽东提出的意见是:要“在社会主义经济法则的支配下,适当地利用资本主义经济法则”,因为“资本主义经济法则是客观存在的。事物存在,法则当然存在,不能消灭……不执行劳资两利,把它变为一利,就是不了解这个法则”。很明显,毛泽东这时的着重点,是避免出现立刻“消灭资本主义经济法则”的“左”的倾向。为此,他在这次会议上还提出,中央政治局要准备讨论一次价值问题,并让陈伯达负责汇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价值问题”的若干文献,印成小册,先送中央各同志阅读。到1954年底,在处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经济法则的关系上,毛泽东思考的重点发生微妙变化。这个变化,在他阅读刚刚翻译过来的《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体会当中也有体现。1954年11月13日和14日的《人民日报》,连载《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第22章《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的基本特点》。文中说:“随着社会主义成分的形成和发展,决定了新的生产目的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法则也就产生并逐渐开始发生作用”,“在苏联,在过渡时期开始时,资本主义经济形式及其发展法则就已失去自己在国民经济中的统治地位”。这种论述,大概使毛泽东想到处于过渡时期的中国,应该着重强调社会主义经济法则的支配作用了。于是,11月18日,他致信刘少奇、周恩来等人,向他们推荐《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这章译文:“请你们看一下,足见所谓‘在社会主义全部或大部建成以前不可能有社会主义经济法则’的说法是错误的。”他在信中还叮嘱:“请伯达将《新建设》及《学习》上讨论过渡时期经济法则的文章看一下,看有无错误。”显然,毛泽东这时候更感兴趣的,是如何尽快扩大社会主义经济法则的支配和运用范围。理论认识对实践的影响,就是这样的奇妙。毛泽东当时阅读和运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和《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总体上看,他坚持过渡时期实行“新式的国家资本主义”,从而创造性地找到一条社会主义和平改造道路,对资产阶级实行赎买政策;当他认为应该承认和运用“资本主义经济法则”的时候,对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设想,是谨慎的,说是大概要用三个五年计划,即15年左右的时间;当他强化“社会主义经济法则的支配作用”的时候,过渡时期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三大改造”,也就陡然加快了速度。(三)《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与农业合作化运动在“三大改造”的过渡时期,中央领导层1955年春对农业合作化运动速度和规模,有一些不同意见,甚至出现争论。为了弄清楚基层农村究竟是怎样搞合作化的,搞合作化中遇到什么问题,合作化起来后有什么好处,好的、中等的和差的农业社各有什么特点,毛泽东阅读研究大量报告和通讯,编辑出版了《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全书收176篇文稿,90多万字。毛泽东为其中的104篇写了按语,为全书写了两个序言。该书在当时被称为“农业合作化的百科全书”。该书第一稿叫《怎样办农业生产合作社》,编于1955年9月中下旬。毛泽东10月11日在中共七届六中全会上谈到:“我用十一天工夫,看了一百二十几篇报告,包括改文章写按语在内,我就‘周游列国’,比孔夫子走得宽,云南、新疆一概‘走’到了。你们每个省、每个自治区是不是可以一年或者半年编一本书,每个县搞一篇,使得各县的经验能够交流,这对迅速推广合作化运动有好处。”《怎样办农业生产合作社》作为中央全会材料印发后,有些省委书记提出,书中的材料已经过时了,应当补充新的材料。毛泽东采纳了这个意见,作会议总结时说:《怎样办农业生产合作社》,你们可以带回去,看一看,把你们要增的材料送来,哪些应该抽掉的提出来,应该修改的地方加以修改,按语有不对的地方也提出修改意见。根据各地报来的新材料,毛泽东在1955年12月重编此书。留下原来的91篇,新选85篇。有的篇章,文字太差,毛泽东改得密密麻麻,像老师批改作文一样,又重拟大部分材料的题目,把一些冗长、累赘、使人看了头痛的标题,改得鲜明、生动、有力。毛泽东还为其中的104篇材料写了或长或短的按语。最后定名为 《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于1956年1月公开出版。毛泽东是在兴奋状态中阅读材料,编选此书的。他甚至说,1949年全国解放都没有这样高兴。原因大概是,他原来设想,改造几亿个体经营的农民,变农业生产资料的个人所有制为集体所有制,要花费很长的时间,没有想到在一年左右的时间,就解决了这么困难的事情。站在今天的角度,应该从两个方面来看毛泽东编辑《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方面,反映了他想迅速改变中国农村落后面貌的急切愿望,体现了一个大政治家领导运动的气势和风格,他精心写的不少按语,对于农村建设有积极指导作用,是长期有效的;另一方面,编选此书,也确实是人为地加速了合作化运动的进程,特别是按语和序言中对他认为是右倾保守思想的批判,不能说是正确的,体现并助长了当时超越客观实际的“左”的倾向。毛泽东一直很看重编选《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这件事,认为这是一次成功的调查研究。在1961年3月广州中央工作会议上,他说:“建国后这十一年我做过两次调查,一次是为合作化的问题,看过一百几十篇材料,每省有几篇,编出了一本书,叫做《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有些材料看过几遍,研究他们为什么搞得好,我调查研究合作化问题就是依靠了那些材料。还有一次是关于十大关系问题,用一个半月时间同三十四个部门的负责人讨论”。(四)从良好开端走向曲折的阅读新中国成立后,怎样搞建设,我们没有经验,开始时不得不照搬照抄苏联的一些做法。对于这种“抄”,毛泽东后来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谈话中坦陈:这“是必要的”,但“总觉得不满意,心情不舒畅”。1956年,中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苏联社会主义建设模式和我国照搬苏联经验的弊病,相继显露出来。实践探索一条适合中国情况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作为一个紧迫的历史课题,摆在了探索者的面前。但是,中国不仅没有成套的经验和理论可循,对这个问题甚至也没有开展过系统深入的研究。正如毛泽东1958年11月21在武汉中央工作会议上说的那样:“我们这些人,包括我在内,社会主义经济规律是什么东西,过去是不管它的。”毛泽东下决心去“管”社会主义经济规律这件一直困绕着他的事情,是从1956年开始的。理论参考的起点,依然是苏联的政治经济学。有件事不是偶然的巧合。在1956年2月中旬到4月下旬,毛泽东听取34个部门的工作汇报,意在全面了解经济建设中带规律性的问题。4月4日,正是在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期间,他在中央书记处会议上谈到:“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也是第一本总结社会主义建设经验的书,还是应该读的。”在读的时候,“大家要动脑筋,多想想建设社会主义的实践中的问题,要按实际情况办事,不受苏联已有的做法束缚”。要把马列主义同中国革命和建设实际“进行第二次结合,找出在中国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正确道路”。毛泽东当时既总结苏联经验,又“动脑筋”思考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问题的理论成果,就是著名的《论十大关系》。以1956年《论十大关系》和中共八大为标志,中国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出现了令人喜悦的良好开端。经济方面的发展,格外顺利和稳当。但随着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提前完成,随着突破苏联模式的信心越来越足,随着赶超英美的发展战略的提出,中国在探索自己的经济建设道路上,不久便进入“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的曲折时期。曲折起伏的探索思考,不难在毛泽东当时的阅读中看到一些线索。毛泽东发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一个基本思路是通过提高生产关系的水平来促进生产力快速发展。他认为,实现社会主义改造,仅仅完成了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公有化,还不足以说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体系已完全建立,生产关系中的“劳动相互关系”和“分配形式”就很不平等,还有差别。于是,在1958年8月北戴河中央会议期间,他反复谈到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里阐述的“资产阶级法权”(今译“资产阶级权利”)这个概念,认为现行的以工资形式的分配制度,就属于“资产阶级法权”。在8月19日的会上,毛泽东说:要破除资产阶级法权,例如争地位,争级别,要加班费,脑力劳动者工资多,体力劳动者工资少等。8月24日他在会上又说:搞等级制、薪水制,一是反映了中国资产阶级思想,二是照搬苏联,我们对资产阶级法权观点不自觉。上海的张春桥根据毛泽东的思路,写了篇《破除资产阶级法权思想》,1958年9月发表在上海《解放》杂志上。毛泽东读后,让《人民日报》转载,并代拟编者按语,提出,“这个问题需要讨论,因为它是当前一个重要的问题。我们认为张文基本上是正确的,但有一些片面性”。在10月13日《人民日报》转载张春桥的文章后,14日毛泽东还在天津召开了一次关于资产阶级法权问题的理论座谈会。在这以后,为了说明人民公社的做法破除了资产阶级法权,毛泽东进一步把自己的阅读延伸到中国古代历史。1958年12月在武汉中央工作会议期间,他批示印发《三国志?魏书?张鲁传》,并写了篇不短的批语,介绍张鲁类似于人民公社的一些做法。诸如,张鲁政权“不置长吏,皆以祭酒为治”,“近乎政社合一,劳武结合,但以小农经济为基础”;“这里所说的群众性医疗运动,有点像我们人民公社免费医疗的味道,不过那时是神道的”;“道路上饭铺里吃饭不要钱,最有意思,开了我们人民公社公共食堂的先河”。总之,张鲁的做法表明,“现在的人民公社运动,是有我国的历史来源的”。毛泽东在这些阅读中获取的思想资源,体现出对社会主义经济法则的一些误解,对当时的人民公社化运动,产生了消极影响。(五)为克服“共产风”,研究政治经济学事实上,在人民公社化运动普遍搞起来后,毛泽东就意识到一些做法难以为继。1958年10月,他视察河北、河南等地农村,发现许多地方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出现了“共产风”,搞“一大二公”的平均主义,无偿调拨农民的财物,急于从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从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理论界也出现了否定商品生产、价值规律、按劳分配的错误倾向。在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毛泽东开始纠偏、纠“左”。借助的方法,还是阅读。读什么呢?1958年11月上旬,毛泽东在郑州中央工作会议上有过说明:“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除了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和这本《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成系统的东西还没有。”1959年底到1960年初在读《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谈话中,他又说:“搞出了一本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总是一大功劳,不管里面有多少问题”。这确实是不得已的选择,在当时条件下,也只能结合中国的实际来研究苏联建设社会主义的经验和理论。于是,毛泽东再次捡起此前阅读推荐过的这两本苏联政治经济学著作。从1958年11月到1961年,几乎是逢会必讲领导干部要读这两本书,目的是“使自己获得一个清醒的头脑,以利指导我们伟大的经济工作”。1958年11月4日,毛泽东在郑州中央工作会议上直奔主题:“我们研究公社的性质、交换、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这些问题,可以参考的材料还是斯大林那本《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我们现在看,跟发表的时候看法不同了。”11月9日,毛泽东给全党县委以上的领导干部写信,要大家读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和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用心读三遍,随读随想,加以分析”,“要联系中国社会主义经济革命和经济建设去读”。11月9日和10日,毛泽东又给参加郑州中央工作会议的领导干部讲解自己阅读《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的体会:“我相当赞成其中的许多观点,把这些问题讲清楚很有必要。”“现在要利用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和价值法则,作为有用的工具,为社会主义服务。在这方面,斯大林讲了许多理由。”如此苦口婆心,毛泽东说他是“搬斯大林,继续对一些同志作说服工作”,即说服大家搞人民公社不能废除商品经济,不能刮“共产风”,必须运用价值法则作经济核算。郑州会议形成的两个文件《十五年社会主义建设纲要四十条(1958—1972)》和《郑州会议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草案)》,基本上反映了毛泽东当时的这个思路。在11月下旬召开的武汉中央工作会议期间,毛泽东看到中国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整理的材料《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第三版的重要修改和补充》,立刻批示印发与会者。11月21日,他在会议讲话中说:现在全国议论纷纷,斯大林的书(指《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每人发一本,把社会主义部分看一遍。在随后召开的中共八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又讲:郑州会议提出研究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大家没有看,要拿出几个月时间,请各省组织一下,为我们的事业和当前的工作来研究政治经济学。1959年7月召开的庐山中央工作会议,前期议程依然沿着纠偏和纠“左”的思路进行。毛泽东在会议开幕当天的讲话中,把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列为庐山会议要讨论的18个问题之首。他说:“有鉴于去年许多领导同志,县、社干部,对于社会主义经济问题还不大了解,不懂得经济发展规律,有鉴于现在工作中还有事务主义,所以应当好好读书。”“中央、省、市、地委一级委员,包括县委书记,要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第三版)。”“去年有了一年的实践,再读书会更好些。”庐山会议后期,毛泽东错误发动对彭德怀等人的批判,会议方向大扭转,实际上影响了领导干部阅读《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安排。1960年1月召开的上海中央工作会议,主要议题是讨论国民经济计划。毛泽东在会上再次讲:我有一个建议,中央各部门的党组,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应组织起来读《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先读下半部(社会主义部分)。以第一书记挂帅,组织个读书小组,把它读一遍;至于上半部(资本主义部分),也要定个期限;今年主要精力恐怕是读经济学;国庆节以前,把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读完,读的方法是用批判的方法,不是用教条主义的方法。1961年6月8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上,毛泽东谈到搞社会主义建设不能急,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恳切地说:“我这话一直讲他几年,你们作好思想准备,听厌了,我就不讲了。要重读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这本书写得比较好,是对苏联社会主义建设三十五年的总结。我们才十一年,写不出政治经济学来。这本书里,斯大林讲了两个经济法则:一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一是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必然性。”1961年6月12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毛泽东又谈到《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这本书只有极少数个别问题有毛病,我最近又看了三遍。他讲客观规律,把社会科学的这种客观真理,同自然科学的客观真理并提,你违反了它,就一定要受惩罚。我们就是受了惩罚,最近三年受了大惩罚。”在两年半左右的时间里,如此密集地阅读推荐两本书,在毛泽东的阅读史上还未曾有过。正是在他的倡导下,刘少奇、周恩来等中央领导人纷纷组织读书小组研究《政治经济学教科书》,阅读过程中的谈话或笔记,都有留存。为了让省部级领导干部能够集中一段时间阅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央在1960年初还专门举办了自学和讲课相结合的学习班。时任湖北省委第一书记的王任重,在当时日记中,记载了他参加学习班前后的活动和自己的理论思考。为体会毛泽东和高级干部们互动学习研究的气氛,不妨作些引述——1月4日:“今天听一位同志讲毛主席关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意见,分析得很深刻,确实是高度的理论概括。”1月7日:“这几天,用几个半天读政治经济学方面的问题,很有收获。主席、少奇同志讲的许多观点是一致的。开脑筋。”2月16日:“继续由薛暮桥同志介绍第一单元,胡绳同志传达主席的意见(读书的意见)。”2月25日:“打算明天开始写笔记。”3月2日:“学习班正式结束了。文件是读完了,听讲也听了许多,但是消化还是不够。”3月3日:“下午七时半主席找我们谈话……从实践到认识再到实践,这样无限反复地认识问题,丝毫不停留。”(六)“什么叫建成社会主义,很有文章可做”毛泽东“搬”《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和《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对一些同志作说服工作”,前提是他自己作了深入的阅读研究。对这两本书,他从50年代到60年代初究竟读了几遍,无法确证。可以肯定的是,仅1958年就三次读《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作了不少批注,还留下在郑州会议上的讲解记录。批注和讲解记录,已分别收入《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和《毛泽东文集》。关于《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毛泽东在1958年以前就已读过。1958年第三版出来后,他又读。1959年12月10日到1960年2月9日,还专门组织一个读书小组,先后在杭州、上海和广州研读此书。参加读书小组的有陈伯达、胡绳、邓力群、田家英等党内“秀才”。他们边读边议,逐章逐节讨论,毛泽东发表许多谈话。他的谈话记录,保存下来的有两个本子。一个叫《毛泽东读〈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下册的笔记》,将毛泽东的谈话按问题作了归纳,加了小标题;一个叫《毛泽东读苏联〈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的谈话记录稿》,按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原文顺序,同时印上原文和毛泽东针对原文的谈话记录。《毛泽东文集》第八卷节选了部分谈话记录,分为关于世界观和方法论、关于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关于社会主义建设、关于政治经济学的一些问题四个部分。对这两本书,毛泽东始终以分析的态度来阅读。在评论中,常常指出书里哪些讲得正确,值得注意;哪些不正确或不太正确,应该怎样理解;哪些讲得模糊,作者自己都还没有搞清楚。关于《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的不足,毛泽东认为:第一章讲掌握规律,但怎样掌握规律没有提出;斯大林说生产资料不是商品,值得研究;这本书从头到尾没有讲到上层建筑,没有考虑到人;基本错误是不相信农民;计划经济有话没有说完;工农业关系、轻工业和重工业的关系没有讲清楚;对于轻工业、农业不够重视;等等。关于《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不足,毛泽东认为:这本书的写法很不好,总是从概念入手,先下定义,不讲道理;只讲物质前提,很少涉及上层建筑;生产关系的问题不容易说清楚;书中关于中国的资本主义所有制转变为全民所有制的问题,说得不对;书里表达出想用经济力量控制别的国家,对他们自己也不见得有利;等等。毛泽东阅读和评论这两本书,从头到尾都联系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际,涉及中国在建设中哪些搞得对,哪些搞得不对,原因在哪里,今后应该怎么办。例如,读《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时,毛泽东就说:“斯大林认为在苏联生产资料不是商品。在我们国家就不同,生产资料又是商品又不是商品,有一部分生产资料是商品,我们把农业机械卖给合作社”。在读该书的批语中,毛泽东甚至提出,把书中的“‘我国’(指苏联)两字改为‘中国’来读,就十分有味道”。一贯联系实际读“本本”的理念,在这里又一次得到生动体现。50年代末到60年代初,是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关键时期。说其关键,是指这段时间是从顺利到曲折的一个拐点,正确的、基本正确的和不正确的思路常常交织在一起。毛泽东和中央领导层确实面临甚至陷入一些理论思考的困境。但越是艰难,毛泽东越是执著地探索和思考。研读《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和《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打开了他的思想空间,在认识上前进不少。他的阅读着眼点,事实上已经不局限于纠正“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左”倾错误,还围绕“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重大历史课题进行思考探索。毛泽东读这两本书的批语和谈话,从宏观到微观提出了一系列非常难得的观点,其中,既有对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创造性发挥,也有对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经验的反思与总结,还有对未来进行经济建设的一些设想。从大的思路上讲,毛泽东的阅读收获有:马克思主义老祖宗的书必须读,但单靠老祖宗不行,任何国家的共产党都要创造新的理论为现实服务;政治经济学不能不接触生产力;干革命,是为生产力的发展扫清道路;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许多新的经验;社会主义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第二个阶段是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后一阶段可能比前一阶段需要更长的时间;所有制问题基本解决以后,最重要的是管理问题,是人与人的关系,包括劳动中的人与人的关系;什么叫建成社会主义,这个问题很有文章可做,建成社会主义不要讲得太早;搞建设也要忍耐,不要希望早胜利;我们还没有掌握经济运行的客观法则,从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是一个长时间的过程;等等。从具体政策上讲,毛泽东的阅读收获有:搞经济计划,我们没有相当充分的研究,未必反映了经济客观规律;社会主义仍然需要发展商品生产,尊重价值规律;不摸到商品生产规律,会把农民引到敌人那里去;商品生产可以是资本主义的,也可以是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不限于个人消费品,也应该包括生产资料;中国必须要有自己的经济体系;将来的城市不要那么大,需要建立许多小城市;要注意发挥企业的积极性;土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经济学家们最好算算土地的价值;我们历来讲公私兼顾,不能有公无私,也不能有私无公;技术一发展,劳动组织和劳动力的分配就要跟着变化;等等。这些阅读中的思想收获,即使今天看来,也非常难得,很有价值。当然,毛泽东当时的认识还带有不稳定、不完备的特点,其思想发展也就存在着多种可能性。但他在阅读中,联系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实际进行理论探索的精神,让人感佩。毛泽东读这两本书,有一个浓郁的心结,就是希望能够写出适应新形势需要的理论著述。此番心迹,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谈话中展露无遗。他说:“现在,我们已经进入社会主义时代,出现了一系列的新问题,如果单有《实践论》《矛盾论》,不适应新的需要,写出新的著作,形成新的理论,也是不行的。”但是,要写出新著作,形成新理论,毕竟不那么容易。对其难处,毛泽东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谈话中,有清醒的认识:“有英国这样一个资本主义发展成熟的典型,马克思才能写出《资本论》。社会主义社会的历史,至今还不过四十多年,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还不成熟,离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还很远。现在就要写出一本成熟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政治经济学教科书,还受到社会实践的一定限制。”没有实践的充分发展,没有足够的经验准备,要充分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建设规律,是不现实的。(本文作者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员)(来源:《中共党史研究》2013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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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晋:毛泽东阅读史略(四)
九、政治演进:读书、荐书和编书毛泽东在探索经济建设道路上的阅读和思考,即已表明,在重要关头和重大问题上,通过读书、荐书、编书,来理清思路,提高认识,丰富知识,端正风气,倡导正确方向,是他习惯使用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也是他比较习惯的一种决策方式。在诸多政治问题上的思考和决策,以及推动决策实施过程中,毛泽东读书、荐书、编书的情况,尤为如此。从这个角度讲,新中国成立后的政治演进,多少也可以从他阅读思考的变化中,看出一些线索。(一)比较中外宪法文献,制定"五四宪法"1954年,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史称"五四宪法",初稿是毛泽东这年春天在杭州主持起草的。1954年1月15日,毛泽东在杭州致电刘少奇等中央领导人,告诉他们宪法小组的起草工作已经开始,为便于中共中央政治局2月间讨论宪法草案初稿,他亲自开列一批中外宪法文献,"望各政治局委员及在京各中央委员从现在起即抽暇阅看"。这封电文开列的宪法文献分属三类。一是社会主义国家宪法,包括1918年苏俄宪法,1936年苏联宪法及斯大林报告,以及罗马尼亚、波兰、民主德国、捷克等国宪法。毛泽东在电文中对这些宪法的评价是,"各国宪法大同小异,罗、波取其较新,德、捷取其较详并有特异之点,其余有时间亦可多看"。二是民国时期的宪法,包括1913年"天坛宪法草案"、1923年"曹锟宪法"、1946年"蒋介石宪法",推荐理由是它们"可代表内阁制、联省自治制、总统独裁制"三种制宪思路。三是资本主义国家宪法,只列法国1946年的宪法一种,推荐理由是"可代表较进步较完整的资产阶级内阁制宪法"。以上宪法文献是毛泽东从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人民民主国家宪法汇编》和政务院办公厅编辑的《宪法选举法资料汇编》等书中挑选出来的。显然,他事先作了比较充分的比较研究,推荐哪部宪法,均有所考虑,视野很开阔。刘少奇收到毛泽东的电文后,复电说:"此间同志同意主席所定宪法起草工作及讨论的计划。即将来电印发给在京各中委及候补中委,并要他们阅读所列参考文件。"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层第一次系统阅读研究各种宪法文献,对新中国法制建设意义不小。事实上,在起草和讨论"五四宪法"过程中,毛泽东参阅的宪法文献,远不止上面他推荐的那些,对上述三种类型宪法的评论,也深入许多。据当时在宪法起草小组搞资料工作的史敬棠回忆:"参考的资本主义的宪法,有英国的、法国的、美国的。毛泽东说,这些国家,开始都搞过资产阶级革命,所以还带有进步性,它的民主性还不能完全抹杀。他就举了法国的一个宪法。"1954年6月14日在讨论"五四宪法"草案的会上,毛泽东还说:"讲到宪法,资产阶级是先行的。""我们对资产阶级民主不能一笔抹杀,说他们的宪法在历史上没有地位。"关于从清末到民国制定的各种宪法,毛泽东在6月14日讨论宪法草案的会上,作过评论:"从清末的‘十九信条’起,到民国元年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到北洋军阀政府的几个宪法和宪法草案,到蒋介石反动政府的《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一直到蒋介石的伪宪法。这里面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比如民国元年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在那个时期是一个比较好的东西;当然,是不完全的、有缺点的,是资产阶级性的,但它带有革命性、民主性。"在"五四宪法"起草和讨论过程中,毛泽东多次讲,这部宪法必须体现两个原则,一是民主原则,一是社会主义原则,根本上说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因此,他参考较多的无疑是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有的"取其较新",有的"取其较详"。1918年的苏俄宪法,把列宁写的《被剥削劳动人民权利宣言》放在前面,毛泽东受到启发,决定为"五四宪法"增写一个序言。这是新中国宪法的重要特点,目前我们实行的"八二宪法",经多次修改,依然保留有序言。关于"五四宪法"和上述三种类型宪法的关系,毛泽东也作过说明。他在6月14日讨论宪法草案的会上说:"这个宪法草案,总结了历史经验,特别是最近五年的革命和建设的经验","也总结了从清朝末年以来关于宪法问题的经验","同时它也是本国经验和国际经验的结合。我们的宪法是属于社会主义宪法类型的。我们是以自己的经验为主,也参考了苏联和各人民民主国家宪法中好的东西。"在讨论中,有人说"五四宪法"是"中国第一部宪法"。毛泽东表示这个观点不妥,并列举了清末以来颁布的8部宪法,认为名副其实的说法应该是,"五四宪法"是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读谈"红学"论著,反对思想文化界的唯心论1954年,思想文化界出现批判俞平伯"红学"观点,进而批判胡适唯心论观点的运动。这场运动的发动与毛泽东有关,事情缘起于他阅读和推荐李希凡、蓝翎的两篇论文:《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他》和《评〈红楼梦研究〉》。李、蓝的论文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分析《红楼梦》,批评俞平伯的"红学"观点。毛泽东读后,于1954年10月16日写了著名的《关于〈红楼梦〉研究问题的信》。信中说:"这是三十多年以来向所谓《红楼梦》研究权威作家的错误观点的第一次认真的开火。""看样子,这个反对在古典文学领域毒害青年三十余年的胡适派资产阶级唯心论的斗争,也许可以开展起来了。"新中国成立后,如何在思想文化领域树立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如何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和唯物辩证法,开展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进行文化方面的改造,一直是毛泽东很关注也很纠结的事情。1951年放映的电影《武训传》,在主题歌里唱出"大哉武训,至勇至仁","行乞兴学,千古一人"这样的"赞诗",誉武训为劳动人民"文化翻身的一面旗帜",就已引起毛泽东的警觉和不满。在他看来,把"行乞兴学"的改良主义吹得这样高,违背了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所以当时就说:"电影《武训传》的出现,特别是对于武训和电影《武训传》的歌颂竟至如此之多,说明了我国文化界的思想混乱达到了何等的程度!"到1954年,又冒出两个"小人物"批评"红学"研究领域的"大人物",却受到"阻拦"的事情。毛泽东借此把文章做大,也就势所必然。毛泽东有兴趣和有理由借此做文章,还因为他对《红楼梦》并不外行。他不仅熟读《红楼梦》,且一向有自己的观点。说来也巧,就在俞平伯1954年3月在《新建设》上发表《红楼梦简论》引起李、蓝著文批评的时候,毛泽东在杭州同随行工作人员也讨论到《红楼梦》,认为这部小说"是讲阶级斗争的","很多人研究它,并没有真懂"。毛泽东也确实读了不少"红学"论著。对俞平伯的"红学"观点,也并不陌生,甚至也未必是读了李、蓝两篇批评文章才开始了解的。上海亚东图书馆1923年出版的俞平伯《红楼梦辨》,毛泽东读得很仔细,差不多从头到尾都有批注、圈画,在全书打了50多个问号。在批语中,毛泽东写有"错误思想集中在本册第六、第七两节"这样的话。在第六节《作者底态度》"《红楼梦》是感叹自己身世"一句旁,毛泽东粗粗地画了一个竖道,在竖道旁又画了一个大问号;在《红楼梦》"是情场忏悔而作的"一句旁,毛泽东也用铅笔画了竖道,还附加上问号。对第七节《〈红楼梦〉底风格》,画的问号更多,有的一页上就有七八个问号。毫无疑问,无论是批俞之前,还是批俞之后,毛泽东把《红楼梦》当作社会历史来读的倾向,既明确,又是一贯的,同胡适、俞平伯代表的"新红学"不是一路;同以蔡元培为代表的"旧红学",更是两样。因为熟悉并且不同意"新红学"及俞平伯的观点,毛泽东自然支持李、蓝从历史唯物主义角度批评俞平伯的"红学"观点。事情就是这样偶然,也是这样必然。毛泽东《关于〈红楼梦〉研究问题的信》,实际上是一封公开信。他在信封上写下的要求阅读这封信的人名有28个,包括刘少奇、周恩来、陈云等中央主要领导人,陆定一、习仲勋、胡乔木等文化意识形态领域主要负责人,以及郭沫若、沈雁冰、周扬、丁玲、冯雪峰等文艺界头面人物。如此范围,可知毛泽东把"红学"问题看得何等之重,要解决这个问题的决心何等之大。关于这场批判运动的内容,有一个自然的延伸逻辑,这就是:对俞平伯本人应采取团结态度,主要是批判他在学术上的错误观点;对唯心论观点的批判,不应该局限于古典文学研究范围,还应包括哲学、历史学、教育学等方面;由于俞平伯的"红学"观点反映了"胡适派唯心论思想",最终主要是批判"胡适派唯心论思想"。为什么有这样一个逻辑?经过毛泽东修改的周扬在1954年12月8日中国文联主席团、中国作协主席团扩大的联席会议上的讲话,说得很明确:因为胡适是"中国资产阶级思想的最主要集中的代表者。他涉猎的方面包括文学、哲学、历史、语言各个方面","而他从美国资产阶级贩来的唯心论实用主义哲学则是他的思想的根本","在人民和知识分子的头脑中还占有很大的地盘。不能设想,不经过马克思主义在各个具体问题上的彻底批判,唯心论思想可以自然消灭"。接下来,思想文化界在批判胡适思想的计划草案中,拟定了九个题目:胡适哲学思想批判,胡适政治思想批判,胡适历史观点批判,胡适《中国哲学史》批判,胡适文学思想批判,胡适《中国文学史》批判,考据在历史学和古典文学研究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红楼梦》的人民性和艺术成就及其产生的社会背景,关于《红楼梦》研究著作的批判(即对新旧"红学"的评价)。