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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占平 张谦 杜强:理解中国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困境:来自恰亚诺夫视角的解释

 【内容提要】恰亚诺夫的《农民合作社理论》被广泛解读为倡导农民合作社的生命力及其相对于资本主义农业优越性的理论框架,本研究认为,其理论恰恰提供了对大部分农民合作社难以成功的最有力解释。恰亚诺夫从俄国小农群体与乡村社会的现实出发,指出农民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面临五个主要障碍,这些障碍以互相勾连的形式将小农合作组织拖入一个恶性循环,而打破该恶性循环只能通过以国家为后盾的全国性合作社组织系统才能实现。本研究根据来自20个省份的65个典型合作社案例材料阐述了恰亚诺夫指出的障碍因素可以解释中国农民合作社的长期发展困境,而恰亚诺夫指出的出路所需要的结构性条件在当今中国似乎并不存在。本研究主要有两层贡献:第一,全面介绍了恰亚诺夫的农民合作社理论;第二,以其理论视角来解释中国主流合作社模式陷入困境的现实。[关键词]恰亚诺夫农民合作社合作运动小农农业 一、中国农民合作社发展困境的悖论表面上看,中国农民合作社正在经历最繁荣的时代。2000年中国只有四百个左右农民合作组织,而截至2018年,有超过217万个正式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超过一亿农户加入合作社(《2018年全国市场主体发展基本情况》,2019)。在政策和学术话语中,农民合作社已然成为当今农村和农业发展的主要力量之一(何慧丽、杨光耀,2019)。然而,合作社数量急剧增长的背后是质量低下。大量研究相继指出,绝大部分农民合作社规范程度极低,大部分合作社要么是“空壳”,要么为私人农业公司,要么在发展过程中失败,真正成功的合作组织案例寥寥无几(仝志辉、温铁军,2009;熊万胜,2009;潘劲,2011;lammer,2012;徐旭初,2012;邓衡山、王文烂,2014;黄宗智,2015;邓衡山、徐志刚,2016;hu,et al., 2017;“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研究”课题组,2019)。为何大部分中国农民合作社难以取得真正的成功?尤其是,中国的社会经济与历史背景似乎存在着对合作社发展的有利条件。首先,中国一直以来都不乏合作组织的积极推动者。中国有着长期的农民合作历史,可以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由晏阳初和梁漱溟等知识分子倡导的乡村建设运动(yan and chen,2013;潘家恩等,2020)。改革开放之后,中央和地方政府在政策和财政上都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了支持。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从法律层面赋予了合作组织合法性地位,极大地推动了农民合作社的发展。近几十年,知识精英和社会活动家也在积极地推动农民合作运动(何慧丽等,2014;潘家恩等,2020)。其次,在需求方面,市场化改革之后,小农农业在市场经济的不断扩展与深化过程中陷入危机,小农群体遭到中间商和农业企业的盘剥,客观上农民群体具有强烈的通过合作来改善自身状况的需求,农民合作组织也开始涌现并快速增长(clegg,2006;jia,et al.,2012;yan and chen,2013)。总之,中国的社会、政治和历史条件似乎蕴含了农民合作社的肥沃土壤,而现实中合作社发展却陷入困境。本研究试图解释这样一个悖论:尽管在理论上有着有利的条件,农民有经济上合作的需求,也做过很多尝试,为什么合作社运行不成功?从农民有合作需求到合作社获得成功,此过程中缺少的是什么?一个世纪前,著名的俄国农民和农业理论家亚历山大·恰亚诺夫(alexander chayanov)在《农民合作社理论》中通过理论展演和经验验证,以农民家庭经济理论为基础,对农民合作组织进行了详尽而敏锐的分析,并形成一套独特的农民合作理论,至今仍有极强的解释力。长期以来,在学术讨论中,恰亚诺夫最为人知的是他的农民家庭经济理论,其农民合作理论却被长期忽略了(潘璐,2020)。本研究认为,恰亚诺夫农民合作理论的一个重要贡献是,他创造性地区分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农民合作社模式:作为企业的合作社模式和作为社会运动的合作社模式。在恰亚诺夫看来,第一种模式中的合作社在根本上是有缺陷的,无法克服合作社发展中的结构性障碍,注定要夭折或失败。第二种模式则是实现农民合作社持续成功的唯一路径,他指出实现这种模式需要满足两个基本前提:浓厚的农民合作文化和全国性的合作组织体系。基于长期大量的调研资料,笔者认为在当今中国这两个前提似乎都不存在。因此,笔者认为即使恰亚诺夫倡导农民合作社作为乡村发展的理想路径,他的分析恰恰为中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面临难以逾越的结构性障碍提供了深刻而悲观的解释。二、恰亚诺夫的农民合作社发展道路学术界对理解农民合作社的发展道路采用了不同的理论进路。在很大意义上,这种分歧源于学者们对合作社内涵的不同界定,而这种组织内涵的区分意味着截然不同的发展道路。恰亚诺夫通过对欧洲合作社的广泛考察和理论梳理,指出了这种分歧。如他所言:“合作社的概念必须被拆分成两种:作为企业的合作社(a ‘cooperative enterprise’)和作为社会运动的合作社(a ‘cooperative movement’)”(chayanov,1991:15)。本文称第一种为“企业合作社”模式,第二种为“社会运动合作社”模式。在第一种模式中,合作社是一个组织-经济实体,该实体的所有者和惠顾者是同一群体,并且该实体只对所有者-惠顾者的利益负责并实行自我管理。该模式强调合作社发展的要义在恪守理论上规定的组织形式和原则(主要是经济目标)和清晰而严格的组织边界。在市场经济中,此类合作社作为自发的、个体主义的经济组织,如私人企业一般进行市场活动。因此,该模式的认同者一般主张,遵循并符合特定组织原则和形式是合作社成功发展的根本前提。恰亚诺夫强烈批判这样一种抽象界定组织的模式,他认为这种模式没有考虑合作社所嵌入的具体社会经济和政治背景,而脱离具体背景单纯追求组织的绝对原则是毫无意义的。他不断强调,这种模式永远不会获得真正的成功,在农业领域,这种自发独立的合作组织仅仅代表了小商品生产者对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的被动适应,充当了“为生存而挣扎的一个武器而已”(chayanov,1991:22),这种防御式的武器可能会有零星的成功,但注定是脆弱的,不堪一击的。企业合作社模式被大部分主流合作社理论所采纳,例如新古典经济学、新制度主义、组织经济学,以及行为经济学等。大量关于合作社的理论评述基本一致地聚焦于合作组织本身,通过设计特定的组织形式或制度来加强合作组织的内部工作,并通过提高与完善内部工作效率来解决发展面临的问题(例如,staatz,1987;shah,1996;royer,1999;king and ortmann,2007;cook,et al.,2004;fulton and giannakas,2013)。企业合作社模式视角下的研究寻求建构一种合作组织的病理学,并致力寻找相应的米6米乐体育app官网的解决方案。公认的合作组织发展的障碍包括:第一,“搭便车”问题(合作社内部和外部的机会主义行为);第二,视野问题(会员的短视问题);第三,成员异质性问题;第四,控制问题(会员间的不同利益)等(king and ortmann,2007;valentinov and iiiopoulos,2012)。此模式下的研究者对合作社面临的障碍分歧较少,主要分歧是应该采取何种措施来缓解这些障碍(cornforth,2004;cook and iliopoulos,2016;iliopoulos and valentinov,2018)。比如,新古典经济学倾向于通过寻找恰当的价格机制来提高合作社的效率(royer,2014)。新制度经济学则更倾向于通过考察合作组织的产权特点来降低合作社的组织成本(royer,1999;cook,et al.,2004)。例如,库克和伊奥普洛斯(cook and iliopoulos,2016)在新制度经济学框架下提出了解决农业合作社的组织成本问题的一般方案,主要聚焦于设计和重新设计各种组织制度,例如内部产权规则、合同、协议,以及会员权利等。尽管这些理论也会关注政策干预,但是结果常常是建议决策者建立特定的制度来为合作者成员提供“正确”的刺激,来促进和确保合作。企业合作社模式的理论进路基本上源自发达经济体(北美和西欧)的合作社经历,对发展中国家的合作社发展经历的解释力很弱(torgerson, et al.,1998;fulton and giannakas,2013)。解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合作社成败上的差别超过了本研究的范畴(可以参考birchall,2011;iliopoulos and valentinov,2018),但笔者在此指出一个根本的区别:在发达国家,农业的主要生产者不是小规模农户,而是规模化的资本主义农场(同见黄宗智,2017)。与企业合作社模式相对,恰亚诺夫主张社会运动合作社模式。在这种模式中,合作组织是背后更宏大的社会运动的构成部分,它是为达到特定社会目标的具体(经常是唯一的)工具(chayanov,1991:15)。恰亚诺夫在这里所指的社会运动是构建以小农家庭农业为基础的纵向一体化的农业经济体系的社会过程,他认为农民合作组织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组织形式。因此,社会运动视角下的合作社发展模式应该充分理解合作社发展所依靠的社会经济基础(例如阶级关系、乡村文化、国家体制等),正是这些基础决定了合作社发展应该采取的形式与过程(chayanov,1991:17)。借此区分,恰亚诺夫将对合作社的理解从个体组织扩展到外部结构层面。对他来说,合作社的发展不仅是追求组织的逻辑和原则,更应注重实践和过程,因此他的理论所探究的就是在推进小农农业纵向一体化过程中各种农业生产与流通的合作组织如何建立、发展、成熟以及融合为一个整体体系的演进过程(chayanov,1991:16)。恰亚诺夫合作社模型的出发点是其小农家庭农业理论(潘璐,2020)。该理论认为,小农农业既具有通过自我剥削对抗各种外部冲击的韧性,又具有规模小、技术落后,极易被强大的市场和资本力量压制的劣势。小农农业的出路在于“扬长避短”:通过联合合作克服劣势,实现规模经济,同时又要保持住小农家庭农业的独立性,而实现这种结合的最理想的组织形式就是合作组织(chayanov,1991:18)。因此,在理想状态下,农民合作社代表着一种比资本主义农业企业更加优越的组织,它既能够提高小农家庭的经济收入,还可以为市场提供质量更高的产品,同时还可以为乡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进而发展成为社会主义社会经济结构的基础。从理论逻辑上证明了农民合作社(及其体系)的优势之后,在如何实现这样的目标的问题上,恰亚诺夫采用了社会冲突的视角,认为在资本主义经济社会中,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必然是一个充满斗争的过程,只有在市场竞争中不断成熟壮大,发挥其相对资本主义企业和体系的优势,征服整个市场,才能实现真正的胜利(chayanov,1991:128)。因此,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与成熟注定充满障碍和不确定性。尽管没有明确列举,但恰亚诺夫在理论论述中直接或间接地指出了农民合作社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至少五个障碍因素:第一,初始资本和技术的缺乏;第二,小农群体的短视行为;第三,其他市场主体的强力竞争与挤压;第四,高昂的社会动员和组织成本;第五,有效领导力的缺失。这五个因素互相勾连,将农民合作社推入一个结构性的恶性循环:合作社只有在能够向小农群体提供无可置疑的优势时——从而赢得小农的信任与忠诚——才能继续发展壮大;而合作社只有获得发展,变得足够强大后,才能够提供这样的无可置疑的优势(chayanov,1991:232)。在恰亚诺夫看来,打破这个恶性循环的唯一路径是将单个的农民合作组织置于已存的强大的组织系统中,为其提供全面的支持,而单单建立小规模的合作组织,只能不断陷入注定失败的困境(chayanov,1991:233)。实现这样的目标需要建立一个全面整合的国家合作体系,这个体系包括一个有序的、等级分明的合作社组织系统,包括初级合作社、各级合作社联合会,以及国家合作社中心等。在建立该国家体系方面,恰亚诺夫甚至拒绝单纯自下而上渐进的方式,而是主张一个协同进行的双向进路:自下而上的农民合作组织建立与自上而下的国家体系建设相结合。自下而上意味着激发农民的合作动力,积极建立真正的农民合作组织。自上而下意味着国家积极出面组织协调,在合作组织发展初期依靠已有的国家科层组织辅助合作社系统建立起组织框架,待合作组织系统发展成熟之后,再剥离出来形成独立的合作组织系统。因此,对恰亚诺夫来说,社会运动的合作社模式要求国家积极和直接参与其中,为其提供无可替代的组织支持。恰亚诺夫是一位敏锐的理论家,他意识到建立这样一个等级分明的全国合作体系并不是一劳永逸的,它仍需解决一个结构性矛盾:如何在初级合作社中建立有效的民主制度同时又不影响整个合作社体系的集中统一管理,也就是如何实现底层民主与系统整体控制的有机统一。唯有这样的有机统一,才能在保持合作社作为农民组织的根本性质的同时保持高的市场效率(从而在与其他市场行动者的竞争中胜出)(chayanov,1991:245-249)。为此,恰亚诺夫提出加强由国家中心强制实施的内部纪律与合作社的内部团结相结合的思路来解决这一问题。他又指出国家全面支持之外的另外一个结构性条件:农民的合作意识(sense of cooperative awareness)(chayanov,1991:249)。只有提高乡村大众的合作意识,才能够形成真正的初级合作社,才能够保证合作社内部的团结,也才能够实现恰亚诺夫所倡导的社会运动合作社模式。恰亚诺夫的合作社模式并不是毫无现实基础的乌托邦,恰恰相反,他的理论展演都是基于俄国当时的乡村现实而展开的,有着丰富的实证资料的支持。首先,他没有将小农以及小农社会浪漫化。一方面,他指出由于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俄国小农社会已经出现社会分化,农业生产分化为资本主义农场式和小农家庭农业两种主要形式;另一方面,他对小农的文化意识持有强烈的批判态度,认为当时的小农群体具有个人主义、短视主义、自私自利等“落后”意识,整个俄国乡村社会由原子化的小农所组成,这个群体缺乏组织以及公共参与的意识和经验。其次,在合作实践方面,俄国当时的国家与社会都在积极推动乡村合作运动。19世纪中叶之后,俄国社会经历了全面的农民合作运动,1914年已有近三分之一的小农群体进入合作组织系统(kotsonis,1999)。恰亚诺夫的合作社理论便是基于这样的社会背景展开,并且,苏俄当时处于向国家计划经济转型的初期,国家在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也开始建立全国统一的计划组织,为建立全国合作社系统的思想提供了现实基础(潘璐,2020)。三、理解中国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困境研究者对中国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困境提出了多层面的解释。大部分研究者从某一个或几个具体的制度、政策、社会以及组织因素等方面寻找原因,例如政府政策、成员异质性、社会信任缺失、法律规范的缺陷等。一些学者也从类似于恰亚诺夫的理论视角来根本性地反思主流的农民合作社模式,认为以社区为基础的综合合作模式或者以日本、韩国和台湾地区为蓝本的综合农协模式是我国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出路。黄宗智(2017)认为中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现实中已经失败,主要原因在于中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试图模仿美国的农民合作社模式,其中合作社被视为单纯的经济企业,忽略了社会和政治条件的重要性。他认为合作社要求的民主原则在中国当下的社会政治条件下很难实现。进一步地讲,中国现有合作社的发展将合作社和所嵌入的社区分离,但是没有来自地方社区的社会支持,而专门追求经济利益很容易导致合作社的异化。作为米6米乐体育app官网的解决方案,黄宗智(2015,2017)积极主张日本、韩国的综合农协模式,在该模式中,政府全力支持建立了全国性的综合组织系统,以农村社区为基础提供多元的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功能。尽管没有直接引用恰亚诺夫的《农民合作社理论》这一文献,黄宗智的思路基本沿袭了恰亚诺夫的框架:首先,国家应培育农民合作文化并支持以社区为基础的合作社;其次,通过建立一个等级式合作系统来提供组织上的战略规划与支持。但是,他的分析仍旧忽略了一些关键因素。正如恰亚诺夫的合作社道路在当今中国不可行一样,中国乡村的社会分化与日韩模式建立时相比要更严重,农业企业的参与更加深入,影响力也更加强大(yan and chen,2013;zhang,2015),除非国家在战略上做出重大结构性转变,在当今的社会经济基础上实现日本、韩国和台湾地区的模式(以下简称“日-韩-台模式”)几乎不可能。另外,日-韩-台模式的建立也是在特定社会经济背景下,通过大规模社会动员推动而建立,而特定的背景与社会动员是难以复制的(见苑鹏[2015]关于日本农协的介绍)。温铁军是另外一位批判主流专业合作社模式的重要知识分子和社会实践家。温铁军(2013)认为农民作为主角的积极参与是合作运动成功的基础,但是专业经济合作社模式只是聚焦于经济功能,在快速的农村资本化进程中,很容易导致精英俘获。在这种模式中,小农无法控制合作社,反过来,合作社实际上也不服务于小农会员,其中精英农民、农业企业家以及地方官僚攫取了合作组织的大部分收益(仝志辉、温铁军,2009;温铁军,2013)。他认为以社区为基础的综合合作是正确的方向,并且同样以日本、韩国和台湾地区的综合农协为中国大陆农民合作的参考模式。除了理论倡导外,温铁军及其同事、学生积极地参与社会实践,培育社区综合合作社,形成了新乡建学派。这些年来,新乡建学派已经参与建立了上百家农民综合合作组织。根据文献来看,这些合作社在初始阶段确实是真正的合作社,实现了农民的真正参与和合作,产生了重要的社会影响,但是在后续发展中,大部分或者进入休眠,或者失败,真正成功的合作社数量并不多,并且大部分面临着结构性挑战(lammer,2012;hale,2013;hu,et al.,2017;何慧丽等,2014;叶敬忠等,2018)。另外,“三农”学者杨团和徐祥临也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模式在中国大陆不可行,日本、韩国和台湾地区的综合农协是值得借鉴的经验(杨团,2010,2017;徐祥临,2015)。例如,杨团(2010)认为主流专业合作社主要强调经济性,忽略了社会资本在维护合作组织方面的重要作用。对其来说,更可行的路径是发展社区综合合作,优先培育合作文化,提升社会资本。在实践中,他们也积极地参与农民综合合作组织的培育和推广工作。综上,现实中不仅是农民专业合作社难以成功,即便是通过外部结构性力量支持而建立的社区综合合作组织同样容易陷入困境。对于合作社发展所面临的系统性困境,恰亚诺夫的理论具有很好的解释力,接下来本文将根据调研资料来讨论我国农民合作社陷入发展困境的原因。四、恰亚诺夫视角下的解释:来自20个省份的65个案例在过去的将近十年里,笔者收集了来自20个省份的65个农民合作社的案例。在案例的选取过程中,本文采用了典型案例的方法。笔者从媒体报道、政府报告以及学术交流等渠道积累了一系列示范性的、知名度高的农民合作社名单,并基于多重标准从中选取案例作为主要研究对象。每年国家和地方政府都会公布示范合作社的名单,笔者通过该名单选取不同类型的合作社。另外,笔者也会拜访在学术交流中以及文献研究中获知的比较知名的农民合作社(不一定是各级政府正式筛选的示范合作社)。在调研过程中,笔者也基于方便选取了少量普通的合作社来做比较。笔者力争选取功能多样的合作社,例如在农业活动方面包括种植、林木、养殖等类型,在功能方面包括销售、消费和资金互助合作等类型。并且,本文的样本既包括专业经济合作社又包括社区综合合作社。除了实地访谈,笔者还会针对每一个案例进行二手资料的收集,例如其在政府报告、统计数据、学术文献、社会媒体等方面的信息,来对访谈进行补充和交叉验证。按照学术惯例,本文中的合作社与被访者的名字已被匿名化处理。需要指出的是,尽管笔者努力扩大样本的多元性以期提高代表性,但现实中的合作社种类和发展样态纷繁复杂,65个案例根本无法完全涵盖。同时,抽样的主观性也限制了本文结论的适用性。鉴于此,本文通过与已有研究进行比较来检验样本的代表性。(一)农民合作社的类型学已有研究对合作社的分类大多以描述发起人身份为主要标准,缺乏对合作组织发展历程和组织效果维度的把握,本研究在对合作社进行分类时综合考虑合作社的规范性及其实际运行表现,因而可以更好地评估合作社的状况。首先,在评判这些案例时,本文采取了相对宽松的标准。如果完全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细节,例如合作社内部实行一人一票,定期召开会员大会等,几乎没有合作社符合要求(邓衡山、王文烂,2014)。所以,本文采用了更加现实的标准,主要有三条:第一,在民主管理方面,会员能够进行一定程度的决策参与;第二,会员能够获得组织提供的专属收益;第三,会员能够共同拥有某些资产。本文不是仅仅观察挂在合作社墙上的制度展板,而是通过对多元群体的访谈进行综合评估来确认这些标准的执行。结果发现,本文选取的绝大部分案例或者是假合作社,或者是失败的合作社,只有极少的一部分可以称为真正的合作社。为了展现其中的多元性,本文将65个案例分为两个主要类别:第一类为初建时即为假的合作社,第二类为初建时为真的合作社。并且根据具体的特征,本文将他们归为5个具体类别,如表1所示。大概85%的案例在初建时即不是真正的合作社。在这其中,有一部分(16个案例,约占总数的25%)属于“空壳”合作社,这种合作社基本上没有任何真正合作社的特征,所谓“合作社”,只是在办公室挂个牌子,墙上有些展板,除了这些形式外没有任何的合作意图和实践。由于本文的案例主要是示范性的合作社,笔者估计真实的比例会更高。“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研究”课题组(2019)进行了一个全国范围的抽样调查(样本数为614个),发现超过三分之一的样本属于空壳合作社,部分地区空壳合作社的比例高达60%。实际上的农业企业占了大部分样本(62%),这类所谓“合作社”在注册时其实是由商业或政治精英建立的私人企业,他们只是利用合作社的名义来获取政策便利。这类组织并不去动员或组织小规模农户进行真正意义上的合作,如果与小农之间有互动,也是属于松散自由的市场交易,不是真正的合作。有9个案例(14%)属于初建时为真的合作社,真合作社意味着这些组织能够动员和组织起部分农民来参与和合作,共同分享所带来的利益。其中,有3个案例在运行过程中,经历了困难,并且最终转变成私人农业企业。4个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或者不再运行,或者已经失败。本文的65个案例中,只有2个(3%)从始至终是真正的合作社。这两个合作社都是由有能力又具有奉献精神的村庄能人所带领,经历多次内外的冲击与挑战,如今基本形成了稳定可持续的运行模式。需强调的是,本文的样本选择不是随机抽样,因此不具有统计意义上的代表性。但是,本文的初衷是寻求真正的合作社,从这个意义上说,可能这样的比例(3%)仍高估了真正合作社的比例。总体来讲,本文的发现与其他学者的估计或者调查中关于真正合作社的比例基本一致:约为5%—20%之间(yan and chen,2013;邓衡山、王文烂,2014;黄宗智,2017;“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研究”课题组,2019)。(二)恰亚诺夫视角下的解释在探索为何会出现这样的结果的原因时,本文发现恰亚诺夫对农民合作社所面临的障碍可以提供很有说服力的解释,接下来本文结合案例逐一分析他提到的障碍因素。1. 初始资本和技术的缺乏恰亚诺夫认为初始的农民合作社大多缺乏足够的启动资本来保持正常的运行,更不用说进行技术升级,来创造足够的回报以赢得会员的信任。因此,一般来讲,初建的农民合作社必须获得来自组织外部的资金支持,例如,资助机构包括国家银行机构或商业银行。由于合作社的组织特性(模糊的产权结构、不确定的法律地位以及对盈利能力的怀疑等),一般来讲商业信贷机构不愿给初建的合作社提供信用贷款。因此,合作社的早期发展阶段最好由国家来扮演这样的支持性角色。恰亚诺夫认为,这个问题可以由建立一个全国的合作社信用体系,或者借助国有的农业银行来解决,这样可以为合作社的初始发展提供大规模的扶助(chayanov,1991:82)。没有外部帮助,新建合作社所能获得的唯一的初始资本也就是会员费,而这根本不能满足技术升级、土地改善、组织共同合作等活动需要。在银行方面,中国有国有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但是现在已经完全从事商业运作,很难为小合作社提供帮助。在政府方面,绝大部分补贴由大规模的农业企业以“合作社”的名义俘获(熊万胜,2009),从而使这类组织相对于小规模初建的农民合作社来说更具优势。在缺少社会动员,合作社会员自愿入股的情况下,合作社很难获得足够的资金来满足组织发展的需求。在笔者的访谈中,绝大部分的合作社发起人都会提到资金的不足以及获取资金的困难。山东的一个综合合作社的发展经历说明了这一问题。初建时该合作社运行较好,吸引了很多农民参与各种合作活动,例如文化娱乐、统购统销等。为了创造收入保持住会员的参与积极性,该合作社打算建立一个养猪场,但是面临资金短缺的问题。尽管他们尝试申请商业银行贷款,但是由于合作社规模小,又无抵押物,很难获得贷款。向地方政府申请补贴,由于养殖规模无法达到支持标准,仍旧没有成功。最后,一位教授自愿支持了几万元,但养猪场很快由于猪瘟而陷入困境,最终连教授的借款也未能偿还。可以看出,该合作组织不仅难以通过正式渠道获得资助,即便有幸获得其他来源的资助(通常数额不大又具极大的偶然性),仍无法保障其抵御发展过程中的各种冲击,例如作物遭受病害或者市场低谷等。并且在面临冲击时,合作社成员经常因为何时卖掉猪而争吵,并导致大家互不信任,最终不欢而散。恰亚诺夫认为,合作社的一个重要优势就是可以帮助农民突破技术瓶颈,实现技术升级,但前提条件是合作社的规模可以达到拥有充足的资源来雇佣农艺专家的程度(chayanov,1991:185)。但是这种情况又需要两个条件:一是合作社足够强大,二是有一个成熟的农技服务体系。针对第一个条件,大部分初级合作社基本没有足够的能力来雇用专业的农技专家。针对第二个条件,中国的农技服务体系难以发挥如恰亚诺夫所构想的那种作用。尽管中国有正式的农业推广服务,但改革开放之后,该服务系统的功能逐渐退化,面临着巨大的制度挑战,难以发挥真正的作用(胡瑞法、孙艺夺,2018)。技术门槛的问题可以由辽宁的一个榛子示范合作社案例很好地说明。该地区的地理条件非常适合生产榛子,根据理事长甄先生介绍,如果管理得当,该地区的榛子质量可以达到国际一流水平(甄先生,合作社理事长,2015年8月4日)。但现实是,该地区的榛子经常感染一种未知疾病,除非使用化学农药,不然榛子的产量可能会降低70%,而使用农药又会严重影响产品质量,进而影响其市场竞争力。结果,难以解决的技术问题使得该合作社生产的榛子一直无法打入国际市场,获得好的价格,大部分产品只能沦为国内市场上收益很低的炒货。在现有的条件下,合作社无法克服技术瓶颈。当被问及如何解决的时候,甄先生指出需要高级农业专家的指导和参与,但是难以获取这方面的资源(甄先生,合作社理事长,2015年8月4日)。2. 小农群体的短视行为俄国小农的个人主义、现实主义、自私短视的倾向不断被恰亚诺夫提出来。在他看来,小农面临着社会经济再生产的压力,要求资金不断流转,因此,他们很多时候无法等到长期投资的回报。因此,对恰亚诺夫来说,小农群体是“势利的”,“只有当他们看到立即能够得到与在小市场贩卖或者在小商店购买相比的物质优势时”才会加入合作社(chayanov,1991:118)。这种即时和触手可及物质优势是赢得小农群体信任的最重要因素,其实就是周立指出的合作社所能提供的显性利益。那些难以很快为会员提供显性利益(经常是经济利益)的合作社,在很高的合作成本压力下,很快就会衰败,特别是在合作社建立初期(周立,2006)。与恰亚诺夫所预料的一致,笔者的访谈充分表明了合作组织初建时获得会员忠诚和信任的巨大困难以及这种忠诚和信任的脆弱性和易变性。吉林的一个社区综合合作社说明了这个问题。该组织初建立时为会员提供多元服务,包括生产合作、统购统销、消费合作、医疗合作等。领导者将通过统购统销获取的结余投入社区教育、医疗以及会员的养老服务中。合作社的组织者国先生表示,由于合作社的规模小,工厂和经销商在统购上的合作意愿并不大,并且,统购获取的剩余很少,组织起来难度很大,会员参与度很低,最多达三分之一(国先生,合作社理事长,2016年11月20日)。大部分会员倾向于和村庄附近私人商贩合作,一方面因为方便快捷,另一方面,在乡土的熟人社会中,很多私人商贩与会员具有紧密的社会关系。因此也导致合作组织的分红很少,每户会员也就一百元左右,对大部分农户很难构成吸引力,有不少会员的参与热情逐渐降低。后来,为了创造收益保住会员,国先生努力劝说会员投入一万元来进行资金互助,但是大部分会员都不愿意参与,而是更信任大型银行;合作社只筹集了十万元的存储资金,这种规模根本无法创造足够的剩余,最终合作社的资金互助没有做成(国先生,合作社理事长,2016年11月20日)。这个案例既说明了恰亚诺夫所表达的合作组织赢得会员忠诚的重要性,也说明即便是真正的合作社,在不能提供足够物质利益的情况下,激发农民的忠诚和承诺是一件极为困难的任务。3. 其他市场主体的强力竞争与挤压对恰亚诺夫来说,社会运动模式下的农民合作组织并不是资本主义经济中的一个组成因素,而是需要与他们的资本主义同行组织在各种层次的舞台上进行激烈的竞争(chayanov,1991:118,128)。为了获取利润,资本化农业企业会竭尽全力通过纵向整合(例如契约农业)来将小农农业整合到资本主义生产与流通体系中,从而使得农民的自发合作在很多时候只能在农业资本主义发展比较薄弱的地区才能够出现(chayanov,1991:8)。在资本主义主导的经济系统中,农民合作社面临着多方面的竞争与挤压,至少体现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农业企业、个体中间商等市场主体同样可以将农民整合到更大的市场中,合作社的市场服务优势很难发挥出来。陕西的一个胡萝卜农业公司——尽管也贴着合作社的牌子——的案例很好地说明了在一个农业市场服务成熟的区域,很难有农民合作的空间。该公司由一位村干部和其他几位有钱的股东于2008年建立,目前拥有一个超过七十公顷的蔬菜生产基地,建立了自己的蔬菜交易市场和冷库,并将他们的产品销往国际市场。该农业企业还与本地菜农合作,声称为“会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和技术服务,并从农民手中收购蔬菜。针对当地菜农会员的访谈显示,他们大部分的生产资料和技术服务通过本地农资店获得,并且基本技术已经相当成熟,很少需要来自该“合作社”的指导。菜农会员与该“合作社”仅进行偶尔的交易,大多数情况下他们会将农产品卖给各种客商。随着农村基础设施的发展,信息技术以及物流的快速渗透,中国农业的生产资料和产品市场获得了显著的发展,在中国农村,购买农资和卖出农产品不再是大问题。调查发现,很少有合作社会员说农产品卖不出去,更多的问题在于市场价格,但是单个的小规模合作社很难具有价格优势。笔者的访谈显示,几乎没有合作社可以提供更高的价格。