对胡适派唯心论思想的批判,根本上是一个哲学问题。毛泽东最关注的,也是克服唯心论哲学在新中国思想文化领域的影响。1954年12月,哲学家李达把自己写的《胡适的政治思想批判》和《胡适思想批判》两篇文章寄送毛泽东。毛泽东读后回信表示:"觉得很好。特别是政治思想一篇,对读者帮助更大。""建议对一些哲学的基本概念,利用适当的场合,加以说明,使一般干部都能够看懂。要利用这个机会,使成百万的不懂哲学的党内外干部懂得一点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思想文化界这场运动,在1955年就结束了。但毛泽东对"红学"论著的阅读和关注,并没有停止。1964年8月关于哲学问题的谈话中,毛泽东说:"《红楼梦》写出二百多年到现在还没有搞清楚,可见问题之难。有俞平伯、王昆仑,都是专家。何其芳也写了个序,又出了个吴世昌。这是新红学,老的不算。蔡元培对《红楼梦》的观点是不对的,胡适的看法比较对一点。"这里,把中国近代以来有影响的"红学"代表人物,都点了出来,在同"旧红学"的对比中,认为胡适开启的"新红学""比较对一点",这多少是对"新红学"的一种客观评价。(三)评价《简明哲学辞典》,思考人民内部矛盾问题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初,不少领导干部和知识分子比较熟悉苏联哲学家尤金和罗森塔尔主编的《简明哲学辞典》。这本辞典1939年作为《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参考资料出版。到1954年,即已增改到第四版,译成中文达67万字,事实上成为一部独立的和系统的哲学辞典。《简明哲学辞典》当时在中国大受欢迎,是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难以替代的工具书。毛泽东和《简明哲学辞典》主编之一尤金很熟悉。尤金20世纪50年代初受毛泽东邀请来中国,负责校阅《毛泽东选集》俄文译稿,后又成为苏联驻华大使。毛泽东时常和他讨论哲学,曾开玩笑地对他说,《简明哲学辞典》一些条目,特别是其中的"同一性"条目"是整我的"。1957年1月27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毛泽东第一次明确发表了对《简明哲学辞典》的看法。他说:"斯大林有许多形而上学,并且教会许多人搞形而上学……苏联编的《简明哲学辞典》第四版关于同一性的一条,就反映了斯大林的观点。辞典里说:‘像战争与和平、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生与死等等现象不能是同一的,因为它们是根本对立和互相排斥的。’这就是说,这些根本对立的现象,没有马克思主义的同一性,它们只是互相排斥,不互相联结,不能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这种说法,是根本错误的。"在1959年8月中共八届八中全会上的讲话中,毛泽东再次重申自己的看法:《简明哲学辞典》"把同一性混同于形而上学的同一性,与马克思主义的同一性完全是两回事。因而否定战争与和平、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生与死有同一性,可以转化。我对尤金说,你这个东西是整我的,他回答不了。我说,既没有同一性,战争为什么转化为和平、和平又转化为战争,如第一、二次世界大战,抗美援朝,就是和平转化为战争,战争转化为和平。这两个东西,照形而上学看是完全隔绝的"。经毛泽东提倡,我国哲学界在报刊上开展了关于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思维与存在有没有同一性问题的讨论。1960年11月12日,毛泽东看到当天《人民日报》登载的一篇关于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讨论的综合介绍,当即要该报把文中提到的几篇不同观点的文章,全部找来给他看。毛泽东当时如此重视"同一性"这个哲学概念,除《简明哲学辞典》的解释确有片面性外,显然还有别的动因。至少,与毛泽东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有关。第一,从思想方法上总结和反思斯大林犯错误的教训。1956年苏共二十大揭开斯大林犯错误的"盖子"后,毛泽东由此探寻斯大林晚年犯错误的原因。在1957年1月27日全国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他提出:"对立面的这种斗争和统一,斯大林就联系不起来。苏联一些人的思想就是形而上学,就是那么硬化,要么这样,要么那样,不承认对立统一。因此,在政治上就犯错误。""斯大林时期,反革命就只有杀头的一个办法,犯错误的也杀头,偶尔有不同意见,就排除,就抓起来,就斗争,就叫‘反苏’,对立不能统一,不能转化。"这显然是联系苏联实际来解读《简明哲学辞典》中"同一性"这个条目。第二,促进党内领导干部进一步理解和认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怎样避免斯大林那样的形而上学错误?办法就是让正确的东西在同错误的东西的比较和斗争中发展。这是毛泽东提出"双百"方针的初衷。但是,这个方针提出来后,苏联和东欧一些国家有不同意见,认为放弃了马克思主义在科学文化领域的指导地位。贯彻"双百"方针,在国内也有阻力。毛泽东1957年2月曾有这样一个估计:全国地委以上干部,真正理解和赞同"双百"方针的,也就十分之一。在1957年1月27日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他批评《简明哲学辞典》对同一性的错误解释,正是为了阐述实行"双百"方针的必要性。他说,我们要解释和发展辩证法的对立统一学说,"从这个观点出发,我们提出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这个方针","双百"方针就是要在比较和斗争中发展正确的东西,实现对立面的同一性转化。第三,毛泽东当时在酝酿论述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强调对立面的同一性和转化,正好是他思考这个问题的哲学工具。在1957年1月27日的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他专门谈到怎样看少数人闹事的事情,认为研究这个新问题,在思想方法上必须承认矛盾的对立和转化。他说:"对闹事又怕,乂简单处理,根本的原因,就是思想上不承认社会主义社会是对立统一的,是存在着矛盾的";"一部分是敌我矛盾,大量表现的是人民内部矛盾"。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就必须树立和坚持矛盾同一性转化的思想方法。一个月后,毛泽东发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讲话,便吸收了这次讲话的许多内容。《简明哲学辞典》同当代中国政治的瓜葛,还没有完。1959年8月,在庐山会议期间,毛泽东让人从《简明哲学辞典》里选出一些条目内容,编成一份题为《经验主义,还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材料,发给与会者。毛泽东还给与会者写信,建议读《简明哲学辞典》,要求在半年内读完,并说:"为了从理论上批判经验主义,我们必须读哲学"。1959年读《简明哲学辞典》,背景和1957年已明显不同,重点转向了该书对经验主义的批判。这主要是针对彭德怀等人的。毛泽东认为其思想方法属于"经验主义"。抽象看,运用《简明哲学辞典》的观点来反对"经验主义"似无不妥,但把这个帽子戴在彭德怀等人头上,则是误判,显然错了。阅读与实际的脱离,运用书本的复杂性,此为一例。(四)借助人物史传,纠正"大跃进"领导作风1958年"大跃进"运动的失误,主要是违背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以搞群众运动的方式来搞经济建设。从领导作风和工作方法上讲,反映出当时党内领导干部中存在的不良风气,诸如,有的遇事不商量,在生产指标上给下面很大压力;有的蛮横压制不同意见,只看"风向"作决策;有的对上不敢讲真话,一味浮夸。这些,都属于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命令主义。毛泽东发现"大跃进"的错误后,下决心从领导作风和工作方法角度进行纠正,由此阅读推荐三篇历史人物传记。一是阅读推荐《明史?海瑞传》,提倡"海瑞精神"。1959年,毛泽东在多次中央会议上宣传海瑞精神,即敢讲真话、说实情的精神。他专门把《明史?海瑞传》推荐给周恩来、彭德怀等人阅读。4月5日在上海召开的中共八届七中全会上,毛泽东说:我们共产党高级干部很不勇敢,不肯尖锐。无非是怕穿小鞋,怕失掉职务,怕失掉选票。我就讲透这些人的心事,连封建时代的人物都不如。接着,毛泽东把《明史?海瑞传》的有关内容讲了一遍,总结说:你看海瑞那么尖锐,他写给皇帝的那封信就很不客气,我们的同志有海瑞那样勇敢?毛泽东讲海瑞精神,不只是一般性的倡导,还借此对自己在发动"大跃进"过程中很少听得到真话进行反思。在这次会议上,他还说:"现在搞成一种形势,不大批评我的缺点。你用旁敲侧击的办法来批评也可以嘛。""少奇等是在我身边多年的战友,在我面前都不敢讲话。"二是阅读推荐《三国志?郭嘉传》,推崇"多谋善断"。毛泽东这期间阅读推荐最多的是《三国志?郭嘉传》,目的是希望领导干部做事情、订计划,既要善于听取不同意见,又要善于集中不同方面的意见,及时作出正确的决策,像曹操和郭嘉那样"多谋善断"。1959年3月2日在郑州会议上,毛泽东几乎原原本本地把《郭嘉传》的内容讲了一遍,总结说:"我借这个故事来讲,人民公社党委书记以及县委书记、地委书记,要告诉他们,不要多端寡要,多谋寡断。谋是要多,但是不要寡断,要能够当机立断;端可以多,但是要抓住要点。这是个方法问题。"毛泽东这样讲,是要求领导干部不要陷入"辛辛苦苦的官僚主义",制定决策要多商量,发现问题赶快纠正。一个月后,在上海会议上,毛泽东又讲《郭嘉传》的故事,然后说:此人足智多谋,协助曹操南征北战,策谋帷幄,出了许多好主意,值得我们学习。毛泽东由此联想到"大跃进"运动中,一些领导干部不是多端寡要、好谋无决,就是少谋武断、独断专行,于是,进一步解释说:多谋就是要听取不同意见,没有多谋,就不可能有善断。人们对事情的判断有三种情况:正确判断,武断,断得不及时。要当机立断,不能犹豫不决。反对党内的一些不良倾向,也要当机立断。一直到1959年庐山会议期间,毛泽东还讲到郭嘉事迹,说1958年经济计划搞乱了,要像郭嘉那样多谋善断,留有余地,等等。三是阅读推荐《史记?郦生陆贾列传》,呼吁"民主纳谏"。郭嘉和曹操遇合,也是谋与断的结合,既成就了郭嘉,也成就了曹操。但历史上并不是所有的领导团队的决策者和谋划者,都能像曹操和郭嘉这样幸运遇合。最典型的悲剧,就是项羽和范增。1962年1月召开的七千人大会,目的是总结"大跃进"的经验教训,毛泽东在1月30日的大会讲话中,谈到《史记》记述刘邦善于纳谏而取得胜利,项羽不听意见而失败的一些情况。他说:"从前有个项羽,叫做西楚霸王,他就不爱听别人的不同意见。他那里有个范增,给他出过些主意,可是项羽不听范增的话。另外一个人叫刘邦,就是汉高祖,他比较能够采纳各种不同的意见。"接着详细讲了《史记?郦生陆贾列传》记载郦食其求见刘邦的故事,最后归结为:"刘邦是在封建时代被历史家称为‘豁达大度,从谏如流’的英雄人物。刘邦同项羽打了好几年仗,结果刘邦胜了,项羽败了,不是偶然的。"比较刘邦、项羽不同领导作风的成败,针对的是"大跃进"运动期间一些领导干部不讲民主,不肯纳谏的作风。毛泽东在讲话中直面现实,提出告诫:"我们现在有些第一书记,连封建时代的刘邦都不如,倒有点像项羽。这些同志如果不改,最后要垮台的。"(五)编选《不怕鬼的故事》,应对多事之秋20世纪50年代末到60年代初,对中国来说是多事之秋。在国内,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进入严重困难时期;国际上,由于中国在西藏进行平叛,中印关系随之紧张,西方世界掀起反华浪潮,中苏友好关系这时候也开始解体。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来应对这些挑战,渡过难关,是毛泽东当时考虑得比较多的一个问题。从1959年春天开始,毛泽东在不同场合经常讲古代笔记小说中的一些不怕鬼的故事。5月6日,他向11个国家的访华代表团介绍了西藏分裂分子武装叛乱和中印关系的紧张情况,随即把话题引向不怕鬼的问题:世界上有人怕鬼,也有人不怕鬼。鬼是怕它好呢,还是不怕它好?经验证明,鬼是怕不得的。越怕鬼就越有鬼,不怕鬼就没有鬼了。中国小说里有一些不怕鬼的故事,我想把不怕鬼的故事编成一本小册子。说干就干。毛泽东让胡乔木落实这件事,任务交给了中国科学院文学研究所所长何其芳。到这年夏天,《不怕鬼的故事》便基本编成。这部书稿从古代笔记小说里选了几十篇和鬼魅斗智斗勇的故事,短则几十字,多也不过千字。毛泽东读了书稿,选择部分故事在一个会议上印发。此后,他又让何其芳进一步精选充实书稿,遂成70篇,共6万多字。因是文言,每篇又相应做了注解,还写了一个序言,说明为什么编选这样一本书。1961年1月4日,毛泽东约何其芳谈序言的修改。何其芳根据毛泽东的意见改完序言,送给毛泽东,毛泽东又作了多处加写。其中有一句是:"难道我们越怕‘鬼’,‘鬼’就越喜爱我们,发出慈悲心,不害我们,而我们的事业就会忽然变得顺利起来,一切光昌流丽,春暖花开了吗?"在序言末尾加写的一大段话里,毛泽东把他提议编选《不怕鬼的故事》的现实意义表达得格外直接:"读者应当明白,世界上妖魔鬼怪还多得很,要消灭它们还需要一定时间,国内的困难也还很大,中国型的魔鬼残余还在作怪,社会主义伟大建设的道路上还有许多障碍需要克服,本书出世就显得很有必要。"《不怕鬼的故事》于1961年2月由人民文学出版社正式出版。付印前,毛泽东批示把清样送给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周扬、郭沫若看,询问他们是否还有修改的意见;出版时,又指示将序言在《红旗》和《人民日报》上登载,把全书译成几种外文;出版后,又推荐给参加整风的干部们阅读:如此大张旗鼓地推荐,显然是把《不怕鬼的故事》作为现实政治斗争和思想教育的工具。毛泽东当时说的"鬼",有两层含义:一是国际上的反华大合唱,一是国内的困难和障碍。《不伯鬼的故事》所倡导的,就是坚定意志、敢于斗争、敢于胜利的精神,和毛泽东这期间写的诗词中说的,"已是悬崖百丈冰,犹有花枝俏","金猴奋起千钧棒,玉宇澄清万里埃",可为互证。当然,面对各种鬼魅压力,不是只讲"不怕"就能管用的。从毛泽东历次谈话和对《不怕鬼的故事》序言的修改来看,不怕"鬼"的精神,有这样一些内含:怕"鬼"没用,越怕"鬼"越多;只要战略上藐视,战术上重视,就一定能战胜各种各样的"鬼";不怕"鬼",进而打"鬼",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要注意争取和改造"半人半鬼"对象。(六)研究西方政要著述,把握国际局势从20世纪50年代后期开始,毛泽东在各种场合谈论西方政要著述的情况多了起来。这大概与他更多地关注东西方冷战格局,开始考虑调整国际战略有关。阅读国际材料和西方政要的著述,可以及时研究西方政要或学者的观点,正确判断和把握国际局势。毛泽东读法国戴高乐的《战争回忆录》,从中了解到戴高乐对待英国和美国的态度,很欣赏他敢于和英美"闹别扭"的勇气。戴高乐1958年竞选法国总统,毛泽东这年6月提出戴高乐"登台好,还是不登台好"这个问题在中央领导层讨论。他对讨论作的结论是:"这个人喜欢跟英美闹别扭,他喜欢抬杠子。他从前吃过苦头的,他写过一本回忆录,尽骂英美,而说苏联的好话。现在看起来,他还是要闹别扭的。法国跟英美闹别扭很有益处。"这个判断,与当时国际国内多数意见不同。那时,国际评论说戴高乐上台就是法西斯上台,但毛泽东从戴高乐《战争回忆录》中看出他的民族意识很强,有独立意志,敢于反对美国的控制和干涉,这对推动欧洲中立主义的发展有好处。戴高乐上台后的政策,证明这个判断是对的。1960年1月,英国前首相艾登的回忆录一发表,正在外地集中阅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毛泽东,找来《艾登回忆录》中译本翻阅,随后对读书小组的人评论说:艾登发表了他的回忆录,大骂杜勒斯,说艾森豪威尔也是坏人,写了不少我们过去不知道的关于帝国主义内部的矛盾和争吵。帝国主义国家当局的回忆录,很值得看看。这年5月,毛泽东会见英国的蒙哥马利,又说:我读过艾登的回忆录。他讲到美国在组织东南亚条约组织的时候,英国希望印度参加,来对付美国,美国坚决反对,说如果英国要印度参加,美国就要蒋介石和日本参加。艾登在回忆录中说,他想不通蒋介石怎么能同尼赫鲁相提并论。从毛泽东的这些阅读引述,可看出他总是敏锐地把握西方各国的内部动向和他们有关中国的政策。蒙哥马利1960年访华,给毛泽东的印象不错。在他走后,毛泽东找来世界知识出版社刚刚出版的蒙哥马利《一种清醒的作法——东西方关系研究》来读。该书的主要论点是:西方虽取得对德战争的胜利,但在政治上输给苏联;西方战后在同东方的全球性斗争中实际遭受失败;未来的斗争已转为政治、经济和意识形态,西方必须改变策略,承认东西方关系中的某些"现实因素";争取一个"友好的中国"应该成为西方政治目标之一。毛泽东在这类重要内容处作了不少圈画,还批送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读,说是"很有意思,必读之书"。蒙哥马利1960年6月9日在出席一次宴会的演讲中,称赞中国革命对中国是有益的,西方国家必须找出办法同共产主义共存,在共存的同时,西方国家必须尽一切努力来保存基督教文明的基础。毛泽东读到这个演讲材料,批给江青,让她研究蒙哥马利为什么要说这些话。研读戴高乐、艾登、蒙哥马利等人的著述,毫无疑问,对毛泽东此后提出"两个中间地带"和"三个世界划分"的国际战略思想,是有影响的。毛泽东还细读过美国将军马克斯韦尔?泰勒的《音调不定的号角》,注意到他关于美国在核战争和常规战方面的策略。泰勒担任过美国陆军参谋长、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美国驻越南大使。1963年7月会见古巴一个代表团时,毛泽东评论:泰勒在朝鲜和我们打过仗,他写的《音调不定的号角》,大家有机会最好看看。在这本书里,他批评杜鲁门和艾森豪威尔过去不重视常规武器战争。又要打原子战争,又要打常规战争,叫喊打原子战争,但又不打,这就叫做音调不定。1965年1月,毛泽东同美国记者斯诺谈话时,再次谈到读泰勒《音调不定的号角》的体会,他说:我们也研究美国的军事著作,泰勒那本《音调不定的号角》,"是不大赞成核武器的。他说,在朝鲜战争中没用过,在中国解放战争中没用过,他怀疑以后的战争能够用这种东西制胜。他要争陆军的人数和用费,但是同时说也要造核武器,二者平行发展……他代表陆军,要争取陆军的优先权"。这番评论,足显阅读所起的"知彼"效用。毛泽东还读过尼克松的《六次危机》,1972年会见尼克松时,称赞他写得不错。毛泽东逝世前已经说不出话来,依然关注当时日本自民党的总裁竞选,曾敲了三下木制床头,表示要看参选者三木武夫的书,工作人员随即找来上海出版的《三木武夫及其政见》,捧着给他看。对国外政局的关注和思考,伴其一生,哪怕已经无法清楚表达自己的判断和决策。这或许就是战略家的本色。(七)在中苏论战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阅读推荐30本马列著作1963年,中苏两党就如何认识和发展马列主义的论战进入高潮,国内则开始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这两件事情,虽分属内外,但实际上互有关联,都是为了防修反修。根据形势需要,毛泽东这年提出中高级领导干部要学习30本马列原著。1963年5月,毛泽东审阅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指导文件《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即"前十条"),在加写的一段文字中提出阅读马列著作的事情:"我们现在还有一些处在领导工作岗位的同志和许多从事一般工作的同志,并不懂得或者不甚懂得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的革命的认识论,他们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还是资产阶级的,或者有资产阶级思想的残余。他们常常自觉地或者不自觉地以主观主义(唯心主义)代替唯物主义,以形而上学代替辩证法。""为了做好我们的工作,各级党委应当大大提倡学习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使之群众化,为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所掌握。"随后,中宣部根据毛泽东的意见,拟出"干部选读马恩列斯著作目录",报毛泽东审定,最后确定30本。其中,马克思的8本,恩格斯的3本,列宁的11本,斯大林的5本,普列汉诺夫的3本。有一点颇为蹊跷。30本马列著作中,包含有普列汉诺夫3本讲历史唯物论的书,分别是《史的一元论》《论艺术》《论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问题》,这是毛泽东提议加上的。尽管列宁曾经称普列汉诺夫是"俄国马克思主义之父";毛泽东也讲过普列汉诺夫在俄国传播马克思主义是有功劳的,相当于中国的陈独秀;但在中苏论战、防修反修的背景下,把普列汉诺夫纳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行列,似乎有些扦格不通。事实上,人民出版社当时出版的供批判用的内部"灰皮书"中,就有上下两册的《普列汉诺夫机会主义文选》。普列汉诺夫受此"待遇",与他后期和列宁发生分歧,曾受到批判有关。不知道编译者是否清楚,毛泽东1963年7月11日召集宣传教育部门负责人开会,布置马列原著阅读计划时,专门讲:"书目中还应有普列汉诺夫的著作。"在7月11日这个会上,毛泽东还说:要有计划地进行,在几年内读完几十本马列的书。要有大字本,译文要校对一下,要为这些马列主义经典著作写序,作注,注解的字数可以超过正文的字数。要有办法引起中高级干部读书,有的人没有读书兴趣,先要集中学习,中级以上干部有几万人学就行了。如果有200个干部真正理解了马列主义就好了。对这个阅读计划,毛泽东抓得很细。1963年8月4日,他为印制大字本马列著作写信给周扬,特别嘱咐:封面不要用硬纸,《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反杜林论》这样的厚书,应分装四本或八本,以方便干部阅读。1964年2月15日,他在中宣部就组织高级干部学习马列著作一事的报告上,又对陆定一作出批示:三十本书,大字,线装,分册,"每部印一万份、两万份或者三万份好吗?我急于想看这种大字书"。实施30本马列著作阅读计划后,毛泽东又开始落实为这些马列著作"写序,作注"的设想,目的是结合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际,把学习的精要有针对性地提示出来。为此,他于1965年3月把陈伯达、胡绳、田家英、艾思奇、关锋等人召集到长沙,专门研究"写序,作注"之事。毛泽东当时建议,先为《共产党宣言》和《国家与革命》等六本书写序,六人一人一篇,《共产党宣言》的序由他亲自来写。这年11月,毛泽东乂把原班人马召集到杭州,继续讨论。由于姚文元此时发表《评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时局骤变,毛泽东注意力转移,这个计划也就搁浅了。十、心智交流:书香润物细无声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在重大决策和重大问题上的读书、荐书和编书,关涉全党和全国的重大实践活动,具有政治上的考虑和突出的针对性。他的日常阅读,则既有工作需要,也是个人兴趣,还是和他人作思想交流的重要途径,三者相融,不分彼此。书香如春雨,润物细无声。所润之"物",既是毛泽东的心智,也有他人的心智。(一)面向统战人士的情感通道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经常接到一些民主人士和老知识分子的来信,其中不少是谈论学问之事,有的还把自己的著述寄给毛泽东,希望得到评价。通常情况下,他对寄来的著述,总是收读后作一回信,私下里表达一些自己的看法。看起来是个人交往,实际上把阅读和做思想工作融在了一起。柳亚子是民国时期的旧体诗坛领袖,又是国民党左派的代表人物。新中国成立前后,他几度写诗给毛泽东,毛泽东几度奉韵应答,既有"牢骚太盛防肠断,风物长宜放眼量"的劝说,又共享"一唱雄鸡天下白,万方乐奏有于阗"的喜悦。此番唱和,既是诗人情趣,文化对话,也是政治沟通的有效渠道。参加过戊戌变法的张元济,多次给毛泽东写信,先后寄来其诗作《积雪西陲》《告成诗》《西藏解放歌》以及所著《涵芬楼烬余书录》等,毛泽东一一复信,称其"积雪西陲一诗甚好","解放歌具见热忱慷慨"。爱国将领陈铭枢,把自己的《论佛法书》寄来请提意见,毛泽东"略读"后回信:"惟觉其中若干观点似有斟酌之必要,便时再与先生商略"。看了原国民党将领张治中的《六十岁总结》,毛泽东立刻致信:"一口气读完了","感到高兴。我的高兴,不是在你的世界观方面。在这方面,我们是有距离的。高兴是在作品的气氛方面,是在使人能看到作者的心的若干点方面,是在你还有向前进取的意愿方面"。文字学家杨树达来信,批评中国科学院在审査其《耐林庼甲文说》时有官僚主义作风,要求毛泽东看一下他写的该书自序。毛泽东回复:"惠书收读。序言已看过。并将大函转付科学院方面,请他们予以注意。"山东大学教授高亨把自己的《周易古经今注》《墨经校诠》《老子正诂》等研究著述和词作《水调歌头》寄给毛泽东,毛泽东回信:"高文典册,我很爱读。"对老先生的长篇巨制,毛泽东读得最细的,是章士钊达100万字的《柳文指要》,并关注该书的修改和出版。毛泽东读此书稿,在其"跋"文中写下批语:"经济有变化,反映经济之政教亦将有变化,文事亦将有变化。一成不变之事,将不可能。"读过一遍后,毛泽东还想再读一遍,给章写信催要已经退回的上部,并说:"大问题是唯物史观问题,即主要是阶级斗争问题。但此事不能求之于世界观已经固定之老先生们,故不必改动。嗣后历史学者可能批评你这一点,请你要有精神准备,不怕人家批评。"毛泽东不仅自己读,还把《柳文指要》推荐给康生读,并附信告诉康生这部书稿在学术上的贡献和缺憾:"大抵扬柳抑韩,翻二王、八司马之冤案,这是不错的。""惟作者不懂唯物史观,于文史哲诸方面仍止于以作者观点解柳(此书可谓解柳全书)"。中国共产党一路走来,取得成功的一个"法宝",就是统一战线。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和党外许多具有深厚文史素养的民主人士和老知识分子交往频繁,他的阅读优势,也就转化为一条别有洞天的通道,通向这些统一战线领域的朋友们内心世界,成为和他们沟通思想、密切感情的重要方式。(二)指导学术讨论的工作方法毛泽东读报纸杂志,很注意一些带有学术倾向性的文章。看到合适的,他总是推荐,甚至修改,或为其他报刊转载代拟编者按语,以期在思想界学术界发生影响。这类阅读,事实上是他指导和促进理论学术建设的一个具体途径。1956年2月,周谷城在《新建设》上发表《形式逻辑与辩证法》,引起学界讨论,大多不赞成周的观点。毛泽东关注到此事,找来一些文章阅读,发现《教学与研究》1957年初发表的王方名三篇文章和周谷城观点相近,遂提议把王方名三篇文章汇成小册子出版,还转告周谷城说,你的观点并不孤立。为了推进对逻辑问题的讨论,毛泽东又亲自出面邀集哲学界一些教授名家,在中南海开了一次座谈会,让大家畅所欲言。1957年初,在推动文艺界贯彻落实"双百"方针的过程中,毛泽东在不同报刊上,读了王蒙的小说《组织部新来的年轻人》和李希凡对这篇小说的评论文章,读了钟惦棐《电影的锣鼓》,读了陈其通等四人《我们对目前文艺工作的几点意见》,读了姚雪垠的散文《惠泉吃茶记》和范瑞娟生活随笔《我的丈夫》。对这些引起争论的作品和文章,他批示印发给一些人阅看,或在会议上发表自己的观感,有鼓励,有建议,有辩护,有批评,态度鲜明。这种做法,对活跃文化界气氛,产生不小影响。1957年春,毛泽东从《光明日报》上读到李汝祺《从遗传学谈到百家争鸣》一文,随即让《人民日报》转载,并把题目改为《发展科学的必由之路》,还代拟编者按语,表示"我们赞成这篇文章"。这对推动科学界贯彻"双百"方针是起了作用的。1959年2月19日,《光明日报》发表翦伯赞《应该替曹操恢复名誉——从〈赤壁之战〉说到曹操》一文,毛泽东读后,深有同感,多次宣传该文观点。私下里还和老同学周世钊讲,为曹操翻案符合历史唯物论观点,但周世钊认为曹操人品不好,不该为他翻案。5月10日,毛泽东专门致信周世钊:"上次谈话未畅,历史唯物论观点讲得不透,可以再来一谈否?"在毛泽东的推动下,史学界在20世纪50年代末就曹操等历史人物的历史地位进行了深入讨论。1960年11月,毛泽东从《光明日报》上读到哈尔滨工业大学一些教师写的《从设计"积木式机床"试论机床内部矛盾运动的规律》,提出让《红旗》杂志予以转载,并代《红旗》杂志编辑部给作者们写信说,"我们很喜欢读你们的这类文章。你们对机械运动的矛盾的论述,引起了我们很大的兴趣","只恨文章太简略,对六条结论使人读后有几条还不甚明了。你们是否可以再写一篇较长的文章"。哈尔滨工业大学的一些教师根据毛泽东的建议,又写出《再谈机床内部矛盾运动的规律和机床的"积木化"问题》一文,发表在《红旗》杂志1961年第9、10期合刊上面。1964年7月,毛泽东读到姚文元《评周谷城先生的矛盾观》和金为民、李云初《关于时代精神的几点疑问——与姚文元商榷》两篇争鸣文章,遂让中宣部把两文合在一起印成小册子,发给来京参加京剧现代戏会演的人员阅读。毛泽东还为这个小册子写了一个按语:"文艺工作者应当懂得一点文艺理论,否则会迷失方向。这两篇批判文章不难读。究竟准的论点较为正确,由读者自己考虑。"1965年7月,毛泽东读到南京文史研究馆馆员高二适写的《〈兰亭序〉真伪驳议》手稿。郭沫若此前发表《由王谢墓志的出土论到〈兰亭序〉的真伪》,提出传世的《兰亭序》书帖,不是王義之真迹,乃后人伪托;高二适不同意,认为传世的《兰亭序》确实是王義之真迹。毛泽东得知,大概是碍于郭沫若的名声,有人不主张发表高二适文章,随即表示:争论是应该有的,我当劝说郭老、康生、伯达诸同志赞成高二适一文公诸于世。同时致信郭沫若:"笔墨官司,有比无好。"高二适文章在这年7月23日《光明日报》上发表后,引发一场关于《兰亭序》真伪的学术大讨论。郭沫若写《〈驳议〉的商讨》一文答辩,发表前也送给了毛泽东,毛泽东在清样上改正了一些错排字,有的地方还做了批注,复信郭沫若表示,"第一页上有一点文字上的意见,是否如此,请酌定"。(三)调査风物历史的别致途径毛泽东生前有一个强烈愿望:骑马考察黄河、长江。他把这个计划称为"学徐霞客",大概是读《徐霞客游记》得到的启发。为此他作了充分准备。1964年夏天在北戴河定下出发日期,派出了打前站的人。但8月5日发生美国轰炸越南北方的"北部湾事件",中国受到威胁,抗美援越势在必行。6日早晨,毛泽东在一份文件上批示:"要打仗了,我的行动得重新考虑。"所谓"我的行动",即指骑马考察黄河、长江之事。"学徐霞客",是实地调查研究,了解黄河、长江沿岸的地理气貌、风俗民情和历史材料。虽未能成行,但毛泽东喜欢阅读各地的方志,调査研究各地民情、地理和历史,起到的作用,和"学徐霞客"计划类似。事实上,在毛泽东看来,阅读本身就是对历史和现状的调査方式。读方志,是毛泽东到外地考察经常做的一件事情。新中国成立后,据可査的材料表明,毛泽东看过的方志书,不下30部。1952年10月30口到开封的当晚,便找来《河南通志》《汴京志》《龙门二十品碑帖》阅读。1958年3月4日下午一到成都,立即要来《四川省志》《蜀本纪》《华阳国志》阅读,几天后又读了《都江堰水利述要》《灌县志》等。在成都会议期间,毛泽东又批示印发了一批书籍和文章,包括《都江堰资料》《成都由来》《武侯祠》《杜甫草堂楹联集》《司马错论伐蜀》。1959年6月30日到庐山,清晨略事休息,便借阅民国时期吴宗慈修的《庐山志》,随后又让人找来吴宗慈编的《庐山志续志稿》,在书上作了一些眉批。庐山会议期间,和湖南省委书记周小舟谈到《庐山志续志稿》,认为:这部书写得很好,对理解现代历史有参考价值,蒋介石的庐山谈话都记录下来了,当时梁实秋有意迟到,名单最后是梁实秋,他虽然是资产阶级学者,也有爱国的一面,在学术上有才华。随后,毛泽东又讲起历史上"下轿伊始问志书"的典故,说:南宋大儒朱熹到南康郡(今江西星子县)走马上任,当地属官轿前迎接,他下轿开口就问《南康志》带来没有?搞得大家措手不及,面面相觑。谈此典故,实际是借古人之事,来解释自己喜读方志的原因并引起大家读方志的兴趣。1965年5月21日,毛泽东重上井冈山途经湖南茶陵,提出要看茶陵县志,当时茶陵未新修县志,只好找来1870年版的《茶陵州志》一读。外出考察,毛泽东不仅喜欢读当地方志,还习惯找来一些前人吟咏当地的诗歌作品来读,甚至亲自编选一些反映地方特点的作品集子。1958年3月成都中央工作会议期间,他就亲自编了两本小册子,一本《诗词若干首(唐宋人写的有关四川的一些诗和词)》,一本《诗词若干首(明朝人写的有关四川的一些诗)》,印发与会者。毛泽东在会上专门介绍:"我们中央工作会议,不要一开会就说汇报,就说粮食产量怎么样,要务点虚,要务虚和务实结合,我们可以解决钢铁的问题,煤的问题,同时我们也要拿一点时间来谈谈哲学,谈谈文学,为什么不行呢?"让与会者阅读有关当地历史、地理和诗歌著述,意在让会议的气氛活泼一些,思路开阔一些,思想解放一些。1965年初冬在杭州,毛泽东让田家英为他借来一批古人吟咏西湖的诗词,浙江省委政治研究室由此编选一本《西湖古诗集粹》,收录从唐初到清末100位诗人的200首作品,送给毛泽东。毛泽东读后,很感兴趣,认为可以出版,并把书稿交省委负责同志转给了出版社。诗与历史,诗与地理,在毛泽东的阅读中,互相激活和印证,成为他熟悉掌握各地历史和地理的重要途径。(四)表达期待的良苦用心毛泽东在会议上公开向领导干部们荐书,目的是倡导或纠正某些风气。他私下向一些人荐书,也属常态,用意却更为具体,往往是根据特殊情况,希望对方能从所荐之书中有所领悟和借鉴。先说向亲属荐书。这类事颇为频繁。1954年夏天,毛泽东第一次到北戴河,在那里给李敏、李讷写信,让他们读曹操的《观沧海》,大概是想让孩子们通过此诗,和他一样感受北戴河观海的壮阔。李讷1958年曾生过一场病,毛泽东写信让她读王昌龄的《从军行?青海长云暗雪山》,说"这里有意志","意志可以克服病情"。1960年12月,他把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召集到一起,向他们推荐《史记?苏秦张仪列传》,还把这篇传记的内容原原本本地讲给他们听,最后归结为:"人没有压力不会进步",希望他们善于接受批评帮助,树立干一番事业的志气。1963年,他写信给李讷,推荐《庄子?秋水》,说读了这篇文章,就"不会再做河伯了",意在避免像其他千部子女那样"翘尾巴",完全是一副情细理微、循循善诱的家长模样。对身边工作人员,毛泽东则鼓励他们多读理论书。1957年8月4日,毛泽东请秘书林克给他找列宁的《做什么?》和《四月提纲》,在信中特别交代:要多读点理论书,理论书不容易读,但要培养兴趣,"如倒啖蔗,渐入佳境,就好了"。1960年,他让人找来好几本冯契写的《怎样认识世界》,送给在身边工作的青年人,希望他们懂得一些唯物史观和辩证法。他还把自己阅读过的一本《怎样认识世界》送给机要室的一位青年,对她说:"冯契写的这本书,我看不错,值得一看,比较通俗易懂,是适合你们青年人读的,个别处有错误也无妨"。这位青年拿回书一看,上面有毛泽东许多批注。对在中央工作的一些笔杆子,毛泽东不是简单地荐书,而是和他们互动学习,要求更高。1953年,《学习译丛》刊登一篇题为《评罗森塔尔的〈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文章,认为辩证法讲"对立的统一"概念,是黑格尔表述方式的残余,应该用"对立的斗争"这个概念来代替。胡乔木看到后,推荐给毛泽东读,毛泽东读后说,"我认为这种批评是错误的",随后又把这篇文章批给陈伯达看。1958年4月,毛泽东把班固《汉书?贾谊传》中的《治安策》推荐给田家英读,并在信中说,这"是西汉一代最好的政论,贾谊于南放归来著此,除论太子一节近于迂腐以外,全文切中当时事理,有一种颇好的气氛,值得一看。如伯达、乔木有兴趣,可给一阅"。陈伯达、胡乔木、田家英都是经常写政论的人,毛泽东向他们推荐"切中当时事理"的古代政论,期待之意,不言自明。新中国成立后,许多部队将领文化程度不高,毛泽东多次向他们推荐《三国志?吕蒙传》。关于推荐的初衷,毛泽东1958年9月同张治中说得很明白:"吕蒙是行伍出身的,没有文化,很感不便,后来孙权劝他读书,他接受了劝告,勤读苦读,以后当了东吴的统帅。现在我们的高级军官中,百分之八九十都是行伍出身,参加革命后才学文化的,他们不可不读《吕蒙传》。",毛泽东还常常针对部队一些将领的具体情况,向他们荐书。比如,李德生调任北京军区司令员时,毛泽东和他第一次谈话,就开了一批书目给他,特别让他读顾祖禹的《读史方舆纪要》,说该书是一部军事地理的参考书,可以先读有关华北部分,意在让李德生熟悉辖区地理形貌。对许世友这位传奇将军,毛泽东当面说他的特点是"厚重少文",劝他读《红楼梦》,意在磨磨性子。(五)个性化的研究兴趣和人文情怀毛泽东读书,常常是出于个人的研究兴趣和人文情怀,不一定与工作,与现实问题直接相关,至少不是有意要从中寻求什么联系。比如,他研读专业学术刊物《文学遗产增刊》上面有关李白、王维、《琵琶记》《汉宫秋》的论文,批注清代纳兰性德的词,批注孙髯翁写的昆明大观楼的长联和阮元对这副长联的修改,详读朱熹《四书集注》,背诵《昭明文选》中的一些华彩篇章,等等,明显是个人的情趣和爱好,就是喜欢这方面的思考和研究。按个人兴趣阅读,有时也聊作消遣。1972年,毛泽东给旅居北京的老同学周世钊送去清朝梁晋竹的《两般秋雨庵随笔》,附信说,"旅夜无聊,奉此书,供消遣之用",就是这个意思。毛泽东把一些笑话类的书,诸如《笑林广记》《历代笑话选》《滑稽诗文集》《幽默笑话集》等,印成大字本来读,也属这种情况。当然,这类阅读,既可了解世间风俗百态,也可实现精神上的宁静致远、从容鉴思,是一种看似闲适、实为有用的心智建设。毛泽东休闲式的阅读研究,有时也别有深意存焉,或为抒发一种心情,或牵连工作上的一些思考。比如,刘少奇曾在一个会议上谈到,自古以来官员出外做官,都是不带家属的。举的例子是唐朝贺知章"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这首诗,说明贺知章老了回乡,连自己的孩子都不认识他了。毛泽东觉得,这个讲法恐怕不妥,就回去翻书,作一番详细考证。1958年2月10日给刘少奇写了封不短的信,详述自己的考证过程,最后得出结论:"唐朝未闻官吏禁带眷属事,整个历史也未闻此事。所以不可以‘少小离家’一诗便作为断定古代官吏禁带眷属的充分证明。""睡不着觉,偶触及此事,故写了这些,以供参考。"为引用诗句的妥与不妥,在"睡不着觉"的时候,详细考证,写长信论述,确为一桩异事。也只有毛泽东这样对阅读研究有特殊爱好,并把个人兴趣融入工作的政治家,才可能为之。毛泽东私下里做这类考证研究,有时候甚至也不是为了和人交流,纯粹是为吐一吐心中的感慨。他读清朝项家达编的《初唐四杰集》,一时兴起,在王勃的《秋日楚州郝司户宅饯崔使君序》一文旁,写下1000字左右的批语,考证出王勃写《滕王阁序》时的年齡,在24岁至26岁之间。由这番考证,连带出一些感慨:"青年人比老年人强","大部分发明创造,占百分之七十以上,都是他们干的。"毛泽东还说:"由王勃在南昌时年龄的争论,想及一大堆,实在是想把这一大堆吐出来。""吐"出来的这些感慨,事实上把阅读研究中的个人兴趣和人文情怀,甚至和他挥之不去的政治情结,融在一起了。(本文作者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任 北京 10017)(来源:《中共党史研究》2013年第9期) ...