并且,销售合作组织起来极为艰难,即便是样本中成功的两个合作组织,其统一销售的情况也很少。大部分合作社的发起人表示,小商小贩的信息和网络优势非常发达,合作社根本无法与之竞争,在没有价格优势的情况下,统一销售基本组织不起来。很多时候,中间商通过将价格临时提高一点就可以很容易地将农民争取过去。第二,合作社在从差异化生产上获得高利润方面存在困难。在恰亚诺夫看来,资本主义农业生产方式在利润的驱动下生产的是非个性化的(depersonalized)产品和服务,而合作社可以通过充分承认劳动和技术投入的价值而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chayanov,1991:48)。只有通过质量上的优势才能够让合作社在同资本主义企业的竞争中取得真正的胜利,而质量上的优势来自市场的认可与承认。至少,在他看来理想的合作社能够控制生产过程,提高产品质量。河南的一个有机水稻合作社案例说明了市场承认与生产控制对合作组织来说非常艰难,经常将合作社推入失败的境地。该合作社是在广泛社区合作动员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开始有着很好的合作基础。在文化合作之外,合作社组织农民生产了有机水稻,但因价格较高且缺乏权威认证,很难为其找到消费市场。除了开拓市场方面的困难,合作社水稻的质量控制也出现问题。曾经的会员表示很多农民会偷偷使用农药来提高产量,合作社缺乏相应的机制和人手控制会员的农作行为,导致质量下降。后来由于各种原因,该合作社异化为由几个村庄精英主导的农业企业,原来的具有合作基础的合作社不复存在。4. 高昂的社会动员和组织成本获取足够资本,克服农民的短视主义和进行差异化生产都要求能够动员农民开展集体行动。恰亚诺夫认为,合作社建立和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社会组织和动员的困难来源于乡村合作文化的缺乏和发起人领导经验的缺少等因素(chayanov,1991:126,232,238)。当今中国乡村显著的社会分化以及传统文化网络的衰落使得社会动员和组织面临很大的困难。中国四十年的市场化改革和近些年农业的快速资本化共同将小农群体分化成各种异质群体,并占据着不同的市场位置(zhang,2015)。这种分化导致了中国农民高度异质化的需求,大大增加实现合作的困难和成本。第一,即便是最成功的合作组织也只能承诺微小的回报,提供极低的显性收益(周立,2006),这对中等、富裕和年轻农民的吸引力很有限。因此,大部分初建为真正合作社的,会员多为相对贫困以及年老的农民,但基于对投资的需求,很少合作社可以在这样的会员基础上发展起来。恰亚诺夫也明确表示,合作社的建立和发展需要会员的资金投入,合作社的会员应该至少具有一定的物质实力和经济上的稳定性,也就是说,合作社会员至少是农村的中间阶层(chayanov,1991:30)。但是在现实中这很难实现,正如一位来自山东的失败的合作社的发起人所言,“有钱的农民看不上和我们合作,宁愿自己干自己的。穷人愿意加入,但是没钱投入,加入的意义又有多大呢?”(郝先生,合作社发起人,2016年10月1日)实际上,相对贫穷的农民也并不容易动员。很多合作社一开始只能依靠发起人最亲近的亲戚朋友的支持组建起来,贫穷的农民只有看到合作社可以切切实实带来好处的时候才会愿意加入,但参加活动的动力并不足,因为他们本身面临着再生产的压力。因此,一旦合作社表现不好,这些会员会很快退出,或不再参加活动。第二,真正的合作要求参与的、民主的组织过程,这些都会大大增加组织成本,甚至那些积极奉献和甘愿牺牲的发起人,一开始高涨的热情也会被无休止的组织和动员工作慢慢浇灭(赵晓峰,2010)。这也导致即便是在真正的合作社内,大部分决策也是由几位骨干成员商议而成,普通会员的参与很难实现,而这种趋势则会进一步侵蚀会员对骨干成员的信任和团结(lammer,2012)。宏观来讲,在市场化进程中,中国乡村互助信任的传统观念不断衰落,个人主义和物质主义成为主导的价值观(贺雪峰,2007,2008;yan,2010)。并且,中国农村劳动力商品化程度不断加深,非农就业快速增加,削弱了农村社会中的合作精神(huang,et al.,2012)。在这种情况下,合作组织发起人必须付出巨大心血来说服他们的亲朋好友参加合作,这个过程充满了挫折和失败,很多时候最热心、最坚定的组织者也难以克服这个障碍。几乎所有笔者访问过的合作社的组织者都会提到社会动员和组织的困难。一个被广泛认为是如今最成功的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历程可以很好地说明这一点。大河农民综合合作组织经过二十多年坎坷发展,已从一个小小的农技培训组织发展成一个覆盖43个村庄,有着将近四千户会员的大型多元综合服务的农民合作联合组织。当被问及如何能够获得这样的成功时,组织的发起人张女士总会提起长达十年之久的社会组织和动员过程,正是这个漫长而充满挫折的过程让该组织逐渐赢得周边村民的信任,为组织的发展壮大奠定了社会基础(张女士,合作社发起人,2015年10月14日,2016年9月28—29日)。最初该组织的发起人在销售农资的过程中发现农民极度缺乏使用农资的技术,因此,她开始组织农民参加技术培训。经过两个月的艰苦劝说,大概有八十名农民参加了培训,在组织培训的过程中,发起人在社区中获得了良好社会声誉。2001年,发起人开始组织跳舞活动来丰富社区妇女的精神生活。正如张女士回忆的,一开始只吸引了六名妇女,并且她们不敢跳舞,害怕村民嘲笑。通过她的耐心鼓励,妇女们逐渐开始跳了起来。经过不断努力和坚持,一个月之后,百分之八十的本村妇女参与了跳舞活动;两年后,多名周边村庄的妇女加入了跳舞群体。这项文化活动为接下来的经济合作社的动员和组织奠定了信任基础。与此同时,组织者们还发起了其他的社区活动,包括政策学习、辩论赛、运动会等。这个过程也充满艰辛,这些活动被很多村民认为毫无意义,一开始只有两名妇女参加。随着发起人的积极组织,不断丰富活动类型,参加的人才逐渐多起来。在这些活动的基础上,该组织注册成立了妇女协会。2004年,该协会组织了一次村庄大扫除活动,村庄里几乎每个人都参加了这次活动。长期的文化活动使得参与群体具备了团结精神,几位骨干成员开始考虑将文化合作扩展到经济合作。2007年该组织注册了七个专业合作组织,期待为合作社成员带来经济收益。可是,由于经验不足,管理能力有限,一年的时间七个专业合作社全部失败,合作社会员以及周边村民对组织产生巨大的怀疑,出现了信任危机。这次惨痛的教训,让团队意识到两个关键问题:第一,鼓动农民参与合作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能着急;第二,物质主义的社会价值观并不能保持村庄凝聚力,组织者必须优先进行社会合作,而不是经济合作。在接下来的发展中,他们坚持遵守这两个原则,慢慢建立组织规则,并逐渐获得社会经济上的成功。这个案例印证了恰亚诺夫的一个重要结论:组织农民群体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充满着错误和失败。尽管大河农民综合合作组织的发展已经进入稳定持续运行的状态,当问及未来的挑战时,组织的核心骨干们仍然认为农民的不信任和不理解是组织发展的严重障碍。这再次表明,即便是对最成功的合作组织来说,动员和组织农民也是一个永不停止的任务,而绝大部分合作社倒在了这条路上。5. 有效领导力的匮乏恰亚诺夫不断指出当时俄国农村社会中合作社领导者的缺乏以及能力的不足是合作运动的巨大障碍。合作社的成功既要求民主管理来保持合作的本质,又要求对市场信号做出快速反应来保持竞争力,因此,农民合作社对领导者能力的要求往往更高。有效的合作组织领导者不仅要有奉献精神,品格正派,以实现初期的有效动员和组织,还要有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能力。具有其中一项的人或许不少,但兼而有之的人则凤毛麟角。在当代中国,长期以来城市和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农村面临严重的人才外流;同时物质主义的价值观使得农村精英们主要聚焦于经济利益,公共利益导向的能人急剧减少。即便有人愿意组织农民合作,在面临组织困难和低回报的时候,很可能最终放弃(赵晓峰,2010)。在合作社的组织过程中,除了奉献精神容易被消磨掉,优秀的市场开拓和经营能力可能更稀缺。笔者发现大部分真正的合作社的领导者们,虽然有着奉献的热情和坚韧的品质,但是在为合作社开拓市场,提高经营效益方面,经常捉襟见肘,遭遇失败。在本文的案例中,两个成功的合作社——大河农民综合合作组织和北点合作社的领导者作为社区领袖可以动员村庄农民参与合作社活动,但在开拓市场上屡遭失败。相反,笔者在调研中发现一个并不是社区领袖的商贩,因为知道市场需求(食用玫瑰花),成功获得订单,很容易就在云南香格里拉(从县道下去还要再走二十多公里山路)的藏族村落里说服农户改种玫瑰花。简言之,有市场渠道的人更倾向于从事营利性经营,而有热情组织合作社的领导者往往缺乏这方面的经验和能力。当然,这并不是说,合作社领导者必然缺乏市场能力,而是说同时具有奉献精神和市场能力的人太稀少。在调研中笔者经常听到会员对合作社领导者的品德和能力的怀疑,这可能是组织领导者能力不足,难以取得会员信任的表现。五、讨论与结论:恰亚诺夫的社会运动模式可行吗?在理论上有利的条件下,为何绝大部分中国农民合作社没实现预期的承诺?本研究基于来自中国20个省份的65个典型合作社的案例,展现了中国农民合作社的发展状态并尝试通过恰亚诺夫的农民合作社理论来解释中国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困境。恰亚诺夫的理论从分析和诊断的两重层面为本研究提供了启示。从分析的角度来看,恰亚诺夫分析了企业合作社模式的缺点。该模式聚焦于合作社的组织-经济形式,并诊断合作社内部的制度设计,但其忽略了合作社发展的真正缺陷,这种缺陷更与整体的社会结构相关。需要指出的是,企业合作社模式并没有错,合作社的形式和原则当然重要,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该模式指出的合作社发展障碍与恰亚诺夫提出的五点障碍具有很高的重合性。但是,仅仅聚焦于让组织的制度和形式符合规范,远远不能确保合作社的成功。换言之,合作组织的“异化”更像是深层结构性因素的表面症状。恰亚诺夫指出的农民合作社发展中遇到的五个障碍因素可以帮助理解当今中国农民合作社所深陷的发展困境。在恰亚诺夫的理论中,合作社为了生存和发展需要获得农民的信任和忠诚,但赢得信任和忠诚要求合作社必须在成立初期就为小农会员提供实在的回报,而产生实在的回报又需要合作社组织达到甚至超过他们的市场同行组织的表现,并且还要通过各种方式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或服务。而在缺乏初始资本和技术以及有效领导力,存在小农的短视行为、市场行动者的强大竞争、高昂的社会动员和组织成本等因素的条件下,初始合作社容易陷入“注定失败”的恶性循环。因此,这些障碍因素在当今中国产生了两种结果:第一,真正的合作社难以产生,大多数合作社只是披着合作社外衣的空壳或者农业企业;第二,即便在最好的条件下,建立和运行真正的合作社仍旧充满艰辛和失败,并且在其艰难探索的过程中很可能会失去农民的信任,进而或者失败或者被转化成私人企业。因此,面对中国农民合作社多样的组织形态和复杂的组织过程,本研究发现合作即便会发生,也更多是以短暂的、实用主义的、脆弱的和妥协的形式出现,很少出现稳定的、韧性的以及制度化的形式。从诊断意义上讲,恰亚诺夫社会运动模式的成功需要两个基本的社会政治条件:在社会层面,需要有浓厚的合作文化;在国家层面,需要国家全力的组织支持。在这里,国家支持的范畴不仅仅是提供某些优惠政策,而是要求国家提供复杂精细的组织支持和以支持小农家庭农业为基础的农村社会经济体系的意识形态,这是一种全面深刻的支持。这两个基本条件缺一不可。没有浓厚的合作文化和意识,真正的合作社很难出现;没有全国性组织体系的支持,个体合作社即便出现也很难生存、发展和繁荣。这两个条件在如今的中国乡村似乎很难实现。首先,中国农村的社会经济转型侵蚀了农民合作的社会文化土壤。当今农民的社会分化程度远远高于改革初期,四十年的市场化和商品化大大削弱了农民社会以信任和互惠为特征的道义经济,个人主义、物质主义等与合作相对的价值观成为主流(贺雪峰,2008;温铁军,2013)。另外,长期的非农就业已经使农业在农户家庭生计结构中严重边缘化,对大部分农民来说种地是一件“划不来”的工作,离开土地和农业已成为乡村的文化规范,更不用说参加费时费力,回报又极低的农业合作社。对于第二个条件,在现有的社会、经济以及政治背景下,能够整合小农家庭经济的全国性的合作社体系很难建立起来。国家在农业发展中的主流意识形态是农业现代化和市场化,大力支持规模化农业(龚为纲、张谦,2016)。近些年国家提出保护和提升小农家庭农业,积极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然而在具体实践中,主流衔接途径仍旧围绕发挥规模化农业企业或专业合作社对小农户的带动作用,其结果非但难以真正组织起小农户(陈航英,2019),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再生产了小农户的依附地位(叶敬忠等,2018)。尽管国家层面展现了对小农农业的重视,“仍有不少人坚持将小农经济视作落后的、必须消除的负担”(黄宗智,2022:76)。对农民合作社而言,整个主流发展进路仍旧是推动自发组织的合作社来帮助小农整合到国内和国际市场,而不是通过建立自上而下的全国合作系统来为小农提供深度支持。在农业资本主义快速发展和深化的过程中,没有强大的组织支持,农民合作社只能是对资本主义经济的零星反抗。因此,从一定意义来看,中国的经验展示了农民合作社的企业模式在一个快速工业化的国家和商品化的农村经济中是难以获得真正意义上的成功。最后,总结本文的主要观点。第一,本研究基于恰亚诺夫的农民合作社理论分析了中国部分农民合作组织陷入困境的机制。其核心的理论观点是,恰亚诺夫意义上的两种合作社模式在中国要么失败,要么难以实现。需要指出的是,这些合作社失败的经历并不是一无所获,在客观上产生了非预期的后果,有些甚至是正面效应,例如农民获得一定的市场信息和技术,并通过合作社经历认识到自身在市场中的弱势地位。另外,现实中存在主流合作社以外的合作组织模式,例如,综合农协或集体经济组织,这样的模式是否能够成功并不是本文的用意所在。第二,关于其他模式的发展遭遇,本研究也可提供一定的启示。首先,理论上以综合农协或者社区为基础的综合合作组织当然存在成功的可能性,也即通过社会动员和社会建设建立起社会资本,然后再把经济合作整合为社区综合建设的一部分。关于这一点,这既是本文理论分析所得出的结论(如何克服那五个障碍),也是实证中所发现的大河农民综合合作组织的成功经验。其次,文中提到新乡建学派做了很多努力,很多合作社在初始阶段运行良好,但持续取得成功的仍旧寥寥(本文的样本中只有两个)。这样的经验也正印证了恰亚诺夫所指出的五个障碍在现实中是很难克服的。最后,尽管本文认为从整体上讲中国农民合作组织并不成功,并分析了其原因,但是现实总是比理论更加多元复杂。未来研究应积极探求农民合作的多元路径或模式,并寻求恰亚诺夫理论框架之外的阐释。如果基于本文的分析做一个理论推论,我们似乎可以看到,如果任其自由发展,农民合作组织并不是一个可以替代资本化农业的现实选择,也不能有效地将小农整合进一个竞争市场。这样至少在理论上假设,集体经济农业才是资本主义农业唯一的替代选择。当然,这种假设需要实证的检验。呼占平:华北电力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张谦:新加坡管理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杜强:新加坡管理大学社会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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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时段的气候变化,中时段的产出水平、技术进步和人口结构的变化,以及作为短时段标志性事件的乌克兰危机同时出现,使当今时代面临三个时段叠加共振的“巨变”状态,表现为当今世界“和平赤字、发展赤字、安全赤字、治理赤字”的加重。 ...