陈晋: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围绕坚持党的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发表了许多重要论述。这些论述着眼于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目标任务、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使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着眼于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内涵深刻,语重心长,是广大党员干部在新形势下增强宗旨意识和加强作风建设的行动指南。实践党的宗旨和实现党的奋斗目标是有机统一的去年11月15日,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习近平同志在讲话中围绕党的宗旨和作风,明确提出两大课题:一是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我们党的奋斗目标;二是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如此掷地有声的宣示,成为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印记鲜明的亮相。党的宗旨反映党的性质和理想,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来不得半点含糊。关于米乐m6平台党的宗旨,习近平同志指出,“说到底还是为人民服务这句话。我们党是为人民服务的。中央的考虑,是要为人民做事”。用语朴实简洁,态度鲜明有力,内容提纲挈领,看起来是重申党的一贯主张,却很有现实针对性,道出了共产党人在新形势下必须坚守的政治灵魂和精神支柱。只有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共产党人才立得住。我们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从根本上说就是从为人民服务这个宗旨中延伸出来的。党在不同历史时期实践自己的宗旨,总是和自己的奋斗目标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今天,为实践宗旨做的最大事情,就是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两个一百年”目标。党担负着团结带领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习近平同志进一步把这个目标概括为中国梦,指出它的内涵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体现了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整体利益,是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共同期盼”。这些论述实际上把党的宗旨具体化了,和党的历史使命、和人民的愿望理想紧密地结合在了一起了。这启示我们,我们党讲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讲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际上都是围绕党的根本宗旨和执政理念从不同角度展开的,从根本上说就是从人民的利益和愿望中延伸出来的。党的宗旨和人民的利益、党的奋斗目标和人民的愿望既然如此密不可分,那么,看党员干部是不是牢固坚持了党的宗旨意识,首先就要看党员干部干的事情是不是党和人民需要干的,是不是在努力地为人民造福。对此,习近平同志提出了明确要求。他指出,“实现我们的奋斗目标,开创我们的美好未来,必须紧紧依靠人民、始终为了人民”;“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当前,党领导的改革和发展已经深入到社会利益结构大面积、大幅度调整时期,人民群众自身利益格局的分化比较明显。在这种情况下,实践党的宗旨的着力点,或者说衡量党员干部是不是在干党和人民需要干的事情,就要看党员干部能不能正确处理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共同利益、不同群体特殊利益的关系,特别是要高度重视和维护困难群众的利益。实践党的宗旨,为党的目标奋斗,必须聚焦到、落实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利益上。实践党的宗旨,朝着党的奋斗目标前进,必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这是我们党始终坚持的历史观。党员干部为实践党的宗旨、实现党的奋斗目标所做的任何事情,都离不开人民自己的努力。习近平同志强调,要“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充分调动最广大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这启示我们,要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必须善于在党与群众之间建立信念纽带,用共同理想把人民团结起来。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奋斗目标和中国梦能否实现,取决于党员干部在实践中能不能用贴近群众利益、符合人民愿望的具体目标把人民群众的精神、信念和力量凝聚起来、发挥出来。做到了,实践党的宗旨、实现十八大提出的奋斗目标和中国梦就有了根本保证。以优良的作风凝聚人民,发挥党的最大政治优势靠什么才能凝聚起人民的力量呢?靠我们党的优良作风。关于党的优良作风,习近平同志作了概括,包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及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等。宗旨和作风的关系,是“源”和“流”的关系,是目标和途径的关系。作风的好坏直接源于宗旨意识的强弱,而没有相应的作风来保证,宗旨意识就体现不出来、落不到实处。是不是实践了党的宗旨,从结果看在于是不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了人民利益,从过程看在于党员干部的作风是不是过硬。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就是靠自己艰苦扎实的工作作风来联系、影响、带动群众。毛泽东同志曾经把我们党肩负的历史使命比作“挖山”,把人民大众比作“上帝”,怎样才能把人民凝聚在自己的周围一齐把山挖掉呢?他说,要像愚公移山那样去“感动上帝”,使广大人民群众“甘心情愿和我们一起奋斗”。愚公移山就是一种作风,没有这样的作风,就“感动”不了群众,也就谈不上联系、影响和带动群众。习近平同志讲的“打铁还需自身硬”,点出了密切联系群众、感染影响群众的精要。党员干部自身硬,要硬在强烈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硬在能够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硬在以优良的作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毫无疑问,在今天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关键在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习近平同志提出,“执政党的最大危险就是脱离群众”,“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核心问题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个论断揭示了在新形势下作风建设的紧迫性及其要害所在。脱离群众之所以是最大危险,在于它是政治危险,是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的危险。脱离群众的作风之弊和行为之垢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道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不仅实践党的宗旨成了一句空话,党的性质也会变化,生死存亡的问题自然出现。脱离群众有许多表现形式,今天最突出的就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是违背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是当前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也是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根源。“四风”问题解决好了,党内其他一些问题解决起来才可能有更好条件。这就是全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聚焦到解决“四风”上的根本原因。怎样才能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呢?习近平同志多次引用郑板桥的一首诗:“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实践党的宗旨,和人民群众形成血肉联系,没有感情是不行的。我们讲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说到底就是一个感情问题。所谓感情,就是对人民群众的仁爱之心、关爱之心。习近平同志强调,领导干部要“接地气”,只有接了地气,才能培养对群众的感情。如果不带着感情去做接地气的“动作”,和群众就形成不了鱼水关系、血肉联系,而往往形成“油水关系”。感情是和群众处出来的,不处,就难以及时准确地了解掌握群众所思、所盼、所忧、所急;感情是在实践中干出来的,不干,就难以把群众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做透。处了,干了,感情油然而生,就会自觉地把转变工作作风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自觉地多做一些雪中送炭、急人之困的事情。有些事即使一时办不成,只要已经真心实意、尽心竭力去努力了,群众也会理解。因为是不是带着感情为群众做事,群众是看得出来、体会得到的。带着感情为群众做事,群众会受到感染,就会同心同德和党一起把事情干成。这就叫以优良的作风把群众凝聚在一起,这样才能发挥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关键在于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习近平同志在河北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提出,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要“着力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般情况下,只有把道理真正弄懂了,行动才能持久;只有行动上落实了,对道理的领悟才能更深入。多年来,中央经常讲坚持党的宗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围绕改进作风也发了不少文件、采取了不少措施,但为什么背离党的宗旨、脱离群众的现象依然有不少?这是一个很值得思考的问题。主观上无疑是因为宗旨意识不牢固、不坚定,客观上也与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有关。此外,还有一个知与行的关系问题需要解决。习近平同志强调“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就是为了促进知行合一。“知”是思想自觉,“行”是行动自觉。思想和行动同时自觉、同时努力,既是以知促行,也是以行促知。所谓思想自觉,不只是在理论认识上悟深悟透坚持党的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丰富内涵和极端重要性,还要联系自己,经常问问有没有一心一意在为群众做事情?经常想想群众在我们心目中占据什么位置?我们在群众中是什么形象?经常检查是不是按党章的要求和党内法规去做了?习近平同志对这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概括起来就是通过思想自觉,达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目的。这样的思想自觉看起来简单,真正做到却不那么容易。实现思想自觉,与我国传统文化中讲的“慎独”类似,需要对自己的思想时时刻刻形成一种警示、压力甚至“折磨”。人们说“工作上要艰苦,思想上更要艰苦”,就是这个意思。过思想上艰苦这一关之所以不容易,是因为必须联系自己,听意见、查问题、改作风,很复杂且多反复,时常触及自己的感情和利益,有时难免还有委屈。但如果不直面这些警示、压力甚至“折磨”,就谈不上自觉地去把道理悟深悟透。真正的思想自觉总要落实到行动上,也只有落实到行动上才能体现思想自觉。在改进作风过程中,如果停留在文件上,停留在会议上,停留在一般的号召上,那就可能是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以官僚主义反对官僚主义。这种现象既缺少思想自觉,更没有行动自觉。一般说来,现在的领导干部文化程度和理论水平都不低,谈理论认识是比较容易的。但如果只落在会议和简报上,真抓实干则不甚了了,就说明思想自觉没有转化为行动自觉。殊不知,行动自觉才是牢固树立宗旨意识、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试金石。只有在身体力行为人民做事、为人民服务的实践中,才能真正体会到宗旨意识的真谛,才能通过优良作风把人民群众凝聚起来,发挥好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当然,实现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因此“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道理不言自明:抓而不紧,等于不抓;抓而不实,等于白抓。在坚持党的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问题上,实现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的过程就是经受宗旨意识和作风建设新考验的过程,就是形成风气、形成习惯、形成长效机制的过程。(作者为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任)(来源:《人民日报》2013年09月13日) ...
陈晋:毛泽东说“秀才”
1945年4月,毛泽东在七大上说:“你们看过《三国演义》和《水浒传》,《三国》里有三个国家,每个国家都有知识分子,有高级的,有普通的,所谓穿八卦衣,拿鹅毛扇的就是知识分子,梁山泊没有吴用、公孙胜、萧让这些人就不行,当然没有别人也不行。无产阶级要翻身,劳苦大众要有知识分子,任何阶级都要有为他那个阶级服务的知识分子。……周公就是奴隶主的圣人,诸葛亮、刘伯温、《水浒传》上的吴用,都是封建社会的圣人。”在毛泽东关于知识分子的言论中,这是比较生动的一段,从中可看出他对事业团队结构的一种认知,即必须“有高级的,有普通的”两类知识分子参与其间。前者通变时势,有大局胸怀,能够从宏观上参与决策,制定战略,实际上已进入事业的领导层;后者是专业性的,即从事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知识分子。对党内知识分子,毛泽东常以“秀才”称之。秀才也有大小之别。毛泽东在前面提到的梁山英雄集团中的军师吴用和善于模仿名人字体的书法家萧让,便分别是梁山上“高级的”大秀才和“普通的”小秀才的代表。毛泽东对事业团队结构的这种认识,是从历史经验中得来的。所谓历史经验,一是中国传统经验,一是中共党史经验。先说中国传统经验。历史上的政治军事集团,大多拥有谋大局的大秀才,帮助集团核心人物作出深谋远虑或当机立断的决策。战国时魏、赵、楚、齐的“四君子”,实际上就是君王的“首席顾问”。这些大秀才为了更好地给君王提供政策咨询,大兴养士之风,甚至有数以千计的门客,多是各有专长的小秀才。最有意思的是《说唐》、《隋唐演义》描写的瓦岗寨集团的那个徐茂公,其原型李勣,真名徐懋功,本为英勇善战的将领,不知怎么一来,在民间却变成了摇鹅毛扇的大秀才。大概是瓦岗寨故事传播过程中,人们感到缺乏一位军师,便把他拿来充任,以后就定了型。传统文化对政治军事集团这种成员结构的期待和认同之深,由此可见一斑。对事业团队这种成员结构的认同和期待,也反映在毛泽东的读史体会中。他1975年同身边工作人员议论《资治通鉴》时说:“秀才读书多,见识广,可以出谋划策,帮助取天下,治理国家,历代的明君都离不开秀才。”这里说的秀才,自然是大秀才。三国时曹魏集团的大秀才刘晔,有两件事很为毛泽东欣赏。1966年3月,他在杭州一个小型会议上讲:“曹操打过张鲁之后,应该打四川。刘晔、司马懿建议他打。刘晔是个大军师,很能看出问题。说刘备刚到四川,立足未稳。曹操不肯去,隔了几个星期,后悔了。曹操也有缺点,有时也优柔寡断。”曹操的后悔,说明集团核心人物的决策并非事事皆善,需和团队的建议形成互补关系。毛泽东欣赏刘晔的另一件事,是裴松之在《刘晔传》注里说的,魏明帝想伐蜀,朝臣皆曰不可,唯刘晔私下里表示支持,但又公开对人讲“不可伐”。有人把刘晔的表态告诉了魏明帝,魏明帝感到奇怪,就让刘晔来对质,刘晔看到有对质的人在,一言不发,等没有人时,便奏报魏明帝:攻打敌国,是大谋略,怎么能随便对人讲呢?发兵之前,最要紧的是保密,陛下已泄露机密,恐怕敌国已经知道了。魏明帝明白这个道理后说了一段话:“夫钓者中大鱼,则纵而随之,须可制而后牵,则无不得也。”读至此,毛泽东批注说,“放长线钓大鱼,出自刘晔”,还在《刘晔传》天头批注:“此传可以一阅。”毛泽东读史,确也发过一些表面看来相反的议论。所谓“老粗办大事”,即是一例。他在1964年3月提出一个观点:“历史上当皇帝,有许多是知识分子,是没有出息的。隋炀帝就是一个会做文章、诗词的人。陈后主、李后主,都是能诗能赋的人。宋徽宗既能写诗,又能绘画。一些老粗能办大事情,成吉思汗、刘邦、朱元璋。”读《明史》,他也有极而言之的感慨:“《明史》我看了最生气。明朝除了明太祖、明成祖不识字的两个皇帝搞得比较好,明武宗、明英宗稍好些以外,其余的都不好。”发表这样的议论,与毛泽东当时对教育和文化界现状不满有关,但也不是随意借古喻今,确实触及到一个规律性问题,即具有统帅之才的集团核心人物,并非只有秀才才行,一些读书不多的“老粗”,也可能会比秀才干得好。但老粗能成大事,恰恰不是因为排斥了秀才,而是重视和重用秀才,并自觉地和秀才们形成互补关系。毛泽东当然没有忽视这一点,所以他对刘邦和张良、朱元璋和刘伯温的关系称赞有加,还说刘备与诸葛亮的遇合,就像是鱼儿得了水。新中国成立初期,主政大西南的邓小平也说过类似的话,他告诫西南干部,离开知识分子不行,知识分子爱当军师,汉高祖有张良、萧何,明太祖有刘伯温。我们不能小看这个问题,丢了他们是办不好事情的。毛泽东对隋炀帝、陈后主、李后主、宋徽宗一干知识型帝王不感兴趣,主要是因为他们脱不掉小秀才的习性,虽肩负治理天下之责,但辨时势、习军政、治官吏,远没有比写诗绘画做文章来得更有兴趣,终不能成为大秀才。秀才所以成其大,关键在大志向、大胸怀、大见识、大手段,他们重“本本”,但不搞“本本主义”,不把书本知识当“药罐子”,而是紧扣时代的需要来发挥作用,并勇于体验政治风浪,经受得住大起大落、大悲大患的惊吓。知识分子绝不会因为地位高了,权力大了,就会自然成为大秀才的。毛泽东看不起历史上的“书生治国”,在现实中也一再批评“书生办报”,道理或许就在这里。对于小秀才,如果把他们放在合适的位置,有真才实学而又能够解决现实问题,在毛泽东看来,无疑多多益善。明朝冯梦龙纂集的《智囊》里说到,宣德年间一个叫张恺的监生,做了江陵知县。有大军从江陵经过,要他当天送几百个火炉和炉架到军中。一时筹不起,张恺就集中几百个方桌,让木匠把桌腿锯掉一半,桌面中央凿个洞,安上铁锅送了去。不久,军队又来领取一千多个马槽,他又叫来各家妇女,用棉布缝成马槽形,槽口缀上绳子,再用木桩把布马槽填撑开,喂过马后,又可收卷起来,不管军队前进到哪里,马槽都够用了。毛泽东读后批注:“小知识分子有用。”期赏之心,可以想见。再说中共党史经验。本来属于工人阶级先锋队的中国共产党,在以农民占绝大多数的中国土壤上干成事,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除了共产党人有好的科学信仰这个优势外,它还有一个优势,就是最先起事的,是一批特殊的秀才,而且,大秀才总是从小秀才里成长起来的。站在党史起点上的有两代知识分子,一是陈独秀、李大钊这些当时的大知识分子,一是毛泽东、周恩来这些当时的小知识分子。毛泽东说,“我们是他们(陈独秀等)那一代人的学生,五四运动替中国共产党准备了干部”。的确,参加一大的12个代表,基本上是五四运动中崭露头脚的小知识分子。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由秀才们最先起事,随后把一些小秀才变成了大秀才。毛泽东师范毕业时的理想是当教师和记者;周恩来赴日本留学写下诗句“面壁十年图破壁”,目的是修学储能以待将来;刘少奇、任弼时参加革命时还是上海外国语学社的学生,一心想着出国留学的事;张闻天、陈毅在五四时期埋头写过白话小说;瞿秋白当时引起轰动的《饿乡纪程》,表明他的实际职业是记者;聂荣臻到欧洲勤工俭学想方设法上的是比利时一所大学的化学工程系;邓小平和陈云参加革命时,一个干的是刻蜡板、办报刊的活儿,一个是商务印书馆里酷爱读书、热心罢工的店员。可见,这些后来叱咤风云的大革命家、大政治家,当初都属于拥有专业志向的小秀才。有人统计过,参加井冈山斗争的人当中有218名知识分子,包括留学生、大学生、中专生、中学生、军校生等等,也都是默默无闻的小秀才。参加长征的知识分子中,仅赴国外留学的便不下50位,其中包括红军的总司令朱德,总政委周恩来,以及党的两任总负责人博古和张闻天。毛泽东虽然没有留过洋,但依旧是一身文气,常说自己指挥打仗靠的是“文房四宝”。这时候,离党史起点已经15年了,他们已经不是小秀才了。筚路蓝缕的革命实践,把小秀才历练成了大秀才,但也不是把队伍里所有的小秀才都历练成了大秀才。小秀才能成为大秀才,从党史经验看,无非是信仰成其大,走出书斋到实践中独挡一面成其大,善于领导群众成其大,跳出自己的专业看问题作决策成其大。怎样对待、培养和使用秀才,一直是毛泽东面临和重视的一个问题。他和他那一代党的领导人,多为知识分子出身,看重不同类型的秀才是很自然的事。同时,他们又在特殊的经历中脱胎换骨,超越了小秀才的境界和作为,也就习惯以自身的经验和体会来对待知识分子,既有高远的希冀,也有算得上严格的要求。对术业有专攻的小秀才,毛泽东经常讲的是要有正确的立场和感情,解决为谁服务问题,实现红与专的统一等。有时候虽然也发些文化低的人可以打败文化高的人这类极而言之的议论,甚至做些过头的事,但他从不否认秀才的作用。革命年代,毛泽东的名言是“笔杆子枪杆子结合起来,事情就好办了”,在写给作家丁玲的词中,甚至说“纤笔一枝谁与似?三千毛瑟精兵”。延安整风强调知识分子与工农兵相结合,出现知识分子不大吃香的苗头。毛泽东在七大上专门纠偏,强调要“看得起他们,把他们看成我们队伍中很有学问的人,有修养的人,要尊敬他们”。新中国成立后要治理国家,学习搞建设,更需要知识分子,但有老干部认为,“不要他们也行”。1956年1月,毛泽东在知识分子会议上批评说,这是“很不聪明的话”,“现在我们是革什么命呢?是革技术的命,是革文化的命,要搞科学,革愚蠢无知的命。技术革命,文化革命,没有你也行呀,没有他们就不行了”。1957年反右派运动后,毛泽东一直在思考怎样看待旧社会成长起来的知识分子的问题,经常讲的一句话就是“离不开他们”。1959年1月会见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政府代表团时说得比较透底:没有他们,我们不能进行工作,就没有工程师、教授、教员、记者、医生、文学家、艺术家。1961年4月会见古巴文化代表团时又说:我们应该争取旧社会的知识分子,否则我们就无法继续我们的事业。1964年5月,听取国家计委汇报关于第三个五年计划初步设想时,他再次讲:要信任知识分子,如果只按出身,那么,马、恩、列、斯都不行。社会主义理论的产生,只能经过知识分子,工人自己产生不出马克思主义。“文化大革命”中,知识分子又不吃香了,甚至被称为“臭老九”。1975年,毛泽东借用样板戏《智取威虎山》中的台词,说出一句名言:“老九不能走。”对于有理论修养的秀才,毛泽东一贯的想法是要专门培养,期望甚高。1958年1月在南宁会议上的讲话提纲中,他甚至提出要举办“秀才训练班”,讲话中又叮嘱:“省委书记要研究理论,培养秀才。”在他随后起草的《工作方法六十条》里明确要求:“中央各部,省、专区、县三级,都要比培养‘秀才’。没有知识分子不行,无产阶级一定要有自己的‘秀才’。这些人要较多地懂得马克思主义,又有一定的文化水平、科学知识、词章修养。”毛泽东还自己带头这样做。1962年为物色一个帮助看国际资料的秘书,他给邓小平等人的信中提出的条件是:“年龄不要太大,……聪明、诚实、有朝气、有造就为理论干部可能的。”所谓理论干部,就是懂理论,懂政策,善于总结现实经验,深刻分析时代问题,有比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毛泽东晚年重用陈伯达、张春桥、姚文元,自然是想把他们从小秀才变为大秀才。这些人参与中央决策,一时风光无限,算是有了大秀才的名头。无奈他们搞政治,走上了另外一路。看来,从小秀才变为大秀才,真正把握“大”的要义,把握“大”的方向,实非易事。〔作者陈晋,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员,北京100017〕(来源:《党的文献》2013年第4期) ...
陈晋:坚持走好中国道路
中国道路,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走好中国道路,核心问题有两个,一是怎样坚持,一是怎样发展。对此,党的十八大报告作了很好的阐述。在坚持方面,一是要坚定我们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过去我们对道路、理论问题讲得多,新形势下要特别强调制度自信。十八大报告和新的党章,都新写上了中国道路在制度方面的内容,就是强调制度自信,这是非常及时的,也是有针对性的。二是要明确“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意思很明确,要坚决抵制抛弃社会主义的各种错误主张,自觉纠正超越阶段的错误观念和政策措施。三是必须牢牢把握八个“必须坚持”,即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推进改革开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社会和谐,和平发展,党的领导。“八个坚持”体现了我们党对中国道路本质的新认识,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走好中国道路的基本要求。在发展方面,十八大报告提出了不少新的论断。比如,把科学发展观确立为我们党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丰富了中国道路的理论形态即行动指南;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中国道路的总布局之一,拓展了中国道路的实践形态即实现途径;报告提出“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并就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健全协商民主制度等作出了一系列安排,这就对中国道路的制度形态即根本保障提出了新的实践要求。还有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的概括,关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道路的确立,关于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论述等等,都是对中国道路具体内容的丰富和发展。我们在实践中推动和落实这些新论断,就是对中国道路的最好坚持。(来源:《光明日报》2012年11月26日) ...
陈晋:三读《毛泽东传》
小启:中国共产党的历史是一部丰富生动的教科书。认真学习党史,深入研读党史,对于科学把握党的历史发展的主线,正确对待党在前进道路上经历的失误和曲折,全面认识国情、指导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当前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过程中,市委要求党员干部学习党史,尤其要认真研读中宣部、中组部推荐的权威党史读物。为此,本报今起特设“党员干部读党史”专栏,交流党员干部学习心得。《毛泽东传》全书200余万字,篇幅大了一些,非专业人士读下来并非易事。由此需梳理,读此书应该关注哪些问题,即读什么?从《毛泽东传》内容看,我觉得可有“三读”:读党史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1936年采访毛泽东个人经历时,曾有这样一个体会:毛泽东的叙述,开始越出“个人历史”的范畴,并且以某种方式不知不觉地把个人历史融于一个伟大运动的历程之中,虽然他在这个运动中保持着主导作用,但不再是“我”而是“我们”了,不再是毛泽东而是红军了,不再是个人经历的主观印象而是一个观察家的客观记载了,而这个观察家所关心的,是作为历史的人类集体命运的转变。斯诺的这个体会,比较真切地传达出毛泽东和中共党史的关系,以及毛泽东根据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来回忆“我”和“我们”、个人和历史关系的情况。《毛泽东传》遵循了这个原则,没有把毛泽东作为一个孤立的领袖人物来叙述,而是通过他和历史的互动,展示出中国革命和建设生动而曲折的历程。诸如,可以从毛泽东接受马克思主义的过程,看出五四运动前后的现实气氛;从毛泽东担任国民党中央宣传部代部长期间的活动,看出大革命时期国共合作的真实图景;从毛泽东在秋收起义失败后率部上井冈山的过程,看出中国革命面临的向何处去的大思考、大选择;从毛泽东在中央苏区时期的遭遇,看出党内“左”倾教条主义的实质和危害;从毛泽东在遵义会议上的复出,看出党和红军的命运处在怎样的生死存亡关头……顺此下去,我们还可以理出很多,一直到毛泽东晚年从支持邓小平主持的整顿到“反击右倾翻案风”的过程。把这些连接起来,事实上就是一部线索清楚、主题明了的党史。读经验《毛泽东传》从毛泽东的探索中所展示的经验,一是理论经验,即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规律和特点;一是实践经验,即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的规律和特点以及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规律和特点。《毛泽东传》分别把毛泽东在各个时期重要的理论探索单独成章作了叙述和分析。诸如,“反对本本主义”、“总结历史经验”、“新民主主义理论”、“《论十大关系》到八大”、“《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和整风反右”以及“中苏论战”等等,夹杂在具体实践活动中来叙述的毛泽东的理论思考,在书中就更多了。把这些内容连结起来,也就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进程,即毛泽东思想的形成和发展过程,表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是怎样不断地提出重大问题,毛泽东是怎样回答并把它们总结和升华为理论成果的。反过来,还可以看出,党的基本理论又是怎样反映在党的政策和策略当中,成为指导实践的思想工具的。该书除了展示正面的经验外,也反映了一些反面的经验。诸如,党在幼年时期的一些不成熟的思考,革命年代我们党为什么连续三次出现“左”倾错误,“大跃进”运动是怎样违背经济建设规律的,特别是毛泽东为什么会犯发动和领导“文化大革命”这样的错误,等等。书中对当时条件下出现这些错误的原因,也作了客观的叙述和分析。可见,读《毛泽东传》,对全面了解和正确认识党在各个时期所积累的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都是很有裨益的。读个性如果一本政治传记没有反映传主和同时代其他人,特别是和他的同事们的不同特点,不能算是成功的传记。《毛泽东传》的传主即为毛泽东,从中不难读出毛泽东的一些个性化内容。诸如,大革命失败后党领导的起义,都先后遭受挫折,为什么是毛泽东而不是其他人,在遭受挫折后率先把队伍拉向山里,由此探索出中国革命的道路;毛泽东在党内几经沉浮,他是怎样对待个人不平遭遇的;他不是打仗出身,为什么在游击战争中能够那样快地成长为卓越的军事家;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那样丰富和曲折,在党内熟悉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人也不少,有的比毛泽东还要熟悉,为什么是毛泽东而不是其他人那样善于从理论的高度进行阐发;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在领导恢复国民经济、实现社会主义改造、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过程中,是怎样进行重大决策和深入思考的,他的领导方法和思想方法有什么特别之处;在我们党应对各种严峻挑战与困难时,他体现了怎样的巨大勇气和政治智慧;他晚年对中国的现实和未来的思考陷入了什么样的迷雾,陷入这些迷雾后,他既要纠正“文革”弊端又要坚持“文革”路线的矛盾心境;凡此等等,在书中均有所反映,有所分析。读出一个有个性特点的毛泽东,也非难事。(作者为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员)(来源:《北京日报》2010年11月29日) ...
陈晋:毛泽东同志关于以谦虚之心学习历史的名言
内容提要:毛泽东同志写过一篇题为《纪念孙中山先生》的文章,称孙中山先生“是一个谦虚的人”,理由是他“很虚心”地注意研究中国历史的情况、当前的社会情况和外国的情况。毛泽东同志提倡以谦虚之心学习历史,有五句话应视为至理名言:一、“读历史是智慧的事”;二、“读历史的人,不等于是守旧的人”;三、“只有讲历史才能说服人”;四、“看历史,就会看到前途”;五、“马克思主义者是善于学习历史的”。毛泽东同志写过一篇题为《纪念孙中山先生》的文章,称孙中山先生“是一个谦虚的人”,理由是他注意研究中国历史的情况、当前的社会情况和外国的情况,“知道他是很虚心的”。初读这段论述,觉得有些不解:注意研究历史,怎么就是“谦虚”和“虚心”的表现呢?最近频频读到“历史是什么玩意儿”之类的调侃语,以及一些把历史本应带给我们的智慧和经验任意消解掉的奇谈怪论,渐渐有所理解了。历史是人类活动的记录和记忆,老老实实地研究和学习它,从中获取经验、智慧、启示和借鉴,也就是尊重它和敬畏它,自然是谦虚和虚心的体现。毛泽东同志提倡以谦虚之心学习历史的论述很多,其中有五句话应视为至理名言。“读历史是智慧的事”1920年12月,毛泽东同志在给蔡和森等人的一封信中说,他读历史时发现一种有意思的现象,那些干出傻事蠢事的专制主义者非等到人家来推倒,决没有自己肯收场的,原因是其欲望冲动压倒了理性智慧。由此,毛泽东同志提出,“读历史是智慧的事”,多了解点历史上那些专制主义者的结局,让“智慧指导冲动”,或许能少干点傻事蠢事。此前,袁世凯称帝败亡时,毛泽东同志也发表过类似的议论,说袁世凯以及劝袁称帝的人不真正懂得历史,没有汲取“王莽、曹操、司马懿、拿破仑、梅特涅之徒”的教训,乃世间“最愚者”。把是否读史懂史同是否具有理性智慧联系起来,是青年毛泽东已经体悟到的一个重要道理。他一生好史,有多方面的理由、需要和收获,其中定然有益智的成分,有一种获得智慧的求索精神与乐趣。他读《三国志》,认为蜀国之误始于此前诸葛亮《隆中对》里的战略构想。这个战略提出,将来得益州后派一上将守荆州,自己守汉中,大本营设在成都。本来就兵少势弱,又如此三分兵力,焉有不误的道理。如此诘问《隆中对》,未必有用于现实,但其中的经验教训却完全可能成为使人变得高明的营养。毛泽东同志后来说“错误和挫折教训了我们,使我们变得更加聪明起来”,就是这个意思。了解历史,总结前人和自己经历的过去,最起码的一条,就是尽量不重复前人蛮愚的错误。为了澄清党的历史上的错误思想,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时亲自主持编辑了党的历史文献集《六大以来》,并说:“同志们读了之后恍然大悟,发生了启发思想的作用。”用“恍然大悟”来形容读史的效果,揭示的就是益智、启智的作用。“读历史的人,不等于是守旧的人”如果对自己的过去懵懵懂懂甚至一团漆黑,不可能成为一个明白人。如果研究历史不是为了今天的需要,一切拘泥于历史,恐怕也不算是一个明白人。对过去和今天都不太明白的人,自然很难干出有光明前景的事业。毛泽东同志尊重历史,但从不拘泥于历史。上个世纪50年代,有人从毛泽东同志的一些现实决策中觉得他“轻视过去,迷信将来”。这个话传到毛泽东同志那里,他在1958年1月28日的最高国务会议上专门作出解释说:“历史是要的。要读历史,我赞成郭沫若那个古史研究。读历史的人,不等于是守旧的人。不迷信将来还得了呀!人类就是希望有个将来。”毛泽东同志承认自己“迷信将来”。至于说他“轻视过去”,恐怕有些误解。只不过一生重视读史的毛泽东同志比较看重现实这个立足点,总是希望从现实这个立足点出发去争取一个好的将来罢了。提出“读历史的人,不等于是守旧的人”,当时可能有自辩之意,但也揭示出了读史的要义,即了解历史是为现实和争取美好的将来服务的,学习古人是为今人增益的。1942年,毛泽东同志发表过一篇题为《如何研究中共党史》的讲演,里面说:“如果不把党的历史搞清楚,不把党在历史上所走的路搞清楚,便不能把事情办得更好。”很明显,弄清过去,是为了把眼下的事办好。这样做,才是对历史的真正尊重和敬畏。不能说毛泽东同志读史没有个人的兴趣,但借史明理、借古喻今、古为今用,却是他读史的常态和目的。许多问题,了解其来龙去脉,处理起来会有更多的思路,也更主动、更有效。毛泽东同志很善于从历史中获取灵感,常顺手拈来一些史实,以说明现实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思考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这种情况多见于他的会议讲话和读史批注当中。比如,他读到《史记》记载萧何曾经实行“耕三余一”的政策,就思考:“那个时候能够做到这一点,可能是因为地多人少,土地肥沃。现在我们的东北,有些地区也还可以种两三年地,多余出一年的粮食来。但是,全国现在很难做到‘耕三余一’,这个问题值得研究一下。”他在《汉书》里读到汉武帝曾经沿汾河乘楼船到闻喜一带,就感慨地说:可见当时汾河水量很大。现在汾河水干了,我们愧对晋民呀!由此赞成“引黄济汾”的设想。凡此等等,立足今天,把历史读活,思想自然会丰富起来。而且,把历史与现实、昨天与今天紧密地联系起来,自然也就不会滑向“守旧”一路。“只有讲历史才能说服人”这句话出自毛泽东同志1961年6月在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起因是他觉得不少干部不懂得什么是社会主义,什么叫按劳付酬、等价交换,于是就说:“我们搞了十一年社会主义,现在要总结经验。我今天讲的就是总结经验,我下回还要讲。我们是历史主义者,给大家讲讲历史,只有讲历史才能说服人。”提出这个命题的认识论意义是很深刻的。现实的经验可以说服人,历史的经验同样可以说服人。现实来源于历史,历史的经验实际上是时间远一些的现实经验。历史的经验之所以能说服人,原因不外三个:其一,讲历史的要义在于总结经验;其二,历史里有能够为今天的人们受用的经验;其三,了解了历史的经验,就能了解现实经验的来龙去脉,故有助于加深对现实经验的了解。程思远先生陪同李宗仁先生回国后,问过毛泽东同志共产党取得胜利的原因是什么。毛泽东同志的回答是:我们是靠经验吃饭的。总结和升华不同历史时期的经验,就是以谦虚之心敬畏历史,目的是寻求和把握事物的规律。对此,刘少奇同志也说过两句名言:一是“历史里边也有普遍真理”;二是“不学地理、历史,你就‘理论不起来’”。毛泽东同志敬畏历史,正是因为那里面有理论、有规律这些大学问和真学问。他的具体说法是:“规律自身不能说明自身。规律存在于历史发展的过程中……不从历史发展过程的分析下手,规律是说不清楚的。”“凡事要从历史和环境两方面考察才能得到真相。”“研究问题应该从历史的分析开始。”讲历史之所以能说服人,还因为通过历史现象来揭示、认识和把握规律比抽象的理论推演更有认识上的冲击力,更易于人们相信和接受,更能够发挥教育人的作用。毛泽东同志在1956年曾经这样说过,是100多年来帝国主义强国压迫我们,才“教育了我们”;“我们说不服的人,蒋介石一教,就说得服了”。由此,我们不难理解,毛泽东同志为什么那样推崇郭沫若的《甲申三百年祭》,用为“延安整风教材”;又让人把陕北老先生李建侯写李自成兴衰的《永昌演义》抄写一部,说是“以为将来之用”。进北京城的时候,毛泽东同志反复告诫大家“绝不当李自成”。“不当李自成”,成为新中国成立前后最能说服和教育党员领导干部保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等优良作风的口号。可见,如果把历史这门科学学好用好了,也就会像英国著名史学家汤因比说的那样:“古典教育是一种无价的恩惠”。“看历史,就会看到前途”这是毛泽东同志1964年7月会见外宾时说的话。原话是:“亚非拉人民斗争的前途,这是大家关心的问题。如果要看前途,一定要看历史。从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十几年的历史来看,就知道亚非拉人民将来的前途。”“凡是压迫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的帝国主义、殖民主义总有一天要走的,只要人民团结起来,加强斗争……所以,我们看历史,就会看到前途。”1945年抗战胜利时,谈到国民党会怎样对待中国共产党,毛泽东同志也说过类似的话:“看它的过去,就可以知道它的现在;看它的过去和现在,就可以知道它的将来。”上面这两个关于从历史看到前途、看到未来的判断,都是应验了的。还是那句老话:知道了从哪里来,就会更清楚地知道到哪里去。到哪里去,就是对前途、对未来的眺望和预判。有人甚至说,能看见多远的过去,就能看见多远的未来。此话有些极端,意思倒还鲜明。不善于从总结历史中认识和把握社会发展的规律,就不会拥有顺应时代、把握未来的历史自觉;有了对历史经验和规律的研究与把握,可以更清楚地知道前进的方向和道路,就有可能开辟事业的新境界和光明前景。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俄国思想家赫尔岑认为:“充分地理解过去,我们可以弄清楚现状;深刻认识过去的意义,我们可以揭示未来的意义;向后看,就是向前进。”通向未来的路不是陡然出现的,往往藏伏在已经走过的路当中。对于不甚明了的未来方向,适当地向后看并不是多余的,更不是倒退。向后看是为了向前看,为了向前看需要向后看,而且向后看也不是光停留在对过去的知其然上,还要知其所以然,这样才能知道哪条路可以比较好地通向光明美好的未来。毛泽东同志在井冈山时期,从中国历朝历代对农民起义剿而难灭的历史中,看出红军和红色政权是可以存在的;又从历代农民起义为什么总是失败或胜利后成为改朝换代工具的历史中,看出中国革命只有靠具有先进思想的领导力量来领导才会有胜利的前途。“马克思主义者是善于学习历史的”1964年1月,毛泽东同志向巴西客人介绍中国革命的经验后,提出了这个观点。马克思主义者为什么会善于学习历史?因为马克思主义者不仅掌握了辩证唯物主义,同时掌握了历史唯物主义即唯物史观。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作为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核心内容。马克思、恩格斯甚至认为:“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两位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许多基本观点都是通过对自然史和人类史的考察得出的。他们之所以把历史科学称作“唯一的科学”,意在强调,历史是人类在认识和改造包括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在内的整个世界的过程中形成和积累的实践经验、理论认识、知识智慧、思想方法等等的百科全书。这本书需要时常翻阅,而且常读常新。不光马克思主义者这样认为,近代西方的有识之士也不乏这样的认识。法国的托克维尔就说他发现了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现象:“有多少道德体系和政治体系经历了被发现、被忘却、被重新发现、被再次忘却、过了不久又被发现这一连续过程,而每一次发现都给世界带来惊奇,好像他们是全新的,充满了智慧。”当今世界,一些以现代面目出现的观点,往往不过是古老主题的变种。马克思主义者以谦虚之心敬畏和学习历史,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周扬在晚年比较毛泽东同志和王明的不同学风时,便有这样的评价:王明这些教条主义者,读了很多马列主义的书,但是读了不能用,“毛泽东和鲁迅对社会有很丰富的了解,有丰富的历史知识,就可以用马克思主义来研究这些问题。如果你没有太多社会、历史知识,你的马列主义就只能变为教条。”谭震林也说:毛泽东同志“读过大量的中国社会历史著作,对中国农民的问题和中国社会的历史有着深切的了解,因而,一旦接受了马克思主义,他对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很快就具有深刻的正确的见解”。善于学习历史,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是所有共产党人应该具有的厚重品质和优秀传统。进入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邓小平同志亲自主持《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起草工作,此后又明确地说:“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江泽民同志多次讲,不知道历史与现实的联系,不掌握中外历史上的成功与失败、经验与教训,怎么治理社会、治理国家啊?党的十六大以来,胡锦涛同志主持的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很多学习内容都是关于历史的。最近,中央又专门召开了全国党史工作会议。凡此等等,都体现了我们党以谦虚之心学习历史的优良传统。(作者为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员)(来源:《人民日报》2010年11月08日) ...