都阳: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

 人口问题是事关全局性、长期性、战略性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围绕人口高质量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事,必须着力提高人口整体素质,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这是习近平经济思想的重要内容。作为一个有14亿多人口的大国,人口是现代化建设最基本的支撑。新时代新征程,必须坚持人口高质量发展,强化人口发展的战略地位和基础作用,创造有利于发展的人口总量势能、结构红利和素质资本叠加优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基础和持久动力。中国式现代化的题中之义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我国14亿多人口整体迈进现代化社会,规模超过现有发达国家人口的总和,艰巨性和复杂性前所未有。现代化的本质是人的现代化。从这个意义上说,人口高质量发展本来就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人口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人的全面发展区别于其他发展内容的重要特征在于,其实现的过程将发展的目标与手段兼具于一身。现代化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现代化道路最终能否走得通、行得稳,关键要看是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同时,人的全面发展也是推进现代化进程的重要手段。作为现代经济中最重要的生产要素,附着于“人”身上的人力资本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能动性是推动现代经济增长的核心与关键因素,这一点已经成为普遍共识,而人力资本的培养和形成离不开人的全面发展。总的来看,人口高质量发展有着丰富的内涵,它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基础,既包括微观层面上人的素质的增强、能力的提升、精神的丰富、道德的提升等个体的特征变化,也包括宏观层面上人口规模的适度增长、人口结构的持续改善等人口总体发展的内容。人口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内容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要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不仅要持续提高人口素质,也需要保持人口数量的适度增长。人口因素在很多方面都与中国式现代化的推进息息相关。一个国家的人口总量是决定其内部市场规模的基本条件,需求侧与供给侧历来是经济增长的两翼,而它们又都直接受制于人口规模。人口规模也与经济增长的潜力和韧性有着紧密的联系,广大的国内市场意味着更大的经济增长潜力,在面对经济发展不确定因素冲击时具有更大的回旋余地。可以说,我国巨大的人口规模本身就构成了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的积极因素。人口结构与人口均衡发展紧密相关,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进程产生的影响越来越直接、越来越明显。当前,我国总人口增速明显放缓,生育水平持续走低,老龄化程度加深,“少子老龄化”将成为常态,这是我国经济发展特别是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客观结果,也是世界尤其是发达国家普遍面临的问题。只有保持一定数量的人口增长,人口均衡发展的其他要素才能有实现的基础。面对新形势,必须优化人口发展战略,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努力实现人口高质量发展,牢牢掌握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主动权。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的主要任务是不断提高人口素质。需要注意的是,提高人口素质不仅仅是某个部门、某一环节的工作,而且要通过人口全生命周期的高质量发展整体推进。优生优育是提高人口素质的基础,也是我国多年来高度重视的工作。要做好生育服务工作,建立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显著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和培训体系历来是提升人口素质的主要部门,通过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等一系列重要战略举措,我国人力资本水平已经有了显著提升。今天的中国,人均预期寿命超过78岁,主要健康指标居于中高收入国家前列,接受高等教育的人口超过2.4亿,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4年,研发人员总量稳居世界首位。未来要继续深化教育卫生事业改革创新,把教育强国建设作为人口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工程,全面提高人口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思想道德素质。我国老年人口规模大,老龄化速度快,要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人口高质量发展涉及多个民生领域,需要通过深化各个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为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例如,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提振生育水平问题,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应将其作为民生领域的重点问题持续着力解决。此外,还要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标准,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提升我国人力资本水平;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在各个领域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人口高质量发展创造条件。为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支撑人口高质量发展不仅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条件。从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特征看,人口高质量发展将以不同的方式、从不同的维度支撑中国式现代化进程。首先,人口高质量发展与经济高质量发展高度关联。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要实现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必须以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作为推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一般来说,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主要来源于两种方式:生产要素配置效率的改善和创新及技术进步带来的效率提升。这两种来源恰恰对应着我国经济以及人口发展的不同阶段。在人口红利丰裕的时期,经济增长主要依靠生产要素积累的发展模式,在经济起飞阶段,人口因素的主要作用体现为劳动力投入。这一时期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主要是通过包括劳动力在内的各种生产要素优化配置实现的。例如,通过劳动力资源配置的市场化改革,人口由低生产率部门向高生产率部门流动,带来了劳动边际生产率的提升,并推动经济增长。改革开放初期的经济增长有很大一部分可以归因于上述人口与劳动力的再配置过程带来的效率改善。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的阶段,人口因素促进全要素生产率增长并推动经济增长的方式已经发生了重要变化。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劳动年龄人口占比趋于下降,人口红利优势逐渐减弱。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各种要素市场发育的成熟程度和一体化程度也越来越高,这也意味着通过生产要素再配置推动经济增长的余地越来越小。仍以劳动力流动为例,到2022年末,全国农民工总量已达2.96亿人,其中外出农民工约为1.72亿人,外出农民工的增速近年来已经明显放缓,农业部门和非农部门的劳动生产率也日益趋同。因此,在新的发展阶段,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主要依靠创新和技术进步获得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现代经济增长理论认为,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核心因素是高水平的人力资本积累,因此,以提升人口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重要内容的人口高质量发展在技术创新的各个环节以及提升全要素生产率的全过程中都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从二者的关系看,人口高质量发展是新的发展阶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其次,高质量充分就业不仅是人口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体现,也是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的重要手段。要把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的主要途径,稳定劳动参与率,提高人力资源利用效率,以人力资源高质量发展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当前,我国劳动年龄人口的劳动参与率还有提升的空间,青年等群体的就业率还需进一步提高,我们仍然可以通过提高人力资源配置的效率、不断扩大就业规模来促进高质量发展。就业的高质量不仅是现代社会的主要特征,也是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的主要手段。只有不断提升就业质量,才能提高劳动生产率,进而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在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更高质量、更充分的就业是重要途径,只有不断扩大劳动力市场规模、提高劳动生产率,才能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提高劳动收入的分配份额,为实现共同富裕创造更好的条件。要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需要在相关领域继续深化改革,消除影响劳动力市场运行效率的制度障碍;加强建设更加统一、公平、高效、规范有序的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支持各类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零工市场建设,缩小城乡、区域、行业劳动力市场差距;加快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发挥劳动力市场配置资源功能,更好缓解当前劳动力供求不平衡的结构性问题。不容忽视的是,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人口高质量发展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和基础,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精神富有是人口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体现,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要求之一。通过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将有助于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人口高质量发展,在更高层次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党委书记) ...

彭姝祎:欧洲主要国家养老金制度改革及其启示

 [摘要] 过去二三十年来,在不可逆转的人口老龄化趋势下,为解决公共养老金制度的财政可持续难题,欧洲国家普遍以参数调整与结构性改革相结合的方式对养老金制度进行了改革,即一方面削减公共养老金的待遇水平,另一方面创建基金制的养老支柱,让市场发挥补充作用。改革有效提升了公共养老金制度的财政可持续性,但同时也削弱了整个养老金制度的再分配性质,使养老金待遇在不同代际、不同性别、不同收入、不同技能和学历、不同就业性质等的退休者之间出现较大差异,某些群体的老年贫困风险随之上升,养老金制度的充足性受到冲击。欧洲的经验显示,养老金制度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需统筹兼顾财政可持续性和充足性两大要素,避免顾此失彼。[关键词] 欧洲国家;养老金改革;财政可持续性;充足性 一、引言作为福利国家的发源地,欧洲是全球最早建立养老金制度的地区。二战之后,欧洲各国普遍建立了以现收现付为主要融资方式的公共养老金制度。从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起,在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趋势下,各国的养老金制度普遍遭遇财政危机,收不抵支,赤字巨大。从90年代前后起,为确保养老金制度在财政层面可持续,各国陆续启动改革,改革在断断续续中持续至今。改革的总方向是控制支出、减少赤字,各国的做法大致相同,即综合运用参数改革和结构性改革两种方式,一方面开源节流,减少公共养老金的财政压力;一方面增建职业/企业年金、个人养老保险/储蓄等基金制的支柱,将养老责任向市场转移。改革后,公共养老金的保障水平趋于下降,政府的责任降低,企业和个人的责任增加。整体来看,改革有效改善了各国养老金制度的财政状况,具有不可否定的积极意义,但同时也削弱了整个养老金制度的再分配性质,使养老金待遇在不同代际、不同性别、不同收入水平、不同技能和学历、不同就业性质的退休者之间出现了较大甚至是巨大的差异,某些群体的老年贫困风险随之增加,养老金制度的充足性受到冲击。欧洲国家的经验表明,养老金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要综合考虑财政可持续性和充足性两大要素,避免顾此失彼。鉴于绝大多数中小规模的欧洲国家人口少、经济结构单一,参考意义不大,本文以英国、法国、德国和意大利四国为主要参照,这四国的养老金改革同时也具有典型意义。二、养老金改革的措施与结果过去二三十年间,在大体相同的人口老龄化压力下,欧洲国家普遍对养老金制度进行了改革,以应对日益加剧的收支失衡。改革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参数改革,即对公共养老金制度的相关技术参数,如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缴费率、养老金计发方式等进行调整,从而改变替代率和收益率,实现增收减支目的;二是结构性改革,即增建基金积累制的市场化支柱,让企业和个人承担一定的养老责任,减轻国家的财政负担。前者属于量变,后者属于质变。整体来看,各国均综合采用了上述两种改革方式,区别只在于改革的节奏、程度和力度。鉴于结构性改革较为激进,容易引发民众反对,甚至导致政府下台(比如法国),各国普遍选取了由量变到质变的改革路径,先从相对温和的参数改革着手,调整相关技术参数,直接或间接降低公共养老金的待遇水平,实现节流目的。当待遇下降到一定程度后,再“水到渠成”“顺理成章”地开启结构性改革,引进基金制支柱,以此来弥补公共养老金的削减。只有瑞典一步到位,于20世纪末将普惠性的公共养老金改为“名义账户”制,保留了现收现付的融资方式,但脱离政府预算、独立运行,从根本上改变了筹资模式和给付原则。(一)参数改革参数改革的主要目的是增收减支,各国普遍采用的措施大致可划分为三类。1.减支措施减支措施主要有:改变养老金的指数化方式,将曾长期施行的养老金待遇与工资挂钩,或与工资和物价中增速较快的一个挂钩,改为只与物价挂钩(英国、法国、意大利等),以间接放缓养老金的支出涨幅;修改养老金计发的参照基数,降低替代率,如荷兰由参照职业生涯末期工资(通常末期工资水平最高)改为参照整个职业生涯的平均工资,法国由参照工资水平最高的10年扩大为25年,英国将国家收入关联养老金(公共养老金的第二层)从参照工资水平最高的20年改为参照整个职业生涯,意大利从参照最后5年零1个月改为参照整个职业生涯;瑞典和德国将养老金与预期寿命或抚养比挂钩,从而随其变化自动调整。2.增收措施增收的首要措施是提高缴费率。德国将养老保险缴费率由最初的14%提高到了20世纪末的逾20%。但缴费率关涉劳动力成本,无限制上调将损害经济竞争力,故德国经过激烈讨论,做出了将缴费率稳定在20%的政治决定,以防止非工资性劳动成本上涨过快。目前德国的养老保险缴费率为18.6%,并规定在2026年之前禁止突破20%。法国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率由最初的不足10%调整到了目前的15.45%。其次是改善抚养比,即领取退休金的老年人口和缴费的经济活动人口之比。随着分子即退休人口的持续增加,各国纷纷在做大“分母”即增加经济活动人口、扩大缴费群体上做文章,如创造条件促进女性就业、出台反失业措施促进青年人就业、引入青壮年移民劳动力、遏制普遍存在的提前退休现象、用财政激励手段提高老年人口就业率等。3.减支、增收并举的措施延长法定退休年龄是各国普遍采用的、既能有效减支又能增收的一举两得之策。如英国政府的估算表明,退休年龄每延长一年,大约可减少占gdp0.3%的公共养老金支出;同时人们每多工作一年,还能带来相当于gdp0.1%的额外收入;荷兰政府指出,从2001到2039年,若将退休年龄延长2年,则支出将减少约10%。和改变养老金计发方式、调整缴费率等措施相比,延长退休年龄是高度显性的,容易引发反对,为此各国纷纷采取了渐进、弹性的方式,以“月”“季度”等为单位逐步延长,同时配套以正向和反向的激励措施,即提前退休减扣养老金、延后退休增加养老金。意大利等国则在法定退休年龄和预期寿命之间建立了自动关联上调机制。由表1可见,西欧绝大多数国家的法定退休年龄已延至65岁以上,同时以灵活的姿态,允许重体力等从事“艰苦”“有害健康”工作的劳动者或很早便开始职业生涯、缴费年限足够长的劳动者提前退休而不减扣养老金(法国、德国、瑞典等)。在退休年龄存在公私部门差异的国家(在意大利、英国、法国,公共部门退休年龄低于私人部门),为提高延迟退休的合法性、降低改革的阻力,往往先把两者的退休年龄拉齐,之后再共同延至同一水平。(二)结构性改革参数改革有效增强了公共养老金制度的财政可持续性,同时为结构性改革腾挪了空间、创造了条件:当公共养老金的给付水平随参数调整下降、养老金日渐不足时,增建基金制的支柱来弥补不足便显得水到渠成。因此,在参数改革进行到一定阶段后,各国陆续立法开启了结构性改革,鼓励创建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养老保险/储蓄等,将养老责任向企业和个人转移,让市场发挥作用。经过改革,各国大体形成了三支柱的养老金体系,但三支柱的发育程度以及各支柱在整个养老金体系中的占比存在很大差异。英国、瑞典建成了比较鲜明的三支柱体系,法国和意大利处于起步阶段,德国则介于两者之间。从20世纪80年代撒切尔夫人执政起,英国就开始对养老金制度进行结构性改革,将养老责任大幅度向个人和企业转移:一方面压低公共养老金的给付水平,只提供最基本的保障;另一方面凭借税费减免、立法支持缴费确定型职业年金等方式鼓励发展职业年金,并立法引入“自动加入”机制,将职业年金由自愿转为半强制;同时以奖励方式鼓励人们退出国家收入关联养老金,加入职业年金或个人养老金。上述措施极大地促进了基金制的发展,使英国最终形成了由公共养老金、职业年金和私人养老金组成的三支柱的养老金体系,其中公共养老金是低水平的普惠制度,覆盖面广但保障水平有限,毛替代率仅为22.1%(2016年),不到欧盟国家平均水平的一半,反之市场支柱发达。瑞典经过结构性改革,建立了一个鲜明的三支柱养老金体系,将养老责任从国家和雇主转移到了国家、雇主和个人。基本养老金支柱日益薄弱,国家的责任得到较大幅度的缩减,市场的作用显著上升。德国的公共养老金制度在参数改革后保障水平骤降,替代率由从20世纪90年代的70%降至2000年前后的不足50%,为政府“顺理成章”地引进基金制创造了条件,按照施罗德的说法,即“以结构改革替代待遇减缩”。2000年前后,德国通过李斯特改革,从法律层面正式引入基金制,以财政补贴、税收抵扣等方式鼓励人们购买政府认可的商业性养老保险项目。同时针对企业年金不够普及的局面,以税收激励、财政补贴等措施,鼓励雇主建立企业年金。经此改革,德国单支柱的养老金制度开始向多支柱转变。法国以现收现付的养老金制度为绝对主导——该国不仅有强制性的、现收现付的基本养老保险(即公共养老金),还有一个同样是现收现付且强制性的补充养老保险,两者相加替代率在70%左右。因此,尽管法国在参数改革后,公共养老金的待遇水平也有一定程度的下降,但和英国、德国等国相比,养老金仍然较为充足。尽管在2000年左右,法国也立法引入了基金制的职业年金和个人储蓄计划,但是基金制的支柱发育缓慢,在整个养老金制度中的占比长期不足5%;2010年以来,法国多次就养老金的改革方式在全民范围内发起讨论,探讨深化结构性改革、加强基金制支柱的可行性,但现行养老金制度的充足性以及深刻的历史教训(见下文),使法国民众对基金制抱有高度戒心,宁愿牺牲待遇水平也不愿放弃现收现付支柱的主导地位。意大利的情况和法国类似,该国现收现付的公共养老金替代率高,即使在紧缩性的参数改革后仍高达80%(公共部门更高,在95%以上),因此基金制的支柱——部分引入名义账户制、立法推进企业年金等——引入较晚,发育缓慢,形成了“发育不完全的多支柱”体系。基金制并不是新鲜事物,德国最初建立的养老保险制度就是基金制,该制度一度维持着高水平的积累,但随后在两次世界大战、货币改革等因素的影响下,养老基金严重缩水,一度到了只够维持二周支出的地步,这使德国在1957年痛下决心将法定养老保险的融资方式改为了现收现付。法国在20世纪30年代也建立了一个基金制的养老保险制度,但该制度在随后的大萧条以及二战后的金融失序中遭遇毁灭性打击,基金断崖式缩水,退休者失去了保障、生活难以为继,这也是法国人在“降低公共养老金待遇水平”和“进行结构改革,大力发展基金制”的选择中倾向于前者的原因之一。21世纪以来英国也遭遇了类似问题,在2008年的全球性经济与金融危机中,由于基金制规模庞大,英国受到的冲击也较大,养老基金大幅度缩水,导致英国的老年贫困率大幅上升。2008年危机还使部分原本打算向基金制转型的中东欧国家废除了该支柱。近期受特斯拉政府预算改革的影响,英国养老金现暴雷风险,基金制脆弱的一面再次显现。(三)改革结果各国参数调整和结构性改革相结合的措施有效缓解了养老金制度的财政压力。2016年法国的统计表明,在2010年以来所有改革措施的作用下,法国的养老金收益将逐步下降,降幅在2020、2030和2040年均相当于gdp的1%,到2040年养老金占gdp的比重将下降1.04个百分点。意大利在2011年改革后,平均养老金与劳动者人均gdp之比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预计到2046年将由2016年的17.5%降至15%。意大利社保局2016年年度报告显示,2015年公共养老金支出占当年gdp的比重为16.69%,如不实施任何改革,该比重将超过18%,之后直线上扬,预计到2026年左右将突破21%,政府的财政负担将更加沉重。三、改革的负面结果尽管改革有效提高了养老金制度的财政可持续性,但同时也带来了不容忽视的负面后果:随着公共养老金保障水平的下降,养老金制度的收入再分配功能受到削弱;未来,退休者的养老金水平差异将随着他们在代际、性别、收入、技能和学历、就业性质(正规就业或非正规就业)等方面的差异而扩大,养老金制度的充足性受到冲击。(一)当下退休对比未来退休:改革带来养老保障的代际差异改革将导致养老金待遇水平的代际差。首先,随着退休年龄的延长和养老金计发标准更加严苛,未来一代退休者整体上将工作更长、缴费更多、收益更少。以改革较温和、法定退休年龄最早(62岁)的法国为例,该国的研究表明,以“终身”为单位,养老金替代率将在代际之间递减:从“50后”(20世纪50年代生人)的55%减至“90后”的45%;养老金的缴费率和收益损失率则递增,前者从“50后”的23%升至“90后”的27.8%,后者从“50后”的1.2%升至“80 后”的4.5% 和“70 后”的5.9%。意大利引入名义账户制后,养老金收益缩水,代价将由未来几代退休者承担,这引发了有关“代际撕裂”的激烈讨论。经合组织的相关报告也表明,在职业生涯完整的前提下,最近进入劳动力市场的人(1996年生人)和大约15年前退休的人(1940年生)相比,平均退休金替代率将下降近6个百分点。其次,改革导致未来的退休者更多地依赖市场支柱,但市场支柱不具备再分配功能,能否从中得到充分保障主要取决于能否“进场”以及金融市场这两大因素。一方面,“进场资格”与就业企业、就业性质、个人经济状况等因素息息相关,下列因素势必导致一部分人特别是低收入群体难以进场:一是大多数国家的职业年金是自愿性质,只覆盖部分人口;二是大多数国家的职业年金有准入门槛(收入要求),这使低收入者或者被挡在外面,或者就算勉强拿到了“入场券”,低收入也只能换来低水平年金;三是低收入者往往缺乏购买养老产品或进行养老储蓄的财力,而不仅仅是一些“市场派”所宣称的投资未来的“眼光”;四是各国的职业/企业年金纷纷从待遇确定型转成了缴费确定型,这意味着收益的不稳定。另一方面,基金制支柱的增加意味着投资风险的增大,尽管金融市场有自我修复能力,但老年人的抗风险打击能力较差。经合组织的研究表明,2008年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对老年雇员的打击最大,因为和年轻雇员相比,他们等待市场自我修复的时间有限,重建储蓄的时间少,再就业更难。综上,和当前的退休者相比,未来几代退休者的养老金收益将面临更多的变数,其贫困风险也将随之提升。正如牛津大学教授伯恩哈德·艾宾浩斯(bernhard ebbinghaus)指出的,“公共养老金和私人养老金相混合的制度将众多老年人置于危险之中,因为他们缺乏足够的与收入关联的补充养老金。”事实证明,在多支柱的混合制度中,公共养老金支柱占比低的国家的退休者贫困风险更高;反之公共养老金占比高的国家贫困风险更低。如图1所示:在欧盟28国中,法国作为公共养老金支柱占绝对优势的国家,退休者的贫困风险几乎最低(7.3%),是欧盟平均水平(15.3%)的一半。英国高达22.8%,是法国的3倍;德国和瑞典紧随其后。英国、德国和瑞典退休者的贫困风险在西欧国家中名列前茅。艾宾浩斯也指出,英国、瑞士等基本养老金支柱薄弱的国家具有相对中高的贫困风险;德国正在产生中等水平的贫困;而法国和一些南欧国家的贫困率较低。英国作为欧洲养老金市场化程度最高的国家之一,近三十年来老年极端贫困率和极端贫困速度的上升在西欧国家均名列前茅。2021年英国媒体指出,英国有近五分之一的养老金领取者生活在贫困中,这是自2012年以来的最高水平。(二)正规就业对比非正规就业:改革导致养老保障的“内部人”“外部人”分化改革使公共养老金的待遇水平与个人收入水平和缴费年限高度关联,进而在正规就业者和非正规就业者之间造成了养老保障的“内部人”(insiders)与“外部人”(outsiders)分化。换言之劳动者可获得的养老金水平与其就业安全日益相关。退休年龄延长、缴费年限增加等改革凸显了将职业生涯维持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重要性,只有能确保工作到退休的稳定就业才能够提供较为充足的养老金,而连续性和稳定性差的就业势必导致退休金减少,这就造成了养老保障的“内部人”和“外部人”分化。正规就业者因职业生涯的连贯而能够获得相对充足的保障,成为养老保障的“内部人”。而临时工、合同工、小时工等各类非全日制、非正规就业者则容易因缴费年限不足、缴费中断、缴费基数过低等因素而难以得到充分保障,甚至被抛出养老保障网(在缴费时长达不到最低缴费要求的情况下),成为养老保障的“外部人”。此外,和正规就业者相比,非正规就业者普遍不被职业年金所覆盖,且由于收入水平低而缺乏投资养老保险或储蓄的能力,因此不仅难以获得充足的公共养老金,而且在基金制的支柱中往往也处于不利境地。综上,非正规就业者未来将面临更高的老年贫困风险。早在2012年,辛里奇(hinichs)和杰苏拉(jessoula)就指出,“公共养老金在提供最低收入方面的慷慨对(预防)老年贫困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为降低退休者的严重贫困率,我们需要最低的收入保障,特别是基本的、有保障的或最低的养老金。鉴于目前及未来劳动力职业生涯的中断和非正规就业的发展,这一点将变得更加关键”。然而最近十余年来,稳定的就业在所有欧洲国家均呈降势,取而代之的是非正规就业、临时性就业等。欧盟委员会针对欧盟国家的统计表明,从2002到2017年,非全日制就业人口在就业总人口(15—64岁)中的占比从15.6%上升到了19.4%,临时性就业也从12.4%升至14.3%,这引发了人们对未来收入不平等和养老金不充足的普遍担忧。经合组织也指出:“大多数社会保障体系是以稳定、线性的职业生涯为基础的,没有能力为非正规就业的劳动者提供足够的收入安全,他们中的很多人可能会被忽略”“新工作形式的发展有可能削弱未来几代退休者的收入前景”。典型例子是德国的小微就业。21世纪初,为促进就业,德国通过允许雇员免缴养老保险的方式支持发展“小微就业”,尽管该措施的就业促进效果十分显著,但同时导致小微就业者的养老金水平大大低于正规就业者,十余年后,小微就业者(特别是其中的女性)较高的贫困风险逐渐显现。(三)女性对比男性:改革带来养老保障的性别差异改革导致了养老金待遇水平的性别差异。和男性相比,女性因生育养育以及普遍承担更多家务劳动的缘故,其职业生涯和建立在职业生涯基础上的缴费记录面临更多的中断风险,进而面临更大的养老金待遇水平下降风险和老年贫困率上升风险。大多数欧洲国家逐步意识到了这一点,并在养老金的计发上对女性给予了一定的补偿和照顾,如将产假视同缴费期等。不过研究表明,类似的做法效果有限,无助于从根本上缩小基于性别因素的养老金待遇差。主要原因在于,出于照顾家庭等因素,女性更容易进入工作弹性较大的非正规就业部门。经合组织的统计表明,在非正规特别是非全日制就业中,女性的占比是男性的3倍;平均每4个在职女性就有1个就职于非全日制部门(见图2)。而非全日制就业的薪资水平普遍较低,按照经合组织的统计数据,非全日制雇员的平均收入比全日制雇员低一半左右。低收入叠加缴费时间不足,拉大了女性和男性的退休待遇差。统计表明,2015年,欧盟28国老年女性的平均退休金待遇比男性低四分之一;德国最甚,低40%,这和德国小微就业较多且从业者多为女性有关。2021年,德国女性的平均退休收入仍然比男性低将近三分之一;同年经合组织的报告显示,在全体经合组织成员国中,老年女性的平均贫困率(16.2%)均高于男性(11.6%),只有智利除外(男女几乎持平)。(四)法定退休对比提前退休:改革导致不同年龄退休者的养老待遇差改革拉大了老年人的退休待遇差,增加了一部分退休者的贫困风险,加剧了老年群体的贫富分化,特别是在养老金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国家。原因在于,随着法定退休年龄的延长和与之相伴随的领取全额养老金缴费年限的增加,将职业生涯保持到最后一刻、进而获得全额养老金的难度不断加大。法国的研究表明,退休年龄从此前的60岁延至62岁以后,60岁以上劳动者的失业风险上升了7个百分点,且再就业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德国左翼政党指出,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能满足全额养老金领取条件(65岁退休并缴费45年)的老年人只占全体老年就业者的20%,如果按计划将退休年龄延至67岁,则势必有更多的老年人失业。尽管如前所述,各国出于增收减支目的,纷纷出台措施鼓励老年人就业,但效果并不显著。就业与否归根结底由市场说了算,老年群体无疑缺乏竞争力,最终能否留在就业市场以及能留多久,与老年人自身的年龄、技能、学历、健康状况等息息相关。各国的经验都表明,年龄越大、学历和技能越低、健康状况越差,被劳动力市场淘汰的风险就越高。受劳动力市场青睐的老年人往往是高技能高学历者,而这部分人在任何国家都是少数。与之形成对照的是,占相对多数的低学历低技能的老年人很难将职业生涯维持到退休;对这部分人而言,即使能够继续就业,往往也是辗转在各类低薪、低技能的非正规就业岗位上。经合组织的研究表明,在65—74岁的在职老人中,只有15%在正规就业岗位;德国64岁以上的在职老人中,一半左右在餐饮、零售、家政等行业打零工,薪资微薄。法国针对2010—2015年公共养老金改革的研究也表明,改革对低收入人群和提前退出职场的人负面影响最大,50岁就退出职场的人平均退休金将减少10%。换言之,延迟退休等措施实行后,在劳动力市场的淘汰机制下,对很多人而言,延长的只能是低质低薪的就业,无法从延迟退休中受益。只有少数有良好教育背景的高收入群体才能延长“高薪高质”的就业并从延迟退休中受益。结果是,公共养老金从相对贫困的群体流向了相对富裕的群体。综上,退休年龄延长和缴费年限增加使很多无法将职业生涯维持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老年人受到负面冲击,进而在社会层面造成老年贫困率上升的恶果。随着问题的显现,一些国家开始反思相关政策并采取了一些补救措施:德国在2014年回调了延长退休的规定,进一步放宽了“提前退休不减扣养老金”的条件;意大利于2018年暂停退休年龄和预期寿命的自动关联,并放宽了对提前退休的限制,允许更多的群体提前退休;荷兰放缓了延迟退休的节奏——将原计划于2021年的延至67岁推迟到2024年,并计划在长期内放慢退休年龄和预期寿命的关联节奏,避免将预期寿命的所有提高都转化为退休年龄的延后;瑞典大约要到2026年才将领取全额养老金的时间调整到64岁。(五)低薪对比高薪:改革拉大不同工资水平退休者的养老金差距改革导致的公共养老金中缴费与待遇更紧密的关联,以及不具有任何再分配性质的基金制支柱的上升,对低薪者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冲击。原因在于,一方面,各国的养老金几乎已悉数改为缴费确定型,因此在相同的替代率下,低薪者的养老金水平无疑更低;另一方面,低薪者往往是非正规就业者、自雇者等,难以被企业年金所覆盖,通常也缺乏足够的收入“进场”第三支柱,因此无论在现收现付支柱还是基金制的支柱都处于相对更加弱势的地位,特别是在类似英国那样的市场支柱发达的国家。在“国家保基本、其余人靠市场”的理念下,英国的老年贫困率更高,老年贫富差距更大。根据艾宾浩斯的研究,英国的基础养老金水平太低,只有平均收入的16%,而且需要长时间的缴费,这导致英国的老年贫困率长期在西欧国家排名第一。即便加上私人年金,英国的老年人也在最贫困之列。英国65岁以上极端贫困(即收入不高于国民平均收入中位数的40%)人口数量始终处于升势,所以英国很早就设立了零缴费的救助支柱,并不断提高救助标准。其他国家也大多设立了针对低薪老人的养老救助制度,或针对弱势群体的最低养老金。一言以蔽之,养老金改革后,女性、低学历低技能的老年人、60岁以上老年人、非正规就业者、低薪者、自雇者、被迫提前退出劳动力市场的低龄老人等群体,更容易成为改革引发的老年收入分配不公的牺牲品。这些群体通常是重叠的,譬如,一名60岁以上的老人,往往同时是低学历低技能低薪的女性非正规就业者(如家政服务人员、保洁人员、养老院护工等)。一部分人尤其是女性,很可能终身陷在保障水平极不充分的小微就业中,再难回到正规就业岗位。未来养老金水平的个体差异将日益加大。四、结语与思考由以上分析,我们可初步得出如下结论:养老金制度是个综合性的系统工程,目前普遍使用的三个评价指标,即充足性、完整性(覆盖率)和财政可持续性缺一不可。近三十年来,鉴于养老金的财政可持续性问题突出,欧洲各国纷纷聚焦于改善财政可持续性,通过改革不断降低公共养老金的待遇水平,客观上制造并加强对基金制的需求,进而引进基金制的养老计划,减轻公共养老金的财政负担。在此过程中,各国不同程度地忽略乃至损害了养老金制度的充足性,特别是那些基金制支柱占比较大的国家。基金制有其脆弱性的一面,法国、德国建立养老金的历史以及2008年的全球性经济与金融危机都曾不同程度地显现了这一点。2008年的危机还因“凸显了当个人的现金给付与金融市场的波动相关联时,养老金制度所面临的风险”而引发“基金制的养老计划是否适合作为养老保障资金机制的长期辩论”。客观地说,基金制和现收现付制各有利弊,不应盲目否定基金制,也不能否认多支柱的养老金体系在改善养老金财政可持续方面的重要作用。只是这方面的研究已较丰富,基金制的积极作用也已引起世界各国的充分重视。反过来,持续不断的改革对养老金充足性的损害尚未引起普遍关注和充分重视——因为其负面后果的显现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本文着重强调这一点。欧洲三十余年的改革实践表明,在提高养老金制度财政可持续性的同时,不能忽略其再分配功能的降低对非正规就业者、自雇者、女性、失业者、低学历低技能者、低薪者等弱势群体的冲击,这些负面结果或许也是各国政府始料未及的。欧洲的经验提醒我们,要尽量客观而全面地认识养老金改革可能带来的消极后果,特别是对上述弱势群体的不利影响,以便未雨绸缪,做好防范或者补救工作。欧洲国家普遍采取了预防或补救措施,一是将病产假、失业、伤残等导致的缴费中断适度视同或折算成缴费。二是在改革的同时建立并加强由财政供款的“零支柱”养老救助制度,为改革后得不到充分保障甚至掉出养老金保障网的弱势群体构筑最后一道防线,这一点业已成为欧洲各国的共识,也是各种老年救助项目未在以增收减支为目标的改革中不减反增的原因。如德国于2020年出台了基础养老金制度(grundrente),由联邦政府供款为终生工作缴费但法定养老金低于平均水平者提供一份附加养老金,该制度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预计受益者将达130万。基础养老金的引入不仅提高了德国法定养老金的“底线水平”,而且缩小了低收入者与高收入者的养老金待遇差。欧洲的改革显示,在某种程度上,公共养老金和老年救助成了跷跷板的两端,当一端的支出因养老金待遇的削减而下降时,另一端的支出就会因贫困人口的增加而上升;一端下降得越快,另一端上升得越多。法国养老金改革后,政府用于失业保险、老年救助的费用有较大幅度的提高,2010年改革中节省出的140亿欧元中,15%用在了额外增加的各种救助上;1996—2013年,意大利公共养老保险支出增长了约79%,而养老救济支出增加了110%;英国每6个退休者中就有一个领取基于家计调查的救助津贴。养老金改革的目的原本是节约资金、减轻国家财政负担,但是贫困率的增加使得用于救助的费用不断提升。三是建立有效的最低收入机制,以应对福利与缴费记录关联的不断强化所导致的不充分不稳定就业者日益加剧的老年贫困风险。此外,对各国改革结果的比较研究再次证明了一个“老生常谈”的结论——公共养老金占比高低和老年贫困与收入不平等呈负相关,养老金责任越是从国家向市场转移,养老金制度的再分配性质就越低,减贫效果就越差,老年收入不平等现象就越严重。公共养老金无论何时何地都是预防老年贫困的最有效手段。在市场支柱占比高的国家,很多老年人被迫打零工来弥补养老金不足的现象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一言以蔽之,养老金改革是一个随着经济社会和人口结构变化而不断动态调整的过程。即便是已建立现代养老金制度逾半个世纪的老牌欧洲福利国家,仍在不断地摸索改革。理想的养老金制度统筹兼顾充足性、完整性和财政可持续,但充足性和制度可持续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这是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的难题。此外,没有脱离一国国情的、放之四海皆准的养老金模式;即便在一国之内,也没有放在任何历史时期皆准的模式。各国都应从本国的经济社会现实甚至历史文化传统出发,探索符合本国国情的养老金制度,使之既有能力为尽可能广泛的人口提供尽量充足的老年收入保障,也不超越特定历史阶段的经济财政能力。 彭姝祎,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研究员。来源:《社会保障评论》,2023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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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与权利的内在联系,不止在于权力因个人权利的普遍对立而起,还在于权力的正确行使,必须依循权利自身的运行规律,想权利之所当想,行权利之所当行,遵循权利,规范权利,为权利保驾护航,让权利得以正当的行使和实现。而不是说权力可以对权利颐指气使,任意规定权利、限制权利,当然,更不能侵犯权利、践踏权利。 ...