陈晋:毛泽东怎样读谈拿破仑
西方各国的历史,毛泽东最熟悉法国近代史。在法国近代史中,他最感兴趣的是法国大革命和巴黎公社,最喜欢谈论的政治人物是拿破仑。毛泽东明确表示过,“拿破仑对我们很有影响。他的一些著作,我都看过”①。如果要量化的话,从1910年到1973年,毛泽东读谈拿破仑,不下40次。这只是为写这篇文章,查阅毛泽东著作和谈话记录的初步统计。关于毛泽东阅读拿破仑的具体情况,以及他为什么喜欢谈论法国大革命,笔者已有专文叙述②。本文要梳理的是,在不同时期毛泽东是怎样根据实践需要来读谈拿破仑的,他希望从拿破仑身上总结出什么样的历史经验?一、豪杰霸王:早年读谈拿破仑清末民初,有两个外国历史人物在中国政坛和知识界享有特殊盛誉,一个是美国的华盛顿,一个是法国的拿破仑。当时的人们,显然是把华盛顿和拿破仑这样的人物当做解国危于倒悬的希望。譬如,1903年益新译社和上海文明书局分别发行两种题为《拿破仑》的传记,前者的“译序”一开始就说:“古今之英雄,孰不推拿破仑为第一?稍知学问者,无不震之于拿破仑之名”。后者的“传序”说得更彻底:“中国人心之不振久矣,医国者无术以唤之起,不得不借助于人。拿破仑其扁鹊乎?”毛泽东读谈拿破仑,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开始的。1910年他在湘乡东山小学堂读书时从同学那里借来一本《世界英杰传》,读到华盛顿、拿破仑这些人物的事迹,曾感慨地说:“我们中国也需要这样的人物”③。在他成为中国共产党的领袖以后,回顾年轻时的思想探索,谈论中也总是涉及华盛顿和拿破仑。他经常讲,自己早年,“根本不知道世界上还有什么帝国主义,什么马克思主义。进了学校,也只晓得几个资产阶级的英雄,如华盛顿、拿破仑”④。“听过的是孔夫子、拿破仑、华盛顿、大彼得、明治维新、意大利三杰,就是资本主义那一套。”⑤“马克思、恩格斯的名字就没有听说过,只知道拿破仑、华盛顿。”⑥“小时候信孔夫子的封建主义,后来进了学校就信资本主义,觉得华盛顿、拿破仑了不起。”⑦“开头相信孔夫子,后头相信康德的唯心论。什么马克思,根本不知道。我相信华盛顿,相信拿破仑。”⑧ 从20世纪40年代到70年代的这些回忆中,反复出现当时“只知道”,很“相信”,觉得“了不起”,是“英雄”,“中国也需要”等等,表明华盛顿和拿破仑,已经成为毛泽东早年思想旅途中两个难忘坐标。⑨五四运动前后,随着毛泽东的独立思考日益深入,他对拿破仑的认识,有了新的角度。华盛顿和拿破仑虽然都是资产阶级革命家,但华盛顿的主要功绩在反对英国的殖民统治和独立建国方面,毛泽东一生对他都赞誉有加,甚至用“我们可以追认他为‘共产党’”⑩ 这样的话来表达好感。拿破仑则不同,他于法国大革命开始10年后的1799年发动政变,后来又改行帝制,搞军事独裁,不断地对外发动战争,企图把大革命的成果连带法国的利益扩展到整个欧洲。人们耳熟能详的“沙文主义”这个政治概念,由狂热拥护扩张政策,主张用暴力建立法兰西帝国的拿破仑士兵沙文而得名,也绝非偶然。五四运动前后,站在中国这样的弱国立场看拿破仑,其英雄形象自然要打不少折扣。于是,“拿翁,豪杰也,而非圣贤”(11),成为拿破仑在毛泽东笔下第一次登场的模样。他固然是一位了不起的英雄,但靠的只是不世功业。在青年毛泽东看来,圣贤,是有德有业、德业俱盛的人;豪杰,则欠于品德,只有大功大名(12)。从客观上讲,毛泽东的这个评价,很可能缘于他的伦理课老师杨昌济。杨昌济在其《论语类钞》中引王夫之的话说:“豪杰而不圣贤者有之矣,未有圣贤而不豪杰者也。”(13) 毛泽东的听课笔记《讲堂录》里记下此语,并说了上面那些圣贤与豪杰区别的话,才断言拿破仑是豪杰而非圣贤。此外,在杨昌济之前,中国知识界在传播拿破仑事迹的时候,即有人是从这个角度来描述的。在可能是毛泽东第一次接触拿破仑事迹的《盛世危言》里,便有这样的描写:“拿破仑之鞭笞宇宙,固已囊括欧洲,几成大一统之雄图。惟以兵力压人,不行仁政”,“拿破仑之悍鸷,其残民求逞,倏忽败亡,亦固其所”。书中还写到这样一个细节,拿破仑打败普鲁士后,要求普鲁士赔偿巨资,普鲁士哀求减少一点,拿破仑非但不答应,还傲慢地回斥:“汝德人何敢与我战乎?”俨然是一个只行霸道、不行仁道的人,很有些像中国历史上的秦始皇。这样的描述,自然会对青年毛泽东的认知产生影响。从主观上讲,毛泽东当时崇尚的,主要还是思想上、文化上和道德上有革命意义的“圣贤”人物,用他当时的话来讲,“革命非兵戎相见之谓,乃除旧布新之谓”。据此,他当时崇拜的是康德、托尔斯泰这些“大革命哲学家,大伦理革命家”,是谭嗣同、陈独秀这些“真理所在,毫无旁顾”的“魄力颇雄大”者。(14) 兵戎相见的拿破仑,固然“魄力颇雄大”,但毛泽东当时还不觉得他有“真理所在”,故而也难成为他心目中的正面英雄。不唯如此,一旦联系中国的现实,毛泽东甚至把拿破仑视做虽势焰熏灼却最终败亡的反面枭雄。例如,袁世凯称帝败亡后,毛泽东便把袁世凯比做拿破仑,进而认为袁世凯以及劝袁称帝的人,不懂历史,没有汲取中外历史上“王莽、曹操、司马懿、拿破仑、梅特涅之徒”的教训,乃世间“最愚者”(15)。拿破仑作为专制和靠武力说话的人格形象,在毛泽东那一代人成长过程中留下的印记是比较普遍的。因为他们立志改造中国和世界的一个思想动因,便是反对军阀的压制和列强的侵略,拿破仑靠武力称霸之举,很容易使他们联想到中国所处的现实。因此,直到1943年,周恩来在批判蒋介石专制统治时,还讲到蒋介石所为,是近代“湘、淮军传统思想和拿破仑的武力统一思想的结合物,所以又叫做新军阀主义,也就是新专制主义”。“他办黄埔,不是以革命的战略战术思想教育学生,而是以《曾胡治兵语录》及《拿破仑传》为之先的。”(16) 蒋介石办黄埔军校,周恩来当过政治部主任,让黄埔生读《拿破仑传》,当为不虚之事。需要说明的是,近现代中国的许多军阀,也多少想学拿破仑,但多少也歪曲了拿破仑。拿破仑是有主义的,而绝大多数军阀没有主义,他们只看到拿破仑拥有的枪杆子。唯有点像拿破仑的是蒋介石,他有主义,也有枪杆子。中国共产党早年恰恰是只要主义和群众,而没有特别重视枪杆子,因此吃了亏。逞强而以势迫人,最终都会因遭遇剧烈的抵抗而失败。这是五四运动前后,毛泽东援引拿破仑事迹的习惯角度。在读《伦理学原理》的批语中,为了论述“人类之势力增加,外界之抵抗亦增加,有大势力者,又有大抵抗在前”的观点,毛泽东举的史例,即“欧洲各邦群起而围巴黎之对于拿破仑之战胜是也”(17)。这里说的,是1814年3月31日,由英、奥、普、俄等欧洲国家组成的反法联军攻入巴黎,迫使拿破仑退位一事。如此引用拿破仑的遭遇,在青年毛泽东的文章中绝非孤例。他立论的角度是,人的冲动欲望一旦冲破理智,就会不顾一切地勇猛前进,只有遇到了比欲望扩张更大的抵抗力,才可以将它打回。比如,“凡做过皇帝的,没有不想再做皇帝的”,因此西方历史上为了杜绝祸根,处死国王的例子很多,像“拿破仑被囚于圣赫利拿”,“总算很便宜的”(18)。又如,历史上凡是专制主义者,“非等到人家来推倒,决没有自己肯收场的。有拿破仑第一称帝失败了,又有拿破仑第三称帝。有袁世凯失败了,偏又有段祺瑞”,对这样的人和事,“是不能以些小教育之力推翻的”。(19)青年毛泽东还从这个角度来评论当时的国际关系。1919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巴黎和会订立的《凡尔赛和约》,使德国让出1/8的领土,并支付巨额战争赔款。在德国被迫接受条约后,法兰西举国高兴。毛泽东则提醒法国人不要高兴得太早。为什么呢?他想到了法国爆发大革命后,“深恶法国的民权自由”的欧洲各国组织同盟军干预并几度躏蹂法境,“结果遂崛起拿破仑,而有躏蹂德国,令德人头痛的事”。此后,拿破仑又重蹈覆辙,他的性格比他的天赋更不能安于和平和节制,“拿破仑躏蹂德意志,分裂他的国,占据他的地,解散他的兵。普王屈服,称蕃纳聘。拿破仑何等高兴”。结果呢?却为后来普鲁士攻陷巴黎埋下了历史的伏线。由此,毛泽东提出疑问,《凡尔赛和约》针对德国的苛刻要求,“和拿破仑对待德国,有什么不同?”“包管20年后,你们法国人,又有一番大大的头痛”。(20) 历史正如毛泽东预料的那样,在强势压力下被迫接受的《凡尔赛和约》,像一把利剑深深刺伤了德国的民族感情,也埋下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伏笔。时间恰恰是20年,德国人真的给法国带来“一番大大的头痛”。正可谓大扩张必遭大抵抗,大屈辱必起大反复。拿破仑时代的欧洲格局,一国之所得,便是他国之所失,每次战争虽然都以拿破仑的胜利并强迫战败者接受自己的条件告终,但同时也播下了新的战争种子。这是青年毛泽东在拿破仑身上看到的国际关系中强者和弱者的大反复,而拿破仑捍卫法国大革命成果进而影响历史进程的传奇,在他眼里,不免有些模糊。历史本来就是一个多棱镜,承载历史的中心人物,其性格和主张以及行事原则,自然也不会是单纯的。二、军事成败:延安时期读谈拿破仑延安时期,拿破仑的形象,在毛泽里眼里发生一些变化。在总结中国革命战争经验,阐发抗日战争方针的过程中,拿破仑作为军事统帅的形象在毛泽东眼前凸显出来。拿破仑一生几乎是在“马背”上度过的。他一共指挥了大小50多个战役,这个数字大大超过了此前西方历史上的任何一个军事统帅。长征结束后,毛泽东笔下第一次出现有关拿破仑的事,却不是用兵,而是用笔。他在1936年12月写给女作家丁玲的那首《临江仙》里说:“纤笔一支谁与似,三千毛瑟精兵”。这里引用的是拿破仑的名言,即“一支笔胜于三千毛瑟枪”。三年后,他在题为《一二九运动的伟大意义》的演讲中再次说:“笔杆子跟枪杆子结合起来,那末,事情就好办了。拿破仑说,一支笔可以当得过三千支毛瑟枪。但是,要是没有铁做的毛瑟枪,这个笔杆子也是无用的。你们有了笔杆子,再加一条毛瑟枪,根据拿破仑的说法,那末,你们就有三千零一支毛瑟枪了。有了这,什么帝国主义也不怕,什么顽固分子也不怕。有了这,这些狗子敢来咬一口吗?”(21) 在中国革命史上广为宣传且大有效果的“两杆子结合”思想,竟然是从拿破仑的一句话中引申出来的。不过,对中国革命和正在进行的抗日战争来说,“两杆子”中最要紧的还是枪杆子,即怎样指挥“毛瑟枪”来打败敌人。为了研究战争和战略问题,毛泽东在1938年精读了德国军事学家克劳塞维茨的《战争论》。每天读了多少页,他都记下来,时间是1938年三四月间。(22) 此后,毛泽东又专门组织了一个读书小组集体阅读这本书,还请懂得德文的何思敬直接从德文原版译出来,译一章讨论一章。正是在精读《战争论》的过程中,毛泽东对拿破仑的军事指挥艺术有了更多的了解。克劳塞维茨参加过欧洲反法联盟对拿破仑的战争,他研究了1566年至1815年间所发生的130多个战例,并总结了自己所经历的对拿破仑的几次战争的经验才写成《战争论》。该书对毛泽东影响很大的观点除他经常引用的“战争是政治的继续”外,还有战略上最重要的准则是集中优势兵力,防御和进攻是互相转化的等等。据参加《战争论》读书小组的莫文骅回忆,当时讨论得最多最热烈的是集中兵力问题。毛泽东说:“克劳塞维茨的作战指挥实践不多,但集中兵力问题讲得好。拿破仑用兵重要的一条也是集中兵力。我们以少胜多也是在战术上集中比敌人多5倍到10倍的兵力。”(23)拿破仑在20年间,曾指挥法国军队同几乎整个欧洲的军队作战。虽然在兵力上处于劣势,但是在绝大多数的战役中都取得了胜利。从指挥艺术上讲,最突出的原因就是毛泽东说的集中优势兵力。集中优势兵力,对军事统帅来说似乎是个常识,但在兵力处于劣势的情况下如何集中兵力,并且能够打败强敌,却不是一般统帅能够办得到的。拿破仑指挥的奥斯特里茨战役可称为经典。当时,法军有7.3万人,俄国和奥地利联军有9万人。拿破仑以1万法军吸引联军4万人,集中6万人攻击5万联军,结果大胜,第三次反法同盟瓦解。对这样的战役指挥,毛泽东习惯于从辩证法的角度作分析,认为客观事物的矛盾不是死的、凝固的,而是生动的、附条件的、可变动的,都依一定条件向它们的反面转化着,“拿破仑的多数战役……都是以少击众,以劣势对优势而获胜。都是先以自己局部的优势和主动,向着敌人局部的劣势和被动,一战而胜,再及其余,各个击破,全局因而转成了优势,转成了主动”。(24)“为什么拿破仑一生的战争大都与胜利联系着,而滑铁卢一战却军败身俘一蹶不振呢?”原因就在于“过程就发生矛盾,而且矛盾互相依存又互相变化”(25)。关于拿破仑军队的战斗力来源,毛泽东后来还从别的角度谈论过。比如,在军队作风上,他说拿破仑领导军队时,不许打人骂人(26)。在武器装备和作战方式上,毛泽东认为:“热武器,能打八百公尺的步枪,只有几百年的历史。拿破仑的军队就是使用这种步枪的。恩格斯说,因为有了步枪这种武器,法国军队的组织就改变了,战斗力大大加强了(27)。拿破仑之所以能横行欧洲,在军器上的原因,就是这个。在政治上是因为他解决了农民的土地问题,所以法国农民愿意跟着他打仗”(28)。但是,当毛泽东把目光从历史的大过程收回到具体的战场,拿破仑指挥的入侵俄罗斯的战争,在毛泽东笔下,则成为优势与劣势、进攻与防御相互转化的一个反面例证。拿破仑入侵俄罗斯的战争,第一阶段(1812年6月至9月)是法军进攻,俄军败退,直至莫斯科沦陷;第二阶段(1812年10月至12月)是法军退出莫斯科,俄军开始反攻,到法军被彻底击败,退出俄境为止。在1938年5月的《论持久战》中,为强调抗日战争是一场持久战,不要轻易讲战略决战,毛泽东提出要勇敢地采取“以土地换时间的正确的政策。历史上,俄国以避免决战,执行了勇敢的退却,战胜了威震一时的拿破仑。中国现在也应这样干”。(29) 这年10月,在中共六届六中全会上作的《论新阶段》报告中,毛泽东进一步发挥说:历史上的战争有一个阶段就完结的,例如1905年的日俄战争,只有日军进攻,俄军败退,就结束了。还有一类战争,“虽则两军强弱不同,但弱者善于利用其他优良条件,给以正确指导,故于退却之后,接着反攻,战胜敌人”,因此是“以两个阶段宣告完结。例如法俄战争,拿破仑从进攻到退却,俄国从退却到反攻,双方都有两个阶段”。(30) 原先占优势的一方之所以会从进攻转向防御,原因是“占地越多,危险也越大,如拿破仑,如马其顿王亚历山大”(31)。为捍卫和扩大法国大革命的成果,拿破仑率领他的军队踏遍欧洲大陆,并建立了许多“卫星国”。但正如毛泽东所说,此时的拿破仑,“占地越多,危险也越大”。当拿破仑在1812年把战争之剑指向妨碍他主宰欧洲的主要障碍俄罗斯的时候,战争的转折点出现了。无论对正在艰苦卓绝进行抗日战争的中国人,还是对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同盟国,发生在拿破仑对外战争中的这个转折点,都格外有现实的启迪意义。毛泽东在一篇题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的转折点》的文章中,就从1812年拿破仑兵败莫斯科,联想到了1942年的斯大林格勒保卫战,历史好像在一模一样地重演,相隔100多年的两场国际战争的转折点居然在同一个地方发生:“拿破仑的政治生命,终结于滑铁卢,而其决定点,则是在莫斯科的失败。希特勒今天正是走的拿破仑道路,斯大林格勒一役,是他的灭亡的决定点”。(32)100多年前的俄国人,是怎样战胜强大的拿破仑军队的呢?解释其中缘由,对正在领导敌后抗战的中共领导人来说,尤其具有现实意义。抗日战争初期,党内外不少将领比较轻视游击战。毛泽东、朱德和陈昌浩、刘亚楼、萧劲光、郭化若等人经过反复讨论,撰写了一批关于抗日游击战的文章。1938年7月,延安据此印行了一本署名“毛泽东等著”的《抗日游击战争的一般问题》。在这本书中,专门用俄军打败拿破仑的战例,阐述了在敌强我弱的条件下,开展游击战的重要性:1812年9月,法国拿破仑以气吞全欧之势,率领十万步骑炮的大军侵入俄国。当时在俄国弱而无备的正规军实行集中之前,主要的是用坚壁清野与哥萨克骑兵及一部分农民自卫的游击队,节节妨碍法军的前进。在鲍诺丁之役,俄军战无结果之后,断然放弃莫斯科,重整兵力,而以各五百人的九个游击支队,加上广大的农民自卫游击队,不断扰乱,疲惫与打击法军,使其再不能进展。10月,法军因冻饿受困不得不实行退兵之时,沿途的游击队大大地起来,配合正规军的战略反攻,截击和追击敌人,打败法军,使雄绝一时的拿破仑大军几于全军覆灭。游击队俘获不少的官兵,缴来不少的枪炮。俄军的这一全胜战,虽然有它当时制胜的各种条件,主要的还是依靠俄国的正规军,然而游击战的作用是极其伟大的。1938年,延安还印行过署名“朱德、毛泽东著”的《游击战讲话》,里面再次引证了1812年俄国抗法战争中农民参加游击战的史例,还充满感情地描述说:“当时俄国的农民奇击的功劳是不小的。这些武装的农民非常勇敢,胸上佩着十字架,手里挥着农具,来参加最悲壮的战斗。他们的奇击,简直使得当时法国的军队一睡一饮之无暇,周章狼狈,流离败窜。”(33) 一直到晚年,毛泽东谈到拿破仑的莫斯科之败,依然不无感慨:冬天不能度过俄国的严寒啊,也没有粮食,主要没有群众拥护,俄国人民不合作(34)。如果说,拿破仑在青年毛泽东眼里,主要是一个霸道的豪杰枭雄,那么,在延安时期的毛泽东眼里,拿破仑则主要是一个有战争智慧的军事统帅。为着领导中国共产党军队的对日作战,毛泽东从拿破仑以少击众的胜利中,汲取的经验是要善于集中兵力;从他以强击弱的失败中,看到的经验是游击战战略战术的妙用。这两点,事实上也是军事大家毛泽东此前和此后在敌强我弱条件下最为推崇并且娴熟的用兵之道。三、革命经验:新中国成立后读谈拿破仑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谈论拿破仑,其思考的主题,是总结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捍卫法国大革命成果并扩大其影响的历史经验。在西方资产阶级革命史上,法国大革命发生的时间虽然不是最早的,但其过程之复杂,形态之剧烈,内容之彻底,影响之广泛,却无出其右,这是毛泽东感兴趣的原因。他说:“法国的革命比英国的复杂,反反复复,经过多次战争。”(35)“在1789年,法国资产阶级的大革命开始了。但这个革命失败了。后来,就是帝制,拿破仑上台。以后又有几次曲折,时而共和,时而帝制;有革命,有复辟的,一直到19世纪后半叶的第二共和国。”(36) 所以,“法国人的历史,我们感兴趣,特别是对法国大革命”(37)。的确,越是复杂的历史事件,越是曲折的革命过程,也就越有经验可以总结。何况,中国革命所经历的复杂和曲折,早已浓郁地积淀在毛泽东的胸中,似乎等待着来自异国异代的典型人物,走进去扣发共鸣,实现升华。当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挟带着热气腾腾的革命经验,出现在毛泽东的阅读视野时,他从下面两个方面突出感受到他们的价值:一是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依靠的力量来自何处?二是这场革命的进步意义和它对世界的影响是什么?先说第一个问题。毛泽东的答案是基层群众。谈到拿破仑执政之前的情况,他推崇山岳党领袖罗伯斯庇尔,称之为“英雄”,还说:此人是个乡下小律师。到巴黎来结结巴巴,讲不出很好的巴黎话。他就依靠那个长裤党,穿长裤子的,就能够打败所有的敌人。(38) 所谓“长裤党”,即来自法国底层的群众。这个说法,反映了毛泽东关于革命依靠力量始终是人民群众的一贯主张。法国大革命时期最有力量的基层群众,当然是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法国大革命最重要的政治成果之一,则是让农民得到土地,由此获得广泛的群众基础。大革命后期,拿破仑坚定地维护了这份政治遗产,从而使他的军队具有非凡的战斗力。对此,毛泽东多次谈到:法国大革命时,保皇党是不愿意解放农民的。吉伦特的那个党也不愿意减租减息、分配土地。后来彻底解决法国农民的要求的是山岳党,罗伯斯庇尔。山岳党不是共产党,我看比好多共产党高明……我讲法国的历史就是说明要取得农民的拥护。(39)在政治上是因为他(拿破仑)解决了农民的土地问题,所以法国农民愿意跟着他打仗。(40)把地主的土地分给农民,当然还是民主革命的性质。过去法国的拿破仑政府就曾经做过。为什么拿破仑的军队能够打遍欧洲呢?就是有农民的支持。当然,他是资产阶级,你们是共产党,性质不同。(41)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是民主革命不可回避的内容,是衡量民主革命是否彻底的标志,更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获取支持的力量来源。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法国大革命改变了拿破仑军队的面貌,他的士兵大部分是分得土地的农民,不少军官都出身下层,拥有很强的战斗力。恩格斯谈到普鲁士在拿破仑军队的进攻下节节败退的原因时指出:“依靠经常处于被逐出自己家园的威胁之下的服徭役的农奴子弟,是无法战胜自由的、占有土地的法国农民的子弟的。”(42) 这个说法,也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相吻合。中国革命的中心问题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主要是土地问题,谁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谁就得到农民的拥护,谁得到农民的拥护谁就得到中国。中国共产党实际上就是按照这个历史逻辑来做的,并且一直把拿破仑的做法作为一个成功的例证。例如,中共中央1927年4月发表的一个宣言指出:“若不经过农民革命,革命的民主主义的政权是不能够建设的。法国农民拥护拿破仑20年,是因为法国大革命对于农民给了一个改善的办法。”“法国农民帮助拿破仑战胜封建的欧洲。中国的农民将拥护国民政府国民革命军,使中国脱离帝国主义与军阀的统治。”(43)早在1925年就提出国民革命的中心问题是农民问题的毛泽东,更是经常谈到拿破仑与农民的关系以及中国共产党从事土地革命的必然性。据美国记者白修德回忆,毛泽东在延安和他谈话时,便“精确地论述西欧的土地占有情况和封建主义以及在法国大革命中资产阶级把土地归还农民的进步意义”(44)。新中国成立初期曾大规模地进行土地改革,为说明这场运动的性质,毛泽东提出:分地给农民,是把封建地主私有制变成个体农民私有制,属于资产阶级革命的范围。拿破仑也分过。(45) 他还比较了一些西方国家在民主革命中进行土地改革的不同情况,认为英国资本主义侵入农村破坏了封建的土地所有制,并不是我们这样的土地改革;德国、意大利比英国还不彻底,还保存了许多封建遗踪;日本封建土地制直至日本投降后才由美国人进行一种极不彻底的“土地改革”;大都和我国现在这样先进行土改,后发展工业的情况不相同。“资本主义国家,只有法国在拿破仑第一时代及其以前比较彻底地分配了土地”。(46) 意思很明显,在西方各国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经验的比较中,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的做法,是最彻底的,因而也是最典型的。再说第二个问题。毛泽东对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的进步意义的推崇,在新中国成立后一以贯之,这反映在他对法国大革命具体过程的描述之中:法国1789年到1799年革命,开头是搞民主,但要皇帝,搞君主立宪,是改良主义。到1791年,皇帝也维持不下去了,想跑到东部去找保皇军,到中途被抓回去了。你要跑,又要投降敌人,1793年就把皇帝杀了。这一下,就把欧洲惹翻了,因为欧洲国家大多有皇帝,就引起国际干涉,英俄组织五次反法同盟军,占领了土伦。保皇派军官也跑到外国去了。后来才解决了土地问题,当然不像我们的土改,并组织了国民自卫军。(47)罗伯斯庇尔资产阶级左派专政时,法国扩大到了莱茵河流域。那时,法国完全孤立,英国、荷兰、西班牙、比利时、俄国都起来反对法国政府,反对法国大革命。(48)砍了路易十六的头,全欧洲都攻你们,全欧洲联盟都进攻你们。说你们把国王杀了,犯了大罪啊。欧洲的国王一齐来反对你们。对卖国贼,杀得好。(49)对改变全世界的政治形式,法国的影响很大。我所说的形式,就是说君主制改变为民主制。那个时候,整个欧洲都反对你们,打到巴黎附近。总之后来罗伯斯庇尔、拿破仑把所有的包围圈都打破了。(50)这些谈话,传递的中心意思是,法国大革命最根本的贡献是把封建君主制变为资产阶级民主制。法国在中世纪是封建制度的中心,随后又成为统一的等级君主制的典型国家。大革命粉碎了封建制度,建立了纯粹的资产阶级统治,这是当时欧洲任何其他国家所没有的进步。唯其如此,这场革命无论是在法国内部还是在法国与其他欧洲国家之间,都以罕见的冲突形式向前滚动。在国内,有革命派与保皇党的斗争;在国际关系上,有五次反法联盟的围攻;即使革命阵营,也有左右之争。在如此乱局中,拿破仑脱颖而出,也就势所必然。革命年代需要并能够创造出这样的强势英雄。拿破仑在国内捍卫和巩固大革命的成果,在国外打破欧洲各国的包围,也就有了非他人所比的进步意义。法国大革命这种典型过程,也从一个角度让人想起中国革命的剧烈而曲折的进程。这或许是毛泽东反复同人谈起法国大革命过程,肯定拿破仑的兴味所在。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的意义还不止此。拿破仑称帝,搞军事独裁,确有为后人诟病之处。但恩格斯仍然认为,拿破仑帝国是“法国革命的最后阶段”(51)。在这个阶段,拿破仑军队所到之处,客观上就像清扫肮脏的牛圈一样,使神圣罗马帝国的军队和各国贵族僧侣们的封建统治土崩瓦解,由此“修筑了文明的交通大道”(52)。毛泽东正是从这个角度,肯定了法国大革命这艘携带暴风雨的船,在拿破仑的操纵下,从两个方面为欧洲“修筑了文明的交通大道”,一是推翻封建制度,二是促进小国林立的民族地区变成统一的大民族国家:法国人,把欧洲的封建制度扫得差不多了。马克思、恩格斯对于拿破仑的前一段都是肯定的。(53)19世纪初,意大利有十几个国家,是经过战争统一的。开始是加里波第从西西里岛向北打。后来拿破仑把北部统一了,这也是个贡献。拿破仑一倒台,各国又纷纷“独立”,后来是资产阶级统统把这些王国削平,把意大利统一了。(54)拿破仑使欧洲一些国家变成大民族国家,也起了作用,德国、意大利,原来分成许多小国(55)。在留给后人的政治遗产中,拿破仑本人最为看重的,是他主持起草并以他的名字传世的《拿破仑法典》(《法国民法典》)。在最后的岁月里,他曾说过一段名言:“我真正的光荣并非打了40次胜仗,滑铁卢之战抹去了关于这一切胜利的记忆。但是有一样东西是不会被人忘却的,它将永垂不朽——那就是我的民法典。”(56) 恩格斯也高度评价说,《拿破仑法典》“总结了革命的全部法规”(57)。今天的法国人不是因为拿破仑打了许多胜仗才称他是“天才”,是因为他有自己的政治思想,他的政治思想主要凝聚在这部法典当中,并成为法国人现行宪法和制度框架的基础。对此,毛泽东也是欣然认同的,并且不只一次地补充说:“拿破仑研究过罗马法典,他搞了个拿破仑法典”(58)。“罗马法典,他也读过啊。他所以能创造法国的法典,就是因为他读过罗马法典。”(59) 在这两次谈话中,毛泽东还以自己没有研究过《罗马法典》和《拿破仑法典》而引为憾事。走笔至此,细心的读者不难发现,毛泽东在新中国成立后谈论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都出自会见外国来访者的场合。原因说来简单,这与他当时对世界形势的判断有关。他的判断有一条主线,就是革命与战争的问题,特别是一些国家争取民族独立、实现民主革命的运动,最为他所关注。这是他不断同亚非拉国家一些政治家谈论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的原因之一。譬如,他和委内瑞拉的客人说:“前些时,南非联邦共产党派人来中国学经验,我告诉他,资产阶级的革命经验我们也要研究,比如孙中山的革命经验、法国和英国的资产阶级革命经验,都可以作为历史过程加以研究。”(60) 他又和柬埔寨西哈努克亲王讲:“要搞革命,需要了解几个国家的革命史,美国革命、法国革命、德国革命。”在讲了法国大革命的具体过程后,毛泽东还补充一句:“我讲法国的历史就是说明要取得农民的拥护”(61)。毛泽东谈论法国革命经验的针对性,不言而喻。四、国际战略:晚年读谈拿破仑最后说说毛泽东对拿破仑失败原因的解读。这是毛泽东晚年谈论拿破仑的主要话题,并且与他当时对国际局势及中国处境的判断有关。毛泽东在总结法国大革命经验时,多次谈到欧洲各国的干预和包围,不能不让人想到新中国成立后长期被封锁包围的现实。20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国先后与中国台湾、日本、韩国签订双边条约,以及同其他周边国家签订《马格达条约》、《东南亚条约》等,在中国的东、南、西三面形成了包围圈。60年代后期中苏两国关系恶化,苏联在中国的北部又陈兵百万。这些,不仅使中国领导人感到威胁,即使外国人也看到了中国所处的不利环境,并且有意无意地把中国的处境和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情形联系起来。1970年10月14日,毛泽东会见法国前总理德姆维尔时,说到法国大革命“整个欧洲都反对你们,打到巴黎附近”时,法国驻华大使马纳克便直接比喻说:“当时我们被包围的形势比现在中国被包围的形势还要严重,整个边界上都是武装的军队”。1973年9月12日,毛泽东会见法国总统蓬皮杜时又明确讲:新中国成立后,一度“全世界都反对我们,主要是两个国家,一个美国,一个苏联。美国说我们比希特勒还要坏。阿登纳在回忆录里说,赫鲁晓夫请他帮助反对中国。他把这个话讲给戴高乐将军,讲给杜勒斯,总而言之逢人就讲。他高兴赫鲁晓夫反对中国。所以我们总感觉西方各国有一股潮流要推动苏联向中国。苏联野心很大呢。整个欧洲、亚洲、非洲,它都想拿到手”。随后,毛泽东便和蓬皮杜谈起拿破仑称霸欧洲而遭受失败的具体情况。立足于中国所处的国际环境,毛泽东肯定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打破欧洲五次反法联盟的正当性,但拿破仑后来超出为捍卫革命成果而战的范围,去侵占别国领土,性质便发生了变化。虽然多数战役的胜利不断增强了法国的地位,但始终无法实现独霸欧洲的目标。这时候的拿破仑,在毛泽东心目中也就成为了“大资产阶级的代表”(62),甚至是“大殖民主义者”(63)。不知道毛泽东在作出这些评价的时候,心里是不是想着当时被他认为“野心很大”的国家,以及试图“推动苏联向中国”的国家。但有一点是明确的,凡是野心勃勃地侵占别国的国家,结果都会失败。关于拿破仑的失败原因,毛泽东从政策和战略角度有不少具体评述:他(拿破仑)是偏要侵略别的国家的。他吃亏就吃在侵略的地方太大了,树立了太多的敌人。几乎所有的欧洲国家都同他作战。法国当时的人口是2800万,这是讲法国本土。当时德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意大利,都被他占领了。后来他还占领了西班牙和葡萄牙。这以前还占领过埃及和叙利亚。他占领得太多了。树敌太多。(64)拿破仑时农民拥护,后来的政策就不好了。他犯了两个错误,攻打西班牙和葡萄牙吃了亏,西班牙家家户户打游击,然后是打俄国。他和英国是死对头,也不讲一点妥协……得罪的人太多了。拿破仑后来的政策是不好的。(65)(拿破仑)这个时候力量就不足了。他的失策是不应当进攻俄国和西班牙。西班牙用游击战争牵制了法国二十万还是四十万军队。(66)后头拿破仑占领了差不多整个欧洲。此人后头犯了错误,政策也是不大对了。第一是不该去占那个西班牙,第二是不该去打俄国。又是冬天,你不能过冬。入冬为什么不可以呢?俄国人烧房子,就没房子住。打莫斯科不打彼得堡,一下子把沙皇抓住……拿破仑还犯了一个错误。他的海军比英国弱,跟英国打了一仗,就被消灭了。(67)拿破仑晚年的政策不那么高明。一个不该占领西班牙,引起广大的农民游击战争反对他。二不该去打俄国。不晓得为什么,不论拿破仑也好,希特勒也好,到了俄国就不行了。(68)拿破仑占领埃及,激发了人民的革命感情。拿破仑不该杀死几千投降的军队。(69)他反对英国,封锁英国货物的政策搞得不好。结果封锁不了。主要在棉布、白糖、咖啡这些物资。再呢,海军不该跟英国海军打。如果保存海军,拿破仑最后失败了,也可以跑到美国去。(70)毛泽东反反复复地谈论这些,有对历史的总结,有对英雄的惋惜,有立足现实国际关系的考虑,更透露出中国受到当时霸权国家威胁的一种特殊心境。什么心境呢?毛泽东1972年7月10日同法国外长舒曼讨论拿破仑失败时说的一段话,或许传递出一些信息:你让人家来,好打,你去打人家,就是不好打。现在我是事后诸葛亮。我那个时候还没有出生,又没有当他(拿破仑)的参谋长。我是打过仗的,我不是搞文的,是搞武的啊,打了二十几年仗。所以谁要来打,人要想一想。显然,毛泽东晚年谈论拿破仑四面树敌的国际战略,已经同20世纪70年代美苏称霸世界的国际格局,以及中国当时面临的战争威胁,紧紧地联系在了一起。从强大的拿破仑军队的最终失败中,他看出失道寡助的历史规律,彰显出中国不怕霸权国家威胁的信心。五、结论结论之一:毛泽东总体上怎样看拿破仑“去打人家”的拿破仑最终失败了,但他依然是英雄。这是毛泽东晚年评价拿破仑的基调。对如此这般的英雄,毛泽东很关注历史上同拿破仑有瓜葛的一些国家对他的评价。1970年10月14日,毛泽东同法国前总理德姆维尔谈到,英国人“一派是同情拿破仑的,一派是不大同情拿破仑的”,“几十年前在延安的时候,有个俄国人,(71) 我问过他对于拿破仑的认识怎么样。他表示很尊敬,说拿破仑是了不起”。毛泽东还说:“不晓得有多少拿破仑的传记,有法国人的,有俄国人的,有英国人的,就是没有中国人写的。”但他明确表示:“中国人是欢迎他的。”1973年6月22日会见马里国家元首穆萨·特拉奥雷时,毛泽东说:拿破仑,无论怎么样,使后人向他表示学习。你不要说我是天才,你说拿破仑好了。这样好一点啊,那个人相当聪明。一千本拿破仑传,就有一千种拿破仑形象。划时代的革命及其代表人物,有的会闹出些匪夷所思的事情,但评价泥沙俱下的历史人物和重大事件,主要是看其代表的历史力量和前进方向。拿破仑虽有这样和那样的失误,但毛泽东一直看重他代表进步力量扫荡旧物的革命意义。结论之二:怎样看毛泽东读谈拿破仑人们总是从自己的经历和认知水平,特别是所从事的事业角度,来理解和阐发重要历史人物的成败得失的。对那些不是在书斋里讨生活和经营事业的革命家、政治家和战略家来说,尤其如此。毛泽东读谈拿破仑,既是“我注六经”,也是“六经注我”,由此形成他在长达60年的时间里不同阶段的思考重点:年轻时从圣贤理想角度来援引和议论拿破仑的人格形象,延安时期立足抗战需要来探讨拿破仑军事指挥的战略战术,新中国成立后从国内外形势出发总结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的革命经验,晚年则根据中国面临的国际环境来思考拿破仑在国际战略上的失误。这种阅读,实际上是历史和现实的对话,是思想和经验的交流。书被读活了,历史人物也被读活了。反过来说,也只有拿破仑这样曾经影响过历史并在许多方面留下遗产的人物,才可能在后人不断地阅读和思考中,绵延出这些丰富的侧面,不断地鲜活起来,从而和后人的实践有了某种精神上的关联。注释:① 毛泽东会见弗朗索瓦·贝纳尔率领的法国议员代表团谈话记录(1964年1月30日)。② 陈晋:《毛泽东为什么喜欢读谈法国近代史》,《党的文献》2011年第1期。③ 萧三:《毛泽东同志的青少年时代和初期革命活动》,中国青年出版社,1980年,第26页。④ 《毛泽东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290页。⑤ 毛泽东在北戴河同哲学工作者的谈话记录(1964年8月18日)。⑥ 《毛泽东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392页。⑦ 毛泽东会见澳大利亚共产党(马列)主席希尔的谈话记录(1968年11月28日)。⑧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3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第171页。⑨ 崇拜拿破仑和华盛顿,是清末民初有志之士比较普遍的现象。比毛泽东大7岁的朱德也曾回忆:“拿破仑算是不错的。我小时候非常喜欢他,也喜欢华盛顿。”《朱德自述》,解放军文艺出版社,2003年,第8页。⑩ 《毛泽东外交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世界知识出版社,1994年,第559—560页。(11) 《毛泽东早期文稿》,湖南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531页。(12) 《毛泽东早期文稿》,第531页。(13) 《杨昌济文集》,湖南教育出版社,1983年,第69页。(14) 《毛泽东早期文稿》,第575—576页。(15) 《毛泽东早期文稿》,第44页。(16) 《周恩来政论选》上册,中央文献出版社、人民日报出版社,1993年,第443页。(17) 《毛泽东早期文稿》,第160页。(18) 《毛泽东早期文稿》,第331页。(19) 《毛泽东书信选集》,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第4页。(20) 《毛泽东早期文稿》,第329页。(21) 《毛泽东文集》第2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第257页。关于拿破仑的这句名言,孙中山曾有类似引用。1922年8月24日,他在《与报界的谈话》中说:“今后奋斗之器,不以枪而以笔。常言谓:一支笔胜于三千毛瑟枪”。1922年10月17日在《致〈觉民日报〉函》中,他又说:“拿氏谓:‘报纸功力胜于三千毛瑟’”。(22) 《毛泽东哲学批注集》,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第282—283页。(23) 莫文骅:《永不磨灭的怀念》,《缅怀毛泽东》下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第166页。(24) 《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491页。(25) 毛泽东在延安“抗大”的讲授提纲(1937年8月)。(26) 毛泽东会见坦桑尼亚总统尼雷尔的谈话记录(1968年6月21日)。(27) 恩格斯的这个观点参见《反杜林论》。原文是:以散兵和步兵纵队的配合为基础的这种新的作战方式,“被拿破仑发展到了完善的地步。这种作战方式之所以成为必要,首先是由于法国革命的兵士成分发生了变化。但是这种作战方式还需要两个非常重要的技术前提:第一,格里博瓦尔设计的较轻便野炮架,它使野炮能以现在所要求的速度转移;第二,1777年法国采用的按照猎枪仿造的弯曲的枪托(以前作为枪管的延长部分的枪托是直的),它使射手能够向某一个人瞄准而不会屡击不中。如果没有这些进步,那末使用旧式武器是不能进行散兵战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12页。(28) 毛泽东会见新西兰共产党总书记威尔科克斯和夫人的谈话记录(1964年2月9日)。(29) 《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507页。(30)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1卷,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第577页。(31) 毛泽东在延安召开的东方反法西斯大会上的讲话(1941年10月),《解放日报》1941年10月31日。(32) 《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888页。(33) 在其他八路军将领单独发表的著述中,谈到抗日游击战争的重要性,也常常援引俄国抗法战争的经验。1938年朱德在延安出版的《论抗日游击战争》一书,明确提出抗日游击战“是争取这一战争最后胜利的主要条件之一”,例证就是1812年俄国抗法战争时,“由农民和小部队的军队混合编成的游击队或单由农民编成的游击队,竟然完全破坏了法国军队的后方工作系统,并且,使法军几乎饿死”。1938年10月1日,叶剑英在《国民公论》上发表的《以抗战经验说到当前战局》,详细叙述拿破仑军队在俄国遭受失败的过程后,进一步发挥说:“要进行广泛的群众动员、起来进行空室、清野。使在莫斯科对付拿破仑的办法,在中国的各市镇、各乡村,普遍地采用起来。”(34) 毛泽东会见法国前总理德姆维尔的谈话记录(1970年10月14日)。(35) 毛泽东会见英国蒙哥马利元帅的谈话记录(1961年9月23日)。(36) 毛泽东会见几内亚、马里联合友好访华代表团的谈话记录(1968年5月24日)。(37) 毛泽东会见法国总统蓬皮杜的谈话记录(1973年9月12日)。(38) 毛泽东会见法国外长舒曼的谈话记录(1972年7月10日)。(39) 毛泽东会见柬埔寨西哈努克亲王的谈话记录(1970年5月1日)。(40) 毛泽东会见新西兰共产党总书记威尔科克斯和夫人的谈话记录(1964年2月9日)。(41) 毛泽东会见由黎笋率领的越南劳动党中央代表团的谈话(1966年11月8日)。(42)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53页。(43) 《中国共产党为蒋介石屠杀革命民众宣言》(1927年4月20日),《向导》第194期,1927年5月1日。(44) 白修德:《不可磨灭的印象》,阿古拉泰主编:《一百个名人眼里的毛泽东》,青岛出版社,1993年,第428页。(45) 毛泽东在北戴河同哲学工作者的谈话(1964年8月18日)。(46)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87年,第425页。(47) 毛泽东晚上同中央文革碰头会成员及一些军队领导同志谈话记录(1968年6月3日)。(48) 毛泽东会见由意大利共产党(马列)中央政治局委员奥斯瓦尔多和迪诺组成的意大利共产党(马列)代表团的谈话记录(1968年8月13日)。(49) 毛泽东会见法国外长舒曼的谈话记录(1972年7月10日)。(50) 毛泽东会见法国前总理德姆维尔的谈话记录(1970年10月14日)。(5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第35页。(5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第214页。(53) 毛泽东会见法国总统蓬皮杜的谈话记录(1973年9月12日)。(54) 毛泽东会见意大利共产党(马列)代表团的谈话记录(1968年8月13日)。(55) 毛泽东会见越南劳动党中央第一书记黎笋的谈话记录(1970年5月11日)。(56) 俞曾元:《法兰西第一帝国皇帝拿破仑》,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34页。(5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59年,第135页。(58) 毛泽东会见意大利共产党(马列)代表团的谈话记录(1968年8月13日)。(59) 毛泽东会见马里国家元首穆萨·特拉奥雷的谈话记录(1973年6月22日)。(60) 毛泽东会见委内瑞拉民族解放阵线代表团和巴西专家的谈话记录(1963年1月12日)。(61) 毛泽东会见柬埔寨西哈努克亲王的谈话记录(1970年5月1日)。(62) 毛泽东会见越南劳动党中央第一书记黎笋的谈话记录(1970年5月1 1日)。(63) 毛泽东会见意大利共产党(马列)代表团的谈话记录(1968年8月13日)。(64) 毛泽东会见坦桑尼亚总统尼雷尔的谈话记录(1968年6月21日)。(65) 毛泽东会见柬埔寨西哈努克亲王的谈话记录(1970年5月1日)。(66) 毛泽东会见法国前总理德姆维尔的谈话记录(1970年10月14日)。(67) 毛泽东会见法国外长舒曼的谈话记录(1972年7月10日)。(68) 毛泽东会见马里国家元首穆萨·特拉奥雷谈话记录(1973年6月22日)。(69) 毛泽东会见埃及副总统沙菲谈话记录(1973年9月23日)。(70) 毛泽东会见法国总统蓬皮杜的谈话记录(1973年9月12日)。(71) 指苏联人彼得·弗拉基米洛夫。1942年5月至1945年11月,他以共产国际驻延安联络员兼塔斯社记者身份,在延安工作。(来源:《中共党史研究》2011年第3期) ...