董德刚:《哲学和社会主义新论》选粹(中)

《哲学和社会主义新论》是我的第4本正式出版的个人文集,东方出版社2023年3月出版,30万字。本书分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社会主义问题探索”、“出国考察报告及其他”三个部分,前两部分均系本人“耳顺之年”以后发表的作品,系长期思考的结晶,可谓“花甲十载结新果”。 ...

林少阳:章太炎的学术史著述及其与章学诚的关联

《国故论衡》是章太炎最为系统的学术史著作。该书中卷承接《汉书·艺文志》”目录学学术史谱系,章太炎有选择地将此谱系应用于与今文学派的论辩、对西学的迎拒和“文”、“史”概念探讨,可以为“径取旧学,间法西学”提供借鉴,对反思人文学科强分畛域的学院制度,亦不无裨益。 ...

欧阳哲生:蔡元培在五四运动中的真实角色

蔡元培对五四运动的论述带有某种超越党派的性质,他不仅超越了自身党派属性,而且超越了各种意识形态。正像他在五四运动中比较纯正的历史表现一样,他对五四运动的阐释也表现出一个单纯教育家的品性,这也是他的人格魅力之处。 ...

沈卫荣:陈寅恪与语文学

他所倡导的“独立之精神和自由之思想”准确地表达了人文科学研究必须坚持的科学和理性的语文学态度和立场。他所追求的“不古不今、不中不西之学”是一种打破古今、中西的崇高的学术观念和理想,是他对自己的学术实践和方法做出的一个总结。陈寅恪今天依然是我们这一代中国学者的学术楷模。 ...

蔡昉: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

 党的二十大报告作出了“优化人口发展战略”和“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大部署。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进一步强调,当前我国人口发展呈现少子化、老龄化、区域人口增减分化的趋势性特征,必须全面认识、正确看待我国人口发展新形势,完善新时代人口发展战略,认识、适应、引领人口发展新常态,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认识、适应、引领人口发展新常态人口增长与经济发展之间存在着密切联系,既可以具有相互促进的关系,也可能形成相互制约的局面。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口经历了多年的劳动年龄人口增长、人口抚养下降、新成长劳动力受教育程度提高等有利变化,相应时期的经济增长受益于人口红利,实现了同期全世界最快的增长速度。但是,随着人口年龄结构变化趋势发生反转。20世纪90年代初,总和生育率降低到2.1这一保持人口稳定的更替水平以下,我国人口转变进入新的阶段。此后,人口发展经历了2012年以来劳动年龄人口的负增长,从2022年开始出现总人口的负增长,有利于经济增长的诸多因素趋于弱化,经济增长经历了速度下行的趋势。人口转变阶段变化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从供给侧来看,表现在要素供给和生产率提高的能力减弱,潜在增长率趋于降低;从需求侧来看,表现在人口减少和老龄化产生对社会总需求的抑制,特别是居民消费成为制约增长的常态因素。人口红利并不是永恒的增长源泉,在更高的发展阶段上,随着传统增长动能的减弱,经济增长减速也具有客观必然性。gdp增长速度的国际比较,可以清晰揭示这个规律性现象。数据显示,从中等偏上收入阶段到高收入阶段的过渡中,突出表现为一个国家人均gdp达到13000美元左右时,经济增长通常会遭遇减速。因此,在更高收入阶段上,增长速度平均来说较低。例如,在2009—2019年期间,处于人口红利后期的中等偏上收入国家,gdp年均增长率平均为5.4%,而处于后人口红利时期的高收入国家,gdp年均增长率平均仅为2.1%。不过,各国经济增长减速的时间和幅度差异较大,那些政策应对恰当的国家可以延长人口红利,赢得新的发展动能,因而经济增长的减速更加平缓。我国人口转变的未富先老特征,既意味着挑战的特殊严峻性,也意味着仍有独特的发展潜力。充分认识到人口发展新趋势,适应和引领人口发展新常态,着力转变发展方式和培养增长新动能,我国仍然面对着新的发展机遇。得天独厚的表现是,通过优化升级产业结构、推动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庞大人口规模可以展现出巨大潜力,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保障经济增长长期处于合理区间。依照2035年成为中等发达国家的要求,可以把人均gdp在20000—25000美元之间的国家作为一个参照系,通过缩小结构性的差距,我国可以挖掘人口红利潜力,以此支撑中国式现代化。第一,农业就业比重降低18.8个百分点,可释放1亿多非农劳动力,有助于提高潜在增长率;第二,城市化率提高7.8个百分点,可增加1亿多城镇人口,有效扩大城市建设和居民消费需求;第三,居民消费率(消费占gdp比重)提高19.2个百分点,可以产生巨大的消费增量。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内涵和意义现代化建设发展和人的全面高质量发展是紧密相关的,我国现代化发展需要人口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在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中实现现代化,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从我国面临的现代化任务目标和特有的人口挑战,可以从几个方面概括人口高质量发展的本质内涵和现实意义。首先,符合所处发展阶段的适度生育水平和稳定人口规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表明,我国目前的总和生育率,即妇女平均终身生育的孩子数为1.3,大大低于世界平均2.3的水平,甚至低于中等偏上收入国家和高收入国家平均1.5的水平。如果这个已经很低的生育率持续下去,甚至进一步降低,难免导致总人口的加快减少和老龄化加速,还可能陷入低生育率陷阱。虽然生育率下降总体上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结果,但是受生育政策的限制,也造成了一个抑制生育水平的独特效应。这意味着中国的生育潜力尚未挖掘殆尽,通过完善基本公共服务,降低生育、养育和教育成本,生育水平仍有希望向更可持续的水平回归。其次,符合国土空间优化要求的人口区域分布及动态均衡。我国人口的一个趋势性特征是区域人口增减分化。从2021年人口自然增长率和机械增长率的区域差异可见,区域人口增减分化,实际上是近年来区域经济发展差异的一种折射。特点是沿海地区自然增长率较低,但强劲的经济增长和更多的就业岗位,产生较大的劳动力吸引力,所以大多为人口净迁入的地区。中西部有些省份的人口仍有较高的自然增长,同时在一些省份也出现了经济加快赶超和外出劳动力回流的势头。东北地区和少数其他北方省市,则成为人口低出生率和劳动力高流出率最突出的地区。应对这一新趋势,要求在促进区域均衡发展时,从经济和人口领域同时用力。再次,适应科技革命新趋势的现代化人力资源。人口红利并不仅仅限于劳动力数量丰富这个因素,具有更高受教育程度的新成长劳动力不断进入就业市场,也可以带来人力资本的整体改善。随着人口负增长和老龄化加深,人力资本积累面临挑战。一是新成长劳动力减少,劳动力素质的整体改善相应放慢;二是大龄劳动力受教育程度低,技能难以适应产业和技术的急剧变化;三是人工智能的最新发展,对劳动者的传统技能甚至传统认知能力构成竞争,实现充分就业必须克服日益严峻化的结构性就业困难。劳动力的数量和质量既是相互替代的关系,也是相互补充的关系,从数量和质量两方面加大力度培育现代化人力资源,是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领域。最后,按照共同富裕目标不断提高的人民生活品质。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能够最好地体现中国式现代化的目标同实现手段形成有机统一。挖掘人口红利潜力和促进形成人才红利,既是保持经济持续增长的必由之路,也同时促进发展成果的共享。例如,促进形成生育友好型社会的相关举措,都与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改善要求完全一致;创造更多更高质量的就业岗位,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之本;提升人力资本的相应举措,有助于促进社会流动和人的全面发展。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人口发展的新趋势和新常态是客观规律的反映,既需要理性认识和主动适应,也需要通过有针对性的政策部署和制度建设,积极应对挑战和抓住机遇,进而引领这个新趋势和新常态。一旦把握住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内涵和根本要求,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路径和着力点就更加清晰起来。从全生命周期提高生育意愿和生育率。联合国在世界各地进行意愿调查时发现,虽然各国实际生育水平大相径庭,但生育意愿却出乎意料地相似,平均意愿生育水平大体上相当于2.1这个更替生育率。也就是说,在不受任何约束的条件下,人们希望的家庭孩子数从宏观意义上恰好可以保持人口稳定。可见,提高低于更替水平的生育率,公共政策仍有很大的作用空间。以中国家庭为例,年轻夫妻在职业发展和家庭发展之间的焦虑取舍,往往导致生育意愿的降低。直接降低“三育”成本的相关举措固然有益,从生育、养育、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和养老等全生命周期入手,建立健全覆盖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更能从根本上解除后顾之忧、释放生育潜力。 挖掘人口红利潜力和开启人才红利。如果仅看劳动年龄人口的负增长,中国似乎难再形成庞大的新成长劳动力,但是,农业剩余劳动力和非农产业中生产率较低领域劳动力的转移,仍可释放出新的非农劳动力供给。从这个意义上,旨在挖掘人口红利潜力的改革,可以创造出真金白银的改革红利。户籍制度改革有利于要素流动和重新配置,应该着眼于合理分担改革成本和分享改革收益,增强改革激励相容,进而加快进度和加大力度。此外,为了培育人力资本这一可持续要素,以人才红利支撑高质量发展,应该利用2035年之前青少年人口占比下降、公共教育经费较快增长这一时间窗口,延长义务教育年限、提高教育质量和均等化水平。促进人口发展质量与人民生活品质同步提高。人口发展质量和人民生活品质之间的一致性关系,既符合现实逻辑,也具有政策含义。一方面,两者反映出相同的内涵。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编制的反映生活品质的人类发展指数,包括人均gdp、教育和健康三个板块,均与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内涵完全相同。另一方面,所有提高人类发展水平的举措,同样具有提高生育意愿和生育率的效果。事实上,瑞典等国家的福利国家建设实践,初衷就是应对生育率下降和人口停滞危机。最新研究表明,在人类发展和性别平等都达到极高水平的条件下,生育率会产生反弹的趋势。在走向现代化的中国,保持适度生育水平的政策举措,完全可以与社会福利体系建设统一起来。(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高端智库首席专家)《学习时报》2023年5月26日第1版 ...