陈晋:中国共产党与先进文化建设四题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指出: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是中国先进文化的积极倡导者和发展者。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运用文化引领前进方向、凝聚奋斗力量,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断以思想文化新觉醒、理论创造新成果、文化建设新成就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向前发展”。梳理一下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时期领导人民建设先进文化的主要历程和基本经验,有助于增强对六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这一长远战略任务的理解。这里从以下四个问题展开。一、90年来,我党为什么始终特别强调先进文化建设?中国共产党从成立起便注重先进文化建设,大体有三方面原因。第一,这是由中国共产党的思想品格决定的。中国共产党是用马克思主义这一科学理论武装起来的政党。马克思主义建立在唯物主义哲学的基础上面,同时也信奉辩证法,因而它反对机械的庸俗的唯物主义。在历史活动中,马克思主义政党,从来注重理论的指导作用,列宁甚至说,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行动。这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又特别注意把先进的理论与自己从事的实践结合起来,强调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这样,既重视党的理论、政策和人们的观念及时反映实践和时代的变化,又重视先进思想和精神产品对人们实践的引导作用,便势所必然。第二,这是由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品格决定的。中国共产党本身就是接受了先进文化之后的产物。正是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包括马克思主义在内的当时的先进文化的传播,才有了先进知识分子对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的选择和信仰。由此,中国共产党一开始就明确认识到,创造和传播先进文化,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是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责任,是中国共产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拥有凝聚力和感召力的一个重要因素。第三,这是由中国共产党的文化实践品格决定的。从一开始,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就注重总结我党文化实践活动的经验,并高度自觉地把这些经验用以指导不断发展的文化实践活动,由此形成了先进文化建设的优良传统。比如,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等文献中提出的一些重要论点,在后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文化活动中,始终发挥着重要作用。从实际效果讲,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文化战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对促进革命、建设、改革和社会的进步发展,确实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二、我党对文化建设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是如何与时俱进的?这里,只以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人的有关论述为例,来看看中国共产党是怎样与时俱进地看待先进文化建设的地位作用的。关于文化的地位作用,毛泽东有很多名言。诸如没有文化的军队是愚蠢的军队,而愚蠢的军队是不能战胜敌人的;我们要有拿枪的武化大军,也要有拿笔的文化大军;文艺是团结人民、教育人民、打击敌人的有力武器等等。整体上看,毛泽东对文化建设地位作用的认识,总是同革命和建设的事业目标联系在一起的。《新民主主义论》是毛泽东关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总体论述的代表作。但其原来的题目却叫《新民主主义的政治与新民主主义的文化》,全文15个部分,专谈文化问题的就有6个部分。可见,他思考中国革命的总体战略和文化建设的联系何等紧密。毛泽东在1944年3月22日发表的《关于陕甘宁边区的文化教育问题》中还明确讲:“任何社会没有文化就建设不起来。”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他又预言:“随着经济建设的高潮的到来,不可避免地将要出现一个文化建设的高潮。”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确立了“四个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在这个目标中,毛泽东的本意也是有一条“文化科学”的现代化。这说明,从革命到建设,文化问题始终是毛泽东构想的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和战略任务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1978年进入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后,邓小平一开始就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任务。所谓精神文明建设,事实上就是先进文化建设。他不仅把精神文明建设放到与物质文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来强调,强调“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甚至说,“不加强精神文明的建设,物质文明的建设也要受破坏,走弯路”,由此,把改革时期的先进文化建设对经济建设的作用非常明确地突出出来了。此外,邓小平还进而提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表现在它的文化、科学技术水平应该比资本主义发展得更快、更先进,这才称得起社会主义,称得起先进的社会制度”。这就进一步把先进文化建设同巩固和发展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紧密联系在了一起。上世纪90年代,江泽民同志对文化建设问题的思考又进了一步,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方面的纲领。随着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出现,他还把文化建设放在了国际大背景中来认识,提出文化建设的强弱,“是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当今世界,文化与经济和政治相互交融,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实现文化的与时俱进,是关系广大发展中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问题”。对内来讲,建设先进文化,可以“为发展经济、发展先进生产力指引正确的方向,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这些,都是对文化建设地位作用的新认识。尤其重要的是,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包括“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这就把先进文化的建设纳入中国共产党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和力量之源的范畴。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中国和世界的关系发生了历史性的深刻变化,中国的发展面临着新的问题。在这种背景下,胡锦涛同志关于文化建设的地位作用的论述,又有了新的发展。比如,他提出“加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这一重大课题,认为它的作用是“对内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对外增强国家亲和力和影响力”。他还强调,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又说,“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我国进入了文化消费的快速增长期,人们精神文化需要更加旺盛,文化已经成为衡量社会文明程度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显著标志”。三、我党领导先进文化建设经历了哪几个历史阶段?简略讲,我党领导建设先进文化的历史大致可以分为五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可概括为从五四新文化到革命文化。中国共产党的早期党员,通过不同途径走上革命道路,但从思想精神上说来,大体都得益于五四新文化的传播和影响。可以说,以民主和科学为核心价值的五四新文化,是当时中国结束旧民主主义革命,开启新民主主义革命过程中最先进的文化。此后,随着先进知识分子对马克思主义的选择和信仰,随着中国共产党的成立,随着党的成员投入到劳苦大众当中去做工作,中国先进文化的建设自然而然地从五四新文化发展为革命文化的建设。第一次国共合作形成的大革命高潮中的各种文化现象,是这个时期先进文化的典型体现。第二个阶段,可概括为从革命文化到左翼文化和苏区文化。大革命失败后,中国共产党开始探索新的革命道路,由此,革命文化有了新的建设内容和发展方式。可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是在国统区以鲁迅为代表的左翼文化。对这方面的情况,大家很熟悉。需要说明的是,中国共产党在各种左翼文化组织中,毫无疑问发挥了重要的领导作用。再一个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开辟的农村革命根据地呈现出来的文化建设新气象。当时根据地的政权被称为苏维埃政权,根据地被称为苏区,这种文化建设的新气象可简称为苏区文化。1934年1月,毛泽东曾经对苏区文化建设的思路和内容作过这样的概括:实行文化教育的改革,解除反动统治阶级加于工农群众精神上的桎梏,而创造新的工农的苏维埃文化。左翼文化和苏区文化是从大革命失败到爆发全面抗日战争这10来年时间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文化建设的典型体现。第三个阶段,可概括为从抗日文化到延安文化。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农红军长征到达陕北以后,随着抗战形势的变化,毛泽东在1936年底明确了“抗日文艺”这个概念。抗日文艺是抗日文化的一个重要方面。这个概念的提出,意味着中国共产党对当时中国先进文化的思考出现了一个新的坐标,拉开了走向新阶段的序幕。显然,所谓抗日文艺或抗日文化,就是当时先进文化建设领域中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组成这条文化领域的统一战线,既是为了抗日,也可以扩大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文化建设的群众基础和文化资源。苏区文化事实上是一种阶级形态的文化,而抗日文化则是阶级立场和民族立场相结合的文化。抗日文化是一个多层格局,体现了先进性和广泛性的统一。与此同时,以延安为代表的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各个抗日根据地的文化建设,总体上属于抗日文化的范畴,可简称为延安文化。延安文化作为意识形态的东西,更集中和鲜明地浓缩了中国共产党的理想追求,典型体现了新民主主义文化的本质要求,是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新民主主义文化的典型实践。从这个角度讲,延安文化是抗日文化的前进方向。第四个阶段,可概括为从新民主主义文化到社会主义文化。五四以后的先进文化,总体上讲都属于新民主主义文化的范畴。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面临一个何去何从的问题。随着两个中国之命运的决战开始,当时中国先进文化的建设,又有了新的方向和内容。特别是新中国成立后,出现了过去分隔在解放区和国统区的两支新民主主义文化大军的会师和整合。经历一段时间的磨合和发展,新中国在先进文化建设上的指导思想更加明确了,即用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史观来指导先进文化建设,从而使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理论中即已提出的社会主义方向,逐步成为更大范围的实践要求。就像在经济关系上,上世纪50年代前期有一个向社会主义过渡一样,事实上在文化建设上,50年代前期也有一个从新民主主义文化建设到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过渡。过渡完成后,在50年代中期,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文化,作为一个重大课题提了出来,需要逐步探索和回答。在这个过程中,有了“双百”方针的提出,有了科技革命和文化革命的要求,有了“古为今用”和“洋为中用”这样一些原则等等。此外,毛泽东在谈到国家的建设和发展目标时,总是把经济和文化相提并论。他使用最频繁的表述有:“改变经济落后和文化落后的面貌”,“发展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水平”,“满足人民的物质需要和文化需要”,等等。这说明,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起始阶段,毛泽东希望的是包括物质经济和精神文化两个方面的同时推进,由此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的建设。但是,由于在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上,中国共产党的探索后来陷入了误区,与此相应,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也陷入了误区,出现了极左的倾向。所谓“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这样的运动,既是政治上的灾难,也是先进文化建设的灾难。第五个阶段,可以概括为从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文化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1978年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以来,关于文化建设,总体上先后有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当代中国的先进文化这样三种提法。这三种提法事实上是一致的。因此,江泽民同志说:“在当代中国,发展先进文化,就是发展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就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把自己领导的社会主义建设,明确定位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因此,先进文化的建设,自然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组成部分,其名称,也就可以概括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在汲取过去建设社会主义文化的经验教训基础上提升出来的新认识。中国共产党对先进文化的理解和要求的与时俱进,对创造和发展先进文化的方式和途径的不断拓展创新,总是表现为继承和发展的关系,而不是后者否定前者,由此反映出先进文化建设的基本规律。比如,江泽民同志2001年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论述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时指出,“必须努力体现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的要求”。这些要求中,既包括毛泽东在革命时期提出的关于新民主主义文化的“三个属性”,又有邓小平在改革时期提出的关于文化教育工作的“三个面向”。在这以后,胡锦涛同志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包括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改革创新为主的时代精神和以爱国主义为主的民族精神,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这些又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即当代中国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六中全会进一步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由此,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成为先进文化建设的根本任务。从以上简略梳理中我们不难看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文化建设,其先进性从来都是具体的历史的,是不断创新和发展的。四、建设文化强国有哪些具体抓手?六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这一长远的战略任务,第一次概括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的道路。明确了“文化强国”这一战略任务和文化发展的具体道路,还应该更细化出一些努力建设先进文化的具体抓手。第一,想方设法提升先进文化精髓的凝聚力和感召力。也就是说,要推动和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人民群众当中发生入脑、生情和范行的真切影响。这是一件相当长远和仔细的工作,需要耐力去坚持去推动。实现“文化强国”,增强先进文化精髓的凝聚力和感召力,是关键,是灵魂,是前提,是坐标。这项工作不像搞经济建设,十年二十年可以翻一番、翻两番。古人讲,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就是这个道理。唯其如此,六中全会才没有提出实现“文化强国”的时间表,而是强调“努力建设”。第二,大力发展文化创造力和文化生产力。各种各样的文化产品,是先进文化精髓的传播载体和渠道。没有载体,任何精神文化的传播都没有依据。因此,一方面,要激发文化工作者的创造力,解放和发展文化的生产力,使他们能够创造出丰富多彩的文化产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另一方面,还要努力培育、扩大和引导人们的文化消费和需求力。没有后者,也难有前者。因此,发展文化创造力和文化生产力,有人才培养问题,有文化体制改革改革问题,有文化氛围的提升和文化市场的培育问题等等。第三,着重增强中国文化的影响力和软实力。中华民族的复兴,包括文化复兴。历史上中国曾经是一个文化强国,文化复兴的目标,自然是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文化强国不光是指文化生产力的高低和文化产品的多少,不光是文化产业在经济总量当中占比多少,在当今世界,还要看文化产品在国际上的影响力,特别是价值理念、发展道路、国民素质、国家形象,能不能在国际上有竞争力,能不能赢得更多的认同,能不能在世界的精神文化高地上占据特殊的分量。从这个角度讲,我们还有两个明显不相称,一是和中国在国际上的政治经济影响力不相称,一个是与中国深厚的文化底蕴不相称。目前国际文化格局依然是西强我弱,怎样增强我们的文化软实力,并推动中国文化走出去、走上去并且能够扎下去,要做的事情实在太多。改变西强我弱的文化格局,也非朝夕之事。无论是拒绝人类的先进文明成果,还是亦步亦趋地照搬西方,都不可能达到改变西强我弱文化格局的效果,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说是矮化了文化自觉,舍弃了文化自信,算不得文化自强。只有在吸收世界先进文明成果的基础上,走自己的文化发展道路,方是建设文化强国的真谛。总而言之,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去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我们的文化自觉便有了标准,文化自信便有了依据,文化自强也有了抓手。(作者为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任)(来源:《北京日报》2011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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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晋:为什么说群众路线是个“法宝”
○我们的许多权力机关甚至服务行业,前面都有“人民”二字。这在世界上是少有的。○光是你相信群众,群众不相信你不行,无论你有怎样好的执政理念,都难成事。○如果完全忽视必不可少的长期细致工作,只靠金钱来联系群众,通常只能稳定一时。习近平同志6月18日讲话强调,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我们党的历史经验和现实经验一再证明,离开了人民群众,不坚持人民群众主体地位,不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不落实好为民务实清廉的党性要求,再好的目标和设想,都不可能办成。同时,更要看到,在新的形势下,如何落实好为民务实清廉的党性要求,出现了新情况和新问题,面临不少新挑战。群众路线是实现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的根本工作路线。只有坚持和发扬这个根本路线,我们才能更好地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才能把事情办成并且办好。党的群众路线,是我们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其要义是怎样处理党和群众、干部和群众的关系。在革命、建设和改革不同历史时期,我们党始终把坚持和发扬群众路线,作为想问题、办事情的法宝。人心向背,历来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盛衰的根本原因。对此,毛泽东有句话讲得很透底。他说,“一切问题的关键在政治,一切政治的关键在民众,不解决要不要民众的问题,什么都无从谈起。”党的早期骨干虽然是知识分子,但党一成立他们就深入到群众里头做工作,依靠人民群众这个最大的政治优势,我们党才可能在其他各个方面处于很大劣势的情况下逐步取得革命的胜利。所以,毛泽东在总结中国革命成功经验时,特别强调,“有无群众观点是我们同国民党的根本区别”,“共产党的路线,就是人民的路线”。人民的路线,就是群众路线。这说明,我们党取得成功,不光是因为有理想,有主义,有奋斗牺牲的崇高精神,还在于我们党通过走群众路线,代表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始终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支持。今天回过头来看,党在夺取政权的过程中,由于环境所迫,敌强我弱,坚持和使用群众路线这个法宝,保持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有动力,有压力,因为不这样做不行,否则,党员干部连生命都保不住,党也存在不下去。那么,在我们党成为执政党以后,在形势和任务发生很大变化的情况下,又是怎样看待群众路线,怎样坚持运用和发展我们党的群众路线的呢?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首先解决的就是立国为谁,执政为谁这个根本问题。立国为民,执政为民,让人民当家作主,这是不变的宗旨。所以,我们的政权叫人民民主政权,许多权力机关甚至服务行业,前面都有“人民”二字,诸如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银行、人民邮电、人民铁道,使用的货币也叫人民币,等等。今天看起来,都习以为常了,但绝不能简单地把这些只看成名称符号,而是真切地反映了我们党在开国之初,在政权性质上的根本宗旨。把人民的地位看得如此重要,这在世界上是少有的。1956年新中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以后,我们党又要求自己的决策要“统筹兼顾”各方面的群众利益,强调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让人民觉得我们搞的社会主义是“可亲的”,等等。这些都是在运用群众路线问题上与时俱进的做法。这当中,在党群关系上出现了新问题,我们党也始终强调坚持和运用群众路线来解决。例如,20世纪50年代前期,在河南省一个地方要修飞机场,事先没有给农民安排好,没有说清道理,就强迫人家搬家。于是那个地方的群众布置了三道防线:第一道是小孩子,第二道是妇女,第三道是男的青壮年。到那里去测量的人都被赶走了。后来,向农民好好说清楚,给他们作了安排,他们的家还是搬了,飞机场还是修了。1956年,毛泽东在八届二中全会上专门讲了这件事,并评论说:你拿根长棍子去捅树上雀儿的巢,把它搞下来,雀儿也要叫几声。国家的命运掌握在党员干部手里。如果脱离群众,不去解决群众的问题,农民就要打扁担,工人就要上街示威,学生就要闹事。改革开放以来,形势和任务变化很大。但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却是一脉相承的。在推进改革开放的过程中,邓小平同志指出,党制定好富民政策就是为人民服务,他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江泽民同志明确提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他反复强调,“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坚持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不能丢。必须始终把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始终把依靠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作为我们推进事业的根本工作路线。”在新世纪新阶段,胡锦涛同志提出“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新要求,并强调要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把坚持和发扬群众路线,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后,我们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人民群众有许多新的要求。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一开局就制定了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这是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坚持和发扬党的群众路线的一个重要措施。习近平同志还强调,“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的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这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是党和人民事业不断发展的重要保证。”由此,他要求各级干部“要经常问问自己,我们是不是在忙着与党的根本宗旨毫不相关的事情?有没有一心一意在为老百姓做事情?”现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更是顺应群众期盼,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大举措。随着我们的事业不断向前发展,在处理党群关系问题上,我们会常常遇到新的问题、新的挑战,并且不断地在理论和实践上进行创新。但是,万变不离其宗,我们党始终突出地强调群众路线这条主线,而且异常鲜明。无论形势怎样发展,群众路线都是我们时刻不能忘记和轻视的法宝。那么,究竟应该怎样正确理解和把握党的群众路线这个法宝呢?我以为,下面这几个方面特别重要。第一,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这是群众路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体现了我们党的宗旨。所谓党的宗旨,就是我们党干事业的根本目的,解决立党为谁,执政为谁的问题。只有解决了“为了谁”,才可能正确地解决“怎样为”的问题。我们党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在通常情况下,应该具体到为人民的利益负责,为人民的利益服务,在工作中把人民的利益看得高于一切,并且落实到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这个问题上。当然,也不能把一切为了人民的利益等同于只为人民的物质利益。如果完全忽视必不可少的长期细致工作,只靠金钱来联系群众,通常只能稳定一时。但总体上说来,在把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和个体利益、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结合起来的基础上,万万不要忽略群众的个体利益和当前利益。只有做到了这一点,才算是实践了党的宗旨,走群众路线才算是有了根本的“魂”。从领导干部的角度讲,做到为人民的利益负责,最关键的是要使自己的利益要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一致。我们党不是西方政党理论所强调的党是一部分精英分子的利益集团,我们党和党的干部的利益,和广大群众是一致的。如果按利益群体划分,党的干部应该分布在最广大的群众之中,这才能体现党来自人民、代表人民。否则,群众就不会把党员干部当作自己的代表,而是把你当作另外一个群体或者特殊阶层。这样一来,处理党群关系的立场就会发生变化,就很难把群众的利益看得高于一切。第二,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相信群众,坚定地依靠群众。这是实行群众路线的力量所在,体现了我们党的历史观。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是我们党最根本的历史观。群众路线就是根据这样的历史观,要求我们把人民群众当作历史活动的主体,而不是被动的被领导者。我们党常常把人民群众称作“真正的英雄”,此外还有各种各样的比喻,例如说人民是“上帝”、是“铜墙铁壁”,是“诸葛亮”,这些比喻传达的实际上就是一个意思,离开了人民群众,我们寸步难行。只有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才有力量,才算是抓住了做好一切工作的关键。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表现在工作中,就是既要问需于民,也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要善于激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尊重群众的创造性,总结群众创造的经验。事业是多数人参与才能做成,靠自己、靠少数人去做,作用是有限的。总之,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就是要对群众常怀敬畏之心,敬畏群众的需求,敬畏群众的认识,特别是要敬畏群众的参与和创造,今天还要敬畏群众的监督。第三、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争取人民群众的最大信任。这是实行群众路线的基础,体现了我们党的优良作风。没有在日常工作中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群众路线就实行不下去。光是你相信群众,群众不相信你不行,在心里感觉和你是两张皮,无论你有怎样好的执政理念,都难成事。所以,毛泽东把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比作鱼水关系。刘少奇也讲过,我们党什么都不怕,最怕的一件事就是脱离群众。我们党和群众本来就是一体的,一旦和群众隔了心,成为两张皮,就会失去群众的信任。特别是各种形态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更是和群众离心离德之举。怎样才能保持和人民群众“不隔心”的密切联系呢?无非两条:一是打铁还需自身硬,做人清廉;二是不搞花架子,做工作务实。这样才可能真正和人民群众建立起感情上的联系,即以平等的态度、相同的立场和群众打成一片。情感立场不是抽象的,要有一套接触群众,了解群众的方法,热心为群众办实事,并且和群众商量办实事。要用群众能够接受的态度和方式宣传政策、处理矛盾。这样才能让群众觉得你的情感立场是和他相通的,他就会最大限度地信任你。有一位基层法官曾经说到一个例子,讲有位当事人反复十几遍阐述他的诉讼理由,旁边的人听得打起了瞌睡,但她一直听着,很少打断当事人的诉说。当她开始讲起法律规定和处理方案时,对方突然出人意料地说:你怎么说怎么好,你是第一个完完整整听完我理由的人,你尊重我,我信任你。群众为什么信任这位法官,就是因为他感觉到这位法官尊重他,心是和他相通的。第四、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确保政策和决策的正确性。这是实行群众路线的工作途径,体现了我们党的思想路线。说“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体现了我们党的思想路线,是因为它是“实事求是”在我们的工作路线中的集中反映。它要求我们在制定政策和决策时充分尊重和反映群众的实践和愿望,把它作为根本依据,这样才能确保政策和决策的正确性。它是和主观主义、命令主义、教条主义的思想路线根本对立的。从群众中来,就是毛泽东讲的,“群众生产,群众利益,群众经验,群众情绪,这些都是领导干部们应时刻注意的”。只有时刻注意,经常发现,才能获得制定政策、作出决策的依据。到群众中“去”,就是要征求群众意见,把政策和决策放到群众的实践中去检验它对不对,好不好。对了的就坚持,不足的就完善,错了的就纠正,出现新的问题就再总结,并抓紧解决。可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绝不只是一种简单的工作流程,而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是需要从群众的实践和愿望中去发现、去总结的艰苦努力。这一“来”一“去”的过程,也是我们今天说的依法执政、民主执政和科学执政的重要保证。总的来说,群众路线,就像是一面很科学的“镜子”,只要敢于面对,认真面对,就可以照出我们的差距,可以帮助我们摆正自己的位置。群众路线,又像是一个很管用的“法宝”,只要准确使用,用心使用,可以帮助我们掸去身上的灰尘,可以帮助改进我们的作风。(来源:《党建》2013年第7期) ...
陈晋:结合实际条件读经典
《两种策略》和《“左派”幼稚病》,是列宁的代表作。毛泽东是 1932年 4月红军打下福建漳州,得到这两本书的。此后,这两本书成为他在革命实践中制定政策和策略的重要参考读物。1933年,毛泽东把《两种策略》送给彭德怀读,附信说:“此书要在大革命时读着,就不会犯错误。”毛泽东为什么这样讲?因为《两种策略》主要论述无产阶级政党怎样看待和怎样参与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书中提出的争取领导权,同农民组成联盟等革命策略,恰恰是此前国共合作推进大革命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没有处理好的问题,由此犯了右倾错误,导致大革命失败。不久,毛泽东又将《“左派”幼稚病》送给彭德怀,又附信说:“你看了以前送的那一本书(《两种策略》),叫做知其一而不知其二;你看了《“左派”幼稚病》才会知道,‘左’与右同样有危害性。”毛泽东为什么这样讲?因为《“左派”幼稚病》所反对的“左”倾思潮的种种现象,在1933年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层颇为泛滥,“左”倾教条主义在中央的统治,正走向高潮。列宁所分析的各种“左”倾现象,诸如关门主义,不利用资产阶级的内部矛盾去争取大多数,拒绝去做艰苦的群众工作等等,在党内领导层是比较普遍的。毛泽东初读列宁这两本书所得的启发,表明他是联系中国当时的革命实际来领会其要义的。在千难万险的长征途中,毛泽东在担架上或宿营时,又读了这两本书。到延安后,据曾为毛泽东管理图书的史敬棠说,毛泽东那时还经常读这两本书,并且在上面写着某年某月一读、二读、三读的字样。此后,无论是作为整风文件,还是干部教材,毛泽东常常把这两本书列为必读书目。1945年,毛泽东在党的七大会议上向高级干部推荐五本马列著作,就包括《两种策略》和《“左派”幼稚病》,他还说道,“列宁这两本书写得很好”。列宁这两本书好在哪里呢?从毛泽东的著述和谈话看,他之所以重视这两本书,以及这两本书对他的影响,主要有下面这些观点。怎样看待资本主义的发展列宁的这两本书,对毛泽东思考和阐述新民主主义理论,有着直接的启发。对于资本主义的发展,党内在相当长的时期里存在着模糊认识,有些人害怕发展资本主义,主张跳过资本主义,直接进入社会主义。这种倾向在抗日战争胜利前夕更加明显。针对这种情况,毛泽东 1945年在党的七大发表的正式报告《论联合政府》中专门讲了这样一段话:“有些人不了解共产党人为什么不但不怕资本主义,反而在一定的条件下提倡它的发展。我们的回答是这样简单:拿资本主义的某种发展去代替外国帝国主义和本国封建主义的压迫,不但是一个进步,而且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过程。它不但有利于资产阶级,同时也有利于无产阶级,或者说更有利于无产阶级。”后面这句话,便出自列宁的《两个策略》。毛泽东在七大上作的口头政治报告,在解释《论联合政府》的这段话时,讲得更透彻。他把直接进入社会主义的主张概括为“民粹派的思想”,并说:“俄国的民粹派就是这样。当时列宁、斯大林的党是给了他们以批评的”,“布尔什维克就不是这样。他们肯定俄国要发展资本主义,认为这对无产阶级是有利的。”坚持统一战线政策,反对关门主义列宁在《“左派”幼稚病》中提出,制定策略决不能只根据革命情绪,根据一个集团或政党的愿望和决心,而必须对各阶级的力量及其相互关系作出严格的客观估计。革命政党必须把原则的坚定性和策略的灵活性结合起来,必须利用敌人之间的一切矛盾,在不牺牲原则的前提下找到适当的妥协形式,以争取大量的同盟者;应当充分掌握无产阶级阶级斗争的一切形式,把合法斗争和非法斗争结合起来;应当善于把整个工人阶级和大多数劳动群众争取过来,共产党员应该到一切有群众的地方去工作,为此甚至应当参加为反动分子所掌握的工会和资产阶级议会。这个思想,对毛泽东影响很大,成为他反对党内不时出现的“左”倾错误的理论武器。比如,中国的“左”倾关门主义错误在土地革命时期给革命带来了严重危害,毛泽东在1935年《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一文中,就根据列宁的这个思想,提出坚决赞成统一战线,反对关门主义。之后,他把列宁的这个思想引申为党的基本策略:“争取团结多数是列宁的思想,后来我们根据列宁的思想概括了几句话,即利用矛盾,争取多数,反对少数,各个击破。”1966年4月21日,在杭州召集中共中央中南局委员谈话时,又讲:“要争取多数、孤立少数,不然就要失败。‘利用矛盾,争取多数,孤立少数,各个击破。’这四句话是列宁的意思,我概括的。”俄国革命与中国革命的相近特点毛泽东说过,自己是先学列宁的东西,后读马克思、恩格斯的书。这是因为中国和俄国在找真理、干革命过程中遭遇的问题,有许多相同或相近之处。《“左派”幼稚病》“布尔什维主义的几个主要阶段”这部分,论述了俄国从1903年到1917年十月革命期间寻找和实践革命理论的历史。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便引证说,《“左派”幼稚病》“描写过俄国人寻找革命理论的经过”,中国和俄国“寻找革命真理,这是相同的”。具体说来,中国革命和俄国革命发生的背景,都有封建主义的压迫;中国和俄国在进行革命时,经济都落后,中国则更落后;革命起来后,都经历了一个资产阶级性质的民主革命时期,都面临着怎样看待无产阶级政党在民主革命中的地位和作用,怎样处理和农民、民族资产阶级等同盟军的关系;都有一个从民主革命(在中国则先后经历旧民主主义革命和新民主主义革命两个阶段)到社会主义革命的转变过程;都出现过“左”的或右的错误倾向的干扰,等等。正是这些相似和相近的情况,使列宁著作中的不少论述比较适合中国革命的需要。1940年代,毛泽东推荐阅读《两种策略》和《“左派”幼稚病》时,经常讲的一个重要理由,就是“学习世界革命的经验”,“对外国党和共产国际的经验,我们都要吸收”。直到1963年8月3日会见外宾时,毛泽东还强调:“我们走社会主义道路。你要走这个道路就要研究列宁主义。”列宁总是根据新的形势需要写出新的著作在毛泽东看来,列宁的著作总是根据实践需要,不断进行理论创新的。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谈话中,他讲了一段对我们今天还有影响的话:“任何国家的共产党,任何国家的思想界,都要创造新的理论,写出新的著作,产生自己的理论家,来为当前的政治服务,单靠老祖宗是不行的。只有马克思和恩格斯,没有列宁,不写出《两个策略》等著作,就不能解决1905年和以后出现的新问题。单有1908年的《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还不足以对付十月革命前后发生的新问题。适应这个时期革命的需要,列宁就写了《帝国主义论》、《国家与革命》等著作。”在列宁著作中,毛泽东读得最熟的,除《两个策略》《“左派”幼稚病》外,还有《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国家与革命》《帝国主义论》。早在 1926年给广东农民运动讲习所学员讲课时,他就谈到,列宁曾著《国家与革命》一书,把国家说得很清楚的。“国家于革命后,一切制度都要改变的”。长征初期生病,他躺在担架上也读这本书。目前保留下来的一本毛泽东读过的《国家与革命》上面,还写有“1946年4月22日在延安起读”“内战前夕”等字样,上面有很多圈画。在“阶级社会与国家”这一章,几乎每句话的旁边都画着杠杠,关于暴力革命的观点是“马克思恩格斯全部学说的基础”这一段,杠杠画得最粗,圈圈划得最多,“革命”“消灭”“全部学说的基础”这些词组和词组的旁边划了两条粗杠。毛泽东读这本书的时候,国共之间的战争已不可避免,用革命的暴力推翻、消灭旧的国家机器,已是决定中华民族前途命运的头等大事。毛泽东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结合中国共产党人当时的历史使命,重读列宁这部著作的。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1960年9月25日会见澳大利亚共产党领导人,对方谈到《国家与革命》一书传到澳大利亚后,让此前四五个左派小组联合起来,成立了共产党,毛泽东高兴地说:列宁的这本书对你们起了这么大的作用。这本书好。现在许多国家的党不读这本书了。(来源:《学习时报》2013年7月8日) ...
陈晋:周恩来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人们的精神家园。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阐述了以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为目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回顾历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继承和发展了我们党在历史上形成的新民主主义文化和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老一辈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艰辛探索和精心指导,为今天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起到了奠基的作用。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有一个很独特的现象,就是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都很关心文化建设,都有比较突出的文化情结,都有深厚的文化积累和很高的文化素养。特别是周恩来同志,一生与文化工作结下不解之缘。在革命和建设时期,他始终组织和领导着各项文化建设和文化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许多重要的理论观点。这些经验和理论,对我国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文化建设和文化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至今仍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现实的指导作用,是我们今天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建设文化强国的宝贵精神财富。具体说来,周恩来与文化建设的关系,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值得一谈。第一,周恩来作为卓越的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和大国总理,关心和指导文化事业,领域之广、论述之多,与文化人的交往之密,倾情之深,在历史上是很罕见的。周恩来的文化思想,内容十分广泛,涉及文学艺术、文物出版、教育事业、科学技术、医药卫生、体育运动和知识分子等诸多方面。1998年,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出版的《周恩来文化文选》,便收入他1938年到1975年的讲话、报告、批示、函电、题词210篇,印成书便达到54万字。这本书基本上反映了周恩来在文化建设上的基本思想。因为他关心文化事业,所以他特别喜欢和文化界方方面面的人交朋友。他和文化界的交往,不单纯是工作的需要,而是发自内心的,充满真情的。对此,在座的前辈们最有发言权。这里,我想引述作家冰心晚年的一个说法。她说:我所见过的和周恩来总理有过接触的人(不单是文艺界),无不感到总理对他和她,都是特别地关心和爱护。这并不奇怪,因为总理是中国亘古以来付出的“爱”最多而且接受的“爱”也最多的一位人物。第二,周恩来总是结合时代的需要和文化创造发展的规律,来发表自己的观点,使他的文化思想在今天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推进文化建设的实践中,仍然有现实意义。比如,在新中国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前夕,周恩来就提出,“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好像一辆车子的两个轮子,相辅而行。”这就把文化建设提高到了一个战略的高度来认识,把文化建设放到了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中来强调。他指出:文艺家作为人类灵魂工程师,要铸造别人的灵魂,首先要铸造自己的灵魂,教育者首先要受教育;他用“寓教于乐”的成语精辟地说明了文艺的教育功能与娱乐功能辩证统一的关系。他提出:“百花齐放,推陈出新,百家争鸣,薄古厚今。这四句话要成为文艺工作的方针,座右铭。”他大力倡导发扬艺术民主,提出在文艺创作“要造成一种民主风气”;他要求尊重艺术规律,希望“大家都来研究规律”。为纠正“左”的错误偏向,他鲜明提出“文艺工作也要‘两条腿走路’”,“要从思想方法上学会‘两条腿走路’”;他强调文艺作品既要有思想性又要有艺术性,把引导人与感召人结合起来,达到发展人的目的;他强调文艺欣赏和评论要尊重人民,提出“艺术是要人民批准的”。他十分关心和重视教育事业的建设和发展,对新中国教育的性质和任务,方针和政策,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进,教育工作者思想政治、业务水平的提高和青少年学生德智体的全面发展等,提出了许多重要的意见和主张。他高度重视科学技术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关键作用,强调实现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强国“关键在于实现科学技术的现代化”。在发展体育运动的问题上,他主张的“胜不骄,败不馁。友谊第一,比赛第二”,概括了体育运动的精髓。他强调城乡共同发展,重视预防疾病,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卫生建设,中西医结合发展,这些思想丰富和发展了毛泽东医疗卫生建设思想,为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在知识分子政策问题上,他强调要为知识分子“脱帽加冕”,指出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取得胜利的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在周恩来的文化思想中,这类既反映时代要求,又符合文化规律的论述,还有很多,在我们今天推进文化建设和发展的工作中,是应该珍视和遵循的。第三,周恩来的风范品格,本身就是一种感人的文化现象,反映了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精神气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生动体现。党的十八大强调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并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很重要的一点,是学习老一辈革命家的精神风范。在这方面,周恩来的精神很值得学习和倡导。周恩来曾经说过:“人是应该有理想的,没有理想的生活会变成盲目。”他的一生始终信仰坚定、理想崇高,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实践了“在任何艰难困苦的情况下,都要以誓死不变的精神为共产主义奋斗到底”的誓言。这种对党和人民无限忠诚的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神内涵。周恩来多次说过,“我们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人民的”,“我们国家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应该和群众同甘苦,共命运”,要“永远做人民忠实的勤务员”。这种甘当人民公仆的精神,是中国共产党人在新的形势和条件下尤其应该记取和发扬的。周恩来反复倡导要“讲真话,鼓真劲,做实事,收实效”,他一生坚持实事求是、严谨细致,表现了求真务实的精神。周恩来始终虚怀若谷、戒骄戒躁,他常说,“我们每一个人,不管过去做了多少工作,现在担任什么职务,没有党和人民,就既不会有过去的成绩,也不会有今天的职务。党和人民是伟大的,我们个人是渺小的”。他为自己立下的座右铭是“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这种谦虚谨慎的精神也应该是我们每一个人的座右铭。周恩来始终严以律己、廉洁奉公,他经常告诫领导干部要过好思想关、政治关、社会关、亲属关和生活关,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操守和优良作风,并说:“对自己应该自勉自励,应该严一点”。这些,都是在革命和建设时期形成发展起来的“中国共产党的精神”的重要内容。周恩来身上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生动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义,对即将在全党进行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有启发的。总之,周恩来是具有高度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的一代伟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坚持走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文化建设担负着增强道路自信、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的使命。中国梦是中国人凝聚已久的文化情结。中国梦自然也包括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和实现我们民族文化复兴的目标。我们聚集在一起,学习研究周恩来的文化思想,认真总结周恩来与文化建设的历史经验,记取和发扬周恩来的精神作风,像周恩来那样真正彰显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也有益于我们深入理解中国梦的精神内涵,有益于我们深入理解文化建设和中国梦的相互联系。 ...
陈晋:政治胸襟和人文情怀,统一于群众立场
读《闲来笔潭》,感到是一部很独特的书。这部书的独特,在于很自然地传达了作者的政治胸襟和人文情怀。毫无疑问,这是一部政治家写的书。作者是领导同志,他退休后写这本书,无论记事还是虚构,无论抒情还是说理,始终体现了政治家的胸襟和风范。同时,这又是一部充满文化情趣的书,或者说是体现作者人文情怀的书。书中所收随笔、小说、绘画,体现了作为政治家的艺术旨趣和文化追求。那么,书中的政治胸襟和人文情怀又是一种什么关系呢?它们是分隔开来各说各话吗?读后觉得不是,而是互为补充的,也就是说,它们是统一的,统一的基础,就是全书从头到尾体现出来的鲜明的群众立场。这一点很重要。全书是从群众立场出发,来传达自己的政治胸襟,来升华自己的人文情怀的。因为拥有群众立场,所以全书写得很平实,充满细节。这一点给人印象很深。比如,作者名字的来历;上大学时的46元钱,谁给了20元,谁给了18元,谁给了8元,记得一清二楚。还有当武汉市科委主任时,一个工作人员顺道给孩子两个西瓜;家里生活困难,到商店里买从制革厂从猪皮上刮下来的油炒菜。1992年鄱阳湖发大水,不得不依靠农场的犯人抢险保堤坝,宣布三条:第一,把猪都杀了,让犯人吃饱,有病的给治病,不要累死人;第二,干警划分责任,每人包一段,检查“泡泉”,发现了及时处理;第三,给犯人宣布政策,在抗洪中表现好的可以依法减刑、假释。当江西省长时接群众来信6.9万件,批阅4700多件,写山东经历的“信访局长”那篇,写的都是关于群众生产和生活的小事,为企业改制四次到济南国棉二厂的所见所闻等。还有那篇题为“梦”的随笔,说自己在武汉市长任上做梦,梦见放开蔬菜价格,被老百姓骂醒了,还抹眼泪。这些记叙,都反映了作者在写这本书时对细节的追求和执着。读到这些细节,从头到尾的感觉是什么呢?就是作者是来自普通群众,甚至是困难群众的领导干部,在当领导干部以后,思想感情始终保持普通群众的本色。也只有对生活有爱,对群众有情,对工作有心的领导干部才会记得住,愿意写并且写得出这样一些让人印象深刻的细节。这既是政治胸襟,也是人文情怀。细节是最有说服力的,细节记述平凡,也蕴含高尚,才有说服力,也只有通过细节体现出来的高尚,才有感染力和说服力。也只有细节串起来的情感逻辑,才是真实的和有说服力的。比如,“岁月难忘”多次提到,作者对群众来信的态度,其中说,“我对因家庭贫困而不能继续学业有切肤之感,对这类来信总是设法帮助”。这种感情无疑来自自己的经历。在成为领导干部以后,对待群众诉求,他换位思考,就很自然,也很真实。还有,书中谈到姐姐请自己帮忙,但作者从原则出发拒绝了,随后有一段议论说得很实在:“说心里话,有时感情和原则之间很矛盾,但也只能从原则出发。”作者说这个话,看起来不高调,但给读者的启发,对一般领导干部的教育和影响,却很实在。这就是细节的作用。“岁月难忘”附录的作者夫人张锦裳的《相伴五十年》,其结尾几句可以说是对这部分内容点了题。文中说,“回忆这些东西不是要留下什么,而是希望后人了解我们过去曾经有过的那段艰难经历,从而能够关心和理解群众的疾苦,更加珍惜现在,更好地向前看。希望他们在任何时候都忠于党、忠于人民,绝不忘本。”这段话既是作者夫人的愿望,我想,也是吴官正同志记述若干细节的初衷。正是这种群众立场,使作者的政治胸襟和人文情怀,“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关于“读书随感”几篇,和“岁月难忘”的风格好像形成明显反差,但实际上也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读书随感”中的几篇,可以看作是作者对自己的从政理念的升华,是从真善美,从人格修养不同角度,来沉淀,来总结自己的工作,很有境界。第一篇谈美学,结论是“以审美之心悟美,则现实和未来都是美好的”;讲古希腊文明那篇,落在求真知上面;“参观贝村的联想”、“也说欲望”,实际上讲人生观价值观,涉及到善。还有“评读四位美国总统”,是讲领导者的胸怀品格。这些,都是作为政治家的思考。是作为政治家的人文情怀。在相当程度上,也是对“岁月难忘”的一种理性总结。因为拥有这样的人文情怀和政治胸襟,就比较容易悟透一些深刻的人生道理和政治道理,能够把自己的感情立场摆到普通群众的位置,进而才能写出那么多从政经历中一件件鲜活感人的细节。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觉得,政治胸襟和人文情怀,是可以统一的,统一的基础就是群众立场。统一好了,对从政、做人、为文,都有好处,可互为补充。这是读《闲来笔潭》的主要体会。(作者为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任)(来源:《北京日报》2013年06月17日) ...
陈晋:改革开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前进规律
分析和总结改革开放的前进规律,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中国共产党领导改革开放的鲜明思想品格和政治品格;也可以从一个侧面说明中国共产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动力和前进方式。就这个话题,我想从邓小平的几句话入手来作一些理解。邓小平1989年的“6?9讲话”和1992年的“南方谈话”,是两篇高屋建瓴论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一些基本问题的重要文献。在这两篇文献中,都谈到了怎样总结经验的问题——要认真总结经验,对的要继续坚持,失误的要纠正,不足的要加点劲。每年领导层都要总结经验,对的就坚持,不对的赶快改,新问题出来抓紧解决。(《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08、372页。)两次所谈,概括起来就是四句话:“对的要继续坚持”,“不足的要加点劲”,“不对的赶快改”,“新问题出来抓紧解决”。真知灼见从来是要言不繁。这四句话看似浅白平实,却深刻而有分量。回望改革开放历程,我们可以从不同角度总结和概括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探索方式和前进规律。邓小平的这四句话,在揭示我们事业的探索方式和前进规律方面,特别鲜明具体,很值得阐发。上篇:关于“对的要继续坚持”,“不对的赶快改”, “不足的要加点劲”,“新问题出来抓紧解决”。(一)关于“对的要继续坚持”。在推进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在一些关口处,人们常常要碰到一些疑问,即我们干的这一套,究竟对不对。这时候,能否把对的大政方针坚持下去,至关重要。在这个问题上,邓小平的态度一向明确。他说“对的要继续坚持”,首先是指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制定和确认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国策和重大战略决策。这些内容是经过几代人奋斗探索得来的,是从长期的实践中总结出来并经过历史检验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是得到人民群众真心拥护的,动摇不得,一动摇就要出大问题。在1989年的“6?9讲话”中,邓小平说他“最近总在想”,“是不是因为发生了这次动乱,我们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性就发生问题?”他思考的结论是我们没有错,要“坚定不移地干下去”。(参见《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05、307页。)从改革开放的具体政策和实践来说,“对的要继续坚持”,意味着对那些尚未总结而又需要给出答案的探索,看准了,就予以肯定或推广。改革之初,在人们对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议论纷纷的时候,邓小平明确表示:就这么干下去,实事求是地干下去就行了。创办经济特区,开始搞的时候没有经验,一些同志有所担心和疑虑在所难免。经过几年实践,邓小平1984年实地考察后题词确认:“深圳的发展和经验证明,我们建立经济特区的政策是正确的。”1987年,他又进一步总结:“我们建立经济特区的决定不仅是正确的,而且是成功的。所有的怀疑都可以消除了。”(《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51、239页。)邓小平强调“对的要继续坚持”,还有三层意思给人启发:第一,他希望人们把握开拓前进的历史机遇,牢牢抓住改革开放的主动权。如果对正确的政策和实践犹豫不决,待错过时机再来实行,势必会出现效力减弱以至事倍功半的局面。1992年邓小平讲如果丧失了机遇就会犯历史性的错误,就是这个意思。第二,不能坚持对的,未必都是有意为之,还有在不知不觉中出现松动和改变的可能。1993年,在审阅完《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编辑工作总结报告后,邓小平说:“我的文选第三卷为什么要严肃地多找点人看看,就是因为其中讲到的事都是我们一直在做的事,不能动摇。就是要坚持,不能改变这条路线,特别是不能使之不知不觉地动摇,变为事实。”为什么会有“不知不觉”地改变和动摇的可能,这就与坚持得不够全面、不够一贯、不够彻底有关。第三,还须积极作为,在“怎样坚持”上下功夫。在确立四项基本原则这个基本点后,邓小平1985年便提出了“问题是怎么坚持”这个更深入的课题。1993年,他讲得更具体:“提出四个坚持,以后怎么做,还有文章,还有一大堆的事情,还有没有理清楚的东西。”“在改革开放的同时,搞好四个坚持,我是打下个基础,这个话不是空的。”(《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第1365、1363—1364页。)可见,在实践中落实“怎样坚持”比弄清楚“什么是对的”,更为复杂和困难。总之,坚持对的,看起来只是总结推广或继续确认既有的政策和实践,但如果缺少能够作出正确判断的智慧和敢于决断实施的胆识,缺少在新的复杂情况下始终毫不动摇地坚持的历史自觉,缺少理论认识和实践贯彻的彻底性,是难以做到的。比如,人民群众创造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出来后,不少同志心有余悸,思想不通,社会上也有很多人不理解。如果在议论纷纷中,我们的领导干部没有胆识,不出来支持,反而加以否定,包产到户就出不来。(二)关于“不足的要加点劲”。所谓不足,是指改革开放的一些具体政策和实践,从整体和方向上看是正确的,但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做得还不够周全、不够到位、不够具体。仅就制定政策到落实政策的过程来看,“不足”也有多种情形。有的好政策由于缺少具体的实施条例,便容易停留在一般的号召上面,难以落实;有的好政策由于忽视了一些地区和部门的特殊情况,一刀切的结果就可能导致不理想的执行效果。这两种情况属于制定政策的“不足”。有的好政策本来具有普遍的适用性,也有具体的落实措施,但一些地区或部门由于认识上的原因,合意的就用,不合意的就找对策,利益的阻塞导致好政策落实不到位。这属于执行政策不足。衡量是否不足,关键要看实践效果,看人民群众的反映。真属于不足,就像邓小平说的那样要“加点劲”。所谓“加点劲”,就是下定决心,在政策和实践上该完善的完善,该倾斜的就倾斜,该调整的就调整。在改革开放前进过程中,有的事情都看到了,也提出和实施了一些办法,解决了一些问题,但有的还没有解决或者没有完全解决,有的却可能是更严重了,这就需要在坚持既有思路基础上再“加点劲”,才能有重大改观。改革开放之初,在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改善他们的待遇这个问题上,一段时间里效果不太理想。对此“不足”,邓小平从1977年到1989年,在长达10多年的时间里抓住不放,在各种场合30多次催促各级领导干部“加劲”解决。他说:“解决这个问题单靠政治不行,还要有物质。”(1979年9月1日)“我看最难的是这一条。没有一套办法,怎么能把几百万知识分子骨干用起来?”(1982年10月14日)“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包括改善他们的生活待遇问题,要下决心解决。”“这件事要快一点搞出来。”(1983年3月2日)“这个问题我们始终没有解决好”,“科学和教育要多投资”。(1983年3月9日)“中国知识分子问题是一个特殊的问题,所以要专门讲。这个问题很迫切。”(1984年10月2日)有些领导干部“认识不足,缺乏紧迫感,或者口头上承认教育重要,到了解决实际问题时又变得不那么重要了”。(1985年5月19日)“我们不论怎么困难,也要提高教师的待遇。”(1988年9月12日)“知识分子的待遇太低,这个问题无论如何要解决。”(1989年3月4日)经过如此不懈地“加劲”,各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认识,逐步完善措施,落实更加得力,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知识分子待遇问题便逐渐不是社会的突出矛盾了。为不足的“加点劲”,需要把握好分寸,既不能只看到正确和有利的一面而任其自然,无所作为,又不能只看到其缺陷和生弊的一面大叫形势不好,推倒重来。要分析究竟是什么性质的不足,在哪个方面、哪个环节、哪个问题上不足。既然属不足,其方向就应该维护和坚持。1980年11月,邓小平谈到对外开放起步时期的情况时说:“我们缺乏这方面的经验,对引进的项目、技术缺乏了解,有很大的盲目性,这样很危险。当然,这个政策应该说是对的,今后还要继续,但要总结经验。”(《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694页。)这是邓小平既提醒“不足”,又坚持和维护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的一个典型例子。(三)关于“不对的赶快改”。邓小平提出“不对的赶快改”,启发和要求人们不仅要善于总结正确的经验,也要敢于和善于总结不对的经验。通常情况下,总结不对的经验比总结正确的经验要困难和痛苦一些,这与人们认识和掌握规律的曲折过程有关,与人们对实践的看法因出发点不同而千差万别有关,更与是否有改正不对的坦诚胸怀和政治勇气有关。再加上我们走的改革开放路子是正确的,也没有出现什么了不得的大失误,在这种情况下强调总结不对的经验,并且要“赶快改”,引起的关注和共鸣程度也可能会小一点。邓小平1983年6月注意到这个问题,曾提醒说:“即使我们现在的路线、方针、政策都是正确的,今后也还会有失误,不可避免地还会犯错误。”(《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第913页。)走在正确的道路上也不能避免犯错误,确为至理名言。毛泽东讲这个问题也很彻底,认为马克思、恩格斯修改自己的手稿就是在纠正错误。在1957年11月的一次谈话中还说,列宁的“有些口号在提出时是正确的,但是后来变得不正确,有些口号在提出时就是不正确的”,但“列宁每天都在观察问题”。邓小平说改革开放“干的是中国几千年来从未干过的事”,这就更难免有做得不对的地方。特别要说明的是,有的政策在特定条件下提出来,能解决那时面临的问题,是正确的。但以后随着实践的变化,和新问题的产生,原本对的东西,就很可能变得不对了。当然,不对有大有小,更有不同性质,我们要努力争取只出现尽量少和尽量小的不对,不出现大的不对。作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从不回避前进中的失误。他在1989年3月总结说:“我们最大的失误是在教育方面,思想政治工作薄弱了,教育发展不够。我们经过冷静考虑,认为这方面的失误比通货膨胀等问题更大。”(《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90页。)几个月后,在“6?9讲话”中,他根据当时的形势,着重总结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即四个坚持和改革开放“对不对”的问题,结论是:四个坚持本身没有错,如果说有错误的话,就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还不够一贯,没有把它作为基本思想来教育人民,教育学生,教育全体干部和党员。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太差。改革开放这个基本点没有错,要说不够,就是改革开放得还不够。现在是改革开放如何搞,开哪方面,关哪方面。邓小平多次谈到类似的看法,反复提醒人们,要一手坚持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一手打击经济犯罪;一手搞改革开放,一手搞“四个坚持”,总之,两手都要硬,要克服“一硬一软不相称,配合得不好”的情况。这些看法,是邓小平对改革开放第一个10年中“不对”经验的总结。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总结,江泽民在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的讲话中明确强调:“我们必须认真思考小平同志所指出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缺乏一贯性、十年最大的失误是教育的问题,并从中引出深刻的教训。”(《江泽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60页。)随后,党中央提出了一系列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具体措施,逐步克服一手硬一手软的情况。可见,敢于面对、承认和改正“不对”,错误的经验就可以成为事业前进的精神财富。(四)关于“新问题出来抓紧解决”。关注新情况,吸取新经验,制定新政策,以解决新问题,更是贯穿改革开放整个历史进程的做法。制定和实施任何政策措施,都离不开客观的历史条件。有些政策措施,在当时条件下是正确选择,能够有效解决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但随着客观环境的变化,随着其他政策的实施,早先实施的政策效力可能减弱,或者引出新的矛盾和问题,甚至是新旧矛盾、新老问题交织在一起,这时,如果仍只依靠或固守原先的政策措施,显然不够。邓小平在1983年6月就提出不要以为政策措施一经制定和实施就一劳永逸的问题。他说:“我们现在问题很多,要经常调整各种政策,要处理好执行这些政策的结果所引起的同其他方面的关系。”(《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第913页。)有的新问题,是在某些政策开始实施即出现端倪,有的则是在一段时间以后才萌生出来。有的新问题是不难估计到的,有的则难以预料。不管遇到哪种新问题,邓小平都很重视“抓紧解决”。在改革开放起步的时候,我们曾做了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就是拨乱反正。在此过程中,也出现了另外一股思潮,即怀疑和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道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人民民主专政。当时“西单民主墙”上的一些言论就是这股思潮的代表,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到了党内。邓小平敏锐地看出,如果不及时地表明态度,采取措施制止这种新的苗头,将不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稳定,不利于刚刚起步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于是,他在1979年3月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鲜明提出:“我们要在中国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在思想政治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64页。)正是这种“新问题出来抓紧解决”的果断举措,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改革开放,一开始便成为了新时期基本路线的两个基本点。决策者的高瞻远瞩,常常表现为制定和实施某项政策时,能够看到其未来趋势,估计到会因此出现什么样的新问题,并为逐步解决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提出设想和创造条件。改革之初,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同时,邓小平在1980年5月《关于农村政策问题》的著名谈话中,还对农村改革的现状和未来趋势作了估计。他说:“适宜搞包产到户的地方搞了包产到户,效果很好,变化很快”,“这些地方将来会怎么样呢?可以肯定,只要生产发展了,农村的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发展了,低水平的集体化就会发展到高水平的集体化”,因此,我们“要在这方面为集体化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条件”。(参见《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15页。)10年后,邓小平又提出,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第一个飞跃”,将来还会出现“第二个飞跃”,即“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些长远考虑和设想,充分体现了邓小平决策时立足于未来新情况和解决新问题的战略眼光。当然,农村经营体制实现第二个飞跃,需要很长的历史过程,但这并不妨碍人们关注这一历史过程中逐步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农民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创造的各种专业合作社和规模化经营的新经验,适时提出解决新问题的思路和措施。下篇:邓小平提出的“四句话”,在揭示改革开放的前进规律方面给我们的启示。邓小平提出和躬行的“四句话”,是由总结经验这个话题引申出来的。它为我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探索中,科学有效地总结经验,提供了多方面的启示。(一)根据“四句话”来总结经验,获得的认识必然是鲜明和具体的。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历程中,任何政策和实践的效果,都不外乎对的、不足、不对和新问题这样四种。邓小平的“四句话”涵盖了需要总结的经验内容,指明了如何总结经验的四个具体鲜明的“抓手”,从而使总结经验更加有针对性和操作性。这是对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一个不小的贡献。马克思说过,真理是赤裸裸的。所谓赤裸裸,就是具体和鲜明。切实有效地总结经验、接近真理,总须有鲜明具体的着眼点和抓手。具体说来,就是把政策的实践效果加以区别、疏理、判断和分析,针对上述四种情况,提出或坚持、或加劲、或改正、或解决的政策措施。这样总结出来的经验,不是来自既有的理论原则,而是来自客观事实本身,可以切中事物矛盾的特殊性,拿出的办法就有针对性,能够在实践中切实遵行。总结经验当然需要概括出一些在不同历史阶段普遍适用并能长期指导人们实践活动的理论、原则和方针。但如果没有具体“抓手”,则做不好乃至做不出科学的概括。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正是通过总结革命、建设和改革不同历史时期许许多多、大大小小、各种各样的具体经验,经过一次又一次坚持对的、弥补不足、改正不对、解决新问题后才成为真理的。总结经验、深化改革,不应是从概念出发,而应该从问题着手。如果泛泛而谈,只停留在“总体上如何”、“基本上怎样”这类抽象判断上面,不对实际情况作具体的区别和深入的分析,便是毛泽东说的“从外面去应用马克思主义”。这样去总结经验是比较容易的,但多半是浅尝辄止,结论可能是大而化之,既难以对解决实际问题起到切实有效的指导作用,也会因为对新情况、新问题丧失敏锐感觉,而不能根据发展了的实践总结出新的能够长期指导人们实践活动的理论、原则和方针。