俞可平:权力意志批判——尼采政治思想评析

尼采公然主张人类是野兽、民众是“群畜”、道德是骗术、民主是劣治、平等是谎言、历史无正义、强权即公理、不要工作要斗争、不要和平要战争。尼采政治思想的实质,是企图借“权力意志”,彻底摧毁基于民主、自由、平等、博爱等之上的现代政治价值。 ...

王利明:论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

近几年来,社会上开始出现了一些对民营经济发展的不妥当言论。民营经济“工具论”“退场论”“阶段合理论”等论调开始出现,导致一些企业家心存忧虑。一些歧视民营企业和漠视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情形时有发生,侵害民营企业财产权利的现象也屡禁不止。本文拟就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

董德刚:《哲学和社会主义新论》选粹(上)

《哲学和社会主义新论》是我的第4本正式出版的个人文集,东方出版社2023年3月出版,30万字。本书分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社会主义问题探索”、“出国考察报告及其他”三个部分,前两部分均系本人“耳顺之年”以后发表的作品,系长期思考的结晶,可谓“花甲十载结新果”。 ...

吕德文:农村如何应对人口变化新趋势

 农村是中国式现代化的“稳定器”和“蓄水池”,农村人口是乡村振兴的主体。现阶段,我国人口形势出现了新变化,这将对农村造成怎样的影响?又该如何应对?这些问题需要在新背景下进行新讨论。笔者认为,建立“稳定器”主要通过有效缓解老龄化问题,构筑“蓄水池”则主要依靠为人口再生产创造保障条件。相比城镇,农村人口形势有着更为复杂的表现。一方面,农村人口的自然增长率高于城镇。2023年春节期间,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联合新浪微博开展了大规模互联网问卷调查,在全国范围内的城乡各调查5万居民。调查数据显示,在乡村社会,愿意生育二胎及以上的受调查者占比超过40%,而这一比例在城市只有26%,二者相差悬殊;在低生育意愿群体中,无生育意愿的在乡村占比只有24%,而这一比例在城市高达31.7%。这说明,当前农村人口出生率下降的趋势还比较平缓。另一方面,农村出现人口流失的趋势其实来得更早也更猛烈。1978年我国的城镇化率只有17.9%,到2022年已经达到65.2%;相比之下,农村人口从1995年达到峰值8.6亿人,随后开始发生逆向变化,直到2022年降至4.9亿人,减幅达到43%。有学者概括,流动人口呈现典型的“三个八”特点,即80%以上人口来自农村,80%进入城镇,80%是15至59岁的劳动年龄人口。这意味着农村人口的老龄化更为严重,人口流失且比例失衡的现象更为明显。这种复杂的人口形势使得农村的“一老一小”问题进一步凸显。过去很长一段时期,农村城镇化有典型的渐进特征,即农民在城市务工经商取得一定成就,有了经济社会基础后才在城市安家。这一部分进城农民往往是农村精英,规模也有限。但最近十年左右,普通农民开始大规模进城,年轻人在没有经济条件的情况下也在短时间内进入城市生活。在笔者调查的很多地区,有一套城市商品房是缔结婚姻的前置条件,南方提供20万-30万的彩礼也是普遍情况,两者加起来不是个小数目。从社会学的角度看,父母为年轻人购置住房、提供彩礼,是财富的代际转移,是年轻家庭再生产的必要条件。只不过,在快速城镇化的过程中,年轻家庭再生产的门槛迅速提高。一些农民家庭通过延长父母的代际责任来解决年轻人的生育问题,如父母得为年轻人带小孩,并提供力所能及的经济支持。一旦农民家庭无法解决城市生育所需要的条件,生育就成为一个现实问题。客观上,当前普通农民家庭只有举全家之力,才能解决在城市安居和结婚、生育、养育等家庭再生产的一系列问题,这导致有限的家庭资源只能优先向下配置,其结果是,农村养老问题变得更为严峻。概言之,过去农村养老主要依赖于家庭养老中的反馈模式,父母年轻时抚育小孩,小孩长大了赡养老人。但现在的老年人,年轻的时候抚育了子女,但年老后其子女因为要支持孙代而无法有效履行赡养义务。有效应对“一老一小”问题,是解决农村人口负增长趋势的前提。在“一小”的问题上,关键是要进一步完善城乡融合发展的路径和机制。当前,大多数农民家庭进城,主要落脚在县城。但很多中西部地区的县城并没有足够的产业支撑,地方政府往往将县域城镇化当作土地财政的杠杆,通过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资源的集中配置吸引农民进城,但农民却因收入有限、房价较高而承受巨大压力。因此,减少农民的进城成本、提高公共服务配置的公平性,从而降低农民的家庭再生产成本,很是关键。在“一老”的问题上,关键是要激发农村的制度优势。笔者通过调查发现,当前农村老年人存在一种“自养秩序”,即低龄老人通过简单的农业劳动以及积蓄,再加上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险,基本上能够自我解决生活问题。这得益于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优势,以及这些年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完善。今后,乡村治理的重心应该是建立更为完善的养老服务系统,如村级组织要积极构筑社区养老、互助养老等体系,为留守老人搞好服务,让农村成为“低消费、高福利”的退养之地。作者系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教授 ...

布迪厄:《社会学的技艺》引言:认识论和方法论

 本文译自布迪厄(pierre bourdieu)《社会学的技艺》英文版书作的引言章节,该部分作为全书主题的介绍和引入,重点指出了社会学者进行认识论和方法论反思的情境和所需要的精神气质。本文在翻译时适当删节了语言上过于繁复的一些类比和重复,但囿于作者炫技的写作风格,文章仍然可能读起来略显晦涩。抛开写作风格不谈,布迪厄本书提供了对社会科学研究认识论的发人深思的指导,不过编者仍想提醒诸位,读经典和读编译不同,只有自己读经典才能读“对”。文献来源:bourdieu, pierre, chamboredon, jean-claude and passeron, jean-claude. the craft of sociology: epistemological preliminaries, berlin, new york: de gruyter, 1991. 孔德写到:“方法(method)不容许与其所被使用的研究本身分开来研究;或者,无论如何,这样的研究只能是了无生气的研究,对研究者无益。从抽象的角度来看,这种研究所能提供的真实信息无外乎一些一般的(general)论点,这些论点过于模糊而无法影响研究者的研究习惯(mental habits)。当我们提出这样一种逻辑论点,即我们的所有知识一定要在观察当中找到,我们必须有时从事实(facts)向原理(principles)进展,有时反之,或是一些类似的格言,我们对方法的了解依然不如任何一个完成过实证科学研究的人。这是因为我们没有认识到一个基本的事实,即我们的心理学家(psychologists)带着对科学的幻想(reveries),相信只要他们阅读了培根和笛卡尔的著述就证明他们了解实证方法。我不知道在未来是否可能完全独立于关于科学的哲学研究,通过先验的推理建构一个关于方法的课程;但是我能确定的是,这在当下是不可能的,因为杰出的逻辑方法不能独立于其应用而被准确地解释。我冒昧补充,即便这一事业在未来得以实现,它也不可能是仅仅通过研究常规的科学方法应用而实现的,因为这些科学方法可以通过形成一套智识习惯(intellectual habits)的系统来达成;相反,形成一套智识习惯的系统本身才是方法研究所要追求的目标(this is, however, the essential object to be gained by studying method)。”(a. comte, introduction to positive philosophy, 1970, p. 23)(编者注:文中的引用格式并不规范,只是译者为了提供给读者尽可能完整信息所作的注释)对于这段文字我没有什么需要补充的。孔德拒绝将方法和实践分离,且如果关于方法的完整论著还未实现——同时因为没有严肃的挑战,这种论述很容易导致研究者形成关于科学工作的分裂的想象——他拒绝任何关于方法的论述。无论是强烈抨击经验的原初的不纯洁(impurity)的预言家,或是希望所有研究者将余生都献给方法论的教义问答(catechism)的研究方法的传教士,那些高谈阔论关于作为一个社会学家的艺术或者科学方法的人通常都会把方法或理论(更不要说关于方法的理论和关于理论的理论)和研究操作(operations)分离开来。本书的目标在于理清楚“智识习惯的系统”。我将它献给那些已经从事过经验性社会学研究,对于测量的必要性和所有相关的理论和技术了然于心的读者;只有那些还没有或是不想有研究经验的研究者会将我们对社会学实践的质疑理解为对经验社会学的挑战。如果关于研究的教学要求教师和学生不断地对照他们自身时间的经验,那么那些“从未被应用的方法论,假定优越(hypothetically superior)的研究项目,对于他人工作的评价性调查(evaluatory surveys)和所有这类关于方法论声明的工具的流行(r. needham, structure and sentiment: a test-case in social anthropology, 1962, p. vii)”不能替代关于技术的正确关系的反思或者冒险性的传播原理的尝试——这些原理不能作为先验的真理,因为它们只是寻找真理的原理。如果方法和技巧(techniques)应该被区分,至少因为方法是“足够普遍以至对所有科学,或者至少大部分科学来说都是一般性的(common)(a. kaplan, the conduct of inquiry: methodology of behavioral science, 1964, p. 23)”,那么这种关于方法的反思必须承担撤回大部分经典的关于自然科学认识论的分析的风险:不过可能社会学者需要承认作为自然科学或科学哲学自明之理的基本原理来避免观念上的混乱,这种混乱来自于他们对认识论反思的冷漠。我们必须把社会学实践的操作放置在认识论理性的论证法(polemics)之中来定义,并且如果可能的话极力主张一种警觉的态度(attitude of vigilance),这种态度可以利用关于错误的知识和诱导出错误并克服它的机制。正如加斯东·巴舍拉(gaston bachelard)的著作中呈现的,认识论和抽象的方法论区别开来正是因为它努力把握错误(error)的逻辑来建构发现真理的逻辑,将其作为反对错误的论证法,作为一种把科学的近似真理和它所使用的方法置于永恒的有条理的纠正之中的努力。但是这种论证法只有在“关于科学思维的精神分析”被关于社会状况的分析推进的时候才能发挥完整的作用:社会学家可能在知识社会学中发现关于认识论警觉的极有价值的工具,一种发展和理清关于错误和可能或注定发生错误的情况的方法。紧接着,任何看起来是基于个人偏好的论证法的残余都是由于关于错误的情境的社会学认识的局限。一种看起来像知识社会学的认识论不能把错误归咎于那些从来不完全是错误的作者(authors of errors)的主体。关于研究的教学那些旨在设定专业实践的原理并极力灌输和实践的特定关系的研究训练必须远离教育学论述的常规路径,并恢复它对于被权威的解释仪式所“中和(neutralized)”的观点和操作的完整的启发性力量。如果我们承担起提取出继承自社会科学历史的理论原则和技术过程的任务,这不是仅仅通过宣布放弃对教条和观点的沉迷来实现外交式的对传统所神圣化的价值的承认,也不仅仅是为了释放比学术性用途更广的启发性潜能;这是为了社会学知识的理论的概念,这一概念可以让这种理论成为一个定义所有不同的社会学行动和话语的可能性情况的原则的系统。即便多数的作者都依赖他们所处在的社会学知识理论来定义他们自己特定的关于社会系统的理论,至少这一认识论计划可以利用这种差别来比较那些教义上相对,但实际上认识论上一致地研究者。把方法的认知(percepts)转变成科学的处方或是实验室小工具(gadgets)的无止境的诱惑只能通过持续的科学警觉的训练来抵制——它把技巧和观点的使用放在对它们的有效性的情景和局限的考察(examination of the conditions and limits)之后,从而排除了不假思索地使用已经被尝试并测试的程序带来的捷径,并暗示即便最惯常的操作也需要基于它本身并且基于它和具体案例的关系被反思。我们尝试提供获得一种作为发明(invention)和证明(proof)的前件的精神气质,而不像为证明的逻辑设定准则,原则上拒绝进入发明的晦涩艺术从而导致它摇摆在形式的说明话语和文学性的发现的心理学(psychology of discovery)之间的那种传统。习得的无意识的行为可以减少对永久的发明的需要,但我们不应该假定科学发明的主体是一个由内置的方法论编程机制引导的“精神自动机(automaton spirituale)”,一经设定便一直有效。韦伯说:“方法论作为成果丰富的智识工作的前件不比解剖学作为‘正确的’行走的前件更正确。”但是尽管希望发现关于做科学的方法或期待逻辑提供除了控制科学过程和使科学生效之外的其他功能是无望的,事实仍旧如密尔(j. s. mill)所观察到的:“发明是可以被培养的。”也就是说,即便是部分地指明发明的逻辑也能够对发明能力的教学提供帮助。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认识论多数从社会学实践和关于社会实践的反思中浮现的错误根植于关于自然科学认识论的错误理解,以及关于两者认识论关系的错误认知。狄尔泰二元论把社会科学方法的独特性呈现在和关于自然科学的想象的对比之下——这种想象认为自然科学来自纯粹的关于差别的考察,来自实证主义——并且尝试模仿这种想象,却不平等地忽视了实际科学的实际逻辑。但是显而易见的是,实证主义只是对实际科学方法的夸张描述,而没有形成一个实际的社会科学的认识论。观念的历史的一个不变的特点是,对机械的实证主义的批判加强了社会事实的主观性和他们不能被削减为严格科学方法的印象。因此哈耶克下结论说,“社会科学的事实和自然科学的事实的差别在于它们是特定人群的信仰或意见”,并且“不能依赖我们可能用科学的客观方法获得的发现来定义,而要依赖行动者的想法来定义。(f. a. hayek, the counter-revolution of science: studies on the abuse of reason, 1952, p. 14)”任何对无意识的对自然科学的模仿的质疑都无意识地与主观主义对社会事实客观性的批判联系了起来——任何对处理认识论移植产生的问题的尝试都倾向于被看作对不可剥夺的主观性的重申。方法论和警觉的移置(displacement)超越这些学术争论的方法是使科学实践服从关于进展中的科学(science in progress)——而非已经完成的科学——的反思。这一认识论的任务包含在科学实践当中的观察,考察研究者可以从“错的”当中提取出“对的”的情况——从一个更不正确的知识向一个更正确的知识移动——或者如巴舍拉所说,“一种经过矫正的(rectified)知识”。在社会科学中,这一哲学可以通过定义作为社会科学特征的“局部理性主义(regional rationalism)”的原则的特点,从而生产出能够激发并控制具体的科学实践行动的反思。排外的关于非时间的抽象命题之间关系的考虑会牺牲每个命题或观点形成的过程,因为所有的行动都在后台发生,而只有文件被放到了台前。那些痴迷于找到一个理想的研究逻辑的方法论学者只能致力于一个抽象地用实现完美标准的能力定义的研究者——一个完美无缺的,不可能的研究者。无条件的对一个逻辑规则工具论(organon)的顺从会形成一种“早闭(premature closure)”,因为这种顺从排除了弗洛伊德所说的“定义的灵活性”或卡尔·亨佩尔(karl hempel)所说的科学术语“意义的开放性(openness of meaning)”(c. g. hempel, fundamentals of concept formation in empirical science, 1952, p. 29)。这并不意味着否认逻辑形式化(logical formalization)作为测试研究进行中的逻辑和结论的一致性的方法是认识论控制最有效的工具之一。但是这一合法化的对逻辑工具的使用常常被用来正当化对方法论运用(exercises)的固执的热情,而这种使用除了展示可用方法的武器库以外没有任何能够辨识的目的。面对那些为了逻辑或者方法论目标而设计的研究使人想起亚伯拉罕·卡普兰(abraham kaplan)的讲的故事:一个醉鬼把钥匙丢在远处,却在路灯下寻找家里钥匙。当被问及他为什么不在丢掉钥匙的地方寻找,他回答说“这里更敞亮!”对技巧的有效性(rigour)的狂热和对具体有效性(rigour)的搜寻是正相反的。要理解研究过程,研究者需要考察它是如何进展的,而不是把它装入一个先验的与戒律的对照。“一些人着迷于数学能够用技巧来避免错误,于是把真理定义为符合某些规范的智识活动的结果;他们像数学家对待几何原理一样对待实验数据,他们定义一套规则并希望他们和逻辑在数学中扮演的角色一样。从一个有限的实验出发,他们想要一步到位地定义他们的理论。微积分是缓慢建构的,数字的概念花了两千五百年才被理清。建立有效性(rigour)的过程是作为对那些不能被先验地提出的问题的回答出现的,而唯有科学的发展才使得这些问题变得明朗。对数学如此,对基于观察的科学更复如是,因为科学当中每一个被证伪的理论都揭示出对有效性的新要求。也正是因此,预先设置真正科学的思想的情境注定是无效的。(a. regnier, les infortunes de la raison, 1966, pp. 37-38)”在一个更深的层次上,坚持完善方法论有可能导致认识论警觉的转移。相比于质疑测量的目标,测量的价值,具体测量的合理的准确性范畴,或工具是否测量了被期望测量的东西,研究者可能会转而希望将方法论有效性的观点转变成可实现的任务,从而沉迷于小数点,追求一个自相矛盾的关于准确性的理想,而这种准确性在本质上是无法定义的。有一点是清楚的,通过生成一个关于技术性错误的诡辩术(casuistry),方法论责任的伦理可能导致程序上的仪式主义,形成一个对方法论有效性的夸张模仿,实际则是认识论警觉的反面。至关重要的是,统计学这一关于错误和近似知识的科学——在这些标准化的作为计算错误和可靠性的边界的流程当中贯彻批判性警觉的科学——常常被用作对技术工具盲目服从的借口。理智的认识论顺序(the epistemological order of reasons)方法论学者提出的警告本身就需要被警示,因为通过集中关注对实验过程和操作性观念的形式控制,他们可能把这份警觉从更严重的危机转移了。方法论反思为警觉提供的有力的工具和助力在它的前件缺失的时候可能反过来转而对警觉不利。关于有效性(rigour)的形式条件的科学可能看起来是建立在这一一种宣称上——宣称提供无意识的对定义方法论警觉的原则和认知的贯彻——因此需要补充性的警觉来防止不自觉的移置效应。正如索绪尔所说,“语言学者需要被说明他在做什么。”提问科学实践意味着什么,或尝试了解科学家在做什么(不论他自己是否知道),不仅仅是探究可用的理论和方法的效力和形式有效性,也是在理论和方法被执行的时刻进行质疑,以决定他们对目标做了什么以及他们生成了什么目标。这种探究的顺序是由对知识的障碍的认识论分析强加的,但对当代社会学的认识论含义的社会学分析一样重要,它定义了认识论危机的等级和优先顺序。巴舍拉的前提——科学事实是被赢得的,建构的,确证的——同时质疑了经验主义把科学行为削减为验证(validation)和传统主义只设定初步的建构。社会学社群通过强调验证的紧迫性,反对并背离社会哲学的整个推理(speculative)传统,正在试图抛弃科学行动的认识论等级——验证次于建构,建构次于对不言自明的表象的中断。在实验科学中,如果研究者不同时解释作为真正的实验法(genuine experimentation)基础的理论原则,简单的对实验证明的呼吁只能是同义反复;而如果研究者不同时理清每个科学实践特定形式当中的认识论障碍,这份解释本身也没有任何启发价值。 ...

胡玉坤:赋权妇女:全球农业粮食系统转型题的核心问题

 在农业粮食系统全球化的大趋势之下,促进性别平等和妇女赋权已成为该系统善治与转型的一个核心。放眼世界,在转型的“阵痛”期,农业粮食问题与性别不平等等诸多全球挑战正加速交汇。按当下的发展态势,距离“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全球愿景中的目标2(零饥饿)和目标5(性别平等)实现的希望愈发渺茫。一个更高效、更具包容性与韧性以及更可持续的全球农业粮食系统的构建势在必行。妇女在全球农业粮食劳动场域中作用与劣势的反差妇女是全球农业粮食系统难以忽视的一支主力军。须知,全球36%的女性劳动者和38%的男性劳动者在农业粮食体系中就业。2011年,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首次发布了《妇女参与农业:缩小发展中的性别差距》的旗舰报告,开创性地评估了全球妇女在农业中的地位和农业生产率方面的性别差距。2023年4月,联合国粮农组织又推出了《妇女在农业粮食体系中的地位》,将研究视野延伸到了更宽泛的农业粮食系统。这一拓展得以透视妇女群体的更大参与范畴,也折射了与时俱进跟进全球农业粮食系统的转型。妇女在农业粮食系统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却滞留在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的低端。在低收入国家,妇女更有可能在农业粮食系统就业。以南亚为例,71%的女性劳动力聚集在这个系统,而男性为47%,两者相差24个百分点。在撒哈拉以南非洲,女性的占比(66%)也高于男性(60%)。农业粮食系统既是这些地方妇女就业的主渠道,也是其赖以生存的一个主要生计来源。尽管如此,妇女扮演的角色往往是边缘化的。被锁定在小块地上种植庄稼和饲养家畜的“小农”中妇女约占40-60%。在农业粮食体系的非农部门,由于劳动力市场的种种歧视,妇女通常承担非固定、非正规、兼职、低技能或劳动密集型的工作。例如,在全球水产养殖和渔业部门,妇女持有的全职职位仅占15%,而在加工的兼职工作中占71%。不单妇女的工作条件比男性更糟糕,因职业藩篱,在农业的工资就业中,男性每赚一美元,妇女只能挣82美分。总体而言,妇女难以突破或告别劣势处境。全球性挑战为弥合性别鸿沟的干预投下了巨大阴影近年来,缩小性别鸿沟的努力邂逅了接踵而至且互为交叠的全球性挑战。在气候变化、新冠疫情及地区冲突的连锁效应之下,各地妇女均遭受了冲击。在新冠疫情第一年,全球农业粮食系统的非农部门就业的妇女中,22%丢掉了工作,而男性仅为2%。2021年,至少有9.39亿15岁及以上的妇女经历了中度到重度的粮食不安全,而男性为8.13亿。两性粮食不安全的差距从2019年的1.7个百分点扩大为2021年的4.3个百分点。而且,新冠疫情肆虐的“长尾效应”并不能立刻消失。气候变化同样增添并放大了农业粮食系统妇女发展的障碍。贫弱妇女常常别无选择地诉诸短期的应对策略,比如粮食匮乏之际减少自己进餐次数和数量。这势必牺牲其应对气候冲击和压力源的长期韧性。在全球性挑战的交互影响之下,弥合性别鸿沟的一些干预几乎停滞,某些方面非但没有进步反而出现了倒退。由于缺乏替代性生计,农业劳动力的女性化脸谱依旧十分凸显。但由于许多妇女无缘获得必要的资源、技术、土地所有权以及与市场对接的机会等,管理同等规模农场,妇女和男性土地生产率的性别差距达到了24%。农业粮食系统性别不平等的系统性障碍仍然难以撼动。歧视性的社会机制、根深蒂固的性别规范及不平等的性别权力关系等,都是其背后的主要驱动因素。“社会性别主流化”是一个举世瞩目的全球战略,但实际成效却并不尽如人意。基于对68个国家的研究揭示,75%以上的农业政策承认妇女的作用和/或她们面临的挑战,但仅有19%将性别平等或妇女权利作为明确的政策目标。妇女的诉求和优先关切事项在政策和决策中“缺席”就不足为奇了。赋权妇女乃缩小性别差距的上策盘点过去十多年的进展,《妇女在农业粮食体系中的地位》报告一脉相承地发出了促进性别平等的明确信号,特别是重弹了妇女赋权的“主基调”。经大量实践检验,更加精准而有效地向妇女赋权倾向是一个货真价实的“硬道理”。在农业粮食系统,妇女赋权的行动更为奏效。粮农组织连同其姊妹机构——世界粮食计划署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等国际组织等,都不约而同倾力于妇女赋权。国际粮食政策研究所为此专门开发了一个颇为实用的农业中妇女赋权指数。来自实践数据表明,瞄准赋权妇女的项目比那些只将性别纳入主流的项目有望带来更多益处。得益于妇女赋权的不懈努力,各地妇女承担了愈来愈多非农经济角色。拥抱数字技术的女农也越来越多。2017至2021年,中低收入国家在使用移动互联网方面的性别差距从25%缩小为16%。开立银行账户方面的性别差距从9个百分点缩小为6个百分点。毋庸说,增强妇女自己做出决策之能力和资源的赋权干预更接地气。一些科学证据表明,在缩小农田生产率和农业粮食系统就业工资上的性别差距,有望为整个社会带来巨大效应。此举将使全球国内生产总值提升1%,即接近1万亿美元。换句话说,这将使全球粮食不安全降低约2个百分点,减少的人数相当于4500万。倘若半数的小规模生产者受益于聚焦赋权妇女的发展干预,这将大幅提升5800万人的收入并增加2.35亿人的韧性。赋权妇女可观的社会经济效益由此可略见一斑。尽管半数以上农业和农村发展双边援助项目已融入了性别视角,但遗憾的是,在方案设计将社会性别视为根本性问题的仅占微不足道的6%。生活在夹缝中的一些贫弱妇女依旧十分脆弱,境遇堪虞。很显然,性别主流化也好,赋权也罢,都须加倍努力更上一层楼,行之有效的妇女赋权规模的扩大显得更为急迫。推进妇女赋权的未来之路有鉴于限制妇女平等参与农业粮食系统并造成性别差距的驱动因素植根于不易撼动的歧视性政策法律、制度结构以及社会规范等。更为宽泛的兼顾治本和治标的赋权方法必不可少。第一,国际和国家政策的支持必不可少。唯有不断优化具有性别敏感性的农业粮食政策,才有可能助力“性别盲”的各种变革,特别是扭转妇女领导权和决策权中的持续“缺席”,进而充分发掘广大妇女的巨大潜力。第二,明确针对刻板印象、性别偏见及歧视性社会规范与规则等结构性限制的性别变革方法被证明颇富成效。我们不应忘记,社会性别与妇女的社会经济地位、年龄、族裔或身处偏远等其他社会不平等往往重叠交错。毋庸说,这有待于从社区到国际层面所有利益相关方坚定不移的共同发力。第三,强化社会保护方案。在一个更加不确定、不安全和不平等的世界里,社会保护事关贫弱妇女在高风险环境下的福祉和发展,亦有助于她们从重大冲击中尽快恢复过来。第四,强化以群体为本的方法。当灾难压顶或已陷入灾害泥潭时,一盘散沙的小农尤其是女农要是孤立无援的话,仅靠单打独斗绝无可能扛住压力。群体的力量有益于助推群体赋权及抗击冲击的韧性。第五,确保务农妇女获得改良种子、土地、肥料和灌溉等农业资源以及信贷、教育、培训、技术咨询和数字服务的平等机会,有助于她们更好地管理农场。加快补齐这些短板和弱项,整个农业部门的产量都将会水涨船高。第六,有效提高妇女的生产率还有赖于减轻其无偿照料和家务劳动的沉重负担。普惠型的儿童保育服务对于母亲保住非农职业生涯并获得较高报酬能起杠杆作用。概言之,人类要“跑赢”减少贫困和饥饿之战,改善饮食、营养和粮食安全以及实现更公正、更有韧性和可持续的农业粮食系统,投资于妇女赋权的必要性和正当性是毋庸置疑的。农业食品系统的转型反过来亦有助于促进性别平等和妇女赋权。 (作者为北京大学全球健康发展研究院研究员、博导)注: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气候适应与韧性的底层逻辑研究”(批准号:22bsh04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张耀铭:挑战与进路:数字时代的同行评议

20世纪90年代,同行评议被大量应用于我国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科学基金等科研评价的实践。同行评议引入中国之后,也出现了行政主导、人情渗透、评价指标体系不够科学、定量评价强势介入等异化现象。“破五唯”后如何“立新标”?如何建构数字时代中国同行评议的新范式? ...

柯华庆:马克思主义与二十世纪中国法学发展

本文宏观地从马克思恩格斯的法学理论、苏联的法学理论和法律体系、改革开放前对苏联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接受、改革开放后对西方资本主义法治理念的接受,以及马克思列宁主义法学面临的挑战等五个主题,回应了“何谓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核心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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