总结经验的四个“抓手”不是孤立的,而是互相联系、互相影响、互相转化的。有时候,没有坚持对的就是一种失误,完善了不足就是坚持了对的。有的问题,你说它是新冒出来的,却可能是因为没有坚持住对的、彻底改正不对、及时弥补不足等多种原因促成的。凡此等等,便要求总结经验不能指眼想眼,指鼻想鼻,不能一叶障目,以偏概全,应该着眼于全局,把各种情形贯通起来考虑,才能看出各种情形的深浅要害和症结缘由。同时,在总结出经验需要落实的时候,对四个“抓手”都要用力,任何一个方面不积极作为,都可能拖累其他。如果不下力气弥补不足、改正不对、解决新问题,那些对的政策和实践,就难免受到影响,尽管主观上没有放弃,也不觉得是在动摇,但久而久之,对的东西事实上会出现动摇和偏斜的可能。邓小平晚年讲,“不能改变这条路线,特别是不能使之不知不觉地动摇,变为事实”,指的就是这种情况。反过来也是一样,如果一遇到不对、不足和新问题,就怀疑和动摇本来对的政策和实践,便可能出现更多甚至更大的问题。(二)总结经验不会一劳永逸,解决问题要“赶快”、“抓紧”。邓小平提出“四句话”时,前面还有一句话,“每年领导层都要总结经验”,这个说法同他讲的“走一步,看一步”意思差不多,即总结经验不是偶尔为之,更不会一劳永逸,而是前进路上应该经常去做的事情。毛泽东说:“所谓经验,就是实行政策的过程和归宿。”经常地总结经验,就是要求对实行政策的过程和归宿作动态的观察和总结。不仅在遇到困难的时候要及时地观察和总结,在事业顺利的时候也要冷静地思考和分析。邓小平在1989年三四月间两次谈到,“发展顺利时要看到出现的新问题”(《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88页。);“当事业进行顺利时,就要提高警惕,避免差错。要考虑到发展快会带来什么新问题”(《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第1271页。)。也就是说,经常地总结经验,不仅要着眼于现实,还要想到未来。而在未来的“新问题”中,就常常包含我们目前感受不到、想象不到、认识不到的情况。有了浓厚的“问题意识”,具备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对实践发展的高度敏感性,便能掌握坚持对的、完善不足、改正不对和解决新问题的主动权,从而及时地解决实践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四句话”中的用词是“赶快改”和“抓紧解决”,这样的语气,也体现在邓小平的其他谈话当中,诸如“发现不对就赶快改”(1984年10月26日),“哪一步走得不妥当,就赶快改”(1985年3月28日),“步子要稳,就是发现问题赶快改”(1985年4月15日)。这些,都传达出强烈的紧迫感,希望人们见事早、得计快,解决问题迅速。总结经验、解决问题为什么必须抓紧而不能拖延?中国要在一百年左右的时间走完西方发达国家用二三百年才走完的现代化道路,意味着人家在二三百年内渐次出现的社会矛盾在我们这里可能集中出现,意味着历史没有给我们宽余的时间来慢慢消化集中出现的社会矛盾。有些问题刚冒出来时可能看不出有多大坏处,不会引起大的社会动荡,也损害不了我们事业的根本,但如果听之任之,由其发展,不大的问题就会积累起来,从量变到质变,经济问题容易转化为政治问题,非对抗性矛盾可能转化为对抗性矛盾。结果,原本只是我们工作中的“不足”却可能拖成“不对”,原本是小失误可能拖成大失误。等出现了大问题才去弥补、改正和解决,付出的代价会更大。由此,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的领导方法就是,看准了的,就要果断决策、雷厉风行,绝不可优柔寡断、延误时机。特别是改革进入攻坚期的时候,在我们面前有许多必须解决而且回避不了的问题,有许多必须抓紧而不能拖延的事情,更需要我们下决心去解决,去推进。(三)“四句话”昭示出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彻底贯彻实事求是的有效途径。薄一波2004年8月在《永久的怀念》一文中说,邓小平最大的特点之一是,“他真正做到了一切从实际出发,反对任何形式的教条主义”,“对于改革开放,小平同志也始终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一切以实践的检验为依归,把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贯彻到底。小平同志还说过,客观实际变化了,我们的思想和政策也要随之相应地变化。拒绝变化就会墨守成规,就不可能进步。所以,我认为,邓小平同志是彻底的唯物辩证法大师,是彻底的实事求是大师”。这个评价的要旨在于,点出了邓小平在开辟和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中尊重实践、以人民为师的思想精髓。比如,邓小平讲:“农村搞家庭联产承包,这个发明权是农民的。农村改革中的好多东西,都是基层创造出来,我们把它拿来加工提高作为全国的指导。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82页。)他还说,乡镇企业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是“异军突起”,这是中央没有料到的,其发明权也属于农民,中央的作用就是总结推广。进一步讲,正因为他尊重实践、以人民为师,因此从不把自己的思想封闭在一个固定的和现成的框框里面,始终把眼光投向发展了的和发展着的现实,从而体现出“彻底的唯物辩证法和彻底的实事求是大师”的思想风范。在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不从实践出发制定和实施政策是教条主义和主观主义,不着眼于实践的发展来完善和调整政策也是教条主义和主观主义。实践发展了,有了新情况,认识就必须跟着发展,如果还是墨守原来历史条件下制定的政策,就会落后于形势,出现新的思想僵化。如果思想一僵化,用邓小平的话来说,“条条、框框就多起来了”,“随风倒的现象就多起来了”,“不从实际出发的本本主义也就严重起来了”。破除思想僵化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实事求是和辩证法,而最大的实事求是和辩证法,就是敢于及时面对和总结政策实践中出现的“对的”、“不足”、“不对”和“新问题”。在分析这四种情况时拿事实说话,既不妄自菲薄,也不盲目乐观;提出解决办法立足现实条件,既不好高骛远,也忌裹足不前;有了新的认识、经验和办法,重在务实求真地去落实。在我们的探索中,有的事情是“知难行易”,有的是“知易行难”,无论哪种情况,关键都在一个“行”字,即知来源于行、检验于行、发展于行。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邓小平说:“我们改革开放的成功,不是靠本本,而是靠实践,靠实事求是。”(《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82页。)(四)“四句话”体现了站在历史高处追求真理的彻底的唯物主义精神。真理存在于历史的长河之中。大河奔流向东,虽有其总的方向,但具体行程却不能排除九曲十八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总的发展方向和目标,但不可能预设出一成不变和万事俱备的政策实践。如果单看某一段行程,我们走的路似乎都是直的,只有站在历史的高处,才会发现其间的起伏,有起伏甚至曲折,才显波澜壮阔。站在历史的高处,以追求真理的精神来总结对的、不足、不对和新问题,才不至于觉得会打乱我们事业的前进步伐,影响人们的信心。站在历史的高处,以追求真理的精神来总结我们的决策和实践,才不至于觉得把对的总结充分就可以淡化其他。有了这样的胸怀和境界,就可以把坚持对的,弥补不足,改正不对,解决新问题落到实处,这当中,甚至包括放弃自己树立的一些“菩萨”。如果没有这样的胸怀和境界,以为我们所做的一切都完美无缺,使命感和紧迫感或许就消退了,创造精神和创新能力或许就淡弱了,我们事业的前进空间或许就萎顿了。有的事情,人们面临的真正困难不是缺乏对它的了解和判断,而是在知道其难度和复杂性之后,在前景的不确定性面前缺少承担风险的勇气和决心。这时候,首先需要“看准”,即要有作出正确判断的眼光,然后是“果断”,这就需要胆识,要避免看不准或者是看准了却不敢决策实行。有的事情,讲理论原则容易理解,涉及具体问题或许就有所盘算和计较。这就需要克服私心,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意识,要有以今日之我更新昨日之我的坦诚勇气。做到了,便显出彻底的唯物主义精神。在这方面,邓小平同样为人们树立了典范。对“文革”前探索中出现的失误,他在总结时从来不回避自己的责任,多次讲“搞对的有我的份,搞错的也有我的份”,“反右派扩大化我就有责任”,“大跃进”运动中自己的“头脑也发热”,中苏论战“这些工作我都参加了,从现在的观点来看好多观点是不对的”,等等。对改革开放的经验教训,他也是不断地总结和反思,认为“最大的失误是在教育方面”,“我们对使用人才的问题重视不够”,“我的一大失误,就是搞经济特区时没有加上上海”,等等。这些,都体现出站在历史高处的胸怀境界和彻底的唯物主义精神。(五)根据“四句话”来总结经验要尊重和努力掌握历史发展的客观逻辑。根据“四句话”来总结经验,不是苛求既往、以今非古,不是根据事业发展和现在人们的认识水平,对过去的政策实践作简单的肯定或否定,而是按历史的客观逻辑,深入分析当时的主客观条件,说明在什么样的条件下有些事情必须或难免那样做,做了以后出现什么样的结果;在什么样的条件下有些事情可以不那样做,为什么又那样做了,进而说明现在人们应该如何接受那一时期的经验教训,应该在哪些问题上有所启发。用邓小平的话来讲,这就叫“尊重生活和历史的辩证法”!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总离不开具体的历史条件,目的是解决当时社会的主要矛盾,并基于对利弊的权衡和选择,追求利大于弊的效果。邓小平在改革之初提出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这个“大政策”,就是为了破除积弊甚深的平均主义,调动人民群众的创造性,尽快地发展起来增加社会财富,以解决当时经济生活水平普遍低下这个主要矛盾。因此,明明知道“先富”政策可能会导致地区发展不平衡、人们收入差距拉大甚至可能出现两极分化,但只有解决了主要矛盾之后,才能利用发展起来的优势去解决这些负面的东西。当然,也不能因为利大于弊就闭眼不看弊,因为要解决主要矛盾就回避次要矛盾。邓小平提出“先富”政策的同时,对其可能产生的负面效果有着清醒的认识,为此强调收入差距不能过大,要求先富裕起来的地区帮助落后的地区,实现“共同富裕”,并说这是一个“大局”。随着改革的深入,他晚年对这个问题的思考又进了一步,提出:“共同致富,我们从改革一开始就讲,改革开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前进规律将来总有一天要成为中心课题。”(《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64页。)“十二亿人口怎样实现富裕,富裕起来以后财富怎样分配,这都是大问题。题目已经出来了,解决这个问题比解决发展起来的问题还困难。”“过去我们讲先发展起来。现在看,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他甚至设想,要在20世纪末把解决这个问题提上日程,“利用各种手段、各种方法、各种方案来解决这些问题”。(参见《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第1364页。)邓小平之所以关注这个问题,是因为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平均主义导致的生活水平普遍低下这种过去被看成主要矛盾的东西不像原来那样突出了,而过去被看成次要矛盾的东西有开始成为社会的“中心课题”的可能。因此,在总结经验的时候,一定要深入到历史运动的内部矛盾的变化过程中去进行分析,认识并尊重历史发展的客观逻辑。我们的事业发展不能超越阶段,我们对改革开放的认识也难以超越阶段。“四句话”揭示的前进规律表明,我们的事业总是通过解决现阶段所碰到和认识到的问题逐步开拓前行的。1992年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我们对市场经济在调配资源方面的优点自然要多讲一些,尽管也认识到它有缺点,但毕竟缺少具体实践和切身体会。经过20年的探索,现实当中出现了诸如住房、看病、环保等群众反映很大的问题,出现了分配不公、差距拉大的问题,出现了利益群体的分化和固化的问题。这就引起人们思考和总结,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应该注意解决什么新问题?经过分析,人们对市场经济的优缺点比在1992年的时候看得更加清楚了,邓小平提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优越性在哪里?就在四个坚持”这个论断更加引起人们重视了,在实践中也就更加注意在把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和市场经济的优势结合起来上面下功夫了,特别是在那些市场调节力所不及的若干环节中,比较注意用宏观调控的手段,用政策手段来加强社会保障和社会收入再分配的调节。这样,既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又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有效克服市场本身存在的缺陷。有了这些新问题、新要求和新思路,我们的认识就在1992年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个目标的基础上前进了。为此,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后,我们的提法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谓完善,是因为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手段还有不到位、不充分的地方,这就需要进一步的改革;同时也因为经验不足,在某些领域出现了过度市场化的弊端,这就需要在改革中进行调整。在这一过程中,弥补不足,改正不对,解决新问题,不仅不会动摇对经济改革目标的坚持,反而使人们进一步明确了经济改革的亮点和开拓创新的着力处,即努力解决资本主义社会无法解决的市场经济的固有弊端。据此探索下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将拥有更加广阔和深入的前进空间。新时期最突出的标志是与时俱进。回望来路,邓小平的“四句话”揭示了我们能够与时俱进的原因所在,指明了我们推进实践和理论创新的具体途径,体现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前进规律,即:在坚持“对的”过程中深刻地发展新认识,在弥补“不足”的过程中睿智地完善新理论,在改正“不对”的过程中勇敢地做出新决策,在解决“新问题”的过程中敏感地做出新判断。30多年来,正是因为遵行了这“四句话”,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跨越了一道又一道难关,创造出一个又一个崭新的局面!〔作者陈晋,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员,北京100017〕(来源:《党的文献》2013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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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晋:毛泽东的三篇口头讲话是怎样成为经典文献的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有三篇文章,影响深远。一是1956年的《论十大关系》,谈怎样搞社会主义建设,重点在经济;二是1957年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以下简称《正处》),谈怎样处理社会矛盾,重点在政治;三是1962年的《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谈怎样吸取“大跃进”的经验教训,重点在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如果把毛泽东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重要文献作一个排列,这三篇肯定会排在前面。值得注意的是,这三篇文献都是在正式会议上口头讲出来的,事先没有稿子。让口头讲话成为经典文献,在毛泽东那里,是寻常事,也是他习惯和擅长的一种研究方法、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诸如,在延安整风期间发表的《整顿党的作风》、《反对党八股》等,还有人们熟悉的“老三篇”《为人民服务》、《纪念白求恩》、《愚公移山》,莫不如此。这固然是因为他有这种本事,但细细体会,这中间却有大甘苦,更有大门道。先说《论十大关系》。这篇讲话来自于“听”。所谓“听”,就是调研。从1956年2月中旬到4月下旬,毛泽东连续用40多天的时间听取34个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汇报,不断插话提问,间或发表些意见,作些评论。在最后几次听汇报时,逐步形成大致思路,对怎样搞社会主义建设,先后归纳出沿海与内地、轻工业与重工业、个人与集体、地方与中央、经济与国防、少数民族与汉族几组关系。有了这些积累,4月25日,在有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参加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他一口气讲了“十大关系”。可见,没有如此这般的“听”,便不可能有如此这般的“讲”。毛泽东后来也说:“找了三十四个部的同志谈话,逐渐形成了那个十条。如果没有那些人谈话,那个十大关系怎么会形成呢?” (《毛泽东传(1949—1976)》(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471页。)听有听的门道,讲也有讲的门道。4月25日讲完“十大关系”,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专门进行了讨论,讨论中又提出这样或那样的问题。4月28日,毛泽东就讨论情况再次作了总结发言。5月3日,周恩来根据自己的记录在国务院司局长以上干部会议上对“十大关系”作了详细传达。随后,各地纷纷要求印发周恩来的传达记录稿。5月28日,毛泽东在有110多人参加的最高国务会议上又讲了一遍“十大关系”。所谓最高国务会议,是由国家主席召集的商讨国家重大问题的会议,有许多党外民主人士参加。讲完后,与会者纷纷发表了看法,这对毛泽东进一步思考“十大关系”的内容自然又有助益。《论十大关系》的正式文本,即由毛泽东4月25日和5月28日两次讲话记录综合整理而成,还参考了中央印发的周恩来的传达记录。《论十大关系》讲话的发表,对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是件开创性的大事。毛泽东1960年在《十年总结》一文中也说:“前八年照抄外国的经验。但从一九五六年提出十大关系起,开始找到自己的一条适合中国的路线。”但是,这篇讲话在毛泽东生前却没有公开发表。这既和他后来的关注重点发生变化有关,也和他在整理过程中的慎思有关。1965年,刘少奇提出将《论十大关系》作为内部文件发给县、团以上各级党委学习,毛泽东表示同意,但要求在中央批语中加上这样的话:“毛泽东同志最近看了后,觉得还不大满意,同意下发征求意见。请各级党委对文件的内容提出意见,汇总报告中央,以为将来修改时参考。”(《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491页。) 1975年,根据毛泽东的意见,胡乔木对这个讲话又整理出一个新的稿子。直到1976年12月26日毛泽东逝世后,才在《人民日报》公开发表。再说《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正处》是1957年2月27日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上的讲话。讲话前只有简单的提纲,但其思路并非一蹴而就。此前,他一直在思考,新中国在1956年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以后,怎样看待不断出现的社会复杂矛盾。1957年1月27日,毛泽东在全国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便谈到了一个月后《正处》所讲的“统筹兼顾”、“双百”方针、“农业问题”,并从辩证法的角度谈了怎样看矛盾的转化等内容。2月26日,他在只有37人参加的最高国务会议上讲了一下《正处》基本内容,算是通通气,看一下反映。第二天,他才在有1800多人参加的最高国务会议上,正式以“如何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主题发表讲话,一共讲了12个问题。从下午3点讲到傍晚7点,大家听得兴味正浓就戛然而止了。在毛泽东看来,凡属特别重大的问题,不是发表一篇讲话,就能统一认识,让问题迎刃而解的。他在2月27日讲完《正处》后,1800多位与会者分组讨论了三个半天,3月1日下午又听取了李济深、章伯钧、黄炎培等16人的大会发言,随后毛泽东作了45分钟的总结讲话,内容有的是对大家所提问题的答复,有的是对《正处》的补充和发挥。毛泽东觉得,只在最高国务会议上讨论他的《正处》讲话还不够,还需要听取更多的人的意见。从3月6日到13日,中央又在北京召开有700多人参加的全国宣传工作会议,还邀请了160多位党外知识分子参加。与会人员听了毛泽东《正处》讲话录音后,分组进行讨论。会议期间,毛泽东召集宣传、教育、文艺、新闻、出版、高等院校、科学各界知识分子,分别举行了6次座谈会,听取意见,讨论对话。3月12日,他针对会议提出的问题再次发表大会讲话。翻译家傅雷听了毛泽东讲话后,在给儿子的信中说:“他的马克思主义是到了化境的,随手拈来,都成妙谛,出之以极自然的态度,无形中渗透听众的心。”全国宣传工作会议结束后,毛泽东又一路南下,先后在天津、济南、南京、上海等地召集党员干部会议,不断地宣传和阐述《正处》的内容和“双百”方针的主张。讲完《正处》后开展的这些活动,实际上是印证、宣传、补充和深化《正处》内容的过程,为毛泽东后来整理修改这篇讲话,积累新的素材,启发新的思考。1957年4月25日,毛泽东在会见保加利亚新任驻华大使时,对方说:“主席的报告(指《正处》——引者注)十分重要。我们国内都等着看这个报告。”毛泽东说:“全文我正在修改。讲起来很容易,几小时就够了,写成文字就困难了。”《正处》是1957年6月19日由《人民日报》正式发表的。在这之前,毛泽东经历了近4个月的脑思、口讲、耳听到手改的过程。毛泽东的修改,保存下来的有15份过程稿,如果加上讲话前拟的提纲,总共有16份文献材料。从第2稿(讲话记录稿为第1稿)到最后定稿,集中在5月7日到6月17日42天中完成。42天的时间,年已64岁的毛泽东,在处理政事之余,孜孜不倦地修改14遍,所持的审慎,倾注的心血,可想而知。一篇口头讲话为什么能够成为经典文献,道理自明。最后说《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62年1月11日到2月7日召开的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有七千多人参加,讨论主题渐次变化,最后才集中到分析和总结1958年“大跃进”以来的经验教训。开始,毛泽东主要是听取会议讨论情况,看材料,引导会议进程。直到近20天后的1月30日,才发表大会讲话,讲了6个问题,突出强调坚持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在党内党外发扬民主的重要性,以及怎样认识客观世界的问题。讲话的酝酿思考过程,和上两篇讲话大同小异,这里只说说他讲完话后是怎样修改的。这次修改特点是:毛泽东本人、“秀才”班子和其他政治家“三管齐下”。中央工作会议结束后,毛泽东去了外地。离京前他要田家英整理一下他的这个讲话。2月下旬,田家英带着整理稿到杭州。毛泽东看后不太满意,让人把原始讲话的录音记录从北京送来,他花了一天工夫改出一稿,请田家英“看一遍,看还有什么错误没有”。从这时起到3月20日,毛泽东先后改了7遍。但他仍然不放心,又把改稿分送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彭真、陈伯达等人,请他们“提出修改意见”。陈伯达收到稿子后,专门约请胡绳、吴冷西、邓力群等几位“秀才”读改一遍。毛泽东看后认为“修改得好”,又送请刘少奇和邓小平看过后,于4月10日作为内部文件印发各地。以上修改只是暂告一段落。4年后的1966年2月初,毛泽东在武汉又把这篇讲话稿找出来,请王任重修改。王任重改后送给毛泽东时,提议扩大范围再次印发。毛泽东看后觉得“修改是好的”,但仍然不放心,又请彭真和在京中央政治局常委商量,会同康生、陆定一、陈伯达等人“修改一遍”。毛泽东还说:“看来此问题很大,真要实现民主集中制,是要经过认真的教育、试点和推广,并且经过长期反复进行,才能实现的。”(《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0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56—57页。) 2月9日,毛泽东在武汉对康生、田家英等人说:修改了多次,请大家在此再读一遍,看还有什么要修改的,然后发给党内讨论之后,再公开发表。按照毛泽东的要求,彭真在武汉同康生、陆定一、王任重、田家英、吴冷西、胡绳、许立群等,一起读改。彭真建议加上“我们的态度是:坚持真理,随时纠正错误”这样一句,并说“这是毛主席在延安时常说的话”。2月12日,毛泽东看了彭真主持改的稿子,批示印发县团级以上干部。一篇讲话,事隔四年,两番集中修改,两次作为内部文件印发,实属罕见。第二次印发后,刘少奇和邓小平提出公开发表,毛泽东没有同意,理由是刚刚开始的文化大革命“一定有许多新的经验可以对这篇讲演加以修改,那时再议是否发表不迟”(《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2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64页。)。这体现出毛泽东根据实践发展来修改文稿的审慎态度,也表明他的思路兴奋点已发生变化。因此,这篇讲话直到1978年7月1日,才在《人民日报》公开发表。从三篇口头讲话转化为经典文献的过程,不难看出一些重要门道。第一,讲话都酝酿于形势发展的关键时刻。《论十大关系》出现在苏共二十大和中共八大之间,苏共二十大暴露出苏联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一些问题,中共八大必须回答中国在全面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以后,路子应该怎样走。刘少奇当时正在主持起草党的八大政治报告,听了“十大关系”的讲话后,高兴地对起草组的人说:有了毛主席的这个讲话,我们这个报告的主调就有了。发表《正处》讲话的背景是,1956年国际社会主义阵营发生了“波匈事件”,国内个别地方出现了罢工罢课现象,文化艺术领域因贯彻“双百”方针,出现了不少争论,怎样看待这些社会矛盾,必须回答。按斯大林的说法,在社会主义社会是没有人民内部矛盾的,只有敌对矛盾,中国共产党是不是要因循此说?《正处》作了鲜明的理论回答。《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则是出现在人们总结“大跃进”以来的经验教训时,围绕与党内的政治生活不正常到底有没有关系这个问题,出现了不同意见,中央需要表明态度。可见,三篇讲话,都是形势“逼”的,实践要求的,人们希望有“说法”的。都是为了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提出新观点。毛泽东以他的政治敏锐性及时地发现并紧紧抓住突出而重大的问题,作分析,提判断,拿方针,“做文章”。于是,三篇讲话一出,人们会觉得很及时、很需要、很解渴、很重要。第二,先“听”后讲,观点出自调查研究。毛泽东在讲话中提出的观点,不是在屋子里想出来的,也不是只看材料琢磨出来的。为了讲得有把握,讲得切中需要,讲出符合实际的新观点,他事前总是在不同范围听取意见,对实际情况作深入的调查研究,然后抓住问题的根本,明确讲话的针对性,逐步形成自己的判断。第三,反复征求意见,补充和完善讲话的观点。既是口头讲话,就不能要求一开口就讲得那样精确无误,那样缜密周到,那样天衣无缝。特别是新的理论观点,不是也不可能是一次就讲周全的。毛泽东1954年9月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临时会议上,曾以自己为例说:“当主席,说十句话错了六句,错了百分之六十,那他的主席就当不成了。要说一句话都不错,没有那回事。”(《毛泽东文集》第6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346页。)讲出来的经典文献,常常有多种“文本”。例如,讲话提纲,口头讲话的原始记录,报道讲话的新闻稿,作者自己的改稿等等。口头讲话不过是诸多“过程稿”之一,不能要求一步到位。毛泽东的《论十大关系》和《正处》,经历了不同场合多次讲,反复听取各方面的讨论,自己又予以回答总结的过程,这事实上是把自己的观点亮出来和大家讨论的过程,是对话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自然使自己的认识不断得到补充、修正和完善。第四,书面修改是确立和表达观点最重要的环节。动手修改讲话稿,是确立和表达观点的最后环节,也最需要下苦功。毛泽东的书面修改,不只润色文字,同时还包括弥补口头讲话不周全、不准确、不充分、不精练的地方。有时还要根据讲话后出现的新情况有针对性地强调一些内容。他不光自己动手反复修改,还请别人诸如“秀才”或其他领导人帮助修改。1963年11月,毛泽东曾同外宾谈到:“写文章和写诗,不经过修改是很少的。为什么要经过修改?甚至于还要从头写?就是因为文字不正确,或思想好,但文字表现不好。有时还要征求别人的意见。别人有不同意见,我就要想一想。”正是这“想一想”的书面修改,把口头讲话锤炼成为了经典文献。修改讲话稿的目的是为了更正确地指导实践。上述毛泽东三篇讲话的基本精神,当时作了大张旗鼓的宣传,在实践中起到了相应的政策效果。但其中两篇随着毛泽东关注思路的变化,只作为文件印发,生前没有同意公开发表。公开发表的《正处》,加进了后来形势变化后作出的一些新的判断,虽属必然,但其中个别观点不一定符合实际。看来,好思路好观点提出不易,坚持和落实也不易。具有战略意义的思路观点,既然符合实际,又受到欢迎,就不宜轻易搁置,应让它在实践中持续结出果实来。这是谈三篇经典文献形成过程需要补充说明的。〔作者陈晋,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员,北京100017〕(来源:《党的文献》201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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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晋:中国共产党是怎样领导文化建设的
为进一步推动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中央文献研究室选编出版了《论文化建设——重要论述摘编》。《摘编》分文化建设的重要地位、指导思想、基本方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文化创新和文化体制改革、文化人才队伍以及党对文化建设的领导八个专题,辑录了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和胡锦涛同志的一系列重要论述,集中反映了我们党关于文化建设的重要思想和基本精神,鲜明体现了我们党领导文化建设的成功经验和重大决策,是当前形势下科学引导和全面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简明扼要的文献读本。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运用文化引领前进方向、凝聚奋斗力量,不断以思想文化新觉醒、文化建设新成就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向前发展。如果要问,我们党为什么能够做到这一点,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进程中,我们党是怎样领导文化建设的,我以为,读这本《摘编》,能获得不少启发。第一,高度重视文化的地位作用,是我们党领导文化建设的认识前提。文化是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手段,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目标。为此,早在革命年代,毛泽东同志在重视发挥文武两条战线的重要作用的同时,就明确把建立“中华民族的新文化”作为我们党的奋斗目标,因为,“任何社会没有文化就建设不起来”。新中国成立后,在他主张的四个现代化发展战略中,又专列一条“科学文化”的现代化,进而把文化建设纳入具体的事业目标。邓小平同志在启动改革开放历史进程的时候,一个重要的思路就是,社会主义的文化科学水平应该比资本主义发展得快,“这才称得起社会主义”。由此,他始终强调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并说这一手也要硬。随着改革的日益深化,江泽民同志提出,越是集中力量发展经济、推进改革,越需要文化“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根据文化与经济和政治深入交融的发展趋势,他提出“文化是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在国际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文化建设更加具体地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进而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针对西强我弱的文化和舆论格局尚未得到根本改变的情况,胡锦涛同志还把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作为重要发展战略。凡此等等,充分表明,我们党之所以能够不断实现思想文化的新觉醒,领导文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在认识上的一个前提,就是始终把文化建设的地位作用,放到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战略高度来强调,并且不断有新的判断、新的角度、新的认识。第二,牢固树立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是我们党领导文化建设的思想指导。坚持什么样的文化方向,推动建设什么样的文化,是一个政党在思想上精神上的一面旗帜,并决定着文化建设的灵魂精髓和前进方向。我们党过去讲建设新文化,即新民主主义文化,今天讲建设先进文化,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要旨都在强调文化的前进方向,里边都有明确的内涵。诸如我们党先后指出,文化建设要有三大属性——“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三个面向——“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三种精神——“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在树立这些文化前进标杆的同时,我们党始终坚持和强调,必须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来指导文化建设,特别是用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即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来指导文化建设。党的十六大以后,进一步把文化建设的精髓概括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即: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这些内容,决定着文化发展的性质和方向,是文化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思想保证。很明显,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是我们党领导文化建设最深刻的经验和最大的思想优势。第三,坚持落实文化的服务对象,是我们党领导文化建设的根本立场。文化建设要有扎实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本上说来,就是要解决“为了谁”的问题。不解决这个问题,文化建设就会缺少源泉和动力,就会缺少代表性,就会不接地气,成为空中楼阁。毛泽东同志说,“我们的文化是人民的文化”,邓小平同志讲,“人民需要艺术,艺术更需要人民”,深刻揭示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文化建设和人民群众的科学关系,宣示了我们党在“为了谁”这个问题上的鲜明立场。这就是,文化要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服务,首先是为工农兵服务,用今天的话来说,重点是为基层群众服务。在领导文化建设的过程中,根据时代的要求,我们党对文化服务人民这一根本立场,与时俱进地作了多方面的发挥和落实。例如,从文化建设总的出发点和基本任务上讲,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特别是“人民多层次、多方面、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要”;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角度讲,要“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从文化建设的教育功能上讲,要“着眼于人民素质的提高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来讲,要“让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从文化创造的动力源泉上讲,要“充分发挥人民主体作用”;从对文化工作者的要求上讲,要“联系群众、表现群众,把自己当作群众的忠实的代言人”,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从文化事业项目的安排上讲,要“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优先安排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文化建设项目”;从文化建设成果的评价上讲,要“把人民是否满意作为根本标准”。凡此等等,说明我们党领导文化建设,在各个方面无不是以人民为中心,从服务人民的立场和需要出发,由此体现了我们党的根本宗旨。第四,自觉把握文化的发展规律,是我们党领导文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文化发展同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一样,有其独特的规律。掌握规律,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领导文化建设,光凭满腔的热情和良好的愿望,光有正确鲜明的思想指导和人民立场,还不行。如果违反了文化发展规律,不仅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期待,还会造成严重的后果。为此,我们党在领导文化建设的过程中,不断自觉地探索和总结,进而把握、遵循和运用文化发展规律,并及时地把对文化规律的认识转化为党的文化方针和政策。这方面的重要论述,同样比较集中地反映在《摘编》当中。比如,在对待传统民族文化的问题上,有批判继承,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等;在对待外国文化成果的问题上,有大胆吸收,洋为中用和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辩证取舍、择善而从等;在如何繁荣文化艺术的问题上,有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等;在对待自然出现的各种文化倾向和现象的问题上,有发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文化、改造落后文化、抵制腐朽文化和抵制庸俗低俗媚俗文化风气等;在文化领导方式上,有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抓方向、抓队伍,以及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同发展等。特别是在如何推动文化改革发展和繁荣的问题上,提出“基础在继承,关键在创新”的重要判断,明确了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的任务,提出要在文化内容形式创新、体制机制创新、传播手段创新上下功夫。以上反映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规律的方针政策,说明我们党总是根据时代的要求,自觉地完善领导方式,不断丰富领导文化建设的途径,着力提高做好文化工作的能力。梳理和重温《摘编》反映的我们党领导文化建设的这些特点,实际上也是学习和体会我们党领导文化建设积累的宝贵经验。珍惜和运用这些宝贵经验,可以增进和丰富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的认识,进而有助于在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实践中,把文化建设方方面面的工作做得更好。(作者系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任)(来源:《人民日报》2012年02月27日) ...
陈晋:从中国道路到中国梦
(一)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实现中国梦必须走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习近平主席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深刻阐释,无疑道出了当代中国最耀眼的时代主题。(二)中国道路,一头连接着国情,一头连接着理想。人们对道路的探索和选择,不会是随意而为,道路更不会凭空而来。它承载着过去,也标示着未来。中国道路反映了中国人现实的共同利益,也凝聚着中国人的共同理想和目标。这就是中国梦。(三)中国道路是什么?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具有实践特色、理论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从形态构成讲,它是实现途径、理论指导和制度保证三种形态在实践中的有机统一。从宏观规定讲,中国道路的形成和发展,有其总依据、总布局和总任务。从基本要求讲,中国道路有8个方面必须坚持的内容。从实践领域讲,中国道路是一个体系,由各个领域和不同方面、不同层面的若干具体道路组成。(四)中国道路的开创和发展,直接源于改革开放新时期的实践和理论创新。如果不准确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国情,如果不推进改革开放这个伟大实践,如果不奔向社会主义现代化这个根本目标,就不可能有中国道路。中国道路有其明确的实践基础,即我们常说的“改革开放”;有其明确的主题内涵,即我们常说的“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有其明确的开创发展过程,即在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成功开创”、两个世纪之交的“成功推进”和新世纪新阶段的“成功坚持和发展”。(五)中国道路是近代以来拯救和发展中国的先进道路逐步演进的历史成果。开创中国道路之前,历史不会是一片空白,道路总会有“源头”征兆。说中国道路其来有自,是指它有着历史的承续和承载,是在前人探索的道路基础上开创出来的。党的十五大把孙中山、毛泽东、邓小平并列为20世纪中国的3位伟人,他们的特殊贡献,恰恰在于分别在各自不同的历史条件下,为拯救和发展中国,卓有成效地实践和探索了先进道路。从三民主义道路到新民主主义道路,从新民主主义道路到社会主义道路,从实践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到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3位伟人都是从前一代人那里汲取了经验智慧,并且看到了前一条道路的不足,而后创新发展,实现历史性的飞跃。说中国道路是几代人“奋斗、创造和积累的根本成就”,真实含义即在于此。(六)中国道路奠基于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这段时间对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实践探索。离开创中国道路时间最近、关系最密、影响最大的,是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这段时间,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实践探索。改革开放前后两个30年左右的历史时期,当然不能混为一谈。在探索道路的方式和具体政策上,在工作中心和实际工作内容上,改革开放前和改革开放后,有很大差别。改革开放前对社会主义的实践和探索,开始是照搬苏联模式,带来很多问题,邓小平说:“我们很早就发现了,但没有解决好。”“没有解决好”,根本说来是指还没有形成一条正确的道路。但是,不管经历了怎样的曲折,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的探索实践,对中国道路来说,不是一种可有可无的承续和承载。对此,十八大报告提出,毛泽东那一代人为中国道路“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提供了宝贵经验、理论准备、物质基础”。什么是“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主要指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创建,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理论准备”有哪些?不仅包括实事求是、群众路线和独立自主这些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还有对一穷二白的中国,社会主义还处于不发达阶段,把国家建设好大概要100年这个最大国情和历史方位的认识;对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和主要矛盾的判断;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到技术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上来,“是一个伟大的革命”的论述;“四个现代化”发展战略目标的提出;遵循价值规律,发展商品经济和做好综合平衡的要求;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正确处理农业、轻工业和重工业关系的主张;正确区分和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的学说;提倡“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文化方针等。关于“物质基础”,则包括建立了独立、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和“两弹一星”等各方面的建设成就。以上,都属于十八大报告说的“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取得的独创性理论成果和巨大成就”。至于“宝贵经验”,既包括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积累的许多正确有效的做法,也包括“文化大革命”那样的严重错误经验。这些,都是从实践到理论、从物质到精神不同方面,为中国道路的开创积累了必不可少的直接有用的资源。关于从改革开放前到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演进特点,邓小平在1980年主持起草党的第二个历史决议时,说得很清楚:“从许多方面来说,现在我们还是把毛泽东同志已经提出、但是没有做的事情做起来,把他反对错了的改正过来,把他没有做好的事情做好。今后相当长的时期,还是做这件事。当然,我们也有发展,而且还要继续发展。”这几层意思具体地说明,20世纪70年代末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开创中国道路的过程中,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在他们选定的历史条件下进行创新,而是在他们直接碰到的,由毛泽东那一代人奠定的基础上开始开创中国道路的。(七)中国道路的本质灵魂是对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继承和发展。没有主义,或者这个主义不科学,道路就没有灵魂。中国道路,是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同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说中国道路其来有自,很重要的一点,是因为它的本质属性和基本原则有其思想来源,有其传承的“道统”。社会主义思潮诞生以来,人们对它的实践探索,经历了好几个时间段。其中的“道”,就是内容逻辑,主要指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所谓“统”,就是历史发展过程,主要指科学社会主义在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这几个阶段的形成发展和具体化。正是从“道统”的角度,我们党一直强调,中国道路的理论体系,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既一脉相承,又是与时俱进的发展。毛泽东曾经说过,中国共产党的成立,“中国就改变了方向”。改变了方向,是因为树立了社会主义这个新方向。中国道路,就是沿着社会主义这个新方向不断前进的结果。从实践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道路,到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飞跃中,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没有变。改革开放不是对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推倒重来,而是一个辩证发展、螺旋式上升的过程,是在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上,认识更清楚了,而且越来越清楚,实践上更有成效了,而且成效越来越明显。不论中国道路怎么发展,都是更好地做到科学社会主义理论逻辑和中国社会发展历史逻辑的辩证统一。(八)中国道路到哪里去?拥抱中国梦!中国道路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历史是一条通道,现实由此而来。弄清楚中国道路从哪里来,正确理解中国道路的“前世今生”和历史逻辑,不仅有益于我们正确把握中国道路形成和发展规律,更让人明白,它始终是承载着中国梦前进的。因为中国梦既深深体现了今天中国人的理想,也深深反映了近代以来不懈奋斗的中国人追求进步的光荣传统。(九)什么是中国梦?从根本上说来,中国梦就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具体说来,中国梦就是现代化之梦,社会主义之梦,民族复兴之梦。这三个含义,在十八大报告中表述得很清楚。中国道路的总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中国道路的现状是:已经“不可逆转地开启了中华民族不断发展壮大、走向伟大复兴的历史进军”。中国道路的前景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逐步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中国梦的三种含义里,现代化是形态,社会主义是灵魂,民族复兴是主体。(十)为了寻梦,就必须寻路。中国道路从来连接着中国梦,中国梦本就是中国道路的题中应有之义。中国梦是近代中国积贫积弱的处境刺激出来的。没有衰落的低谷,就没有在沉沦中崛起的梦想。负责任地构想未来,必然解决走什么路,才可能接近和实现梦想的问题。在更多的情况下,梦想未来、提出目标比较容易,选择走什么路反倒艰难万分,往往要经过曲曲折折的实践探索,才可能找到一条正确的道路。反过来说,道路总是承载着信仰,没有崇高信仰的道路,很容易滑向机会主义,终难走出一片光明的天地。一个简单的逻辑是:“梦”不同,“路”必不同;“路”不同,“梦”亦将不同。只有“路”和“梦”的紧密结合,才会使“梦”深刻地承载历史,让“路”正确地对接未来。说中国道路寄托着近代以来无数仁人志士的夙愿和期盼,承载着几代中国共产党人的理想和探索,就是这个意思。(十一)在探索积累和开创发展中国道路的过程中,始终贯穿着对现代化之梦、社会主义之梦、民族复兴之梦的追求。中国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第一个提出了“振兴中华”的目标,为了实现这个梦想,他找到的是民族主义、民主主义和民生主义道路。其中,民族独立是民族复兴的前提,民主主义则是现代化的基本诉求,节制资本、平均地权,以求“均富”的民生主义,很接近社会主义理想。毛泽东确立的新民主主义道路,目标之一是民族独立、人民解放,“为了使国家复兴”,让“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这是民族复兴的根本政治前提;目标之二,就是他说的,“我们搞政治、军事仅仅是为着解放生产力”,进而使中国由落后的农业国变成先进的工业国,这是民族复兴在现代化方面的体现;目标之三,是大家都熟悉的,走新民主主义道路,是替社会主义创造前提,前途是走向社会主义,这是民族复兴的灵魂。确立社会主义制度后,毛泽东再次探索道路问题,提出,对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我们要进行第二次结合,找出在中国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正确道路”。对这条道路的目标,毛泽东设想的精要是,让社会主义中国“变成一个大强国而又使人可亲”;实现工业、农业、科学文化和国防的现代化,从不发达的社会主义过渡到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民族复兴也不光是自己站起来,强起来,到21世纪后,“中国应当对于人类有较大的贡献”。进入新时期,邓小平开创中国道路,一开始就明确,通过改革开放之路,目的是“走出一条中国式的现代化道路”。1984年,他确切地讲,“总的来说,这条道路叫做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道路”。1987年,他又解释说,“只讲四化,不讲社会主义。这就忘记了事物的本质,也就离开了中国的发展道路。”1990年,他再次明白告诉人们:“我们集中力量搞四个现代化,着眼于振兴中华民族”。可见,在中国道路的开创过程中,中国梦里的现代化、社会主义、民族复兴这三个内涵,一开始就是不能割裂的。正像人们熟知的那样,到十五大,我们党正式把中国道路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个概念对接起来。十六大以后,我们党进一步把中国道路的社会主义之“梦”,从此前的“富强民主文明”扩展描述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十二)中国梦诱人,但绝不虚幻。在中国道路的探索积累和开创发展过程中,现代化、社会主义和民族复兴,不仅始终作为目标存在,而且始终是具体的,是由一个又一个阶段性目标连接起来的。正是这个意义上,我们说,中国梦是国家的民族的,更是每个人的。比如,关于中国道路的现代化之“梦”,围绕“小康”这个阶段性目标,我们先后经历了从解决温饱到小康水平,从小康生活到小康社会,从总体小康到全面小康,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样一个阶段到又一个阶段的实践行程。以后,我们还要经历从建党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建国一百年时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两个一百年”目标的衔接和实践。以上不同的目标概念,语境不同,内涵也不一样,但都反映了中国梦所经历的阶段性特征。到实现第二个一百年目标的时候,大体就可以称得上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了。到那时,已经发展到新的境界的中国,不仅会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世界繁荣作出更大的贡献,中国道路也会为人类的共同价值添加更多的资源和标记。(作者系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任)(来源:《光明日报》2013年03月19日) ...
项继权:乡村关系行政化的根源与调解对策
迄今为止,我国乡镇政府与村委会之间依然保持着明显而强烈的上下级行政命令关系。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从根本上说,这与我们国家的宏观发展战略、管理体制及乡村社会的管理成本有关。乡村关系不顺,尤其是政府对村民自治事务的直接干预和行政命令,削弱了社会自主能力和群众自治能力,恶化了政府与农民、干部与群众的关系,也阻碍了国家的民主化、法制化和现代化的发展目标。从目前来看,乡镇政府面临着日益增大的行政压力、财政压力及民主压力,从而加剧乡村关系的紧张和矛盾。因此,必须大力推进农村基层党政管理体制的改革,进行政策调整和制度创新,在民主和法制的基础上改善乡村关系。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农村基层管理体制和治理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其中最显著的变化之一,是实行村民自治并确定乡 (镇) 与村民委员会之间的“指导关系”。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制度安排,乡镇作为国家基层政权,依法行政;村民委员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依法自治。乡 (镇) 村之间在法律上不再是行政上的上下级和直接的“领导关系”,而是“指导关系”。然而,自“乡村分治”以来,人们关于乡镇政权与村民委员会之间究竟是 (抑或应该是) “指导关系”还是“领导关系”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止过。乡 (镇) 村关系的调处在实践中存在着诸多的矛盾和困难。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自1995年以来先后对32个乡镇村进行过深入的调查,并于2001年12月召开了有70多人参加的“村民自治进程中的乡村关系”全国性学术研讨会,会议收到40多位学者对乡村关系的调查及研究的文章。基于上述调研资料并利用其他学者的乡村调查和文献,本文对当前我国乡 (镇) 村关系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发展趋势进行综合分析,对改进乡 (镇) 村关系提出若干政策建议。一、乡村关系的行政化及其特征对于当前乡 (镇) 村关系的状态,学者们作出不尽相同的判断。如吴理财认为,当前我国“乡村关系正处在从传统的行政支配型关系向民主合作型关系转型时期”。在村民自治推行较早的地区,乡村关系基本上比较协调,乡镇政府能够依法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委会开展村民自治工作,村委会能够积极协助乡镇政府完成各项农村工作。乡 (镇) 村之间已基本建立了一种比较平等的民主合作关系。在最近两年内有近70%的乡村处在由传统的行政支配型关系向民主合作型关系转变之中,10%以上的乡村建立起新型的民主合作关系,大约20%的乡村仍然维持着传统的支配型关系。与其不同,我们认为,虽然当前我国农村不同地区的乡 (镇) 村实际的关系状态呈现出明显的多样性、变动性和非均衡性的特点,但从乡镇对村委会人事、财务及事务的实际干预和控制能力及干预程度上看,当前我国乡镇与村委会之间总体上依然保持着明显而强烈的上下级行政命令关系,或者说是一种行政化的乡村关系,与法律规定的“指导关系”尚有相当距离。从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先后调查的32个乡镇村来看,除河南省南街村之外,乡镇对村委会的人事和财务均有较大的干预和控制能力,大多数村委会的主要工作也是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所调查的村委会干部和村民大多认为“乡镇与村委会之间是上下级行政领导关系”,“乡镇能够直接干预甚至决定村内大事”。有的村委会主任甚至认为,“现在的乡镇与村的关系与人民公社时期的公社与大队之间的关系并没有多大的差别”。目前,乡镇对村委会直接的行政干预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人事安排:乡镇通过选配和干预村支部和村委会的选举,控制村级组织的人员配备。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党的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组织原则,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党支部成员分别由村民群众和支部党员民主选举产生。但实际上,一些地方的乡镇政府、党委对民主选举顾虑重重,为了“有效地领导村级组织”,力求控制村级组织的人员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的选配权。有的在对村支部及村委会干部候选人的提名、竞选和投票的各个选举环节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操纵支部和村委会的选举,想方设法让自己看中的候选人当选。如果还不能达到目的,他们就以各种理由否定选举的结果,甚至取消村委会的直接选举,直接指定或委派村委会主任和村委会其他干部。如海南省琼海市大路镇党委曾因该镇云满村16名党员联名推举的村委会主任候选人与镇领导心目中的人选不一致,镇党委便动用警力,以党委书记挂帅,出动3辆汽车,将签名推荐候选人的部分选民连夜带走,并以“企图推翻村委会”的罪名对他们实施了变相拘禁。在一些地方,乡镇对村民选举产生的村干部百般刁难,甚至随意对其停职、调整、撤换。2000年9月,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王营镇用行政命令宣布免去王庄村村委会主任的职务,结果被该村委会主任告上了法庭。第二,财务监控:通过审计村级收支及决定村干部工资等“村财乡管”方式,控制村级财务。一定的财政是一个政权和组织赖以存在和正常运作的基础,对任何组织和个人的经济控制在相当程度上也控制了组织及个人的行为。为了保持对村民委员会及村干部的有效控制,乡镇常常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和条件加强对村委会的财务控制。从我们的调查来看,乡镇经常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对村级财务进行监督和控制:一是乡镇对村干部的报酬和奖励标准提出指导性意见,进行间接监控;二是由乡镇统一收取乡村税费后,向村干部发放工资或奖金,进行直接监控;三是实行“村财乡管”制度,对村委会财务收支进行全面监控。在我们所调查的30多个乡镇村中,绝大多数乡镇实行了“村财乡管”制度。金太军等对江苏12个县40多个乡镇的调查,“村财乡管”也极为普遍。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当前有些乡镇以清理、整顿村级财务,加强村级财务监督、管理为名,强化对村委会财务的控制,并使“村财乡管”或“村账乡理”合法化和制度化。第三,任务指标:通过下达各种指令性计划、指标、任务和命令,决定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内容和方向。荣敬本等学者很早就将中国现行的县乡体制概括为一种“压力型体制”,这种体制最为主要的特征是将各种经济发展任务和财税利润指标从县到乡镇,再到村甚至每个农户,层层分解下达。而完成这这些任务和指标是评价每个组织和个人的“政绩”的主要标准,进而与干部的荣辱、升迁“挂钩”,形成一种自上而下的压力。从我们的调查来看,这种压力型体制依然是目前乡村基本的行政方式。大凡工业生产、农业发展、税费征收、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精神文明、组织生活等等一切事项,都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的方式下达到相关责任人,并强力推行,限期完成。如河南省汝南县刘盆镇政府每年年初与县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书”由县人民政府统一印制,详细规定了当年乡镇的达标指标、考评标准和奖惩规定。镇党委和政府便将“目标责任书”的指标进行细化,然后将具体的指标分解到各口 (乡各职能部门) 和各村。接着,乡政府也与各口和各村签订“目标责任书”。这些责任人主要是各口的负责人、包村干部和各村的村支书和主任。与村干部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主要包括“党支部建设”、“夏粮征购”、“税费收取”、“农业技术推广”、“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计划生育”、“乡村建设 (道路、农田水利综合治理) ”、“教育工作”、“富民工程”以及“奖惩办法”等内容,其中“夏粮征购”、“税费收取”、“计划生育”及“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等项的分值较高,这也是各村的主要工作。这种压力型行政方式不仅是旨在通过这种压力以动员和发挥村委会和村委会干部个人的积极性,以推动乡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它同时也在相当程度上规定了村委会的主要工作内容,通过目标责任书的签订、落实和兑现等程序,乡镇也加强了对村委会及村干部的监督和控制。正是通过对村委会的人事安排、经济财务及工作内容的直接和间接的干预和控制,乡镇政府在相当程度上保持着对村委会的监控并维系着强烈的行政命令关系。其实,在不少地方,乡镇除了通过对村委会和村干部的控制贯彻自己的意图之外,还采取直接派干部协助村干部工作或下派干部长期驻村包点等方式加强对村委会的领导并推行乡镇的工作。从法律上看,乡 (镇) 村的关系主要是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对村委会的人事、财政和村务的控制和干预也通过乡镇政府来实施。但事实上,由于乡镇及村委会都是在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工作的,乡镇最终的决定权在乡镇党委,乡镇对村的行政命令关系也表现为党的“一元化的领导”。乡镇党委不仅通过乡镇政府对村委会进行领导,也通过党的组织系统及乡村的群团组织保持对村委会的领导,特别是通过村支部书记的选拔和任免,并通过村支部来“顺理成章地”领导村委会。二、乡村关系行政化的影响因素乡 (镇) 村关系不顺及乡镇对村的直接干预和行政控制的原因是多重的。其一,“政务”与“村务”不清,在工作中难以把握。乡镇政府是农村基层政权,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据有关法律,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然而,乡镇政府作为国家农村基层政权,自身承担着实施国家法律和政策、完成国家和上级政府的任务及进行社会管理的职责。乡镇政府承担的职责可以称之为政府承担的“政务”。如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等。村民委员会作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负责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在办理本村的“村务”的同时,村民委员会要协助乡 (镇) 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村民自治并不能拒绝执行国家的政策和上级的“政务”。那么,什么是乡镇不能干预而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或者说是“村务”,什么是村必须办理的国家“政务”?村委会如何“协助”乡镇政府的工作?而乡镇政府通过何种方式要求村委会贯彻执行和办理承担的政务?有关规定缺乏具体明确的规范,工作中难以把握。其二,“领导”与“指导”模糊,在实践中难以操作。《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虽然规定乡镇政府对村委会的工作要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确定了乡镇与村之间的“指导”关系。然而,乡镇政府如何“指导”?究竟什么是“领导”,什么才是“指导”?在工作中难以区别,实践中也难以操作。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又确认了乡镇党委和村支部对村委会的领导关系,使乡镇与村委会之间的“领导”与“指导”关系更为模糊和复杂。实践中,由于党的领导的政治原则及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指导关系最终让位于党的一元化的领导,而乡镇政府及村支部也依托乡村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实施对村委会的直接领导。一些党委书记就明确地讲:“《村组法》所说的乡镇政府对村委会的指导关系,实际上是领导关系,因为乡镇长同时又是党委副书记,村委会接受乡镇政府领导就是接受党的领导。”其三,“核心”与“中心”相争,在行动上无所适从。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是乡镇、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乡镇党委领导乡镇政权机关及群众组织,讨论决定本乡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村支部也“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然而,依照有关法律,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村民大会分别是乡 (镇) 村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重大事项的决定权,也因此被视为各自的“权力中心”。那么,如何划分乡镇党委与乡镇人大以及村支部与村委会之间在重大问题上的决定权?如何处理农村基层的“核心”与“中心”的关系?这一直是悬而未决、难以把握的问题。特别是在乡镇及村社区中,由于乡镇党委和乡镇人大以及村党支部与村民委员会同时并存,都拥有对所在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管理和决定权。这意味在同一个村社区中实际上同时存在两个社区公共事务管理的组织,即村民和干部们通常所说的“两套班子”、“两块牌子”。一旦两者权责不清,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矛盾和冲突。尤其值得关注的是,随着乡村民主和法制的健全和发展,两者关系的矛盾更加显性化。如在实行村民自治和村级民主选举后,由于村委会及村委会主任是由全体村民选举产生的,而村支部及支部书记毕竟只是党支部内部若干党员选举产生的,村务管理上谁的权力和地位更有合法性?在村务大事的处理上谁说了算?如果说由村民选举产生的村委会对村务拥有决定权,那么,如何保障和实现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和领导地位?如果说党支部对村务有决定权,那么,如何保障村委会依法行使其自治权?村民们也常常提出疑问:“既然如此,兴师动众地进行村委会选举,只选‘二把手’,不选‘一把手’,这种民主又有何意义呢?”这都是现实中难以回避的问题。这些矛盾和问题,不仅给党组织及基层干部造成思想上的困惑和行动上的困难,也妨碍了乡村之间及乡村党组织与政权和自治组织之间的关系的调处。其四,“失权”和“失控”的忧虑,导致思想上顾虑重重。自村民自治实施以来,乡村之间的“指导关系”的规定自一开始就受到相当数量的基层干部的责难和反对,他们认为这使乡村干部及乡镇政府成为“一只无脚的螃蟹”,寸步难行;实行村民自治,乡镇政府就将“缺膊断腿”,乡村工作难以落实,国家任务难以完成。不少干部对村民自治和乡村民主的发展持怀疑和否定的态度,认为“村民自治”和“乡村民主超前了”,“农民素质低,不可能实行民主,不管不行”。有的将村民自治与党的领导对立起来,认为村民自治的发展会损害甚至削弱党的领导;还有的认为实行村民自治,乡镇政府就将丧失对乡村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监控权,难以对乡村社会实施有效管理,乡村社会就可能失控。如此等等,在思想上顾虑重重,不愿放权。其五,“自立”与“自信”的缺失,导致对政府的崇拜和依赖。村民自治是村民群众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务。这不仅要求政府确认和保障村民的自治权,不要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务,也要求村民委员会、村级干部和村民群众有较强的自立能力和自信心,有能力并愿意自主管理自己的事务。然而,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不少村民及村干部在思想上仍对政府及权力有强烈的崇拜,并在行动上对政府和行政有较强的依赖。有的村干部希望借助乡镇政府的支持来提高自己的地位、树立自己的权威并推进村内管理;有不少村民一方面对现实中的权力有强烈的不信任感,但同时,又希望“好政府”、“好干部”能听取自己的呼声,解决自己生产上、经济上或生活上的困难;特别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村民的活动范围的扩大,有不少社会经济事务日益超越了村委会的处理能力,村民对乡镇政府及相应的上级政府有更多的需求。村内部的矛盾和困难有时也需要乡镇政府参与。尽管乡镇政府对村委会的支持、帮助是其应尽的职责,村民对政府的需求也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但这同时也给乡镇政府干预村内事务提供了条件。其实,对政府的过度需求和依赖不仅是村民自身的内在需求的产物,它本身也是政府长期干预和包揽村民的事务,使之丧失相对独立性的产物,或者说,它是政府本身培育的结果。三、乡村关系行政化的深层根源除上述影响乡村关系的直接因素之外,乡村关系不顺还有其深刻的社会政治背景和原因。乡村关系不顺及乡镇对村的直接干预和控制不过是国家对乡村社会以及政府对农民深度干预的表现,乡村关系不顺的实质是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农民的关系不顺。乡镇政府对村委会的干预首先是与国家宏观发展战略有关。我国是一个后发展中国家,为了快速推进我国的现代化事业,党和政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一直发挥着积极的甚至是主导的作用。为了有效地动员一切可能的社会政治和经济资源,国家和政府力求将权力伸入到社会的各个角落。特别是在以农业为主、财源匮乏的条件下,为了加速现代化的发展,国家和政府力求从农村吸纳资源,从而推动了国家和政府在乡村社会的权力扩张,强化了对乡村社会和农民的控制。对村委会及其他基层组织的控制不过是国家和政府对乡村社会控制的表现。在此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对乡村社会的动员和控制不仅是赶超型发展战略及国家自上而下推行的结果,也是中国革命的特点使然。中国革命的重要特点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通过动员和发动农民群众,在农村建立革命根据地,以农村包围城市,最后武装夺取全国政权。新型的革命政权本身是通过农民革命战争并在武装斗争中自下而上形成的。这一特点不仅不可避免地使新的政权组织具有集权性,也使政权在一开始就生成于乡村社会之中,具有明显的乡土性。对乡村社会和农民群众的有效动员是革命成功及政权生存的条件,新的政权从一开始也力求伸入和扎根于乡村社会之中,以保持对乡村社会和农民群众的强有力的动员能力。正因如此,早在中国革命时期,我国乡村就建立并形成了比较系统而完备的组织体系,实现了乡村社会的组织化。可以说,对乡村社会的广泛动员和深度干预是在中国现代历史上形成的,也是中国革命的产物。不仅如此,在现实生活中,当前乡镇政府对村委会的控制也是权力自我扩张和财政需求和压力的产物。权力和利益都有一个显著特点,这就是自我扩张性——不断的追逐更大的权力和更多的利益,直到受到约束和抵制为止。对于任何政府来说,权力和财政需求本身都有自我扩张的趋势。政府的财政需求和压力不仅来源于社会和公共的需要,也来源于政府自身利益的膨胀和扩张。在我国现代化过程中,乡镇政府权力和利益的扩张最突出地表现在职能扩大和机构、人员的膨胀,管了许多管不好也不应该管的事。这不仅降低了行政效率,也增大了管理成本,加剧了财政短缺的矛盾。河南省许昌县1994年全县各乡镇财政供养人员为7986人 (教师3024人),1999年达到11241人 (教师5515人),年均增长651人 (教师年增长498人),按人年均工资4800元计算,1999年仅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支出就达4650万元,高于当前财政收入4384万元 。对湖北英山县的调查也表明,建国后的1949年12月,全县党政机关工作人员180人,但到1990年,县干部总人数达到7713人,2000年又增至8447人,1949年到1990年该县人口仅增加了63%,但干部人数却增加了42.85倍。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建国以来干部人数呈现出急剧地过度膨胀状态,其结果是造成巨大的财政压力和负担。为了缓解自身的财政压力,确保自身的财政收入,乡镇政府也竭力维持和加强对乡村社会的控制。乡镇政府对村委会的行政控制还可以从节约管理成本的角度获得部分的解释。任何权力的行使和管理的实施都是要付出成本的。在我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幅员辽阔的农村,单纯依靠乡镇政府自身实施有效的管理不仅是困难的,成本也太高。在人民公社时期,国家是通过“三级所有、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制度并辅之严格的计划体制和身份制度等等对乡村社会和农民实行经济的和超经济的控制,从而转移和消化管理成本并确保对乡村社会的控制和资源的吸取。但是,农村改革以后,随着经济市场化和政治民主化的发展,乡村社会政治和经济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农民群众已经从过去集体组织的成员或“社员”变成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村民”,拥有生产经营的自主权,传统的通过口粮制度、工分制度以及严密的组织方式控制农民的手段随之失效,对农民个体的管理更加困难,管理的成本更高。然而,国家主导和推动现代化战略并没有根本改变,上级政府向地方和基层政府层层施压的“压力型”或“动员型”体制并没有改变。在此背景下,政府的行政行为与农民的自主行为不可避免地发生矛盾,而乡镇基层政府也陷入“任务重、手段弱”的状态。为了摆脱自身的困境,乡镇政府力求找到“一条腿”,顺利地实现乡村社会的管理,完成上级的任务并转移和消化自身的管理成本。这也正是乡镇干部力求将村委会变成自己的“一条腿”的重要原因。由此可见,造成乡村关系不顺既有法律制度上的不完善,也有乡村实际工作中的困难,还受村干部和村民的思想意识的影响。乡镇对村的行政控制与国家宏观战略和体制有关,这种控制本身是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深度干预和控制的一部分,有其历史渊源和现实根据。乡村关系的矛盾在相当程度上也是国家干预与社会自立、政府管理与村民自治的矛盾的反映。四、乡村关系行政化的后果和危害乡村关系不顺是诸多矛盾的产物和表现,它本身也加剧了一系列矛盾。首先,从乡镇政府的角度看,乡镇政府对村委会内部事务行政命令和直接干预违反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损害了乡镇政府权力行使的正当性和合法性,也是对我国整个法制系统和法律权威的损害。由于乡镇政府对村委会自身事务直接干预“名不正,言不顺”,缺乏有效的法律支持和合法性,常常引发乡村之间及政府与农民之间的矛盾和冲突,进而也削弱了政府的有效管理能力。近些年来,由于乡镇政府的不正当干预,特别是违法操纵和干预选举、任意免除民选干部所引发的“民告官”及“村告乡”的事例屡屡见于报刊,有的不仅使乡镇政府的权威扫地,也使村级组织陷入瘫痪,乡村管理失控。乡镇对村的直接干预和行政命令本身也是行政简单化的表现,它也助长了乡村干部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不愿做深入细致的工作,在工作中简单粗暴、强迫命令的恶习。其次,从村委会的角度看,乡镇对村委会的不正当干预和直接的行政命令侵害了村民自治组织的自治权,也损害了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决策和自我服务的权力。对于村民自治组织来说,人事任免权、财务决定权及村务管理权是“自治”的基本内容,也是村民自治组织赖以存在的前提。没有经济上的独立性和财务上的自主权,村民自治和民主也不可能真正存在。过多的行政事务也使村委会组织出现行政化、官僚化,脱离群众,最终的确可能“将村民委员会压垮”,使10多年的村民自治和乡村直接民主的努力前功尽弃。早在198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彭真在通过《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试行) 》时就提醒人们,“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基层政权的‘腿’,‘上面千条线,底下一根针’,这样会把它压垮” 。其三,从党组织的角度看,由于现实生活中乡镇对村的领导也是在党的统一领导之下进行的,直接表现为党的一体化的领导,乡镇与村及政府与村民的矛盾直接演化为党组织与群众的矛盾,使党组织自身成为矛盾的焦点,损害了党组织的领导权威,降低了党组织的协调能力。当前乡村关系的矛盾集中体现在“两委关系”问题。这不仅是因为村支部和村委会的关系直接影响到村委会组织的运作,也是因为乡镇党和政府也依托村支部及农村党组织加强对村委会的“领导”和控制,两委关系的矛盾常常会演化为乡镇党委、政府与村委会及村民群众的矛盾。不仅妨碍了村委会的正常运作,阻碍了村民自治的发展,最终也损害了党的领导自身。最后,从国家和社会发展的角度看,乡村关系不顺,尤其是政府对村民自治事务的直接干预和行政命令,削弱了社会自主能力和群众自治能力,恶化了政府与农民、干部与群众的关系,也阻碍了国家的民主化、法制化和现代化的发展目标。五、乡村关系未来的发展和政策建议乡村关系不顺及行政化是诸多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乡村关系未来的发展也取决于相关影响因素的发展和变化。从调查来看,当前乡村关系的发展正受到如下三个因素的影响:其一是行政压力。从目前来看,在当前及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我国的宏观发展战略、集中的管理体制、压力型行政方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政绩评价指标体系等制度因素不会有大的变动,只要这些宏观体制和政策没有根本性改变,乡镇政府仍将承担大量的行政任务,进而迫使乡镇政府加强对村级组织的控制。特别是在当前农村经济不景气、农民收入持续走低以及加入wto的压力下,从中央到地方及乡镇都自觉不自觉地将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放在工作首位。然而,不少人不是按照中央的精神对农民“少取、多予和放活”,依靠农民自身的努力解决经济和生产上的困难,而是更多地重视和热衷于“压”和“管”,包办代替,直接参与经济活动,并层层下达指标,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各种行政任务和政绩评价标准仍将迫使乡镇干部继承参与乡村的经济活动,干预村委会和村民自身的事务,制约乡村关系的调整和改善。乡镇行政压力下的乡村之间的行政主导的关系状态也会继续延续。其次是财政压力。乡镇政府不仅面临着行政压力,在目前及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将面临日益增大的财政压力,这种财政压力在一定时期将强化对村的行政控制。大量的调查表明,当前我国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组织面临着严重的财政困难,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组织普遍陷入债务危机之中。1999年上半年,湖南在全省范围内对乡镇负债进行了一次“普查”,结果表明全省2000多个乡镇中,负债面高达88.2%,个别乡镇1999年就“吃”完了2003年的财政预算 。2000年四川省委组织部采取随机抽样方式对全省不同地区的100个乡镇负债状况作了专题调查。有各种债务的乡镇占82%,有的县 (市、区) 乡镇负债达100% 。我们对河南省许昌县的调查也表明,到1999年底,该县31个乡镇都出现了负债现象,最高的达1070万元,最少的也有136.6万元,全县总额达9062万元 (已剔除乡镇借支统筹提留及政策增资这两款项),约相当于两年乡镇财政收入。更严重的是,自1994年以来,乡镇财力的年增长率仅8%,远远低于支出的年均增长速度 (21%),滚动财政赤字的年增长率更达52%,财政状况呈现出加速恶化的趋势。不仅如此,不少乡镇村目前还面临着越来越普遍和严重的农民抗粮和税费的行为,更加重了乡村的财政困难。在此情形下,一些地方的乡镇政府为了维持财政收入,更加强了对村委会和村民的政治的、经济的和行政的控制和强制,对于一些乡镇来说,能否保持对村委会的控制是能否获取必须的财政收入的前提。其三是民主压力。当我们注意到乡镇政府面临日益增大的行政和财政压力的同时也必须注意到,乡镇政府正面临着日益增强的民主需求和压力。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治理的法制化及村民自治的推进,对乡镇政府行为的法制化、规范化和民主化的要求随之增强,乡镇政府面临着日益增大的民主压力。近些年来,村民越来越要求行使法律规定的自治权和自主权,乡镇政府对村委会内部事务简单的行政命令及直接干预受到越来越多的抵制。当村级实行民主选举后,一些村民及村干部开始责问乡镇干部:“村主任能选举产生,为什么乡镇长就不能选举呢?”农民要求进一步扩大乡镇政权的民主。乡级民主建设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总之,当前的乡镇政府一方面有着进一步强化行政干预的动力,但同时也面临着日益增大的民主自治的压力。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一定时期内,这种相向的压力均呈不断增强之势,从而可能加剧政府控制与社会自治的矛盾,恶化乡村之间及政府与农民之间的关系。有鉴于此,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对现行乡村关系进行调整和改革。首先,完善乡村相关法律和制度,规范乡 (镇) 村组织的行为。可以考虑制订专门的《乡 (镇) 村关系法》或《乡 (镇) 村关系工作条例》并修改《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明确划分乡村党组织、乡镇政府及村民自治组织各自的权力范围,具体规定“党务”、“政务”和“村务”的内容及办理程序,以规范各自的权力关系和行为。综观世界各国,地方自治的前提都是地方与中央权力的明确的和合理的划分。明确中央与地方各自的“固有权力”及双方的“共享权力”,并明确争端的调处方式,从而明确划分各自的权益边界。村民自治虽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地方自治,村民委员会也不是地方政府。但是,作为自治组织,与地方自治一样,仍有权力划分问题。在对乡镇权力的划分方面,可以参考和借鉴国外地方自治条例及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划分方式。应当按照“乡事乡办,乡财乡理,事权跟着财权走”的原则,明确划分乡村两级之间的财权和事权。乡镇政府授权村民委员会代为办理的一些行政工作,必须给予相应的财力支持,遵循“费随事转,权随责走”的原则,做到责、权、利一致。这不仅可以减轻村委会的行政和财政负担,也有助于约束乡镇政府不合理的行政行为,并维持村委会的自治权。其次,调整地方行政和财政政策,减轻乡镇政府的外在压力。尤其是应调整和改革现行的目标责任体制、政绩评价体系以及乡村财政体制,减轻乡村的行政压力和财政负担,为乡村关系的调整提供更大的空间。在对乡镇基层政府的政绩评价方式上,应从根本上改变由上级定指标、下任务、最终检查验收的方式,将政绩评判及对基层干部的监督权交给农民群众,由群众提出乡镇政府的工作任务和职责,由群众来考核干部的履职情况。只有由群众来确定政府的工作,由群众来监督干部的行为,才有可能改变过去“对上负责”而“不对下负责”的状况,才可能真正消除当前乡村盛行的“假、大、空”行为。为此,应大力推进乡级民主建设,强化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健全乡镇人大代表的选举制度,使乡镇大事真正由农民群众及其代表来决定。在乡镇财政问题上,当前应加大中央及地方对基层乡镇的财政支持力度,为乡镇政府管理提供必需的财政支持。由于当前乡镇财政支出的绝大部分是乡村教育,因而,中央应将乡村教育真正纳入国家的财政预算之中,以减轻乡村的财政压力。第三,推进乡镇组织与管理体制改革,切实精简机构和人员,转变职能和行政方式。当前应继续结合农村的税费改革,坚决推进乡镇管理体制的改革。尤其是应适应经济的市场化、政治的民主化及管理的法制化的发展,按照小政府、大社会的方针,政、事、企分离的原则,明确规范乡镇政权应具备的基本功能和职责,并据此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与此同时,由于我国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应鼓励和支持不同地区探索符合自身特点的乡村管理体制,如将村民自治推进到乡镇一级,进行“乡镇自治”的试点,或弱化乡镇的自主权力,使之成为县政府的派出机构,建构“县政、乡派、村治”的体制,从而精简机构和人员,节约管理成本。在当前,也应鼓励和支持一些地方加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或者试行乡镇长直选的做法,切实推进乡级民主建设。最后,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改进党的组织、领导及活动方式。在我们这样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原则。然而,党如何有效地实现自己的领导是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目前,仍有相当数量的党政干部将党的领导看成是党组织甚至党的干部可以高于一切权力和组织之上,干预一切、决定一切、包办一切。实际上是将党的领导看成是“以党治国”。其实,早在抗日战争时期,邓小平就对这种错误的思想和做法进行过严厉的批评。他指出,“某些同志的‘以党治国’的观念,就是国民党恶劣传统反映到我们党内的具体表现”。“它所造成的恶果也不小,主要表现为:第一,这些同志误解了党的优势,以为党员包办就是绝对优势,不了解真正的优势要表现在群众拥护上。……第二,这些同志误解了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解释为‘党权高于一切’,遇事干涉政府工作,随便改变上级政府法令;不经过行政手续,随便调动在政权中工作的干部;有些地方没有党的通知,政府法令行不通,形成政权系统中的混乱现象”。邓小平还进一步论述了党的领导的正确的方式和原则,指出“党的领导责任是放在政治原则上,而不是包办,不是遇事干涉,不是党权高于一切”。在此,邓小平事实上为我们提出了实现党的领导的正确的领导方式和领导原则。这无疑也是我们处理农村基层党组织与政权组织及村民自治组织权力关系的重要原则。需要注意的是,党的领导是一个总的原则,但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有着多重管理层次的国家来说,党的领导在不同层级应该有不同的方式。对于基层党组织来说,主要是落实而不是制定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依法治国的总体方略下,党组织更多的是通过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并监督基层政权机构和自治组织的工作,而不是包办代替。特别是在发展市场经济过程中,党组织和党的干部愈是直接行使权力,就愈容易受利益驱动,淡化甚至违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此,在乡镇党委与政权机关的关系处理上,应明确规定党的基层组织依法行使领导权的方式和程序。在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上,应强调党支部对村民自治组织领导的内容是“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为了扩大党的领导的群众基础和民意基础,当前应全面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党内竞选,并将党内竞选与民众评议结合起来,同时,要求基层党支部负责人参与村民委员会的竞选,从而为党在农村的领导奠定更坚实的合法性基础,巩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总之,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必须适应新的形势,更新观念,进行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进一步推进乡村民主和法制建设,在民主和法制的基础上改善和规范乡村关系。(作者系华中师范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转自:《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2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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